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如此,丁直璜認為,為官一方者不可灰心喪氣,要潔身自好,有所作為,他曾對屬下說:“且豐草蔽穀,幽蘭自芳;舉世混沌,清士乃見”,“藉此官勢,作德於民”。對於做官的目的,丁直璜崇尚孔子的“學而優則仕”和孟子的“幼而學之,壯而欲行之”,希望自己能夠“出其所學,以救敝而起衰”,因為“賢人進,則民生遂”,他認為,隻要有了好官清官,黎民百姓才能過上好日子,“做官當以愛民養民為第一要事,即所謂報國者亦不外此,蓋民為國本,培養民氣即培養國脈。得民心樂,民氣和則不亂,而國家於以平康,此即報國也。……務須時時體察此言,立心照辦。不使一事不可對民,一念不可對民。凡有害民者,必盡力除之;有利於民者,必實心謀之。我自盡其心,而百姓愛戴不忘……”他時常告誡自己要“刻苦做好官,行好事”。
丁直璜告誡自己要“刻苦做好官”,他自己也的確這麽做了,可是,他的“刻苦”,對老百姓來說,並非福音。
丁直璜生處江河日下、國勢頹微的時代,而對“天下貪官,甚於強盜;衙門汙吏,無異虎狼”的黑暗現實,作為一個封疆大臣,能出汙泥而不染,“以天下為憂,而未以位為樂”,清正廉潔,其為官之道凝聚著儒家的“保民”、“養民”、“教民”的光輝思想,可以說是其思想可貴之處,但落到具體的實處上,卻是麵目全非了。
因他心目中的那套理論,在現在已經根本不具備任何的可操作性!
在丁直璜的理論中,官員是為朝廷和百姓服務的。他們心裏頭應該首先裝著百姓,然後才裝著自己。儒家經書上是這麽教導的,但是作為整體,官員們追求的是自己的利益。他們心裏頭首先裝著自己,如果還有富餘地方,那就順便再裝點百姓。如果太擠那就算了。這不是哪一個人兩個人的道德問題,這是普遍的人性。
被宋明理學閹割過的儒學理論為這個時代的人們提供了極富吸引力的遠景理想。對社會來說,隻要人人都遵守聖人的教化,這個社會就會井井有條,臻於大同。對個人來說,如果你刻苦自礪,就會達到“聖人”的境界。但丁直璜們不會知道的是,聖人的“存天理,滅人欲”,其實是無法實現的。因為它隻承認道德教化,而不承認支配社會運轉的根本動力是利益。它要求人們時時克製自己,走在“天理”的鋼絲上,卻把“人欲”當成敵人。因此,它從基礎上便缺乏可操作性。
“存天理,滅人欲”本身就是一份可怕的精神條約。或者說是一個善意的騙局。簽訂了這份條約,就意味著一個人必須在他的生活中,時時與“自我”交戰,把一個活生生的自然人壓榨成一塊道德標本。幾乎所有的讀書人都發誓“必為聖賢”,然而,絕大部分人都半途而廢,他們陽奉陰違,在冠冕堂皇的借口下進行人欲的走私,成了說一套做一套的“鄉願”。隻有極少數有特殊秉賦的人,才能以超常的心力來做這條約的犧牲品。
而丁直璜,便是這樣一個奇葩。
丁直璜認為做官“尤重表率”,“持心須公正,操守須廉潔,作事要勤速,問案要細心”,“亟宜刻刻恤民,事事恤民,以種德行”。他認為“一惑於利,則日久浸淫,將有流於貪婪而不知者矣。”因此還特別囑咐兒子丁體常:“爾欲做官,須先從此立腳,萬不可效今時喪心昧良者流,隻顧目前之熱鬧,不思子孫之敗壞,是所至囑!”
對於當時官場流行的不正之風,如過節祝壽的禮金及每季下級向上司孝敬的錢財等陋規,丁直璜均認為是*現象,必須予以抵製。“凡一切節壽季規,萬不可受。……若收受陋規,則無以自問,又何以對人?且州縣送陋規,無非取之於民。爾取州縣之一,州縣則取民之十。試思大災之後,尚忍如此傷天害理虐民之事乎?午夜捫心,當必瞿然懼天。”“當於利之一字,斬斷根株,立意做一清白官,而後人則受無窮之福。……去節壽而收季規,是猶不作劫盜而作穿窬(穿壁牆的小偷),其為盜一也。人須有耐苦之心,方能成一好人。……即窮於一時,而清名難求,所值不啻千百萬,何憚而不為?……貧原非病,窮乃見君子,聖人嚐言之,當以此為身體力行……”
談到做官的修養,丁直璜認為:一個稱職的好官,必須“明習當時之務,又好讀書,稽古以充之,見聞日益廣,持守日益定,才識日益閎,其所謂明體達用者也。”他認為要防腐拒腐,首先得遠離*,潔身自好,“須少交接少遊宴。除上衙門外,仍以終日閉戶讀書寫字作文賦詩為好。”他訓誡兒子丁體常,要“夙寤晨興,憂勞百姓”;要“受辱不驚,受寵若驚”;要“居安思危”,勿“在樂忘憂”;要把宦海的浮沉和個人的得失看得淡漠,但對自己的人格和清操卻要看重。他有如是說:“我之做官,誌在君民,他無所問。官可被參而罷黜,斷不可依阿以從俗,而自壞身心,貽羞後世也!”
丁直璜到山東巡撫任上之後,身體力行,一番雷厲風行之下,山東官場的風氣的確“清正”了許多,但隨之而來的,卻是行政效率的極度低下,以及財政收入的困窘。
丁直璜一直認為,讀書人都是孔孟之徒,他們入仕,出發點應該是行孔孟之道,並不應為一己私利。所以,他的取消收受陋規,保持祖製的“低薪”正好有利於官員們“砥礪節操”,“保持正氣”,正所謂“存天理、滅人欲”。
低薪製其實是中土基於儒家學說的一種政治傳統,但問題是一方麵是官俸低得有時甚至不足以維持正常開支,另一方麵是官本位,官萬能,各級官員權力不受約束,製定各種土政策,進行各種亂收費幾乎沒有任何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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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直璜告誡自己要“刻苦做好官”,他自己也的確這麽做了,可是,他的“刻苦”,對老百姓來說,並非福音。
丁直璜生處江河日下、國勢頹微的時代,而對“天下貪官,甚於強盜;衙門汙吏,無異虎狼”的黑暗現實,作為一個封疆大臣,能出汙泥而不染,“以天下為憂,而未以位為樂”,清正廉潔,其為官之道凝聚著儒家的“保民”、“養民”、“教民”的光輝思想,可以說是其思想可貴之處,但落到具體的實處上,卻是麵目全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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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丁直璜的理論中,官員是為朝廷和百姓服務的。他們心裏頭應該首先裝著百姓,然後才裝著自己。儒家經書上是這麽教導的,但是作為整體,官員們追求的是自己的利益。他們心裏頭首先裝著自己,如果還有富餘地方,那就順便再裝點百姓。如果太擠那就算了。這不是哪一個人兩個人的道德問題,這是普遍的人性。
被宋明理學閹割過的儒學理論為這個時代的人們提供了極富吸引力的遠景理想。對社會來說,隻要人人都遵守聖人的教化,這個社會就會井井有條,臻於大同。對個人來說,如果你刻苦自礪,就會達到“聖人”的境界。但丁直璜們不會知道的是,聖人的“存天理,滅人欲”,其實是無法實現的。因為它隻承認道德教化,而不承認支配社會運轉的根本動力是利益。它要求人們時時克製自己,走在“天理”的鋼絲上,卻把“人欲”當成敵人。因此,它從基礎上便缺乏可操作性。
“存天理,滅人欲”本身就是一份可怕的精神條約。或者說是一個善意的騙局。簽訂了這份條約,就意味著一個人必須在他的生活中,時時與“自我”交戰,把一個活生生的自然人壓榨成一塊道德標本。幾乎所有的讀書人都發誓“必為聖賢”,然而,絕大部分人都半途而廢,他們陽奉陰違,在冠冕堂皇的借口下進行人欲的走私,成了說一套做一套的“鄉願”。隻有極少數有特殊秉賦的人,才能以超常的心力來做這條約的犧牲品。
而丁直璜,便是這樣一個奇葩。
丁直璜認為做官“尤重表率”,“持心須公正,操守須廉潔,作事要勤速,問案要細心”,“亟宜刻刻恤民,事事恤民,以種德行”。他認為“一惑於利,則日久浸淫,將有流於貪婪而不知者矣。”因此還特別囑咐兒子丁體常:“爾欲做官,須先從此立腳,萬不可效今時喪心昧良者流,隻顧目前之熱鬧,不思子孫之敗壞,是所至囑!”
對於當時官場流行的不正之風,如過節祝壽的禮金及每季下級向上司孝敬的錢財等陋規,丁直璜均認為是*現象,必須予以抵製。“凡一切節壽季規,萬不可受。……若收受陋規,則無以自問,又何以對人?且州縣送陋規,無非取之於民。爾取州縣之一,州縣則取民之十。試思大災之後,尚忍如此傷天害理虐民之事乎?午夜捫心,當必瞿然懼天。”“當於利之一字,斬斷根株,立意做一清白官,而後人則受無窮之福。……去節壽而收季規,是猶不作劫盜而作穿窬(穿壁牆的小偷),其為盜一也。人須有耐苦之心,方能成一好人。……即窮於一時,而清名難求,所值不啻千百萬,何憚而不為?……貧原非病,窮乃見君子,聖人嚐言之,當以此為身體力行……”
談到做官的修養,丁直璜認為:一個稱職的好官,必須“明習當時之務,又好讀書,稽古以充之,見聞日益廣,持守日益定,才識日益閎,其所謂明體達用者也。”他認為要防腐拒腐,首先得遠離*,潔身自好,“須少交接少遊宴。除上衙門外,仍以終日閉戶讀書寫字作文賦詩為好。”他訓誡兒子丁體常,要“夙寤晨興,憂勞百姓”;要“受辱不驚,受寵若驚”;要“居安思危”,勿“在樂忘憂”;要把宦海的浮沉和個人的得失看得淡漠,但對自己的人格和清操卻要看重。他有如是說:“我之做官,誌在君民,他無所問。官可被參而罷黜,斷不可依阿以從俗,而自壞身心,貽羞後世也!”
丁直璜到山東巡撫任上之後,身體力行,一番雷厲風行之下,山東官場的風氣的確“清正”了許多,但隨之而來的,卻是行政效率的極度低下,以及財政收入的困窘。
丁直璜一直認為,讀書人都是孔孟之徒,他們入仕,出發點應該是行孔孟之道,並不應為一己私利。所以,他的取消收受陋規,保持祖製的“低薪”正好有利於官員們“砥礪節操”,“保持正氣”,正所謂“存天理、滅人欲”。
低薪製其實是中土基於儒家學說的一種政治傳統,但問題是一方麵是官俸低得有時甚至不足以維持正常開支,另一方麵是官本位,官萬能,各級官員權力不受約束,製定各種土政策,進行各種亂收費幾乎沒有任何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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