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話兒問得巧妙,出乎王振的意料之外,微微楞了一下,此時聽得太子道:“對,對,鈺弟所言,也是孤要問先生的?君王固然可以運用法術勢來遏製百官為自己所用,可百姓也可這般麽?你為何秦二世而亡呢?”
王振顯然對這個問題做了一番研究,單說法家法術勢而言,法與勢還是以術為根本,隻因術帝王治國的手段和策略,包括任免、考核、賞罰各級官員的手段以及如何維護君主的權力,即所謂刑名之術、察奸之術等。法家集大成者韓非將其概括為:“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殺生之柄,課群臣之能者也“。“人主之大物,非法則術也。““君無術則弊於上,臣無法則亂於下,此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擁有了“勢“的統治者,還要將“法“與“術“很好地結合起來。“法“與“術“最大的區別是,“法莫如顯,而術不欲見。““法“是為達到某種目標而訂立的辦法、規章之類的強製性製度,應明文公布;“術“則是統治者控製其臣下的技巧,應當潛藏胸中,擇機使用,不輕易示人。是玄之又玄的東西,所以韓非認為高明的君王必須善於“操術以禦下“。因為“君臣之利異“,“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無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勞而爵祿,臣利在無功而富貴;主利在豪傑使能,臣利在朋黨用私.....君王如果不懂得“操術“,就極可能導致“臣下輕君而重於寵人。仁暴者,皆亡國者也。不是沒有道理的,韓非之所以強調“術“,是希望使統治者以真正的“王者“姿態從具體的統治事務中獨立出來,而不是身陷於瑣碎事務中不能自拔。“術“是隨時可以運用到立法、行政、司法過程中的靈丹妙藥。雖然韓非強調功利實效,但另一麵他也頗受老子“無為而治“的思想影響,因此並不主張統治者處處過問、事必親躬。他認為,“聖人、明主治吏不治民“,因為“知不足以遍知物“,“君不足以遍知臣“。明主治國,應當有一種君臨天下的大德,此即靜因無道,無為而無不為。明主應當懂得自己應當無為,而百官群臣則應當懂得代他無不為,此即君無為而臣任勞。韓非尤其強調君主應保持“虛靜之心“的基本修養,切不可輕易在屬下麵前表現出私人的好惡喜怒以及顯露自己的才能。這種法術用於駕馭官員毫無疑問是最佳的法寶,大秦帝國能一同六國,法術勢功不可沒,但要說駕馭百姓,法術勢就未必管用了,究其原因,在於術是觀察人際關係,及察言觀色,控製操作上下級關係的手法,手腕君王想要一心為民為國,實行救國改革,無論成敗,都應該配得上大法兩個字!若是隻用術,那必然是害國殃民之為,為千古可恥,萬民怨恨了,所以秦後,漢吸取了前朝的經驗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了,在“禮崩樂壞“、“諸侯爭霸“的局勢下,儒家經典所倡導的聖賢道德、孝悌友愛對社會失去規範力量,不足以對國事的運行發揮支撐穩固作用,因而對各個諸侯國沒有太大的吸引力,可一旦天下一統,儒家的力量就顯示出來了,儒家提倡德政、禮治和人治,強調道德感化從而達到江山的穩定,說到底是百姓的穩定,經過秦、西漢初年的治國實踐從正反兩個方麵證明:在動蕩年代,諸侯爭霸割據,難以用儒家路線實行全國大一統,而法家路線卻能收到這樣的效果;在動蕩結束之初,人口凋弊,生產破壞,應該實行道家無為政治,與民休息,以恢複和發展生產;當國家穩定,走上正常運行軌道之後,不能再實行嚴刑峻法的暴力統治,而以儒家路線為宜,但儒家許多道德理念非但百姓做不到,就是飽讀聖賢書的官員也難以實現,所以在更多的時候不切實際,經過無數能臣的感悟,最終確定了外儒內法,表麵仁義道德,其實都是法術權勢相結合的手段了。這個問題,曆朝曆代皇帝都心知肚明,隻是不便於明說而言。
對於二皇子的詢問,王振倒也沒有藏私的念頭,走到二皇子麵前,道:“這個很簡單,以儒家仁義為心,以法家刑罰為骨,在鋪一道家無為而治,便能達到帝王駕馭百官,駕馭百姓的手段了,奴婢以為這才是最精妙的帝王之術?”怕太子與二皇子不明白,王振還特意說了一段漢代皇帝對此的看法,當初漢宣帝曾多用刑吏,當太子(元帝)向他建議多用儒士時,他的回答是:“漢家自有製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這就是說,漢代一方麵是打著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實則是自覺地把儒法結合起來實施統治了。外儒,給封建統治者披上一層仁德的外衣,內法,則為統治者的專製統治提供了堅強的的後盾。依儒家學說,天地君親,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倫理製約,但這種倫理約束,尚不具備法律的強製性,於是又生出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的“三綱”,在禮教之上,雖以明顯的等級約束,進而出現“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封建律條。倫理的法製化,將一切封建禮教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下來。觸犯禮教,得到的不再是道德的評判,而是法製的懲罰了,可以說在君王治理國家上,這個帝王之術就較宇文泰與蘇大人的什麽以反治反有用的多了。
二皇子與太子年紀終究是小了許多,對於王先生今日所授的最生動,最有水準的一課,尚未明白多少,但站在數丈外的楊大人的感受就不一樣了,中國古代自陳勝吳廣起義,使得漢高祖一統天下,開創大漢王朝後,曆代皇帝鑒於百姓起義的厲害,在治國與帝王之術摸索了一套別具一格的道路,可以說便是這條道路決定了中國兩千多年的朝局的穩定與長治久安,從根本上說,中國古代自漢代後就開始不斷的摸索了這條道路了,漢初,在見識了秦朝法製所帶來的陳勝吳廣起義的惡果後,漢政權建立後,劉邦成功地運用無為而治,在全國推行郡國並行製,又以柔製剛,以守為攻,次第消滅了有嚴重分裂傾向的異姓王勢力,並分封子弟,以擴大和鞏固西漢政權的統治基礎。在經濟上則推行“什五而稅一,量吏祿,度官用,以賦予民”的輕徭薄賦政策,使漢初經濟得以複蘇與發展。劉邦采用黃老之術治國,與其重要謀臣張良、蕭何、曹參、陳平、王陵等都愛黃老之術也有關係。《史記?陳丞相世家》說:“陳丞相平,少時本好黃帝、老子之術。”《史記?曹相國世家》說:“參為漢相國,清靜極言(本或無言字)合道。然百姓離秦之酷後,參與休息無為。故天下俱稱其美矣。”
呂後當政內,創自劉邦的休養生息的黃老政治進一步得到推行。她是遵守劉邦臨終前所作的重要人士安排遺囑的,繼續重用蕭何、曹參、王陵、陳平、周勃等開國功臣。而這些大臣們都以無為而治,從民之欲,從不勞民。在經濟上,實行輕賦稅。對工商實行自由政策。在呂後統治時期,不論政治、法製、經濟和思想文化各個領域,均全麵為“文景之治”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漢書》說:“孝惠高後之時,海內得離戰國之苦,君臣俱欲無為,故惠帝拱己,高後女主製政,不出房闥,而天下晏然,刑罰罕用,民務稼穡,衣食滋殖。”《史記?呂太後本紀》說:惠帝呂後時期“君臣俱欲休息乎無為……政不出房門”。
漢文帝以代王身份繼承大統,他特別注意信任和依靠前朝重臣,故劉邦時代的功臣周勃、陳平、灌嬰、中屠嘉等人相繼被任命為相。文帝好黃老之學,繼續推行與民休息的政策,主要做法是寬刑薄賦、自由工商。此後的皇帝多延續這種風格,如漢文帝十分重視農業生產,恢複了春耕前皇帝親耕的製度,多次下詔勸課農桑,常頒布減省租賦詔令,田租稅十五稅一減至三十稅一,其間還有兩年全免,徭役則從一年一月減至每三年一月;又允許百姓入粟拜爵、人粟贖罪。此外,文帝還下詔開放土地和山林資源,任民墾耕,廢除盜鑄錢令,開放金融。廢除連坐法、誹謗妖言罪、肉刑等。漢景帝在位16年間,繼續推行文帝發展農業生產的政策。他在位時采用竇皇後的黃老治術,實行無為政治,節儉愛民,與民休養生息,田賦三十稅一,人民負擔減輕。把勸務農桑、人口增加、土地開墾作為地方官吏考核的標準;設立“力田”官以勸農;實行貴粟政策以提高農產品價格;在“募民徙塞下”,實行屯戍製度後,甚至一度取消了戍卒令。還大力興辦水利事業,以促進農業生產。可以說在漢朝初年,無為而治成為漢代皇帝在法製之外摸索出的一條新的治國之道,凡事“順天之時,得人之心”,而不要違反“天時、地性、人意”,不憑主觀願望和想象行事。以順應民眾的需求為重點來治理國家不要強加少數人的意誌就可以很輕鬆或者說很順利的治理國家,漢初所取得治國成效也是十分顯著,進過秦朝末年戰亂的朝局得意控製,經濟迅速得到複蘇與發展,糧多得沒地放,銅錢多得沒線穿。下殷富,粟至十餘錢,鳴雞吠狗,煙火萬裏,可謂和樂者乎。”《漢書?食貨誌》也誇日:“國家亡事,非遇水旱,則民人給家足,都鄙廩庾盡滿,而府庫餘財,京師之錢累百巨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腐敗不可食。可以說漢初的無為而治給漢朝日後強大與繁榮奠定了基礎,如果說沒有後來的漢武帝,日後皇帝的差不多都會沿著這個路子走下去。
公元一百四十年,剛剛滿了十六歲的漢武帝做了大漢王朝的皇帝,盡管這位帝王一生建立不少功勳,治國手段也多為後人所吹捧,但對於漢武帝破壞無為而治的路子還是有些怨言的,剛剛登基的漢武帝雄心萬丈,不足二十一歲,便不顧群臣反對,重用董仲舒,獨尊儒術。到二十七歲,漢武帝大權在手,真正實施了獨尊儒術的政策,結束了文景之治清靜守法的時代。漢武帝胡作非為,把文景之治多年積累的國力,短短幾十年就耗幹了,西漢王朝由盛轉衰。《漢書》上說,“天下虛耗,人複相食”,全國人口死亡過半。司馬光在《資治通鑒》中說漢武帝“窮奢極欲,繁刑重斂,內侈宮室,外事四夷,信惑鬼神,巡遊無度,使百姓疲敝,起為盜賊”。
下詔謝罪。麵對人口減半,饑民流民群起鬧事,漢武帝晚年也開始悔過了,下了一道向全國人民謝罪的詔書。漢武帝也是中國唯一一個向人民謝罪的帝王,他在《輪台罪己詔》中日:“朕即位以來,所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傷害百姓,糜費天下者,悉罷之。”強調“當今務在禁苛暴,止擅賦,力本農”,這是說,當今的任務是停止朝廷苛暴的政策,不準再隨便征稅,全力從事農業生產,回到與民休息的政策中來。但路子已打開,無論是漢武帝,還是後來的帝王,對於手段上,大多都采用的是前期無為而治恢複戰亂帶給江山,百姓帶來的創傷,後期則用儒家鞏固其權勢,在這一點上,即便是史學家交口稱讚的大唐盛世也是走的這個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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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顯然對這個問題做了一番研究,單說法家法術勢而言,法與勢還是以術為根本,隻因術帝王治國的手段和策略,包括任免、考核、賞罰各級官員的手段以及如何維護君主的權力,即所謂刑名之術、察奸之術等。法家集大成者韓非將其概括為:“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殺生之柄,課群臣之能者也“。“人主之大物,非法則術也。““君無術則弊於上,臣無法則亂於下,此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擁有了“勢“的統治者,還要將“法“與“術“很好地結合起來。“法“與“術“最大的區別是,“法莫如顯,而術不欲見。““法“是為達到某種目標而訂立的辦法、規章之類的強製性製度,應明文公布;“術“則是統治者控製其臣下的技巧,應當潛藏胸中,擇機使用,不輕易示人。是玄之又玄的東西,所以韓非認為高明的君王必須善於“操術以禦下“。因為“君臣之利異“,“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無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勞而爵祿,臣利在無功而富貴;主利在豪傑使能,臣利在朋黨用私.....君王如果不懂得“操術“,就極可能導致“臣下輕君而重於寵人。仁暴者,皆亡國者也。不是沒有道理的,韓非之所以強調“術“,是希望使統治者以真正的“王者“姿態從具體的統治事務中獨立出來,而不是身陷於瑣碎事務中不能自拔。“術“是隨時可以運用到立法、行政、司法過程中的靈丹妙藥。雖然韓非強調功利實效,但另一麵他也頗受老子“無為而治“的思想影響,因此並不主張統治者處處過問、事必親躬。他認為,“聖人、明主治吏不治民“,因為“知不足以遍知物“,“君不足以遍知臣“。明主治國,應當有一種君臨天下的大德,此即靜因無道,無為而無不為。明主應當懂得自己應當無為,而百官群臣則應當懂得代他無不為,此即君無為而臣任勞。韓非尤其強調君主應保持“虛靜之心“的基本修養,切不可輕易在屬下麵前表現出私人的好惡喜怒以及顯露自己的才能。這種法術用於駕馭官員毫無疑問是最佳的法寶,大秦帝國能一同六國,法術勢功不可沒,但要說駕馭百姓,法術勢就未必管用了,究其原因,在於術是觀察人際關係,及察言觀色,控製操作上下級關係的手法,手腕君王想要一心為民為國,實行救國改革,無論成敗,都應該配得上大法兩個字!若是隻用術,那必然是害國殃民之為,為千古可恥,萬民怨恨了,所以秦後,漢吸取了前朝的經驗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了,在“禮崩樂壞“、“諸侯爭霸“的局勢下,儒家經典所倡導的聖賢道德、孝悌友愛對社會失去規範力量,不足以對國事的運行發揮支撐穩固作用,因而對各個諸侯國沒有太大的吸引力,可一旦天下一統,儒家的力量就顯示出來了,儒家提倡德政、禮治和人治,強調道德感化從而達到江山的穩定,說到底是百姓的穩定,經過秦、西漢初年的治國實踐從正反兩個方麵證明:在動蕩年代,諸侯爭霸割據,難以用儒家路線實行全國大一統,而法家路線卻能收到這樣的效果;在動蕩結束之初,人口凋弊,生產破壞,應該實行道家無為政治,與民休息,以恢複和發展生產;當國家穩定,走上正常運行軌道之後,不能再實行嚴刑峻法的暴力統治,而以儒家路線為宜,但儒家許多道德理念非但百姓做不到,就是飽讀聖賢書的官員也難以實現,所以在更多的時候不切實際,經過無數能臣的感悟,最終確定了外儒內法,表麵仁義道德,其實都是法術權勢相結合的手段了。這個問題,曆朝曆代皇帝都心知肚明,隻是不便於明說而言。
對於二皇子的詢問,王振倒也沒有藏私的念頭,走到二皇子麵前,道:“這個很簡單,以儒家仁義為心,以法家刑罰為骨,在鋪一道家無為而治,便能達到帝王駕馭百官,駕馭百姓的手段了,奴婢以為這才是最精妙的帝王之術?”怕太子與二皇子不明白,王振還特意說了一段漢代皇帝對此的看法,當初漢宣帝曾多用刑吏,當太子(元帝)向他建議多用儒士時,他的回答是:“漢家自有製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這就是說,漢代一方麵是打著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實則是自覺地把儒法結合起來實施統治了。外儒,給封建統治者披上一層仁德的外衣,內法,則為統治者的專製統治提供了堅強的的後盾。依儒家學說,天地君親,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倫理製約,但這種倫理約束,尚不具備法律的強製性,於是又生出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的“三綱”,在禮教之上,雖以明顯的等級約束,進而出現“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封建律條。倫理的法製化,將一切封建禮教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下來。觸犯禮教,得到的不再是道德的評判,而是法製的懲罰了,可以說在君王治理國家上,這個帝王之術就較宇文泰與蘇大人的什麽以反治反有用的多了。
二皇子與太子年紀終究是小了許多,對於王先生今日所授的最生動,最有水準的一課,尚未明白多少,但站在數丈外的楊大人的感受就不一樣了,中國古代自陳勝吳廣起義,使得漢高祖一統天下,開創大漢王朝後,曆代皇帝鑒於百姓起義的厲害,在治國與帝王之術摸索了一套別具一格的道路,可以說便是這條道路決定了中國兩千多年的朝局的穩定與長治久安,從根本上說,中國古代自漢代後就開始不斷的摸索了這條道路了,漢初,在見識了秦朝法製所帶來的陳勝吳廣起義的惡果後,漢政權建立後,劉邦成功地運用無為而治,在全國推行郡國並行製,又以柔製剛,以守為攻,次第消滅了有嚴重分裂傾向的異姓王勢力,並分封子弟,以擴大和鞏固西漢政權的統治基礎。在經濟上則推行“什五而稅一,量吏祿,度官用,以賦予民”的輕徭薄賦政策,使漢初經濟得以複蘇與發展。劉邦采用黃老之術治國,與其重要謀臣張良、蕭何、曹參、陳平、王陵等都愛黃老之術也有關係。《史記?陳丞相世家》說:“陳丞相平,少時本好黃帝、老子之術。”《史記?曹相國世家》說:“參為漢相國,清靜極言(本或無言字)合道。然百姓離秦之酷後,參與休息無為。故天下俱稱其美矣。”
呂後當政內,創自劉邦的休養生息的黃老政治進一步得到推行。她是遵守劉邦臨終前所作的重要人士安排遺囑的,繼續重用蕭何、曹參、王陵、陳平、周勃等開國功臣。而這些大臣們都以無為而治,從民之欲,從不勞民。在經濟上,實行輕賦稅。對工商實行自由政策。在呂後統治時期,不論政治、法製、經濟和思想文化各個領域,均全麵為“文景之治”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漢書》說:“孝惠高後之時,海內得離戰國之苦,君臣俱欲無為,故惠帝拱己,高後女主製政,不出房闥,而天下晏然,刑罰罕用,民務稼穡,衣食滋殖。”《史記?呂太後本紀》說:惠帝呂後時期“君臣俱欲休息乎無為……政不出房門”。
漢文帝以代王身份繼承大統,他特別注意信任和依靠前朝重臣,故劉邦時代的功臣周勃、陳平、灌嬰、中屠嘉等人相繼被任命為相。文帝好黃老之學,繼續推行與民休息的政策,主要做法是寬刑薄賦、自由工商。此後的皇帝多延續這種風格,如漢文帝十分重視農業生產,恢複了春耕前皇帝親耕的製度,多次下詔勸課農桑,常頒布減省租賦詔令,田租稅十五稅一減至三十稅一,其間還有兩年全免,徭役則從一年一月減至每三年一月;又允許百姓入粟拜爵、人粟贖罪。此外,文帝還下詔開放土地和山林資源,任民墾耕,廢除盜鑄錢令,開放金融。廢除連坐法、誹謗妖言罪、肉刑等。漢景帝在位16年間,繼續推行文帝發展農業生產的政策。他在位時采用竇皇後的黃老治術,實行無為政治,節儉愛民,與民休養生息,田賦三十稅一,人民負擔減輕。把勸務農桑、人口增加、土地開墾作為地方官吏考核的標準;設立“力田”官以勸農;實行貴粟政策以提高農產品價格;在“募民徙塞下”,實行屯戍製度後,甚至一度取消了戍卒令。還大力興辦水利事業,以促進農業生產。可以說在漢朝初年,無為而治成為漢代皇帝在法製之外摸索出的一條新的治國之道,凡事“順天之時,得人之心”,而不要違反“天時、地性、人意”,不憑主觀願望和想象行事。以順應民眾的需求為重點來治理國家不要強加少數人的意誌就可以很輕鬆或者說很順利的治理國家,漢初所取得治國成效也是十分顯著,進過秦朝末年戰亂的朝局得意控製,經濟迅速得到複蘇與發展,糧多得沒地放,銅錢多得沒線穿。下殷富,粟至十餘錢,鳴雞吠狗,煙火萬裏,可謂和樂者乎。”《漢書?食貨誌》也誇日:“國家亡事,非遇水旱,則民人給家足,都鄙廩庾盡滿,而府庫餘財,京師之錢累百巨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腐敗不可食。可以說漢初的無為而治給漢朝日後強大與繁榮奠定了基礎,如果說沒有後來的漢武帝,日後皇帝的差不多都會沿著這個路子走下去。
公元一百四十年,剛剛滿了十六歲的漢武帝做了大漢王朝的皇帝,盡管這位帝王一生建立不少功勳,治國手段也多為後人所吹捧,但對於漢武帝破壞無為而治的路子還是有些怨言的,剛剛登基的漢武帝雄心萬丈,不足二十一歲,便不顧群臣反對,重用董仲舒,獨尊儒術。到二十七歲,漢武帝大權在手,真正實施了獨尊儒術的政策,結束了文景之治清靜守法的時代。漢武帝胡作非為,把文景之治多年積累的國力,短短幾十年就耗幹了,西漢王朝由盛轉衰。《漢書》上說,“天下虛耗,人複相食”,全國人口死亡過半。司馬光在《資治通鑒》中說漢武帝“窮奢極欲,繁刑重斂,內侈宮室,外事四夷,信惑鬼神,巡遊無度,使百姓疲敝,起為盜賊”。
下詔謝罪。麵對人口減半,饑民流民群起鬧事,漢武帝晚年也開始悔過了,下了一道向全國人民謝罪的詔書。漢武帝也是中國唯一一個向人民謝罪的帝王,他在《輪台罪己詔》中日:“朕即位以來,所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傷害百姓,糜費天下者,悉罷之。”強調“當今務在禁苛暴,止擅賦,力本農”,這是說,當今的任務是停止朝廷苛暴的政策,不準再隨便征稅,全力從事農業生產,回到與民休息的政策中來。但路子已打開,無論是漢武帝,還是後來的帝王,對於手段上,大多都采用的是前期無為而治恢複戰亂帶給江山,百姓帶來的創傷,後期則用儒家鞏固其權勢,在這一點上,即便是史學家交口稱讚的大唐盛世也是走的這個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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