<b>父旺官動相生,日月作官星而生父母,父旺化官,父官動而化吉,皆許成名。</b>


    財克父、子動傷官、父官動而變凶、日月克官克父,或父爻、官爻衰墓破絕,皆主無益。


    如:卯月 壬辰日 (旬空:午未),占父何時起用,得“渙之夬”


    離宮:風水渙 坤宮:澤天夬


    白虎 父母辛卯木 ━━━  ○→ 子孫丁未土 ━ ━


    螣蛇 兄弟辛巳火 ━━━ 世 妻財丁酉金 ━━━ 世


    勾陳 妻財己酉金 子孫辛未土 ━ ━  x→ 官鬼丁亥水 ━━━


    朱雀 官鬼己亥水 兄弟戊午火 ━ ━  x→ 子孫甲辰土 ━━━


    青龍 子孫戊辰土 ━━━ 應 父母甲寅木 ━━━ 應


    玄武 父母戊寅木 ━ ━  x→ 官鬼甲子水 ━━━


    </pre>


    內卦寅木父母旺而化出子水之官,許寅年起用。果應於寅年,仍以原品起用,後終於未年。又以此卦悟出初爻寅木父母,寅年而起用,上爻卯木父母動化未墓,墓於未年。占時未墓爻空,謂之“空墓以待”,所以終於實墓之年。又因用神重疊,逢墓庫以收藏也。


    <font color="#4f4f4f"><b>[居士評]</b>此卦外三合父母文書,父臨月建,何等之旺。若以墓於未年而終,似有牽強,其樞紐在於,官爻元神墓於日建,元神失陷,生用無力雖為三合,外強中幹。子孫未土空而隨鬼入墓,墓空以待時,卯木父母動化空墓,寅年父臨太歲,仍以原品起用。未年而終,填實之期。</font>


    又如:辰月 戊申日 (旬空:寅卯),占父在京候補,得“觀之渙”


    乾宮:風地觀 離宮:風水渙


    朱雀 妻財辛卯木 ━━━ 妻財辛卯木 ━━━


    青龍 兄弟壬申金 官鬼辛巳火 ━━━ 官鬼辛巳火 ━━━ 世


    玄武 父母辛未土 ━ ━ 世 父母辛未土 ━ ━


    白虎 妻財乙卯木 ━ ━ 官鬼戊午火 ━ ━


    螣蛇 官鬼乙巳火 ━ ━  x→ 父母戊辰土 ━━━ 應


    勾陳 子孫甲子水 父母乙未土 ━ ━ 應 妻財戊寅木 ━ ━


    </pre>


    未土父母持世,巳火官動生之,許即得缺。果補於四川。巳月歸裏赴任,巳火生世之故耳。


    李我平曰:問何時,問何地,須要分占。若據一卦而兼斷,假令官值申金,必升於七月。論分野,則申乃西晉之地,豈七月之升遷必西方之缺耶?此古法之謬也。又以八宮,如離南坎北之類;又以二十八宿,以定分野。又雲食祿於此土,以祿定方;又曰遊魂遠而歸魂近。


    《易冒》以五行六神八宮為經,諸星為緯以參之,此可說而不可行也。夫五行八宮及二十八宿,優為近理。若以六神而兼星煞,使丁日占得“雷風恒”卦,酉官持世,必掌兵權;神得螣蛇,蛇乃馳驅差遣之吏;丁以酉為文昌,文昌為翰苑。以彼法而斷,酉官為經,螣蛇、文昌為緯,定是掌兵權之翰苑、聽差遣之詞林矣!寧非妄談乎。


    <font color="#4f4f4f"><b>[提要] </b>此類占斷,要在官父相生,不受克製不失陷必有功名重官爻父母爻者,父爻為用神,官爻為元神也.</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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