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玫瑰古堡。[..tw想看的書幾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說網站要穩定很多更新還快,全文字的沒有廣告。]
惡人和罪人,其實是有本質上的區別的!
惡人的惡,往往是本性上的惡,這種惡是幾乎不可能被根除的,他們的存在,代表的就是邪惡,他們或許能夠通過一些手段去規避法律的製裁,但是他們自身的邪惡,卻是永遠都無法抹去的,甚至他們本身的思想行為的存在,對於秩序來說,就是一種天然的錯誤,而這種錯誤,往往是不能夠被饒恕的!
就像是恐怖分子的存在一樣,他們的存在本身就是反人類的,他們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種全人類的過程,他們本身並不是錯誤的,但是他們的存在對於秩序來說,卻是錯誤的,就像是電腦病毒對於電腦的意義一樣,他們的存在,天然就是意味著對於秩序的破壞!
自古以來,關於人性本善又或者是人性本惡,一直都是一個爭論不休的話題……
然而,人性本善也好,人性本惡也罷,這兩種的共同點是什麽?
人性代表的與生俱來的特質!
善也好,惡也好,都是幾乎很難改變的特質,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就是這樣的道理……
人的本性,往往是很難被改變的……
本性善良的人,往往是出自於本心的去避免做傷害其他人的事情,避免做違法亂紀的事情,他們在內心深處,是認同法律製度的存在的,所以他們天然就是遵紀守法的良民,沒有意外的情況下,他們是不會做任何違法亂紀的事情,甚至連違背道德底線的事情,他們也絕對不會參與……
一個越是善良,在這方麵體現出來的品行也就越是高尚,呈現出來的人格魅力也就越高……
而反之,一個本性邪惡的人,雖然不代表他們就一定會做壞事,但是他們不做壞事。並不是因為道德層麵上的約束,隻是單純意義上因為法律製度的約束而已,對於這樣的人來說,他們往往在遇到能夠鑽空子的時候。就會毫不猶豫的去鑽一些法律製度或者規章製度的漏洞,並且從中取利……
而一個有邪惡傾向的人,不見得是大奸大惡的人,他們或許很多時候,呈現出出來的隻是一個愛貪小便宜的市井小民的姿態而已。之所以會呈現出這種姿態,主要就是他們不具備能夠實現自己邪惡念頭的能力,又畏懼法律和秩序的力量,屬於就自然而然會呈現出這樣的一種姿態來……
而邪惡傾向越重的人,對於法律和製度也就越是漠視,他們甚至和普通人的是非觀念都會產生根本上的區別,他們在犯罪的時候,往往不會認為自己是在犯罪,他們會覺得,自己隻是在做一件理所當然的天經地義的事情而已!
這樣的人。從本質上來說,是無法去用法律製裁的,就像是恐怖分子的存在一樣,這是理念之上的差別,而並不是善惡層麵上能夠解釋的概念……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對於善良的人來說,他們認為這個世界上每一個人都應該是平等的,哪怕是弱小的無知的愚蠢的人,也應該有和其他人平等生活的權利,社會是應該保障弱者的利益的……
但是。(..tw無彈窗廣告)對於邪惡傾向的人來說,他們則不會這樣想,他們會覺得,這個世界本身就是強者為尊的。弱小本身就是一種罪過,犯罪的行為,在他們看起來,隻是一種弱肉強食的自然法則而已,在他們看起來,製定各種各樣保護弱者的秩序。本身就是一種非常非常非常愚蠢的舉動!
同樣的事情,在不同人的角度上看起來,就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就像是在一些案件之中的被害者,固然是可憐的,但是換一個角度,卻又往往會是可恨的……
所謂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也就是這樣的道理……
對於善良守序的人來說,邪惡混亂的人,就是他們的天敵,這種敵對本身,就是毫無道理可言的,也沒有任何能夠轉圜的餘地,說到底就是所謂的道不同不相為謀!
就像是現實之中的普通人,和恐怖分子之間,其實也是有著絕對的敵對關係,這種關係,本身是不可能產生任何變化的,最終也必定是以一方的完全消亡作為結束!
而罪人和惡人最根本的區別!
就在於惡人是罪無可恕的,是除了直接**消滅之外,沒有其他選擇權的……
但是,罪人,卻終究不是完全罪無可恕……
很多時候,一些善良傾向的人,也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而犯罪,這樣的人,往往是可以在進行一定的法律製裁之後,讓他們重新回歸社會的……
而除此之外,一些原本有一定邪惡傾向,但是不嚴重的人,也往往能夠通過刑罰,讓他們改過自新,不敢再做違法亂紀的事情……
在現代社會之中,判斷一個人是否是守法良民,並不是看一個人的本性好壞,還是看一個人有沒有實際的進行犯罪行為,善良的人,也可能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而犯罪,而流氓混混,也可以因為受到律法的震懾,而不敢越過越過雷池太多,最多就是做做一些小打小鬧不上台麵的行為……
而這兩類人的犯罪,往往都是可以通過一定法律去進行修正的,前者固然不用多說,隻要給於他們相對安逸的生活環境,他們就不會做進行任何的犯罪行為,他們的犯罪,絕大多數的時候,都是因為逼不得已的原因……
而後者,隻要他們意識到觸犯法律的代價,他們就自然而然會受到震懾,從而在法律的震懾下約束自己的行為,不會隨意的罔顧法紀!
簡單來說,犯罪的人,隻要不是死罪,那麽終究是有可以被改造的空間存在的!
他們本身,其實很多時候,也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隻是受到犯罪能夠帶來的利益的影響,才會進行犯罪的行為,當他們意識到犯罪行為的風險的時候。就會大大降低他們的犯罪**……
這樣的人,和純粹意義上視法律與無物的惡人,是有本質上的區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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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玫瑰古堡。
一個國家,想要建立好的健康的人道秩序。那麽就必須要在賞善罰罪做出表率……
隻有真正把這兩點做好了,人道秩序才能夠健康的運轉下去……
當然,在絕大多數的時候,人道秩序最根本的體現,就體現在一個國家的法律之上……
也就是因為如此。所以所有違背這個人道原則的犯罪行為,都應該受到法律的製裁……
當然,不管是什麽國家的法律,都必定或多或的存在有漏洞……
而隻要法律存在漏洞,就勢必存在有利用法律漏洞的人……
就像是很多的遊戲也往往會有bug的存在……
關於使用遊戲bug是否合理,一直都是遊戲界一個非常值得爭議的話題……
究其原因的話,其實很簡單……
在一些人的觀念之中,遊戲bug是可以被使用的,因為遊戲bug本身也是遊戲規則的一部分,並不屬於非法程序。而隻是遊戲的隱藏規則而已,既然是規則的一部分,那麽就自然應該可以被利用來謀利,並且不應該受到遊戲公司對於賬號的停封!
而在另外一些人的觀念之中,遊戲bug是絕對不容許被使用的,因為遊戲bug的存在,本身就是對於遊戲本身平衡性的一種破壞,對於不使用bug或者不了解bug的人來說,是一種巨大優勢!
這兩種觀念,其實都是有一定市場的……
圍繞這兩種觀念。在發現遊戲bug之後,是應該第一時間進行舉報,還是應該在第一時間進行利用,也往往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觀念……
當然。最普遍的對於遊戲bug的認知,絕大多數高端的職業玩家,認知卻都是相當統一的,那就是利用bug在短時間裏賺取一定比例的利益之後,就果斷將bug上報到遊戲公司,獲得第二次的獎勵。順便保存自己利用bug獲利的勝利果實!
事實上,這種行為,是比較具有普遍意義的做法,首先,利用bug謀利,固然是不太妥當的行為,但是最後上報bug的行為,卻足以堵上遊戲公司的嘴巴,讓他們默認這種不妥當的行為,甚至對於這種行為,進行一定的備注,這種備注,雖然往往是不會在口頭上出現的,但是卻是一種雙方的默契,遊戲公司不會因此去追究玩家在遊戲之中的獲利,而玩家也不會過多的去利用bug謀取利益,甚至將bug大規模的泄露……
一般來說,絕大多數的時候,遊戲公司對於遊戲之中的小bug存在,往往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也就是說默認玩家對於這些bug的使用權利,比如說一些卡怪的技巧,一些卡boss技巧之類的,往往都是很多遊戲共通的問題……
而對於一些大型的,非常嚴重的遊戲bug,遊戲公司倒也不會因此優柔寡斷,而是會果斷的采取措施,直接封停一部分惡意使用boss的遊戲賬號,甚至是大規模的回檔,也在所不惜!
其實說到底,遊戲公司對於bug的處理,永遠都不會是一概而論的,小bug對於遊戲來說,相當於是遊戲之中的彩蛋,屬於玩家的福利,而大型的bug,雖然理論上來說,錯誤的源頭是屬於遊戲公司的,但是往往遊戲公司給玩家在申請遊戲賬號時候的最終解釋權,會很清楚的告訴玩家,即使錯誤是屬於遊戲公司的,遊戲公司依然有絕對的權利去停封任何一個玩家的遊戲賬號!
當然,遊戲和現實還是有比較大的差別的!
在遊戲之中的遊戲規則,說到底,都隻是虛擬的產物,在虛擬價值不高的遊戲之中,一些遊戲規則的變化,又或者是遊戲bug的產生,是不足以產生巨大到足以影響遊戲玩家生活的程度的,最多也不過就是讓玩家在遊戲之中賺取一點外快,僅此而已!
遊戲公司,處理遊戲的態度,也往往會有各種各樣的風格……
當然,一般來說,但凡是大型的遊戲公司,隻要不是使用非法程序,都是絕對不會停封玩家的賬號的,哪怕玩家在遊戲之中惡意的使用遊戲bug賺取了巨大的利益,遊戲公司在收回這些bug所得的時候,也往往會和玩家進行一定的協商,而並不會用簡單粗暴的方式去解決這個問題!
其實,這種解決問題的方式,和現實之中的法律修正原則倒是差不多的……
現實之中,除非是發生特別嚴重的案件,不然的話,法律的修正就必定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
除非是非常非常惡劣的案件發生,法律的製定者才會去製定相關的法律政策……
就像是傳說之中的“嚴打”,本質上來說,就是因為有極其惡劣的案件發生,才會促成嚴打這樣亂世之中的“重典”!
在嚴打之前,當時社會秩序已經到了一種非常惡劣的地步,遊手好閑的人滿大街都是,促成了許多惡劣的社會案件,於是最終中央才會下決心進行嚴打,大大淨化了社會風氣,改善了社會治安……
而在王宇看起來,以社會上發生的各種校園暴力事件來看,現在所謂未成年人的保護法,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確確實實已經有點南轅北轍的味道了……
這樣的法律,不僅僅無法真正保護未成年人的利益,甚至很多時候反而促使更多的未成年人主動的去進行一些犯罪行為……
當然,王宇關注這個新聞最根本的原因,卻並不是想要做懲惡揚善的大俠,也沒有什麽為國為民的心思,更沒有想要主持公道的意思……
他隻是看到了一個實踐自我道路的機會……
是的,實踐自我道路!
對於王宇來說,他很清楚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麽……
一個幻域境界的強者,想要站穩境界,就必須找到一條契合自己心靈的道路……
而如果想要達到更高的境界,那麽找到道路是不夠的……
還必須要實踐自己的道路!
在這個過程之中,不斷修正自己的理念,以達到一種讓自己念頭完全通達的目的,隨後才能夠真正進入真實的境界之中,成為如同神靈一樣的存在!
而王宇選擇的道路,早在屠龍幻境之中,就已經被確定了下來!
那就是所謂的審判之道!
是的,審判之道!
屬於刺客的特有的審判之道!
不同於單純意義的殺戮,也不是什麽為國捐軀的高尚情操……
隻是單純意義的對於不罰之罪的審判!
是的!
單純意義上對於不罰之最的審判!(未完待續。)
(..)
惡人和罪人,其實是有本質上的區別的!
惡人的惡,往往是本性上的惡,這種惡是幾乎不可能被根除的,他們的存在,代表的就是邪惡,他們或許能夠通過一些手段去規避法律的製裁,但是他們自身的邪惡,卻是永遠都無法抹去的,甚至他們本身的思想行為的存在,對於秩序來說,就是一種天然的錯誤,而這種錯誤,往往是不能夠被饒恕的!
就像是恐怖分子的存在一樣,他們的存在本身就是反人類的,他們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種全人類的過程,他們本身並不是錯誤的,但是他們的存在對於秩序來說,卻是錯誤的,就像是電腦病毒對於電腦的意義一樣,他們的存在,天然就是意味著對於秩序的破壞!
自古以來,關於人性本善又或者是人性本惡,一直都是一個爭論不休的話題……
然而,人性本善也好,人性本惡也罷,這兩種的共同點是什麽?
人性代表的與生俱來的特質!
善也好,惡也好,都是幾乎很難改變的特質,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就是這樣的道理……
人的本性,往往是很難被改變的……
本性善良的人,往往是出自於本心的去避免做傷害其他人的事情,避免做違法亂紀的事情,他們在內心深處,是認同法律製度的存在的,所以他們天然就是遵紀守法的良民,沒有意外的情況下,他們是不會做任何違法亂紀的事情,甚至連違背道德底線的事情,他們也絕對不會參與……
一個越是善良,在這方麵體現出來的品行也就越是高尚,呈現出來的人格魅力也就越高……
而反之,一個本性邪惡的人,雖然不代表他們就一定會做壞事,但是他們不做壞事。並不是因為道德層麵上的約束,隻是單純意義上因為法律製度的約束而已,對於這樣的人來說,他們往往在遇到能夠鑽空子的時候。就會毫不猶豫的去鑽一些法律製度或者規章製度的漏洞,並且從中取利……
而一個有邪惡傾向的人,不見得是大奸大惡的人,他們或許很多時候,呈現出出來的隻是一個愛貪小便宜的市井小民的姿態而已。之所以會呈現出這種姿態,主要就是他們不具備能夠實現自己邪惡念頭的能力,又畏懼法律和秩序的力量,屬於就自然而然會呈現出這樣的一種姿態來……
而邪惡傾向越重的人,對於法律和製度也就越是漠視,他們甚至和普通人的是非觀念都會產生根本上的區別,他們在犯罪的時候,往往不會認為自己是在犯罪,他們會覺得,自己隻是在做一件理所當然的天經地義的事情而已!
這樣的人。從本質上來說,是無法去用法律製裁的,就像是恐怖分子的存在一樣,這是理念之上的差別,而並不是善惡層麵上能夠解釋的概念……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對於善良的人來說,他們認為這個世界上每一個人都應該是平等的,哪怕是弱小的無知的愚蠢的人,也應該有和其他人平等生活的權利,社會是應該保障弱者的利益的……
但是。(..tw無彈窗廣告)對於邪惡傾向的人來說,他們則不會這樣想,他們會覺得,這個世界本身就是強者為尊的。弱小本身就是一種罪過,犯罪的行為,在他們看起來,隻是一種弱肉強食的自然法則而已,在他們看起來,製定各種各樣保護弱者的秩序。本身就是一種非常非常非常愚蠢的舉動!
同樣的事情,在不同人的角度上看起來,就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就像是在一些案件之中的被害者,固然是可憐的,但是換一個角度,卻又往往會是可恨的……
所謂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也就是這樣的道理……
對於善良守序的人來說,邪惡混亂的人,就是他們的天敵,這種敵對本身,就是毫無道理可言的,也沒有任何能夠轉圜的餘地,說到底就是所謂的道不同不相為謀!
就像是現實之中的普通人,和恐怖分子之間,其實也是有著絕對的敵對關係,這種關係,本身是不可能產生任何變化的,最終也必定是以一方的完全消亡作為結束!
而罪人和惡人最根本的區別!
就在於惡人是罪無可恕的,是除了直接**消滅之外,沒有其他選擇權的……
但是,罪人,卻終究不是完全罪無可恕……
很多時候,一些善良傾向的人,也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而犯罪,這樣的人,往往是可以在進行一定的法律製裁之後,讓他們重新回歸社會的……
而除此之外,一些原本有一定邪惡傾向,但是不嚴重的人,也往往能夠通過刑罰,讓他們改過自新,不敢再做違法亂紀的事情……
在現代社會之中,判斷一個人是否是守法良民,並不是看一個人的本性好壞,還是看一個人有沒有實際的進行犯罪行為,善良的人,也可能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而犯罪,而流氓混混,也可以因為受到律法的震懾,而不敢越過越過雷池太多,最多就是做做一些小打小鬧不上台麵的行為……
而這兩類人的犯罪,往往都是可以通過一定法律去進行修正的,前者固然不用多說,隻要給於他們相對安逸的生活環境,他們就不會做進行任何的犯罪行為,他們的犯罪,絕大多數的時候,都是因為逼不得已的原因……
而後者,隻要他們意識到觸犯法律的代價,他們就自然而然會受到震懾,從而在法律的震懾下約束自己的行為,不會隨意的罔顧法紀!
簡單來說,犯罪的人,隻要不是死罪,那麽終究是有可以被改造的空間存在的!
他們本身,其實很多時候,也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隻是受到犯罪能夠帶來的利益的影響,才會進行犯罪的行為,當他們意識到犯罪行為的風險的時候。就會大大降低他們的犯罪**……
這樣的人,和純粹意義上視法律與無物的惡人,是有本質上的區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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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玫瑰古堡。
一個國家,想要建立好的健康的人道秩序。那麽就必須要在賞善罰罪做出表率……
隻有真正把這兩點做好了,人道秩序才能夠健康的運轉下去……
當然,在絕大多數的時候,人道秩序最根本的體現,就體現在一個國家的法律之上……
也就是因為如此。所以所有違背這個人道原則的犯罪行為,都應該受到法律的製裁……
當然,不管是什麽國家的法律,都必定或多或的存在有漏洞……
而隻要法律存在漏洞,就勢必存在有利用法律漏洞的人……
就像是很多的遊戲也往往會有bug的存在……
關於使用遊戲bug是否合理,一直都是遊戲界一個非常值得爭議的話題……
究其原因的話,其實很簡單……
在一些人的觀念之中,遊戲bug是可以被使用的,因為遊戲bug本身也是遊戲規則的一部分,並不屬於非法程序。而隻是遊戲的隱藏規則而已,既然是規則的一部分,那麽就自然應該可以被利用來謀利,並且不應該受到遊戲公司對於賬號的停封!
而在另外一些人的觀念之中,遊戲bug是絕對不容許被使用的,因為遊戲bug的存在,本身就是對於遊戲本身平衡性的一種破壞,對於不使用bug或者不了解bug的人來說,是一種巨大優勢!
這兩種觀念,其實都是有一定市場的……
圍繞這兩種觀念。在發現遊戲bug之後,是應該第一時間進行舉報,還是應該在第一時間進行利用,也往往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觀念……
當然。最普遍的對於遊戲bug的認知,絕大多數高端的職業玩家,認知卻都是相當統一的,那就是利用bug在短時間裏賺取一定比例的利益之後,就果斷將bug上報到遊戲公司,獲得第二次的獎勵。順便保存自己利用bug獲利的勝利果實!
事實上,這種行為,是比較具有普遍意義的做法,首先,利用bug謀利,固然是不太妥當的行為,但是最後上報bug的行為,卻足以堵上遊戲公司的嘴巴,讓他們默認這種不妥當的行為,甚至對於這種行為,進行一定的備注,這種備注,雖然往往是不會在口頭上出現的,但是卻是一種雙方的默契,遊戲公司不會因此去追究玩家在遊戲之中的獲利,而玩家也不會過多的去利用bug謀取利益,甚至將bug大規模的泄露……
一般來說,絕大多數的時候,遊戲公司對於遊戲之中的小bug存在,往往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也就是說默認玩家對於這些bug的使用權利,比如說一些卡怪的技巧,一些卡boss技巧之類的,往往都是很多遊戲共通的問題……
而對於一些大型的,非常嚴重的遊戲bug,遊戲公司倒也不會因此優柔寡斷,而是會果斷的采取措施,直接封停一部分惡意使用boss的遊戲賬號,甚至是大規模的回檔,也在所不惜!
其實說到底,遊戲公司對於bug的處理,永遠都不會是一概而論的,小bug對於遊戲來說,相當於是遊戲之中的彩蛋,屬於玩家的福利,而大型的bug,雖然理論上來說,錯誤的源頭是屬於遊戲公司的,但是往往遊戲公司給玩家在申請遊戲賬號時候的最終解釋權,會很清楚的告訴玩家,即使錯誤是屬於遊戲公司的,遊戲公司依然有絕對的權利去停封任何一個玩家的遊戲賬號!
當然,遊戲和現實還是有比較大的差別的!
在遊戲之中的遊戲規則,說到底,都隻是虛擬的產物,在虛擬價值不高的遊戲之中,一些遊戲規則的變化,又或者是遊戲bug的產生,是不足以產生巨大到足以影響遊戲玩家生活的程度的,最多也不過就是讓玩家在遊戲之中賺取一點外快,僅此而已!
遊戲公司,處理遊戲的態度,也往往會有各種各樣的風格……
當然,一般來說,但凡是大型的遊戲公司,隻要不是使用非法程序,都是絕對不會停封玩家的賬號的,哪怕玩家在遊戲之中惡意的使用遊戲bug賺取了巨大的利益,遊戲公司在收回這些bug所得的時候,也往往會和玩家進行一定的協商,而並不會用簡單粗暴的方式去解決這個問題!
其實,這種解決問題的方式,和現實之中的法律修正原則倒是差不多的……
現實之中,除非是發生特別嚴重的案件,不然的話,法律的修正就必定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
除非是非常非常惡劣的案件發生,法律的製定者才會去製定相關的法律政策……
就像是傳說之中的“嚴打”,本質上來說,就是因為有極其惡劣的案件發生,才會促成嚴打這樣亂世之中的“重典”!
在嚴打之前,當時社會秩序已經到了一種非常惡劣的地步,遊手好閑的人滿大街都是,促成了許多惡劣的社會案件,於是最終中央才會下決心進行嚴打,大大淨化了社會風氣,改善了社會治安……
而在王宇看起來,以社會上發生的各種校園暴力事件來看,現在所謂未成年人的保護法,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確確實實已經有點南轅北轍的味道了……
這樣的法律,不僅僅無法真正保護未成年人的利益,甚至很多時候反而促使更多的未成年人主動的去進行一些犯罪行為……
當然,王宇關注這個新聞最根本的原因,卻並不是想要做懲惡揚善的大俠,也沒有什麽為國為民的心思,更沒有想要主持公道的意思……
他隻是看到了一個實踐自我道路的機會……
是的,實踐自我道路!
對於王宇來說,他很清楚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麽……
一個幻域境界的強者,想要站穩境界,就必須找到一條契合自己心靈的道路……
而如果想要達到更高的境界,那麽找到道路是不夠的……
還必須要實踐自己的道路!
在這個過程之中,不斷修正自己的理念,以達到一種讓自己念頭完全通達的目的,隨後才能夠真正進入真實的境界之中,成為如同神靈一樣的存在!
而王宇選擇的道路,早在屠龍幻境之中,就已經被確定了下來!
那就是所謂的審判之道!
是的,審判之道!
屬於刺客的特有的審判之道!
不同於單純意義的殺戮,也不是什麽為國捐軀的高尚情操……
隻是單純意義的對於不罰之罪的審判!
是的!
單純意義上對於不罰之最的審判!(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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