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雲在南宮騰飛辦公室看完資料:“這打個屁,張月餐廳目前勉強收支平衡,沒有富裕的陪伴時間,沒有房子,並且隻是大學本科學曆。王輝是三財團之一的總裁,年輕有為,本人是名校研究生。南宮啊……我其實很感謝你們幫我拉業務,讓我解決溫飽問題。但是不能都是這種反人類的案子吧?”
曹雲:“一審敗訴了,完敗啊,八千塊的律師對陣八名大律師組建的陪審團,連個屁都沒放出來就被ko。二審……有必要上訴嗎?”
南宮騰飛心裏苦:“曹雲,這做爸爸的沒辦法。張月是我兒子未婚妻的姐姐。我那傻ac兒子向未婚妻,向張月拍胸脯:我爸出馬,東唐就沒有搞不定的案子。”
曹雲:“這真是坑爹……你要麽考慮換個兒子,要麽考慮換個兒媳。這兩者的難度我覺得比勝訴要小的多。”
南宮騰飛苦笑,兒子跪在自己麵前:老爸,我的牛已經吹出去了,救救我。
南宮騰飛:我草泥馬。
南宮兒子:所以才有我。
除了兒子吹牛皮外,南宮騰飛對自己的未來兒媳非常滿意。
南宮騰飛:“我知道官司就算打輸了,他們該結婚還是會結婚。但是這親家的麵子……你懂?對哦,你懂個屁,反正我不能輸。這案子我私人請你,你不會要太多吧?”
曹雲:“這不是多少的問題。贏了才有錢拿,這案子怎麽贏?法官瞎了才會把撫養權給張月。”
南宮騰飛苦笑:“我知道實際情況,多少盡點人事好不好?”
“ok,反正我也閑著。我一直想進軍離婚行業,但是一直沒找到生意。就算我熟練下業務。”曹雲撥打電話:“葉嬌,暫時轉我助理,你到南宮騰飛律師所來。”
曹雲:“寒子,到南宮騰飛律師所來……南宮,寒子的錢你給。”
南宮騰飛:“沒問題,不過寒子已經全麵調查過了。”
曹雲道:“我看了,我覺得不夠完善。”
寒子在電話那邊:“你意思是我不夠專業了?”
曹雲回答:“不,你已經做的很好,你也隻能做這麽好。”
寒子掛電話,曹雲笑嘻嘻:“我保證寒子會如同風一般的到來。”在到來的路上,怒氣已消。
……
在起訴到法院時,法官做了第一次調解,夫妻雙方簽訂了第一份協議。在最終判斷下達之前,夫妻雙方輪流撫養孩子。
南宮騰飛介紹道:“張月就在這裏被坑死了。張月還是如同正常一樣的對待孩子,諸如讓餐廳員工代替自己去學校接孩子,諸如到了晚上十點才回到家,諸如周末也沒有陪伴孩子出去玩耍。”
南宮騰飛:“王輝相反,在他帶孩子的一周,他不僅放下大量的工作陪伴孩子,而且每天親自接送孩子上下學,積極向老師了解孩子的情況。一開庭,王輝律師團把證據一拿出來,接著再對比雙方經濟實力,然後就沒有然後了。開庭二十七分鍾,法官直接判決。”
葉嬌道:“曹律師,南宮律師,我這邊準備好了。”
葉嬌站立在兩麵寫字板中間:“這是王輝和張月就撫養權問題優劣勢的對比。”
曹雲看張月下麵空空如也:“張月就沒有一個優勢強過王輝?”
葉嬌很遺憾:“最少和孩子有關的事情上,沒有……對了,離婚是因為王輝軌出,道德上張月應該略占優勢。”
曹雲:“狗屁吧,撫養權和軌出沒關係。我看……”
大家一看曹雲。
曹雲:“我看大家吃了宵夜就散吧。”
南宮騰飛:“別別,曹雲,怎麽也得掙紮一下。”
曹雲站起來,看寫字板許久:“掙紮……啊……唉……收入不高的女性,雖有學曆但是和社會脫節十年之久,又無法將全部時間放在孩子身上。張月渾身破綻,守無可守。要掙紮就隻能進攻。我爛無所謂,別人比我爛就可以了。”
曹雲這句話是離婚案中具備哲學高度的一句話,離婚案主角隻有兩位。要麽你的,要麽他的。這時候比的不是誰更強,比的是誰更不爛。既然張月根本守不住,幹脆不守,把王輝戳爛了也是可以的。
曹雲:“寒子,你的工作很多,我們需要巨量的信息。這個案子不要計較成本……”
南宮騰飛:“成本還是比較寬鬆的,計較也是要計較的。”
曹雲:“你這親家不想要臉啊?”
南宮騰飛:“……需要多少錢?”
曹雲考慮一會:“我列給清單,我估計怎麽也得大幾十萬。”
……
由於一審張月的律師被對方白斬而死,這反而給二審提供了巨大的法律條件。可以提出一百個提出上訴的理由。
開庭前三天,雲隱找上門:“曹格格,聽說你在拿我兄弟開刀?”
曹雲把麵前資料收在一起:“怎麽?”
雲隱坐下:“這官司你怎麽打?張月實際情況你很清楚,她要做全職媽媽,就沒辦法繼續經營西餐廳,那她未來就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她如果要做辣媽,西餐廳必然虧本,她還不如做全職媽媽。王輝情況完全不一樣,他雖然是星雲集團的總裁,確實比較忙。但是除了保姆等外,王輝的父母可以直接照料孩子。而且你們怎麽沒有問問孩子的想法呢?”
曹雲:“就因為你拿了一手好牌,所以才心虛?”
雲隱:“曹雲,不要醬紫嘛……大家都是朋友,沒事聚一聚,低頭不見抬頭見。”
曹雲道:“我們分析一下,現在左邊是雲隱你,右邊是南宮騰飛。假設我轉變立場站立在雲隱你這邊,下次我需要幫助的時候,南宮騰飛未必願意幫我。下次我需要雲隱你幫助的時候,你還是會幫我。”
“這……這就是殺熟嗎?欺負熟人?”
曹雲道:“好吧,朋友一場,我可以透露一點點信息給你:王輝輸定了。不過,考慮到孩子健康成長,南宮騰飛決定和王輝那邊進行一次協商。”
雲隱:“你和南宮騰飛竟然會考慮到孩子的健康成長……哇……”
“哇你個頭,你來的正好,送我過去。你可以一起參加協商會。”
雲隱:“我怎麽感覺協商會就是個陰謀呢?我甚至感覺我已經被陰謀了。”
“嗬嗬,走吧。”
……
王輝這邊一共有六名律師,其中四名律師都是東唐中擅長離婚案的律師,還有兩位,一位是令狐恬兒,一位是星雲集團首席法務律師。(考慮律師較多,都有名字話會導致讀者記憶混亂,所以全權交由令狐恬兒代言。)
“王先生你好。”曹雲和南宮騰飛分別和王輝握手,而後和對方律師握手。
互相客氣幾句後,進入正題。曹雲道:“王先生,我開門見山說吧。這個案子你基本已經輸了,但是為了孩子考慮,我們提出一個協商方案。”
商業官司規則第一條:說官司必贏和必輸的都是垃圾律師。曹雲說王輝必輸,完全是心理戰術。王輝畢竟是成功商人,哪不知道這點小伎倆,道:“請講。”
曹雲道:“首先我承認從物資條件來說,孩子留在王家是可以獲得更多好處。我方的建議:撫養權歸張月,由王家撫養。如果張月再婚,撫養權轉交給王家……”
令狐恬兒道:“撫養權一旦歸張月,張月隨時可以領走孩子,王家撫養孩子不是權力,而是義務。曹雲,大家都知根知底,你別挖坑了好不好?”
曹雲道:“張月肯定會再婚,我相信王先生也堅信這點。張月很清楚自身情況,她也會從孩子利益角度觸發,把孩子留在王家……”
令狐恬兒:“既然如此,為什麽張月還要爭奪撫養權?”
曹雲道:“就這個問題我問過張月,張月的回答不是我等凡人能理解。她告訴我,她知道二審自己必敗,但是她要告訴孩子,媽媽不是不要你,媽媽已經努力的爭取過你了。作為一位實用者,我不理解,也不想理解。”
王輝:“這確實是她會說的話,她很感性,所以她無法原諒我的錯誤。”
曹雲道:“對,這點我也無法理解。做富太太很好,丈夫又不是找小叁,隻是逢場作戲而已。”
王輝:“嗬嗬,就因為張月這個性格,所以我才會娶她。”
你妹啊,我到底要誇你前妻好,還是貶你前妻好?還是律師直接和律師對話最好,大家都講究實力和利益,不去整那套虛的。
令狐恬兒道:“曹雲,你的提議可操作空間很大。就算立合同:張月如果再婚,必須交出撫養權。難道你不知道這條合同是違反婚姻法,不受法律保護的嗎?張月的真實想法是,我先把西餐廳穩定住,有了穩定的收入來源後,我再騰出時間獨自撫養孩子。”
南宮騰飛:“我們不能排除這個可能。女人都是善變的,今天這麽說,明天又會那麽做。感性這東西實在是難以琢磨。但是就目前案件來看,我方贏麵極大。在這種情況下,張月最擔心是王先生你要求孩子出庭。”
令狐恬兒:“孩子已經十周歲,可以出庭提出自己的想法,其想法會得到法庭的參考。我個人不認為這麽做會傷害到孩子。相反,這是孩子的一次公平選擇權。”
南宮騰飛:“你雖然不這麽認為,但是張月認為會傷害到孩子。王先生是孩子的親生父親,這點是無法改變的。我相信王先生也會為孩子的心理健康著想。”
令狐恬兒在王輝耳邊道:“聽起來他們有一點把握,但是他們很害怕我方請孩子出庭。所以他們今天協商會的目的,就是說服你答應不讓孩子出庭。千萬別上當。”
王輝在令狐恬兒耳邊問:“不出庭能贏嗎?”
令狐恬兒:“不一定,這兩個都是陳年老賊,他們不會按照正常套路出牌。他們肯定有一些底牌。我們贏麵還是比較大的,但是不能保證必勝。孩子態度很明確,這張王牌不能丟。另外,他們也在為贏官司後做鋪墊,因為一旦張月贏了,她短時間內抽不出身來照顧孩子,將孩子先留在王家是最好的選擇。”
王輝點點頭:“兩位,孩子撫養權歸誰我個人本無所謂。張月也是孩子的母親,她撫養孩子我沒有什麽不放心的。但如同兩位所說,一旦張月再婚,恐怕一切都會失控。且不說孩子改名,有沒有可能張月會移民國外呢?張月一直想去歐洲開一家亞洲餐廳。你們的協議我大部分可以同意,但是不如反過來……”
令狐恬兒接上話道:“張月放棄撫養權,張月隨時可以去看孩子,隨時可以帶孩子去玩。甚至家裏還給張月保留一個房間。我們這裏說明白點,王先生弟弟沒辦法生孩子,王先生的哥哥兩個孩子一個十八,一個二十,都廢了。隻懂吃,喝,毒吸,玩女人。王先生的孩子可以說是唯一的未來星雲集團董事長繼承者。如果孩子撫養權給了張月,王先生再婚生了孩子的話,星雲集團和孩子就沒有什麽關係了。為了孩子將來考慮,撫養權必須留在王家,同時我方可以以合同形式寫明張月的探視權。”
曹雲在南宮騰飛耳邊,手遮擋道:“你確定張月真的要孩子?還是如她所說,她隻想告訴孩子媽媽爭取過了?”令狐恬兒說的很中肯,孩子歸王家,將來有可能成為星雲總裁。孩子歸張月,成為星雲總裁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南宮騰飛:“我管她是不是真想要,我也不管小東西未來怎樣,拿到撫養權是我唯一的目標。”
南宮騰飛遺憾道:“對不起,看來我們出現了巨大的分歧。”
令狐恬兒很遺憾:“確實是,我認為你們是不是和張月再談一談,張月應該知道孩子留在王家,才是對孩子好。做母親的不能太自私了。”
曹雲道:“這番說辭你已經和張月談過了,張月回答是:不是母親的自私,而是母親的堅持。另外張月也有張月的擔憂,即使撫養權歸王先生你,王先生你將來再婚,再有了孩子,恐怕一切都不好說。”
曹雲:“一審敗訴了,完敗啊,八千塊的律師對陣八名大律師組建的陪審團,連個屁都沒放出來就被ko。二審……有必要上訴嗎?”
南宮騰飛心裏苦:“曹雲,這做爸爸的沒辦法。張月是我兒子未婚妻的姐姐。我那傻ac兒子向未婚妻,向張月拍胸脯:我爸出馬,東唐就沒有搞不定的案子。”
曹雲:“這真是坑爹……你要麽考慮換個兒子,要麽考慮換個兒媳。這兩者的難度我覺得比勝訴要小的多。”
南宮騰飛苦笑,兒子跪在自己麵前:老爸,我的牛已經吹出去了,救救我。
南宮騰飛:我草泥馬。
南宮兒子:所以才有我。
除了兒子吹牛皮外,南宮騰飛對自己的未來兒媳非常滿意。
南宮騰飛:“我知道官司就算打輸了,他們該結婚還是會結婚。但是這親家的麵子……你懂?對哦,你懂個屁,反正我不能輸。這案子我私人請你,你不會要太多吧?”
曹雲:“這不是多少的問題。贏了才有錢拿,這案子怎麽贏?法官瞎了才會把撫養權給張月。”
南宮騰飛苦笑:“我知道實際情況,多少盡點人事好不好?”
“ok,反正我也閑著。我一直想進軍離婚行業,但是一直沒找到生意。就算我熟練下業務。”曹雲撥打電話:“葉嬌,暫時轉我助理,你到南宮騰飛律師所來。”
曹雲:“寒子,到南宮騰飛律師所來……南宮,寒子的錢你給。”
南宮騰飛:“沒問題,不過寒子已經全麵調查過了。”
曹雲道:“我看了,我覺得不夠完善。”
寒子在電話那邊:“你意思是我不夠專業了?”
曹雲回答:“不,你已經做的很好,你也隻能做這麽好。”
寒子掛電話,曹雲笑嘻嘻:“我保證寒子會如同風一般的到來。”在到來的路上,怒氣已消。
……
在起訴到法院時,法官做了第一次調解,夫妻雙方簽訂了第一份協議。在最終判斷下達之前,夫妻雙方輪流撫養孩子。
南宮騰飛介紹道:“張月就在這裏被坑死了。張月還是如同正常一樣的對待孩子,諸如讓餐廳員工代替自己去學校接孩子,諸如到了晚上十點才回到家,諸如周末也沒有陪伴孩子出去玩耍。”
南宮騰飛:“王輝相反,在他帶孩子的一周,他不僅放下大量的工作陪伴孩子,而且每天親自接送孩子上下學,積極向老師了解孩子的情況。一開庭,王輝律師團把證據一拿出來,接著再對比雙方經濟實力,然後就沒有然後了。開庭二十七分鍾,法官直接判決。”
葉嬌道:“曹律師,南宮律師,我這邊準備好了。”
葉嬌站立在兩麵寫字板中間:“這是王輝和張月就撫養權問題優劣勢的對比。”
曹雲看張月下麵空空如也:“張月就沒有一個優勢強過王輝?”
葉嬌很遺憾:“最少和孩子有關的事情上,沒有……對了,離婚是因為王輝軌出,道德上張月應該略占優勢。”
曹雲:“狗屁吧,撫養權和軌出沒關係。我看……”
大家一看曹雲。
曹雲:“我看大家吃了宵夜就散吧。”
南宮騰飛:“別別,曹雲,怎麽也得掙紮一下。”
曹雲站起來,看寫字板許久:“掙紮……啊……唉……收入不高的女性,雖有學曆但是和社會脫節十年之久,又無法將全部時間放在孩子身上。張月渾身破綻,守無可守。要掙紮就隻能進攻。我爛無所謂,別人比我爛就可以了。”
曹雲這句話是離婚案中具備哲學高度的一句話,離婚案主角隻有兩位。要麽你的,要麽他的。這時候比的不是誰更強,比的是誰更不爛。既然張月根本守不住,幹脆不守,把王輝戳爛了也是可以的。
曹雲:“寒子,你的工作很多,我們需要巨量的信息。這個案子不要計較成本……”
南宮騰飛:“成本還是比較寬鬆的,計較也是要計較的。”
曹雲:“你這親家不想要臉啊?”
南宮騰飛:“……需要多少錢?”
曹雲考慮一會:“我列給清單,我估計怎麽也得大幾十萬。”
……
由於一審張月的律師被對方白斬而死,這反而給二審提供了巨大的法律條件。可以提出一百個提出上訴的理由。
開庭前三天,雲隱找上門:“曹格格,聽說你在拿我兄弟開刀?”
曹雲把麵前資料收在一起:“怎麽?”
雲隱坐下:“這官司你怎麽打?張月實際情況你很清楚,她要做全職媽媽,就沒辦法繼續經營西餐廳,那她未來就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她如果要做辣媽,西餐廳必然虧本,她還不如做全職媽媽。王輝情況完全不一樣,他雖然是星雲集團的總裁,確實比較忙。但是除了保姆等外,王輝的父母可以直接照料孩子。而且你們怎麽沒有問問孩子的想法呢?”
曹雲:“就因為你拿了一手好牌,所以才心虛?”
雲隱:“曹雲,不要醬紫嘛……大家都是朋友,沒事聚一聚,低頭不見抬頭見。”
曹雲道:“我們分析一下,現在左邊是雲隱你,右邊是南宮騰飛。假設我轉變立場站立在雲隱你這邊,下次我需要幫助的時候,南宮騰飛未必願意幫我。下次我需要雲隱你幫助的時候,你還是會幫我。”
“這……這就是殺熟嗎?欺負熟人?”
曹雲道:“好吧,朋友一場,我可以透露一點點信息給你:王輝輸定了。不過,考慮到孩子健康成長,南宮騰飛決定和王輝那邊進行一次協商。”
雲隱:“你和南宮騰飛竟然會考慮到孩子的健康成長……哇……”
“哇你個頭,你來的正好,送我過去。你可以一起參加協商會。”
雲隱:“我怎麽感覺協商會就是個陰謀呢?我甚至感覺我已經被陰謀了。”
“嗬嗬,走吧。”
……
王輝這邊一共有六名律師,其中四名律師都是東唐中擅長離婚案的律師,還有兩位,一位是令狐恬兒,一位是星雲集團首席法務律師。(考慮律師較多,都有名字話會導致讀者記憶混亂,所以全權交由令狐恬兒代言。)
“王先生你好。”曹雲和南宮騰飛分別和王輝握手,而後和對方律師握手。
互相客氣幾句後,進入正題。曹雲道:“王先生,我開門見山說吧。這個案子你基本已經輸了,但是為了孩子考慮,我們提出一個協商方案。”
商業官司規則第一條:說官司必贏和必輸的都是垃圾律師。曹雲說王輝必輸,完全是心理戰術。王輝畢竟是成功商人,哪不知道這點小伎倆,道:“請講。”
曹雲道:“首先我承認從物資條件來說,孩子留在王家是可以獲得更多好處。我方的建議:撫養權歸張月,由王家撫養。如果張月再婚,撫養權轉交給王家……”
令狐恬兒道:“撫養權一旦歸張月,張月隨時可以領走孩子,王家撫養孩子不是權力,而是義務。曹雲,大家都知根知底,你別挖坑了好不好?”
曹雲道:“張月肯定會再婚,我相信王先生也堅信這點。張月很清楚自身情況,她也會從孩子利益角度觸發,把孩子留在王家……”
令狐恬兒:“既然如此,為什麽張月還要爭奪撫養權?”
曹雲道:“就這個問題我問過張月,張月的回答不是我等凡人能理解。她告訴我,她知道二審自己必敗,但是她要告訴孩子,媽媽不是不要你,媽媽已經努力的爭取過你了。作為一位實用者,我不理解,也不想理解。”
王輝:“這確實是她會說的話,她很感性,所以她無法原諒我的錯誤。”
曹雲道:“對,這點我也無法理解。做富太太很好,丈夫又不是找小叁,隻是逢場作戲而已。”
王輝:“嗬嗬,就因為張月這個性格,所以我才會娶她。”
你妹啊,我到底要誇你前妻好,還是貶你前妻好?還是律師直接和律師對話最好,大家都講究實力和利益,不去整那套虛的。
令狐恬兒道:“曹雲,你的提議可操作空間很大。就算立合同:張月如果再婚,必須交出撫養權。難道你不知道這條合同是違反婚姻法,不受法律保護的嗎?張月的真實想法是,我先把西餐廳穩定住,有了穩定的收入來源後,我再騰出時間獨自撫養孩子。”
南宮騰飛:“我們不能排除這個可能。女人都是善變的,今天這麽說,明天又會那麽做。感性這東西實在是難以琢磨。但是就目前案件來看,我方贏麵極大。在這種情況下,張月最擔心是王先生你要求孩子出庭。”
令狐恬兒:“孩子已經十周歲,可以出庭提出自己的想法,其想法會得到法庭的參考。我個人不認為這麽做會傷害到孩子。相反,這是孩子的一次公平選擇權。”
南宮騰飛:“你雖然不這麽認為,但是張月認為會傷害到孩子。王先生是孩子的親生父親,這點是無法改變的。我相信王先生也會為孩子的心理健康著想。”
令狐恬兒在王輝耳邊道:“聽起來他們有一點把握,但是他們很害怕我方請孩子出庭。所以他們今天協商會的目的,就是說服你答應不讓孩子出庭。千萬別上當。”
王輝在令狐恬兒耳邊問:“不出庭能贏嗎?”
令狐恬兒:“不一定,這兩個都是陳年老賊,他們不會按照正常套路出牌。他們肯定有一些底牌。我們贏麵還是比較大的,但是不能保證必勝。孩子態度很明確,這張王牌不能丟。另外,他們也在為贏官司後做鋪墊,因為一旦張月贏了,她短時間內抽不出身來照顧孩子,將孩子先留在王家是最好的選擇。”
王輝點點頭:“兩位,孩子撫養權歸誰我個人本無所謂。張月也是孩子的母親,她撫養孩子我沒有什麽不放心的。但如同兩位所說,一旦張月再婚,恐怕一切都會失控。且不說孩子改名,有沒有可能張月會移民國外呢?張月一直想去歐洲開一家亞洲餐廳。你們的協議我大部分可以同意,但是不如反過來……”
令狐恬兒接上話道:“張月放棄撫養權,張月隨時可以去看孩子,隨時可以帶孩子去玩。甚至家裏還給張月保留一個房間。我們這裏說明白點,王先生弟弟沒辦法生孩子,王先生的哥哥兩個孩子一個十八,一個二十,都廢了。隻懂吃,喝,毒吸,玩女人。王先生的孩子可以說是唯一的未來星雲集團董事長繼承者。如果孩子撫養權給了張月,王先生再婚生了孩子的話,星雲集團和孩子就沒有什麽關係了。為了孩子將來考慮,撫養權必須留在王家,同時我方可以以合同形式寫明張月的探視權。”
曹雲在南宮騰飛耳邊,手遮擋道:“你確定張月真的要孩子?還是如她所說,她隻想告訴孩子媽媽爭取過了?”令狐恬兒說的很中肯,孩子歸王家,將來有可能成為星雲總裁。孩子歸張月,成為星雲總裁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南宮騰飛:“我管她是不是真想要,我也不管小東西未來怎樣,拿到撫養權是我唯一的目標。”
南宮騰飛遺憾道:“對不起,看來我們出現了巨大的分歧。”
令狐恬兒很遺憾:“確實是,我認為你們是不是和張月再談一談,張月應該知道孩子留在王家,才是對孩子好。做母親的不能太自私了。”
曹雲道:“這番說辭你已經和張月談過了,張月回答是:不是母親的自私,而是母親的堅持。另外張月也有張月的擔憂,即使撫養權歸王先生你,王先生你將來再婚,再有了孩子,恐怕一切都不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