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時捷知道史先生是用銅豌豆的“原出處”暗諷自己呢?自失一笑重又拉回話題:“好了史先生,告訴本大人,那兩位來此擊鼓究竟狀告何人?”


    “隆科多!步軍衙門下左翼總兵隆科多!”


    兩人相交的時間不長,但史先生對這位東主的秉性還是了解的,當下也不再調笑,先是報了被告的名姓,隨後將自己了解的案情一一道來:“昨夜,隆科多奉旨查抄拖欠國庫虧空的兵部員外郎金玉澤與兵部主事黨逢恩這翁婿兩家,恰逢金玉澤納娶姨太太——要說這位金大人也真是作死,國喪剛過就敢納娶,偏是——”


    史先生本想碎嘴兩句,隨著範時捷一聲輕哼又趕緊回到正題:“黨夫人,也就是金家女兒,拿出體己的十餘萬兩銀票準備替乃父還債,卻被隆大人中飽私囊,黨夫人不服,爭執中黨夫人被打倒在地,身懷六甲的她因此而小產,黨家八歲的小公子為保護母親而惹惱隆科多,被非刑溺死在荷花缸內!”


    “今日來鳴冤的就是金某新納的妾室,她狀告隆科多詐傳聖旨、因公犯私、殺人淩虐三罪!至於鄔先生——”史先生略作停頓:“鄔先生之所以至此,一來是因為那女子指證,隆科多說此事乃鄔先生指使,他一樣被告指使殺人罪。二來,鄔先生說他不能受這樣的不白之冤,他要狀告隆科多詐傳誣蔑之罪!”


    “他還要狀告隆科多?”原本聽說是狀告隆科多,再結合太子劍鋒所指的習慣性,範時捷的心早已放下多半,可現在——範時捷一巴掌拍在自己的腦門上,因為用力過猛,連頭上的帽子都拍掉了,愁眉苦臉的僵在原地,好半晌才抽抽嘴角:“這他娘的哪是狀告隆科多啊!分明還是狀告本大人我啊!”


    這可怪不得他,這案子比之當日衛即齊遇上的郭琇狀告兩江總督阿山案,更難!


    先說這苦主金氏,犯官金玉澤剛納的妾室,聽這意思怕是連洞房都沒入呢?能在金家敗落之後為金家女兒出頭也算是有情有義了。


    可落架的鳳凰不如雞這種事,不可能因為有情有義就有所改變。所謂犯官,尤其是有“資格”寫在聖旨上,被皇上親自發落的主兒,為了皇上的金口玉言不弄虛作假,這輩子恐怕是沒了翻身的希望。


    爛袔皆人踩,牆倒眾人推,抄家的就是頭一撥,人入庭院就跟強盜破門沒啥兩樣,吃拿卡要算是看得起你,搶你家幾個小嬌娘回去藏著更是給你麵子,敢嘰歪,信不信一群人湧上去,就在你眼前上下其手?試用範仲淹那句經典問你:眾樂樂獨樂樂,孰樂?


    為了避免這種可能的“人家慘劇”,犯官們也就默認了這種尊嚴掃地,打落了牙齒和血吞,久而久之,這也就成了潛規則。從這個角度講,金家女兒黨夫人明知來抄家還要拿出大額的銀票出來,分明是挑釁,或者說是調戲——有錢欠虧空,抄家的聖旨來了你又充富豪,你是打算讓皇上出手落到空處閃了腰,還是岔了氣?


    罵她一句不知死,活該,一點都不過分!


    可換了角度,規則前頭加上一個潛水的“潛”字,就證明這規則是在水麵之下的,畢竟,聖旨上隻是抄家,隆科多作為欽差,奪去她手裏的銀票沒錯,可隨後的殺人麽——說聖旨金口玉言,不光是說不能違背,做的過了也不行,朝廷有一撥人叫禦史,專門盯著這種事兒的,金家這女人站出來做原告,硬是要得!


    確定原告沒問題,隻要她能扛住以民告官的後果,精通《大清律》的範時捷現在就能對兩樁案子做出判詞。


    頭一樁,隆科多作為欽差,頂著抄家的名頭幹的卻是殺人的勾當,依據《大清律》“詐傳詔旨者,斬監侯!”殺人還挺會挑,死者還是兩個孩子,一個八歲,一個未足月,尤其是最後說這事鄔思道指使的更透出其殺人的決絕,《大清律》有論:凡謀殺人造意者,斬監侯!謀殺幼孩之案,年在十歲以下者,斬立決!


    考慮到他是國戚,作為純淑皇太後的堂弟,肯定能扒上“議親”的邊,以其從二品的官身:“議貴”也夠的著,可即便有此“兩議”,流放三千裏的責罰怕是跑不掉。至於鄔思道:“西席”聽起來尊貴,但也僅僅是享受五品的俸祿,隻要罪名坐實,被砍頭是唯一的結果!


    第二樁,鄔思道狀告隆科多也合律例,因為“西席”雖不在朝廷品級裏,但太子還兼任鑲黃旗主,隆科多又是鑲黃旗下的奴才,在旗內,西席的位置必定在奴才之上,隻要鄔思道能證明清白,《大清律》上說的明白“詐傳五品以下衙門官言語者,杖八十!”


    接下來就更簡單了,依舊歸回《大清律》:文職道府以上、武職副將以上,有犯公私罪名應審訊者,照例題參,奉到諭旨再行提訊。自己隻需要接了狀子,如實上奏,等皇上聖旨一到,再提人就是。


    但這事兒真會這麽簡單嗎?


    範時捷又不得不反思套用律例之前的“隻要”倆字,頭一個是坐實隆科多的罪名,後一個是確定鄔思道的清白。但問題就真來了,隆科多與金黨兩家無冤無仇,就算有“痛打落水狗”的心思,發點抄家財也就算了,罵人才咒別人斷子絕孫呢?他又何必做這樣的事兒呢?至於鄔思道,能在皇子競爭之時,以“不爭是爭”做賣身之資的人,自己又憑什麽認定他一定就清白?


    因為反思,範時捷又想到另一件事,他去拜見叔叔,除了彼此交流盜賣一案的憂慮,因為對太子的關注,叔叔也沒少聽對他背書。太子所屬,鄔思道拍在第一位,相關的資料也多,其中就有這位的年少輕狂事。


    當年大鬧江南春闈的才子,與兵部金雨澤家的女兒是青梅竹馬,鄔某犯事之後金家背信棄義,這才將女兒許配給黨家做偏房,因為所出乃是長子,才有了扶正的機會。所謂奪妻之恨不共戴天,如今鄔某時來運轉,難免就有快意恩仇的心思。


    殺了金家女為黨家所生的孩子,就像草原上的狼,每當新的頭狼產生之後,在將前任狼王的妻妾收為己有之前,它會先殺死前任狼王的所有孩子!而指使隆科多去謀害之後又反過來為金家做主,唯有一種解釋才合情合理,那就是殺人滅口!


    莫看現在的隆科多是從一品的總兵,可就算在家叔的資料中,他的排名也是倒數的。按照叔叔的說法,有一個上書房大臣的叔叔還能巡街多年,注定是姥姥不親舅舅不愛的那種。如今走了走了狗屎運提升,卻是借著太孫開府的由頭,無恥的送了個紅牌姑娘巴結本主,名聲更是壞透了。想要再進一步,除非像賭徒一樣鋌而走險的押一把大的,還得贏了才成!


    這種人,太子又如何會放到心上,若把鄔思道想的厚黑一點,他完全可以玩一出一石二鳥,既為自己出氣又為太子解憂!


    但這很坑人!因為秉公執法的自己,成了被人隨手抓起來的“刀”!


    佟佳氏雖是太後的母族,但就算知道了真相也奈何不了太子,甚至奈何不了被太子庇佑的鄔思道,這份憋屈憤恨也必定集中到自己身上!


    誰讓妻不賢子不孝的事兒被自己揚的京城盡知,提人到堂還**裸的打臉呢?眼中釘,被拔是遲早的事兒,加上範家闔府都扛不住,史先生想必就是看到了這一點才會說出“瞻仰”“世家風範”的話!


    然範時捷喊出“分明還是狀告本大人”卻不僅僅如此,他可是經曆了今日的朝會的,皇上冊封太子並予以重權,大學士熊賜履卻從另一個角度解讀了聖旨,傷仲永,分明就是捧殺!而皇上之所以將其逐出朝廷未嚐不是惱羞成怒!


    緊跟著,卻是張廷玉一反常態的搶先發言,隨後就是鑲黃旗下蜂擁而至,最後是太子與幾位阿哥聯手,一舉扳倒了作為皇上鐵杆心腹索額圖,這是不是可以看做——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皇上與太子之間怕不是先前預想的那麽父慈子孝呢!


    猛然萌生於範時捷腦海中的想法固然嚇人,但從這角度再看蔭太後恩德的聖旨,對佟國維、隆科多加以封賞,大可如法海一樣封公賜侯麽,何必在鑲黃旗內做文章?再瞧那兩個職務,副都統已經可以坐衙了,佐領更是旗丁的直接領導者……


    皇上要插手鑲黃旗事務,太子卻要斬手,從佟佳氏叔侄身上,範時捷覺得自己已經隱隱觸到真相了,但他真的想哭了,銅豌豆也是豌豆好不好?夾在太子與佟佳氏之間就扛不住了,再加上皇上,自己會不會擠成豆餅,擠出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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