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伴隨著槍響,尖叫聲此起彼伏。


    黑衣人們訓練有素,抽出藏在鬥篷內的武器見人就殺。


    幸好此時下著小雨,街道上的行人並不多。


    隻有幾名運貨的苦力被當場打死,其餘行人見勢不妙紛紛躲進兩旁的商店中。


    蹬蹬蹬!!


    酒吧內,餐館內,旅社內,衝出了二十多名蒙麵人。


    他們前一秒還是小鎮上的旅客,戴上麵巾後直接化身匪徒,與黑衣人會合在了一起。


    跟隨在黑衣人身後的三輛馬車,有一輛馬車的車廂被打開了,隻見裏麵裝的都是武器彈藥,很快被趕馬車的人分發給了蒙麵人。


    一時間,黑衣人加上蒙麵人,小鎮內足足湧入了四十多名暴徒,看他們嫻熟的開槍動作,明顯不是初出江湖的菜鳥。


    “我叫哈農,你們或許聽說過我,對,我就是被你們打死的火車劫匪哈特的大哥,今日我要為我的兄弟複仇!”


    “如果你們識相,我們隻掠奪,不殺人,大家可以平安相處。”


    “如若不然,就拿起你們的武器跟我們打一場吧,這是個適者生存的年代,看看我們誰才是強者!”


    哈農是個三十多歲,留著小胡子,身穿皮夾克的中年人。


    他有點加勒比海盜中,傑克斯派洛船長的味道,都是一樣的桀驁不馴,一樣的視生命如兒戲。


    “大家分頭行動,蒙麵隊三人一組,洗劫小鎮上的商店,酒吧,旅館,餐廳,槍械店,雜貨店,服裝店,理發店,有人反抗格殺勿論!”


    “黑衣隊跟我來,我們負責消滅小鎮上的守衛,他們殺死了我的親弟弟,我要他們血債血償!”


    哈農指揮手下分頭行動,目光中閃動著殺意。


    另一邊,治安所內的林耀也在分配任務,麵對來勢洶洶的匪徒們,對著手下命令道:“大家從後門出去,兩人一組,立刻占據小鎮的製高點,從上麵發動攻擊。”


    “他們的人很多,數量是我們的一倍以上,你們要記得保護自己。”


    “菲爾斯,你去召集那些農場主,讓他們派出手下的牛仔參加小鎮保衛戰。”


    “告訴他們,殺死一名匪徒獎勵100美元,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他們會樂意為我們效力的。”


    林耀很清楚光憑守衛的力量,不足以對抗哈農一夥人。


    這些人是準軍事組織,別說人數是他們的一倍了,就是一對一,恐怕他的手下也不是任何一名匪徒的對手。


    想要打贏這場仗,必須有小鎮的支持。


    小鎮人口數千,家家戶戶都有槍,哪怕一百個人中能站出來一個,他們也有打敗對手的希望。


    “快行動!”


    一聲令下,守衛們紛紛從後門離開,爬上兩旁的建築。


    林耀也不例外,居高臨下的地理位置,能給射擊帶來良好的視野,並為他們提供盡可能多的掩護。


    等到林耀爬上治安所的樓頂時,蒙麵隊的人已經開始洗劫商店了。


    蒙麵隊早在兩天前,就開始陸陸續續的入駐小鎮。


    他們很清楚哪裏可以弄到錢,於是小鎮的支柱性產業酒吧,就成了這些人的第一站。


    想打酒吧的主意可不簡單,酒吧的老板湯姆遜,是小鎮上最不可招惹的人物之一,今年六十多歲的他據說參加過南北戰爭,手底下也養著五六個打手。


    第一波槍戰,在蒙麵隊與酒吧守衛間打響。


    酒保們端著步槍,在老板的帶領下守在樓道與二樓上,不斷射擊想要靠近的蒙麵人。


    有些在酒吧內喝酒的牛仔,也加入到了這一行列。


    一時間,酒吧就像一座碉堡一樣,死死的釘在蒙麵隊麵前,讓他們不得存進。


    “開槍,自由射擊!”


    林耀與他的守衛們也參戰了,開始對著下方的匪徒進行射擊。


    跟林耀一起守在治安所樓頂的是個少年人,他恐怕隻有十五六歲的樣子,還是個半大的孩子。


    他看上去害怕極了,抱著槍趴在掩體後麵渾身顫抖,林耀開了三槍都沒聽到他的動靜。


    “別愣著,今天不是我們幹掉他們,就是他們幹掉我們,自信點孩子!”


    在林耀的鼓舞下,少年畏畏縮縮的將頭探出掩體,哆嗦著衝人群開了一槍。


    什麽也沒打中,子彈不知道飛到哪去了。


    林耀搖了搖頭,他對這名少年有印象,平時幹活很賣力,也跟他們一起逮捕過逃犯。


    沒想到遇到大場麵就嚇壞了,果然兩三個人的戰鬥與戰爭是兩碼事。


    這場雙方投入近百人的小規模遭遇戰,根本不是牛仔們拔槍互射能比的。


    在這種子彈亂飛的環境中,運氣甚至比槍法更重要。


    砰砰!!


    林耀不斷開槍,短短兩分鍾內,就有四個人被他擊斃。


    剩下的就沒那麽好殺了,他們不是藏身在馬車後麵,就是趴在商店裏跟他們互射。


    一番亂戰之後,哈農損失了十幾人,林耀這邊也損失了七八個。


    好多房頂上的守衛都啞火了,不知是被人打死了還是受了重傷,火力封鎖變得蕩然無存。


    “他在上麵,上去殺了他!”


    耳邊傳來呼喊聲,林耀抱著步槍後退,發現了一名企圖爬上來的悍匪。


    沒有猶豫,一槍打在他的腦袋上,子彈將他撞翻在地。


    “救,救命!”


    回頭一看,東麵也爬上來一個人,手持匕首,將少年撲倒在地。


    林耀想也不想的抽出手槍,對著此人的後背就是兩槍。


    少年得感謝左輪槍的穿透力不強,要是換成後世的五四手槍,子彈在貫穿悍匪的同時也會把少年串成葫蘆。


    “酒吧被攻破了!”


    亂戰中,林耀從遠處聽到喊聲。


    抬頭看去,威爾遜的屍體被從二樓丟了出來,蒙麵隊的匪徒們已經占領酒吧。


    這不是個好消息,酒吧是小鎮上最高的建築,匪徒們占領了酒吧,就相當於占領了比他們更優越的製高點。


    從林耀的角度看去,無法看到酒吧的樓頂。


    但是從酒吧的樓頂往下看,整個小鎮都能一覽無餘。


    “神槍手,酒吧的樓頂上有神槍手,我看到他了!”


    少年指著酒吧的方向,希望提醒到林耀。


    下一秒,少年人的腦袋猶如西瓜般爆開,紅的白的灑落一地。


    林耀躲在掩體後麵,看了眼少年的無頭屍體,低語道:“孩子,我不得幫你補充一句,當你發現神槍手的時候,應該想想他是不是也發現了你!”


    話落,林耀一個翻滾衝出掩體,對著樓頂上的神槍手就是一槍。


    沒打中!!


    林耀臉上的笑容一僵,隨後他的掩體上便傳來了劈裏啪啦的子彈撞擊聲。


    躲在掩體後麵,他知道這裏不能再待下去了。


    沒有人希望被神槍手盯上,剛才那一槍雖然沒打中,卻顯然嚇到了對方。


    短時間內,神槍手恐怕不會更換目標,這代表治安所上的射擊點廢了。


    “所有人離開樓頂,進入建築內纏鬥,等待支援!”


    林耀放聲大喊,隨後一個翻身從治安所的樓頂躍了下去。


    剛落地,他就聽到了腳步聲,起碼有兩三個人正在往這邊跑。


    他們是被聲音吸引過來的,有可能是匪徒,也可能是自己人,誰知道呢。


    林耀將步槍背在身上,躲在牆角,拿著左輪深吸了一口氣。


    短距離戰鬥中,步槍因為槍杆過長不利於發揮,左輪才是巷戰的首選。


    一秒,兩秒...


    聲音越來越近,當近在咫尺時,林耀往地上一趟,槍口對準來了來人。


    呼!!


    虛驚一場,來的是三個逃跑的小鎮居民,其中一個正是跟前身青梅竹馬的女孩艾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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