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森自然是先裝傻,然後接著談下去的時候,說自己可以幫忙解決林立這批貨的問題,想辦法幫忙走私出去,不過這事情不太好辦,因為這批貨量太大,而且每一個的價值又都不高,不像走香煙或者古董什麽的,風險實在太大,如果被抓住,可是要做牢的。


    這林立自然是好言相對,說隻要有辦法搞定這件事情,少不了葉森的好處。這時候,葉森也就順水推舟了,說可以想辦法先把這批貨搞到越南、緬甸那一帶,那裏他有熟人,可以幫忙銷到歐洲,但是這事情牽扯實在太大,說幹脆自己把這批貨買下來算了。


    林立可能想反正對方有銷貨的途徑,自己也正好趁這個機會出後,所以趕忙答應了,這一堆玩意能出手,他心裏不知道樂成什麽樣呢。


    這個時候,葉森就可以壓價了,說知道這批貨有問題,是非法的,所以這價格方麵希望能足夠便宜,否則自己也犯不著冒這麽大的險。


    ……………………


    其實林立做了這麽長時間生意,心裏也很明白,這單貨要考慮的是如何減少損失,而不是如何賺錢了。隻要能多少撈回點錢,他就應該慶幸了,否則沒人問津,不僅一分不值,每天還要支付不便宜的倉庫租金,所以他是越早脫手越好。一番討價還價後,一個下午下來,最終把價錢談到了0.96元一個。先前我們已經從工廠老板那裏得知,他給林立的價格是每個1.44元。林立雖然損失了二百八十多萬,但是他運氣還是算好的,因為這批東西的非法本質,不太會有人要,要是沒人要,他損失的可就是將近九百萬了啊,這還沒算倉庫的租金呢。


    一切談好,林立提出最後一個要求,就是需要全部當場一次性貨款付清結算,看來這小子是被人騙怕了,葉森自然是爽快地答應,約好第二天一早,當著他的麵將五百六十六萬四千元劃入他公司的帳號,然後提貨。


    我聽葉森晚上回來跟我說了這麽多,心裏那叫一個爽啊,雖然之前損失了一些定金的數額,但是現在全賺回來了。第二天我叫葉森去和林立交易,然後叫了物流公司提貨,直接運到碼頭。


    這一票,我給johnson的價格是0.35美圓/個,而現在從林立那裏到手的價格是0.96元人民幣,換算成美圓的話隻有0.12美圓左右,這一票就賺了一千零八十五萬人民幣,比原來直接從上海的李老板那裏拿貨多賺了六百多萬人民幣呢。


    除去律師費用、交通費、先前支付給林立的一百多萬定金,和一些雜七雜八的開支,這一票,我淨賺900多萬。


    這仇也報了,林立不僅損失了幾百萬,而且還弄得滿頭包,差點沒尋死覓活,而我,多賺了不少錢,經過這次事情,我對商道有了更深層次的理解,不僅要打擊對手,更要賺錢,那才是王道。


    當然,這其中是很多人付出艱辛的,那一夜,我們徹夜未眠,我帶著大家先去凱悅金貿吃飯,酒足飯飽後又去唱歌,當然紅包當然是不能少的啦。給了嚴鬆一萬塊的大紅包,於夢自然是沒有收,不過我隔天也去給她買了一條鉑金項鏈。當然,我買了兩條,一條寄去美國給米雪,兩個都是我心愛的女人,誰都不能虧待。葉森跟我是自己人,公司賺的錢他也有份。


    這幾個月過得很快樂,接一些小單子,雖然利潤小,但是風險也小了不少,不知道林立有沒有猜到背後耍手段的是我,不過就算猜到,他也沒報複的機會了,因為後麵我接單都非常小心,隻要有一點可疑,隻要還沒簽合同,這單我就不做了。更何況,我對大單已經有點怕了,專接量很小的單子,有的每單隻賺十幾萬,這樣一來,他想報複我也就更難了。


    到年底的時候,才發現要報財務年報給工商和稅務了,這才亂了分寸,我們公司實在太亂了,連個財務都沒有,這就導致了這一年來根本沒人記帳,我隻做了個流水帳,把大概的盈利和支出記了一下。而更可怕的是,這一年來,我們公司竟然沒上繳過稅款,連忙找了個代理記帳的公司,進行登帳和核算,然後把沒繳的稅款補繳上去,還被罰了些款,不過即便這樣,年檢還是沒能通過,需要過一個月再次提交。


    這讓我和葉森鬱悶不已,公司帳戶裏的錢又提不出來,弄得自己身邊隻有十來萬,代理記帳的公司告訴我們,法人資產和個人資產是有本質區別的,雖然這公司是我們兩人成立的,但是公司帳戶裏現有的錢,並不是你們個人的,而是作為公司這樣一個法人的所有財產。作為未分配利潤來說,按道理在年底是出資人是可以提的,但是必須要繳33%所得稅和一些相關的管理費用,等真正到手的時候,估計也就剩一半多了。


    原來這其中還有這麽多奧妙,麵對迷茫,我們當然是本著多請教的態度,終於在付了一些錢後,那家公司的人給我們出了個主意,就是申請清盤,撤消公司,這樣到手的錢會多很多。如果還要做生意,可以重新成立個新的公司。這建議倒是不錯,我們也沒多想,為了多拿點錢,就申請了清盤,找相關的會計公司進行公司財產清查,宣布公司倒閉。這樣一來,除去一些費用,最後我們從公司帳戶的近兩千萬中套出了一千八百多萬。


    公司清盤後,我也想暫時歇一歇了,和葉森把公司的錢對半分了,他不肯要這麽多,隻拿了八百多萬的零頭,說自己沒做什麽事情。大家都是好兄弟,我跟他說了半天,他還是不肯要,無奈之下,就我先把錢保存著吧,把一千多萬存進自己的個人帳戶。有了這些錢就算我一輩子不幹活,也夠養活自己的了。


    不過我可不是那種沒有大誌向的人,隻是前段時間太累,正好趁機休息一下。這段時間裏,和於夢出入於各種高檔場所,反正現在有的是錢,應該好好享受一下。我甚至還想幫父母買輛車來代步,隻是這錢的來由不太好找,得從長計議了。


    一日跟於夢去新天地吃飯,這裏是上海比較高檔的消費區,所以能看到很多高級白領和外國人。正吃著,突然旁邊來了一個人,我們兩個同時抬頭,竟然是林立。


    詫異之下,我不知道他來做什麽,難道是知道了我整他,要來報仇,這倒不用怕,上海的治安環境相當好,更何況這種高檔的消費區,隻要他動手,不出十分鍾就會有警察把他帶走的。


    “你來幹什麽?”我冷冷地問道。


    他理都沒理我,直接對於夢說:“夢,上次在你家吃飯的時候,你不是說跟他分手了嗎?怎麽又在這裏吃飯?”


    “分手了又合好了,不可以啊”於夢向來討厭他,所以說話也不太客氣。


    “可……”林立顯然很尷尬,繼續道:“那不知道能不能請你喝一杯?”


    我感覺出這話裏仿佛帶有這麽點火藥味,於是忙道:“要吃飯的話就坐下來一起吃吧,我請客”


    對於情敵來說,這話應該是最能刺傷他的,誰會在自己喜歡的女人麵前,要自己的情敵請客吃飯呢?


    他馬上回敬道:“不用了,不過倒是可以一起請你喝上一杯”


    我沒說話,他打了個響指,對waiter道:“給你開一瓶軒尼詩”


    我一聽就知道這小子根本不了解女人,說是要請於夢喝一杯,還搞來瓶烈酒,不就是想在我麵前充富嘛。


    酒倒進加了冰塊的杯子,我一口喝下,這玩意還真的是烈得夠戧,林立用一種輕蔑的眼神看我,在他看來,我喝了他這個輕敵請客的酒,肯定是大跌麵子,而且這酒可不便宜,在這裏開一瓶的話,得好幾千,他得意地喝著。


    我肯喝這酒,心裏自然是早就有了計較,對於夢道:“這酒太烈了,你喝不慣的,我幫你重新叫一杯吧”


    說著叫來waiter,中氣十足地道:“給你開一瓶82年的‘拉菲’”


    這話一出口,林立的臉色微微一變,他自然是知道這酒的價格,一萬多塊一瓶呢。他原本肯定以為我這人才做沒多少時間生意,不可能有這麽大魄力,所以開了瓶軒尼詩想顯擺一下,沒想到我這一出手,就是82年的‘拉菲’。等酒上來,waiter給我們三人倒好,我和於夢喝完,就結帳然後起身告辭,留下林立一個人呆坐在那裏。否則這麽拚下去就沒意思了,想傷到一個人,千萬別去打他,那是武夫和沒腦子的人才會幹的事情,最好的辦法,就是侮辱他,讓他在心愛的人麵前丟足了臉,這比狠扁他一頓,還要讓他難受。


    這一來一去的交鋒,林立自然是輸了,徹底地輸了,我想他此時肯定恨不得用頭撞牆。這也不能怪我,誰叫他自己惹上來的。


    回到住處,我們兩人高興壞了,今天晚上才是真的爽,這才叫解恨。


    ……………………


    為了能和葉森住得近一點,我提議他和高敏搬過來,我搬到於夢那裏去住,他們也欣然同意。之後的日子裏,我不經常逃課了,反正在家也沒事情做,去聽聽課倒也還不錯。不過腦子裏,倒是一直在想著怎麽樣才能發點財,對外貿我已經有點疲倦了,而且也怕林立找機會報複我,所以幹脆想改行做別的算了。隻是這年頭想賺錢的人太多,生意也不太好做啊。


    有一天於夢去學校了,我上午沒課,正好把上次從樓上住處搬來的東西整理一下,期間發現了一個盒子裝著的紅色石頭。想半天才記起是妙妙以前那個不爭氣的男朋友在街上百般狼狽地拿來抵債的,聽著家夥說這玩意叫什麽“雞血石”來著,今天正好有空,倒可以去外麵問問到底值多少錢,雖然對那家夥的話沒報什麽希望,不過反正也是閑著,我穿戴整齊,把這盒子揣在兜裏,就出了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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