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人身心靈合一會所在夢靈的引領下,引入了神奇的“重生”訓練,幫助助會員們找回塵封的記憶,釋放心靈苦痛,舒展壓抑情結,收獲父母親情,接納曆代祖先之能量,以重生的姿態,讓學員們脫胎換骨,以一個新的感恩的、輕鬆的心態邁向愉快的人生之旅!
夢靈引導著大家一個接一個的經曆著重生的過程,在舒緩的引導語的引領下,12名會員經由催眠狀態進入了胎兒時期,重新從“產道”裏艱難地重生,經曆接納父母的愛的行為和語言的表達,會員們在重生訓練結束後獲得了巨大的成長。
真正的強大
不是拒絕
而是接納。
真正的強大
不是與神對話
而是與身邊最親密的人連接。
真正的強大
不是那些套在你身外的光環
而是有勇氣呈現真真實實的你。
真正內心的強大
不是我們把自己藏的多深
而是勇於去探索與麵對內心的陰暗麵。
真正的強大
不是我們從來沒有眼淚
而是流著淚還能微笑著堅定前行。
最難的修行,不是在深山獨處,與人世隔絕;不是在禪坐中,掉入某個境界。
最難的修行,是在關係裏。
想在關係裏和諧相處,就必須打開自己的心,同時看見別人的心;滿足自己的心,同時滿足別人的心!我們在關係裏,就如同背影和正麵,你隻能猜測正麵是怎樣,並不知道正麵的真相!但是我們經常用猜測代替真實,所以會升起煩惱!
可是人們的心靈飽受創傷,有那麽多的情愫和寂寞想要隱藏,有那麽多的秘密希望埋葬。
心靈的軌道是:所有想要隱藏的都會自動在心外去尋找填補。所有被埋葬的都會被借助外界的力量而回憶起來!
在心靈中,沒有任何東西能夠被隱藏和埋葬。我們會把一切被壓抑的自動投射到外界,而自己根本毫無覺察。
我們可能會把壓抑的母愛投射到女友身上,把壓抑的夫妻情感投射到孩子身上。不小心轉變了自己和女友、孩子的關係,而自己根本毫無覺察。
我們隻能騙騙自己不去看因果!
誰能夠自如的打開自己的心,誰能夠處理好滿足自己的心、滿足別人的心之間的關係?
如果做到了,那就是維摩詰居士的“不二禪心”了!
世間的關係,總是由親近而開始,以淡漠而結束。
心和心的距離,在一個呼吸間變幻莫測。
近和遠,都產生於一個念頭的力量。而人們並不知道,這個決定性的念頭何時出現!這個念頭出現的時刻,就是因果業力當下的顯現。這個念頭出現的當下。能不能空掉,就是能不能覺悟了!
在諸多關係裏,親密關係最難解脫!
因為我們是因愛來到這個世界,最終也因愛最難解脫!
因愛存在,所以有了關心、照顧、分擔、包容、幫助!也因愛存在。所以有了抱怨、占有、要求、傷害、排斥、淡漠
世界最近的距離,最遠的距離,都是因愛產生!
佛經說:八地菩薩,不退菩提。那麽在世間修行,讓八地以下菩薩最容易退轉的,恐怕就是這個“愛”字了!
這個最難解脫的親密關係,可能是夫妻、可能是父女、可能是男女朋友、可能是師徒。也可能是某個親近的人!這個關係,不是來報恩的,就是來討債的。這個關係,是讓你的心“有所住”的最大的果。這個關係,即是煩惱,又是菩提的所緣!所以佛說:煩惱即菩提!不要逃避煩惱。去求菩提。《維摩詰經》說:不斷煩惱而入涅槃——這是維摩禪的境界!在因緣裏解脫“愛”,是最徹底的。當然,也是最難!跳出來,做個旁觀者,不要沉陷在情緒裏。在沉陷前的一刹那。至少知道自己掉進去了,這個“知道”,就是培養覺性的開始!
要知道:與親密關係衝突,隻是因為她沒有滿足你的需要。不是因為對方真的錯了!
要知道:她沒有滿足你的需要,其實是你也沒有辦法滿足他的需要。
要知道:你們想要的不一樣,不代表你是對的。
要知道:這就是你們關係的“果”,抱怨“果”是沒用的,要去看那個“因”是怎麽製造的。
麵對親密關係,做個發願解脫的勇士,修成一個自利利他的智者
說出自己心裏想的,不活在猜測對方和等待對方裏;
做自己願意為對方做的,不讓行動總是停留在頭腦裏;
表達自己想要的,遷就和忍耐不能減少煩惱;
和對方共同成長,不讓思想虛度在時間裏,不讓靈性消沉在欲望裏
隻問耕耘,不問收獲的心,是維摩禪的菩薩心!
願世間多一些菩薩,戰勝輪回和業力!
願世間多一些菩薩,在親密關係裏成就不退菩提!
家庭對於每一個人來說,都是最重要的關係空間,也是一個複雜的係統,涉及人生價值的方方麵麵。許多婚姻問題與親子關係問題,歸結到一點,是家庭係統出現了紊亂,家庭秩序遭到了破壞。
心理學認為,成人與兒童青少年身上的心理問題和心理疾病,皆源於家庭係統成員之間關係的混亂與扭曲。決定家庭成員關係的動力是“愛的牽連”與“愛的流動”。因為愛,任何一個家庭成員都不可能對另一些成員的疾苦熟視無睹。譬如,在一個“鬧離婚”的家庭中,孩子就會“生病”,以此來阻止家庭的分裂。在一個母親殘疾而生活不便的家庭中,孩子從小就會很“懂事”,並像“小大人”那樣照顧自己的母親和父親,分擔母親的責任。這就是愛的動力和愛的救助本能。
在家庭或家族係統中,存在一些愛的動力法則,這些法則對家庭成員的關係有著極為隱秘的影響。了解這些法則。對於理解你自己的家庭中存在的問題,解決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衝突是非常必要的。
係統平衡法則——正常的“父、母、孩子”三口之家,父母之間相親相愛,孩子依戀父母。敬重父母,三人之間的“三邊”關係都是“正性”的情感,這是最理想的家庭結構。如果父母之間的關係出問題,是“負性”情感連接,孩子就會處於“分裂”狀態。這種情況下,孩子必須放棄對父母中“某一方”的正性情感——譬如放棄對父親的愛,以便和自己的母親保持親密與認同——以此恢複係統的平衡。這就是家庭係統的平衡法則。
在父、母、孩子所構成的家庭“三角關係”中,最理想的關係是“三邊正性關係,有人把它描述為“等邊三角形”關係。但是,大多數家庭都有這樣那樣的問題。因此,受係統平衡動力的影響,“一條邊”上的關係出問題,勢必引起另外“兩個邊”的關係調整,而調整的結果往往是“兩負一正”的關係。而不會是“兩正一負”的關係。譬如,妻子與丈夫鬧翻了臉,兒子也會與父親翻臉,這樣才能維持母子之間的好的關係;或者兒子選擇維持和父親的關係而疏遠自己的母親。二者必居其一。因為對於未成年的孩子來說,同時失去父母的愛,是難以承受的。
你需要記住,在一個家庭中。婚姻關係是決定性的關係,因此,改善家庭關係的關鍵,首先在於改善父母雙方的婚姻關係,而不是單純就親子關係進行調整。
係統隔離法則——在一個家庭中,不同成員處在不同權利等級上。相應承擔不同的責任。其中,父母的權利和孩子有很大的不同,他們處在權利的較高位置,並承擔更多的責任。父母不僅要履行生兒育女的義務,而且有責任為孩子的成長提供無條件的積極關愛。但是。父母卻沒有權利將自己的情感困惑、個人隱私與痛苦展現在孩子麵前並要求孩子承擔責任,同樣的,孩子沒有權利也沒有義務解決父母的問題。因此,婚姻隱私在一定程度上應該隔離在親子關係之外。這就是係統隔離法則。
遺憾的是,許多父母都不自覺地違背了這一法則,他們在麵臨自己的婚姻矛盾或配偶一方的婚外不忠時,不是在自己的孩子麵前哭哭啼啼,就是拉上自己的孩子一同參與對丈夫(或妻子)婚外情的跟蹤調查,或者讓孩子為自己評理、決定“是否離婚”等等。這些做法將對孩子的心靈成長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
係統優先法則——家庭以及由一些不同代際的“家庭係統”構成的大的“家族係統”,是一個複雜的關係係統。家庭與家族成員的關係,應該遵循優先法則,否則,家庭係統中愛的流動就會出現紊亂。家庭係統優先法則為:
在一個家族係統中,後出現的家庭係統優先於先出現的家庭係統。一個人先是自己與父母構成的家庭係統中的成員,成人後結婚生子,有了一個新的“三口之家”家庭係統。依據此法則,這個人自己的婚姻家庭關係應該總是優先於他和父母的原生家庭關係。
在同一個家庭係統中,先出現的關係優先於後出現的關係。夫妻婚姻關係是建立一個完整家庭的前提,因為這個關係,才出現了子女,於是有了親子關係。親子關係時候出現的關係。依據此法則,在一個家庭係統中,婚姻關係應該優先於親子關係。
如果一個男人違背優先法則,將自己的注意力過多地放在自己的原生家庭,或者把自己的父母看得太重,一旦戀愛結婚組建新的家庭,配偶和孩子都會覺得自己“不重要”,由此產生“局外人”的自我感覺,往往難以溶入他的大家庭。難怪對這樣的男人,妻子常常抱怨:“我給他說一百句話,還不如他媽一句話頂用呢!”妻子和孩子無法從這個男人身上得到更多的關愛,必然導致婚姻危機以及親子關係發展不良。
另一種違背優先規則的情況,則更頻繁地發生在現代社會的獨生子女家庭中。婚後有了孩子,於是夫妻中的一方(大多數情況下是妻子)理所當然地將自己的大部分精力和情感投注到孩子身上,無暇顧及自己和配偶的情感需要,直到孩子已經進入了青春期,仍然不能夠恢複對夫妻婚姻關係的關注,孩子成了夫妻關係中的唯一紐帶。這樣的家庭,一旦孩子因升學或工作離開家庭係統,就會出現婚姻危機與衝突,並可能導致中年後離異。
係統補位法則——在一個家庭係統中,孩子的父母中的一方因為生病離世、離異、常年不在家或者因“性格缺陷”不能發揮正常的父母角色功能時,這個家庭中的孩子會傾向於去“填補”或“替代”這個空缺的位置,並發展出與這個位置的角色相匹配的個性特征。如果這個空缺的位置是父親的位置,孩子會發展出較多的父性特質,譬如很會照顧媽媽,很會照顧弟弟妹妹,很會體諒孤獨無助的人等等;如果這個空缺的位置是母親的位置,孩子的母性特質會加強,甚至變成一個極為母性的“小媽”。這就是係統補位法則。“補位現象”在離異後的單親家庭中極為常見。
從子女心理發育的角度說,過度發展的補位現象不是一個正常的現象,而是一種心理創傷,“補位”同子女的“性心理的發育”和“人格麵具”有較為直接的病理關係。據個例子,如果一個女孩子因為父親“長年累月”離家在外,而且不關心母親和自己的情感需要,不關心家庭,而母親又是一個“沒有長大的、依賴型”的母親,這個女孩會怎麽樣呢?她會在自己的成長過程中,逐步發展出某種“男性化的”、“強悍的”、“假小子氣”的人格品質(這其實是一個人格麵具而並非女孩的真實自我),以保護自己的母親和承擔父親未能承擔的責任。如果情形足夠嚴重,這個女孩完全可能在青春期變成一個同性戀者。
從這個例子我們不難看出,在子女麵前,父母責無旁貸地承擔其作為父母的責任和義務,成熟穩定地發揮父母的家庭功能,獨立處理承擔自身的焦慮與痛苦,勇敢堅強做人,快樂輕鬆生活,才是解除家庭“補位”傾向的根本途徑。
夢靈引導著大家一個接一個的經曆著重生的過程,在舒緩的引導語的引領下,12名會員經由催眠狀態進入了胎兒時期,重新從“產道”裏艱難地重生,經曆接納父母的愛的行為和語言的表達,會員們在重生訓練結束後獲得了巨大的成長。
真正的強大
不是拒絕
而是接納。
真正的強大
不是與神對話
而是與身邊最親密的人連接。
真正的強大
不是那些套在你身外的光環
而是有勇氣呈現真真實實的你。
真正內心的強大
不是我們把自己藏的多深
而是勇於去探索與麵對內心的陰暗麵。
真正的強大
不是我們從來沒有眼淚
而是流著淚還能微笑著堅定前行。
最難的修行,不是在深山獨處,與人世隔絕;不是在禪坐中,掉入某個境界。
最難的修行,是在關係裏。
想在關係裏和諧相處,就必須打開自己的心,同時看見別人的心;滿足自己的心,同時滿足別人的心!我們在關係裏,就如同背影和正麵,你隻能猜測正麵是怎樣,並不知道正麵的真相!但是我們經常用猜測代替真實,所以會升起煩惱!
可是人們的心靈飽受創傷,有那麽多的情愫和寂寞想要隱藏,有那麽多的秘密希望埋葬。
心靈的軌道是:所有想要隱藏的都會自動在心外去尋找填補。所有被埋葬的都會被借助外界的力量而回憶起來!
在心靈中,沒有任何東西能夠被隱藏和埋葬。我們會把一切被壓抑的自動投射到外界,而自己根本毫無覺察。
我們可能會把壓抑的母愛投射到女友身上,把壓抑的夫妻情感投射到孩子身上。不小心轉變了自己和女友、孩子的關係,而自己根本毫無覺察。
我們隻能騙騙自己不去看因果!
誰能夠自如的打開自己的心,誰能夠處理好滿足自己的心、滿足別人的心之間的關係?
如果做到了,那就是維摩詰居士的“不二禪心”了!
世間的關係,總是由親近而開始,以淡漠而結束。
心和心的距離,在一個呼吸間變幻莫測。
近和遠,都產生於一個念頭的力量。而人們並不知道,這個決定性的念頭何時出現!這個念頭出現的時刻,就是因果業力當下的顯現。這個念頭出現的當下。能不能空掉,就是能不能覺悟了!
在諸多關係裏,親密關係最難解脫!
因為我們是因愛來到這個世界,最終也因愛最難解脫!
因愛存在,所以有了關心、照顧、分擔、包容、幫助!也因愛存在。所以有了抱怨、占有、要求、傷害、排斥、淡漠
世界最近的距離,最遠的距離,都是因愛產生!
佛經說:八地菩薩,不退菩提。那麽在世間修行,讓八地以下菩薩最容易退轉的,恐怕就是這個“愛”字了!
這個最難解脫的親密關係,可能是夫妻、可能是父女、可能是男女朋友、可能是師徒。也可能是某個親近的人!這個關係,不是來報恩的,就是來討債的。這個關係,是讓你的心“有所住”的最大的果。這個關係,即是煩惱,又是菩提的所緣!所以佛說:煩惱即菩提!不要逃避煩惱。去求菩提。《維摩詰經》說:不斷煩惱而入涅槃——這是維摩禪的境界!在因緣裏解脫“愛”,是最徹底的。當然,也是最難!跳出來,做個旁觀者,不要沉陷在情緒裏。在沉陷前的一刹那。至少知道自己掉進去了,這個“知道”,就是培養覺性的開始!
要知道:與親密關係衝突,隻是因為她沒有滿足你的需要。不是因為對方真的錯了!
要知道:她沒有滿足你的需要,其實是你也沒有辦法滿足他的需要。
要知道:你們想要的不一樣,不代表你是對的。
要知道:這就是你們關係的“果”,抱怨“果”是沒用的,要去看那個“因”是怎麽製造的。
麵對親密關係,做個發願解脫的勇士,修成一個自利利他的智者
說出自己心裏想的,不活在猜測對方和等待對方裏;
做自己願意為對方做的,不讓行動總是停留在頭腦裏;
表達自己想要的,遷就和忍耐不能減少煩惱;
和對方共同成長,不讓思想虛度在時間裏,不讓靈性消沉在欲望裏
隻問耕耘,不問收獲的心,是維摩禪的菩薩心!
願世間多一些菩薩,戰勝輪回和業力!
願世間多一些菩薩,在親密關係裏成就不退菩提!
家庭對於每一個人來說,都是最重要的關係空間,也是一個複雜的係統,涉及人生價值的方方麵麵。許多婚姻問題與親子關係問題,歸結到一點,是家庭係統出現了紊亂,家庭秩序遭到了破壞。
心理學認為,成人與兒童青少年身上的心理問題和心理疾病,皆源於家庭係統成員之間關係的混亂與扭曲。決定家庭成員關係的動力是“愛的牽連”與“愛的流動”。因為愛,任何一個家庭成員都不可能對另一些成員的疾苦熟視無睹。譬如,在一個“鬧離婚”的家庭中,孩子就會“生病”,以此來阻止家庭的分裂。在一個母親殘疾而生活不便的家庭中,孩子從小就會很“懂事”,並像“小大人”那樣照顧自己的母親和父親,分擔母親的責任。這就是愛的動力和愛的救助本能。
在家庭或家族係統中,存在一些愛的動力法則,這些法則對家庭成員的關係有著極為隱秘的影響。了解這些法則。對於理解你自己的家庭中存在的問題,解決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衝突是非常必要的。
係統平衡法則——正常的“父、母、孩子”三口之家,父母之間相親相愛,孩子依戀父母。敬重父母,三人之間的“三邊”關係都是“正性”的情感,這是最理想的家庭結構。如果父母之間的關係出問題,是“負性”情感連接,孩子就會處於“分裂”狀態。這種情況下,孩子必須放棄對父母中“某一方”的正性情感——譬如放棄對父親的愛,以便和自己的母親保持親密與認同——以此恢複係統的平衡。這就是家庭係統的平衡法則。
在父、母、孩子所構成的家庭“三角關係”中,最理想的關係是“三邊正性關係,有人把它描述為“等邊三角形”關係。但是,大多數家庭都有這樣那樣的問題。因此,受係統平衡動力的影響,“一條邊”上的關係出問題,勢必引起另外“兩個邊”的關係調整,而調整的結果往往是“兩負一正”的關係。而不會是“兩正一負”的關係。譬如,妻子與丈夫鬧翻了臉,兒子也會與父親翻臉,這樣才能維持母子之間的好的關係;或者兒子選擇維持和父親的關係而疏遠自己的母親。二者必居其一。因為對於未成年的孩子來說,同時失去父母的愛,是難以承受的。
你需要記住,在一個家庭中。婚姻關係是決定性的關係,因此,改善家庭關係的關鍵,首先在於改善父母雙方的婚姻關係,而不是單純就親子關係進行調整。
係統隔離法則——在一個家庭中,不同成員處在不同權利等級上。相應承擔不同的責任。其中,父母的權利和孩子有很大的不同,他們處在權利的較高位置,並承擔更多的責任。父母不僅要履行生兒育女的義務,而且有責任為孩子的成長提供無條件的積極關愛。但是。父母卻沒有權利將自己的情感困惑、個人隱私與痛苦展現在孩子麵前並要求孩子承擔責任,同樣的,孩子沒有權利也沒有義務解決父母的問題。因此,婚姻隱私在一定程度上應該隔離在親子關係之外。這就是係統隔離法則。
遺憾的是,許多父母都不自覺地違背了這一法則,他們在麵臨自己的婚姻矛盾或配偶一方的婚外不忠時,不是在自己的孩子麵前哭哭啼啼,就是拉上自己的孩子一同參與對丈夫(或妻子)婚外情的跟蹤調查,或者讓孩子為自己評理、決定“是否離婚”等等。這些做法將對孩子的心靈成長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
係統優先法則——家庭以及由一些不同代際的“家庭係統”構成的大的“家族係統”,是一個複雜的關係係統。家庭與家族成員的關係,應該遵循優先法則,否則,家庭係統中愛的流動就會出現紊亂。家庭係統優先法則為:
在一個家族係統中,後出現的家庭係統優先於先出現的家庭係統。一個人先是自己與父母構成的家庭係統中的成員,成人後結婚生子,有了一個新的“三口之家”家庭係統。依據此法則,這個人自己的婚姻家庭關係應該總是優先於他和父母的原生家庭關係。
在同一個家庭係統中,先出現的關係優先於後出現的關係。夫妻婚姻關係是建立一個完整家庭的前提,因為這個關係,才出現了子女,於是有了親子關係。親子關係時候出現的關係。依據此法則,在一個家庭係統中,婚姻關係應該優先於親子關係。
如果一個男人違背優先法則,將自己的注意力過多地放在自己的原生家庭,或者把自己的父母看得太重,一旦戀愛結婚組建新的家庭,配偶和孩子都會覺得自己“不重要”,由此產生“局外人”的自我感覺,往往難以溶入他的大家庭。難怪對這樣的男人,妻子常常抱怨:“我給他說一百句話,還不如他媽一句話頂用呢!”妻子和孩子無法從這個男人身上得到更多的關愛,必然導致婚姻危機以及親子關係發展不良。
另一種違背優先規則的情況,則更頻繁地發生在現代社會的獨生子女家庭中。婚後有了孩子,於是夫妻中的一方(大多數情況下是妻子)理所當然地將自己的大部分精力和情感投注到孩子身上,無暇顧及自己和配偶的情感需要,直到孩子已經進入了青春期,仍然不能夠恢複對夫妻婚姻關係的關注,孩子成了夫妻關係中的唯一紐帶。這樣的家庭,一旦孩子因升學或工作離開家庭係統,就會出現婚姻危機與衝突,並可能導致中年後離異。
係統補位法則——在一個家庭係統中,孩子的父母中的一方因為生病離世、離異、常年不在家或者因“性格缺陷”不能發揮正常的父母角色功能時,這個家庭中的孩子會傾向於去“填補”或“替代”這個空缺的位置,並發展出與這個位置的角色相匹配的個性特征。如果這個空缺的位置是父親的位置,孩子會發展出較多的父性特質,譬如很會照顧媽媽,很會照顧弟弟妹妹,很會體諒孤獨無助的人等等;如果這個空缺的位置是母親的位置,孩子的母性特質會加強,甚至變成一個極為母性的“小媽”。這就是係統補位法則。“補位現象”在離異後的單親家庭中極為常見。
從子女心理發育的角度說,過度發展的補位現象不是一個正常的現象,而是一種心理創傷,“補位”同子女的“性心理的發育”和“人格麵具”有較為直接的病理關係。據個例子,如果一個女孩子因為父親“長年累月”離家在外,而且不關心母親和自己的情感需要,不關心家庭,而母親又是一個“沒有長大的、依賴型”的母親,這個女孩會怎麽樣呢?她會在自己的成長過程中,逐步發展出某種“男性化的”、“強悍的”、“假小子氣”的人格品質(這其實是一個人格麵具而並非女孩的真實自我),以保護自己的母親和承擔父親未能承擔的責任。如果情形足夠嚴重,這個女孩完全可能在青春期變成一個同性戀者。
從這個例子我們不難看出,在子女麵前,父母責無旁貸地承擔其作為父母的責任和義務,成熟穩定地發揮父母的家庭功能,獨立處理承擔自身的焦慮與痛苦,勇敢堅強做人,快樂輕鬆生活,才是解除家庭“補位”傾向的根本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