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8節
法醫秦明(1-5部) 作者:秦明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剛才曹支隊來了個電話,說是發現一個嫌疑人。”林濤說,“這個人是李支隊以前打擊處理過的人,剛從牢裏放出來,曾揚言要報複李支隊,現在已經被我們控製了,正在審查。”
我點點頭,說:“金老師,要不你帶我們去你家看看?我想翻翻金小萬生前的東西,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線索。”
金凡雖然不大樂意,但最後還是帶我們去了他家。
這個家真是夠髒亂差的,到處都丟著髒衣服和垃圾,廚房的垃圾也有幾天沒倒了,散發著惡臭。
我戴上手套,扒拉了幾下垃圾,說:“你這垃圾好幾天沒倒了吧?都臭了。”
金凡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我示意林濤過來拍照,垃圾中有一堆米飯和幾根青菜,粘在一起仿佛是一個碗底的形狀。隨後我又在房子裏溜達了幾圈,指了幾個地方讓林濤拍照。
“行了,半夜了,我們該回去了。”我說。
“你們不是要看小方生前的東西嗎?”金凡說,“都在他的小房間。”
“不用了。”我說,“我們回去吧。”
“那好的,再見。”
“不再見,現在我們一起回去。”我說。
"一起回去?”
“對,現在你要接受審查。”我說。
“審查?什麽審查?”金凡緊張地大叫道。
“我說過,這是一起命案,既然是命案,所有周圍的人都要接受審查。”
“你真是胡鬧。”趙局長說,“讓我們放了一個嫌疑人,卻把死者的父親抓回來了。你懷疑是金凡幹的?怎麽可能?他是死者的親生父親!”
“親生父親怎麽了?”我說,“親生父親就不能殺人了?”
“人家說虎毒不食子,你這……”趙局長說。
“虎是不食子,但人有的時候比虎可要壞得多哦。”我一邊說,一邊走進了專案指揮室。
“現在我先說一下死者的死因。”我站在投影儀前麵,對專案組的同誌們說,“死者死於吸人性窒息。我之所以不說是溺死,是因為致死的物質主要還是淤泥,而不是水。說白了,死者確實是因為落到泥水塘內,吸入了大量泥水,呼吸道被堵塞而死亡的。”
“不是案件?”有偵查員問道。
“不,是案件。”我說,“死者頭部有明顯的鈍性損傷,是一個對衝傷,這處損傷造成了顱內出血,量還不少。受到這樣的損傷,一般人都會失去意識,更何況是個孩子。”
“可是,對衝傷不就是摔跌傷嗎?會不會是落到水裏形成的?”
“不會。”我斬釘截鐵地說,“因為致傷工具具有高度的特征性,非常規律,是個五角星。我相信,水裏不可能會有個五角星形狀的突起物吧?”
“你的意思是說,孩子是在別的地方摔傷,然後被扔進了水裏?”趙局長說,“就根據這麽個所謂的致傷工具推斷,就下這麽大膽的結論,你比我更大膽吧!”
“我當然是有依據的。”我指著幻燈片說,“你們看,死者胃部的情況。淤泥隻到了賁門,卻沒有進入胃底。按理說,生前入水,會有劇烈的吞咽動作,怎麽可能不把淤泥咽到胃裏呢?隻有一種可能,死者在落水的時候,生命體征已經很微弱了,呼吸、吞咽的動作都不劇烈,又沒有意識來求生,所以吞咽的動作隻把淤泥咽到了賁門的位置,而隻需要有一點兒呼吸,淤泥就很容易堵塞整個呼吸道。”
“有道理。”小楊第一個讚同我的觀點。
“綜上所述,”我說,“死者是先撞擊頭部導致昏厥,然後被人拋進了水裏,最終吸入性窒息而死亡。那麽,他為什麽會撞擊到頭部,而且撞擊得這麽厲害呢?我檢查了死者的麵部,他的下領緣有出血。”
“被人扇了耳光?”曹支隊插話道。
我點點頭,說:“對,這裏的損傷,最常見的就是扇耳光。當然,這一巴掌可不輕,直接把孩子打飛了,然後頭部直挺挺撞上了硬物。
“可是你為什麽會懷疑是金凡做的?”趙局長說,“即便他打傷了孩子,也不至於把孩子扔進泥潭裏淹死吧?”
“我一開始就懷疑金凡。”我說,“第一,從損傷看,沒有三傷,沒有明顯的搏鬥,隻有耳光。這樣的損傷,一般都是家長教育孩子導致的,不會是其他人加害所致。第二,金凡說死者離家前,飽飽地吃了一頓飯,而在我看來,他頂多吃了一口。”
“什麽?這就是在解剖室,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嗎?”陳詩羽問道。
我點點頭,說:“對。法醫觀察胃內容物,絕對不是隻看有多少量。很多人認為,是根據胃內容物的量來推斷死亡時間,其實不然。如果僅僅根據量來推斷,那麽吃得多的人和吃得少的人當然會有分別嘍。其實,法醫不僅看胃內容物的量,更重要的是看消化程度。同樣是米飯,進入胃內,在一個小時內它還是米飯,但是等到三四個小時以後,不僅胃內食物排了出去,更重要的是在胃液的消化作用下,食物的形狀發生了變化,食物會變成‘食糜’,觀察‘食糜’的消化程度,才是法醫判斷死亡時間的重中之重。”
“原來如此。”陳詩羽說,“死者的胃內米飯和青菜都還是原來的形狀,根本沒有嚴重的消化程度,所以死者根本就不是末次進餐後很長時間才死的,而是他本身就隻吃了一點點。”
“小羽毛還是很聰明的。”我笑著說,“然而,金凡卻一口咬定,死者上路前是吃得飽飽的,這不僅說明他在說謊,而且還說明他有一個心理躲避點,就是吃飯。我懷疑,最終引發慘劇的原因就是吃飯。”
“這……這證據不足啊。”趙局長說。
“放心,沒有充分的證據,我是不敢亂說的。”我說,“第三,我們之前說了,孩子是昏迷後被扔進水裏的,而不是騎車入水的,死者的會陰部沒有任何損傷也說明他當時並沒有在騎車。那麽,把孩子扔進水裏後,還要把自行車扔進水裏,肯定是一個偽裝,而這個偽裝隻有金凡可以做到。”
“這個我讚同。”趙局長說。
我接著說:“第四,也是最重要的證據,就是這個致傷工具。我們借口去金凡家裏轉了一圈,終於找到了類似的五角星。”
說完,我指著幻燈片上的一個家具說道:“這就是金凡家裏的電視櫃,櫃子的一角就有凸起的五角星裝飾,我量了,大小和死者頭皮上的印痕吻合。”
“這確實是一個確鑿的證據。”趙局長說。
“當然,我也順便看了他家的垃圾桶。”我說,“垃圾桶裏有米飯和青菜,性狀和死者胃內的一致。這更加說明死者的死很有可能和這頓飯有些關係,也更加說明了金凡說的吃得飽飽的、狀態正常什麽的,都是謊話。”
“我還有個問題。”小楊說,“我記得泥水塘旁邊隻有車輪印,如果是金凡幹的,他的足跡應該會在附近出現啊。”
“這個問題,我覺得應該這樣回答。”我說,“第一,你們當時一心找人,所以並沒有在意痕跡物證。第二,如果金凡是站在車輪印的旁邊,我看了,那是一塊雜草地。有雜草的襯墊,沒留下能夠讓你們注意到的足跡,也是正常的。第三,金凡作為一個刑警的家屬,既然知道偽裝現場,自然也不排除他後期毀滅痕跡物證。”
“現在要做的,第一,對金凡進行突擊審查,務必在今晚取得審訊上的突破。第二,突破後委婉地把情況告知李支隊,並派專人二十四小時陪護,防止她有過激行為。”趙局長站了起來,正色道,“謝謝你們幾位,真是幫了我們大忙。”
“不客氣,我們等著你的好消息。”我說。
一夜的審訊順利結束,我們也於第二天一早趕回龍番。
審訊的結果不出所料,這一樁慘劇是由一頓飯引起的。
我點點頭,說:“金老師,要不你帶我們去你家看看?我想翻翻金小萬生前的東西,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線索。”
金凡雖然不大樂意,但最後還是帶我們去了他家。
這個家真是夠髒亂差的,到處都丟著髒衣服和垃圾,廚房的垃圾也有幾天沒倒了,散發著惡臭。
我戴上手套,扒拉了幾下垃圾,說:“你這垃圾好幾天沒倒了吧?都臭了。”
金凡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我示意林濤過來拍照,垃圾中有一堆米飯和幾根青菜,粘在一起仿佛是一個碗底的形狀。隨後我又在房子裏溜達了幾圈,指了幾個地方讓林濤拍照。
“行了,半夜了,我們該回去了。”我說。
“你們不是要看小方生前的東西嗎?”金凡說,“都在他的小房間。”
“不用了。”我說,“我們回去吧。”
“那好的,再見。”
“不再見,現在我們一起回去。”我說。
"一起回去?”
“對,現在你要接受審查。”我說。
“審查?什麽審查?”金凡緊張地大叫道。
“我說過,這是一起命案,既然是命案,所有周圍的人都要接受審查。”
“你真是胡鬧。”趙局長說,“讓我們放了一個嫌疑人,卻把死者的父親抓回來了。你懷疑是金凡幹的?怎麽可能?他是死者的親生父親!”
“親生父親怎麽了?”我說,“親生父親就不能殺人了?”
“人家說虎毒不食子,你這……”趙局長說。
“虎是不食子,但人有的時候比虎可要壞得多哦。”我一邊說,一邊走進了專案指揮室。
“現在我先說一下死者的死因。”我站在投影儀前麵,對專案組的同誌們說,“死者死於吸人性窒息。我之所以不說是溺死,是因為致死的物質主要還是淤泥,而不是水。說白了,死者確實是因為落到泥水塘內,吸入了大量泥水,呼吸道被堵塞而死亡的。”
“不是案件?”有偵查員問道。
“不,是案件。”我說,“死者頭部有明顯的鈍性損傷,是一個對衝傷,這處損傷造成了顱內出血,量還不少。受到這樣的損傷,一般人都會失去意識,更何況是個孩子。”
“可是,對衝傷不就是摔跌傷嗎?會不會是落到水裏形成的?”
“不會。”我斬釘截鐵地說,“因為致傷工具具有高度的特征性,非常規律,是個五角星。我相信,水裏不可能會有個五角星形狀的突起物吧?”
“你的意思是說,孩子是在別的地方摔傷,然後被扔進了水裏?”趙局長說,“就根據這麽個所謂的致傷工具推斷,就下這麽大膽的結論,你比我更大膽吧!”
“我當然是有依據的。”我指著幻燈片說,“你們看,死者胃部的情況。淤泥隻到了賁門,卻沒有進入胃底。按理說,生前入水,會有劇烈的吞咽動作,怎麽可能不把淤泥咽到胃裏呢?隻有一種可能,死者在落水的時候,生命體征已經很微弱了,呼吸、吞咽的動作都不劇烈,又沒有意識來求生,所以吞咽的動作隻把淤泥咽到了賁門的位置,而隻需要有一點兒呼吸,淤泥就很容易堵塞整個呼吸道。”
“有道理。”小楊第一個讚同我的觀點。
“綜上所述,”我說,“死者是先撞擊頭部導致昏厥,然後被人拋進了水裏,最終吸入性窒息而死亡。那麽,他為什麽會撞擊到頭部,而且撞擊得這麽厲害呢?我檢查了死者的麵部,他的下領緣有出血。”
“被人扇了耳光?”曹支隊插話道。
我點點頭,說:“對,這裏的損傷,最常見的就是扇耳光。當然,這一巴掌可不輕,直接把孩子打飛了,然後頭部直挺挺撞上了硬物。
“可是你為什麽會懷疑是金凡做的?”趙局長說,“即便他打傷了孩子,也不至於把孩子扔進泥潭裏淹死吧?”
“我一開始就懷疑金凡。”我說,“第一,從損傷看,沒有三傷,沒有明顯的搏鬥,隻有耳光。這樣的損傷,一般都是家長教育孩子導致的,不會是其他人加害所致。第二,金凡說死者離家前,飽飽地吃了一頓飯,而在我看來,他頂多吃了一口。”
“什麽?這就是在解剖室,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嗎?”陳詩羽問道。
我點點頭,說:“對。法醫觀察胃內容物,絕對不是隻看有多少量。很多人認為,是根據胃內容物的量來推斷死亡時間,其實不然。如果僅僅根據量來推斷,那麽吃得多的人和吃得少的人當然會有分別嘍。其實,法醫不僅看胃內容物的量,更重要的是看消化程度。同樣是米飯,進入胃內,在一個小時內它還是米飯,但是等到三四個小時以後,不僅胃內食物排了出去,更重要的是在胃液的消化作用下,食物的形狀發生了變化,食物會變成‘食糜’,觀察‘食糜’的消化程度,才是法醫判斷死亡時間的重中之重。”
“原來如此。”陳詩羽說,“死者的胃內米飯和青菜都還是原來的形狀,根本沒有嚴重的消化程度,所以死者根本就不是末次進餐後很長時間才死的,而是他本身就隻吃了一點點。”
“小羽毛還是很聰明的。”我笑著說,“然而,金凡卻一口咬定,死者上路前是吃得飽飽的,這不僅說明他在說謊,而且還說明他有一個心理躲避點,就是吃飯。我懷疑,最終引發慘劇的原因就是吃飯。”
“這……這證據不足啊。”趙局長說。
“放心,沒有充分的證據,我是不敢亂說的。”我說,“第三,我們之前說了,孩子是昏迷後被扔進水裏的,而不是騎車入水的,死者的會陰部沒有任何損傷也說明他當時並沒有在騎車。那麽,把孩子扔進水裏後,還要把自行車扔進水裏,肯定是一個偽裝,而這個偽裝隻有金凡可以做到。”
“這個我讚同。”趙局長說。
我接著說:“第四,也是最重要的證據,就是這個致傷工具。我們借口去金凡家裏轉了一圈,終於找到了類似的五角星。”
說完,我指著幻燈片上的一個家具說道:“這就是金凡家裏的電視櫃,櫃子的一角就有凸起的五角星裝飾,我量了,大小和死者頭皮上的印痕吻合。”
“這確實是一個確鑿的證據。”趙局長說。
“當然,我也順便看了他家的垃圾桶。”我說,“垃圾桶裏有米飯和青菜,性狀和死者胃內的一致。這更加說明死者的死很有可能和這頓飯有些關係,也更加說明了金凡說的吃得飽飽的、狀態正常什麽的,都是謊話。”
“我還有個問題。”小楊說,“我記得泥水塘旁邊隻有車輪印,如果是金凡幹的,他的足跡應該會在附近出現啊。”
“這個問題,我覺得應該這樣回答。”我說,“第一,你們當時一心找人,所以並沒有在意痕跡物證。第二,如果金凡是站在車輪印的旁邊,我看了,那是一塊雜草地。有雜草的襯墊,沒留下能夠讓你們注意到的足跡,也是正常的。第三,金凡作為一個刑警的家屬,既然知道偽裝現場,自然也不排除他後期毀滅痕跡物證。”
“現在要做的,第一,對金凡進行突擊審查,務必在今晚取得審訊上的突破。第二,突破後委婉地把情況告知李支隊,並派專人二十四小時陪護,防止她有過激行為。”趙局長站了起來,正色道,“謝謝你們幾位,真是幫了我們大忙。”
“不客氣,我們等著你的好消息。”我說。
一夜的審訊順利結束,我們也於第二天一早趕回龍番。
審訊的結果不出所料,這一樁慘劇是由一頓飯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