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9節
法醫秦明(1-5部) 作者:秦明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10月14日晚上6點,金小萬放學歸來,饑腸轆轆。可是金凡給他做的飯,不過是一碗白飯加上幾根青菜。
這樣的晚餐金小萬已經忍受好幾天了,於是拒絕進食。
金凡本身就因為囊中空空而犯愁,為了晚上的賭資去哪裏借而糾結,看到兒子用絕食來對抗自己,頓時氣不打一處來。
在強迫金小萬吃下一口飯後,因為他的一聲嘟囔而勃然大怒,上去一個大耳光把金小萬打翻在地。
金小萬這一摔,頭部直接撞擊到電視櫃一角,瞬間暈了過去。
金凡此時有些慌張,用手指探了探金小萬的鼻息,以為他沒氣了。
這個時候的金凡想了很多,他害怕李支隊會和他離婚。如果離婚,他就真的養不活自己了。如果李支隊知道他一巴掌打死了金小萬,不僅會和他離婚,還會活活把他掐死。但如果偽造孩子落水身亡,說不定李支隊會回心轉意,重新回到金凡這個唯一的依靠身邊。
有的時候,天堂和地獄隻有一步之遙,對與錯隻在一念之間。
如果金凡把孩子送往醫院,以現在的醫療手段,孩子說不準已經恢複了往日活蹦亂跳的樣子。然而,誤以為孩子死亡的金凡,卻偽造了一個落水現場,把其實還活著的金小萬扔進了泥水塘。
審訊工作就是從“金小萬是被扔進泥潭後淹死的”獲得突破的。很有效,卻也很殘忍。
“我就說吧,雖然虎毒不食子,但是人有的時候比虎毒得多。”我說。
林濤說:“這個案子真是個悲劇,哪怕金凡知道一點點醫學知識,也不至於犯下如此滔天大罪。”
“是啊,這罪名可就變換了。”韓亮一邊開車一邊說,“原來他隻是失手打傷了孩子,也就是個過失犯罪,充其量就是故意傷害。這回好了,把一個活著的孩子扔進泥水塘淹死,那就是赤裸裸的故意殺人啊!還是殺害自己的親生兒子!”
“他不知道孩子當時還活著。”陳詩羽說,“不過,這不影響他的罪名。”
“對他也是件很殘忍的事情。”我說,“趙大膽兒說,金凡現在一心求死,還要求死在李支隊的手下,要她一槍崩了他。好在李支隊被控製起來了,不然她說不定真的要去崩了他。”
“這種事情還是交給法律來解決吧。”陳詩羽說。
“你們別說,這起案件說不定對我們的係列專案還有幫助呢。”我說,“我的意思是,致傷工具形態特征的問題。我在解剖的時候,不知道為何腦子裏會閃現出寶嫂的頭部損傷照片,我得回去好好研究一下。”
“你怎麽會有損傷的照片?”林濤問。
“我……”我有些尷尬,“在寶嫂送進去搶救的時候,我就囑咐急診科主任和護士多拍照片了,不然後期就沒法取證了。”
“你這家夥,也不怕大寶削你!”林濤說。
“他不可恨,他這樣做是對的。”陳詩羽坐在副駕駛座上,淡淡地說道。
4
回到廳裏,我迫不及待地帶著幾個人來到會診室,打開了投影儀,逐一察看寶嫂受傷時的頭皮照片。
照片中的寶嫂由於麵部腫脹而沒法識別,滿頭長發也被剃除幹淨。畢竟傷者是與我們朝夕相處的熟人,這樣的景象讓陳詩羽這個新警無法麵對。她皺起眉頭,努力地盯著屏幕。
“這幾張都是剛剛備完皮以後的照片,能看到頭部的裂口,但是由於血跡附著,無法看清楚。好在醫生用酒精清創後,也拍了一些照片。”我翻動著照片說,“這幾張照片,就是擦拭幹淨的創口。因為是傷後幾個小時,也是腫脹最厲害的時候,可能傷口會有一些變形。”
“看起來,就是普通的挫裂創吧?”韓亮說。
我點點頭,說:“但是跟普通的挫裂創也有區別,區別就在於挫傷帶的寬和窄。因為鈍器造成的創口,鈍性的物體會壓迫創口周圍的軟組織,在軟組織上留下類似皮下淤血的條帶狀挫傷,伴隨著創口,這就叫作挫傷帶。如果鈍器相對銳利一些,就是有棱邊的話,挫裂創的創周就沒有挫傷帶;如果鈍器很鈍,沒有棱邊,比如圓弧狀的鈍器,就會留下很寬的挫傷帶。也就是說,挫傷帶的寬和窄,與鈍器的鈍與銳是成正比的。”
“那——寶嫂的創口?”陳詩羽顯然沒有完全理解我的意思。
我默不作聲地前後翻看著幾張頭皮損傷的照片,不斷地將局部放大。
過了一會兒,我說:“可以看到,寶嫂的頭部損傷有幾個特征,第一,大部分創口周圍都是有明顯挫傷帶的,也就是說,致傷工具沒有棱邊,這也是我們一開始下的結論。但是仔細看所有的創口,有兩處是沒有挫傷帶的。”
“兩種工具?”林濤問。
“從現場勘查的結論來看,應該不是兩個人作案。一個人作案沒有必要帶著兩種工具。”我說。
“那為什麽創口形態不一致?”林濤追問道。
我說:“很簡單,一種工具的不同部位造成的損傷。我來打個比方,拿一把菜刀作案,用刃砍人,就是砍創;用刀背砍人,就是條索狀鈍器創;用刀麵拍人,就是平麵鈍器損傷;用刀刃的一角戳人,就是小刺創。”
“明白了。”陳詩羽點頭道。
“所以我認為,導致寶嫂受傷的工具,有一部分是有棱邊的,有一部分是沒有棱邊的。”我說,“另外,我們可以看到,寶嫂的頭皮上有幾處錐孔,直徑大約是0.5厘米,這也反映出工具另一個部位的形態。”
“這個工具應該是長條形的,有圓弧、有棱邊,頂端還是尖的。”韓亮說。
我讚許地點點頭,說:“分析得很好!這個工具雖然是長條形的,但是並不太長。如果太長的話,就很難用尖端戳到寶嫂的頭部。”
“但是這個工具很重啊。”林濤說,“至少它能導致顱骨骨折!”
我點了點頭,說:“現在我們再看張萌萌的頭皮損傷。因為張萌萌死亡了,所以我們屍檢的照片就更為清晰。”
仔細翻完照片後,我找出幾張特征比較明顯的照片,說:“這樣看起來,如出一轍!有的有挫傷帶,有的沒有挫傷帶,還有好幾處錐孔。”
“也就是說,除了灰色風衣,除了無動機殺人,我們現在有了充分的依據去串並a係列案件了?”韓亮說。
“是的!”我胸有成竹,“致傷工具的特征性、一致性,完全可以判斷a係列的兩起案件是同一人所為。很可惜,b係列的兩起案件都是勒頸死亡,沒有用到鈍器,我們無法判斷是不是和a係列為同一人所為。”
“我還是相信大寶,a係列和b係列不是同一人所為。”陳詩羽比較感性。
我苦笑著搖搖頭,說:“如果是兩個人在不同時空,做著幾乎一模一樣的案子,那該是一件多可怕的事情!”
“你們看,這是什麽?”林濤不愧是痕跡檢驗方麵的專家,對於細微的痕跡,總是比法醫更敏感。
林濤指著照片中張萌萌的頭皮說:“把這一塊兒放大!”
我熟練地操作著電腦,把林濤指著的那一塊兒頭皮照片逐漸放大。高清晰度單反相機的分辨率很高,可以放大到讓我們看清楚每一處毛孔。
圖像中央出現的是一處特征性的壓跡。
這樣的晚餐金小萬已經忍受好幾天了,於是拒絕進食。
金凡本身就因為囊中空空而犯愁,為了晚上的賭資去哪裏借而糾結,看到兒子用絕食來對抗自己,頓時氣不打一處來。
在強迫金小萬吃下一口飯後,因為他的一聲嘟囔而勃然大怒,上去一個大耳光把金小萬打翻在地。
金小萬這一摔,頭部直接撞擊到電視櫃一角,瞬間暈了過去。
金凡此時有些慌張,用手指探了探金小萬的鼻息,以為他沒氣了。
這個時候的金凡想了很多,他害怕李支隊會和他離婚。如果離婚,他就真的養不活自己了。如果李支隊知道他一巴掌打死了金小萬,不僅會和他離婚,還會活活把他掐死。但如果偽造孩子落水身亡,說不定李支隊會回心轉意,重新回到金凡這個唯一的依靠身邊。
有的時候,天堂和地獄隻有一步之遙,對與錯隻在一念之間。
如果金凡把孩子送往醫院,以現在的醫療手段,孩子說不準已經恢複了往日活蹦亂跳的樣子。然而,誤以為孩子死亡的金凡,卻偽造了一個落水現場,把其實還活著的金小萬扔進了泥水塘。
審訊工作就是從“金小萬是被扔進泥潭後淹死的”獲得突破的。很有效,卻也很殘忍。
“我就說吧,雖然虎毒不食子,但是人有的時候比虎毒得多。”我說。
林濤說:“這個案子真是個悲劇,哪怕金凡知道一點點醫學知識,也不至於犯下如此滔天大罪。”
“是啊,這罪名可就變換了。”韓亮一邊開車一邊說,“原來他隻是失手打傷了孩子,也就是個過失犯罪,充其量就是故意傷害。這回好了,把一個活著的孩子扔進泥水塘淹死,那就是赤裸裸的故意殺人啊!還是殺害自己的親生兒子!”
“他不知道孩子當時還活著。”陳詩羽說,“不過,這不影響他的罪名。”
“對他也是件很殘忍的事情。”我說,“趙大膽兒說,金凡現在一心求死,還要求死在李支隊的手下,要她一槍崩了他。好在李支隊被控製起來了,不然她說不定真的要去崩了他。”
“這種事情還是交給法律來解決吧。”陳詩羽說。
“你們別說,這起案件說不定對我們的係列專案還有幫助呢。”我說,“我的意思是,致傷工具形態特征的問題。我在解剖的時候,不知道為何腦子裏會閃現出寶嫂的頭部損傷照片,我得回去好好研究一下。”
“你怎麽會有損傷的照片?”林濤問。
“我……”我有些尷尬,“在寶嫂送進去搶救的時候,我就囑咐急診科主任和護士多拍照片了,不然後期就沒法取證了。”
“你這家夥,也不怕大寶削你!”林濤說。
“他不可恨,他這樣做是對的。”陳詩羽坐在副駕駛座上,淡淡地說道。
4
回到廳裏,我迫不及待地帶著幾個人來到會診室,打開了投影儀,逐一察看寶嫂受傷時的頭皮照片。
照片中的寶嫂由於麵部腫脹而沒法識別,滿頭長發也被剃除幹淨。畢竟傷者是與我們朝夕相處的熟人,這樣的景象讓陳詩羽這個新警無法麵對。她皺起眉頭,努力地盯著屏幕。
“這幾張都是剛剛備完皮以後的照片,能看到頭部的裂口,但是由於血跡附著,無法看清楚。好在醫生用酒精清創後,也拍了一些照片。”我翻動著照片說,“這幾張照片,就是擦拭幹淨的創口。因為是傷後幾個小時,也是腫脹最厲害的時候,可能傷口會有一些變形。”
“看起來,就是普通的挫裂創吧?”韓亮說。
我點點頭,說:“但是跟普通的挫裂創也有區別,區別就在於挫傷帶的寬和窄。因為鈍器造成的創口,鈍性的物體會壓迫創口周圍的軟組織,在軟組織上留下類似皮下淤血的條帶狀挫傷,伴隨著創口,這就叫作挫傷帶。如果鈍器相對銳利一些,就是有棱邊的話,挫裂創的創周就沒有挫傷帶;如果鈍器很鈍,沒有棱邊,比如圓弧狀的鈍器,就會留下很寬的挫傷帶。也就是說,挫傷帶的寬和窄,與鈍器的鈍與銳是成正比的。”
“那——寶嫂的創口?”陳詩羽顯然沒有完全理解我的意思。
我默不作聲地前後翻看著幾張頭皮損傷的照片,不斷地將局部放大。
過了一會兒,我說:“可以看到,寶嫂的頭部損傷有幾個特征,第一,大部分創口周圍都是有明顯挫傷帶的,也就是說,致傷工具沒有棱邊,這也是我們一開始下的結論。但是仔細看所有的創口,有兩處是沒有挫傷帶的。”
“兩種工具?”林濤問。
“從現場勘查的結論來看,應該不是兩個人作案。一個人作案沒有必要帶著兩種工具。”我說。
“那為什麽創口形態不一致?”林濤追問道。
我說:“很簡單,一種工具的不同部位造成的損傷。我來打個比方,拿一把菜刀作案,用刃砍人,就是砍創;用刀背砍人,就是條索狀鈍器創;用刀麵拍人,就是平麵鈍器損傷;用刀刃的一角戳人,就是小刺創。”
“明白了。”陳詩羽點頭道。
“所以我認為,導致寶嫂受傷的工具,有一部分是有棱邊的,有一部分是沒有棱邊的。”我說,“另外,我們可以看到,寶嫂的頭皮上有幾處錐孔,直徑大約是0.5厘米,這也反映出工具另一個部位的形態。”
“這個工具應該是長條形的,有圓弧、有棱邊,頂端還是尖的。”韓亮說。
我讚許地點點頭,說:“分析得很好!這個工具雖然是長條形的,但是並不太長。如果太長的話,就很難用尖端戳到寶嫂的頭部。”
“但是這個工具很重啊。”林濤說,“至少它能導致顱骨骨折!”
我點了點頭,說:“現在我們再看張萌萌的頭皮損傷。因為張萌萌死亡了,所以我們屍檢的照片就更為清晰。”
仔細翻完照片後,我找出幾張特征比較明顯的照片,說:“這樣看起來,如出一轍!有的有挫傷帶,有的沒有挫傷帶,還有好幾處錐孔。”
“也就是說,除了灰色風衣,除了無動機殺人,我們現在有了充分的依據去串並a係列案件了?”韓亮說。
“是的!”我胸有成竹,“致傷工具的特征性、一致性,完全可以判斷a係列的兩起案件是同一人所為。很可惜,b係列的兩起案件都是勒頸死亡,沒有用到鈍器,我們無法判斷是不是和a係列為同一人所為。”
“我還是相信大寶,a係列和b係列不是同一人所為。”陳詩羽比較感性。
我苦笑著搖搖頭,說:“如果是兩個人在不同時空,做著幾乎一模一樣的案子,那該是一件多可怕的事情!”
“你們看,這是什麽?”林濤不愧是痕跡檢驗方麵的專家,對於細微的痕跡,總是比法醫更敏感。
林濤指著照片中張萌萌的頭皮說:“把這一塊兒放大!”
我熟練地操作著電腦,把林濤指著的那一塊兒頭皮照片逐漸放大。高清晰度單反相機的分辨率很高,可以放大到讓我們看清楚每一處毛孔。
圖像中央出現的是一處特征性的壓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