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我照顧的孩子中,有一個女孩,名叫夏洛特。那是1985年,或者是1986年,我第一次去訪問別的時光圈。在我離開後,她想方設法逃脫了大孩子的看管,跑到了外麵,一個人在村莊附近閑逛,後來被警察發現。因為她說不清楚她是誰、從哪兒來,所以,警察把她送到了內陸的一個兒童福利機構。兩天後我找到她,她已經衰老了三十五歲。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離開過我的孩子。”


    “我見過她的照片,”我說,“照片上,她是一個成年女人,卻穿著小女孩的衣服。”


    佩裏格林女士難過地點頭。“那件事情之後,她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不僅僅是麵容,總之再也回不到從前了。”


    “後來呢?”


    “她去了納傑特女士那裏。納傑特和思拉什專門看護不好照顧的孩子。”


    “所以,他們不一定非得待在這個島上,是吧?”我問,“他們可以不生活在1940年嗎?”


    “可以,但出去後他們會馬上衰老。他們能去哪兒呢?是去戰場上被抓起來,還是去麵對人們的誤解和恐懼?況且,一旦離開這裏,還會遇到別的危險。所以他們最好待在這兒。”


    “什麽危險?”


    她臉上出現一層陰雲。“這個不需要你操心,最起碼目前不需要。”


    說到這裏,她噓地一聲示意我出去。我問她“別的危險”是什麽,她關上了紗門。“好好玩兒。”她勉強露出一絲笑容,“去找艾瑪小姐吧,她想見你,現在很著急。”


    我走進後院,一邊散步一邊想著那個幹癟的蘋果,但很快就不想了。


    我沒找到艾瑪,休說她到村裏辦事去了。於是我躺在樹蔭下,一邊等她,一邊想著中午的美餐,不到五分鍾,就迷迷糊糊地打起了盹兒。我放鬆神經,似乎時光圈本身就是一劑藥方,既能鎮定安神,又能改善情緒。


    如果佩裏格林女士剛才所說屬實,那麽,很多事情就都可以解釋,比如為什麽孩子們幾十年如一日地過著同樣的日子,卻能夠不喪失記憶。時光圈裏的生活確實美好,但是,如果每天都是一樣的,而且不能離開這裏,那麽,這個地方就不能被稱作天堂,而更像是一個監獄。在這裏生活,就像被催眠一樣,幾年以後醒來,會發現想要離開已經太遲。


    因此,是否留在這裏,不是孩子們能夠決定的。他們必須待在這裏,幾年以後才能覺醒。


    我睡著了,醒來時已到中午。迷迷糊糊中,有個東西在撓我的腳,睜開眼,發現有個小人正往我鞋裏鑽,被鞋帶絆住。它四肢僵硬,身高接近半個輪轂,一身軍隊雜役的打扮。它掙紮了一會兒便不動彈,似乎發條鬆了。我解開鞋帶,把它拿出來,放在手上翻過來翻過去,但找不到發條旋鈕。它麵貌醜陋,腦袋是一團圓形的泥巴,臉上還留著指紋。


    “拿到這兒來吧!”一個聲音從院子那頭喊道。我回過頭,一個男孩站在樹下,正向我招手。


    我拿起泥人,向他走過去。男孩身邊圍了一圈這樣的泥人,看上去像小機器人。當我靠近它們,手上那個泥人突然複活,它掙紮著想下來。我把它放到泥人中間,拍拍手上的泥土。


    “我叫伊諾克,”男孩說,“你一定是波特曼。”


    “你猜對了。”我說。


    “如果它打擾了你,很抱歉,”他拿起我送來的那個泥人說,“你瞧,它們有自己的主意,隻是缺乏訓練。這是上星期剛做出來的。”他說話的時候帶著倫敦口音,臉上留著黑眼圈,看上去像隻浣熊,衣服和照片上一模一樣,沾滿了泥巴和灰塵。如果不是那張胖乎乎的圓臉,他一定是從狄更斯小說《霧都孤兒》中走出來的那個掃煙囪的家夥。


    “這些都是你做出來的嗎?”我驚奇地問,“怎麽做的?”


    “它們都是小矮人,”他回答說,“有時我會給它們裝上玩具娃娃的腦袋,這次因為著急所以忘了。”


    “什麽小矮人?”


    “不止是小矮人,”他說,“有人認為它們是沒有靈魂的玩偶,但我認為這樣的想法很傻,你說呢?”


    “當然了。”


    這時,剛回來的那個泥人開始不安分,伊諾克一腳把它踢了回去,泥人一個個你推我擠,亂成了一團。“開始戰鬥,你們這群假爺們兒!”伊諾克命令道。於是,那些泥人不再推擠,而是互相拳打腳踢。其中一個好像對打架不感興趣,試著逃走,伊諾克抓回了它,掰斷了它的兩條腿。


    “這就是當逃兵的下場!”他叫道。他將瘸腿的泥人扔進草叢,可憐的泥人痛苦地抽搐著,其他泥人紛紛跌倒,把他壓在下麵。


    “你就這麽對待自己的玩具嗎?”


    “你為什麽這麽問?”他說,“難道可憐他們?”


    “難道它們不可憐嗎?”


    “你大可不必。它們都是為我而活。”


    我笑了。伊諾克懊惱地瞪我一眼,“這事有那麽好笑嗎?”他說。


    “你把我逗樂了。”


    他不再理我。“看這個,”他說。他拿起一個泥人,撕下它的衣服,把它從中間掰成兩半,從胸部取出心髒。泥人立刻變成一具僵直的屍體。心髒還在跳動,伊諾克把它夾在大拇指和食指之間,在我麵前晃了一下。


    “這顆心髒是老鼠的,”他說,“我的本領就是把生命從一個事物移植到另一個事物上,比如從老鼠移植到泥人,或者從泥人移植到老鼠。”他把心髒塞進口袋,接著說:“等有一天我訓練出它們,就擁有自己的軍隊了,龐大的軍隊,”說到這裏,他的胳膊舉到頭頂,向我比畫著。


    “你能做什麽呢?”他問。


    “我?沒有。我不會你這樣的魔法。”


    “真遺憾,”他說,“你會和我們一起生活嗎?”他並沒有表現出希望我留下的意思。


    “不知道,”我說,“還沒想過。”這當然是騙他的。我不是沒想過,而是覺得不大可能。


    他懷疑地看了我一眼。“難道你不想?”


    “不知道。”


    他眯起眼,慢慢地點頭,似乎想通了。


    他斜著身體靠近我,小聲問:“艾瑪沒跟你說過突襲村莊的事,是吧?”


    “突襲什麽?”


    他把臉轉向一邊,說:“哦,沒事。是我們玩兒過的一個遊戲。”


    直覺告訴我,他一定有事瞞著我。


    “沒有。”我說。


    “我敢打賭她不會告訴你,”他說,“而且,我敢肯定,還有很多別的事,她不願意讓你知道。”


    “是嗎?為什麽?”


    “因為一旦告訴了你,你會發現這兒不像他們說得那麽好,就不會留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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