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噴霧停止了。櫻歌感覺自己的眼睛在慢慢愈合中,她閉上眼,等再次睜開的時候,因為眼淚的緣故,有些朦朧。


    實驗室裏有很多的器材,就像化學實驗課上的燒杯、試管、橡膠塞都會在這兒看到,不過,化學的實驗隻是鹽酸、氫氧化鈉互滴、高錳酸鉀製氧氣諸如此類,而現在的實驗,是拿著她自己的性命來冒險。


    “十分鍾。”他拿著燈照了照櫻歌的瞳孔,看了看表對著,一個小本子記錄了下來。


    “你什麽時候能放了我?”櫻歌說出話來,感覺聲音像不像是自己的,很蒼老、很疲憊、很嘶啞。


    “這個還不知道,拿你研究完了再說吧。”


    什麽叫拿她研究完了再說?


    什麽時候才能把她研究完?


    原來,人類也是很殘忍的,甚至比吸血鬼都殘忍。眼前的這個人,雖然和浩淇有著相似的眼眸,可是性格卻截然不同。


    這樣的日子,還要過多少天?


    浩淇,你醒過來了嗎?


    浩淇,你知道我在受苦嗎?


    浩淇,你會不會醒來之後發現我不在身邊,過來救我呢?


    “現在開始紫外線照射,測驗你的皮膚愈合能力。”


    櫻歌還沒反應過來,高強度紫外線就遍布全身了。感覺特別刺眼,櫻歌慢慢閉上了眼睛。


    身體的痛漸漸蔓延、擴散,意識有些渙散,忍受著身體的痛,櫻歌幻想著……


    一天。


    兩天。


    三天。


    一天天過去了,浩淇還是沒有來,臨淵也沒有來,爸爸也沒有來,沒有人來救她。仿佛她的消失,對世界來說就像一粒塵埃的消逝,不引起任何人的關注。


    她的心也漸漸涼了,心底深處的那一個聲音一直在叫囂著,“關掉那個開關,就不會再有痛苦了。你不能靠別人,隻能靠自己。”


    關掉那個開關。


    不再痛苦。


    隻能靠自己。


    櫻歌關上了開關,什麽痛苦也沒有了,什麽思念、期望、愛戀、親情、友誼,都是放屁,在她眼裏一文不值。


    她變得沒有感覺,沒有情緒,什麽都不在乎。對於天天的折磨也習慣了,反正她什麽都感覺不到。這副殘破的身體,她也不在乎。無所謂,反正她自己可以愈合。


    也許是過了好幾年,也許是好幾十年,時間荒老,老到他也沒有力氣再折磨她了。


    終於有一天,他把她放出去了。被釋放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扭斷了他的脖子,掏出他的心,放在硫酸溶液裏浸泡。


    “哈哈哈哈――我終於出來了。”


    此後的她如行屍走肉般活著,嗜血如魔。反正人類這麽討厭吸血鬼,不殺幾個人都對不起這個稱號了。


    殺戮、嗜血、無情,這就是她。


    新聞一直在報道,警察也在抓她,直到在人類世界再也混不下去了,她回到了吸血鬼世界。一個人,在原始叢林生活著,也許有時候會出去再抓幾個人,也許過幾個世紀會在挑起一番腥風血雨。反正,蔓延不絕的時間,隻能永世孤獨了。


    鼻尖的血腥味讓她再度蘇醒,渙散的意識漸漸凝聚,櫻歌睜開了眼睛。


    “喝吧,看你快不行了。撐下去,以後還要用你呢。”櫻歌貪婪的喝著血液,可惜,隻有那麽一點。當眼睛變色,尖牙伸長的時候,血液早就喝完了。


    “我還要――”


    “這些血液足以維持你今天的生活了,貪婪的吸血鬼。”


    被燒紅的皮膚漸漸恢複了正常,櫻歌感覺力氣又回來了,可鋼圈卻怎麽也掙不開。


    “別白費力氣了,安心休息吧,明天我再來。”


    當鐵門被關上的時候,實驗室又恢複了它的陰冷和黑暗,隻有很高很遠的窗戶邊能看到月亮。櫻歌躺在那張冰冷的鐵床上,想起今天所想的事。


    她很害怕,她怕有一天她真的承受不了,她怕真的控製不住自己去關閉情感,她怕有一天會變成嗜血魔頭,她怕自己永世孤獨,她怕自己再也不是以前那個櫻歌了。


    無論如何,都不要那樣做。壓抑住內心深處的欲望,不要變壞。


    高處的小窗外還是那個月亮,就如那晚和浩淇在一起看到的月亮一樣,皎潔明朗。


    似此星辰非昨夜,為誰寒露立中宵?


    浩淇,你醒過來沒有?你過得好不好?


    ……


    一天。


    兩天。


    三天。


    已經一個多星期了,浩淇終於醒了過來。


    “浩淇――”顏夕在病床旁邊握著他的手,眼睛裏布滿血絲。


    “怎麽是你?我昏迷多少天了?”


    “難道不該是我嗎?”


    “我隻是――”


    夢裏一直聽到櫻歌在叫他,櫻歌對他說她好難過,讓他去救她。努力說服自己快點醒來去找她,醒來後發現,心一直在痛,很痛。


    “你已經昏迷一個多星期了,我以為你醒不過來了――”顏夕抱住浩淇,聲音有些抽噎。


    浩淇拍拍她的背,“沒事,我這不是醒過來了嗎?別擔心了。”


    “嗯。”她重重的點頭。


    “櫻歌在哪兒?”


    “不知道。自你出車禍後,她從來沒有來看過你,可能和她那些哥們兒在瘋玩吧。”顏夕的眼睛別到一邊,不去看他。


    “我要去找她。”浩淇掀開被子,準備向外走去。


    門還沒有打開,身體被顏夕從後麵抱住,“為什麽?她從來都不關心你,你為什麽要去找她?你已經和她分手了,在你身邊守了你一個多星期的人是我,可你一醒來就問她,那我算什麽?我算什麽?”


    浩淇的心還是一直痛著,很痛很痛。他轉過身來擁著顏夕,“對不起,顏夕,這些天你受苦了。”


    “我不怕苦,可我怕你走。”


    “我――”


    “浩淇,你別走好不好?你別走。”


    “……”


    她的眼睛本來就布滿血絲,現在又哭紅了,真摯的眼神凝視著他,讓人不忍心拒絕。


    可是,為什麽想到櫻歌感覺好痛,那種感覺很真實,不像是在夢裏。他總會想象到自己躺在冰冷的大床上,有人拿著激光燈照他的眼睛,有人在給他的手腕紮針、抽血。他總會聽到櫻歌在和他說話,那樣虛幻,又那麽清晰。


    “對不起,顏夕。”


    浩淇放開了顏夕的手,捂著胸口向外跑著。


    “櫻歌――”


    “櫻歌――”


    “告訴我你在哪裏――”


    電話打不通,家裏也沒有人,臨淵的電話也不接,怎麽也找不到,一點線索都沒有。


    浩淇把整個醫院都翻了一遍,可就是沒有找到,醫生們、護士們都說,從未見過這個人,她並沒有來過這兒。正如顏夕所說,從他出車禍到現在,她並沒有來看過他。


    可那種強烈的感覺,卻從未停止。


    他一定要找到她。


    憑自己的力量,太難了。浩淇打電話著了所有能幫到忙的人,他的朋友、同學,甚至還借了表哥美國的一支部隊。希望可以盡早找到櫻歌。


    安一、萃英、市醫院、醫科院,日日夜夜,浩淇一遍一遍的找,找完安泉市,再找整個省,新聞、報紙已經在全國範圍內宣傳。從他們一起走過的瓔珞街道到籃球場,從血庫到病房,從超市到咖啡館,可是什麽地方都找不到她的身影。


    櫻歌,你到底在哪裏?


    等一個人,找一個人,找到失望,等到絕望……


    口袋裏的電話響了,浩淇掏出電話,手臂上還留著一道一道的血痂。這些天,每次聽到沒有消息,他就拿刀子在自己的手臂上劃一刀,以前和顏夕在一起劃的舊傷未愈,現在又添新傷。


    以為這次收到的又是找不到的消息,可當浩淇看到屏幕上的“listening”時,心狂跳不止,手都有些顫抖。


    “喂,櫻歌,你在哪兒?”


    櫻歌躺在床上,聽到浩淇焦急的聲音,眼淚一下子就流出來了,落在冰冷的床板上。


    “你不用管我,不用找我。”櫻歌的聲音很嘶啞,現在她自己都覺得難聽。


    “為什麽?”


    “我們已經結束了,你還不明白?”


    “……”


    “你出車禍我不在意,我一點都不關心。顏夕打電話告訴我的時候,我還在玩兒呢。我希望你別再打擾我了,我過得很好。,不想見到你。所以,你別再找我了。”櫻歌憋住哭腔,假作鎮定。


    浩淇的手機從手中滑落,他慌亂的撿起來,“你真的,不想再見到我?”


    “是的,我今生今世、永生永世都不想再見到你了。拜托你別再拿自己的身體開玩笑,你就算病死了我都不會再去看你的。”


    “櫻歌,這不是你。你告訴我,是不是有人讓你這麽說的?我相信你不會這樣的。我相信你――”


    “你省省吧,別再胡思亂想、自作多情了,難道你現在才看清嗎?這就是真正的我。”


    夢裏那個呼喚著他、讓她就她的那個櫻歌是真,還是如今給他打電話的櫻歌是真?


    電話掛掉了,浩淇對著忙音,自言自語地說了最後一句話,“無論如何,我一定會找到你的。”這句話,是在欺騙自己櫻歌已經不喜歡自己的事實嗎?


    櫻歌躺在冰冷的床板上,闔上眼睛,留下了最後一滴淚。


    “很好,這樣他就不再鬧騰了。今天放你一天假,休息一天,不研究了。”


    “我這是為了他,不是為了你。”


    浩淇如果繼續找下去,總有一天會垮掉的。他必須放棄找她,必須好好養傷。雖然,她很希望他能來救她,不過,這隻是奢望而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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