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我準備了白色和藍色兩種速幹油漆,把馬車上原來的車牌改成了桶子上標簽的地址。周一早上,我們到了碼頭,那時裝載桶子的輪船已經到港。我在碼頭附近觀察了一會兒,發現葡萄酒桶都被卸了下來。可有一隻在船艙的一角放著,還有兩人在看守。我想那個桶子該不會就是我的吧?難道他們已經發現桶子裏裝著金幣了?很快,我又發現了我的名字。於是,我就過去問能不能馬上領走。


    “這時走過來一個青年,他很客氣,就是不直接回答我的問題。他說應去碼頭辦事處辦理,要把我帶到那兒去,走了幾步又回過頭去說:‘霍克,還記得我說的話嗎?在艾赫利先生的指示到來之前,你可不能自作主張!’


    “到了碼頭辦事處,青年說他會叫人來處理,讓我在辦公室外麵等著。過了一會兒,一位男子走了出來,我覺得事情不妙。果然,那人含糊其辭,找借口說不能領取。


    “經過試探,我知道艾赫利是海運公司的常務董事。從辦事處出來,我仔細思考著下一步要怎麽辦。那個青年臨走時對霍克反複交代,很明顯,這裏的情況他們已向上司艾赫利做過匯報了。想要取走桶子,我隻能假借艾赫利的名義偽造指令了。刻不容緩,我馬上前往海運公司總部,要求與艾赫利先生談談。很幸運,艾赫利正在見客,要我等著。我說沒時間等,給他留言吧,然後跟他們要了信紙、信封。我將信封封好,寫上名字就走了。這樣,我拿到了公司的專用信紙。


    “我來到一家酒吧,點了杯啤酒,同時借了筆和墨水,用艾赫利先生的口吻寫了封信,給霍克下達指令。寫信時,我想萬一霍克起疑,又跟過來可就麻煩了,為此我又苦想了一刻鍾,最後決定,在信的末尾附上一句,請陪同菲利克斯送貨,將貨送到後再去複命。結果,我順利地將桶子取走,由馬車拉著上路了,可見我的謀劃很成功。為了擺脫霍克,事先我與工人設計了一個小計謀。走到半路時,其中一位吵著要喝酒,因為禁不住誘惑,我也去喝了,並留下另一位工人看守馬車。喝了一會兒,我以替換另一位車夫為借口,留下了霍克和一位工人,我們便趁機駕著馬車走了。然後我們回到了租來的那間小屋裏,重新給車刷了一遍油漆,讓車變回了原來的褐色,並把那偽造的地址也去掉了。傍晚時候,我們才駕著車回到家來,把那隻桶子卸在了庫房裏,它現在還在那兒呢!”


    菲利克斯的話說完好一會兒,兩人都沒再言語,隻是在那裏靜坐著。


    他的話一直在班利的腦海裏回旋,雖然過程很離奇,但是很有條理,並且沒有什麽漏洞,沒有可疑之處。如果菲利克斯信任他的朋友,正如信裏所說,桶裏裝的是雕刻品,那麽足以證明他的行動的合理性。可如果桶裏裝的是死屍,那封信便是捏造出來的。至於,是否與菲利克斯有關係,就要從長計議了。


    根據推斷,班利得出三條線索。


    第一,菲利克斯的言談舉止。當警官多年,班利積累了豐富的經驗,能夠斷定,誰的話是真的,誰的話是假的。直覺告訴他,這位男子沒有撒謊。雖然他也知道直覺經常會騙人,事實上,過去他因為直覺而判斷失誤的事情也不止一次,可這次,菲利克斯給人一種非常正直、嚴謹的印象,警官覺得自己的直覺沒錯。當然,要給案件下定論,這可起不了決定性的作用,但毫無疑問,它非常重要。


    第二,菲利克斯對於在倫敦領取桶子過程的講述。單就這件事來說,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他說的都是真的。菲利克斯對昨天的事情的複述,已經清楚明白地交代了自己所有的行為,而且他所說的從布洛頓、艾赫利、威爾、沃卡的陳述裏也可以得到印證。由此可見,菲利克斯並沒有撒謊。


    第三,菲利克斯關於巴黎的活動的講述。信在這件事中變得至關重要。事情真的如他所說,才有了那封信嗎?那封信真的是出自他的朋友羅迪之手嗎?班利想,要想知道是真是假,倒也不難。


    想到這裏,班利首先發話:“羅迪是做什麽的?”


    “他是一家葡萄酒批發店的副董事,那家店名叫羅迪公司,位於安利四世街。”


    “杜馬希爾呢?”


    “證券經紀人。”


    “知道他住在哪裏嗎?”


    “家庭住址我不清楚,辦公的地方應該在波塔森尼葉大街。要想知道詳細地址就要問羅迪了。”


    “請問你和這兩個人的關係怎樣?”


    “我和他們是相交多年的朋友了。不過即便是好朋友,在彩票這件事之前,也沒有在金錢上有過往來。”


    “信上所寫的都是事實吧?”


    “是的,確有其事。”


    “當初,你們談論彩票的具體地點,還記得嗎?”


    “在一家咖啡館裏,一樓的某個房間。”


    “在場的,還有其他人嗎?”


    “有。當時一塊在聊天的,有一夥人。”


    “在場的人都知道你已經決定購買彩票了嗎?”


    “知道!為了這件事,他們還嘲弄了我們一番。”


    “在場的都有誰,還記得嗎?”


    菲利克斯好像有點為難說:“對不起,我有點兒記不起來了。我們隻是偶爾才會聚一次,而且,我並沒有在那兒待很長時間。當然,一定會有羅迪,其他可能還有多比尼、安利、恰克,可我不能確定。應該還有幾個人在。”


    每個問題,菲利克斯都回答得很痛快,警官將他的回答一一記下。對於彩票這件事的真實性,他越來越肯定了。不管怎麽說,要想辨別真假,隻要前往巴黎,稍作調查就可知道了。可是就算這些事情都是真的,也不能證明那封信就是羅迪寫的。既然有那麽多人在場,又都知道彩票的事,那他們中的任何一人都可能寫信,甚至也不排除這封信根本就是憑空捏造的。難不成這一切真的是菲利克斯自導自演的一場戲?又怎麽去證明?


    這些問題一直在警官的腦袋裏盤旋,又靜默了一會兒,他才問道:“這封信的信封在哪?”


    “啊?”菲利克斯說,“信封?我想沒有。取出來信後,我就把信封丟了。”


    “明信片還有嗎?”


    菲利克斯在桌上的文件夾裏翻了翻,又到抽屜裏找了一會兒,說:“找不到,可能丟了吧!”


    這樣一來,就沒有充足的證據可以證明信件存在的真實性了。不過,也沒有明顯值得懷疑的地方。警官現在沒有任何偏見。他把那封信拿在手裏觀察著,薄紙上的字體是打字機打出來的,有很多破損的痕跡,在這方麵班利不是專家,但他能看出這是出自國外製造的打字機。班利想,也許可以順藤摸瓜將打字機的類型找出來。信紙是法國的,可是菲利克斯自己也說,他經常會去法國。這不是很重要的線索,但也一定要查清楚。


    警官又開始仔細查證信的內容,一共有四段。他將每一段分解出來,按順序思考,第一段是說彩票中獎的事。他想,信裏說的彩票是否真實存在很容易證實。中獎者並不難找,可以請法國警察幫助,拿到獲獎者的名單,就知道有關彩票的事是否屬實了。二三段是講關於打賭還有桶子如何寄送的事情。班利仔細地看著,信中談及的每件事都需要反複琢磨、思考。信中所說是真的嗎?暫且不說彩票這件事,通過這種方式來對一個人的能力進行測試也太戲劇化了,但想想也不是沒有可能。這時,他又想起那隻女人的手臂,是否真的有具死屍在桶子裏?如果真有,又是怎麽回事?


    “這樣做,可能會給你帶來很多的麻煩,為此我由衷地祝福你。最有力的物證已放在桶內一同運送給你了。隻有一點讓我感到很遺憾,那就是我不能親眼看到你把桶子打開。”他將信的最後一段又讀了一遍。


    乍一看,這一段像是在祝福彩票中獎的事,而“有力的物證”是指那九百八十八鎊金幣。但它隻有這一層含義嗎?如果“物證”是指死屍呢?那就是菲利克斯間接地做了某些事,從而產生了這樣的後果。如果說就是要送錢給菲利克斯,那不能親眼目睹他打開桶子,為什麽會感到遺憾呢?如果桶子裏的東西能讓菲利克斯大吃一驚,這種說法倒也合理。也許真相正是這樣。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死屍是寄給菲利克斯的,他或多或少會知道一些。警官說:“菲利克斯先生,謝謝你能配合警察的工作。到目前為止,我們相信你所說的都是真的,隻不過,有些事情我覺得你還有所保留。”


    “可我認為重要的事都說出來了。”


    “看來我們對什麽是重要的事持有不同的觀點。現在還要回到最開始的那個問題上來,那隻桶子裏裝的到底是什麽?”


    “我不是說了嘛,是金幣。”


    “我相信,你是真的認為裏麵裝著金幣。但你所說的得到金幣的過程,就不能不讓人懷疑了。”


    “好吧,”菲利克斯站起身來,“桶子就放在馬車房裏。看來除了把它打開之外,也沒有別的辦法證明我所說的了。本來,我不想在今晚打開,那麽多金幣暴露出來,放在那裏總覺得不妥。可是如果不打開,就沒辦法讓你相信我。”


    “很好,菲利克斯先生,謝謝,這正是我在等的話。如你所說,隻有打開桶子才能解開所有的疑團。我叫上外麵的手下,我們三個人一起去。”


    菲利克斯在前麵舉著燈,帶著他們到了馬車房:“麻煩你幫忙拿一下燈,我得開鎖。”


    馬車房的門是對開式的,班利將身子靠在上麵,舉著燈照著長長的門栓,上麵有一把鐵鎖。


    菲利克斯插進鑰匙,隻輕輕一碰,鎖就開了。


    “啊!鎖被打開了!”他喊道,“兩三個小時前我親自鎖上的!”他將鐵鎖和門栓拔下,把大門推開。


    “桶子呢?在哪裏?”班利一邊用油燈照著馬車房,一邊問。


    “那邊的天花板上,我把它吊在那兒了!”菲利克斯關好門後,向警官走來。突然,他愣住了。“天呐!”他好像呼吸困難似的喘著氣說,“沒了,桶子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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