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幻境。<strong>txt小說下載</strong>
對於不同的人,他們對於世界的看法和認知也往往是截然不同的!
一個人擁有的力量越是強大,格局也就會越高,看問題的方式也會變得和普通人截然不同!
而如果一個人擁有了超凡的力量,對於普通人所依賴的財富權力地位的需求,也就會自然而然的大幅下降,也就是因為如此,所以普通人的秩序,對於這一類人的製約,往往就會變得非常的薄弱……
尤其是對於一些生命力遠遠超過普通人的超凡者,伴隨著他們的家人和朋友一點點的老去死去,他們自己就會漸漸變得對這個世界上的一切都變得漠不關心,就像是很多之中的修真者們一樣,他們對於那些沒有修道天賦的普通人,往往是一種漠視的態度,隻有和他們同等級的存在,才有和他們相互溝通和交流的資格……
越是強大的個體,其實對於群體的需求也就越低,但是恰恰相反的是,一個個體越是強大,往往反而更加容易獲得其他人的仰慕和跟從……
簡單來說,強者對於群體的需求其實相對較低,但是群體對於強者,卻往往是有很大的需求的,任何一個群體,都需要一個英明的領導者,而很多時候,強者充當的就是這樣的一個位置……
⊕∮
秩序和混亂,本身就是矛盾而又統一的一種狀態……
無論是多麽充滿秩序的世界,也會存在混亂和暴力的地帶,事實上。越是純粹的秩序世界之中。混亂和暴力也就會越是集中。越是難以被徹底的根絕,就像是即使現代的社會普遍都是文明守序的國家,但是卻還是會有那些由反人類的恐怖組織構成的國家存在,在那裏,甚至販賣人口,買賣奴隸,都是合理合法的行為……
而反之,無論是多麽混亂的世界。也總會有自己的規矩存在,就像是哪怕是像是索馬裏這種以海盜聞名於世的世界,也並不是完完全全充斥著掠奪和殺戮,也同樣是有所謂的秩序存在的……
其實,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像是販賣人口這樣的行為,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其實造成的社會危害和文明倒退,甚至是比謀殺要嚴重得多的……
畢竟,謀殺的行為。很多時候都是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其中也不乏有一些可以被諒解。甚至是可以讓人拍手稱快的原因存在……
但是,販賣人口卻完全不同,販賣人口的行為,很大程度上隻是一種單純的追求利益的做法而已……
而這種追求利益的做法,對於人心的傷害,卻往往是無以複加的!
在一個法製社會之中,縱然這樣的行為,其實就是一種文明的巨大倒退……
當然,其實人們之所以對於販賣人口感到深惡痛絕,其實是有很多很多的原因在內,首先,販賣人口這個犯罪行為,其實內部就隱藏了許多許多的潛在的嚴重罪行,比如說,非法拘禁,非法用刑,強迫賣淫,強迫乞討,等等等諸如此類的罪行,其實都是被隱藏在販賣人口這種罪行之下的……
這個世界上,本身就不存在單純意義上的販賣人口,販賣人口的行為,本質內部往往隱藏在普通人難以想象的罪惡和黑暗,要知道,把人當做是一種貨物,本身就是一種罪大惡極到極點的表現,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來說,販賣人口的行為,遠遠比所謂的謀殺要罪惡十倍乃至於百倍之上!
就像是所謂的非法傳銷一樣,本質上來說,其實傳銷不算是什麽嚴重的罪名,但是之所以讓人厭惡,之所以讓人反感,就是因為穿線組織之中有很多走極端的人,他們為了實現自己的目的,往往會做出一些遠比傳銷惡劣很多的事情,比如說非法拘禁,比如說嚴重傷人,甚至是謀殺等等等等的罪行……
由此也可以看得出,限製其他人的自由,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往往是一切罪惡的源頭所在!
道理很簡單,因為任何一旦自由被限製,那麽他自己的所有的權利也就都會被剝奪了,失去了自由,就意味著可能會因此失去生命,失去尊嚴,失去一切,遭受普通人難以想象的屈辱,遭受普通人難以想象的磨難……
而幾乎所有的惡性案件,往往都是從非法拘禁這個源頭所引發的……
事實上,謀殺有些時候並不會讓人們感到太多的憤怒,因為絕大多數被謀殺的人,總是有自己被謀殺的理由的,除非是喪心病狂的犯罪者,不然一個性格脾氣都很好的人,往往是不用擔心自己遭遇什麽突如其來的謀殺的,換而言之,這個世界上,絕大多數被謀殺的人,幾乎很少有完完全全的無辜者,或多或少他們都需要為自己被謀殺背負起一定程度上的責任,區別就是,有些人責任稍微大一些,而有些人的責任稍微小一些而已,至於完全沒有責任的,那麽也就不能夠算是所謂的謀殺的,凶手也多半都是精神有問題的反人類份子……
而非法拘禁則不同,限製其他人的自由,某種程度上能夠引發的案件,往往都是非常惡劣的,折磨,奴役,販賣,洗腦,可以說幾乎所有對於社會造成巨大惡劣影響的行為,都是從限製自由這個最基本的起點產生的!
而事實上,人們所有的憤怒源頭,本質上來說,也都是出於這種對於自由被限製而產生的惶恐和不安,那是一種生死命運都有其他人主宰的感覺,任何人對於這種感覺,其實都是非常排斥的,也就是因為如此,所以最近社會上才會有希望但凡是人販子就被統一判處死刑的輿論風暴產生……
當然,除此之外,另外一個關鍵原因。求書網.qiushu</a>其實則是另外一方麵……
因為。販賣人口的行為。很大程度上,是一種造成傷害和獲得利益完全不均等的行為……
簡單來說,就是一種暴殄天物的做法!
而但凡是人,對於這種行為,都是非常非常反感的!
舉一個簡單例子來說,就像是一個如果有小偷去偷竊某一個工廠裏的材料,然後以極其低廉的價格賣出去,實際上價值十幾萬的材料。最後隻被賣出去區區幾百塊錢,這樣的行為,本身就是一種非常非常愚蠢,並且讓覺得無比厭惡的做法,一方麵,偷竊十幾萬的東西,本身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但是最後的獲利卻僅僅隻有區區幾百呀,這種暴殄天物的做法,其實是非常容易讓人產生強烈反感的……
但凡是此類的犯罪。往往總是會讓人覺得啼笑皆非之餘,產生遠遠超過普通程度的憤怒!
作為一個犯罪者。他的格調,很大程度上也會影響到其他人對於犯罪者的看法!
比如說,楚留香和小毛賊,從本質上來說,都是算是犯罪者,但是前者往往受人敬仰,而後者則是人人唾棄的對象,說到底,無非就是格局上的問題……
就像是故宮之中有寶物被偷,如果是用一種高端高科技的手段盜取的,那麽會讓民眾覺得非常的高大上,如果能夠讓這些被盜的物品,賣出足夠符合這些物品的價值,那麽民眾就會覺得這個盜竊者至少是一個懂文物的雅賊,從而在某種程度上,不會對此產生太大的憤怒之情……
而反之,通過是故宮的寶物被盜,如何盜取寶物的至少一些什麽都不懂的小毛賊,隻是用非常低端的比如鑿牆之類的手法就實現了盜取寶物,並且在這個過程之中,還讓很多的寶物受到的損壞,最後還將這些寶物,以極其低廉的價格賣給了一些不是很識貨的古董商人……
如果是這種狀況,那麽民眾就會因此產生非常強烈的憤怒,這種憤怒是兩方麵的,一方麵是對於故宮安保係統的憤怒,作為管理保管國寶的重要機構,居然能被什麽都不懂的小毛賊成功入侵得手,本身就是一件足以激起極大民憤的事情……
而除此之外,另外的憤怒,則往往是對於那些什麽都不懂的小毛賊激發的,明明什麽都不懂,還要去盜取國寶,甚至因此損壞國寶,讓明珠暗投,這樣的做法,足以絕大多數的人的憤怒將這個小毛賊焚燒殆盡!
這其實就是一種典型的對於暴殄天物的做法而產生的巨大憤怒!
如果再舉一個例子來說,某一個小姐路過一個小巷子的時候,被一個農民工強奸了,這樣的案件,如果作為一個新聞來說,是不足以讓人們產生什麽太多的憤怒的,道理很簡單,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對於這個小姐來說,她遭受的損失,充其量不過就是一次嫖資而已,至於什麽精神上,心理上的創傷,或許會存在,但是卻絕對會比普通人輕得多……
而反之,如果是一個名牌大學,潔身自好的美女大學生,身上遭遇到同樣的事情,那麽民眾的怒火,往往就足以將那個犯罪者千刀萬剮,學校會重點關注這樣的事情,公安部門會重點關注這樣的事情,所有人都會希望嚴懲那個犯罪者,甚至如果進行相關投票的話,投出死刑票的絕對不會是少數人……
說到底,這就是一種典型的人們對於暴殄天物行為的憤怒!
如果犯罪行為能夠獲得的利益,和犯罪行為的造成的傷害以及犯罪行為的需要承擔的風險,是合理的,那麽絕大多數人對於這樣的犯罪行為,往往是不會有什麽太大的憤怒產生的,他們盡管不會認同犯罪者的行為,但是某種程度上,卻往往是能夠理解他們的所作所為的……
而反之,如果是一些犯罪成本很高,犯罪造成的破壞很嚴重,但是實際利益卻甚少的犯罪行為,往往反而更加容易引起人們對此的憤怒,因為那是一種對於秩序的破壞!
而販賣人口,恰恰就是這樣的一種行為……
要知道,販賣一個婦女或者孩童,本身的收益是高不到哪裏去的。但是造成的傷害和破壞。卻往往是非常非常巨大的。這種收益和傷害完全不對等的行為,體現出來的就是一種犯罪者本身的愚蠢和無知,而這一點,恰恰是人們憤怒的源頭所在!
讓無知粗魯愚蠢的犯罪者,因為區區的蠅頭小利,就破壞了其他人的美滿生活,就破壞了那些守序者們所追求的幸福,這樣的行為。對於絕大多數的普通人來說,可以說是完完全全不可饒恕的!
而絕大多數的民眾,之所以支持人販子一律死刑,從本質上來說,其實就是因為這兩個主要原因,一方麵是對於禁錮人生自由這種犯罪的惶恐和反感,另外一方麵,則是對於人販子這種完完全全損人不利己的犯罪行為感到強烈憤怒!
僅此而已!
事實上,所謂的天意,從本質上來說。無非就是民心的集合而已,因為天道本身就是沒有所謂的情感。而所謂的善惡是非對錯,本質上來說,都隻是由人們去判斷的,如果絕大多數的人,覺得一個人是犯罪者,那麽這個就自然而然是犯罪者,因為他的行為,必然會違背了此時此刻絕大多數的認知的,而這樣的人,本質上來說,就是該死的……
而很多所謂反對死刑的法律專家,其實都沒有明白一件事情,法律這種東西,本身就是絕大多數人都認可的規則,如果絕大多數人都不認可,那麽這條法律也就到了應該要被廢除的時候了,民意其實是高於法律的,任何的法律,都應該是以順應民意為基礎的,而不是用各種似是而非的道理去解釋法律的合理性……
得到民眾認可的法律,才是真正意義上合理的法律,民眾的受到教育的水準,也會自然而然的決定法律究竟是不是足夠的嚴密和先進,至於那些國家的領導者和統治者,隻是民眾推舉出來執行民意的代言人而已,所謂的法律專家,其實就是根本沒有搞明白這件事情,事實上,很多人之所以試圖說一些關於取消死刑,或者不認同人販子一視同仁執行死刑,本質上來說,並不是他們不懂這個道理,隻是單純的想要展示自己的權威性而已……
有一句說一句,有些道理,其實沒有必要太多的去解釋,懂的人,自然都應該懂……
別的就不說了,那些信誓旦旦說,人販子不應該一律死刑的,信誓旦旦的去解釋法律條款的那些所謂法律“專家”,所謂的熱心“網民”……
有一個算一個,他們敢為了自己心中的“正義”,去公開自己的工作單位?敢為自己心中的“正義”,去公開自己的身份地址麽?恐怕如同他們敢於這樣去做,那麽多半那些失去了親人的家庭,會讓他們真正明白一些道理……
道理這種東西,無論說得多麽天花亂墜,隻要放到實際的現實之中,恐怕很快就會得到驗證,錯誤的就是錯誤的,愚蠢的就是愚蠢的,有些時候,證明一些人的愚蠢,不需要通過講道理,因為根本就沒有必要,直接用最簡單最暴力的方式,就足以讓這些所謂的法律專家腦子徹底的清醒過來……
在這個世界上,解決蠢貨的方法,永遠都是用最純粹的暴力就足夠了,對於這樣的蠢貨,還要費心思的行為,本身就是毫無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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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幻境。
王宇無疑是一個強者,但是強者本身,也並不是真正意義上就會選擇肆意妄為的……
隻能說,作為一個強者,本身就擁有肆意妄為的能力……
本身就擁有一定程度上任性的資格……
但是,有資格任性,並不代表就一定要任性……
又或者說,從王宇的角度上來說,他固然可以不受到一些世俗之中的規則的影響和約束,但是卻也不是完全沒有任何製約的……
真正意義上能夠製約他行為的,本質上來說。隻有他自己的內心而已!
對於弱者來說。他們必須要遵守秩序。哪怕是他們自己不想做不願意做的事情,有些時候為了生計也必須要去做,而反之,有些事情,哪怕他們想要去做,但是卻也往往會受到各種各樣的製約而無法去做……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
現實之中的見義勇為,現實之中的很多路見不平,很多人其實是有心為之的。但是有心是一回事情,真正敢於去做的,卻往往至少少數之中的少數,原因其實非常簡單,因為很多的事情,不是單純的內心必須去做,就一定能夠去做,並且能夠做得好的……
絕大多數人,內心想要做的事情,往往都會缺乏足夠去做的勇氣和能力……
勇氣是一種主觀的概念。而能力則是一種客觀的條件……
一個人擁有勇氣,就可以克服自己內心之中的各種各樣的顧慮。讓自己能夠去做其他人不敢做的事情,比如說在馬路上扶起倒地的老人,就是這樣一種行為,這樣的事情,其實誰都可以去做,但是誰都會顧忌自己的行為是否可能會給自己或者給自己的家人帶來麻煩,於是真正敢於去做這樣事情的,往往都需要足夠的勇氣……
而同樣的道理,除了勇氣之後,能力也是製約一個人做事的一個因素……
同樣的例子,有人落水的情況下,有目擊者打算去救,但是這種救人就不僅僅需要勇氣了,在有勇氣基礎之上,也同樣需要最基本的能力,那就是至少要會遊泳,更進一步的,還需要一定的能夠在水中救人的經驗,隻有在具備這樣的能力的基礎之上,才有能夠在麵對選擇的時候,擁有選擇救人的權利,否則的旁觀或者報警,隻能夠是唯一的一種選擇,不具備救人的能力,而憑借一時的勇氣去救人,本質上來說,是一種非常愚蠢的做法,盡管這種行為本身會得到讚賞,但是實際上,卻是一種錯誤的行為……
救人永遠都不能夠以犧牲自己為代價,除非是戰場之上的戰友,那自然是另當別論,否則的話,這樣以自己為代價的救人,本身就是一種不應該被提倡的做法,沒有人應該用自己的生命去為別人犯下的錯誤而買單,救人就必須要能夠保證自己最基本的安全,隻有在這個基礎之上,才算是在做好事……
否則的話,如果救了人,自己卻死了,說一句實話,無論是對於被救者來說,被救者的家人來說,救人者,救人者自己的家人來說,都是一種非常尷尬的狀況,被救本身是一件好事,但是因此卻欠了別人一個天大的人情,得失之間就很難說得清楚了,而救人本身也是好事,但是為此卻付出了一條生命,那麽這個好事也就要大打折扣了,這樣的所謂好事,其實對於雙方來說,都是很尷尬的……
事實上,在現實社會之中,很多人其實在麵對事件發生的時候,都沒有什麽太多的選擇全力,很多人既缺乏足夠的勇氣,也缺乏足夠的能力,所以麵對選擇,沉默和冷漠就是唯一的結論,這並不是因為他們真的冷漠,而是因為他們足夠的理智,足夠的清楚什麽樣的事情自己能夠扛得起,什麽樣的事情是自己扛不起的!
尤其是現代社會之中,很多犯罪的影響惡劣,但是量刑卻往往很輕,麵對現有的司法狀況,絕大多數人在做好事的時候,都會心有惴惴,這是幾乎不可能避免的情況……
而這一點,也是很多人的無奈之處了,他們並不是不想做好人,但是卻必須要考慮到做好人究竟要付出什麽樣的代價,至少在現代社會之中,做好人反而遭到惡報的狀況,往往是非常頻繁的,在這樣的社會之中,真正意義上還敢於做好事的,要麽就是自身有足夠的智慧能力還有勇氣去處理一切麻煩的強者,要麽就是那些隻有勇氣的蠢貨,而這樣的蠢貨,他們做好事如果最後反而得到了惡果,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其實反而是對於社會形成一種負麵的影響,讓人們因為他們的遭遇而不敢去做好事……
或許這麽說,對於那些心懷正義的人並不公平,但是現實就是如此,有些時候,有些人覺得自己做的是好事情,是對的事情,就義無返,完全無視身份和能力上的差距,最後撞到頭破血流,反而會給人留下一種社會黑暗的負麵感官……
事實上,這一點,就像是那些專門舉報各種企業的專業舉報人員一樣,有能力的人,自己能夠賺得盆滿缽滿,住豪宅,開好車,方方麵麵都有關係,每一次成功,都是在為社會宣傳一次正能量,讓人們深深感受到好人是有好報的!
而反之,有些舉報者,則往往弄得自己被打擊報複,被弄得妻離子散,被弄得天怒人怨,家人朋友都遠遠離開,他自己卻還在盲目追求自己所謂的正義,而這樣的人的存在,本質上來說,除了讓民眾更加深刻的認知社會的黑暗之外,並沒有什麽太多的好處……
其實,這也就是能力之上的差別了!去做自己能力範圍之外,不僅僅會讓自己頭破血流,並且也會對周圍的人,產生一些不利的負麵影響……(未完待續。。)
對於不同的人,他們對於世界的看法和認知也往往是截然不同的!
一個人擁有的力量越是強大,格局也就會越高,看問題的方式也會變得和普通人截然不同!
而如果一個人擁有了超凡的力量,對於普通人所依賴的財富權力地位的需求,也就會自然而然的大幅下降,也就是因為如此,所以普通人的秩序,對於這一類人的製約,往往就會變得非常的薄弱……
尤其是對於一些生命力遠遠超過普通人的超凡者,伴隨著他們的家人和朋友一點點的老去死去,他們自己就會漸漸變得對這個世界上的一切都變得漠不關心,就像是很多之中的修真者們一樣,他們對於那些沒有修道天賦的普通人,往往是一種漠視的態度,隻有和他們同等級的存在,才有和他們相互溝通和交流的資格……
越是強大的個體,其實對於群體的需求也就越低,但是恰恰相反的是,一個個體越是強大,往往反而更加容易獲得其他人的仰慕和跟從……
簡單來說,強者對於群體的需求其實相對較低,但是群體對於強者,卻往往是有很大的需求的,任何一個群體,都需要一個英明的領導者,而很多時候,強者充當的就是這樣的一個位置……
⊕∮
秩序和混亂,本身就是矛盾而又統一的一種狀態……
無論是多麽充滿秩序的世界,也會存在混亂和暴力的地帶,事實上。越是純粹的秩序世界之中。混亂和暴力也就會越是集中。越是難以被徹底的根絕,就像是即使現代的社會普遍都是文明守序的國家,但是卻還是會有那些由反人類的恐怖組織構成的國家存在,在那裏,甚至販賣人口,買賣奴隸,都是合理合法的行為……
而反之,無論是多麽混亂的世界。也總會有自己的規矩存在,就像是哪怕是像是索馬裏這種以海盜聞名於世的世界,也並不是完完全全充斥著掠奪和殺戮,也同樣是有所謂的秩序存在的……
其實,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像是販賣人口這樣的行為,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其實造成的社會危害和文明倒退,甚至是比謀殺要嚴重得多的……
畢竟,謀殺的行為。很多時候都是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其中也不乏有一些可以被諒解。甚至是可以讓人拍手稱快的原因存在……
但是,販賣人口卻完全不同,販賣人口的行為,很大程度上隻是一種單純的追求利益的做法而已……
而這種追求利益的做法,對於人心的傷害,卻往往是無以複加的!
在一個法製社會之中,縱然這樣的行為,其實就是一種文明的巨大倒退……
當然,其實人們之所以對於販賣人口感到深惡痛絕,其實是有很多很多的原因在內,首先,販賣人口這個犯罪行為,其實內部就隱藏了許多許多的潛在的嚴重罪行,比如說,非法拘禁,非法用刑,強迫賣淫,強迫乞討,等等等諸如此類的罪行,其實都是被隱藏在販賣人口這種罪行之下的……
這個世界上,本身就不存在單純意義上的販賣人口,販賣人口的行為,本質內部往往隱藏在普通人難以想象的罪惡和黑暗,要知道,把人當做是一種貨物,本身就是一種罪大惡極到極點的表現,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來說,販賣人口的行為,遠遠比所謂的謀殺要罪惡十倍乃至於百倍之上!
就像是所謂的非法傳銷一樣,本質上來說,其實傳銷不算是什麽嚴重的罪名,但是之所以讓人厭惡,之所以讓人反感,就是因為穿線組織之中有很多走極端的人,他們為了實現自己的目的,往往會做出一些遠比傳銷惡劣很多的事情,比如說非法拘禁,比如說嚴重傷人,甚至是謀殺等等等等的罪行……
由此也可以看得出,限製其他人的自由,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往往是一切罪惡的源頭所在!
道理很簡單,因為任何一旦自由被限製,那麽他自己的所有的權利也就都會被剝奪了,失去了自由,就意味著可能會因此失去生命,失去尊嚴,失去一切,遭受普通人難以想象的屈辱,遭受普通人難以想象的磨難……
而幾乎所有的惡性案件,往往都是從非法拘禁這個源頭所引發的……
事實上,謀殺有些時候並不會讓人們感到太多的憤怒,因為絕大多數被謀殺的人,總是有自己被謀殺的理由的,除非是喪心病狂的犯罪者,不然一個性格脾氣都很好的人,往往是不用擔心自己遭遇什麽突如其來的謀殺的,換而言之,這個世界上,絕大多數被謀殺的人,幾乎很少有完完全全的無辜者,或多或少他們都需要為自己被謀殺背負起一定程度上的責任,區別就是,有些人責任稍微大一些,而有些人的責任稍微小一些而已,至於完全沒有責任的,那麽也就不能夠算是所謂的謀殺的,凶手也多半都是精神有問題的反人類份子……
而非法拘禁則不同,限製其他人的自由,某種程度上能夠引發的案件,往往都是非常惡劣的,折磨,奴役,販賣,洗腦,可以說幾乎所有對於社會造成巨大惡劣影響的行為,都是從限製自由這個最基本的起點產生的!
而事實上,人們所有的憤怒源頭,本質上來說,也都是出於這種對於自由被限製而產生的惶恐和不安,那是一種生死命運都有其他人主宰的感覺,任何人對於這種感覺,其實都是非常排斥的,也就是因為如此,所以最近社會上才會有希望但凡是人販子就被統一判處死刑的輿論風暴產生……
當然,除此之外,另外一個關鍵原因。求書網.qiushu</a>其實則是另外一方麵……
因為。販賣人口的行為。很大程度上,是一種造成傷害和獲得利益完全不均等的行為……
簡單來說,就是一種暴殄天物的做法!
而但凡是人,對於這種行為,都是非常非常反感的!
舉一個簡單例子來說,就像是一個如果有小偷去偷竊某一個工廠裏的材料,然後以極其低廉的價格賣出去,實際上價值十幾萬的材料。最後隻被賣出去區區幾百塊錢,這樣的行為,本身就是一種非常非常愚蠢,並且讓覺得無比厭惡的做法,一方麵,偷竊十幾萬的東西,本身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但是最後的獲利卻僅僅隻有區區幾百呀,這種暴殄天物的做法,其實是非常容易讓人產生強烈反感的……
但凡是此類的犯罪。往往總是會讓人覺得啼笑皆非之餘,產生遠遠超過普通程度的憤怒!
作為一個犯罪者。他的格調,很大程度上也會影響到其他人對於犯罪者的看法!
比如說,楚留香和小毛賊,從本質上來說,都是算是犯罪者,但是前者往往受人敬仰,而後者則是人人唾棄的對象,說到底,無非就是格局上的問題……
就像是故宮之中有寶物被偷,如果是用一種高端高科技的手段盜取的,那麽會讓民眾覺得非常的高大上,如果能夠讓這些被盜的物品,賣出足夠符合這些物品的價值,那麽民眾就會覺得這個盜竊者至少是一個懂文物的雅賊,從而在某種程度上,不會對此產生太大的憤怒之情……
而反之,通過是故宮的寶物被盜,如何盜取寶物的至少一些什麽都不懂的小毛賊,隻是用非常低端的比如鑿牆之類的手法就實現了盜取寶物,並且在這個過程之中,還讓很多的寶物受到的損壞,最後還將這些寶物,以極其低廉的價格賣給了一些不是很識貨的古董商人……
如果是這種狀況,那麽民眾就會因此產生非常強烈的憤怒,這種憤怒是兩方麵的,一方麵是對於故宮安保係統的憤怒,作為管理保管國寶的重要機構,居然能被什麽都不懂的小毛賊成功入侵得手,本身就是一件足以激起極大民憤的事情……
而除此之外,另外的憤怒,則往往是對於那些什麽都不懂的小毛賊激發的,明明什麽都不懂,還要去盜取國寶,甚至因此損壞國寶,讓明珠暗投,這樣的做法,足以絕大多數的人的憤怒將這個小毛賊焚燒殆盡!
這其實就是一種典型的對於暴殄天物的做法而產生的巨大憤怒!
如果再舉一個例子來說,某一個小姐路過一個小巷子的時候,被一個農民工強奸了,這樣的案件,如果作為一個新聞來說,是不足以讓人們產生什麽太多的憤怒的,道理很簡單,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對於這個小姐來說,她遭受的損失,充其量不過就是一次嫖資而已,至於什麽精神上,心理上的創傷,或許會存在,但是卻絕對會比普通人輕得多……
而反之,如果是一個名牌大學,潔身自好的美女大學生,身上遭遇到同樣的事情,那麽民眾的怒火,往往就足以將那個犯罪者千刀萬剮,學校會重點關注這樣的事情,公安部門會重點關注這樣的事情,所有人都會希望嚴懲那個犯罪者,甚至如果進行相關投票的話,投出死刑票的絕對不會是少數人……
說到底,這就是一種典型的人們對於暴殄天物行為的憤怒!
如果犯罪行為能夠獲得的利益,和犯罪行為的造成的傷害以及犯罪行為的需要承擔的風險,是合理的,那麽絕大多數人對於這樣的犯罪行為,往往是不會有什麽太大的憤怒產生的,他們盡管不會認同犯罪者的行為,但是某種程度上,卻往往是能夠理解他們的所作所為的……
而反之,如果是一些犯罪成本很高,犯罪造成的破壞很嚴重,但是實際利益卻甚少的犯罪行為,往往反而更加容易引起人們對此的憤怒,因為那是一種對於秩序的破壞!
而販賣人口,恰恰就是這樣的一種行為……
要知道,販賣一個婦女或者孩童,本身的收益是高不到哪裏去的。但是造成的傷害和破壞。卻往往是非常非常巨大的。這種收益和傷害完全不對等的行為,體現出來的就是一種犯罪者本身的愚蠢和無知,而這一點,恰恰是人們憤怒的源頭所在!
讓無知粗魯愚蠢的犯罪者,因為區區的蠅頭小利,就破壞了其他人的美滿生活,就破壞了那些守序者們所追求的幸福,這樣的行為。對於絕大多數的普通人來說,可以說是完完全全不可饒恕的!
而絕大多數的民眾,之所以支持人販子一律死刑,從本質上來說,其實就是因為這兩個主要原因,一方麵是對於禁錮人生自由這種犯罪的惶恐和反感,另外一方麵,則是對於人販子這種完完全全損人不利己的犯罪行為感到強烈憤怒!
僅此而已!
事實上,所謂的天意,從本質上來說。無非就是民心的集合而已,因為天道本身就是沒有所謂的情感。而所謂的善惡是非對錯,本質上來說,都隻是由人們去判斷的,如果絕大多數的人,覺得一個人是犯罪者,那麽這個就自然而然是犯罪者,因為他的行為,必然會違背了此時此刻絕大多數的認知的,而這樣的人,本質上來說,就是該死的……
而很多所謂反對死刑的法律專家,其實都沒有明白一件事情,法律這種東西,本身就是絕大多數人都認可的規則,如果絕大多數人都不認可,那麽這條法律也就到了應該要被廢除的時候了,民意其實是高於法律的,任何的法律,都應該是以順應民意為基礎的,而不是用各種似是而非的道理去解釋法律的合理性……
得到民眾認可的法律,才是真正意義上合理的法律,民眾的受到教育的水準,也會自然而然的決定法律究竟是不是足夠的嚴密和先進,至於那些國家的領導者和統治者,隻是民眾推舉出來執行民意的代言人而已,所謂的法律專家,其實就是根本沒有搞明白這件事情,事實上,很多人之所以試圖說一些關於取消死刑,或者不認同人販子一視同仁執行死刑,本質上來說,並不是他們不懂這個道理,隻是單純的想要展示自己的權威性而已……
有一句說一句,有些道理,其實沒有必要太多的去解釋,懂的人,自然都應該懂……
別的就不說了,那些信誓旦旦說,人販子不應該一律死刑的,信誓旦旦的去解釋法律條款的那些所謂法律“專家”,所謂的熱心“網民”……
有一個算一個,他們敢為了自己心中的“正義”,去公開自己的工作單位?敢為自己心中的“正義”,去公開自己的身份地址麽?恐怕如同他們敢於這樣去做,那麽多半那些失去了親人的家庭,會讓他們真正明白一些道理……
道理這種東西,無論說得多麽天花亂墜,隻要放到實際的現實之中,恐怕很快就會得到驗證,錯誤的就是錯誤的,愚蠢的就是愚蠢的,有些時候,證明一些人的愚蠢,不需要通過講道理,因為根本就沒有必要,直接用最簡單最暴力的方式,就足以讓這些所謂的法律專家腦子徹底的清醒過來……
在這個世界上,解決蠢貨的方法,永遠都是用最純粹的暴力就足夠了,對於這樣的蠢貨,還要費心思的行為,本身就是毫無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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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幻境。
王宇無疑是一個強者,但是強者本身,也並不是真正意義上就會選擇肆意妄為的……
隻能說,作為一個強者,本身就擁有肆意妄為的能力……
本身就擁有一定程度上任性的資格……
但是,有資格任性,並不代表就一定要任性……
又或者說,從王宇的角度上來說,他固然可以不受到一些世俗之中的規則的影響和約束,但是卻也不是完全沒有任何製約的……
真正意義上能夠製約他行為的,本質上來說。隻有他自己的內心而已!
對於弱者來說。他們必須要遵守秩序。哪怕是他們自己不想做不願意做的事情,有些時候為了生計也必須要去做,而反之,有些事情,哪怕他們想要去做,但是卻也往往會受到各種各樣的製約而無法去做……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
現實之中的見義勇為,現實之中的很多路見不平,很多人其實是有心為之的。但是有心是一回事情,真正敢於去做的,卻往往至少少數之中的少數,原因其實非常簡單,因為很多的事情,不是單純的內心必須去做,就一定能夠去做,並且能夠做得好的……
絕大多數人,內心想要做的事情,往往都會缺乏足夠去做的勇氣和能力……
勇氣是一種主觀的概念。而能力則是一種客觀的條件……
一個人擁有勇氣,就可以克服自己內心之中的各種各樣的顧慮。讓自己能夠去做其他人不敢做的事情,比如說在馬路上扶起倒地的老人,就是這樣一種行為,這樣的事情,其實誰都可以去做,但是誰都會顧忌自己的行為是否可能會給自己或者給自己的家人帶來麻煩,於是真正敢於去做這樣事情的,往往都需要足夠的勇氣……
而同樣的道理,除了勇氣之後,能力也是製約一個人做事的一個因素……
同樣的例子,有人落水的情況下,有目擊者打算去救,但是這種救人就不僅僅需要勇氣了,在有勇氣基礎之上,也同樣需要最基本的能力,那就是至少要會遊泳,更進一步的,還需要一定的能夠在水中救人的經驗,隻有在具備這樣的能力的基礎之上,才有能夠在麵對選擇的時候,擁有選擇救人的權利,否則的旁觀或者報警,隻能夠是唯一的一種選擇,不具備救人的能力,而憑借一時的勇氣去救人,本質上來說,是一種非常愚蠢的做法,盡管這種行為本身會得到讚賞,但是實際上,卻是一種錯誤的行為……
救人永遠都不能夠以犧牲自己為代價,除非是戰場之上的戰友,那自然是另當別論,否則的話,這樣以自己為代價的救人,本身就是一種不應該被提倡的做法,沒有人應該用自己的生命去為別人犯下的錯誤而買單,救人就必須要能夠保證自己最基本的安全,隻有在這個基礎之上,才算是在做好事……
否則的話,如果救了人,自己卻死了,說一句實話,無論是對於被救者來說,被救者的家人來說,救人者,救人者自己的家人來說,都是一種非常尷尬的狀況,被救本身是一件好事,但是因此卻欠了別人一個天大的人情,得失之間就很難說得清楚了,而救人本身也是好事,但是為此卻付出了一條生命,那麽這個好事也就要大打折扣了,這樣的所謂好事,其實對於雙方來說,都是很尷尬的……
事實上,在現實社會之中,很多人其實在麵對事件發生的時候,都沒有什麽太多的選擇全力,很多人既缺乏足夠的勇氣,也缺乏足夠的能力,所以麵對選擇,沉默和冷漠就是唯一的結論,這並不是因為他們真的冷漠,而是因為他們足夠的理智,足夠的清楚什麽樣的事情自己能夠扛得起,什麽樣的事情是自己扛不起的!
尤其是現代社會之中,很多犯罪的影響惡劣,但是量刑卻往往很輕,麵對現有的司法狀況,絕大多數人在做好事的時候,都會心有惴惴,這是幾乎不可能避免的情況……
而這一點,也是很多人的無奈之處了,他們並不是不想做好人,但是卻必須要考慮到做好人究竟要付出什麽樣的代價,至少在現代社會之中,做好人反而遭到惡報的狀況,往往是非常頻繁的,在這樣的社會之中,真正意義上還敢於做好事的,要麽就是自身有足夠的智慧能力還有勇氣去處理一切麻煩的強者,要麽就是那些隻有勇氣的蠢貨,而這樣的蠢貨,他們做好事如果最後反而得到了惡果,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其實反而是對於社會形成一種負麵的影響,讓人們因為他們的遭遇而不敢去做好事……
或許這麽說,對於那些心懷正義的人並不公平,但是現實就是如此,有些時候,有些人覺得自己做的是好事情,是對的事情,就義無返,完全無視身份和能力上的差距,最後撞到頭破血流,反而會給人留下一種社會黑暗的負麵感官……
事實上,這一點,就像是那些專門舉報各種企業的專業舉報人員一樣,有能力的人,自己能夠賺得盆滿缽滿,住豪宅,開好車,方方麵麵都有關係,每一次成功,都是在為社會宣傳一次正能量,讓人們深深感受到好人是有好報的!
而反之,有些舉報者,則往往弄得自己被打擊報複,被弄得妻離子散,被弄得天怒人怨,家人朋友都遠遠離開,他自己卻還在盲目追求自己所謂的正義,而這樣的人的存在,本質上來說,除了讓民眾更加深刻的認知社會的黑暗之外,並沒有什麽太多的好處……
其實,這也就是能力之上的差別了!去做自己能力範圍之外,不僅僅會讓自己頭破血流,並且也會對周圍的人,產生一些不利的負麵影響……(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