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把官階研究的對象,確定為“官職的分等與分類”和“官員的分等與分類”兩點。這個定義,對本書敘述的展開具有指導作用。隨後三章,計劃從三個側麵,考察秦漢品位結構的分等分類特征,它們分別是“比秩”與“宦皇帝者”問題,漢唐間的冠服體製變遷問題,以及“士階層”的品位安排。
秦漢帝國以“若幹石”的祿秩為官階,祿秩由正秩和“比秩”交錯構成。正秩即如“二千石”、“六百石”之類,“比秩”即如“比二千石”、“比六百石”之類。“比秩”不是起初就有的,就目前史料看,大約是漢景帝、漢武帝前後形成的。後代的九品官品有“正品”與“從品”之別,然而漢代“正秩”與“比秩”之間的關係,並不同於正品與從品的關係。考察顯示,漢代“正秩”是用於管理吏職的,“比秩”是用於管理非吏職的。就是說“比秩”除“分等”功能外,還有區分吏與非吏的“分類”功能。那麽“比秩”問題,就成了探討漢代品位結構的一條線索。我們特別關注的是,有一種被稱為“宦皇帝者”的職官被列於“比秩”,他們與“比秩”的起源密切相關。“宦皇帝者”是一個專門奉侍皇帝的侍從、近衛和內官係統。這個係統的構成、功能及其在王朝職類中的特殊地位,特別能反映漢代品位結構的特殊性,也能為觀察中國傳統官僚政治,提供一個特別的側麵。
輿服禮製是王朝等級製的重要部分,各色官貴都以官服標示等級和類別。所以通過冠服之分等分類,反觀官職和官員之分等分類,就可能為後者提供若幹新鮮認識。為此我們揭舉“冠服體製”概念,以指稱曆朝冠服在分等分類方麵的結構特征。在可資探討的眾多線索中,我們選擇從等級性和一體化的問題入手,並將預設“自然差異”、“職事差異”、“場合差異”和“級別差異”四個指標,來觀察秦漢與其前朝後代的冠服體製變遷,由此展示如下變遷軌跡:周代冠服以“自然分類”和“級別分等”為主;秦漢時“自然分類”和“職事分類”變成了冠服體製的重要特點;南北朝到隋唐的冠服體製變化,則是“級別分等”和“場合分等”的不斷強化。相對前朝後代而言,漢代冠服體製的特點,是其“分類”功能強於前朝後代,其“分等”功能弱於前朝後代。這就可以從一個側麵,顯示秦漢帝國品位結構尚較鬆散、還沒有充分一體化和高度等級化的情況。
中國傳統官僚政治是“士大夫政治”。尤其在曆史後期,官僚的主體來自士人,所以科舉學曆成了帝國品位結構的重要支柱,還有若幹等級設置保障“士人”作為“四民之首”的特殊地位。那麽在帝國前期,也就是秦漢,情況是怎樣的呢?我們通過選官與資格、免役資格和服飾禮製三點,考察曆代士人在政治、經濟及禮製等級中的地位,由此觀察秦漢帝國品位結構中“士”的安排,與曆史後期有什麽不同。
本章討論“比秩”與“宦皇帝者”問題。下麵分四節敘述。
一 “比秩”與“宦皇帝者”問題的提出
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秩律》,提供了到呂後二年(前186年)為止的漢初祿秩原貌,從而為研討秦漢官階製度,提供了新鮮材料。《秩律》所見秩級有二千石、千石、八百石、六百石、五百石、四百石、三百石、二百五十石、二百石、一百六十石、一百二十石,總共隻11級。而在漢武帝之後,即使不計丞相、禦史大夫兩個沒有秩名的秩級,祿秩也有十八九級。據我們的了解,西漢陽朔年間的秩級應是這樣的:中二千石、真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千石、比千石、八百石、比八百石、六百石、比六百石、五百石、四百石、比四百石、三百石、比三百石、二百石、比二百石、百石、比百石。
比較即知,漢初秩級還相當疏簡,到西漢中期就繁密多了。由簡而繁是事物發展的常情,不過問題不止如此。呂後二年以前的秩級少了什麽呢?稍加瀏覽就能看出,《秩律》中沒有“比秩”,即“比二千石”、“比千石”之類係以“比”字的秩級。而西漢陽朔年間的秩級中,“比秩”與正秩呈交錯排列:有正秩二千石,就有比二千石;有正秩千石,就有比千石;有正秩六百石,就有比六百石;餘類推。幾乎所有正秩都有對應的“比秩”,有近半數秩級是“比秩”。然而《秩律》有11個秩級,卻沒有一個是“比秩”。這就提示我們,比秩是較晚時候才產生的,至少在《秩律》時代,也就是呂後二年前後,“比秩”還沒問世人間呢。
總之《秩律》的麵世,使“比秩”問題凸顯出來了。也許有人認為,正秩與“比秩”的關係,就像官品正從品的關係,跟正一品與從一品、正二品與從二品的關係類似。清朝的福申就那麽看(1)。官品是魏晉出現的。考察列在《魏官品》和《晉官品》的官職,沒發現正品、從品的官職性質有什麽區別。那麽從品的設置,隻是為了增加級數和維持級差罷了。繁密官階可以精細區分級別,但也使管理變複雜了。漢廷設置“比秩”,隻是為了增加級數嗎?我們認為不止如此,“比秩”具有區分職類的意義;除“分等”功能外,它還有“分類”功能。所以,“比秩”跟後代的正從品並不相同。
在這時候,就要提出“宦皇帝者”的問題了。在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之中,多次出現一種叫作“宦皇帝者”的人,有時簡稱為“宦”。“宦皇帝者”在漢代史籍中也能看到。而且在秦國的睡虎地秦簡中,就有了“宦及知於王”的提法,而這與“宦皇帝者”應是類似概念。進一步考察顯示,《二年律令》中的帝國臣民,經常被分為三大類:第一是“宦”,第二是“吏”,第三類是“徭使有事”。比如《津關令》中的“關外人宦、為吏若徭使有事關中”一句,就表明“宦”、“吏”和“徭使有事”是三分概念。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倉律》中,恰好也看到了“宦者”、“都官吏”、“都官人有事”的三分概念。那麽這種“三分法”,先秦已經有了。
“吏”是行政官員。“徭使有事”者是平民服役者。從《二年律令》看,“徭使有事”屬“非吏”一類。漢代史籍中有“吏、徒”並稱的提法,“徭使有事”相當於“吏、徒”中的“徒”。“吏”是王朝官吏,承擔著帝國的行政;“徒”是服役的平民,承擔著帝國的徭役。然則上述“三分法”的依據,是其職事性質的不同。那麽“宦皇帝者”是些什麽人,又承擔什麽職事呢?據我們考察,“宦皇帝者”包括宦官,但此外還包括大夫、郎官、謁者,以及皇帝與太子的各種侍從,如侍中、常侍、給事中,太子先馬、太子庶子、太子舍人等。這些官職的共同特征,是直接奉侍皇帝(及皇族)。他們構成了一個侍臣、從官或說是內官係統。“宦皇帝者”是較早的稱呼,從漢史看,後來他們改以“大夫、郎從官”為稱了。“從官”就是皇帝的各色侍從(2)。
由此我們就看到了一種特殊的職類觀念:擔任“吏”即擔任行政官吏,是為“仕”;不承擔國家行政、直接奉侍皇帝,是為“宦”。後代仕、宦通用,先秦到漢初則不盡然,“宦”有時候是特指,是擔任從官,不一定特指閹人。
“宦皇帝者”的概念或“仕、宦有別”的觀念,與“比秩”有什麽關係呢?請看以下兩點:第一,審視《二年律令·秩律》,可發現幾乎所有屬於“宦皇帝者”的官職,都沒有列入《秩律》(3)。第二,從《漢書·百官公卿表》及《漢書》《漢舊儀》等材料看,西漢中期以後“宦皇帝者”諸官有秩級了,然而它們大抵都在“比秩”。例如,中大夫更名為光祿大夫,秩比二千石;謁者秩比六百石,中郎秩比六百石,侍郎秩比四百石,郎中秩比三百石或比二百石,太子洗馬比六百石,太子舍人秩比二百石。
根據第一點,我們判斷“宦皇帝者”最初是無秩級的,所以在《秩律》中看不見那些官職。若其有秩級,不會碰巧在《秩律》中一個也看不到吧。沒列入《秩律》,我們認為就沒有秩級。第二點強化了前一判斷。“宦皇帝者”諸官後來恰好都在“比秩”,這同樣表明它們本無秩級。它們是在較晚時候,通過“比”的方式,即將其待遇和俸祿“比”於某秩,逐漸與秩級建立起了聯係;這種“比”的方式後來固定化了,從而形成了“比秩”。“宦皇帝者”的存在,《秩律》無“比秩”,“宦皇帝者”後來為“比秩”——當我們把這三個事實聯係起來的時候,忽然就看到了問題的微妙之處。我們察覺到:“比秩”是後來才有的,“宦皇帝者”就是滋生“比秩”的溫床之一。
漢初“吏”有秩級而“宦皇帝者”無秩級,強化了“吏與宦皇帝者是兩個職官係統”這個判斷。前者是國家行政官員,用秩級手段加以管理;後者不屬國家行政吏員,而是君主私屬,故不用秩級手段去管理。那麽是否用秩級加以管理,就是行政吏員區別於非行政吏員的重要標誌。簡言之,在秦與漢初,秩級是“吏”的身份標誌,“吏”有秩級,“非吏”沒有秩級。那麽兩大職類的區分,就通過秩級體現出來了。這就深化了我們對秦漢秩級之等級管理功能的認識。我們認定祿秩的性質是“吏祿”,是針對新式吏員的管理手段;戰國秦漢間秩級的萌生及其向上伸展,反映的是“吏”群體的政治崛起。現在這一論斷被再次印證了:“吏”有秩級而“非吏”則無秩級,豈不恰好證明,祿秩就是“吏”的身份標誌麽?
進一步說,“比秩”的起源與功能提示人們,對戰國秦漢的祿秩變遷,要從兩方麵比較觀察。第一,要與“爵”綜合比較觀察。“爵”是一種具有濃厚貴族色彩的古老品位形式,爵、秩關係構成了一條變遷線索,這就是前麵一章的論題。第二,要與“宦皇帝者”比較觀察,即在吏、宦二者的關係中觀察。“宦皇帝者”具有濃厚的“私屬”意味,它之成為一種特定的職類,有其古老的來源。詳下。
二 “宦於王”溯源:周朝的士庶子體製
秦漢都有一個“宦於王”或“宦皇帝者”的侍從係統。在漢代,他們用“比秩”標誌身份,仍然與“吏”有異。下遊的江水是從上遊來的。那種“宦、吏有別”的體製,在周朝就有先聲了。
周朝君主為官職分等分類時,他至少麵對著三大類人:
1.貴族卿大夫,擔任朝官及地方官;
2.胥吏,無爵,相當於“庶人在官者”;
3.從官、內官或中官,即君王的私屬、侍從。
三者雖非截然三分,可以有若幹交錯重合之處,但大致上的三分應無疑問。其中的最後一類,就與此時的討論相關。
下麵為上述的“三分”之製提供證據。無論商周,其職官係統都有朝官與內廷官之別(4)。春秋依然如此。《國語·晉語四》:“胥、籍、狐、箕、欒、郤、柏、先、羊舌、董、韓,寔掌近官。諸姬之良,掌其中官。異姓之能,掌其遠官。”這是魯僖公二十四年(前637年)的事情,其年晉文公入晉掌權並整飭國政,那時他分別從近官、中官、遠官著手;而那近官、中官、遠官的分類概念,應是此前就有的。據韋昭的意見,“近官”係朝廷要職,由十一族舊姓擔任;“中官”即“內官”,是內廷之官,由“諸姬之良”充任;“遠官”大約是縣鄙的地方官,主要由較疏遠的異姓擔任(5)。內廷有“中官”,外廷有“近官”及“遠官”,這就顯示了一個“中官”係統的存在。
有人把“中官”說成是“內務官”(6),約略近之。“中官”是直接奉侍君主的,其官名往往標有“中”、“內”字樣。“中”就是中朝,“內”就是內廷。他們又包括兩類人,一類有日常職事,掌管君王的起居衣食,猶如後代的宦官、太監之所任。還有一類人無職事,但承擔著侍從、侍衛之責,這類人往往以被編製的卿大夫子弟擔任。說到貴族卿大夫子弟的被編製,就得去考察貴族弟子的管理教育製度與出仕製度了。
《左傳》宣公十二年敘晉楚邲之戰,楚軍分左右二廣,此外還有“內官序當其夜,以待不虞”(7)。這裏的“內官”,顯然是近衛士官。他們由貴族子弟組成。據《周禮》所記,尚未出仕的卿大夫子弟稱“士庶子”,他們被編製起來,承擔“八次八舍”的值宿之責,由“宮伯”等掌管其“版”即名籍(8)。《左傳》及《國語》中的“公族”或“公族大夫”,也是掌管國君及卿大夫子弟的官。《周禮》中有一種官叫“諸子”,《禮記》中有一種官叫“庶子”(9),戰國有一種官叫“塚子”(10),想來其職責都類似於“公族”。士庶子要承擔各種職役,包括宿衛,戰爭來臨時還得組軍出征。《晉語四》的“諸姬之良,掌其中官”製度,就涉及了士庶子的編製製度。
為君王承擔侍從、侍衛和職役,就是“宦”。《左傳》宣公二年:“麗姬之亂,詛無畜群公子,自是晉無公族。及(晉)成公即位,乃宦卿之適而為之田,以為公族。又宦其餘子,亦為餘子;其庶子為公行。晉於是有公族、餘子、公行。”這“宦卿之適”、“宦其餘子”,用的都是“宦”字。“宦”是指什麽?“公族”由“群公子”組成,晉成公將之推廣到卿大夫之子,而且其編製複雜化了,依宗法親疏而有了公族、餘子、公行之分(11)。編入公族、餘子、公行,就是“宦”。“宦”構成了士庶子未來的出仕資格,士庶子們先“宦”而後“仕”,“宦”與“仕”是他們仕途的兩個階段。
《國語·越語上》:“卑事夫差,宦士三百人於吳,其身親為夫差前馬”;《越語下》:越王“令大夫種守於國,與範蠡入宦於吳”。這裏“宦”字用得非常精確。其事又可參《韓非子·喻老》:“勾踐入宦於吳,身執幹戈為吳王洗馬。”也就是說,勾踐和範蠡二人是給吳王做了前馬或洗馬,而漢朝的“先馬”,恰好就在“宦皇帝者”之列。“宦”就是做國君的從官。勾踐臥薪嚐膽、勵精圖治之時,還曾有這樣的政策:“令孤子、寡婦、疾疹、貧病者,納宦其子。”見《國語·越語上》。注雲:“宦,仕也,仕其子而教,以廩食之也。”(12)釋“宦”為“仕”,雖然易致誤解;但“仕其子而教,以廩食之也”的解釋,也是非常精當的。高振鐸、劉乾先先生把“納宦其子”譯為“由官府養活教育”(13),可從;鄔國義先生隻譯為“由公家供給其子女生活費用”(14),那些孩子被官府集中管教的情況,就被忽略了。勾踐實際是用士庶子的待遇,來安排孤寡貧病者的子弟的。
這種士庶子製度,在戰國仍有流衍。“庶子”之官依然存在著,而且又發展出了郎官製度。《戰國策·趙策四》:“左師公曰:老臣賤息舒祺,最少,不肖。而臣衰,竊愛憐之。願令得補黑衣之數,以衛王官。”(15)“黑衣之數”,史家釋為侍衛、釋為保衛王宮的卿大夫子弟,甚至釋為郎中(16)。左師公(即觸龍)請求讓兒子做郎,是想為兒子謀求一個入仕機會。除了趙國,秦國、韓國、楚國也都有郎官。楚國還有“郎尹”,應是郎官之長,與秦漢郎中令相似。荊軻刺秦王時,“諸郎中執兵,皆陳殿下”(17)。戰國的郎中既是近衛、也是侍從。郎官身在廊門之內、侍於君王左右,所以頗能弄權(18)。
一些古書的舊注,把“宦”釋之為“仕”。考慮到“宦”是仕途的一個起點,求宦大抵也是為了求仕,所以這麽解釋也是可以的。但我們也得知道,那隻是廣義的“宦”。要是說精確了,“宦”就隻是仕途中的第一階段了,即做中官、侍從、郎衛或做家臣的階段。
貴族子弟想做官,就得先侍奉國君。如何看待這個製度呢?下麵提供四點分析。第一,近衛士官以親貴子弟擔任,可以提高近衛軍的可靠性與忠誠度。在專製與法製高度成熟時,帝王們用不著靠親貴子弟來保障安全;所以士庶子做近衛士官的製度,在早期社會相對發達,其時政治的法理化程度不高,統治者要更多地依賴親信,而不是依賴法製。
第二,貴族子弟被編製起來承擔職役,也是早期社會充分利用人力資源的一種方式。在曆史早期的小型社會中,不容許貴族子弟像後代紈絝膏粱那樣無所事事,寄生蟲般地消耗社會資源。貴族青年即使沒出仕,也不能家裏呆著閑著,有很多事情要由他們來做。商鞅變法的時候,就曾把“餘子”編製起來讓其服役(19)。那並不是商鞅心狠,按照傳統,“餘子”們本來就該承擔職事的。《逸周書·糴匡篇》中的“餘子務藝”、“餘子務穡”、“餘子倅運”,大概都與餘子的勞役相關(20)。戰國晉係璽印中有二枚“左邑餘子嗇夫”印,一枚“餘子嗇夫”印(21)。這種嗇夫,大約就是專管“餘子”的官兒。“左邑餘子嗇夫”所管,大概是魏國河東郡左邑的餘子(22)。那麽春秋時編製“餘子”的製度,戰國猶存,甚至成了一種特定身份之稱了。成語“邯鄲學步”的主角,就是一位“壽陵餘子”(23)。
第三,“宦於王”的製度,構成了貴族與君王相結合的一種特殊紐帶。周代政體是一種“等級君主製”,有地有民者就可以稱“君”,卿大夫們在自家領地上都算是“君”,他們的實力經常足以抗衡君王。不過現在有了這樣一個製度:卿大夫的子弟要離開家族和領地,而去宮廷奉侍君主。那也是一種“委質”,把兒子“委”給了國君做人質。正如學者所指出,貴族子弟給君主做侍衛,具有“質子”的意義。愛子在君王的手裏捏著,想造反就得留神骨肉給君王宰了。想到自己“不朽而自私的基因”(24)無法延續,家族血脈將戛然而止,領主們一定不寒而栗;其離心傾向由此大為削弱,君權則得到了強化。“宦於王”是貴族與君王間的一種政治交易,交易中君王是強勢的一方。
進而第四,貴族出任朝官前要先做侍衛,先行與君王建立個人依屬關係。“仕於朝”之前必須“宦於王”,即令是王朝顯貴,當年也可能做過君王的臣隸,是在君王的哺育下茁壯成長起來的;執虎子、掌唾壺的事沒準兒都幹過,遇到了事變還得效命送死。在“宦於王”時,他們必須旁置了對家族的忠誠,轉而把一顆顆紅心獻給國君。借用曹魏嵇康的說法:“此猶禽鹿,少見訓育,則服從教製;長而見羈,則狂顧頓纓。”(25)貴族們在少年時代,就通過“宦於王”而“少見訓育”了,長大後就不致於跟國君“狂顧頓纓”了吧。所以“宦於王”又構成了一種“馴化”機製,強化了貴族對君王的向心力。
“宦於王”就是給君王做臣隸。我們這麽說是於史有征的。首先在曆史早期,餘子、庶子本身就是一種供驅使的人。《公羊傳》襄公二十七年:“夫負羈縶、執鈇锧,從君東西南北,則是臣仆庶孽之事也。”何休注:“庶孽,眾賤子。”裘錫圭先生因謂:“在古人眼裏子弟的地位與臣仆相近”,作為子弟的庶子、餘子,“實際上也是受到家長剝削的。”(26)《左傳》桓公二年:“士有隸子弟。”吳榮曾先生指出:“所謂隸子弟,即以子弟擔任仆役。”而且“戰國時貴族家中的庶孽子弟還承襲執賤役的傳統。”(27)在家族中庶子、餘子也可能是役使對象;在其奉侍君主、“從君東西南北”時,其地位沒有很大改變。不能認為他們是貴族子弟,就不會有臣仆身份。
進而,“宦”作為一種依附、私屬形式,在先秦是普遍存在的。“宦”字由表示家內的“宀”和表示臣隸的“臣”構成。裘錫圭先生說:“‘宦’本是為人臣仆的意思。郎官、謁者之流本是門廊近侍,有類家臣,故以‘宦’稱。”(28)《國語·越語》中的“宦”,注謂:“若宦豎然”,“為臣隸也”(29)。《左傳》宣公三年:“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俞樾雲:“所謂宦者,殆亦為人臣隸。”(30)俞樾以“為人臣隸”釋“宦”,我們認為是可信的。“宦皇帝者”包括謁者,謁者之官在先秦也叫“典謁”,是由庶子弟們承擔的賤役(31)。從江陵鳳凰山出土的木俑及竹簡看,漢代官吏經常用男奴來當謁者(32)。還有,君王的嬪妃也屬“內官”(33),給人做妾也稱為“宦”,這也能幫助理解“宦”的性質。《左傳》僖公十七年:“及子圉西質,妾為宦女焉。”杜預注:“事秦為妾。”男的“宦”就是做臣隸,女的“宦”就是做婢妾。給大夫做家臣,也稱“宦”。《禮記·雜記下》:“宦於大夫者之為之服也。”(34)給老師做學生,也稱“宦”。《禮記·曲禮》:“宦禦事師,非禮不親。”先秦秦漢的私學師徒,有如一個個“知識基爾特”(35),學生奉侍老師有如私屬臣妾,所以會有“宦禦”的行為(36)。今天的學生用不著給老師做家務、駕車了,但曆史早期的師生像一家人似的(37),服侍老師是普遍現象。師生間也用“宦”字,再度表明“宦”就是以私屬身份事人。
“宦於王”是一種很原始的製度,首先是以“依附”和“信托”為基礎的,但同時也具有維係和強化王權的功能,所以頗有“發揚光大”的潛力。傳統社會裏麵,貴族是普遍存在著的。亞裏士多德、孟德斯鳩著眼於是單主統治、少數人統治還是多數人統治,區分出了一種名為“貴族政治”的政體(38)。然而不同社會的貴族政治又是有差別的。西歐中世紀的貴族屬於軍人階層,以封臣製度和騎士製度為基礎;而中國春秋時代,若幹大貴族世卿世祿、操持國政,國君廢立常出其手。前一情況中,國君與貴族相對而言是各守本分的;後一情況下,鬥爭卻經常圍繞國家政權和君權而展開。中國早期的貴族政治,蘊藏著走向專製集權的曆史趨勢,“宦於王”製度就是在這個趨勢的支配下演化的。歐洲中世紀的騎士,在少年時代也有給領主做臣仆的經曆(39)。也正是為此,他們有了機會跟心儀的貴婦發展浪漫的“騎士之愛”(40)。這種做騎士要先做臣仆的製度,不妨稱為“宦於主”,“主”就是封建領主。那麽“宦”的製度,還不隻是中國才有。當然“宦於主”與“宦於王”還是有區別的。中國的“宦於王”製度,顯然與專製集權配合得更為緊密,與選官製度也配合得更為緊密。貴族與君主的權勢往往此消彼長,貴族強大了,君權就會相形見絀。“宦於王”的製度有利於王權,不利於貴族。所以在貴族政治瓦解後的戰國秦漢,“宦皇帝”製度並未隨貴族政治衰微而衰微下去,居然在一段時間中,繼續發揮著餘熱。臣民對君王的人身依附,君王對臣民的人身支配,是專製政治的基礎,但不是貴族政治的基礎。什麽是“專製”?“專製”是“一種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關係是主奴關係的統治形式”(41)。“宦於王”就是給君王做臣隸、做奴才。人近天子而尊,給君王做“臣隸”並非不能引以為榮的。在清朝,滿官與侍衛對皇帝自稱“奴才”(42),漢人官僚是被征服者,隻能稱“臣”,還沒資格享受稱“奴才”的光榮呢。總之,我們是在“人身依附”和“強化王權”兩方麵,觀察中國的“宦於王”與“宦皇帝”製度的。
本章第四節還將提到北魏的侍從、虎賁、羽林,遼朝的祗候郎君,元朝的怯薛,清朝的侍衛,它們與“宦於王”製度,都有類似之處。但周代士庶子製度,與這些製度,以及與戰國以下的“宦於王”製度,還是存在若幹差異的。承擔侍從、侍衛,隻是周朝士庶子製度的一個方麵,它還與其時的文教製度緊密相關。就此而言,它比北方異族政權的類似製度,“文”的色彩濃厚得多。進一步說,戰國的“宦於王”是為君主做侍從侍衛,具有強烈“私”的意味;但此前周代士庶子體製,還不是沒有“公”的意義,即“公共管理”意義的。對這“文”與“公”兩點,下麵予以闡述。
首先看士庶子體製的“文”的方麵。華夏族在很古老的時候,就有部落子弟集中教育的製度了。到了周朝,就形成了國子學製度,士庶子由國學中的學官管理教育。學校又稱“辟雍”、“泮宮”,三麵環水,是個半封閉場所。周代金文,能看到辟雍、學宮、射廬、小學、大池的存在(43)。國子生要接受軍事教育。劉師培雲,周代國子學教幹戚之舞,選拔人才用射禮,由軍官司馬負責,其時學校、禮樂、選舉、進士,都有濃厚的軍事色彩(44);但同時國子生也接受文化教育,學習禮樂詩書,由禮官係統的大司樂、樂正、樂師等任教(45)。那麽周代士庶子體製,也是周朝文教體製的一部分。“周禮”作為人文遺產,燦然可觀,孔子讚其“鬱鬱乎文哉”;而作為國家學生的士庶子,乃是禮樂文化的傳承者之一。貴族們賦詩斷章,彬彬有禮,其文化教養,是早年做國子生時習得的。比較而言,北魏的侍從、虎賁、羽林,遼朝的祗候郎君,元朝的怯薛,清朝的侍衛,其“武”的色彩就濃厚多了。歐洲中世紀“宦於王”的騎士,其教育內容中“武”的分量也大得多,所以騎士們認為打仗“是一種樂趣,也是要求騎士去追求的一種榮譽”,“和平時期找不到樂趣可言”(46)。
再看士庶子體製的“公”的方麵。對子弟實行集中管理,是很多民族的曆史早期都有過的製度。例如古希臘的斯巴達人,從七八歲就開始過集體生活,接受軍事教育,直到30歲獲得公民權為止(47);雅典的教育製度雖較寬鬆,但學童的老師與學校仍由國家指定,個人無權選擇(48)。士庶子製度具有一定“公共性”,並不完全是君王私屬,其管理也是多頭的。下將《周禮》中涉及士庶子、國子、諸子、群子的材料,摘引若幹以供參考:
《天官·宮正》:掌王宮之戒令、糾禁,以時比宮中之官府、次舍之眾寡。(按,“次舍”即下文士庶子的“八次八舍”。)
《天官·宮伯》:掌王宮之士庶子,凡在版者。掌其政令,行其秩敘,作其徒役之事,授八次八舍之職事。若邦有大事,作宮眾,則令之。月終則均秩,歲終則均敘。以時頒其衣裘,掌其誅賞。
《地官·師氏》:以三德教國子;又《保氏》:而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
《春官·大司樂》: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國之學政,而合國之子弟焉。
《春官·樂師》:掌國學之政,以教國子小舞。
《春官·大胥》:掌學士之版,以待致諸子;又《小胥》:掌學士之征令而比之。
《夏官·大司馬》:大會同,則帥士庶子而掌其政令。
《夏官·掌固》:掌修城郭、溝池、樹渠之固,頒其士庶子及其眾庶之守,設其飾器,分其財用,均其稍食。
《夏官·司士》:掌群臣之版……周知……卿、大夫、士庶子之數。
《夏官·都司馬》:掌都之士庶子及其眾庶、車馬、兵甲之戒令。以國法掌其政學,以聽國司馬。
《夏官·諸子》:掌國子之倅,掌其戒令與其教治,辨其等,正其位,國有大事,則帥國子而致於大子,惟所用之。若有兵甲之事,則授之車甲,合其卒伍,置其有司,以軍法治之。司馬弗正。凡國正,弗及。大祭祀,正六牲之體。凡樂事,正舞位,授舞器。大喪,正群子之服位。會同、賓客,作群子從。凡國之政事,國子存遊倅,使之修德學道,春合諸學,秋合諸射,以考其藝而進退之。
我們來看,天官係統有宮伯掌“王宮士庶子”,掌其侍衛與徒役。這跟戰國的“宦於王”很相似。但地官係統另有師氏和保氏掌管國子的教育,尤其是春官係統,更明確地顯示了一個教育體製的存在,多種樂官承擔著國子的教育及管理。夏官是個軍政係統,在這部分,能看到士庶子的各種職任,如修城守城,披甲組軍,參與祭祀,參與典禮等。《周禮》的春官部分,主要把他們稱為“國子”,夏官部分則多稱“士庶子”,但二者實是同一夥人。除了司士總管“群臣之版”、掌“卿、大夫、士庶子之數”外,王宮士庶子的“版”即名籍,由宮伯掌管;其餘的士庶子,春官係統的大胥“掌學士之版,以待致諸子”,而夏官係統的諸子“掌國子之倅”,“倅”即“卒”,是編組服役的意思(49)。“司馬弗正。凡國正,弗及”,“正”即“征”,即“征發”之義,國子不承擔平民的兵役力役,是一個特殊人群。
《周禮》所記士庶子,即使不能完全看成史實,但必定是以曆史上的類似製度為基礎的。它非後人所能懸擬,其中包含眾多曆史真實。多頭管理、多種職能的王朝士庶子體製,已有了一定的複雜性。以及一定的“公共性”,大於領主家族內部的士庶子製度,也大於宮廷內部的“宦於王”製度。因為,它也是一個貴族子弟的公共管理與公共教育製度,除了“私”的方麵,還有“公”的方麵;除了“武”的方麵,還有“文”的方麵,構成了一個文化教育和禮樂傳承係統。“宦於王”製度,隻是士庶子體製的一個部分,一個側麵。
戰國以降,“禮崩樂壞”。在列國史料中,已看不到多少國之子弟集體受教於國學、學習禮樂的跡象,“宦於王”製度卻大行其道了。換言之,士庶子體製在戰國衰微,變成了“宦於王”製度,其“武”和“私”方麵凸顯出來了。“私”是指“私於王”,而不是“私於家”。這是其時軍國主義傾向和專製集權傾向所造成的。
三 漢代的“宦皇帝者”與“比秩”的擴張
戰國之時,郎官、謁者、庶子、舍人構成了一支官僚候選人隊伍,同時在政治上也頗為活躍。在劉邦的創業集團中,就有大量的郎、客、中涓、舍人、卒活動其中。那些名為客、中涓、舍人、卒者,曾引起了西嶋定生的特殊關注。由此他認為,劉邦的初期集團仍有“家長的家內奴隸製”的性質,並將之上升到“國家權力的核心結構形態”(50)。後來這個觀點受到了批評,守屋美都雄認為,客、中涓、舍人、卒是在平等關係上與劉邦結合起來的,他們組成的是一個政治軍事集團,而非生活集團。
確實,由於周朝政治傳統的曆史慣性,也由於“宦皇帝”製度在特定曆史條件下的強化王權之功,在相當一段時間中,“宦皇帝”諸官依然作為一個特殊職類,在漢代職官體係中存在著,並發揮著特殊作用。
王克奇先生把戰國郎官的職能,概括為近侍左右、執兵宿衛和奉命出使三點(51)。不妨就此三點加以觀察。首先看近侍左右。“宦皇帝者”的郎官有侍郎、黃門侍郎。顧名思義,“侍”即侍從之意。此外漢廷的侍中、給事中、常侍,也屬於“宦皇帝者”,他們都是皇帝侍從。隻不過漢代的侍中、給事中、常侍既有專職的,也有外廷官僚因“加官”而居其位的。又《秩律》中有“中大夫”,後來的諸大夫都是由“中大夫”繁殖出來的。中大夫之“中”並非上大夫、中大夫、下大夫之“中”,而是“中官”之“中”、“中外”之“中”,即居於內廷的意思(52)。漢代大夫參與議政。郎官中還有一種“議郎”,也是以皇帝侍從而非朝官的身份,參與議政的。這就意味著,“宦皇帝者”雖非朝官,但在決策與行政上卻發揮著特殊作用。
第二,“宦皇帝者”承擔近衛,漢代依然如此。楚漢之間,劉邦的麾下就有一支“郎中騎”,是精銳的近衛軍。由尹灣漢簡所見,西漢依然有“郎中騎”編製。一般郎官也要更直執戟、出充車騎。東漢郎官分化為兩部分,一部分是五官中郎將、左中郎將、右中郎將所轄三署郎,這部分的郎官閑散化、文職化了;另一部分是虎賁郎、羽林郎及羽林左右騎三署,作為士官而承擔著近衛職能。又,侍中、中常侍及郎官都戴武弁大冠,侍中、中常侍加金蟬貂尾,郎官則加鶡尾。戴武弁而不是戴文官的進賢冠,也說明他們近於武官,有軍事職能。
第三,奉命出使。漢代的大夫、郎官經常奉命出使,承擔隨機或臨時事務。這包括臨時治獄,封爵拜官,征召名士,賞賜慰勞,使護喪事,遊說招降,循行救災,發兵監軍,出使外國,等等(53)。在帝製早期,除按部就班的例行行政外,王朝還有大量的隨機或臨時事務,是由散官承擔的。到了曆史後期,官僚行政高度製度化了,那些隨機或臨時事務大多都有了固定的職掌者,從而不再是隨機、臨時事務,也不借助“奉命出使”形式來處理了。但曆史前期還不是如此,所以朝廷需要一批散官的存在,可以從中隨時抽調人員,奉使處理。先秦如此,秦漢也是如此,甚至魏晉南北朝依然如此(詳後)。在先秦和秦漢,隨機使命的承擔者,就是“宦皇帝者”。
從帝國選官的結構看,秦漢“宦皇帝者”依然是朝官的重要來源,構成了一個內侍起家之途和一個郎署起家之途。侍中、給事中、侍郎,太子的先馬、舍人、庶子等,往往任用皇親國戚、高官之子(54)。郎官有一部分來自官僚子弟。任子令:“吏二千石以上視事滿三年,得任同產若子一人為郎。”(55)董仲舒說:“夫長吏多出於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選郎吏。”(56)西漢的郎署是一個選官的樞紐,後來向各色人等開放了。在東漢,士人舉孝廉而為三署郎官,與三公辟而為公府掾,是並列的兩大仕途,是士人、郡吏成為朝官的渠道,通向高官的坦途(57)。郡吏本是行政人員,進入郎署就變成散官了,由此獲得了新的遷升資格。就此而言,郎署是一個儲官之所。至於大夫之官,也是一種“儲官”。行政官吏可以入為大夫,大夫可以出為行政官員。若把行政部門比做農田、把官僚比做水的話,那麽“宦皇帝”係統就像一座大蓄水池。什麽時候農田缺水了,就開閘放一些水出去。
我們看到,先秦的士庶子、“宦於王”製度,在帝國時期依然生氣勃勃,當然那也是以自身的與時俱進、調整發展為條件的。
入漢之後,雖然官貴子弟仍是“宦皇帝者”的重要來源,但畢竟時代已變,“宦”者的來源也發生了很大變化。而且在戰國變化就開始了,遊士製度和養客製度發達起來,各種各樣的“客”也成了“宦”者的來源,他們以個人才能爭取“宦”的資格。列國有“客卿”,秦王曾發布“逐客令”。幸運的“客”仕至“客卿”,就成為朝臣,超越了“宦”的階段了;做中大夫、列大夫,以備君王的侍從顧問,則仍有濃厚的“宦”的意味;再低一點兒的是做國君的郎官;更低的就去投奔大臣,做其客、庶子、舍人。最後一類人的存在,意味著除了“宦於王”之外,還有“宦於貴臣”的。做貴臣的舍人也有望為官,李斯就是先做了呂不韋的舍人,而後被推薦為郎的。大將軍衛青家的舍人有一百多,漢武帝派人到其家去,挑中了兩個舍人做郎。從秦到漢,由貴臣舍人而為君王郎官,仍是了一種常規性的仕途——當然舍人、郎官都是“宦”,嚴格說應是“宦途”。給太子做舍人,也有類似意義。太子先馬、庶子、舍人之職,都是比於皇帝郎官的。漢朝還有若幹通過上書進說和特殊技藝而被皇帝任命為郎的,也可以看成先秦之遊士為郎製度的繼續。
漢代“宦”者的新來源,還有“貲選”。即:家資達到了一定豐厚程度,就有望“宦皇帝”,錢不充裕的就不行。郎官的家資條件起初是十萬錢,漢景帝開恩降到四萬(58)。又“謁者、常侍、侍郎,以貲進”(59),“訾五百萬得為常侍郎”(60)。西漢張釋之、司馬相如、黃霸等,就是通過“貲選”而做了郎官或謁者的(61)。漢代樂府詩:“長子飾青紫,中子任以貲。”(62)“任以貲”的意思,就是憑著家裏有錢,通過“貲選”之途做了郎官。漢成帝一次就把五千戶家資五百萬的人家遷到了昌陵(63),則天下家資五百萬的肯定在五千戶以上,從理論上說,他們家的子弟都有做常侍郎的資格。不難判斷,“貲選”為地主子弟由“宦”而“仕”打開了大門。董仲舒說:“吏二千石子弟選郎吏,又以富訾。”(64)“貲選”與“任子”並稱,可見“貲選”也是郎官的重要來源。新興地主階級的財富洪流,衝破了貴族身份製的堤壩。
隨著文教複興、士人群體崛起,郎官來源又發生了新的變化。士人除了靠個人才能而成為侍從、擔任郎官之外,更製度化的途徑就是太學跟察舉了。漢武帝興太學,“一歲皆輒課,能通一藝以上,補文學掌故缺;其高第可以為郎中,太常籍奏”;漢平帝時太學課試之製,是甲科取40人為郎中,乙科取20人為太子舍人(65)。漢武帝又創孝廉察舉之科,郡國舉孝廉為郎宿衛,以此候選遷升。黃留珠先生把“富於尚武精神”視為漢代選官特點之一,其根據之一就是孝廉所拜的官兒是郎衛(66)。然而士人由察舉而入郎署,逐漸改變了郎署麵貌,為之增添了“文”的濃鬱氣息。到了東漢中後期,任子郎的地位已明顯低於孝廉郎了(67)。左右中郎將及五官中郎將所轄的三個郎署,其郎官主要來自士人;虎賁郎、羽林郎兩個郎署仍以“武”為主,然其地位就比不上三署孝廉郎了。太學試郎與孝廉為郎,促成了郎署的“士人化”和“公共化”,其“武”和“私”的性質淡化了。在某種意義上,那倒可以看成是向周代士庶子體製的“文”與“公”的特點的回歸。
“宦皇帝者”在兩漢發生了很大變化。文景以降,“宦皇帝”那個稱呼就銷聲匿跡了。當然那個職類還在,仍是帝國體製的重要組成部分,本身並沒消失,朝廷另以“郎從官”等為稱了。太子與侯王的身邊,也有類似郎、從官的侍臣。對這個特殊職類,王朝有特殊的管理辦法,並讓其發揮特殊的品位功能。例如針對“宦皇帝者”的專門法律。賈誼雲:“諸侯王所在之宮,衛織履蹲夷,以皇帝在所宮法論之。郎中、謁者受謁取告,以官皇帝之法予之。事諸侯王或不廉潔平端,以事皇帝之法罪之。”(68)所謂“皇帝在所宮法”是針對衛士的,所謂“事皇帝之法”是針對官吏的,而所謂“官(宦)皇帝之法”,就是針對郎官、謁者們的。又如,漢惠帝下令“宦皇帝者”犯罪可以不戴械具(69),漢元帝廢除了大夫、郎中對家屬的連坐責任,還給他們家人以入宮資格(70),不拿他們當外人。“宦皇帝者”是特殊職類一點,也體現在賞賜上。在隨機或定期的賞賜中,將、大夫、郎與從官(“將”即諸中郎將,郎官的長官),通常都單列為一類,而與行政官員不同,由此顯示了那是一個“非吏”的特殊係統。
“比秩”是“宦皇帝”等級管理的最有特色之處,是“非吏”職類的等級標誌。“宦皇帝”最初沒俸祿,所以也沒有秩級。他們不算朝臣的,隻是“左右”(71)。後來“宦皇帝”製度的“公”的色彩濃厚起來了,逐漸與官僚體製建立了密切聯係,成為官僚主要來源,不止是皇帝私人了。於是,皇帝讓他們“比吏食俸”。“比吏食俸”做法的固定化,就形成了“比秩”。史書所見,最早的“比秩”出現在漢景帝、漢武帝時。
“比秩”與“正秩”是交錯配合的。求“宦”就是為了求“仕”。在製度上也是這麽安排的。“比秩”與“正秩”的交錯排列,就構成了“宦”與“仕”之間、散官與職事官之間一種特別的調節手段。以郎官為例:
比三百石的郎中,外補三百石縣長,恰升一階;
比四百石的侍郎,外補比四百石縣長,恰升一階;
比六百石的中郎,外補六百石縣令,恰升一階。
比三百石之秩與三百石秩處於同一層次,比四百石之秩與四百石秩處於同一層次,比六百石之秩與六百石秩處於同一層次。而其間正、比之別,首先可以顯示“非吏”、沒有行政職能的郎官,比同一層次的吏略低;進而可使“比秩”的郎官在“補吏”之時,恰升一階。又,漢代官製,“正任”與“試守”有別。官僚任職的第一年屬於“試守”,或說處於試用期,其時不能拿全俸。而試守時官僚的官階與俸祿,就是“比秩”。那麽漢代選官的一個微妙之處:“比秩”既保證了由“宦”而“吏”時遷升一階,又把“試守”與正任區分開來,從而使升遷成為一個連貫有序的仕途。此外,列在“比秩”的諸大夫及掾屬們在遷任為“吏”,其官階變化遵循同樣規律,即保證其恰升一階。
當然,列在“比秩”的不止是“宦皇帝者”。對漢代采用“比秩”的各色官職加以搜羅排比,可以發現文學之官、軍官和掾屬,也屬“比秩”。從而進一步印證我們的論斷:“比秩與職類相關”或“比秩有區分職類的功能”的論斷。
文學之官指的是博士、文學、掌故等等,其所以列在“比秩”,顯然也是因為他們的“非吏”性質。學者說博士製度與先秦“稷下學宮”的“列大夫”有淵源關係。而稷下“列大夫”的特點是“不治而議論”,“不治”就是不在行政係統之內。
軍官之為“比秩”,在於軍隊組織與行政組織各成係統,軍官不是行政官員,或說是“軍吏”而不是“文吏”。可以借助印綬製度來觀察這個問題。漢製,有職事者有印綬,無職事者無印綬。大夫、博士、謁者、郎官、文學無日常行政職事,所以沒有印綬。然而軍官卻是有印綬的。戰國以降文武分途,軍官、軍吏自成係統了。軍官本以軍職與軍爵確認身份級別,但文武官之間的待遇和級別的比較,以及文武間的遷轉,王朝逐漸覺得有必要在一元化的秩級框架下加以處理,出於這種需要,王朝把軍官安排於“比秩”之上。可見漢代的“比秩”確實很特別,它確有區分職類的功能,從而與後代的正品、從品不同了。既有印綬、又用“比秩”,就成了漢代軍官等級管理的重要特色。請看下表:將印綬與“比秩”綜合考慮,則漢代官吏是分成三大部分的:行政官吏用“正秩”、有印綬;軍官用“比秩”、有印綬;“宦皇帝者”及文學之官用“比秩”、無印綬。
戰國秦漢間行政體製之最大進步,就是官僚政治的發展和新式吏員的崛起。這在等級管理上的最突出表現,就是針對新式吏員的、作為“吏祿”的祿秩,變成了百官的等級尺度。對“比秩”的揭示,進一步強化了上述結論。我們看到,一段時間中官員是分為“吏”和“非吏”兩大塊的。前一塊屬於官僚行政的範疇,展示了“公”的明亮光彩;後一塊卻是“非吏”的傳統巢穴,其中名為“宦皇帝”的人群保留了濃重的“私”的氣味,那是個人忠誠和人身依附的空間。前一塊用祿秩手段管理,後一塊不用祿秩手段管理。隨著秦漢政治體製發展,早先不被視為“吏”,而是君主私屬的“宦皇帝者”,逐漸地“比吏食俸”了,並通過“比秩”,而被納入了新式等級管理的範疇。“吏祿”的亮光,照進了那個私人化的領地。新式吏員的管理手段,在向“非吏”職類滲透擴張,擴張到了“宦皇帝者”,擴張到了文學之官,擴張到了軍官。那麽戰國秦漢間祿秩的發展,除了表現在其“縱向伸展”之外,還表現在其“橫向擴張”之上。祿秩的發展曆程,是一個“縱向伸展”和“橫向擴張”交織的曆程。
漢代還有若幹官署的掾屬被安排於“比秩”之上,這問題就比較複雜了。有一部分“比秩”的掾屬原先是長官私吏,他們采用“比秩”後,其身份正式化了。也有一部分“比秩”的掾屬本來是“吏”,但又由長官“自辟除”,由此與長官建立了個人依附關係。所以掾屬在“比秩”不在“正秩”,又反映了王朝對那種私屬性的寬容。東漢時掾屬的“私屬化”更明顯了,地方的掾屬們以郡府、縣廷為“本朝”(72),視長官為“君”,即令遷至他職,依然要把曾經辟除他的府主視為“故主”,向其稱“故吏”。所以掾屬(或部分掾屬)采用“比秩”,對私吏來說具有公職化的意義,對公職來說具有私屬化的意義。
漢代哪類官是“比秩”,都有其特定的形成原因,詳見下編第五、六章。王朝不一定總是嚴格維持正秩、比秩之別,但整體看上去,“比秩”相當集中地出現在某幾個職類之中,是非常有規律的。然而這個明顯的事實,古今學者一直無人寓目留神,筆者也是從《二年律令》中某些細微處,才察覺漢代“比秩”中竟然潛藏著重要線索,而且與“宦皇帝者”相關呢。屬於“宦皇帝者”的大夫、郎官、謁者等等,學者已有很多研究了;但在“比秩”問題和“宦皇帝者”概念被揭示和澄清之後,我們對之的認識就更深入了。
四 “宦皇帝”製度的流衍及異族政權的類似製度
“宦皇帝”或“郎從官”製度,多方顯示了早期帝國品位結構的重大特征,例如先“宦皇帝”、再仕為朝官的製度,獲得選官資格前先行提供勤務的製度,以散官為儲才之所的製度,及其濃厚的“私”與“武”的性質。
大夫與郎官都屬“品位性官職”,而且二者占據的秩級上下相接,可以構成序列。這對後世的散官、階官之製,發生了深遠影響。在南北朝,“大夫”逐漸階官化了。唐、宋、明的階官或散官,都以某某大夫、某某郎為稱。清朝散官變成了封贈之號,仍以某某大夫、某某郎為稱。大夫、郎官,在20多個世紀中一直發揮著品位功能,甚至影響到了民間稱謂,比如醫生亦稱“大夫”,至今猶然;漢人以做郎為榮,受此風氣影響,“郎”逐漸成了青年人的美稱。又,北朝稱父親為郎,唐人稱主人為郎(73)。
漢代“從官”,還是後代更多製度的源頭。侍中、常侍、給事中等在“從官”職類。“從官”是相當散漫的,凡被召而奉侍於天子左右,就算數。有人本來就是官,所獲得的侍從資格就稱為“加官”,即如以某官加“侍中”、加“常侍”之類。某些從官的官稱逐漸固定化了,甚至有了秩級,如東漢的侍中,比二千石。從官在天子左右,常常得予政事,參與秘書機要等等事宜。這時候他們可能被稱為“諸吏”,還被編製為左曹、右曹,但這個“吏”並不是外朝行政吏員。漢代所謂“郎吏”之“吏”,其實也是從官。這樣的製度,在如下三點上影響到了後世:第一,魏晉間圍繞“侍中”發展出了門下省機構;第二,侍中、常侍作為加官,變成了調整官僚資望、賦予特殊榮耀的手段,但不必真的入宮奉侍於門下;第三,門下省的常侍、侍郎、給事中等,變成了一種起家遷轉的階梯。後兩點,都與帝國的品位結構變遷相關。
曹魏皇帝著手提高侍從的地位,在門下設置散騎常侍、散騎侍郎等官,任以名士。魏明帝雲:“天下之士,欲使皆先曆散騎,然後出據州郡,是吾本意也。”(74)門下的侍中、散騎常侍、散騎侍郎、黃門侍郎、給事中等,由此地位大為提高,官數膨脹。魏晉以下侍從係統的膨脹,是很有時代性的。首先是在皇權不穩、政治動蕩之際,皇帝企圖利用侍從製度,來強化其與官僚、士人的個人關係,以此自我維護。這從魏明帝的話中就看得出來。其次,興起中的士族門閥階級期望更多的品位性官位,來滿足其占據位望並屍位素餐的政治需要。
作為侍從,這些官職的職責很不確定。據雲它們曾有“平尚書事”的職責,但隻是一時之事;又雲其“掌諫諍”或“從容侍從,承答顧問”,也散漫不定的。侍中、散騎、給事中、奉朝請諸官發揮的主要是品位功能,例如被用作加官,構成入仕起點與遷轉階梯。在南北朝,這些品位性官職構成了“東省”,而另一批禁衛軍校之職,由於用於加官(南朝特稱為“帶帖”),用作起家遷轉之位,也具有了類似性質,從而組成了所謂“西省”。東西省的官要番上值班,要承擔很多隨機事務,例如出使,並由此獲得選任資格。所以,南朝的東西二省與漢代郎署,是很相似的;就其功能及其在官製中的結構性位置而言,不妨說東省上承漢代的三署郎,西省上承漢代的羽林郎、虎賁郎。北朝也有東西省,二省都是散官充斥之所,其中的西省武職散官,已“文官化”了。除了番上值班之外,大量臨時差使,會隨時落在兩省散官的肩上:“任官外戍,遠使絕域,催督逋懸,察檢州鎮,皆是散官,以充劇使。”(75)
曾屬“宦皇帝者”的太子侍從,在魏晉南北朝也膨脹開來了。東宮士人薈萃,其官屬的員額、清望,比漢朝有明顯提高。太子舍人、太子庶子、洗馬等多達36人,都任之以名勝,成為權貴子弟的起家之選。太子師傅增加到了6人,太子太傅、太子少傅還以諸公居之。此後士人便以“振纓承華”、“參務承華”為榮(76),即以任職東宮為榮的意思。晉代還有這樣一個製度:先做東宮官屬,然後遷尚書台郎(77)。由此形成了以東宮師傅為重臣榮銜、以東宮官屬為起家途徑的慣例。唐朝的東宮官仍屬“清望官”。宋明清的太子師傅如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之類,都是顯赫的加銜。明清的太子洗馬,則成了翰林官的遷轉之階,滿漢各有其員。“加宮銜”不必真的奉侍東宮,那隻是一種品位、一個名號而已。
貴臣豢養舍人之製,魏晉猶然。三公、將軍等都有舍人。王朝開始為高官的舍人設置定額。大將軍府可置舍人10人,諸公及開府位從公加兵者可置舍人4人。一些中央機關中也設有舍人,例如中書省有中書舍人。南朝中書省的舍人頗能弄權,所謂“南朝多以寒人掌機要”,“機要”即就中書通事舍人而言。至唐,中書舍人居然變成清官要職了。郎、從官、舍人本來有濃鬱的“私”的色彩,但隨帝國體製的發展,這個製度部分被逐漸納入官僚行政範疇,從而公職化了;同時其“私”的方麵,也依然存在著,如大臣置舍人。
唐朝中書省官與門下省的主要官員,特稱“供奉官”,被比擬為皇帝侍從。傳統政治體製是有兩麵性的。一方麵它是公共製度,皇帝是國家象征,官僚是國家官員;而另一方麵,國家又是皇帝私產、官僚又是皇帝臣妾。官僚體製是個理性化機構,若其“公”的方麵過於凸顯,官僚認為自己隻是為國家效力、為組織效力,則其對皇帝的個人性忠順就可能淡化;所以專製皇帝又采取措施,來給朝臣塗抹上“私”的顏色,以維係其對皇帝的無條件效忠。“供奉”、“侍從”概念,就在那些措施之列。
供奉官包括侍中、中書令、左右散騎常侍、黃門侍郎、中書侍郎、諫議大夫、給事中、中書舍人、起居郎、起居舍人、通事舍人等。任其職者,朝謁時別為一班,以示身份特殊,其他百官則依品秩為班。武則天時,禦史、拾遺、補闕加置“內供奉”員。宋朝有“侍從官”。曾敏行雲:“蓋兩製兩省官皆極天下之選,論思獻納,號為‘侍從’。”(78)北宋前期,觀文殿大學士、觀文殿學士、資政殿大學士、資政殿學士、端明殿學士、龍圖閣學士、龍圖閣待製、龍圖閣直學士、天章閣學士、天章閣待製、寶文閣學士、報恩文閣直學士、寶文閣待製,均為侍從之臣。宋神宗元豐改製後,翰林學士、給事中、六部尚書、六部侍郎亦屬侍從,中書舍人、起居郎、起居舍人為“小侍從”,外任官帶待製以上職,則稱“在外侍從”。
唐宋時上述“供奉”、“侍從”隻是一個“概念”,那些官並非真正的內廷官,其實都是朝官。皇帝故意稱其為“供奉”、“侍從”,並給予特殊禮遇,是有意顯示“人近天子者則貴”;也等於向他們申明:就算你們已是朝廷大臣了,皇帝我照樣可以把你們看成私屬、看成仆從的。
所謂“侍臣”還有專門的冠帽,以示殊榮。唐、宋、明的高級大臣戴“籠冠”,而那“籠冠”,源於漢代侍從所戴的武冠。漢朝從官戴的武冠,上麵有金璫附蟬,加飾貂尾或鶡羽,唐、宋、明的籠冠依然如此。那種冠式還傳到了日本,變成了“武禮冠”。日本的武禮冠,就是在宋明籠冠基礎上稍加變化而來的(79)。滿清朝廷雖不用籠冠,但也用一些特殊飾物,來強化“以侍從為榮”的觀念,如賜花翎、藍翎。花翎、藍翎本是宮中侍衛的服飾。內大臣戴花翎,三四五品的侍衛(即一二三等侍衛)可戴花翎,六品侍衛戴藍翎(80)。後來花翎、藍翎用作軍功和其他業績的賞賜了(81)。到了清末,花翎又可以捐納,有錢就能買到,成了朝廷合法集資的手段。
談到了滿清,就可以轉向異族政權了。這是說,若幹北方異族政權也存在著某種製度,可與華夏早期的“宦於王”、“宦皇帝”製度相比。
北魏早期設有多種侍從、侍衛,大抵都由貴族子弟擔任。還有,鮮卑子弟組成了近衛軍羽林、虎賁,其宿衛勤務構成了入仕資格。北魏前期還有大量“中散”存在,有的逕稱“中散”,也有的冠以職事之名,如秘書中散、主文中散、侍禦中散、太卜中散等。鄭欽仁先生認為,許多中散會被分遣到各機構服務,那與漢代郎官相似,因為漢代郎官也經常被派至中央官署服務(82)。唐代的衛官起家製度,就是源於北朝的。
遼朝皇帝的護衛,大多選自部落、族帳、宮分的貴族子弟。契丹語稱貴族子弟為“舍利”,漢譯“郎君”。若其被選入禦帳,承擔禦前祗候事務,就成為“祗候郎君”;在筆硯、牌印、禦盞、車輿等局服事的,被稱為筆硯(祗候)郎君、牌印(祗候)郎君等。護衛、祗候郎君具有預備官身份,在服務一段時間之後,就可以選任為禦帳或朝廷的重要官職了。《遼史》列傳中的契丹、奚人傳主,曾任護衛的計12人,曾任祗候郎君的計43人(83)。正如西漢郎官用貲選一樣,遼朝郎君也有貲選的(84)。正如西漢郎中組成了“郎中騎”一類特種部隊一樣,遼朝的郎君也組成部隊,稱舍利軍、舍利拽剌(85)。
元朝有一支特殊的軍隊叫“怯薛”軍。“怯薛”是蒙語“番直宿衛”的意思。成吉思汗時就建立了“萬人怯薛”,征調千戶、百戶、十戶那顏子弟及其隨從為之,稱“怯薛歹”,複數為“怯薛丹”。他們分四番入值,護衛皇帝,是為“四怯薛”。長官由四功臣博爾忽、博爾術、木華黎、赤老溫的後裔世襲,稱“四怯薛太官”。諸王亦各有怯薛(86)。可以拿“怯薛”與秦漢郎官比較一下。怯薛要承擔雜役,如天子之飲食、衣服、文書、庫府、醫藥等(稱“怯薛執事”),秦漢郎官也承擔各種差使;怯薛有宿衛與散班之別,秦漢的郎官裏麵也有散郎;怯薛待遇優厚但無官品,而郎官恰好最初也沒有秩級。怯薛可以幹政(87),而戰國郎官也曾以近侍身份幹政;元朝的做官資格稱“根腳”,怯薛屬於“好根腳出身”,四個怯薛長更是“大根腳”,而漢代郎官也是最讓人羨慕的仕途。怯薛歹任官,逕由怯薛長向皇帝推薦,不經中書省奏議,叫做“別裏哥選”(88)。元朝權要,多出怯薛。
清朝在入關之前就存在著侍衛製度。入關定鼎後,侍衛製度進一步發展起來,並發揮了重要的強化皇權作用。“侍衛,清語曰‘轄’,分頭等、二等、三等、四等及藍翎。藍翎無宗室,惟滿洲、蒙古及覺羅充之。又有漢侍衛,係由科甲出身。”(89)侍衛的主要職能當然就是侍衛了,但同時還承擔著傳旨、奏事、出使、任將、拘捕等多種事務(90),並且還是滿洲權貴的重要仕途。“滿人入官,以門閥進者,多自侍衛、拜唐阿始。故事,內外滿大臣子弟,五年一次挑取侍衛、拜唐阿。以是閑散人員、勳舊世族,一經揀選,入侍宿衛,外膺簡擢,不數年輒致顯職者,比比也。”(91)順治四年(1647年)三月規定:“在京三品以上,及在外總督、巡撫、總兵等,俱為國宣力,著有勤勞,……各準送親子一人,入朝侍衛,以習本朝禮儀,朕將察試才能,授以任使。”(92)這通過侍衛而“習本朝禮儀”,由此“察試才能,授以任使”的意圖,又讓人想到了漢代的郎官,漢代的郎官也有因宿衛而“觀大臣之能”的意思。清人有時就把侍衛說成是“郎衛”(93)。清朝侍衛的晉升,首先是內部推升。一等侍衛缺,從該旗二等侍衛升用;二等侍衛缺,於三等侍衛升用;三等侍衛缺,由藍翎侍衛等升用。而漢代郎官也有內部遷升之法(94)。侍衛外轉,不但可以遷軍職,還可以改文職(95)。侍衛是勳貴子弟飛黃騰達的康莊大道。與侍衛製度相關的,還有上文提到的“拜唐阿”。“拜唐阿”或“柏唐阿”為滿語,意為“執事人”,他們無品級而在內外衙門當差管事,其與先秦士庶子也有可比之處。替康熙皇帝撲殺權臣鼇拜的,就是侍衛與拜唐阿(96)。明清科舉製度高度發達了,但從高級顯貴的來源上說,明清有異,侍衛製度就是其“異”之一。
我們覺得,北魏的侍從、虎賁、羽林,遼朝的祗候郎君,元朝的怯薛,清朝的侍衛、拜唐阿,與漢族曆史早期的“宦於王”者,在很多方麵是相似的,比如:都是皇帝的侍從與侍衛,承擔著各種臨時使命或隨機職事,並構成選官資格。蕭啟慶先生認為,怯薛是中世北亞遊牧國家普遍存在的特殊組織,有君主私屬的身份,既是家產製的遺跡,又是君權的重要支柱(97)。我們很讚成這個看法,並且認為,先秦秦漢的“宦於王”、“宦皇帝者”,同樣具有“君主私屬”和“君權支柱”的兩大特點。由此看來,“宦於王”的製度,在早期社會是比較普遍的現象,同時也發生在部族色彩和貴族勢力相對濃厚的地方;但在王權開始發展,甚至在專製皇權確立後,它仍能以某種變化了的形式保存下來。
縱觀周朝以下的三千年曆史,侍從侍衛製度是中國政治製度的一個不可忽視的側麵,其功能與意義超出了單純的侍從與侍衛。它曾是早期王權與貴族的一種特殊結合方式,即貴族讓其子弟做君主侍從以為政治交換;它曾是傳統選官的一種特殊途徑,即由宿衛與勤務換取入仕資格的途徑;它曾是早期行政體製的一個特殊部分,是承擔隨機事務和臨時使命的體製。侍從侍衛體製的變遷,處於“私”與“公”、“文”與“武”、“胡”與“漢”等因素的左右之下。在官僚的“公共性”較強、“文治”程度較高的政權中,侍從、侍衛體製的職能就比較單純,隻是侍從、侍衛而已,其擴展性的功能就會淡化,或被“公共化”,即由侍從、侍衛發展為正式職官。異族政權之下,侍從侍衛製度就可能具有特殊地位。
【注釋】
(1)福申雲:“《通典》以從品官始於宇文。按《漢誌》有二千石、比二千石之文,所雲比者,即從品之義。”《俚俗集》卷十六《官稱·從品官》,書目文獻出版社1993年版,第464-465頁。
(2)《漢書》卷九《元帝紀》顏師古注:“從官,親近天子常侍從者皆是也。”
(3)當然,“宦皇帝者”的管理者,即其長官,是有秩級的。例如中大夫不見於《秩律》,說明中大夫無秩級,但其長官“中大夫令”有秩級,為二千石時;郎官也不見於《秩律》,說明郎官無秩級,但其長官“郎中令”有秩級,為二千石,謁者不見於《秩律》,說明謁者無秩級,但其長官“謁者令”,乃六百石官。
(4)商朝的內廷官,可參看王宇信、楊升南:《中國政治製度通史》第2卷先秦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34頁以下;周朝的內廷官,可參同書第334頁以下。
(5)《國語·晉語四》韋昭注:“十一族,晉之舊姓,近官,朝廷者。諸姬,同姓;中官,內官。遠官,縣鄙。”第373頁。
(6)鄔國義等:《國語譯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328頁。
(7)楊伯峻先生釋雲:“內官,左右親近之臣。序,依次序也。白晝則有左右二廣輪流駕車一位備戰,入夜則有親近之臣依次值班以為保衛。”《春秋左傳注》,中華書局1990年版,第732頁。竹添光鴻所釋更精:“內官,若中射、郎尹之屬。見《韓非》、《淮南》書。序當其夜,若後世宿直遞持更也。”《左氏會箋》上冊,冨山房昭和五十三年版,宣公十二年第13頁。其說是。“內官”就是中射、郎尹的下屬。
(8)《周禮·天官·宮伯》:“掌王宮之士庶子,凡在版者。掌其政令,行其秩敘,作其徒役之事,授八次八舍之職事。”
(9)《禮記·燕義》:“古者周天子之官,有庶子官。庶子官職諸侯、卿、大夫、士之庶子之卒,掌其戒令,與其教治,別其等,正其位。國有大事,則率國子而致於大子,唯所用之。若有甲兵之事,則授之以車甲,合其卒伍,置其有司,以軍法治之,司馬弗正。凡國之政事,國子存遊卒,使之修德學道,春合諸學,秋合諸射,以考其藝而進退之。”《周禮》“諸子”之職,與之相近,詳後。
(10)李家浩:《戰國時代的“塚”字》,《語言學論叢》第7輯,商務印書館1981年版;李學勤:《馬王堆帛書〈刑德〉中的軍吏》,《簡帛研究》第2輯,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156頁。
(11)對“乃宦卿之適而為之田,以為公族”,楊伯峻釋雲:“宦,仕也,授卿之嫡子以官職。”見其《春秋左傳注》,中華書局1990年版,第665頁。此說過於粗疏。竹添光鴻把“宦卿之適”等都釋為衛士,顯然就精細得多了:“公族、餘子、公行,蓋後世衛士之屬,其員必眾。初以公族為之,其將領之者曰公族大夫。今既無公族,故以卿之嫡易之。為之田,一位公族,但與之田,以列仕籍而已,未以為大夫也。”見其《左氏會箋上》,冨山房昭和五十三年版,宣公二年第16頁。
(12)《國語》,第636頁。
(13)高振鐸、劉乾先:《國語選譯》,巴蜀書社1990年版,第272頁。
(14)鄔國義等:《國語譯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594頁。
(15)《戰國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769頁。
(16)顧炎武以“黑衣”為侍衛之服:“白衣但官府之役耳,若侍衛則不然。《史記·趙世家》:‘願得補黑衣之缺,以衛王宮。’”《日知錄集釋》,嶽麓書社1994年版,第862頁。又惠士奇雲:“戰國時衛王宮,皆卿大夫之庶子”;俞正燮雲:“《趙策》所雲補黑衣之隊,衛士無爵而有員額者”;諸祖耿雲:“左師蓋為少子求為郎,黑衣即侍衛之服。”見其《戰國策集注會考》,江蘇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126頁。又繆文遠釋“黑衣”為“侍衛之服”,見其《戰國策新校注》,巴蜀書社1987年版,第771頁;何建章釋為“宮廷衛士穿的衣服”,見其《戰國策注釋》,中華書局1990年版,第803頁;王守謙等釋為“當時趙國王宮衛士的製服”,見其《戰國策全譯》,貴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655頁;張清常、王延棟先生亦釋“黑衣之數”為“衛士”,見其《戰國策箋注》,南開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549頁。按,漢代的“衛士”來自各郡,是平民之服役者,與郎官不同。諸祖耿釋“黑衣之數”為郎官,最確。
(17)《戰國策·燕策三》。
(18)如《戰國策·趙策四》:“春平侯者,趙王之所甚愛也,而郎中甚妒之,故相與謀曰:‘春平侯入秦,秦必留之。’”同書《韓策三》:“今臣處郎中,能無議君於王,而不能令人毋議臣於君。願君察之也。”《韓非子》一書多次提到郎中,並指出了郎中操縱權勢的情況。如《有度》:“遠在千裏外,不敢易其辭;勢在郎中,不敢蔽善飾非”;又《孤憤》:“郎中不因則不得近主,故左右為之匿”;又《三守》:“國無臣者,豈郎中虛而朝臣少哉?”又《外儲說左上》:齊桓公稱“惡紫之臭”,“於是日郎中莫衣紫,其明日國中莫衣紫,三日境內莫衣紫也”;《外儲說右上》:“於是日也郎中盡知之,於是月也境內盡知之”;“文公曰:吾民之有喪資者,寡人親使郎中視事”;《說疑》:“然使郎中日聞道於郎門之外,以至於境內日見法,又非其難者也”;“稱道往古、使良事沮,善禪其主、以集精微,亂之以其所好,此夫郎中左右之類者也”;《八經》:“縣令約其辟吏,郎中約其左右”。
(19)《商君書·墾令》:“均出餘子之使令,以世使之,又高其解舍,令有甬官食餼。”高亨先生解釋說:“朝廷對於貴族大家無職業的子弟,平均地給以徭役,按照名冊役使他們,提高解除徭役的條件,設立管理徭役的官吏,供給當役者的糧食。”《商君書注譯》,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26頁。
(20)黃懷信先生釋“餘子”為“庶子”。見其《逸周書校補注譯》,西北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38、39、41頁。相關諸家注解,參看黃懷信、張懋鎔、田旭東:《逸周書匯校集注》所引,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79、82、86頁。
(21)莊新興編:《戰國鉩印分域編》,上海書店2001年版,第247頁,編號1391、1392;第256頁,編號1443;或來一石編:《古印集萃》戰國卷,榮寶齋出版社2000年版,第7頁。
(22)裘錫圭:《嗇夫初探》,收入《古代文史研究新探》,第451頁。
(23)《莊子·秋水》:“且子獨不聞夫壽陵餘子之學行於邯鄲與?未得國能,又失其故行矣,直匍匐而歸耳。”這個“餘子”,司馬彪釋為“未應丁夫”,成玄英釋為“少年”,參看王先謙《莊子集解》所引,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147頁。郭慶藩釋為“民之子弟”,見其《莊子集釋》,中華書局1961年版,第603頁。孫繼民、郝良真先生認為是庶子之官,見其《先秦兩漢趙文化研究》,方誌出版社2003年版,第21頁。
(24)“不朽而自私的基因”出威爾遜:《新的綜合:社會生物學》,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9頁以下。
(25)嵇康:《與山巨源絕交書》,《魯迅輯錄古籍叢編》,人民文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4冊第37-38頁;戴明揚:《嵇康集校注》,人民文學出版社1962年版,第118頁。
(26)裘錫圭:《戰國時代社會性質試探》,收入《古代文史研究新探》,第389頁以下;或《社會科學戰線》編輯部編:《中國古史論集》,吉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頁以下;或複旦大學曆史係編:《切問集》,複旦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210頁以下。
(27)吳榮曾:《對春秋戰國家長製奴隸製殘餘的考察》,《北京大學學報》1987年第2期,收入《先秦兩漢史研究》,中華書局1995年版,第75、77頁。
(28)裘錫圭:《說“宦皇帝”》,《文史》第6輯,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64頁;收入《古代文史研究新探》,第152頁。
(29)《國語》,第635、644頁。
(30)俞樾:《茶香室經說》卷十四《左傳上》,《續修四庫全書》,上海古籍出版社,第177冊第580頁。
(31)《禮記·曲禮下》:“問士之子:長,曰能典謁矣;幼,曰未能典謁也。”孔穎達疏:“士賤無臣,但以子自典告也。”《十三經注疏》,第1268頁上欄。
(32)江陵鳳凰山有執戟謁者木俑,簡文有“大奴息謁”、“大奴美謁”字樣。參看金立:《江陵鳳凰山八號漢墓竹簡試釋》,《文物》1976年第6期,第70頁;鳳凰山一六七號漢墓發掘整理小組:《江陵鳳凰山一六七號漢墓發掘簡報》,《文物》1976年第10期,第32-33頁。
(33)如《左傳》昭公元年:“內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這裏“內官”指的就是能生孩子的嬪妃。杜預注:“內官,嬪禦。”《春秋經傳集解》,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197頁。楊伯峻先生雲:“內官謂國君之姬妾。”《春秋左傳注》,第1220頁。《國語·周語中》:“內官不過九禦,外官不過九品。”“九禦”就是嬪妃,“九品”即朝廷上的卿大夫。韋昭注:“九禦,九嬪也”;“九品,九卿。《周禮》:‘內有九室,九嬪居之;外有九室,九卿朝焉。’”《國語》,第54頁。按《周禮》之書按“六官”體製敘官,“六官”即“六卿”。依鄭玄說,三孤加六卿為九卿。參看董增齡:《國語正義》,巴蜀書社1985年版,第154-155頁。君王的嬪妃與女官明確區分開來,始於北魏孝文帝。孝文帝“改定內官”,置“女職”以典內事,官品二品至五品(參看《北史》卷十三《後妃傳序》),由此嬪妃就不算“內官”了。
(34)這句話的背景如下:管仲遇盜,從盜裏選了兩個人做家臣,後來又把二人推薦給齊桓公做了“公臣”。管仲死時,齊桓公命二人為管仲服喪,由此就形成了一個製度:雖是“公臣”,但若曾“宦於大夫”,則仍需為故主服喪。可見“宦”是私屬,與“公臣”有別。
(35)侯外廬先生論漢代私學:“這種師弟關係的密切,與經學家法的篤守,乃是封建製度在中國特有的一種知識基爾特所表現出來的現象。”見其《中國思想通史》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54頁。
(36)《禮記·曲禮》:“宦學事師,非禮不親。”鄭玄注雲:“學或為禦。”《十三經注疏》,第1231頁中欄。“宦學事師”,別本也做“宦禦事師”。我們認為,“宦”是照料老師起居,“禦”是給老師駕車。依禮如此這般地奉侍老師,師生關係就親密起來了,即“非禮不親”。章太炎雲:“宦於大夫,謂之宦禦事師。”見其《檢論·訂孔》,收入《章太炎全集》第3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23頁。章先生這個說法,似不可信。“宦於大夫”怎麽能稱“事師”呢,大夫是大夫,師是師;以大夫為師,史無其據。家臣與“大夫”之間的關係,也不能拿“親”來描述,“親”隻發生在師生之間。鄭玄注“宦學”雲:“宦,仕也。”因“仕”有“事人”的意思,鄭玄的解釋倒也不能算錯。《戰國策·楚策四》:“君先仕臣為郎中。”這裏的“仕”,嚴格說其實是“宦”。但若不知“宦”、“仕”之別,簡單地釋“宦”為“仕”,有可能造成誤解,把“宦”理解為做官或學習做官。像熊安生注《禮記·曲禮》雲:“宦謂學仕之事,學謂習學六藝。”(孔穎達疏引)王夢鷗先生據此而解釋《曲禮》:“宦,練習行政事務;學,研究書本知識。”見其《禮記今注今譯》,台灣商務印書館1992年版,上冊第4頁。可我覺得,以“學仕”或“行政”釋“宦”,跟“事師”二字是矛盾的。老師又不是官兒,讀書又不是治國;原文又隻說“事師”,沒說“事君”。“宦禦”二字,本來就是先秦秦漢的成語。《淮南子·修務》:“官禦不厲,心意不精”;《論衡·命祿》:“故官禦同才,其貴殊命。”這兩處“官禦”,吳承仕、黃暉、劉盼遂等都認為是“宦禦”之訛。參看黃暉:《論衡校釋》,中華書局1990年版,第21頁;劉盼遂:《論衡集解》,古籍出版社1957年版,第12頁;張雙棣:《淮南子校釋》,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2007頁。其說甚是。
(37)例如著名的“希波克拉底誓詞”中就有這樣的話:“吾將尊敬授業之師如同父母,禍福與共。視其子代如同兄弟……”波特:《劍橋醫學史》,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92頁。醫師的學生要拿老師當父母,拿老師的孩子當兄弟。可見曆史早期師徒如父子一點,中外有類似之處。
(38)亞裏士多德:《政治學》,商務印書館1965年版,第132頁以下;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上冊,商務印書館1995年版,第8頁以下。
(39)歐洲中世紀的騎士教育,包括這樣一個階段:把兒子送進貴主(或著名牧師)的宮館之中,以修得騎士教養。貴主一般是父親的主人,即上級封主。在這時候,這位少年就成為一名“侍者”和“隨從”,而列於下級家人之列了,直到他21歲被授予騎士爵號為止。這種製度,也與君主取其臣仆之子為“質押”的做法,存在著淵源關係。參看格萊夫斯:《中世教育史》,商務印書館1922年版,第95-98頁;r.f.butts:《西洋教育史》,台灣黎明文化事業公司1982年版,第262-263頁;王天一、夏之蓮等:《外國教育史》,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84年版,第81-82頁;滕大春主編:《外國教育通史》,山東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29頁以下;李淑華:《外國教育簡史》,江西高校出版社2000年版,第48-49頁;閻照祥:《英國貴族史》,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8頁以下;倪世光:《西歐中世紀騎士的生活》,河北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27頁以下;倪世光:《中世紀騎士製度探究》,商務印書館2007年版,第90頁以下。
(40)參看趙立行、於偉:《中世紀西歐騎士的典雅愛情》,《世界曆史》2001年第4期;朱偉奇:《中世紀騎士精神》,陝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06頁以下。
(41)《布萊克維爾政治學百科全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194頁。
(42)參看徐珂:《清稗類鈔·稱謂類·奴才》,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5冊第2171-2172頁;陳垣:《釋奴才》,收入《陳垣史學論著選》,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603頁以下。按,滿語中的“臣”(amban)本為“大人”之意,指村中重要之人,參看江橋:《滿文“君”、“臣”、“人”類詞匯初釋》,收入朱誠如主編:《慶賀王鍾翰教授九十華誕:清史論集》,紫禁城出版社2003年版,第527頁。華夏早期的“臣”本來也是“臣妾”之“臣”,與奴才相當,後來逐漸變尊貴了;滿語或清朝的“臣”與華夏王朝後來的“臣”相當,而與“奴才”一詞的色彩相當不同。又,歐洲中世紀的“封臣”(vassal)一詞,最初指地位低下的男仆,後來作為主人的武裝隨從,成了一個尊貴的稱呼了,“一個從奴隸製底層社會產生的名詞竟逐步上升到一個榮耀的地位。”參看布洛克:《封建社會》,台灣桂冠圖書公司1995年版,第238頁;商務印書館2004年版,上冊第245-246頁。
(43)參看楊寬:《我國古代大學的特點及其起源》,收入《古史新探》,中華書局1965年版,第197頁;朱啟新:《從銅器銘文看西周教育》,《教育研究》1984年第3期;毛禮銳、沈灌群:《中國教育通史》第1卷,山東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第71頁以下。
(44)劉師培:《論古代人民以尚武立國》,收入《劉師培辛亥前文選》,三聯書店1998年版,第357頁以下。
(45)參看邱明正、於文傑:《中國文化通誌·教化與禮儀·美育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4頁以下;郭齊家:《中國古代學校》,商務印書館1998年版,第28頁以下;俞啟定、施克燦:《中國教育製度通史》第1卷,山東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76頁以下;黃仁賢:《中國教育管理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3頁以下。
(46)布洛克:《封建社會》,台灣桂冠圖書公司1995年版,第431頁;商務印書館2004年版,下冊第489頁。當然,騎士們在13世紀也開始學習文學與禮儀,紳士化了。參看朱孝遠:《中世紀歐洲貴族》,廣東人民出版社、華夏出版社1996年版,第90-93頁。
(47)王天一、夏之蓮等:《外國教育史》,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84年版,上冊第26-27頁;博伊德·金:《西方教育史》,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第12頁以下;滕大春主編:《外國教育通史》,山東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1冊第148頁以下;李淑華:《外國教育簡史》,江西高校出版社2000年版,第17頁。
(48)庫朗熱:《古代城邦:古希臘羅馬祭祀、權利和政製研究》,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212-213頁。正如柏拉圖所說:“教育對每個母親的兒子都是強製性的。”《柏拉圖全集》,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卷第562頁。
(49)《禮記·燕義》:“庶子官職諸侯、卿、大夫、士之庶子之卒,掌其戒令,與其教治,別其等,正其位。”庶子所掌“諸侯、卿、大夫、士之庶子之卒”之“卒”,應即《周禮·諸子》“掌國子之倅”之“倅”。《逸周書·糴匡解》“餘子倅運”句,黃懷信先生釋“倅”為“副”。見其《逸周書校補注譯》,西北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41頁。所據當為孔晁、朱右曾說,參看黃懷信、張懋鎔、田旭東:《逸周書匯校集注》所引,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86頁。似非。“餘子倅運”,即編製起來而承擔運役。
(50)西嶋定生的文章題為《中國古代帝國形成的一考察:漢高祖及其功臣》,見《曆史學研究》第141號,1949年。參看其《關於中國社會結構特質的問題所在》一文,收入《日本學者研究中國史論著選譯》第2冊,中華書局1993年版,第18頁以下。
秦漢帝國以“若幹石”的祿秩為官階,祿秩由正秩和“比秩”交錯構成。正秩即如“二千石”、“六百石”之類,“比秩”即如“比二千石”、“比六百石”之類。“比秩”不是起初就有的,就目前史料看,大約是漢景帝、漢武帝前後形成的。後代的九品官品有“正品”與“從品”之別,然而漢代“正秩”與“比秩”之間的關係,並不同於正品與從品的關係。考察顯示,漢代“正秩”是用於管理吏職的,“比秩”是用於管理非吏職的。就是說“比秩”除“分等”功能外,還有區分吏與非吏的“分類”功能。那麽“比秩”問題,就成了探討漢代品位結構的一條線索。我們特別關注的是,有一種被稱為“宦皇帝者”的職官被列於“比秩”,他們與“比秩”的起源密切相關。“宦皇帝者”是一個專門奉侍皇帝的侍從、近衛和內官係統。這個係統的構成、功能及其在王朝職類中的特殊地位,特別能反映漢代品位結構的特殊性,也能為觀察中國傳統官僚政治,提供一個特別的側麵。
輿服禮製是王朝等級製的重要部分,各色官貴都以官服標示等級和類別。所以通過冠服之分等分類,反觀官職和官員之分等分類,就可能為後者提供若幹新鮮認識。為此我們揭舉“冠服體製”概念,以指稱曆朝冠服在分等分類方麵的結構特征。在可資探討的眾多線索中,我們選擇從等級性和一體化的問題入手,並將預設“自然差異”、“職事差異”、“場合差異”和“級別差異”四個指標,來觀察秦漢與其前朝後代的冠服體製變遷,由此展示如下變遷軌跡:周代冠服以“自然分類”和“級別分等”為主;秦漢時“自然分類”和“職事分類”變成了冠服體製的重要特點;南北朝到隋唐的冠服體製變化,則是“級別分等”和“場合分等”的不斷強化。相對前朝後代而言,漢代冠服體製的特點,是其“分類”功能強於前朝後代,其“分等”功能弱於前朝後代。這就可以從一個側麵,顯示秦漢帝國品位結構尚較鬆散、還沒有充分一體化和高度等級化的情況。
中國傳統官僚政治是“士大夫政治”。尤其在曆史後期,官僚的主體來自士人,所以科舉學曆成了帝國品位結構的重要支柱,還有若幹等級設置保障“士人”作為“四民之首”的特殊地位。那麽在帝國前期,也就是秦漢,情況是怎樣的呢?我們通過選官與資格、免役資格和服飾禮製三點,考察曆代士人在政治、經濟及禮製等級中的地位,由此觀察秦漢帝國品位結構中“士”的安排,與曆史後期有什麽不同。
本章討論“比秩”與“宦皇帝者”問題。下麵分四節敘述。
一 “比秩”與“宦皇帝者”問題的提出
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秩律》,提供了到呂後二年(前186年)為止的漢初祿秩原貌,從而為研討秦漢官階製度,提供了新鮮材料。《秩律》所見秩級有二千石、千石、八百石、六百石、五百石、四百石、三百石、二百五十石、二百石、一百六十石、一百二十石,總共隻11級。而在漢武帝之後,即使不計丞相、禦史大夫兩個沒有秩名的秩級,祿秩也有十八九級。據我們的了解,西漢陽朔年間的秩級應是這樣的:中二千石、真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千石、比千石、八百石、比八百石、六百石、比六百石、五百石、四百石、比四百石、三百石、比三百石、二百石、比二百石、百石、比百石。
比較即知,漢初秩級還相當疏簡,到西漢中期就繁密多了。由簡而繁是事物發展的常情,不過問題不止如此。呂後二年以前的秩級少了什麽呢?稍加瀏覽就能看出,《秩律》中沒有“比秩”,即“比二千石”、“比千石”之類係以“比”字的秩級。而西漢陽朔年間的秩級中,“比秩”與正秩呈交錯排列:有正秩二千石,就有比二千石;有正秩千石,就有比千石;有正秩六百石,就有比六百石;餘類推。幾乎所有正秩都有對應的“比秩”,有近半數秩級是“比秩”。然而《秩律》有11個秩級,卻沒有一個是“比秩”。這就提示我們,比秩是較晚時候才產生的,至少在《秩律》時代,也就是呂後二年前後,“比秩”還沒問世人間呢。
總之《秩律》的麵世,使“比秩”問題凸顯出來了。也許有人認為,正秩與“比秩”的關係,就像官品正從品的關係,跟正一品與從一品、正二品與從二品的關係類似。清朝的福申就那麽看(1)。官品是魏晉出現的。考察列在《魏官品》和《晉官品》的官職,沒發現正品、從品的官職性質有什麽區別。那麽從品的設置,隻是為了增加級數和維持級差罷了。繁密官階可以精細區分級別,但也使管理變複雜了。漢廷設置“比秩”,隻是為了增加級數嗎?我們認為不止如此,“比秩”具有區分職類的意義;除“分等”功能外,它還有“分類”功能。所以,“比秩”跟後代的正從品並不相同。
在這時候,就要提出“宦皇帝者”的問題了。在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之中,多次出現一種叫作“宦皇帝者”的人,有時簡稱為“宦”。“宦皇帝者”在漢代史籍中也能看到。而且在秦國的睡虎地秦簡中,就有了“宦及知於王”的提法,而這與“宦皇帝者”應是類似概念。進一步考察顯示,《二年律令》中的帝國臣民,經常被分為三大類:第一是“宦”,第二是“吏”,第三類是“徭使有事”。比如《津關令》中的“關外人宦、為吏若徭使有事關中”一句,就表明“宦”、“吏”和“徭使有事”是三分概念。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倉律》中,恰好也看到了“宦者”、“都官吏”、“都官人有事”的三分概念。那麽這種“三分法”,先秦已經有了。
“吏”是行政官員。“徭使有事”者是平民服役者。從《二年律令》看,“徭使有事”屬“非吏”一類。漢代史籍中有“吏、徒”並稱的提法,“徭使有事”相當於“吏、徒”中的“徒”。“吏”是王朝官吏,承擔著帝國的行政;“徒”是服役的平民,承擔著帝國的徭役。然則上述“三分法”的依據,是其職事性質的不同。那麽“宦皇帝者”是些什麽人,又承擔什麽職事呢?據我們考察,“宦皇帝者”包括宦官,但此外還包括大夫、郎官、謁者,以及皇帝與太子的各種侍從,如侍中、常侍、給事中,太子先馬、太子庶子、太子舍人等。這些官職的共同特征,是直接奉侍皇帝(及皇族)。他們構成了一個侍臣、從官或說是內官係統。“宦皇帝者”是較早的稱呼,從漢史看,後來他們改以“大夫、郎從官”為稱了。“從官”就是皇帝的各色侍從(2)。
由此我們就看到了一種特殊的職類觀念:擔任“吏”即擔任行政官吏,是為“仕”;不承擔國家行政、直接奉侍皇帝,是為“宦”。後代仕、宦通用,先秦到漢初則不盡然,“宦”有時候是特指,是擔任從官,不一定特指閹人。
“宦皇帝者”的概念或“仕、宦有別”的觀念,與“比秩”有什麽關係呢?請看以下兩點:第一,審視《二年律令·秩律》,可發現幾乎所有屬於“宦皇帝者”的官職,都沒有列入《秩律》(3)。第二,從《漢書·百官公卿表》及《漢書》《漢舊儀》等材料看,西漢中期以後“宦皇帝者”諸官有秩級了,然而它們大抵都在“比秩”。例如,中大夫更名為光祿大夫,秩比二千石;謁者秩比六百石,中郎秩比六百石,侍郎秩比四百石,郎中秩比三百石或比二百石,太子洗馬比六百石,太子舍人秩比二百石。
根據第一點,我們判斷“宦皇帝者”最初是無秩級的,所以在《秩律》中看不見那些官職。若其有秩級,不會碰巧在《秩律》中一個也看不到吧。沒列入《秩律》,我們認為就沒有秩級。第二點強化了前一判斷。“宦皇帝者”諸官後來恰好都在“比秩”,這同樣表明它們本無秩級。它們是在較晚時候,通過“比”的方式,即將其待遇和俸祿“比”於某秩,逐漸與秩級建立起了聯係;這種“比”的方式後來固定化了,從而形成了“比秩”。“宦皇帝者”的存在,《秩律》無“比秩”,“宦皇帝者”後來為“比秩”——當我們把這三個事實聯係起來的時候,忽然就看到了問題的微妙之處。我們察覺到:“比秩”是後來才有的,“宦皇帝者”就是滋生“比秩”的溫床之一。
漢初“吏”有秩級而“宦皇帝者”無秩級,強化了“吏與宦皇帝者是兩個職官係統”這個判斷。前者是國家行政官員,用秩級手段加以管理;後者不屬國家行政吏員,而是君主私屬,故不用秩級手段去管理。那麽是否用秩級加以管理,就是行政吏員區別於非行政吏員的重要標誌。簡言之,在秦與漢初,秩級是“吏”的身份標誌,“吏”有秩級,“非吏”沒有秩級。那麽兩大職類的區分,就通過秩級體現出來了。這就深化了我們對秦漢秩級之等級管理功能的認識。我們認定祿秩的性質是“吏祿”,是針對新式吏員的管理手段;戰國秦漢間秩級的萌生及其向上伸展,反映的是“吏”群體的政治崛起。現在這一論斷被再次印證了:“吏”有秩級而“非吏”則無秩級,豈不恰好證明,祿秩就是“吏”的身份標誌麽?
進一步說,“比秩”的起源與功能提示人們,對戰國秦漢的祿秩變遷,要從兩方麵比較觀察。第一,要與“爵”綜合比較觀察。“爵”是一種具有濃厚貴族色彩的古老品位形式,爵、秩關係構成了一條變遷線索,這就是前麵一章的論題。第二,要與“宦皇帝者”比較觀察,即在吏、宦二者的關係中觀察。“宦皇帝者”具有濃厚的“私屬”意味,它之成為一種特定的職類,有其古老的來源。詳下。
二 “宦於王”溯源:周朝的士庶子體製
秦漢都有一個“宦於王”或“宦皇帝者”的侍從係統。在漢代,他們用“比秩”標誌身份,仍然與“吏”有異。下遊的江水是從上遊來的。那種“宦、吏有別”的體製,在周朝就有先聲了。
周朝君主為官職分等分類時,他至少麵對著三大類人:
1.貴族卿大夫,擔任朝官及地方官;
2.胥吏,無爵,相當於“庶人在官者”;
3.從官、內官或中官,即君王的私屬、侍從。
三者雖非截然三分,可以有若幹交錯重合之處,但大致上的三分應無疑問。其中的最後一類,就與此時的討論相關。
下麵為上述的“三分”之製提供證據。無論商周,其職官係統都有朝官與內廷官之別(4)。春秋依然如此。《國語·晉語四》:“胥、籍、狐、箕、欒、郤、柏、先、羊舌、董、韓,寔掌近官。諸姬之良,掌其中官。異姓之能,掌其遠官。”這是魯僖公二十四年(前637年)的事情,其年晉文公入晉掌權並整飭國政,那時他分別從近官、中官、遠官著手;而那近官、中官、遠官的分類概念,應是此前就有的。據韋昭的意見,“近官”係朝廷要職,由十一族舊姓擔任;“中官”即“內官”,是內廷之官,由“諸姬之良”充任;“遠官”大約是縣鄙的地方官,主要由較疏遠的異姓擔任(5)。內廷有“中官”,外廷有“近官”及“遠官”,這就顯示了一個“中官”係統的存在。
有人把“中官”說成是“內務官”(6),約略近之。“中官”是直接奉侍君主的,其官名往往標有“中”、“內”字樣。“中”就是中朝,“內”就是內廷。他們又包括兩類人,一類有日常職事,掌管君王的起居衣食,猶如後代的宦官、太監之所任。還有一類人無職事,但承擔著侍從、侍衛之責,這類人往往以被編製的卿大夫子弟擔任。說到貴族卿大夫子弟的被編製,就得去考察貴族弟子的管理教育製度與出仕製度了。
《左傳》宣公十二年敘晉楚邲之戰,楚軍分左右二廣,此外還有“內官序當其夜,以待不虞”(7)。這裏的“內官”,顯然是近衛士官。他們由貴族子弟組成。據《周禮》所記,尚未出仕的卿大夫子弟稱“士庶子”,他們被編製起來,承擔“八次八舍”的值宿之責,由“宮伯”等掌管其“版”即名籍(8)。《左傳》及《國語》中的“公族”或“公族大夫”,也是掌管國君及卿大夫子弟的官。《周禮》中有一種官叫“諸子”,《禮記》中有一種官叫“庶子”(9),戰國有一種官叫“塚子”(10),想來其職責都類似於“公族”。士庶子要承擔各種職役,包括宿衛,戰爭來臨時還得組軍出征。《晉語四》的“諸姬之良,掌其中官”製度,就涉及了士庶子的編製製度。
為君王承擔侍從、侍衛和職役,就是“宦”。《左傳》宣公二年:“麗姬之亂,詛無畜群公子,自是晉無公族。及(晉)成公即位,乃宦卿之適而為之田,以為公族。又宦其餘子,亦為餘子;其庶子為公行。晉於是有公族、餘子、公行。”這“宦卿之適”、“宦其餘子”,用的都是“宦”字。“宦”是指什麽?“公族”由“群公子”組成,晉成公將之推廣到卿大夫之子,而且其編製複雜化了,依宗法親疏而有了公族、餘子、公行之分(11)。編入公族、餘子、公行,就是“宦”。“宦”構成了士庶子未來的出仕資格,士庶子們先“宦”而後“仕”,“宦”與“仕”是他們仕途的兩個階段。
《國語·越語上》:“卑事夫差,宦士三百人於吳,其身親為夫差前馬”;《越語下》:越王“令大夫種守於國,與範蠡入宦於吳”。這裏“宦”字用得非常精確。其事又可參《韓非子·喻老》:“勾踐入宦於吳,身執幹戈為吳王洗馬。”也就是說,勾踐和範蠡二人是給吳王做了前馬或洗馬,而漢朝的“先馬”,恰好就在“宦皇帝者”之列。“宦”就是做國君的從官。勾踐臥薪嚐膽、勵精圖治之時,還曾有這樣的政策:“令孤子、寡婦、疾疹、貧病者,納宦其子。”見《國語·越語上》。注雲:“宦,仕也,仕其子而教,以廩食之也。”(12)釋“宦”為“仕”,雖然易致誤解;但“仕其子而教,以廩食之也”的解釋,也是非常精當的。高振鐸、劉乾先先生把“納宦其子”譯為“由官府養活教育”(13),可從;鄔國義先生隻譯為“由公家供給其子女生活費用”(14),那些孩子被官府集中管教的情況,就被忽略了。勾踐實際是用士庶子的待遇,來安排孤寡貧病者的子弟的。
這種士庶子製度,在戰國仍有流衍。“庶子”之官依然存在著,而且又發展出了郎官製度。《戰國策·趙策四》:“左師公曰:老臣賤息舒祺,最少,不肖。而臣衰,竊愛憐之。願令得補黑衣之數,以衛王官。”(15)“黑衣之數”,史家釋為侍衛、釋為保衛王宮的卿大夫子弟,甚至釋為郎中(16)。左師公(即觸龍)請求讓兒子做郎,是想為兒子謀求一個入仕機會。除了趙國,秦國、韓國、楚國也都有郎官。楚國還有“郎尹”,應是郎官之長,與秦漢郎中令相似。荊軻刺秦王時,“諸郎中執兵,皆陳殿下”(17)。戰國的郎中既是近衛、也是侍從。郎官身在廊門之內、侍於君王左右,所以頗能弄權(18)。
一些古書的舊注,把“宦”釋之為“仕”。考慮到“宦”是仕途的一個起點,求宦大抵也是為了求仕,所以這麽解釋也是可以的。但我們也得知道,那隻是廣義的“宦”。要是說精確了,“宦”就隻是仕途中的第一階段了,即做中官、侍從、郎衛或做家臣的階段。
貴族子弟想做官,就得先侍奉國君。如何看待這個製度呢?下麵提供四點分析。第一,近衛士官以親貴子弟擔任,可以提高近衛軍的可靠性與忠誠度。在專製與法製高度成熟時,帝王們用不著靠親貴子弟來保障安全;所以士庶子做近衛士官的製度,在早期社會相對發達,其時政治的法理化程度不高,統治者要更多地依賴親信,而不是依賴法製。
第二,貴族子弟被編製起來承擔職役,也是早期社會充分利用人力資源的一種方式。在曆史早期的小型社會中,不容許貴族子弟像後代紈絝膏粱那樣無所事事,寄生蟲般地消耗社會資源。貴族青年即使沒出仕,也不能家裏呆著閑著,有很多事情要由他們來做。商鞅變法的時候,就曾把“餘子”編製起來讓其服役(19)。那並不是商鞅心狠,按照傳統,“餘子”們本來就該承擔職事的。《逸周書·糴匡篇》中的“餘子務藝”、“餘子務穡”、“餘子倅運”,大概都與餘子的勞役相關(20)。戰國晉係璽印中有二枚“左邑餘子嗇夫”印,一枚“餘子嗇夫”印(21)。這種嗇夫,大約就是專管“餘子”的官兒。“左邑餘子嗇夫”所管,大概是魏國河東郡左邑的餘子(22)。那麽春秋時編製“餘子”的製度,戰國猶存,甚至成了一種特定身份之稱了。成語“邯鄲學步”的主角,就是一位“壽陵餘子”(23)。
第三,“宦於王”的製度,構成了貴族與君王相結合的一種特殊紐帶。周代政體是一種“等級君主製”,有地有民者就可以稱“君”,卿大夫們在自家領地上都算是“君”,他們的實力經常足以抗衡君王。不過現在有了這樣一個製度:卿大夫的子弟要離開家族和領地,而去宮廷奉侍君主。那也是一種“委質”,把兒子“委”給了國君做人質。正如學者所指出,貴族子弟給君主做侍衛,具有“質子”的意義。愛子在君王的手裏捏著,想造反就得留神骨肉給君王宰了。想到自己“不朽而自私的基因”(24)無法延續,家族血脈將戛然而止,領主們一定不寒而栗;其離心傾向由此大為削弱,君權則得到了強化。“宦於王”是貴族與君王間的一種政治交易,交易中君王是強勢的一方。
進而第四,貴族出任朝官前要先做侍衛,先行與君王建立個人依屬關係。“仕於朝”之前必須“宦於王”,即令是王朝顯貴,當年也可能做過君王的臣隸,是在君王的哺育下茁壯成長起來的;執虎子、掌唾壺的事沒準兒都幹過,遇到了事變還得效命送死。在“宦於王”時,他們必須旁置了對家族的忠誠,轉而把一顆顆紅心獻給國君。借用曹魏嵇康的說法:“此猶禽鹿,少見訓育,則服從教製;長而見羈,則狂顧頓纓。”(25)貴族們在少年時代,就通過“宦於王”而“少見訓育”了,長大後就不致於跟國君“狂顧頓纓”了吧。所以“宦於王”又構成了一種“馴化”機製,強化了貴族對君王的向心力。
“宦於王”就是給君王做臣隸。我們這麽說是於史有征的。首先在曆史早期,餘子、庶子本身就是一種供驅使的人。《公羊傳》襄公二十七年:“夫負羈縶、執鈇锧,從君東西南北,則是臣仆庶孽之事也。”何休注:“庶孽,眾賤子。”裘錫圭先生因謂:“在古人眼裏子弟的地位與臣仆相近”,作為子弟的庶子、餘子,“實際上也是受到家長剝削的。”(26)《左傳》桓公二年:“士有隸子弟。”吳榮曾先生指出:“所謂隸子弟,即以子弟擔任仆役。”而且“戰國時貴族家中的庶孽子弟還承襲執賤役的傳統。”(27)在家族中庶子、餘子也可能是役使對象;在其奉侍君主、“從君東西南北”時,其地位沒有很大改變。不能認為他們是貴族子弟,就不會有臣仆身份。
進而,“宦”作為一種依附、私屬形式,在先秦是普遍存在的。“宦”字由表示家內的“宀”和表示臣隸的“臣”構成。裘錫圭先生說:“‘宦’本是為人臣仆的意思。郎官、謁者之流本是門廊近侍,有類家臣,故以‘宦’稱。”(28)《國語·越語》中的“宦”,注謂:“若宦豎然”,“為臣隸也”(29)。《左傳》宣公三年:“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俞樾雲:“所謂宦者,殆亦為人臣隸。”(30)俞樾以“為人臣隸”釋“宦”,我們認為是可信的。“宦皇帝者”包括謁者,謁者之官在先秦也叫“典謁”,是由庶子弟們承擔的賤役(31)。從江陵鳳凰山出土的木俑及竹簡看,漢代官吏經常用男奴來當謁者(32)。還有,君王的嬪妃也屬“內官”(33),給人做妾也稱為“宦”,這也能幫助理解“宦”的性質。《左傳》僖公十七年:“及子圉西質,妾為宦女焉。”杜預注:“事秦為妾。”男的“宦”就是做臣隸,女的“宦”就是做婢妾。給大夫做家臣,也稱“宦”。《禮記·雜記下》:“宦於大夫者之為之服也。”(34)給老師做學生,也稱“宦”。《禮記·曲禮》:“宦禦事師,非禮不親。”先秦秦漢的私學師徒,有如一個個“知識基爾特”(35),學生奉侍老師有如私屬臣妾,所以會有“宦禦”的行為(36)。今天的學生用不著給老師做家務、駕車了,但曆史早期的師生像一家人似的(37),服侍老師是普遍現象。師生間也用“宦”字,再度表明“宦”就是以私屬身份事人。
“宦於王”是一種很原始的製度,首先是以“依附”和“信托”為基礎的,但同時也具有維係和強化王權的功能,所以頗有“發揚光大”的潛力。傳統社會裏麵,貴族是普遍存在著的。亞裏士多德、孟德斯鳩著眼於是單主統治、少數人統治還是多數人統治,區分出了一種名為“貴族政治”的政體(38)。然而不同社會的貴族政治又是有差別的。西歐中世紀的貴族屬於軍人階層,以封臣製度和騎士製度為基礎;而中國春秋時代,若幹大貴族世卿世祿、操持國政,國君廢立常出其手。前一情況中,國君與貴族相對而言是各守本分的;後一情況下,鬥爭卻經常圍繞國家政權和君權而展開。中國早期的貴族政治,蘊藏著走向專製集權的曆史趨勢,“宦於王”製度就是在這個趨勢的支配下演化的。歐洲中世紀的騎士,在少年時代也有給領主做臣仆的經曆(39)。也正是為此,他們有了機會跟心儀的貴婦發展浪漫的“騎士之愛”(40)。這種做騎士要先做臣仆的製度,不妨稱為“宦於主”,“主”就是封建領主。那麽“宦”的製度,還不隻是中國才有。當然“宦於主”與“宦於王”還是有區別的。中國的“宦於王”製度,顯然與專製集權配合得更為緊密,與選官製度也配合得更為緊密。貴族與君主的權勢往往此消彼長,貴族強大了,君權就會相形見絀。“宦於王”的製度有利於王權,不利於貴族。所以在貴族政治瓦解後的戰國秦漢,“宦皇帝”製度並未隨貴族政治衰微而衰微下去,居然在一段時間中,繼續發揮著餘熱。臣民對君王的人身依附,君王對臣民的人身支配,是專製政治的基礎,但不是貴族政治的基礎。什麽是“專製”?“專製”是“一種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關係是主奴關係的統治形式”(41)。“宦於王”就是給君王做臣隸、做奴才。人近天子而尊,給君王做“臣隸”並非不能引以為榮的。在清朝,滿官與侍衛對皇帝自稱“奴才”(42),漢人官僚是被征服者,隻能稱“臣”,還沒資格享受稱“奴才”的光榮呢。總之,我們是在“人身依附”和“強化王權”兩方麵,觀察中國的“宦於王”與“宦皇帝”製度的。
本章第四節還將提到北魏的侍從、虎賁、羽林,遼朝的祗候郎君,元朝的怯薛,清朝的侍衛,它們與“宦於王”製度,都有類似之處。但周代士庶子製度,與這些製度,以及與戰國以下的“宦於王”製度,還是存在若幹差異的。承擔侍從、侍衛,隻是周朝士庶子製度的一個方麵,它還與其時的文教製度緊密相關。就此而言,它比北方異族政權的類似製度,“文”的色彩濃厚得多。進一步說,戰國的“宦於王”是為君主做侍從侍衛,具有強烈“私”的意味;但此前周代士庶子體製,還不是沒有“公”的意義,即“公共管理”意義的。對這“文”與“公”兩點,下麵予以闡述。
首先看士庶子體製的“文”的方麵。華夏族在很古老的時候,就有部落子弟集中教育的製度了。到了周朝,就形成了國子學製度,士庶子由國學中的學官管理教育。學校又稱“辟雍”、“泮宮”,三麵環水,是個半封閉場所。周代金文,能看到辟雍、學宮、射廬、小學、大池的存在(43)。國子生要接受軍事教育。劉師培雲,周代國子學教幹戚之舞,選拔人才用射禮,由軍官司馬負責,其時學校、禮樂、選舉、進士,都有濃厚的軍事色彩(44);但同時國子生也接受文化教育,學習禮樂詩書,由禮官係統的大司樂、樂正、樂師等任教(45)。那麽周代士庶子體製,也是周朝文教體製的一部分。“周禮”作為人文遺產,燦然可觀,孔子讚其“鬱鬱乎文哉”;而作為國家學生的士庶子,乃是禮樂文化的傳承者之一。貴族們賦詩斷章,彬彬有禮,其文化教養,是早年做國子生時習得的。比較而言,北魏的侍從、虎賁、羽林,遼朝的祗候郎君,元朝的怯薛,清朝的侍衛,其“武”的色彩就濃厚多了。歐洲中世紀“宦於王”的騎士,其教育內容中“武”的分量也大得多,所以騎士們認為打仗“是一種樂趣,也是要求騎士去追求的一種榮譽”,“和平時期找不到樂趣可言”(46)。
再看士庶子體製的“公”的方麵。對子弟實行集中管理,是很多民族的曆史早期都有過的製度。例如古希臘的斯巴達人,從七八歲就開始過集體生活,接受軍事教育,直到30歲獲得公民權為止(47);雅典的教育製度雖較寬鬆,但學童的老師與學校仍由國家指定,個人無權選擇(48)。士庶子製度具有一定“公共性”,並不完全是君王私屬,其管理也是多頭的。下將《周禮》中涉及士庶子、國子、諸子、群子的材料,摘引若幹以供參考:
《天官·宮正》:掌王宮之戒令、糾禁,以時比宮中之官府、次舍之眾寡。(按,“次舍”即下文士庶子的“八次八舍”。)
《天官·宮伯》:掌王宮之士庶子,凡在版者。掌其政令,行其秩敘,作其徒役之事,授八次八舍之職事。若邦有大事,作宮眾,則令之。月終則均秩,歲終則均敘。以時頒其衣裘,掌其誅賞。
《地官·師氏》:以三德教國子;又《保氏》:而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
《春官·大司樂》: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國之學政,而合國之子弟焉。
《春官·樂師》:掌國學之政,以教國子小舞。
《春官·大胥》:掌學士之版,以待致諸子;又《小胥》:掌學士之征令而比之。
《夏官·大司馬》:大會同,則帥士庶子而掌其政令。
《夏官·掌固》:掌修城郭、溝池、樹渠之固,頒其士庶子及其眾庶之守,設其飾器,分其財用,均其稍食。
《夏官·司士》:掌群臣之版……周知……卿、大夫、士庶子之數。
《夏官·都司馬》:掌都之士庶子及其眾庶、車馬、兵甲之戒令。以國法掌其政學,以聽國司馬。
《夏官·諸子》:掌國子之倅,掌其戒令與其教治,辨其等,正其位,國有大事,則帥國子而致於大子,惟所用之。若有兵甲之事,則授之車甲,合其卒伍,置其有司,以軍法治之。司馬弗正。凡國正,弗及。大祭祀,正六牲之體。凡樂事,正舞位,授舞器。大喪,正群子之服位。會同、賓客,作群子從。凡國之政事,國子存遊倅,使之修德學道,春合諸學,秋合諸射,以考其藝而進退之。
我們來看,天官係統有宮伯掌“王宮士庶子”,掌其侍衛與徒役。這跟戰國的“宦於王”很相似。但地官係統另有師氏和保氏掌管國子的教育,尤其是春官係統,更明確地顯示了一個教育體製的存在,多種樂官承擔著國子的教育及管理。夏官是個軍政係統,在這部分,能看到士庶子的各種職任,如修城守城,披甲組軍,參與祭祀,參與典禮等。《周禮》的春官部分,主要把他們稱為“國子”,夏官部分則多稱“士庶子”,但二者實是同一夥人。除了司士總管“群臣之版”、掌“卿、大夫、士庶子之數”外,王宮士庶子的“版”即名籍,由宮伯掌管;其餘的士庶子,春官係統的大胥“掌學士之版,以待致諸子”,而夏官係統的諸子“掌國子之倅”,“倅”即“卒”,是編組服役的意思(49)。“司馬弗正。凡國正,弗及”,“正”即“征”,即“征發”之義,國子不承擔平民的兵役力役,是一個特殊人群。
《周禮》所記士庶子,即使不能完全看成史實,但必定是以曆史上的類似製度為基礎的。它非後人所能懸擬,其中包含眾多曆史真實。多頭管理、多種職能的王朝士庶子體製,已有了一定的複雜性。以及一定的“公共性”,大於領主家族內部的士庶子製度,也大於宮廷內部的“宦於王”製度。因為,它也是一個貴族子弟的公共管理與公共教育製度,除了“私”的方麵,還有“公”的方麵;除了“武”的方麵,還有“文”的方麵,構成了一個文化教育和禮樂傳承係統。“宦於王”製度,隻是士庶子體製的一個部分,一個側麵。
戰國以降,“禮崩樂壞”。在列國史料中,已看不到多少國之子弟集體受教於國學、學習禮樂的跡象,“宦於王”製度卻大行其道了。換言之,士庶子體製在戰國衰微,變成了“宦於王”製度,其“武”和“私”方麵凸顯出來了。“私”是指“私於王”,而不是“私於家”。這是其時軍國主義傾向和專製集權傾向所造成的。
三 漢代的“宦皇帝者”與“比秩”的擴張
戰國之時,郎官、謁者、庶子、舍人構成了一支官僚候選人隊伍,同時在政治上也頗為活躍。在劉邦的創業集團中,就有大量的郎、客、中涓、舍人、卒活動其中。那些名為客、中涓、舍人、卒者,曾引起了西嶋定生的特殊關注。由此他認為,劉邦的初期集團仍有“家長的家內奴隸製”的性質,並將之上升到“國家權力的核心結構形態”(50)。後來這個觀點受到了批評,守屋美都雄認為,客、中涓、舍人、卒是在平等關係上與劉邦結合起來的,他們組成的是一個政治軍事集團,而非生活集團。
確實,由於周朝政治傳統的曆史慣性,也由於“宦皇帝”製度在特定曆史條件下的強化王權之功,在相當一段時間中,“宦皇帝”諸官依然作為一個特殊職類,在漢代職官體係中存在著,並發揮著特殊作用。
王克奇先生把戰國郎官的職能,概括為近侍左右、執兵宿衛和奉命出使三點(51)。不妨就此三點加以觀察。首先看近侍左右。“宦皇帝者”的郎官有侍郎、黃門侍郎。顧名思義,“侍”即侍從之意。此外漢廷的侍中、給事中、常侍,也屬於“宦皇帝者”,他們都是皇帝侍從。隻不過漢代的侍中、給事中、常侍既有專職的,也有外廷官僚因“加官”而居其位的。又《秩律》中有“中大夫”,後來的諸大夫都是由“中大夫”繁殖出來的。中大夫之“中”並非上大夫、中大夫、下大夫之“中”,而是“中官”之“中”、“中外”之“中”,即居於內廷的意思(52)。漢代大夫參與議政。郎官中還有一種“議郎”,也是以皇帝侍從而非朝官的身份,參與議政的。這就意味著,“宦皇帝者”雖非朝官,但在決策與行政上卻發揮著特殊作用。
第二,“宦皇帝者”承擔近衛,漢代依然如此。楚漢之間,劉邦的麾下就有一支“郎中騎”,是精銳的近衛軍。由尹灣漢簡所見,西漢依然有“郎中騎”編製。一般郎官也要更直執戟、出充車騎。東漢郎官分化為兩部分,一部分是五官中郎將、左中郎將、右中郎將所轄三署郎,這部分的郎官閑散化、文職化了;另一部分是虎賁郎、羽林郎及羽林左右騎三署,作為士官而承擔著近衛職能。又,侍中、中常侍及郎官都戴武弁大冠,侍中、中常侍加金蟬貂尾,郎官則加鶡尾。戴武弁而不是戴文官的進賢冠,也說明他們近於武官,有軍事職能。
第三,奉命出使。漢代的大夫、郎官經常奉命出使,承擔隨機或臨時事務。這包括臨時治獄,封爵拜官,征召名士,賞賜慰勞,使護喪事,遊說招降,循行救災,發兵監軍,出使外國,等等(53)。在帝製早期,除按部就班的例行行政外,王朝還有大量的隨機或臨時事務,是由散官承擔的。到了曆史後期,官僚行政高度製度化了,那些隨機或臨時事務大多都有了固定的職掌者,從而不再是隨機、臨時事務,也不借助“奉命出使”形式來處理了。但曆史前期還不是如此,所以朝廷需要一批散官的存在,可以從中隨時抽調人員,奉使處理。先秦如此,秦漢也是如此,甚至魏晉南北朝依然如此(詳後)。在先秦和秦漢,隨機使命的承擔者,就是“宦皇帝者”。
從帝國選官的結構看,秦漢“宦皇帝者”依然是朝官的重要來源,構成了一個內侍起家之途和一個郎署起家之途。侍中、給事中、侍郎,太子的先馬、舍人、庶子等,往往任用皇親國戚、高官之子(54)。郎官有一部分來自官僚子弟。任子令:“吏二千石以上視事滿三年,得任同產若子一人為郎。”(55)董仲舒說:“夫長吏多出於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選郎吏。”(56)西漢的郎署是一個選官的樞紐,後來向各色人等開放了。在東漢,士人舉孝廉而為三署郎官,與三公辟而為公府掾,是並列的兩大仕途,是士人、郡吏成為朝官的渠道,通向高官的坦途(57)。郡吏本是行政人員,進入郎署就變成散官了,由此獲得了新的遷升資格。就此而言,郎署是一個儲官之所。至於大夫之官,也是一種“儲官”。行政官吏可以入為大夫,大夫可以出為行政官員。若把行政部門比做農田、把官僚比做水的話,那麽“宦皇帝”係統就像一座大蓄水池。什麽時候農田缺水了,就開閘放一些水出去。
我們看到,先秦的士庶子、“宦於王”製度,在帝國時期依然生氣勃勃,當然那也是以自身的與時俱進、調整發展為條件的。
入漢之後,雖然官貴子弟仍是“宦皇帝者”的重要來源,但畢竟時代已變,“宦”者的來源也發生了很大變化。而且在戰國變化就開始了,遊士製度和養客製度發達起來,各種各樣的“客”也成了“宦”者的來源,他們以個人才能爭取“宦”的資格。列國有“客卿”,秦王曾發布“逐客令”。幸運的“客”仕至“客卿”,就成為朝臣,超越了“宦”的階段了;做中大夫、列大夫,以備君王的侍從顧問,則仍有濃厚的“宦”的意味;再低一點兒的是做國君的郎官;更低的就去投奔大臣,做其客、庶子、舍人。最後一類人的存在,意味著除了“宦於王”之外,還有“宦於貴臣”的。做貴臣的舍人也有望為官,李斯就是先做了呂不韋的舍人,而後被推薦為郎的。大將軍衛青家的舍人有一百多,漢武帝派人到其家去,挑中了兩個舍人做郎。從秦到漢,由貴臣舍人而為君王郎官,仍是了一種常規性的仕途——當然舍人、郎官都是“宦”,嚴格說應是“宦途”。給太子做舍人,也有類似意義。太子先馬、庶子、舍人之職,都是比於皇帝郎官的。漢朝還有若幹通過上書進說和特殊技藝而被皇帝任命為郎的,也可以看成先秦之遊士為郎製度的繼續。
漢代“宦”者的新來源,還有“貲選”。即:家資達到了一定豐厚程度,就有望“宦皇帝”,錢不充裕的就不行。郎官的家資條件起初是十萬錢,漢景帝開恩降到四萬(58)。又“謁者、常侍、侍郎,以貲進”(59),“訾五百萬得為常侍郎”(60)。西漢張釋之、司馬相如、黃霸等,就是通過“貲選”而做了郎官或謁者的(61)。漢代樂府詩:“長子飾青紫,中子任以貲。”(62)“任以貲”的意思,就是憑著家裏有錢,通過“貲選”之途做了郎官。漢成帝一次就把五千戶家資五百萬的人家遷到了昌陵(63),則天下家資五百萬的肯定在五千戶以上,從理論上說,他們家的子弟都有做常侍郎的資格。不難判斷,“貲選”為地主子弟由“宦”而“仕”打開了大門。董仲舒說:“吏二千石子弟選郎吏,又以富訾。”(64)“貲選”與“任子”並稱,可見“貲選”也是郎官的重要來源。新興地主階級的財富洪流,衝破了貴族身份製的堤壩。
隨著文教複興、士人群體崛起,郎官來源又發生了新的變化。士人除了靠個人才能而成為侍從、擔任郎官之外,更製度化的途徑就是太學跟察舉了。漢武帝興太學,“一歲皆輒課,能通一藝以上,補文學掌故缺;其高第可以為郎中,太常籍奏”;漢平帝時太學課試之製,是甲科取40人為郎中,乙科取20人為太子舍人(65)。漢武帝又創孝廉察舉之科,郡國舉孝廉為郎宿衛,以此候選遷升。黃留珠先生把“富於尚武精神”視為漢代選官特點之一,其根據之一就是孝廉所拜的官兒是郎衛(66)。然而士人由察舉而入郎署,逐漸改變了郎署麵貌,為之增添了“文”的濃鬱氣息。到了東漢中後期,任子郎的地位已明顯低於孝廉郎了(67)。左右中郎將及五官中郎將所轄的三個郎署,其郎官主要來自士人;虎賁郎、羽林郎兩個郎署仍以“武”為主,然其地位就比不上三署孝廉郎了。太學試郎與孝廉為郎,促成了郎署的“士人化”和“公共化”,其“武”和“私”的性質淡化了。在某種意義上,那倒可以看成是向周代士庶子體製的“文”與“公”的特點的回歸。
“宦皇帝者”在兩漢發生了很大變化。文景以降,“宦皇帝”那個稱呼就銷聲匿跡了。當然那個職類還在,仍是帝國體製的重要組成部分,本身並沒消失,朝廷另以“郎從官”等為稱了。太子與侯王的身邊,也有類似郎、從官的侍臣。對這個特殊職類,王朝有特殊的管理辦法,並讓其發揮特殊的品位功能。例如針對“宦皇帝者”的專門法律。賈誼雲:“諸侯王所在之宮,衛織履蹲夷,以皇帝在所宮法論之。郎中、謁者受謁取告,以官皇帝之法予之。事諸侯王或不廉潔平端,以事皇帝之法罪之。”(68)所謂“皇帝在所宮法”是針對衛士的,所謂“事皇帝之法”是針對官吏的,而所謂“官(宦)皇帝之法”,就是針對郎官、謁者們的。又如,漢惠帝下令“宦皇帝者”犯罪可以不戴械具(69),漢元帝廢除了大夫、郎中對家屬的連坐責任,還給他們家人以入宮資格(70),不拿他們當外人。“宦皇帝者”是特殊職類一點,也體現在賞賜上。在隨機或定期的賞賜中,將、大夫、郎與從官(“將”即諸中郎將,郎官的長官),通常都單列為一類,而與行政官員不同,由此顯示了那是一個“非吏”的特殊係統。
“比秩”是“宦皇帝”等級管理的最有特色之處,是“非吏”職類的等級標誌。“宦皇帝”最初沒俸祿,所以也沒有秩級。他們不算朝臣的,隻是“左右”(71)。後來“宦皇帝”製度的“公”的色彩濃厚起來了,逐漸與官僚體製建立了密切聯係,成為官僚主要來源,不止是皇帝私人了。於是,皇帝讓他們“比吏食俸”。“比吏食俸”做法的固定化,就形成了“比秩”。史書所見,最早的“比秩”出現在漢景帝、漢武帝時。
“比秩”與“正秩”是交錯配合的。求“宦”就是為了求“仕”。在製度上也是這麽安排的。“比秩”與“正秩”的交錯排列,就構成了“宦”與“仕”之間、散官與職事官之間一種特別的調節手段。以郎官為例:
比三百石的郎中,外補三百石縣長,恰升一階;
比四百石的侍郎,外補比四百石縣長,恰升一階;
比六百石的中郎,外補六百石縣令,恰升一階。
比三百石之秩與三百石秩處於同一層次,比四百石之秩與四百石秩處於同一層次,比六百石之秩與六百石秩處於同一層次。而其間正、比之別,首先可以顯示“非吏”、沒有行政職能的郎官,比同一層次的吏略低;進而可使“比秩”的郎官在“補吏”之時,恰升一階。又,漢代官製,“正任”與“試守”有別。官僚任職的第一年屬於“試守”,或說處於試用期,其時不能拿全俸。而試守時官僚的官階與俸祿,就是“比秩”。那麽漢代選官的一個微妙之處:“比秩”既保證了由“宦”而“吏”時遷升一階,又把“試守”與正任區分開來,從而使升遷成為一個連貫有序的仕途。此外,列在“比秩”的諸大夫及掾屬們在遷任為“吏”,其官階變化遵循同樣規律,即保證其恰升一階。
當然,列在“比秩”的不止是“宦皇帝者”。對漢代采用“比秩”的各色官職加以搜羅排比,可以發現文學之官、軍官和掾屬,也屬“比秩”。從而進一步印證我們的論斷:“比秩與職類相關”或“比秩有區分職類的功能”的論斷。
文學之官指的是博士、文學、掌故等等,其所以列在“比秩”,顯然也是因為他們的“非吏”性質。學者說博士製度與先秦“稷下學宮”的“列大夫”有淵源關係。而稷下“列大夫”的特點是“不治而議論”,“不治”就是不在行政係統之內。
軍官之為“比秩”,在於軍隊組織與行政組織各成係統,軍官不是行政官員,或說是“軍吏”而不是“文吏”。可以借助印綬製度來觀察這個問題。漢製,有職事者有印綬,無職事者無印綬。大夫、博士、謁者、郎官、文學無日常行政職事,所以沒有印綬。然而軍官卻是有印綬的。戰國以降文武分途,軍官、軍吏自成係統了。軍官本以軍職與軍爵確認身份級別,但文武官之間的待遇和級別的比較,以及文武間的遷轉,王朝逐漸覺得有必要在一元化的秩級框架下加以處理,出於這種需要,王朝把軍官安排於“比秩”之上。可見漢代的“比秩”確實很特別,它確有區分職類的功能,從而與後代的正品、從品不同了。既有印綬、又用“比秩”,就成了漢代軍官等級管理的重要特色。請看下表:將印綬與“比秩”綜合考慮,則漢代官吏是分成三大部分的:行政官吏用“正秩”、有印綬;軍官用“比秩”、有印綬;“宦皇帝者”及文學之官用“比秩”、無印綬。
戰國秦漢間行政體製之最大進步,就是官僚政治的發展和新式吏員的崛起。這在等級管理上的最突出表現,就是針對新式吏員的、作為“吏祿”的祿秩,變成了百官的等級尺度。對“比秩”的揭示,進一步強化了上述結論。我們看到,一段時間中官員是分為“吏”和“非吏”兩大塊的。前一塊屬於官僚行政的範疇,展示了“公”的明亮光彩;後一塊卻是“非吏”的傳統巢穴,其中名為“宦皇帝”的人群保留了濃重的“私”的氣味,那是個人忠誠和人身依附的空間。前一塊用祿秩手段管理,後一塊不用祿秩手段管理。隨著秦漢政治體製發展,早先不被視為“吏”,而是君主私屬的“宦皇帝者”,逐漸地“比吏食俸”了,並通過“比秩”,而被納入了新式等級管理的範疇。“吏祿”的亮光,照進了那個私人化的領地。新式吏員的管理手段,在向“非吏”職類滲透擴張,擴張到了“宦皇帝者”,擴張到了文學之官,擴張到了軍官。那麽戰國秦漢間祿秩的發展,除了表現在其“縱向伸展”之外,還表現在其“橫向擴張”之上。祿秩的發展曆程,是一個“縱向伸展”和“橫向擴張”交織的曆程。
漢代還有若幹官署的掾屬被安排於“比秩”之上,這問題就比較複雜了。有一部分“比秩”的掾屬原先是長官私吏,他們采用“比秩”後,其身份正式化了。也有一部分“比秩”的掾屬本來是“吏”,但又由長官“自辟除”,由此與長官建立了個人依附關係。所以掾屬在“比秩”不在“正秩”,又反映了王朝對那種私屬性的寬容。東漢時掾屬的“私屬化”更明顯了,地方的掾屬們以郡府、縣廷為“本朝”(72),視長官為“君”,即令遷至他職,依然要把曾經辟除他的府主視為“故主”,向其稱“故吏”。所以掾屬(或部分掾屬)采用“比秩”,對私吏來說具有公職化的意義,對公職來說具有私屬化的意義。
漢代哪類官是“比秩”,都有其特定的形成原因,詳見下編第五、六章。王朝不一定總是嚴格維持正秩、比秩之別,但整體看上去,“比秩”相當集中地出現在某幾個職類之中,是非常有規律的。然而這個明顯的事實,古今學者一直無人寓目留神,筆者也是從《二年律令》中某些細微處,才察覺漢代“比秩”中竟然潛藏著重要線索,而且與“宦皇帝者”相關呢。屬於“宦皇帝者”的大夫、郎官、謁者等等,學者已有很多研究了;但在“比秩”問題和“宦皇帝者”概念被揭示和澄清之後,我們對之的認識就更深入了。
四 “宦皇帝”製度的流衍及異族政權的類似製度
“宦皇帝”或“郎從官”製度,多方顯示了早期帝國品位結構的重大特征,例如先“宦皇帝”、再仕為朝官的製度,獲得選官資格前先行提供勤務的製度,以散官為儲才之所的製度,及其濃厚的“私”與“武”的性質。
大夫與郎官都屬“品位性官職”,而且二者占據的秩級上下相接,可以構成序列。這對後世的散官、階官之製,發生了深遠影響。在南北朝,“大夫”逐漸階官化了。唐、宋、明的階官或散官,都以某某大夫、某某郎為稱。清朝散官變成了封贈之號,仍以某某大夫、某某郎為稱。大夫、郎官,在20多個世紀中一直發揮著品位功能,甚至影響到了民間稱謂,比如醫生亦稱“大夫”,至今猶然;漢人以做郎為榮,受此風氣影響,“郎”逐漸成了青年人的美稱。又,北朝稱父親為郎,唐人稱主人為郎(73)。
漢代“從官”,還是後代更多製度的源頭。侍中、常侍、給事中等在“從官”職類。“從官”是相當散漫的,凡被召而奉侍於天子左右,就算數。有人本來就是官,所獲得的侍從資格就稱為“加官”,即如以某官加“侍中”、加“常侍”之類。某些從官的官稱逐漸固定化了,甚至有了秩級,如東漢的侍中,比二千石。從官在天子左右,常常得予政事,參與秘書機要等等事宜。這時候他們可能被稱為“諸吏”,還被編製為左曹、右曹,但這個“吏”並不是外朝行政吏員。漢代所謂“郎吏”之“吏”,其實也是從官。這樣的製度,在如下三點上影響到了後世:第一,魏晉間圍繞“侍中”發展出了門下省機構;第二,侍中、常侍作為加官,變成了調整官僚資望、賦予特殊榮耀的手段,但不必真的入宮奉侍於門下;第三,門下省的常侍、侍郎、給事中等,變成了一種起家遷轉的階梯。後兩點,都與帝國的品位結構變遷相關。
曹魏皇帝著手提高侍從的地位,在門下設置散騎常侍、散騎侍郎等官,任以名士。魏明帝雲:“天下之士,欲使皆先曆散騎,然後出據州郡,是吾本意也。”(74)門下的侍中、散騎常侍、散騎侍郎、黃門侍郎、給事中等,由此地位大為提高,官數膨脹。魏晉以下侍從係統的膨脹,是很有時代性的。首先是在皇權不穩、政治動蕩之際,皇帝企圖利用侍從製度,來強化其與官僚、士人的個人關係,以此自我維護。這從魏明帝的話中就看得出來。其次,興起中的士族門閥階級期望更多的品位性官位,來滿足其占據位望並屍位素餐的政治需要。
作為侍從,這些官職的職責很不確定。據雲它們曾有“平尚書事”的職責,但隻是一時之事;又雲其“掌諫諍”或“從容侍從,承答顧問”,也散漫不定的。侍中、散騎、給事中、奉朝請諸官發揮的主要是品位功能,例如被用作加官,構成入仕起點與遷轉階梯。在南北朝,這些品位性官職構成了“東省”,而另一批禁衛軍校之職,由於用於加官(南朝特稱為“帶帖”),用作起家遷轉之位,也具有了類似性質,從而組成了所謂“西省”。東西省的官要番上值班,要承擔很多隨機事務,例如出使,並由此獲得選任資格。所以,南朝的東西二省與漢代郎署,是很相似的;就其功能及其在官製中的結構性位置而言,不妨說東省上承漢代的三署郎,西省上承漢代的羽林郎、虎賁郎。北朝也有東西省,二省都是散官充斥之所,其中的西省武職散官,已“文官化”了。除了番上值班之外,大量臨時差使,會隨時落在兩省散官的肩上:“任官外戍,遠使絕域,催督逋懸,察檢州鎮,皆是散官,以充劇使。”(75)
曾屬“宦皇帝者”的太子侍從,在魏晉南北朝也膨脹開來了。東宮士人薈萃,其官屬的員額、清望,比漢朝有明顯提高。太子舍人、太子庶子、洗馬等多達36人,都任之以名勝,成為權貴子弟的起家之選。太子師傅增加到了6人,太子太傅、太子少傅還以諸公居之。此後士人便以“振纓承華”、“參務承華”為榮(76),即以任職東宮為榮的意思。晉代還有這樣一個製度:先做東宮官屬,然後遷尚書台郎(77)。由此形成了以東宮師傅為重臣榮銜、以東宮官屬為起家途徑的慣例。唐朝的東宮官仍屬“清望官”。宋明清的太子師傅如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之類,都是顯赫的加銜。明清的太子洗馬,則成了翰林官的遷轉之階,滿漢各有其員。“加宮銜”不必真的奉侍東宮,那隻是一種品位、一個名號而已。
貴臣豢養舍人之製,魏晉猶然。三公、將軍等都有舍人。王朝開始為高官的舍人設置定額。大將軍府可置舍人10人,諸公及開府位從公加兵者可置舍人4人。一些中央機關中也設有舍人,例如中書省有中書舍人。南朝中書省的舍人頗能弄權,所謂“南朝多以寒人掌機要”,“機要”即就中書通事舍人而言。至唐,中書舍人居然變成清官要職了。郎、從官、舍人本來有濃鬱的“私”的色彩,但隨帝國體製的發展,這個製度部分被逐漸納入官僚行政範疇,從而公職化了;同時其“私”的方麵,也依然存在著,如大臣置舍人。
唐朝中書省官與門下省的主要官員,特稱“供奉官”,被比擬為皇帝侍從。傳統政治體製是有兩麵性的。一方麵它是公共製度,皇帝是國家象征,官僚是國家官員;而另一方麵,國家又是皇帝私產、官僚又是皇帝臣妾。官僚體製是個理性化機構,若其“公”的方麵過於凸顯,官僚認為自己隻是為國家效力、為組織效力,則其對皇帝的個人性忠順就可能淡化;所以專製皇帝又采取措施,來給朝臣塗抹上“私”的顏色,以維係其對皇帝的無條件效忠。“供奉”、“侍從”概念,就在那些措施之列。
供奉官包括侍中、中書令、左右散騎常侍、黃門侍郎、中書侍郎、諫議大夫、給事中、中書舍人、起居郎、起居舍人、通事舍人等。任其職者,朝謁時別為一班,以示身份特殊,其他百官則依品秩為班。武則天時,禦史、拾遺、補闕加置“內供奉”員。宋朝有“侍從官”。曾敏行雲:“蓋兩製兩省官皆極天下之選,論思獻納,號為‘侍從’。”(78)北宋前期,觀文殿大學士、觀文殿學士、資政殿大學士、資政殿學士、端明殿學士、龍圖閣學士、龍圖閣待製、龍圖閣直學士、天章閣學士、天章閣待製、寶文閣學士、報恩文閣直學士、寶文閣待製,均為侍從之臣。宋神宗元豐改製後,翰林學士、給事中、六部尚書、六部侍郎亦屬侍從,中書舍人、起居郎、起居舍人為“小侍從”,外任官帶待製以上職,則稱“在外侍從”。
唐宋時上述“供奉”、“侍從”隻是一個“概念”,那些官並非真正的內廷官,其實都是朝官。皇帝故意稱其為“供奉”、“侍從”,並給予特殊禮遇,是有意顯示“人近天子者則貴”;也等於向他們申明:就算你們已是朝廷大臣了,皇帝我照樣可以把你們看成私屬、看成仆從的。
所謂“侍臣”還有專門的冠帽,以示殊榮。唐、宋、明的高級大臣戴“籠冠”,而那“籠冠”,源於漢代侍從所戴的武冠。漢朝從官戴的武冠,上麵有金璫附蟬,加飾貂尾或鶡羽,唐、宋、明的籠冠依然如此。那種冠式還傳到了日本,變成了“武禮冠”。日本的武禮冠,就是在宋明籠冠基礎上稍加變化而來的(79)。滿清朝廷雖不用籠冠,但也用一些特殊飾物,來強化“以侍從為榮”的觀念,如賜花翎、藍翎。花翎、藍翎本是宮中侍衛的服飾。內大臣戴花翎,三四五品的侍衛(即一二三等侍衛)可戴花翎,六品侍衛戴藍翎(80)。後來花翎、藍翎用作軍功和其他業績的賞賜了(81)。到了清末,花翎又可以捐納,有錢就能買到,成了朝廷合法集資的手段。
談到了滿清,就可以轉向異族政權了。這是說,若幹北方異族政權也存在著某種製度,可與華夏早期的“宦於王”、“宦皇帝”製度相比。
北魏早期設有多種侍從、侍衛,大抵都由貴族子弟擔任。還有,鮮卑子弟組成了近衛軍羽林、虎賁,其宿衛勤務構成了入仕資格。北魏前期還有大量“中散”存在,有的逕稱“中散”,也有的冠以職事之名,如秘書中散、主文中散、侍禦中散、太卜中散等。鄭欽仁先生認為,許多中散會被分遣到各機構服務,那與漢代郎官相似,因為漢代郎官也經常被派至中央官署服務(82)。唐代的衛官起家製度,就是源於北朝的。
遼朝皇帝的護衛,大多選自部落、族帳、宮分的貴族子弟。契丹語稱貴族子弟為“舍利”,漢譯“郎君”。若其被選入禦帳,承擔禦前祗候事務,就成為“祗候郎君”;在筆硯、牌印、禦盞、車輿等局服事的,被稱為筆硯(祗候)郎君、牌印(祗候)郎君等。護衛、祗候郎君具有預備官身份,在服務一段時間之後,就可以選任為禦帳或朝廷的重要官職了。《遼史》列傳中的契丹、奚人傳主,曾任護衛的計12人,曾任祗候郎君的計43人(83)。正如西漢郎官用貲選一樣,遼朝郎君也有貲選的(84)。正如西漢郎中組成了“郎中騎”一類特種部隊一樣,遼朝的郎君也組成部隊,稱舍利軍、舍利拽剌(85)。
元朝有一支特殊的軍隊叫“怯薛”軍。“怯薛”是蒙語“番直宿衛”的意思。成吉思汗時就建立了“萬人怯薛”,征調千戶、百戶、十戶那顏子弟及其隨從為之,稱“怯薛歹”,複數為“怯薛丹”。他們分四番入值,護衛皇帝,是為“四怯薛”。長官由四功臣博爾忽、博爾術、木華黎、赤老溫的後裔世襲,稱“四怯薛太官”。諸王亦各有怯薛(86)。可以拿“怯薛”與秦漢郎官比較一下。怯薛要承擔雜役,如天子之飲食、衣服、文書、庫府、醫藥等(稱“怯薛執事”),秦漢郎官也承擔各種差使;怯薛有宿衛與散班之別,秦漢的郎官裏麵也有散郎;怯薛待遇優厚但無官品,而郎官恰好最初也沒有秩級。怯薛可以幹政(87),而戰國郎官也曾以近侍身份幹政;元朝的做官資格稱“根腳”,怯薛屬於“好根腳出身”,四個怯薛長更是“大根腳”,而漢代郎官也是最讓人羨慕的仕途。怯薛歹任官,逕由怯薛長向皇帝推薦,不經中書省奏議,叫做“別裏哥選”(88)。元朝權要,多出怯薛。
清朝在入關之前就存在著侍衛製度。入關定鼎後,侍衛製度進一步發展起來,並發揮了重要的強化皇權作用。“侍衛,清語曰‘轄’,分頭等、二等、三等、四等及藍翎。藍翎無宗室,惟滿洲、蒙古及覺羅充之。又有漢侍衛,係由科甲出身。”(89)侍衛的主要職能當然就是侍衛了,但同時還承擔著傳旨、奏事、出使、任將、拘捕等多種事務(90),並且還是滿洲權貴的重要仕途。“滿人入官,以門閥進者,多自侍衛、拜唐阿始。故事,內外滿大臣子弟,五年一次挑取侍衛、拜唐阿。以是閑散人員、勳舊世族,一經揀選,入侍宿衛,外膺簡擢,不數年輒致顯職者,比比也。”(91)順治四年(1647年)三月規定:“在京三品以上,及在外總督、巡撫、總兵等,俱為國宣力,著有勤勞,……各準送親子一人,入朝侍衛,以習本朝禮儀,朕將察試才能,授以任使。”(92)這通過侍衛而“習本朝禮儀”,由此“察試才能,授以任使”的意圖,又讓人想到了漢代的郎官,漢代的郎官也有因宿衛而“觀大臣之能”的意思。清人有時就把侍衛說成是“郎衛”(93)。清朝侍衛的晉升,首先是內部推升。一等侍衛缺,從該旗二等侍衛升用;二等侍衛缺,於三等侍衛升用;三等侍衛缺,由藍翎侍衛等升用。而漢代郎官也有內部遷升之法(94)。侍衛外轉,不但可以遷軍職,還可以改文職(95)。侍衛是勳貴子弟飛黃騰達的康莊大道。與侍衛製度相關的,還有上文提到的“拜唐阿”。“拜唐阿”或“柏唐阿”為滿語,意為“執事人”,他們無品級而在內外衙門當差管事,其與先秦士庶子也有可比之處。替康熙皇帝撲殺權臣鼇拜的,就是侍衛與拜唐阿(96)。明清科舉製度高度發達了,但從高級顯貴的來源上說,明清有異,侍衛製度就是其“異”之一。
我們覺得,北魏的侍從、虎賁、羽林,遼朝的祗候郎君,元朝的怯薛,清朝的侍衛、拜唐阿,與漢族曆史早期的“宦於王”者,在很多方麵是相似的,比如:都是皇帝的侍從與侍衛,承擔著各種臨時使命或隨機職事,並構成選官資格。蕭啟慶先生認為,怯薛是中世北亞遊牧國家普遍存在的特殊組織,有君主私屬的身份,既是家產製的遺跡,又是君權的重要支柱(97)。我們很讚成這個看法,並且認為,先秦秦漢的“宦於王”、“宦皇帝者”,同樣具有“君主私屬”和“君權支柱”的兩大特點。由此看來,“宦於王”的製度,在早期社會是比較普遍的現象,同時也發生在部族色彩和貴族勢力相對濃厚的地方;但在王權開始發展,甚至在專製皇權確立後,它仍能以某種變化了的形式保存下來。
縱觀周朝以下的三千年曆史,侍從侍衛製度是中國政治製度的一個不可忽視的側麵,其功能與意義超出了單純的侍從與侍衛。它曾是早期王權與貴族的一種特殊結合方式,即貴族讓其子弟做君主侍從以為政治交換;它曾是傳統選官的一種特殊途徑,即由宿衛與勤務換取入仕資格的途徑;它曾是早期行政體製的一個特殊部分,是承擔隨機事務和臨時使命的體製。侍從侍衛體製的變遷,處於“私”與“公”、“文”與“武”、“胡”與“漢”等因素的左右之下。在官僚的“公共性”較強、“文治”程度較高的政權中,侍從、侍衛體製的職能就比較單純,隻是侍從、侍衛而已,其擴展性的功能就會淡化,或被“公共化”,即由侍從、侍衛發展為正式職官。異族政權之下,侍從侍衛製度就可能具有特殊地位。
【注釋】
(1)福申雲:“《通典》以從品官始於宇文。按《漢誌》有二千石、比二千石之文,所雲比者,即從品之義。”《俚俗集》卷十六《官稱·從品官》,書目文獻出版社1993年版,第464-465頁。
(2)《漢書》卷九《元帝紀》顏師古注:“從官,親近天子常侍從者皆是也。”
(3)當然,“宦皇帝者”的管理者,即其長官,是有秩級的。例如中大夫不見於《秩律》,說明中大夫無秩級,但其長官“中大夫令”有秩級,為二千石時;郎官也不見於《秩律》,說明郎官無秩級,但其長官“郎中令”有秩級,為二千石,謁者不見於《秩律》,說明謁者無秩級,但其長官“謁者令”,乃六百石官。
(4)商朝的內廷官,可參看王宇信、楊升南:《中國政治製度通史》第2卷先秦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34頁以下;周朝的內廷官,可參同書第334頁以下。
(5)《國語·晉語四》韋昭注:“十一族,晉之舊姓,近官,朝廷者。諸姬,同姓;中官,內官。遠官,縣鄙。”第373頁。
(6)鄔國義等:《國語譯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328頁。
(7)楊伯峻先生釋雲:“內官,左右親近之臣。序,依次序也。白晝則有左右二廣輪流駕車一位備戰,入夜則有親近之臣依次值班以為保衛。”《春秋左傳注》,中華書局1990年版,第732頁。竹添光鴻所釋更精:“內官,若中射、郎尹之屬。見《韓非》、《淮南》書。序當其夜,若後世宿直遞持更也。”《左氏會箋》上冊,冨山房昭和五十三年版,宣公十二年第13頁。其說是。“內官”就是中射、郎尹的下屬。
(8)《周禮·天官·宮伯》:“掌王宮之士庶子,凡在版者。掌其政令,行其秩敘,作其徒役之事,授八次八舍之職事。”
(9)《禮記·燕義》:“古者周天子之官,有庶子官。庶子官職諸侯、卿、大夫、士之庶子之卒,掌其戒令,與其教治,別其等,正其位。國有大事,則率國子而致於大子,唯所用之。若有甲兵之事,則授之以車甲,合其卒伍,置其有司,以軍法治之,司馬弗正。凡國之政事,國子存遊卒,使之修德學道,春合諸學,秋合諸射,以考其藝而進退之。”《周禮》“諸子”之職,與之相近,詳後。
(10)李家浩:《戰國時代的“塚”字》,《語言學論叢》第7輯,商務印書館1981年版;李學勤:《馬王堆帛書〈刑德〉中的軍吏》,《簡帛研究》第2輯,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156頁。
(11)對“乃宦卿之適而為之田,以為公族”,楊伯峻釋雲:“宦,仕也,授卿之嫡子以官職。”見其《春秋左傳注》,中華書局1990年版,第665頁。此說過於粗疏。竹添光鴻把“宦卿之適”等都釋為衛士,顯然就精細得多了:“公族、餘子、公行,蓋後世衛士之屬,其員必眾。初以公族為之,其將領之者曰公族大夫。今既無公族,故以卿之嫡易之。為之田,一位公族,但與之田,以列仕籍而已,未以為大夫也。”見其《左氏會箋上》,冨山房昭和五十三年版,宣公二年第16頁。
(12)《國語》,第636頁。
(13)高振鐸、劉乾先:《國語選譯》,巴蜀書社1990年版,第272頁。
(14)鄔國義等:《國語譯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594頁。
(15)《戰國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769頁。
(16)顧炎武以“黑衣”為侍衛之服:“白衣但官府之役耳,若侍衛則不然。《史記·趙世家》:‘願得補黑衣之缺,以衛王宮。’”《日知錄集釋》,嶽麓書社1994年版,第862頁。又惠士奇雲:“戰國時衛王宮,皆卿大夫之庶子”;俞正燮雲:“《趙策》所雲補黑衣之隊,衛士無爵而有員額者”;諸祖耿雲:“左師蓋為少子求為郎,黑衣即侍衛之服。”見其《戰國策集注會考》,江蘇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126頁。又繆文遠釋“黑衣”為“侍衛之服”,見其《戰國策新校注》,巴蜀書社1987年版,第771頁;何建章釋為“宮廷衛士穿的衣服”,見其《戰國策注釋》,中華書局1990年版,第803頁;王守謙等釋為“當時趙國王宮衛士的製服”,見其《戰國策全譯》,貴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655頁;張清常、王延棟先生亦釋“黑衣之數”為“衛士”,見其《戰國策箋注》,南開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549頁。按,漢代的“衛士”來自各郡,是平民之服役者,與郎官不同。諸祖耿釋“黑衣之數”為郎官,最確。
(17)《戰國策·燕策三》。
(18)如《戰國策·趙策四》:“春平侯者,趙王之所甚愛也,而郎中甚妒之,故相與謀曰:‘春平侯入秦,秦必留之。’”同書《韓策三》:“今臣處郎中,能無議君於王,而不能令人毋議臣於君。願君察之也。”《韓非子》一書多次提到郎中,並指出了郎中操縱權勢的情況。如《有度》:“遠在千裏外,不敢易其辭;勢在郎中,不敢蔽善飾非”;又《孤憤》:“郎中不因則不得近主,故左右為之匿”;又《三守》:“國無臣者,豈郎中虛而朝臣少哉?”又《外儲說左上》:齊桓公稱“惡紫之臭”,“於是日郎中莫衣紫,其明日國中莫衣紫,三日境內莫衣紫也”;《外儲說右上》:“於是日也郎中盡知之,於是月也境內盡知之”;“文公曰:吾民之有喪資者,寡人親使郎中視事”;《說疑》:“然使郎中日聞道於郎門之外,以至於境內日見法,又非其難者也”;“稱道往古、使良事沮,善禪其主、以集精微,亂之以其所好,此夫郎中左右之類者也”;《八經》:“縣令約其辟吏,郎中約其左右”。
(19)《商君書·墾令》:“均出餘子之使令,以世使之,又高其解舍,令有甬官食餼。”高亨先生解釋說:“朝廷對於貴族大家無職業的子弟,平均地給以徭役,按照名冊役使他們,提高解除徭役的條件,設立管理徭役的官吏,供給當役者的糧食。”《商君書注譯》,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26頁。
(20)黃懷信先生釋“餘子”為“庶子”。見其《逸周書校補注譯》,西北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38、39、41頁。相關諸家注解,參看黃懷信、張懋鎔、田旭東:《逸周書匯校集注》所引,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79、82、86頁。
(21)莊新興編:《戰國鉩印分域編》,上海書店2001年版,第247頁,編號1391、1392;第256頁,編號1443;或來一石編:《古印集萃》戰國卷,榮寶齋出版社2000年版,第7頁。
(22)裘錫圭:《嗇夫初探》,收入《古代文史研究新探》,第451頁。
(23)《莊子·秋水》:“且子獨不聞夫壽陵餘子之學行於邯鄲與?未得國能,又失其故行矣,直匍匐而歸耳。”這個“餘子”,司馬彪釋為“未應丁夫”,成玄英釋為“少年”,參看王先謙《莊子集解》所引,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147頁。郭慶藩釋為“民之子弟”,見其《莊子集釋》,中華書局1961年版,第603頁。孫繼民、郝良真先生認為是庶子之官,見其《先秦兩漢趙文化研究》,方誌出版社2003年版,第21頁。
(24)“不朽而自私的基因”出威爾遜:《新的綜合:社會生物學》,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9頁以下。
(25)嵇康:《與山巨源絕交書》,《魯迅輯錄古籍叢編》,人民文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4冊第37-38頁;戴明揚:《嵇康集校注》,人民文學出版社1962年版,第118頁。
(26)裘錫圭:《戰國時代社會性質試探》,收入《古代文史研究新探》,第389頁以下;或《社會科學戰線》編輯部編:《中國古史論集》,吉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頁以下;或複旦大學曆史係編:《切問集》,複旦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210頁以下。
(27)吳榮曾:《對春秋戰國家長製奴隸製殘餘的考察》,《北京大學學報》1987年第2期,收入《先秦兩漢史研究》,中華書局1995年版,第75、77頁。
(28)裘錫圭:《說“宦皇帝”》,《文史》第6輯,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64頁;收入《古代文史研究新探》,第152頁。
(29)《國語》,第635、644頁。
(30)俞樾:《茶香室經說》卷十四《左傳上》,《續修四庫全書》,上海古籍出版社,第177冊第580頁。
(31)《禮記·曲禮下》:“問士之子:長,曰能典謁矣;幼,曰未能典謁也。”孔穎達疏:“士賤無臣,但以子自典告也。”《十三經注疏》,第1268頁上欄。
(32)江陵鳳凰山有執戟謁者木俑,簡文有“大奴息謁”、“大奴美謁”字樣。參看金立:《江陵鳳凰山八號漢墓竹簡試釋》,《文物》1976年第6期,第70頁;鳳凰山一六七號漢墓發掘整理小組:《江陵鳳凰山一六七號漢墓發掘簡報》,《文物》1976年第10期,第32-33頁。
(33)如《左傳》昭公元年:“內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這裏“內官”指的就是能生孩子的嬪妃。杜預注:“內官,嬪禦。”《春秋經傳集解》,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197頁。楊伯峻先生雲:“內官謂國君之姬妾。”《春秋左傳注》,第1220頁。《國語·周語中》:“內官不過九禦,外官不過九品。”“九禦”就是嬪妃,“九品”即朝廷上的卿大夫。韋昭注:“九禦,九嬪也”;“九品,九卿。《周禮》:‘內有九室,九嬪居之;外有九室,九卿朝焉。’”《國語》,第54頁。按《周禮》之書按“六官”體製敘官,“六官”即“六卿”。依鄭玄說,三孤加六卿為九卿。參看董增齡:《國語正義》,巴蜀書社1985年版,第154-155頁。君王的嬪妃與女官明確區分開來,始於北魏孝文帝。孝文帝“改定內官”,置“女職”以典內事,官品二品至五品(參看《北史》卷十三《後妃傳序》),由此嬪妃就不算“內官”了。
(34)這句話的背景如下:管仲遇盜,從盜裏選了兩個人做家臣,後來又把二人推薦給齊桓公做了“公臣”。管仲死時,齊桓公命二人為管仲服喪,由此就形成了一個製度:雖是“公臣”,但若曾“宦於大夫”,則仍需為故主服喪。可見“宦”是私屬,與“公臣”有別。
(35)侯外廬先生論漢代私學:“這種師弟關係的密切,與經學家法的篤守,乃是封建製度在中國特有的一種知識基爾特所表現出來的現象。”見其《中國思想通史》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54頁。
(36)《禮記·曲禮》:“宦學事師,非禮不親。”鄭玄注雲:“學或為禦。”《十三經注疏》,第1231頁中欄。“宦學事師”,別本也做“宦禦事師”。我們認為,“宦”是照料老師起居,“禦”是給老師駕車。依禮如此這般地奉侍老師,師生關係就親密起來了,即“非禮不親”。章太炎雲:“宦於大夫,謂之宦禦事師。”見其《檢論·訂孔》,收入《章太炎全集》第3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23頁。章先生這個說法,似不可信。“宦於大夫”怎麽能稱“事師”呢,大夫是大夫,師是師;以大夫為師,史無其據。家臣與“大夫”之間的關係,也不能拿“親”來描述,“親”隻發生在師生之間。鄭玄注“宦學”雲:“宦,仕也。”因“仕”有“事人”的意思,鄭玄的解釋倒也不能算錯。《戰國策·楚策四》:“君先仕臣為郎中。”這裏的“仕”,嚴格說其實是“宦”。但若不知“宦”、“仕”之別,簡單地釋“宦”為“仕”,有可能造成誤解,把“宦”理解為做官或學習做官。像熊安生注《禮記·曲禮》雲:“宦謂學仕之事,學謂習學六藝。”(孔穎達疏引)王夢鷗先生據此而解釋《曲禮》:“宦,練習行政事務;學,研究書本知識。”見其《禮記今注今譯》,台灣商務印書館1992年版,上冊第4頁。可我覺得,以“學仕”或“行政”釋“宦”,跟“事師”二字是矛盾的。老師又不是官兒,讀書又不是治國;原文又隻說“事師”,沒說“事君”。“宦禦”二字,本來就是先秦秦漢的成語。《淮南子·修務》:“官禦不厲,心意不精”;《論衡·命祿》:“故官禦同才,其貴殊命。”這兩處“官禦”,吳承仕、黃暉、劉盼遂等都認為是“宦禦”之訛。參看黃暉:《論衡校釋》,中華書局1990年版,第21頁;劉盼遂:《論衡集解》,古籍出版社1957年版,第12頁;張雙棣:《淮南子校釋》,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2007頁。其說甚是。
(37)例如著名的“希波克拉底誓詞”中就有這樣的話:“吾將尊敬授業之師如同父母,禍福與共。視其子代如同兄弟……”波特:《劍橋醫學史》,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92頁。醫師的學生要拿老師當父母,拿老師的孩子當兄弟。可見曆史早期師徒如父子一點,中外有類似之處。
(38)亞裏士多德:《政治學》,商務印書館1965年版,第132頁以下;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上冊,商務印書館1995年版,第8頁以下。
(39)歐洲中世紀的騎士教育,包括這樣一個階段:把兒子送進貴主(或著名牧師)的宮館之中,以修得騎士教養。貴主一般是父親的主人,即上級封主。在這時候,這位少年就成為一名“侍者”和“隨從”,而列於下級家人之列了,直到他21歲被授予騎士爵號為止。這種製度,也與君主取其臣仆之子為“質押”的做法,存在著淵源關係。參看格萊夫斯:《中世教育史》,商務印書館1922年版,第95-98頁;r.f.butts:《西洋教育史》,台灣黎明文化事業公司1982年版,第262-263頁;王天一、夏之蓮等:《外國教育史》,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84年版,第81-82頁;滕大春主編:《外國教育通史》,山東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29頁以下;李淑華:《外國教育簡史》,江西高校出版社2000年版,第48-49頁;閻照祥:《英國貴族史》,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8頁以下;倪世光:《西歐中世紀騎士的生活》,河北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27頁以下;倪世光:《中世紀騎士製度探究》,商務印書館2007年版,第90頁以下。
(40)參看趙立行、於偉:《中世紀西歐騎士的典雅愛情》,《世界曆史》2001年第4期;朱偉奇:《中世紀騎士精神》,陝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06頁以下。
(41)《布萊克維爾政治學百科全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194頁。
(42)參看徐珂:《清稗類鈔·稱謂類·奴才》,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5冊第2171-2172頁;陳垣:《釋奴才》,收入《陳垣史學論著選》,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603頁以下。按,滿語中的“臣”(amban)本為“大人”之意,指村中重要之人,參看江橋:《滿文“君”、“臣”、“人”類詞匯初釋》,收入朱誠如主編:《慶賀王鍾翰教授九十華誕:清史論集》,紫禁城出版社2003年版,第527頁。華夏早期的“臣”本來也是“臣妾”之“臣”,與奴才相當,後來逐漸變尊貴了;滿語或清朝的“臣”與華夏王朝後來的“臣”相當,而與“奴才”一詞的色彩相當不同。又,歐洲中世紀的“封臣”(vassal)一詞,最初指地位低下的男仆,後來作為主人的武裝隨從,成了一個尊貴的稱呼了,“一個從奴隸製底層社會產生的名詞竟逐步上升到一個榮耀的地位。”參看布洛克:《封建社會》,台灣桂冠圖書公司1995年版,第238頁;商務印書館2004年版,上冊第245-246頁。
(43)參看楊寬:《我國古代大學的特點及其起源》,收入《古史新探》,中華書局1965年版,第197頁;朱啟新:《從銅器銘文看西周教育》,《教育研究》1984年第3期;毛禮銳、沈灌群:《中國教育通史》第1卷,山東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第71頁以下。
(44)劉師培:《論古代人民以尚武立國》,收入《劉師培辛亥前文選》,三聯書店1998年版,第357頁以下。
(45)參看邱明正、於文傑:《中國文化通誌·教化與禮儀·美育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4頁以下;郭齊家:《中國古代學校》,商務印書館1998年版,第28頁以下;俞啟定、施克燦:《中國教育製度通史》第1卷,山東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76頁以下;黃仁賢:《中國教育管理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3頁以下。
(46)布洛克:《封建社會》,台灣桂冠圖書公司1995年版,第431頁;商務印書館2004年版,下冊第489頁。當然,騎士們在13世紀也開始學習文學與禮儀,紳士化了。參看朱孝遠:《中世紀歐洲貴族》,廣東人民出版社、華夏出版社1996年版,第90-93頁。
(47)王天一、夏之蓮等:《外國教育史》,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84年版,上冊第26-27頁;博伊德·金:《西方教育史》,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第12頁以下;滕大春主編:《外國教育通史》,山東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1冊第148頁以下;李淑華:《外國教育簡史》,江西高校出版社2000年版,第17頁。
(48)庫朗熱:《古代城邦:古希臘羅馬祭祀、權利和政製研究》,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212-213頁。正如柏拉圖所說:“教育對每個母親的兒子都是強製性的。”《柏拉圖全集》,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卷第562頁。
(49)《禮記·燕義》:“庶子官職諸侯、卿、大夫、士之庶子之卒,掌其戒令,與其教治,別其等,正其位。”庶子所掌“諸侯、卿、大夫、士之庶子之卒”之“卒”,應即《周禮·諸子》“掌國子之倅”之“倅”。《逸周書·糴匡解》“餘子倅運”句,黃懷信先生釋“倅”為“副”。見其《逸周書校補注譯》,西北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41頁。所據當為孔晁、朱右曾說,參看黃懷信、張懋鎔、田旭東:《逸周書匯校集注》所引,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86頁。似非。“餘子倅運”,即編製起來而承擔運役。
(50)西嶋定生的文章題為《中國古代帝國形成的一考察:漢高祖及其功臣》,見《曆史學研究》第141號,1949年。參看其《關於中國社會結構特質的問題所在》一文,收入《日本學者研究中國史論著選譯》第2冊,中華書局1993年版,第18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