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超市,汽油……


    一個瘦長的身影突然出現在房門口。


    “我還能參加這場聚會嗎?”弗雷德?戴瑞問。


    “那要看……”萊姆回答:“你有沒有帶禮物來?”


    “喔,我這份禮物可不輕。”戴瑞說著,揮了揮手中飾有fbi碟形徽章的檔案夾。


    “戴瑞,你又沒有敲門吧?”塞利托問。


    “我沒有這個習慣,你是知道的。”


    “快進來,”萊姆說:“你帶來了什麽好東西?”


    “還說不大準,搞不清楚和那家夥有多大關係。不過,誰知道呢?”


    戴瑞讀了一會兒分析報告的內容,然後說:“我們請物證反應小組的湯尼?法考爾——他讓我向你問候,林肯——分析了你們找到的那個證物,結果顯示是一小片金箔,可能有六十到八十年的曆史。他在金箔上發現了少許的植物細胞纖維,因此,他認為這是從一本書上掉下來的。”


    “當然!這是書頁邊緣的金色塗料。”


    “他還發現上麵有一點點油墨的痕跡。他說,請允許我直接引述他的原話:‘這和紐約市立圖書館用來蓋在每本書末頁的油戳並沒有什麽矛盾。’他說話很有趣吧?”


    “是圖書館藏書。”萊姆會意地說。


    艾米莉亞?莎克絲加上一句:“一本紅色皮革封麵的圖書館藏書。”


    萊姆看看她。“沒錯!”他叫道:“這就是紅色皮革的來源。不是手套,而是他隨身攜帶的一本書。說不定那就是他的聖經。”


    “聖經?”戴瑞問:“你覺得這種人還會有宗教信仰?”


    “我不是指真的《聖經》,弗雷德。再給圖書館打個電話,班克斯。也許這就是他鞋子磨損的原因——常在閱覽室讀書。我知道,這種希望不大,但我們現在已經沒有更多選擇了。我需要一份在過去一年裏曼哈頓地區各家圖書館失竊的舊書清單。”


    “馬上辦。”班克斯一邊撫摩著臉上的傷疤,一邊把電話直接打到市長家裏,毫不客氣地請市長的私人秘書聯絡市圖書館的館長,要他們馬上提供警方需要的資料。


    半個小時後,傳真機沙沙響起,吐出兩頁傳真紙。湯瑪士走過去,扯下這兩頁從市圖書館傳來的信息。“哇,本市讀者的手腳還真不幹淨。”他說著把傳真紙舉到萊姆眼前。


    在過去的十二個月裏,紐約各公共圖書館共有八十四本超過五年以上曆史的舊書失竊,其中有三十五本是在曼哈頓區。


    萊姆逐條查看著這份清單。作者有狄更斯、奧斯丁、海明威、德萊塞……涉及的主題有音樂、哲學、紅酒、文學批評、神話故事。這些書的價格都低得驚人,頂多值二三十美金。他估計這些書沒有一本是最初的原版,但也許那些竊書賊根本就不懂這個。


    他一條條看下去。


    這本不是,那一本也不是。也許……


    接著,他找到了。


    《老紐約的犯罪》,理查?威爾?斯蒂芬著,旁特福出版公司1919年出版。這本書現在的價值是六十五美元,九個月前在位於德蘭喜街的紐約市立圖書館分館失竊。書籍資料上注明,書的大小為五乘七英寸,紅色羔羊皮封麵,大理石紋紙扉頁,書頁邊緣鍍金。


    “我要拿到這本書的副本,不管用什麽方法。如果有必要,派人到國會圖書館去找。”


    戴瑞說:“這件事包在我身上。”


    百貨超市、汽油、圖書館……


    萊姆必須做出選擇。現在在外麵待命搜查的人雖然不少,市警、州警以及聯邦調查局各部門的人加起來有三百多,可是一旦要他們分散到下城的東西兩區同時進行搜索,這點兒人手就顯得不夠用了。


    萊姆凝視著牆上的一覽表。


    你的老巢是在西村嗎?萊姆在心中默默地向823號嫌疑犯發問。你到東區買汽油和偷書是為了迷惑我們?還是你就住在那附近?你到底有多聰明?不、不,問題不在於你有多聰明,而是你到底覺得自己有多聰明?你到底有多少自信,認為我們絕對找不到羅卡德法則所說的,你必然會留下的蛛絲馬跡?


    終於,萊姆做出了決定。“到下東區去,別管西村了。把所有人都調過去,所有豪曼的人,所有你的人,弗雷德。你們要找的是:一棟大型的聯邦風格建築物,將近兩百年曆史,外觀是玫瑰紅色的大理石,側麵和背麵是褐砂石。這棟房子過去可能曾經做過官邸或公共建築,有車庫或馬車房。最近幾周有一輛福特金牛座汽車和一輛黃色出租車出入,這幾天尤其頻繁。”


    萊姆望望莎克絲。


    忘掉死者……


    塞利托和戴瑞正忙著打電話。


    莎克絲對萊姆說:“我一起去。”


    “我沒指望你會做出其他的決定。”


    當樓下的大門關上時,萊姆喃喃地說:“一路平安,莎克絲,一路平安。”


    第84節:過去和現在


    三輛巡邏車沿著下東區的街道緩緩駛過,每輛車裏都坐著兩名警察,不停地四下張望。


    一會兒後,兩輛黑色馬車出現了……他的意思是,兩輛轎車。車身外沒有標誌,然而擺在左側後視鏡旁的警用探照燈,將他們的身份暴露無遺。


    當然,他已經知道他們正在逐漸縮小搜索範圍,找到他的房子隻是時間問題。但讓他驚訝的是,他們居然已如此接近;尤其令他心煩不安的,是他看見有兩個警察走下車,檢查一輛停在濱河街上的福特金牛座轎車。


    他們是怎麽發現他的運輸工具的?他知道偷車會冒很大風險,可是他認為赫茲公司要過幾天才能確認車輛失竊,而且就算他們報案,警方也絕不可能把他和車輛失竊案聯係在一起。嘿,他們還真有兩下子。


    一個警察不懷好意的目光,恰好瞟向他的車子。


    集骨者目不轉睛地盯著前方,緩緩地把車子轉上休斯頓街,融入街上一大群出租車中。半小時後,他已經把這輛出租車和赫茲公司的福特金牛座轎車都丟棄了,步行回到“老巢”。


    小瑪格抬頭望望他。


    沒錯,她很害怕,但她已停止哭泣了。他在想自己或許可以留下她,把她當作自己的女兒,撫養長大。這個念頭在他腦子裏閃過一兩次,然後便慢慢消退了。


    不行,這樣會帶來很多問題。何況,這女孩看他的眼神很有幾分怪異,似乎比她的年齡要成熟不少。她會記得他幹了什麽。呃,也許起初一段時間她會認為這隻是一場夢,但總有一天,真相會突然跳出來。事情總是這樣。抑製住這種想法,真相總有一天會揭露的。


    不行,他不能相信她,就像他不相信任何人。所有人類的靈魂,最終都會讓你失望。你可以相信仇恨,你可以相信骨頭,除此以外,其他一切事物都會背叛。


    他在瑪格身旁蹲下,撕去貼在她嘴上的膠帶。


    “媽咪!”她高聲哭喊:“我要媽咪!”


    他一句話不說,隻是站在一旁,低頭看著她。看著她精巧的頭骨,看著她細瘦的手臂。


    她突然像警笛一樣尖叫起來。


    他脫下手套,手指伸到她頭上,遲疑了好一會兒,才充滿愛撫地落在女孩柔順的頭發上。(“在發生接觸後九十分鍾之內,指紋可以從皮膚上采到。但迄今尚沒有人,能從人體的毛發上成功地采集到有效鑒證的指紋。”——《物證》,林肯?萊姆著,刑偵出版社,1994年第四版。)


    集骨者慢慢起身,走上樓,經過繪在牆上的工人、瞪眼凝視的女人和小孩的壁畫,走進這棟建築寬敞的客廳中。他仰起頭,側耳細聽屋外傳來的一聲輕響。又是一聲,比剛才更響,像撞擊金屬的聲音。他拔出智梗匆匆奔向屋子後門,拉開門閂猛地向外一推,雙手握槍站成射擊的姿勢?


    在屋外望著他的,是一群野狗。它們瞄了他一眼,就很快把注意力轉回到剛剛推倒的垃圾桶上。他把手槍插回口袋,回到客廳。


    他發現自己又站在玻璃窗旁,注視著外麵的老墳場。在那裏!那個男人又出現了,一襲黑衣,站在墓地上。遠方的天空被高聳林立的黑色船桅遮蔽住了,那是東河上沿著外港停靠的帆船。


    集骨者覺得有股莫名的悲哀湧上心頭。他猜想是否有某些悲劇剛剛發生。也許是1776年毀掉百老匯大部分建築的那場大火,也許是1795年吞噬愛爾蘭人居住區的黃熱病,或是1904年奪去上千名婦孺姓名,將下東區的德裔社區毀於一旦的斯洛克姆將軍號遊艇大火。


    或許,他感覺到的是即將發生的悲劇。


    幾分鍾後,瑪格的尖叫聲漸趨平靜,取而代之的是老城市的喧囂:蒸氣馬達的轟隆聲,馬車鈴鐺的叮咚聲,霰彈槍黑色火藥的爆炸聲,以及走在鵝卵石路麵上的踢踢踏踏的馬蹄聲。


    他站在那裏凝視著,忘記了正在搜捕他的警察,忘掉了小瑪格,隻顧靜靜地望著遊走在街上的幽靈鬼影。


    過去和現在。


    他出神地望著窗外,停了好久好久,整個人迷失在不同的時光中。因此,他沒有注意到那群野狗,已經悄悄地從他剛才沒有關嚴的後門溜了進來。它們在客廳的門口望著他,隻停留了一會兒,就轉身悄無聲息地跑進房屋深處去了。


    它們因嗅到某種氣味而抬高鼻頭,耳朵也因某種奇怪的聲音而豎起。那是一陣隱隱約約、從它們身下某個地方升起的哭泣聲。


    警方動用了全部力量投入搜索,連哈迪男孩也分開了。


    班丁負責搜尋德蘭喜街附近的五六個街區,而索爾的位置要更往南一些。塞利托和班克斯每人負責一片搜索區域,而與此同時,數百名警察、fbi探員和州警也在挨家挨戶地尋找,不停地向人詢問有沒有見過一名瘦小男子、哭泣小孩、銀色福特轎車,或是一棟正麵是玫瑰紅大理石、其他部分是暗色褐砂石的廢棄的聯邦式建築。


    什麽?聯邦式?你他媽的在說什麽?……看見小孩?你問我在下東區見沒見過小孩?喂,吉米!你在這附近有沒有見過小孩?最近沒有?有多近?什麽,才六十秒?


    艾米莉亞?莎克絲正在舒展肌肉。她堅持要加入塞利托那個小組,搜索包括東休斯頓賣牛小腿骨給823號嫌疑犯的夏普瑞超市、賣汽油讓他縱火的加油站、以及他偷竊《老紐約的犯罪》的圖書館在內的地區。


    但他們沒發現半點線索。眾人四散分開,像一群嗅聞著十幾種不同氣味的餓狼,每個人都挑了一大塊區域做為自己的領地。


    當莎克絲開著全新的rrv巡邏車,趕赴下一個街區繼續搜索時,和過去幾天裏在犯罪現場工作時經常產生的感覺相同,那種挫折感又出現了:有太多的證物、太多的地方需要搜索。在這炎熱、潮濕的街道上,有數百條岔路和小巷,有上千棟房屋需要探察,而且都是老房子,想從中找出罪犯隱身的巢穴,無異於大海撈針,就像萊姆所說的,在天花板上找到一根被0.38口徑手槍擊發時的勁風吹落的頭發一樣渺茫。


    她很想仔細搜尋每一條街道,但時間在一分一秒地過去,一想到那個被藏在地下、奄奄待斃的小女孩,她就不由得加快了搜索的速度。她開足馬力在街道上奔馳,目光不停地左右移動,尋找那棟玫瑰色大理石外觀的建築物。讓她感到兩難的是:究竟應該開慢些,以免在倉促間錯過目標,還是應該再快些,多找幾條街?


    一棟又一棟,一個街區,又一個街區,然而,始終一無所獲。


    第85節:我們必須活捉他


    在大惡人斯奈德死後,他的住所也被搜查,警方查扣了他的遺物,進行研究解讀。從他的日記中,警方得知他一共殺害了八個市民。他並非不屑去盜墓,根據他自己的記載(如果他說的是實話),他確實曾褻瀆過城裏幾處神聖的墓地。沒有一名受害者應得如此冒犯,完全沒有,他們全是正直的市民,勤勤懇懇,清白無辜。


    然而,斯奈德卻絲毫沒有罪惡感,事實上,他似乎始終執著於自己那種瘋狂的妄想——他是在幫這些受害者的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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