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孫妮走了以後,我在椅子上坐了一會兒,抽了兩支煙。


    外麵天已慢慢亮了。


    嘿,我心裏很難過,我那時心裏有多沮喪,你簡直沒法想象。


    我當時幹了些什麽呢,我開始大聲跟艾裏講起話來。


    有時候我心情實在沮喪得厲害,就會這麽辦,我口口聲聲叫他回家取自行車去,到鮑比.法隆家門口來找我。


    我們在緬因的時候,就住在鮑比.法隆家附近——那是幾年前的事了。


    嗯,那次是這麽回事,有一天鮑比和我想騎自行車到塞德比哥湖去。


    我們自帶午飯,還帶著支汽槍——我們還都很小,以為用我們的汽槍可以打獵。


    嗯,艾裏聽見我們談論這事,也要跟著去,我不肯答應。


    我告訴他說他還太小。


    此後每逢我心裏十分沮喪,就會口口聲聲跟他說:“好吧。


    回家取你的自行車去,我在鮑比家門口等你。


    快去。”


    那倒不是我出去的時候總不帶他一起去。


    我是帶的。


    可是那一天我沒帶他去。


    他倒沒生氣——他從來不為什麽事生氣——可我隻要心裏十分沮喪,就老會想起這件事。


    最後,我脫掉衣服上床了。


    上床以後,我倒是想禱告什麽的,可我禱告不出來。


    我真想禱告的時候,卻往往禱告不出來。


    主要原因是我不信教。


    我喜歡耶酥什麽的,可我對《聖經》裏其他那些玩藝兒多半不感興趣。


    就拿十二門徒來說吧,他們都叫我膩煩得要命,我老實告訴你說。


    耶穌死後,他們倒是挺不錯,可耶穌活著的時候,他們起的作用,簡直等於是在他的腦袋裏打了個窟窿眼兒。


    他們隻會泄他的氣。


    在我看來《聖經》裏的任何人物都要比十二門徒強。


    你如果要我說老實話,《聖經》裏除了耶穌以外,我最最喜歡的要數那個瘋子,就是住在墳墓裏不斷地拿石頭砍自己的那個。


    這個可憐的雜種,我喜歡他要勝過那些門徒十倍。


    我在胡敦中學的時候,常常為這事跟住在走廊盡頭那個叫作亞瑟.查爾茲的家夥爭論個沒完。


    老查爾茲是個教友會信徒,一天到晚在讀《聖經》。


    他是個很不錯的孩子,我很喜歡他,不過關於《聖經》裏的許多事物,我始終沒法跟他取得一致看法,尤其是那些門徒。


    他口口聲聲跟我說,我要是不喜歡那些門徒,也就是不喜歡耶穌本人。


    他說,既然是耶穌選擇了那些門徒,你就應該喜歡他們。


    我說,我也知道是他選擇了他們,不過他隻是隨便挑選的。


    我說,他沒時間對每個人作仔細分析。


    我說,我毫無責備耶穌的意思。


    他之所以沒時間,那也不能怪他。


    我記得我還問過老查爾茲,那個出賣耶酥的猶大自殺以後是不是進了地獄。


    查爾茲說當然啦。


    我就是在這一點上不能同意他的意見。


    我說,我可以跟他賭一千塊錢,耶穌並沒有將猶大打入地獄。


    我現在依舊願意跟人打這個賭,隻要我有一千塊錢。


    我覺得任何一個門徒都會把猶大打入地獄——而且打得極快——不過我可以拿隨便什麽東西打賭,耶穌決不會這樣做。


    老查爾茲說,我的問題在於從來不上教堂。


    他這話說的倒是有些對。


    我的確從來不上教堂。


    主要是,我父母信不同的教,家裏的孩子也就什麽教也不信了。


    你如果要我說實話,我可以老實告訴你說我甚至受不了那些牧師。


    就拿我念書的那些學校裏的牧師來說吧,他們布道的時候,總裝出那麽一副神聖的嗓音。


    天哪,我真討厭這個。


    我真***看不出他們為什麽不能用原來的嗓音講道。


    她們一講起道來,聽去總是那麽假。


    嗯,我上床以後,卻怎麽也禱告不出來。


    我隻要一開始禱告,就會想起老孫妮怎樣管我叫癟三。


    最後,我在**坐起來,又抽了支煙。


    那煙抽在嘴裏一點味道都沒有。


    我自從離開潘西以後,差不多抽掉兩包煙了。


    我正躺在**抽煙,忽聽得外麵有人敲門。


    我很希望敲的不是我的房門,可我心裏清清楚楚地知道敲的正是我的房門。


    我不知道自己怎麽會知道,可我的確知道得很清楚。


    我也知道是誰在敲門。


    我末卜先知。


    “誰敲門?”我說。


    我心裏很害怕。


    我對這類事情一向很膽小。


    他們光是一個勁兒地敲門。


    越敲越響。


    最後我從**起來,穿著睡衣褲去開門。


    我甚至都用不著開房間裏的燈,因為天已經亮了。


    老孫妮和開電梯的王八毛裏斯就站在門外。


    “怎麽啦?有什麽事?”我說。


    嘿,我的聲音怎麽抖得這樣厲害。


    “沒什麽事,”老毛裏斯說。


    “隻要五塊錢。”


    兩個人裏麵隻他一個人講話。


    老孫妮隻是張大了嘴站在他旁邊。


    “我已經給她了。


    我給了她五塊錢。


    你問她,”我說。


    嘿,我的聲音直發抖。


    “要十塊,先生。


    我跟你說好的。


    十塊一次,十五塊到中午。


    我跟你說好的。”


    “你不是跟我這麽說的。


    你說五塊一次。


    你說十五塊到中午,不錯,我清清楚楚地聽你說——”“把門開大點兒,先生。”


    “幹嗎?”我說。


    天哪,我的那顆心差點兒從我嗓子眼裏跳出來了。


    我真希望自己至少穿好了衣服,遇到這樣的事,光穿著睡衣褲真是可怕。


    “咱們進去說,先生,”老毛裏斯說著,用他的那隻髒手狠狠地推了我一把,我***差點兒倒栽了個跟鬥——他是個魁偉的婊子養的。


    一轉眼,他跟老孫妮兩個都在房裏了。


    瞧他們模樣,就象這混帳地方是屬於他們的。


    老孫妮坐在窗台上。


    老毛裏斯就坐在那把大椅子上,解開了衣服領子——他還穿著那套開電梯的製服。


    嘿,我當時緊張極了。


    “好吧,先生,拿錢來吧。


    我還得回去幹活兒呢。”


    “我已經跟你說過十遍啦,我不欠你一個子兒。


    我已經給了她五——”“別說廢話啦,噯。


    拿錢來吧。”


    “我嘛,幹嗎還要給她五塊錢?”我說。


    我的聲音響徹整個房間。


    “你這不是在向我勒索!”老毛裏斯把製服鈕扣全都解開了。


    裏麵隻有個襯衫假領,沒穿襯衫什麽的。


    他有個毛茸茸的又大又肥的肚子。


    “誰也不向誰勒索,”他說。


    “拿錢來吧,先生。”


    “沒有。”


    他聽了這話,就從椅子上起身向我走來。


    看他的樣子,好象十分、十分疲倦或是十分、十分膩煩。


    天哪,我心裏真是害怕。


    我好象把兩臂交叉在胸前,我記得。


    我想,我當時要不是光穿著混帳的睡衣褲,情況怕不至於那麽糟。


    “拿錢來吧,先生。”


    他一直走到我站著的地方。


    他隻會說這麽句話。


    “拿錢來吧,先生。”


    他真是個窩囊廢。


    “沒有。”


    “先生,你是不是一定要我給你點兒厲害看呢。


    我不願那樣做,不道看樣子非那樣做不成了。”


    他說。


    “你欠我們五塊錢。”


    “我並不欠你們五塊錢。”


    我說。


    “你要是動我一根汗毛,我就會大聲叫喊。


    我會把旅館裏的人全都喊醒。


    我要叫警察。”


    我聲音抖得象個雜種。


    “嚷吧。


    把你的混帳喉嚨喊破吧。


    好極了,”老毛裏斯說。


    “要你的父母知道你跟一個妓女在外麵過夜嗎?象你這樣上等人?”他說話雖然下流,卻很鋒利。


    一點不假。


    “別搗亂啦。


    你要是當時說十塊,情況就不同了。


    可你清清楚楚地——”“你到底給錢不給?”他把我直頂在那扇混帳門上。


    他簡直是站在我上麵,挺著他那個毛茸茸的髒肚子。


    “別搗亂啦。


    快給我滾出去,”我說。


    我依舊交叉著兩臂。


    天哪,我真是個傻瓜蛋。


    這時孫妮頭一次開口說話了。


    “嗨,毛裏斯.要不要把他的皮夾子拿來?”她說。


    “就在那地方。”


    “好的,拿來吧。”


    “別動我的皮夾子!”“我已拿到了,”孫妮說著,拿了五塊錢在我麵前一揚。


    “瞧?我隻拿你欠我的五塊。


    我不是小偷。”


    我突然哭了起來。


    我真希望自己當時沒哭,可我的確哭了起來。


    “不,你不是小偷,”我說。


    “你隻是偷走了五塊——”“住嘴,”老毛裏斯說著,推了我一把。


    “別理他,隨,”孫妮說。


    “走吧,酶。


    咱們拿到了他欠我的錢。


    咱們走吧,嗨。”


    “我來啦,”老毛裏斯說,可他沒動窩兒。


    “我要你來,毛裏斯,嗨。


    別理他。”


    “是誰在出口傷人?”他說,裝出極天真的樣子,接著他用手指重重地在我的睡褲上彈了一下,疼得我要命。


    我對他說他是個混帳下流的窩囊廢。


    “你說什麽?”他說。


    他把手圈在耳後,象是個聾子似的。


    “你說什麽?我是什麽?”我還在哭。


    我是***那麽生氣,那麽緊張。


    “你是個下流的窩囊廢,”我說。


    “你是個向人勒索的混帳窩囊廢,再過兩年,你就會成一個叫花子,在街上向人討一毛錢喝咖啡。


    你那件肮髒破爛的大衣上麵全是鼻涕,你還要——”我話沒說完,他就揍了我一拳。


    我甚至都沒想躲避。


    我隻覺得自己的肚皮上重重挨了一下。


    我並沒給打昏過去,因為我還記得自己怎樣從地板上目送他們兩個一起走出房間,還隨手把門帶上。


    我在地板上躺了好一會兒,就象我跟斯特拉德萊塔打架時那樣。


    隻是,這一次我以為自己快要死了。


    我真的這樣以為。


    我覺得自己好象掉在水裏快要淹死似的。


    問題是,我的呼吸十分困難。


    最後我好容易站起來,得彎著腰捧著肚子向浴室走去。


    可我真是瘋了。


    我可以對天發誓我是瘋了。


    在去浴室的半路上,我開始幻想自己心窩裏中了一顆子彈。


    老毛裏斯開槍打了我。


    我現在是到浴室去喝一大口威士忌什麽的,定一定神,好讓自己真正下毒手。


    我幻想著自己從混帳的浴室裏出來,已穿好了衣服,袋裏放著一支自動手槍,走起路來還晃晃悠悠的。


    我並不乘電梯,而是步行下樓。


    我用手扶住欄杆,嘴角裏斷斷續續淌出一點血來。


    我就這樣走下幾層樓——用手捂著心窩,流得到處是血——隨後我就按鈴叫電梯。


    老毛裏斯一打開電梯的門,看見我手裏握著一支自動手槍,就會害怕得朝著我高聲尖叫起來,叫我別拿槍打他。


    可我還是開了槍。


    一連六槍打在他那毛茸茸的肚皮上。


    然後我把那支手槍扔下電梯道——當然先把指印什麽的全部擦幹淨了。


    隨後我爬回自己房裏,打電話叫琴來給我包紮心窩上的傷口。


    我想象自己怎樣渾身淌著血,由琴拿著一支煙讓我抽。


    那些混帳電影。


    它們真能害人。


    我不說瞎話。


    我在浴室裏呆了約莫一個小時,洗了一個澡。


    隨後我回到**。


    我過了好一會兒才睡著——我甚至不覺得困——可我終於睡著了。


    我當時倒是真想自殺。


    我很想從窗口跳出去。


    我可能也真會那樣做,要是我確實知道我一律到地上馬上就會有人拿布把我蓋起來。


    我不希望自己渾身是血的時候有一嘟嚕傻瓜蛋伸長脖子看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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