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出道的小哥會問老前輩,做什麽買賣最賺錢啊?厚道的老哥會說你得先讀書;不厚道的就不一樣了,拿出一本《刑法》,然後說:自己翻去。


    當然了,本質都一樣,都是讀書。


    作為曾經的“正義使者”,孫師兄對於撈錢門路也是很清楚很明白的,隻是他待遇高福利好,沒必要折騰這個。憑借職權帶來的好處,這麽些年,攢個萬把畝地也沒什麽難的。


    更何況還有個張師弟,師出同門就是有這個好處了,也別管是不是一起在老師底下彈棉花還是彈彈珠不是?


    “‘東海金’回報相當豐厚啊,加上現在倭奴漲價,海賊群起,也是利益使然。”張德感慨一聲,對孫師兄的《海賊法典》也是心中有數。掌控三大船團的他自然是不用擔心什麽,已知文明世界的最強海上力量,就是三大船團。


    但武漢不是“忠義社”的武漢,也不是他張德的武漢,當然也不是李皇帝的武漢。涉及到的人太多,有些皇家貴胄,有些貧賤微末,但上了船下了海,那就不看身份看技術。


    都下海了,你家世再牛逼,也得靠技術活好要麽靠顏值身材才能混飯不是?


    國朝法律說“蓄奴”是違法的,不但違反了市場經濟規律,也違反了精神文明建設,更對李董的光輝形象抹了黑。


    可現在什麽新羅婢、倭奴、海角奴、契丹奴……大行其道,盡管都作了包裝,可講到底,還是“違法”。


    哪兒那麽多“戰俘”?


    於是這時候光靠塗脂抹粉,那是絕對不行了。到時候你出去一船絲綢,回來一船倭奴,怎麽解釋呢?老子賣絲綢的時候正好奉旨打了一場局部戰鬥,然後俘獲敵軍xx人?


    很有道理嘛。


    於是就照這個道理做下去,既然是違法了,老子就給他做成合法的,不就行了?


    再說了,又不是武漢開的頭,有問題找李董去啊,有能耐找馬經理去啊。


    孫師兄的意思很簡單,非華潤係的武漢船隻,都可以照著這個路數去做。皇帝老子既然敢發“兩證”,武漢響應中央政策,搞個擴大化怎麽了?我地方法律法規的建設也是要摸著中央……摸著石頭過河嘛。


    “一句話,‘化外蠻夷’不算人,此事便算妥帖。”孫伏伽針對“蓄奴”這個詞,小小地進行了詭辯。但按照大唐的精神文明建設,加上廣大人民群眾對“中國”的認可,他們身心上都有別於那些“久慕天華”的番邦之人。


    當代的長安少年,在學堂裏混了幾年之後,其身份認同的方式很簡單很粗暴,尤其是麵對胡人:我是唐人我牛逼。


    這種潮流一旦興起,就能把控。因為老張這一代的“長安少年”,最次也是寒門,而且哪怕是寒門,也是老張這種江陰土豪朝中有人的“寒門”。


    但現在的長安少年其群體擴大到什麽程度呢?他們明確有“中國”“唐人”“漢家”概念的,已經從貴族、世族,進入到了農工商群體之中。


    哪怕這個“農”是大農場主,或者最少也是三百畝良田當過兵受過賞的老卒;這個“工”可能是釣魚台工坊、大河工坊、西秦社作業坊甚至舊時軍器監中的工頭;這個“商”可能是大中小貴族的白手套,或者白手起家借雞生蛋的豪強。


    天下不隻是有“長安少年”,還有“洛陽少年”“杭州少年”“廣州少年”,在貞觀二十年的當下,他們逐漸都有了“我是誰”“我是什麽人”的明確概念。


    這並非隻是簡單粗暴的自豪感,什麽我中國富有天天下如何如何,並非簡單隻有這些。而是從這個基礎上延伸出來的利益,因為我是唐人,因為中國富有天下,所以我作為中國之人,當然可以從中國外拿點好處……


    而孫師兄這個法律工作者幹的事情,就是把這個行徑“合法化”。


    武漢的民間散船到了海外,船上沒人另當別論,這要是有人有刀船艙還空了,這拿點東西,應該也沒什麽大問題吧。


    當然了,遇上同行也來“拿”,這就要看各自實力來決定“拿”多少。


    皇帝隻是針對東海,派發了兩證,但孫師兄很清楚武漢的觸手從來不隻是在東海,於是搞個擴大化,響應中央號召,絕對受武漢中低層的歡迎。


    “師兄,那關於出海之船的船老大,可要另授職權?”


    “這個簡單,武漢窮困,恐受災荒,觀察使府征發民夫,外出運糧即可。”


    “民夫?”


    “地方白役還不是隨便勾一筆的事情,到了船上,哪裏出的船,受哪裏的管。船主出海就當是服個力役,合情合理。”


    至於地方官府有沒有給配個正當防衛用的橫刀、牛角弓,那是地方官府的事情,有錢的多招人多配,沒錢的玩命就是。


    如今衍生出來的幾條東海黃金白銀貿易線,使得“淘金客”都相當的瘋狂,此起彼伏的東海大豪小豪在那裏混戰“黑吃黑”,可以說相當的混亂。


    但隻要“兩證”在手,那怕個屁,隻要沒抓現行,靠岸給皇帝老子上貢,還不是生活樂無邊?


    再如何黑暗的勾當,隻要披上合法的外衣,那麽願意突破人類道德下限之輩,可以說是多如牛毛。


    法律是道德下限,但是巧了,法律居然是能修改的哈。


    一個完美的邏輯誕生了:錯的不是我,不是我的道德修養降低了,而是社會的錯,社會的法律改了,我也很為難啊。


    社會社會……


    孫師兄作為一個唐朝的法律工作者,再怎麽說也隻會從“統治階級”的角度去看問題,哪怕他在“統治階級”中,有點“失意”,但也不可能折騰規章條款的時候,還得從東海南海“化外之人”的角度出發。


    畢竟,孫師兄也是要生活的嘛。


    “所以當下可以先籌備個水上巡檢衙門,當然衙門叫什麽不重要,讓長孫無忌那老貨去運作。武漢想塞多少人進去就塞多少人,想怎麽塞就怎麽塞。舊年裁撤‘四軍’,正好拿來化用。”


    “原先都交給仁貴兄去操練,不堪大用的,多是自己在江湖上胡混,剩下的這些,還算可以。”


    “要給個‘保境安民’之職,然後一條武漢的船,在大唐也就罷了,隻要出行海外,這船上就是‘大唐境內’,行的自然是大唐律令。隻是恰好這船是武漢所出,所以麽……操之你懂的。”


    老張的意識就像是閃了腰一樣,總覺得孫師兄現在說的事情特別有“即視感”,還你懂的……我特麽就是不懂你們這些路數,才專心發育苟活至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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