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他發生事故,差點死掉,經曆過生死變故,他心靈頓悟,決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自食其力,打工掙錢。


    他一直都非常想念媽媽和姐姐們,但是他做過許多壞事,無臉見她們。他隻有努力工作,拚命掙錢,他想等他掙了大錢,再回家報答媽媽和姐姐們。


    他這幾年掙了幾十萬塊錢,銀行卡裏有十萬,他在上海開了一家小店,盤點下來估計還有一二十萬,他明確表示過他掙的錢都會留給他的媽媽和姐姐,回報她們的養育之恩。


    聽殷蔓蔓這樣說,張美蓮的臉色漸漸緩和下來,代之憂傷和思念,畢竟她和張鋒姐弟相處好幾年,那些快樂的童年讓她無法忘懷。


    徐虹非常佩服殷蔓蔓講故事的能力,她娓娓到來,富有深情,這些內容是她們兩個斟酌多遍才確定下來的,但是由殷蔓蔓講出來別有一番味道。


    殷蔓蔓接著說,張鋒說他跟三姐最親,小時候三姐最疼他。


    他還講了一個小故事:有一次,三姐帶他去趕集。到集上他肚子餓,要吃肉包子。三姐就領著他去買肉包子,三姐不舍得吃,留給他一個人吃。


    那是夏天,天上突然下起雨來。集上人多,都紛紛避雨。他隻顧吃包子,不小心被人流擠散了。他找不見三姐,就在落雨的街道上邊哭邊走,很快就淋成了落湯雞。


    後來,雨停了,集散了,他手拿幾個包子,仍然邊哭邊走,他不記得回家的路,隻是在大街上亂走。


    突然,他看見了三姐,三姐也渾身濕透,也滿大街的哭著找他。當三姐找到他的那一刻,他說三姐非常生氣,大聲罵了他,狠狠打他一把掌,把他手裏的肉包子都打掉了,然後三姐抱著他大哭起來。


    張鋒說,他一輩子都忘不了三姐打他那一把掌,那是三姐疼愛他,害怕他走丟才氣得打他,他說他非常後悔跟三姐關係搞僵,如果能重新換來三姐對他的感情,他寧願讓三姐天天抽他一巴掌。


    聽到這段內容,張美蓮壓抑不住心中的情感,淚水止不住的流下來,這段記憶是她最留戀的心痛,她曾經給外人不止一次的講述過。


    她和兩個姐姐對張鋒並非不念舊情,隻是張鋒所作所為太傷她們的心了。


    最令她們傷心的是大前年,有廣東的女警察來調查她們三姐妹,說張鋒在廣東詐騙了許多錢,警察抓住他時,錢已經沒了。在審訊時,張鋒交待他詐騙得來的錢都交給他老家的媽媽和姐姐們保管了。


    所以,廣東警察決定來調查她們,一開始態度很惡劣,咬定她們三姐妹私藏了張鋒的髒款,要是她們不把髒款吐出來,就是窩藏髒物,得判刑蹲監。


    三姐妹都嚇壞了,她們已經幾年沒有跟張鋒聯係過了,何來窩藏他的髒款之說。她們被折騰了半天,最終才解釋清楚,脫掉窩藏髒物的罪名。


    為此,三姐妹恨死了張鋒,人人手書一份跟張鋒斷絕姐弟關係永不來往的聲明,所以這次張鋒受傷住院,她們三姐妹就表現得非常薄情,那是因為張鋒傷害她們太深了。


    殷蔓蔓的講述最終打動了張美蓮的心,她傷心的哭起來,哽咽著詢問張鋒的情況,如果張鋒真的痛悔前非,還念著他們姐弟感情,那麽她也會考慮重新認下這個弟弟。


    做通了張美蓮的工作,餘下的事情就順利多了。張美蓮決定介入這起案子,她跟隨殷蔓蔓和徐虹返回歸德,正式委托徐虹作為張鋒的代理人,參與檢察院的審查起訴事宜。


    張美蓮是張鋒的姐姐,她作為張鋒的近親屬有權代表張鋒行使權力,她與張鋒的關係要比張鋒大伯與張鋒的關係更有法律效力。


    檢察院公訴處的一位領導告訴張美蓮和徐虹,有關常雨澤槍傷張鋒的案件已經移交到檢察院,公訴處正在審查。該領導把該案的主要情節告訴她們:張鋒與馬二等人有經濟糾紛,張鋒以前賭博輸錢向馬二借了五千元錢。馬二糾集幾人向張鋒追討賭債,他們幾人在張鋒的租住地發生糾紛。


    常雨澤與兩方都認識,聽說他們發生糾紛就前去調解。


    張鋒不服從調解,與常雨澤發生爭執,爭執過程中常雨澤的配槍被張鋒誤碰到,造成槍支走火,誤傷張鋒。


    常雨澤違犯《槍械管理條例》,非執行公務期間攜帶槍械,導致槍支走火誤傷張鋒。鑒於張鋒傷情嚴重,常雨澤應當負刑事責任,罪名是過失傷害罪。


    嫌犯常雨澤已經供認不諱。馬二等其他證人也就案件的真實情況提供了口供。


    檢察院審查結束將會按過失傷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受害人張鋒及近親屬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聽這到這個結果,徐虹覺得非常搞笑,這麽嚴重的殺人罪名公安局立案偵查的結果卻是輕描淡寫的過失傷害罪。馬二幾人明明受常雨澤指使關押和毆打張鋒,他們卻說成是馬二與張鋒有經濟糾紛;常雨澤明明是關押毆打謀殺張鋒的最重要嫌犯,他們卻說成他是居中調解矛盾的公正警察。他們欺負張鋒昏迷不醒,不能親口舉證嫌犯殺人未遂的罪名,他們為了包庇凶手,提交偽證,歪曲事實,顛倒黑白,肆意踐踏法律,真是膽大妄為啊。


    可惜,他們忽視了另外一個關鍵人證殷蔓蔓,她也是另外一個受害者。他們認為殷蔓蔓已經承諾不再追究常雨澤的責任,就選擇性的忽視了這個關鍵證人。


    當殷蔓蔓聽到這個結果時,也是非常憤怒,她已經放棄自身所受到的傷害,但是最後還會被人象猴子一樣的耍弄。她立即給範麗打電話,帶著怒意說:“範姐,我今天很生氣。歸德公安的結果出來了,他們說常雨澤是誤傷張鋒,還是張鋒誤碰到他的手槍才導致槍支走火,這是赤裸裸的謊言!


    我當時就在案發現場,親眼目睹常雨澤是如何開槍槍殺張鋒的,並且我還受到了槍傷。


    以前範姐說過會給我主持公道,常雨澤會受到應有的懲罰,我相信範姐。為此,我承諾不再追究常雨澤誤傷我的責任,但是他槍殺張鋒的事實不容歪曲。


    歸德公安做出這樣荒謬的結論,跟當初範姐對我所說的話有很大出入。他們無視我的存在,我的人格受到了褻瀆,我不能坐視這樣虛假可笑的事情發生,我決定不再袖手旁觀了,我要履行一個守法公民的責任,提供真實的證據,還原案件真像。”


    對於殷蔓蔓的憤怒,範麗有點尷尬,她覺得常獻義和宋臘梅都誤解了殷蔓蔓的善意,殷蔓蔓隻是放棄了她自己的追責權力,而對於張鋒所受的傷害她始終堅持要常雨澤受到懲罰。


    可能宋臘梅誤認為殷蔓蔓對常雨澤有好感,她會完全偏袒常雨澤,不會出麵追究他,但是從殷蔓蔓剛剛憤怒來看,宋臘梅的認識是非常片麵的。


    歸德市公安局提交的這個偵查結果,連範麗都覺得有點兒戲了,經不起推敲。


    這也有常獻義的一部分責任,他前期隻考慮如何讓張鋒的親人放棄追責,如何讓常雨澤全身而退,他所有努力都是朝著這個方向,他根本就沒有想到以後還會有立案、公訴、審判這些程序。


    當這起案件在網上熱傳時,歸德市公安局措手不及,在上級部門的催辦壓力下才臨時急救,整出這個偵查結果,這樣的結果當然經不起推敲。他們遺漏了一個最關鍵的人證,隻要這個關鍵證人沒有搞定,他們都無法自圓其說。


    範麗隻好搪塞殷蔓蔓:“對不起蔓蔓,這段時間我都在鄭州,對於案子的進展情況不是很清楚。如果公歸德公安局在證據適用方麵有什麽不妥當的地方,我相信檢察院會監督他們糾正錯誤。


    現在這起案子網上炒得厲害,廳裏可能會派我督辦這起案子,過兩天我就會去歸德,我們見麵再聊吧。我又問那個老中醫要了幾瓶生肌膏,我一並給你帶過去。”


    前些天她給殷蔓蔓寄了兩瓶生肌膏,據說有一定效果,她還想打這張溫情牌,希望借此拉近兩人的關係。她更加認定殷蔓蔓是此案的關鍵人證,如果不能說服她,此案最終會被她左右。


    “謝謝你範姐,上次的我還沒有用完,你不要再買了。對不起範姐,我不想再保持沉默了,我不能再置身事外了,我已經答應我姐了,我會全力幫助我姐運作這起案子。


    我曾經非常討厭張鋒,相反我比較欣賞常雨澤,但是感情歸感情,法律歸法律,既然常雨澤違法了,就要接受法律的製裁。”殷蔓蔓笑了笑,故作輕鬆的說,“我今天就會給歸德檢察院提交新的證據,證明常雨澤故意開槍射殺張鋒。如果範姐明天趕來,就能看到我的證據。”(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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