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找到這幾個律師出來這麽一搞,林立那邊肯定會一下子亂了陣腳的,而這就是為什麽我要找到生產廠家的原因了,隻有找到那三個廠家,才能找來律師幫他們跟林立胡攪蠻纏啊,隻要林立那裏壓力大了,自然思維就沒有以前那麽周密了,我要做的,就是擾亂他的視線,打亂他的想法……
過得兩日,三名律師根據我提供的地址和事先讓他們說的話,就前往三個生產廠家所在。當然,現在廠家還並不知道林立這裏的變故,可能隻是會有點奇怪,為什麽那個外貿公司還不來提貨。
我讓三個律師一過去,就說明來意,可以稱自己是什麽公益性律師協會的,反正講得大一點,並稱從相關部門那裏得知你們遭遇了騙局,所以特來免費提供法律服務援助。讓他們說免費,是因為這律師費上由我支付的。
這幾個都是村辦和鄉辦企業,一聽說遭遇了騙局肯定一下子慌了,畢竟這是一個月來村裏工人每天日夜加班加點完成的,這樣一來,他們肯定會立即打電話給林立。林立那邊自然也沒料到三個生產商會這麽快就知道事情。既然他現在已經知道自己中了圈套,那不如給他來個徹底的,讓他繼續爽一爽。
這律師的口才我是相當放心的,更何況,都是上海灘上比較有名氣的高手,要唬幾個鄉辦工廠的廠長,那是再容易不過了,更何況,說清楚了免費提供服務,而對方又正好麵對如此窘境,當然是樂意接受服務的啦。
這時候,下一步就可以進行了。這幾個律師我已經都打過招呼了,隻要在充分取得這幾個老板的信任以後,就可以開始出謀劃策了,可以提議告外貿公司違反合同,拖欠貨款,然後索賠120%的違約金。雖然這幾個律師基本已經知道我的真正意圖,但是大家都是出來混口飯吃,更何況這樣的關係非常輕鬆,而我給的訴訟費又很高,沒有人會拒絕的,他們這麽說,隻是從善意的角度,合理地提出作為律師的建議,不會有什麽不好的法律後果。
如果我猜得沒錯的話,沒有一個人會拒絕律師的建議,一來他們都是專業的,二來麵對目前局勢不明朗的時候,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這幾個老板肯定是抓著律師這個救命稻草不放的,三來,能多拿到點錢,誰不想呢,更何況有專業法律人士撐腰,那幾個老板當然就不怕了啦。
其實人都是這樣的,後來經過幾天的接觸,那三個律師都偷偷打電話給我,證明我事先的料想都沒有錯,他們幾個老板對律師信任得一塌糊塗,畢竟要是拿不回貨款,怎麽麵對全村、全鄉的老少爺們啊,再加上律師在旁邊煽風點火,說隻要告那個外貿公司違反合同,就有很大的把握能搞到120%的違約金,這幫人更是趨之若騖。
得到律師的回音後,我心裏總算踏實下來,前麵的猜想雖然覺得把握很大,但畢竟是自己的想法,現在得到肯定,才算是真正得以實施,下麵就看這幾個律師的三寸不爛之舌了。俗話說“一人之言,重於九鼎之寶;三寸之舌,強於百萬之師”,這律師的口才,雖然達不到如此程度,但是差不到哪去了……
這塊東西安排好了以後,我就開始著手準備下麵的事情了,還有一個月不到的時間,我必須想辦法要準時給johnson把590萬個長毛絨玩偶供上貨,否則一定比林立還慘。
我調集了公司所有的資金,加上以前賺的,和上次johoson劃給我的定金,去掉我劃給林立的那部分,還有將近一千萬,基本上足夠應付這次的事情了,但自從上次吃過資金周轉不靈的虧以後,我凡事都會預留一定的回旋餘地,這做生意,不能太死。
我看基本準備得差不多了,現在就要等律師那裏的消息了,這樣一逼,林立肯定更加鬱悶了,本來生產商不知道的話,還有時間進行周旋,最後大不了買下這批東西,可是現在半路殺出幾個律師,還要告他違約,他怎麽可能不鬱悶呢?
………………
看來這幾個律師還是非常厲害的,一個多禮拜以後,他們就打電話來告訴我林立已經同意支付全部貨款並買下玩偶,所以也就不存在什麽違反合同了。這也正是我要的結果,當然我對律師可是表現出了非常惋惜的語氣,說本來想好好整一下那個小子的,沒想到被他運氣好,逃過去了。律師自然也是安慰幾句,提出這案子沒能辦成,可以適當地削減一些勞務費。我就等這句話了,所謂無奸不商,雖然我是個有良奸商,但是這錢能省則省,每個律師省掉一點,加起來也是筆不小的數字呢。我讓他們等林立把帳款支付給生產商後再回來,這幾天辦完後續的事情,就可以回來跟我結帳了。當然,我對他們也很大度地說,雖然官司沒打成,但是他們也起到了很多作用,為幾個廠家提供了很多專業的法律谘詢,所以隻把訴訟費這一塊稍微扣掉點,其餘的服務費照舊。
等數日後律師回來,請他們吃了頓飯,然後結算完,見我如此周到,不僅給錢還請吃飯,他們也是方內之人,自然明白我的意思,這種事情他們早就見得多了,守口如瓶當然是肯定做得到的。
現在就剩下最後一步了,我在他們幾個律師的引見下,找了一個對版權及知識產權方麵相當權威的法學院教授,登門請教。我之前早已想好了,所以也在網絡上查找了大量的資料,證明按照授權書,被授權的一方隻有直接供貨給授權方,不能同其他商家進行相關產品的買賣銷售。也就是說,johnson先生隻是得到了批準采購並委托其他工廠加工這批玩偶的權利,但采購完畢後,並不能自己進行銷售,隻能供貨給授權給他的公司。
而林立這邊同樣也是,現在他可能也能猜到這授權書是假的,即便是真的,他買下這批玩偶以後,並不能自己進行買賣的。而是隻能通過被授權方供貨給迪斯尼和蜘蛛俠電影的版權公司,如果他把這批東西賣給其他人,就是違法的;但如果他想把這批東西直接供貨給迪斯尼和蜘蛛俠電影的版權公司,他們根本就不會要,因為這兩個公司隻授權了johnson先生進行采購,隻能由johnson的公司供貨給他們,如果他們接受了林立的供貨,同樣也是違反合同的。
這麽一來,林立就陷入了一個兩難的境地,這就是為什麽我要找幾個律師攪局,逼著林立把這批東西買下來的原因。因為這批東西對我是有用的,我要把他們賣給johnson先生,而林立現在手裏的這批玩偶,對他來說其實是個燙手的山芋,因為他不能賣出去,隻能在自己手裏押著……
我就這些問題請教了這位法學院的教授,得到的答案是肯定的,與我在網絡上查找的相關法律規定是吻合的。
這樣,我就可以開始進行最後一步了,想辦法把林立手裏的這批貨以低價買過來。我分析了一下,完全有理由壓低他的價格。按照國際上相關知識產權法律的規定,這批東西雖然是他委托這幾個工廠生產的,但是從一定意義上來說,他並沒有委托廠家生產的權利,因為他手裏的授權書都是假的。另一方麵,即便授權書是真的,現在找不到得力公司,他這批貨也隻能爛在手裏,不能銷售,因為如果授權書是真的,他也隻有委托加工,並供貨給得力公司的權利,並沒有自行銷售的權利,而作為授權方的迪斯尼和蜘蛛人的版權公司,也不會接受林立的供貨,因為他們同真正的被授權方是有合同的。這些規定其實也是有道理的,這樣可以有效的控製廠家的行為,因為授權方並不知道下麵的廠家究竟生產了多少,如果有些黑心廠家多生產一些,想自己賣的。有了這些規定,這些廠家如果生產後自己銷售,就是違法行為了。基於這麽多原因,林立現在花了大價錢買來的玩偶,除了抱著自己睡覺外,跟一堆棉花海綿沒什麽本質區別。當然,他現在可能並沒有完全想明白,得找一個人向他把相關的法律條款解釋清楚,他才會真正的恐慌起來。
我拜別教授,就回了住處,當務之急是要找這麽一個人,向林立宣傳黨的政策,讓他放下武器,立即投降。這個艱巨的任務,自然是要落到嚴鬆這家夥身上,他深入敵後這麽長時間,應該起一點作用了。
我晚上把嚴鬆叫到家裏,讓他在公司的時候假裝不經意地找一些相關法律法規的網頁或者資料,然後想辦法讓林立注意到,這樣就行了。等他著急要找買主的時候,就會有一個葉森假扮的凱子出現,裝作什麽都不懂的樣子,把林立手頭的貨買下來,隻不過,這價錢能剩一半就不錯了……
雖然嚴鬆人比較老實,但是在我一個晚上的傳授下,已經基本明白自己應該怎麽做了,下麵就看他的了。過了兩天的一個晚上,嚴鬆匆忙地跑到我住處,一臉興奮:“成了,我今天下午一直開著一個關於知識產權的網頁,然後上班的時候一副心不在焉的樣子,林經理果然注意到我,走過來就開訓,我一邊低頭認錯,一邊假裝要去關電腦屏幕上的網頁,他就罵我隻知道上網,不過當他看到網頁的幾個大標題以後,就楞了一下,草草罵了我幾句,就進了自己辦公室。過了一個多小時才出來,看他眉頭緊鎖的樣子,應該是回辦公室查過了……”
沒想到嚴鬆還真是有一套啊,這麽輕鬆就搞定了林立那邊,接下去,就輪到葉森登場了。我和林立之間的恩怨,葉森並沒有參與到其中,上次我被騙的時候,葉森一直在照顧打完胎的高敏,所以這次叫他去,再合適不過了。
我和葉森合計了一個晚上,這樣冒冒失失的過去也不是個辦法,得找個中間人引見一下才是,這個倒有點棘手了,但找個中間人又談何容易呢。
無奈之下,也隻好找到其中一個幫林立生產蜘蛛人玩偶的老板,給了他一筆小錢,讓他幫葉森引見一下,就讓那個老板說上次要打官司這事情是個誤會,本不想弄成這樣子的,後來還聽律師說起過有關知識產權什麽的東西,所以現在知道了你的難處,就帶了個朋友過來,看能不能幫到你……
這老板一席話說下來,林立也不好說什麽了,再加上說帶個人來幫忙,他自然是喜出望外。做生意的人,不就是圖個錢嘛,你讓他這一千多萬的貨爛在手裏,誰不心疼啊,現在既然廠家的老板願意化幹戈為玉帛,而且聽這話的意思可能會幫忙解決這批貨的問題,當然是笑臉相迎啦。
這時候的林立已經不能跟從前的精明相比了,剛剛受到這麽大的挫折,被人騙完,又麵臨合同糾紛,本想買想這批貨總沒事了吧,誰知道又牽涉到版權的問題,不能銷售,隻能放在倉庫裏,這樣接二連三的打擊是個人都受不住啊,而且現在最困擾他的問題,肯定就是這批貨如何出手了……
(vip章節有近8000字,所以本章分為兩次更新,今天晚上更新一次,明天早上更新後麵的一半,第二卷完結篇)
過得兩日,三名律師根據我提供的地址和事先讓他們說的話,就前往三個生產廠家所在。當然,現在廠家還並不知道林立這裏的變故,可能隻是會有點奇怪,為什麽那個外貿公司還不來提貨。
我讓三個律師一過去,就說明來意,可以稱自己是什麽公益性律師協會的,反正講得大一點,並稱從相關部門那裏得知你們遭遇了騙局,所以特來免費提供法律服務援助。讓他們說免費,是因為這律師費上由我支付的。
這幾個都是村辦和鄉辦企業,一聽說遭遇了騙局肯定一下子慌了,畢竟這是一個月來村裏工人每天日夜加班加點完成的,這樣一來,他們肯定會立即打電話給林立。林立那邊自然也沒料到三個生產商會這麽快就知道事情。既然他現在已經知道自己中了圈套,那不如給他來個徹底的,讓他繼續爽一爽。
這律師的口才我是相當放心的,更何況,都是上海灘上比較有名氣的高手,要唬幾個鄉辦工廠的廠長,那是再容易不過了,更何況,說清楚了免費提供服務,而對方又正好麵對如此窘境,當然是樂意接受服務的啦。
這時候,下一步就可以進行了。這幾個律師我已經都打過招呼了,隻要在充分取得這幾個老板的信任以後,就可以開始出謀劃策了,可以提議告外貿公司違反合同,拖欠貨款,然後索賠120%的違約金。雖然這幾個律師基本已經知道我的真正意圖,但是大家都是出來混口飯吃,更何況這樣的關係非常輕鬆,而我給的訴訟費又很高,沒有人會拒絕的,他們這麽說,隻是從善意的角度,合理地提出作為律師的建議,不會有什麽不好的法律後果。
如果我猜得沒錯的話,沒有一個人會拒絕律師的建議,一來他們都是專業的,二來麵對目前局勢不明朗的時候,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這幾個老板肯定是抓著律師這個救命稻草不放的,三來,能多拿到點錢,誰不想呢,更何況有專業法律人士撐腰,那幾個老板當然就不怕了啦。
其實人都是這樣的,後來經過幾天的接觸,那三個律師都偷偷打電話給我,證明我事先的料想都沒有錯,他們幾個老板對律師信任得一塌糊塗,畢竟要是拿不回貨款,怎麽麵對全村、全鄉的老少爺們啊,再加上律師在旁邊煽風點火,說隻要告那個外貿公司違反合同,就有很大的把握能搞到120%的違約金,這幫人更是趨之若騖。
得到律師的回音後,我心裏總算踏實下來,前麵的猜想雖然覺得把握很大,但畢竟是自己的想法,現在得到肯定,才算是真正得以實施,下麵就看這幾個律師的三寸不爛之舌了。俗話說“一人之言,重於九鼎之寶;三寸之舌,強於百萬之師”,這律師的口才,雖然達不到如此程度,但是差不到哪去了……
這塊東西安排好了以後,我就開始著手準備下麵的事情了,還有一個月不到的時間,我必須想辦法要準時給johnson把590萬個長毛絨玩偶供上貨,否則一定比林立還慘。
我調集了公司所有的資金,加上以前賺的,和上次johoson劃給我的定金,去掉我劃給林立的那部分,還有將近一千萬,基本上足夠應付這次的事情了,但自從上次吃過資金周轉不靈的虧以後,我凡事都會預留一定的回旋餘地,這做生意,不能太死。
我看基本準備得差不多了,現在就要等律師那裏的消息了,這樣一逼,林立肯定更加鬱悶了,本來生產商不知道的話,還有時間進行周旋,最後大不了買下這批東西,可是現在半路殺出幾個律師,還要告他違約,他怎麽可能不鬱悶呢?
………………
看來這幾個律師還是非常厲害的,一個多禮拜以後,他們就打電話來告訴我林立已經同意支付全部貨款並買下玩偶,所以也就不存在什麽違反合同了。這也正是我要的結果,當然我對律師可是表現出了非常惋惜的語氣,說本來想好好整一下那個小子的,沒想到被他運氣好,逃過去了。律師自然也是安慰幾句,提出這案子沒能辦成,可以適當地削減一些勞務費。我就等這句話了,所謂無奸不商,雖然我是個有良奸商,但是這錢能省則省,每個律師省掉一點,加起來也是筆不小的數字呢。我讓他們等林立把帳款支付給生產商後再回來,這幾天辦完後續的事情,就可以回來跟我結帳了。當然,我對他們也很大度地說,雖然官司沒打成,但是他們也起到了很多作用,為幾個廠家提供了很多專業的法律谘詢,所以隻把訴訟費這一塊稍微扣掉點,其餘的服務費照舊。
等數日後律師回來,請他們吃了頓飯,然後結算完,見我如此周到,不僅給錢還請吃飯,他們也是方內之人,自然明白我的意思,這種事情他們早就見得多了,守口如瓶當然是肯定做得到的。
現在就剩下最後一步了,我在他們幾個律師的引見下,找了一個對版權及知識產權方麵相當權威的法學院教授,登門請教。我之前早已想好了,所以也在網絡上查找了大量的資料,證明按照授權書,被授權的一方隻有直接供貨給授權方,不能同其他商家進行相關產品的買賣銷售。也就是說,johnson先生隻是得到了批準采購並委托其他工廠加工這批玩偶的權利,但采購完畢後,並不能自己進行銷售,隻能供貨給授權給他的公司。
而林立這邊同樣也是,現在他可能也能猜到這授權書是假的,即便是真的,他買下這批玩偶以後,並不能自己進行買賣的。而是隻能通過被授權方供貨給迪斯尼和蜘蛛俠電影的版權公司,如果他把這批東西賣給其他人,就是違法的;但如果他想把這批東西直接供貨給迪斯尼和蜘蛛俠電影的版權公司,他們根本就不會要,因為這兩個公司隻授權了johnson先生進行采購,隻能由johnson的公司供貨給他們,如果他們接受了林立的供貨,同樣也是違反合同的。
這麽一來,林立就陷入了一個兩難的境地,這就是為什麽我要找幾個律師攪局,逼著林立把這批東西買下來的原因。因為這批東西對我是有用的,我要把他們賣給johnson先生,而林立現在手裏的這批玩偶,對他來說其實是個燙手的山芋,因為他不能賣出去,隻能在自己手裏押著……
我就這些問題請教了這位法學院的教授,得到的答案是肯定的,與我在網絡上查找的相關法律規定是吻合的。
這樣,我就可以開始進行最後一步了,想辦法把林立手裏的這批貨以低價買過來。我分析了一下,完全有理由壓低他的價格。按照國際上相關知識產權法律的規定,這批東西雖然是他委托這幾個工廠生產的,但是從一定意義上來說,他並沒有委托廠家生產的權利,因為他手裏的授權書都是假的。另一方麵,即便授權書是真的,現在找不到得力公司,他這批貨也隻能爛在手裏,不能銷售,因為如果授權書是真的,他也隻有委托加工,並供貨給得力公司的權利,並沒有自行銷售的權利,而作為授權方的迪斯尼和蜘蛛人的版權公司,也不會接受林立的供貨,因為他們同真正的被授權方是有合同的。這些規定其實也是有道理的,這樣可以有效的控製廠家的行為,因為授權方並不知道下麵的廠家究竟生產了多少,如果有些黑心廠家多生產一些,想自己賣的。有了這些規定,這些廠家如果生產後自己銷售,就是違法行為了。基於這麽多原因,林立現在花了大價錢買來的玩偶,除了抱著自己睡覺外,跟一堆棉花海綿沒什麽本質區別。當然,他現在可能並沒有完全想明白,得找一個人向他把相關的法律條款解釋清楚,他才會真正的恐慌起來。
我拜別教授,就回了住處,當務之急是要找這麽一個人,向林立宣傳黨的政策,讓他放下武器,立即投降。這個艱巨的任務,自然是要落到嚴鬆這家夥身上,他深入敵後這麽長時間,應該起一點作用了。
我晚上把嚴鬆叫到家裏,讓他在公司的時候假裝不經意地找一些相關法律法規的網頁或者資料,然後想辦法讓林立注意到,這樣就行了。等他著急要找買主的時候,就會有一個葉森假扮的凱子出現,裝作什麽都不懂的樣子,把林立手頭的貨買下來,隻不過,這價錢能剩一半就不錯了……
雖然嚴鬆人比較老實,但是在我一個晚上的傳授下,已經基本明白自己應該怎麽做了,下麵就看他的了。過了兩天的一個晚上,嚴鬆匆忙地跑到我住處,一臉興奮:“成了,我今天下午一直開著一個關於知識產權的網頁,然後上班的時候一副心不在焉的樣子,林經理果然注意到我,走過來就開訓,我一邊低頭認錯,一邊假裝要去關電腦屏幕上的網頁,他就罵我隻知道上網,不過當他看到網頁的幾個大標題以後,就楞了一下,草草罵了我幾句,就進了自己辦公室。過了一個多小時才出來,看他眉頭緊鎖的樣子,應該是回辦公室查過了……”
沒想到嚴鬆還真是有一套啊,這麽輕鬆就搞定了林立那邊,接下去,就輪到葉森登場了。我和林立之間的恩怨,葉森並沒有參與到其中,上次我被騙的時候,葉森一直在照顧打完胎的高敏,所以這次叫他去,再合適不過了。
我和葉森合計了一個晚上,這樣冒冒失失的過去也不是個辦法,得找個中間人引見一下才是,這個倒有點棘手了,但找個中間人又談何容易呢。
無奈之下,也隻好找到其中一個幫林立生產蜘蛛人玩偶的老板,給了他一筆小錢,讓他幫葉森引見一下,就讓那個老板說上次要打官司這事情是個誤會,本不想弄成這樣子的,後來還聽律師說起過有關知識產權什麽的東西,所以現在知道了你的難處,就帶了個朋友過來,看能不能幫到你……
這老板一席話說下來,林立也不好說什麽了,再加上說帶個人來幫忙,他自然是喜出望外。做生意的人,不就是圖個錢嘛,你讓他這一千多萬的貨爛在手裏,誰不心疼啊,現在既然廠家的老板願意化幹戈為玉帛,而且聽這話的意思可能會幫忙解決這批貨的問題,當然是笑臉相迎啦。
這時候的林立已經不能跟從前的精明相比了,剛剛受到這麽大的挫折,被人騙完,又麵臨合同糾紛,本想買想這批貨總沒事了吧,誰知道又牽涉到版權的問題,不能銷售,隻能放在倉庫裏,這樣接二連三的打擊是個人都受不住啊,而且現在最困擾他的問題,肯定就是這批貨如何出手了……
(vip章節有近8000字,所以本章分為兩次更新,今天晚上更新一次,明天早上更新後麵的一半,第二卷完結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