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撫養案兩個星期來,鬧了很多事情,其內容堪比一部狗血的家族、愛情、親情劇。


    比如張月約好和孩子周末去公園劃船,孩子很期待。張月周末去王家接孩子,孩子不見了。爺爺帶孩子去國外玩去了。使用本屬於張月的監護期。曹雲大清早去處理這件事,雙方律師溝通扯皮,勞累了一個上午,實際沒有屁用。


    王輝學校接孩子,張月特別想孩子,於是三人一起出去。孩子問離婚什麽鬼,讓兩人很尷尬。尷尬就尷尬,孩子竟然對曹雲和南宮騰飛有意見,認為是他們導致了離婚。南宮騰飛額頭吃了一蘋果。


    在這敏感時間王輝的初戀出現了,張月的前男友也出現了。曹雲不想知道這些,但是這些因素都可能上法庭,又不得不去了解。


    這兩個星期,曹雲感受到離婚律師真不好當。曹雲最煩就是瑣碎的事,偏偏離婚律師就要接觸和處理瑣碎的事。


    南宮騰飛是怎麽忍受的?曹雲就此問題問南宮騰飛:“錢嗎?”


    “錢是必須的,還有更多。我知道女人很麻煩,難纏,今天被前夫感動,明天為了孩子生死相博,後天又感覺自己對不起孩子。但是很多男人不承認一點,女人的感性是放大後男人的感性。七十億人中沒有相同的人,辦離婚案有一種看盡芸芸眾生,我自超然的境界。”南宮騰飛:“我做律師這麽多年,見過少部分底層人為了利益卑劣之言行超乎一般人想象。也見過少部分為富不仁,蔑視一切,自大無比的上流人。在這些人的身上,你找不到優點,尋找不到共鳴。我建議你可以嚐試的去理解你的當事人。耐心一些,不要隻為了贏,隻為了到達終點,錯過了美麗的風景線。”


    曹雲舉大拇指:“哲學高度。”


    “嗬嗬。”南宮騰飛道:“東唐人有一種品質叫不給別人添麻煩,這個品質也是目前大家對社會道德的一個認知點。隻要你不打擾我,你怎麽都可以,我幹什麽都可以,隻要不打擾別人。今天看了一篇文章,是說自殺者,部分有道德的人他們在自殺前會把工作交接好,做好一天的工作,寫一份明天工作安排,繳納租金水電費,留一份遺書交代家裏一些事務,最後再去和地鐵打一架。道德值更高一點的人,他們除了以上之外,會選擇末班車,這樣不會耽誤太多人出行。為什麽選擇地鐵呢?能第一時間發現,能確認身份,不給警察添麻煩。不死在租屋,不給房東添麻煩,不因為自己死而導致房東的房子貶值。”


    南宮騰飛道:“更有意思是說東黑打群架,他們會注意信號燈,不阻撓交通。甚至有些新人會在砍人之前先鞠躬:初次砍人,砍的不好請多多見諒。打完架後,兩邊還會有專人收拾戰場。”


    南宮騰飛:“這世界有很多有意思的事情,有很多有意思的人。曹雲你工作為了贏,不在乎也不關心和自己無關的人與事。我個人不喜歡你這樣的生活態度。也因為你這樣的性格,你對繁瑣的事表現出非常煩躁的一麵。夫妻一起下廚,一起吃飯,一起收拾,對你來說很難,因為你的目標隻有一個:和妻子一起吃飯。因此附帶來的洗碗,洗菜,你是拒絕甚至是抗拒的。”


    南宮騰飛:“這個案子也是如此,你對當事人非常不耐煩,這女人屁事真多,你是為她爭取撫養權的,她到底懂不懂?以過來人隨便說一句:以你的態度,你的第一次婚姻注定失敗,無論和誰結婚。”


    “行,我去當事人餐廳吃飯。”


    曹雲有個很大的優點,他願意承認自己的不足。雖然他不認為自己有南宮騰飛說的那麽嚴重,但是他深知自己討厭瑣事。諸如對葉瀾缺乏耐心。對林落有耐心,那是因為還有愛。身邊的人從來不讓曹雲做繁瑣的事,就算有案子請教,也是已經整理好的案子。


    ……


    曹雲當事人是一位三十多歲的漂亮女生,和她一起吃一餐飯,用心聆聽之後,曹雲確實能理解她的屁事為什麽那麽多。人是一個矛盾體,她因為最近的人生發生突變,全身充滿了矛盾。她還愛著前夫,但是她又無法原諒前夫。她知道自己暫時無法很好照顧孩子,但是她又不願意放棄撫養權。曹雲因此理解了為什麽當事人會說:我隻想告訴孩子,媽媽努力過,爭取過。


    當事人自己都對官司不抱有任何的希望,不過她有位正確的妹妹,因為她正確的妹妹,所以她獲得了兩大名律師的幫助。


    ……


    二審如期舉行。


    一開庭,被告就以泰山壓倒之勢,三人接力,有論證,有數據,口若懸河的說明王輝和張月之間的差距。孩子撫養權歸王輝,就是天堂。反之就是地獄。


    曹雲和南宮騰飛玩手機,偶爾互相交談一句,連帶微笑。


    “以上,就是我方的觀點,我相信法官大人為了孩子的將來考慮,會將孩子撫養權判給我的當事人。”


    法官和曹雲、南宮騰飛算是老熟人,一見曹雲這德行就知道要搞事。目前司法內部還在流傳的一個小新聞,曹雲送了假發給諸葛明,諸葛明追了汽車一條街。


    法官:“原告,到你們了。”


    “你來?”


    “你來。”


    曹雲活動下筋骨,站起來,走到被告王輝麵前,問:“我聽被告你的律師團剛才說了很多很多很多……我本人覺得很有道理。在經濟上我當事人確實距離被告你有很遠的差距。就這裏我問個問題。被告你的意思是,如果撫養權歸我當事人,那麽你就會對孩子不聞不問了是嗎?”


    令狐恬兒又化身令狐反對:“反對,我當事人要怎麽做是我當事人的事。”


    曹雲道:“不,我隻是想向法官說明被告的品行有多麽的低劣。律師團都認為一旦撫養權歸我當事人,被告……”


    王輝打斷道:“無論撫養權歸誰,我會盡力保障孩子的生活水準,出國留學,回國創業,甚至繼承星雲集團。”


    曹雲點頭,舉大拇指,看一邊的律師團:“你們分析的錢多錢少,有什麽意義嗎?法官大人,經濟條件的好壞已經不是本案需要考慮的問題。”


    令狐恬兒:“反對……我……”臥槽,這個打法是令狐恬兒第一次遇見,竟然不知道怎麽反駁。曹雲說的肯定是歪理,但是很有道理。王輝並不介意在物資條件上全力幫助孩子,你指出物資條件的差距,又有什麽意義呢?


    法官:“理由不成立,反對無效,雙方似乎對經濟問題都沒有疑義。”


    經濟問題是最大的問題,這個坎怎麽就被人家一句話給邁過去了?王輝也是本心如此,假設王輝認為,撫養權不歸自己,自己一分錢都不給。那麽就會被曹雲誅心連殺,品行低劣,將孩子視為私有商品,沒有任何親情和感情……


    令狐恬兒理解了,為什麽和曹雲對堂的人都有揍曹雲的衝動。因為曹雲的觀點反駁不了,一口氣憋在心裏又特別難受。


    王輝回答:“即使我再婚,在經濟上我也能保證不會對孩子厚此薄彼。”


    令狐恬兒欲哭無淚:大哥,你別說話,你一說話就會被捅。


    果不其然,曹雲驚訝問:“被告,這才離婚一個多月,還是因為你軌出離婚,你現在已經在考慮再婚問題了?”


    王輝一愣:“這……”


    “反對。”令狐恬兒:“我當事人隻是說明未來的可能。”


    曹雲回頭:“張月,你現在考慮過再婚嗎?”


    張月回答:“沒有,我現在隻考慮孩子的撫養權。”


    王輝:“我……”


    令狐恬兒踩腳,你閉嘴。你以為對麵那家夥是誰?曹雲根本就沒去理會婚姻法。曹雲是萬法歸宗,你沒理,你沒道理,我有道理,那就ok了。


    令狐恬兒道:“我們暫且不說經濟問題,先說目前的撫養環境。原告的餐廳還沒有進入軌道,原告每天要在餐廳忙碌最少八個小時,請問,原告怎麽照顧好孩子?”


    張月:“我……”


    曹雲對其豎食指,搖動食指,不要說話。


    曹雲問:“據我所知,被告每天工作時間更長,而且平均每個月隻有不到二十天在東唐,請問被告又怎麽照顧好孩子呢?”


    令狐恬兒:“這裏就有巨大的區別,原告的母親無力協助看管孩子,就算有力也無心。因為原告的母親文化水平很低,無法適應城市的生活。根據保姆所說,孩子和外婆在一起,外婆竟然還給八歲的孩子喂飯,外婆關心的目標就是外孫多吃一口飯,她就放心了……”


    曹雲道:“知道了,農村人的素質不能照顧孩子。”


    令狐恬兒:“我沒有這個意思,我隻是說明……”


    曹雲:“我同意。”


    令狐恬兒:“我還沒說。”


    曹雲:“你這麽漂亮,說什麽我都同意。”


    令狐恬兒:“撫養權歸我當事人。”


    曹雲:“我同意,但是法官不同意。”


    令狐恬兒深吸口氣不理會曹雲胡攪蠻纏,道:“再看我當事人的家庭,當事人父母健在,並且身體健康。我當事人的父親是麻省理工畢業的工程師,我當事人母親是東唐大學金融博士。”


    曹雲:“他們是因為工作認識和相愛的?”


    令狐恬兒:“關你屁事……法官大人,我當事人父親經常帶孩子去國外增加見識,去劍橋參觀,去意大利欣賞藝術等等,這對孩子的成長是非常有益的。”


    曹雲道:“既然說到被告的父母,有一件我不解。十天前,按照離婚協議約定,屬於我當事人監護孩子一周的時間,可是我的當事人卻沒有接到孩子。請問孩子去哪?”


    令狐恬兒回答:“在俄舉辦了一場天才少年音樂會,孩子的爺爺帶孩子去俄觀看這場音樂會。並且在事後也給原告留了短信。”


    曹雲點頭:“看來被告爺爺確實教了孩子很多,不過爺爺為什麽沒教孩子要守法呢?爺爺公然違反離婚協議,這已經有綁架之嫌。由此我們可以看出,雖然有很高的學曆,雖然有很多錢,但是爺爺根本教不了孫子基本的做人道理。如對方律師所說,孩子和外婆一起生活,前途不會那麽明亮,但是最少不會坐牢。孩子和目空一切,目無法律的爺爺一起生活,前途我不知道,但是坐牢的機率是大大增加。”


    法官問:“被告,有這麽回事嗎?”


    令狐恬兒:“事發突然,確實沒有通知孩子母親。”


    曹雲道:“近墨者黑,對方律師竟然說沒有通知孩子母親。準確的說法不應該是:沒有得到孩子母親的允許嗎?”


    令狐恬兒:“這隻是一個誤會,爺爺並不清楚離婚協議的內容。”


    曹雲看了看南宮騰飛,表示這個話題就此結束。曹雲坐下喝水,口渴。南宮騰飛起立:“我想向被告確認一件事。半年前,孩子和保姆在家裏後院玩耍。孩子蕩秋千蕩的很高,保姆一直出聲勸說。最後孩子摔在地上,哭了。問訊趕來的孩子奶奶心疼無比,當場給了小保姆一個耳光,並且進行了責罵,最後不接受小保姆辯解,將其開除。”


    令狐恬兒在王輝耳邊道:“他們有兩個證人是你們家原來的傭人,這件事無法否認。”收買證人,無恥。和曹雲,南宮騰飛這檔次的律師交手,一個難點就在於他們敢挖,並且不吝嗇成本的挖。


    王輝:“似乎有這麽一回事。”


    南宮騰飛看向張月:“三個月前,你孩子跟隨你去餐廳。孩子到處亂跑,直接撞上了送菜的服務員,導致服務員摔倒,你孩子和服務員都被輕微燙傷。而你沒有責怪服務員,而是要求孩子向服務員道歉。在孩子撒嬌苦惱的情況下,你仍舊堅持你的要求,最終孩子向服務員道歉。有這麽回事嗎?”


    張月:“有。”


    南宮騰飛看向法官:“法官大人,經過對比,我們已經看出雙方教育孩子的差距。誰對誰錯,大家心中有數。”


    令狐恬兒:“不能以單一事件就否認或者肯定一個人,一件事。法官大人,原告律師有選擇性的舉例,不代表日常生活是這樣。”


    曹雲坐在椅子上:“那你舉個有證人的例子。”


    這人一開口就欠揍。令狐恬兒當然沒準備實際例子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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