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的牟曙光手中正端著一杯溫熱的茶水,如一座雕塑似的靜靜地站立在自家的陽台上,俯視著有二十多米高的樓下的小區活動中心廣場。那裏,有幾個八九歲光景的孩子正在追逐、嬉鬧。


    牟曙光想,孩子們是多麽的天真無邪啊,沒有受到名利的汙染,心靈是純潔的,本性是善良的。可是成=人的心裏呢,自私虛偽,貪慕虛榮,甚至陰險毒辣。


    他多麽希望這個人世間是和諧的,充滿正能量的,沒有爾虞我詐,更沒有人對人的仇恨和陷害。


    他就是這麽一個正直善良的人。正是因為這份正直和善良,驅使著他以各種方式推動馮天宇案件的再審。在推動案件再審的過程中,他受到了來自各方的巨大阻力和壓力,但是他始終像一棵挺拔的白楊一樣,在寒劍風刀中屹立不倒。


    如今的馮天宇已經重獲自由了,法律還給了他一個公道,他感到很高興,因為他覺得自己做了一件很有意義的事情。從某種意義講,這是司法的進步,彰顯了法律的權威。


    他所做的一切,表現出了一名合格的、務實的、不畏權勢的檢察官的優秀品質。他一直認為檢察官是一個神聖而崇高的職業。人民賦予了你權利,你一定要牢固樹立“司法為民”的意識,一定要依法履行法律監督的職責,保障司法公正,維護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他有這樣的強烈意識,其實是從小受到做法官的父親的影響,立誌長大了要成為一名法律工作者,希望像正直、務實的父親一樣能夠為社會、為國家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盡管他的父親在他讀高二的那年就去世了,但是父親的人格魅力一直在影響著他。所以他高考時毅然報考了法學專業。


    正是懷著這種美好的願望,所以他在讀書期間十分刻苦努力,積累了大量的法律知識,為自己的職業生涯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畢業後,他又積極參加了國家統一司法考試,順利通過後,他獲得了由司法部統一頒發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在當地的某律師事務所當助理。


    由於法律知識深厚,又善於辯論,他很快脫穎而出,一年後成為了一名正式律師。


    當了律師後,他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認真履行職責,不受拜金主義思潮的侵蝕,堅持依法執業、公正執業、誠信執業。


    成為正式律師後的牟曙光想,要兢兢業業、努力奮鬥,爭取將來成為一名有名望的律師。


    如果不是馮天宇的刑事案件極大地觸動了他的心,決心要為馮天宇討還一個公道,那麽他一定會在律師的這條道路上繼續走下去。正是因為這件事情,他毅然選擇了辭職,決定去到檢察機關工作,他要利用手中的公權力推動案件的再審。


    他為什麽會認為馮天宇的判決不公平呢?原來,他了解到當年法院對被告人指控犯罪的證據不足,這種情況應當堅持疑罪從無原則,依法宣告被告人無罪,然而被告人竟然被判處死緩,他如何心安?


    他還記得自己當時聽到馮天宇被判刑的消息時複雜的心情。那是他攜新婚妻子自費去美國進行六個月進修回來。在回來的那天,就聽母親說起,他的同學馮天宇因為犯強=奸殺人案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當時他大吃一驚,馮天宇瘋了,怎麽會做出這種違法犯罪的愚蠢事!


    他知道這件案子的主審法官是自己的嶽父王嶽陽,於是就去詢問嶽父這件案子的具體情況。


    王嶽陽告訴他,馮天宇的確是犯下了奸殺案,證據確鑿,但是念在他認罪態度較好,歸案後主動交待了犯罪事實,所以判處緩刑。


    當時牟曙光相信了嶽父,對馮天宇的行為深惡痛絕,恨自己當初怎麽會與他這種敗類交朋友。


    然而過了兩年後的某一天,他和一位剛從檢察機關離職的朋友喝酒,這位朋友也許是喝多了的緣故,道出了當年檢察院審查起訴馮天宇的一些鮮為人知的經過,並懷疑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非法取證。


    牟曙光十分吃驚,他沒想到公檢法沆瀣一氣,製造了這起冤案。後來他通過關係調閱了馮天宇的案卷,案卷裏的確隻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證人提供的證詞和手帕等痕跡物證,並沒有精斑、dna檢驗等客觀證據。


    牟曙光質問嶽父,這個案子的證據鏈條不完整,為什麽當時法院要草率定案。


    王嶽陽一時不知所措,他萬萬沒有想到女婿會去查閱馮天宇的案卷,自知理虧,隻好含糊其辭地說這件事情已經過去了,就不要再追究孰是孰非了,“桃花林女屍案”當時驚動了市領導,領導要求“限期破案”,案件牽涉到公檢法的相關辦案人員,追究下去對誰都不會有好處。


    牟曙光很氣憤,為了追求“辦案效率”就可以罔顧事實嗎?法官一念之差草率判決,就讓無辜者蒙受不白之冤,遭受牢獄之苦,天理何在?


    一想到馮天宇在暗無天日的牢房中受罪,牟曙光就很同情他的遭遇,想要馬上推動案子再審,但是他又明白自己隻是一個小律師,律師隻有法律規定的權利,沒有公權力,要推動案子再審難度相當大,胳膊擰不過大腿,甚至可能到頭來徒勞無功。如果當上檢察官,那情況可能要好一些,他可以依法向當年審判馮天宇的法院提出抗訴,要求再審。於是他很快辭掉了律師工作,通過考試進入了檢察機關,擬任檢察員一職。


    在進入檢察機關工作之前,牟曙光沒有告訴任何人自己要推動案子再審;在進入檢察機關工作之後當助檢的一年多的時間裏,他同樣也沒有告訴任何人自己要推動案子再審。


    雖然他沒有告訴任何人,但是心中卻時時刻刻都在惦記著這件案子。其實,他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刻意隱瞞自己的意圖是有原因的,原因就是他認為自己人微言輕,時機還不成熟,如果草率行事,可能困難比自己想像中的還要大,甚至事態的發展脫離自己的控製。


    他晉升為正式檢察員半年後,才公開表示要對馮天宇的案子推動再審。


    盡管他在之前做了不少的準備工作,但是在推動案子再審的過程中還是困難重重,遇到了很多麻煩,受到了很多質疑。


    首先的阻力來自自己的妻子、嶽父和母親——


    妻子威脅他說,如果你執意要推動馮天宇案件的再審,那麽咱們就離婚;


    嶽父威脅他說,如果你執意要推動馮天宇案件的再審,我就讓你所在檢察院院長找個借口提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罷免你的職務;


    母親威脅他說,如果你執意要推動馮天宇案件的再審,我就不認你這個兒子。


    其次是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和法院的一些相關領導和辦案人員,都極力阻止他推動案件的再審。


    甚至有幾次,他竟被不明身份的人跟蹤,被他發現後,跟蹤的人竟然出言威脅說叫他不要再過問馮天宇的案子,否則就有他好看。


    牟曙光陷入了困苦的境地,他知道,自己當初的想法是過於簡單了,自己的對手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有著共同利益的群體,他覺得自己有點蚍蜉撼大樹的味道了;不過,也有不少懷著正義感的人支持他,鼓勵他,甚至參與到案件的活動中來,這是他感到最欣慰的。


    其實,他在推動案件再審的過程中受到親人的強烈反對後,也曾產生過放棄的念頭,畢竟親情無法割舍啊;但是,一想到自己的好朋友馮天宇正在承受著漫漫的牢獄之災,他的心裏就很難受,無法做到坐視不理。


    他知道,隻有說服親人讚同自己的做法,他才能夠從容地去做好這件事情。但是,有那麽容易說服嗎?他知道,妻子和母親反對自己推動案件再審,其實是受到嶽父的左右,估計嶽父向她們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甚至不排除威逼的手段;他知道,如果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重新進行審理,那麽就證明當年的法院判決有誤,這樣對嶽父來說,肯定是覺得自己打自己的臉,他無法承受。


    盡管他知道親人的思想工作難做,但是還是要做,因為他已經鐵了心要推動案件再審。


    他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漸漸地說服了母親和妻子,讓她們站到自己的這一邊來。然而,嶽父那裏是無法說服的了,隻要一對他提起案件的再審事情,他就對牟曙光咆哮,一副拒絕認錯的樣子。


    當地公檢法重要領導以及相關辦案人員對案件的直接插手,使糾錯機製難以啟動,案件再審的推動工作暫時擱淺。


    不過,情況在2013年的下半年出現了轉機——當年承辦“桃花林女屍案”的主要警察林正南因為受賄問題被判刑;媒體對馮天宇案的追蹤報道引起輿論嘩然並持續發酵,牟曙光趁機造勢,與對手展開了追逐較量,當地的公檢法迫於壓力,終於啟動了糾錯機製,並最終推動案件的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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