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進去,外麵不安全!”


    看到來的是小鎮居民,林耀鬆了口氣,帶領三人走進了治安所。


    治安所內,可不是空無一人,還有興奮地嗷嗷亂叫的囚犯。


    這些囚犯大多隻是小偷小摸,關上一陣子或者拿到保證金就會放人,用不著動用監獄。


    看到林耀幾人進來,牢房內的四名囚犯看熱鬧不怕事大,紛紛叫囂道:“看看是誰來了,偉大的史蒂芬警長,他被哈農打的屁滾尿流了嗎?”


    “閉嘴吧,哈農的人已經殺瘋了,他們見人就殺,你們能指望他們放過你?”


    林耀的表情不是很好,如果小鎮上的人給予他們支援,恐怕他們必敗無疑。


    畢竟,哈農的人主要是殺守衛,搶劫商店,對普通民眾沒有太多影響,也不可能殺光小鎮上的所有居民。


    如果居民選擇當鴕鳥,任由哈農的人為所欲為。


    光憑治安所的守衛和商店保安,根本不是這群人的對手。


    從哈農來到小鎮到大開殺戒,滿打滿算不足十分鍾。


    十分鍾內,林耀的人就折損過半了,相比之下,哈農起碼還有二三十號人。


    “警長,如果你給我一把槍,並免除我的罪過,我願意和小鎮並肩作戰!”


    一名看上去很有正義感的小偷,站出來舉起了右手。


    林耀看了他一眼,這人是小鎮上的慣偷,一年起碼有半年待在治安所的牢房中,跟很多守衛都混熟了。


    算一算,這幾人都沒有太大的罪過,隻是些偷雞摸狗的勾當,如果能讓他們充當臨時守衛,或許可以彌補人手不足的空擋。


    不,不行!!


    罪犯就是罪犯,萬一他們反戈一擊怎麽辦。


    林耀還是有顧慮的,不怕他們洗心革麵,就怕他們說一套做一套。


    現在,小鎮的守衛力量已經非常匱乏,他們不能再為自己增加敵人了。


    “你們三個會開槍嗎?”


    林耀轉頭看向三位女孩,相比被關押的小偷,這些小鎮居民家的孩子更可靠。


    “會,但是槍法不好!”


    身為德克薩斯州的居民,不會玩槍是不行的。


    包括艾瑪在內,三名女孩都會用槍,區別隻在於槍法好壞。


    “武器室內還有武器,挑你們會用的,幫我守在治安所。”


    林耀躲在窗戶後麵,一邊觀察著外麵的情況,一邊頭也不回的對三人說道。


    聽到這樣的話,一名少女反對道:“我們又不是守衛,憑什麽幫你守衛治安所?”


    林耀淡然的回答道:“就憑你們三個長得不錯,哈農的人如果消滅守衛後,一定不介意將你們三個帶走,這個說法足夠嗎?”


    哈農的人也是人,是人就有需求。


    他們殺死守衛,洗劫商店之後,你猜他們會做什麽?


    如果猜不到可以想象一下,一群洗劫了小鎮的匪徒,臨走時看到了三個如花似玉的美人。


    女人,在劫匪中可是稀罕物件。


    哈農一夥人又多是通緝犯,平日裏很難進入小鎮,你說他們會不會將美人帶走享用?


    “我們答應了!”


    艾瑪一口答應下來,她在三人中是見過市麵的,很清楚被匪徒帶走的下場。


    其他兩人也勉為其難的答應下來,從武器室內拿了武器,跟著林耀一起守在了治安所。


    砰砰!!


    外麵的槍聲漸漸消停下來,這場守衛戰進行到了中後期。


    服裝店,酒吧,旅店,雜貨店...


    好多商鋪都遭到了洗劫,膽敢反抗的人大多被打死了,蒙麵隊的人正將值錢的貨物往馬車裏搬。


    零星的抵抗還在繼續,支援卻遲遲未來。


    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這句話,不止適合唐國,在大洋彼岸的美利堅也是通用的。


    很多居民躲在房間內,透過窗簾的縫隙小心翼翼的看著外麵。


    很顯然,他們缺少與匪徒一戰的勇氣,隻想守著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匪徒不來洗劫他們就謝天謝地了。


    “都住手,看看我們抓到了誰!”


    哈農在手下的簇擁下,從稅務所內抓出了一人。


    林耀定睛一看,被抓的不是稅務官塞拉維還能是誰。


    相比往日的高高在上,今天的稅務官大人糗多了,甚至被人嚇尿了褲子。


    他被兩個人拖拽著,硬生生拉到了大街上,痛哭流涕的跪倒在哈農腳下。


    那副樣子,恐怕哈農讓他叫爸爸,他都會毫不猶豫的叫出來。


    “我想我已經說過了,之所以會發生今天的這一幕,是因為小鎮的守衛殺死了我的弟弟。”


    “這是我的複仇,洗劫商鋪是利息,其實我並不想為難你們。”


    “現在,我給你們一個機會,隻要你們交出小鎮守衛,我就立刻帶人離開。”


    哈農並不是一個簡單角色,他將壞事做盡了,偏偏還要擺出一副救世主的嘴臉。


    林耀清楚他的目的是分化居民與守衛的關係,給予居民安全感,使得小鎮居民不會迫於無奈站在守衛一方。


    有希望的人通常難以拚死一搏,因為他們的顧慮太多了。


    此話一出,哈農就將自己與小鎮的對立,變成了與守衛和店主的對立,將普通人從中摘了出去。


    “親愛的警長大人,你就不想說些什麽嗎?”


    “我給你十秒鍾的考慮時間,如果十秒鍾後我還看不到你放下武器,站在我的麵前,我就槍斃這名無辜的稅收官。”


    哈農拿槍抵在塞拉維的頭上,喊道:“1...”


    治安所內,三女的目光看向林耀。


    林耀對此不為所動,冷笑道:“塞拉維死不死管我什麽事,我又不是他爸爸!”


    開玩笑,他又不是聖母,哈農顯然醉翁之意不在酒,跳出去不是找死嗎?


    他可以斷定,哈農的目標是他。


    隻要殺了他,小鎮就不可能再有有效的抵抗,就像被剝光了的小姑娘一樣。


    傻子才會出去撞槍口,有這個想法的人,現實中你得離他遠一點,因為他聖母起來可能會連累你。


    “8、9...”


    哈農一聲聲的數下去,林耀也在尋找著最佳射擊位置。


    就像哈農想的一樣,他認為消滅林耀會造成守衛的潰敗,林耀何嚐不想消滅他,造成匪徒的慌亂。


    他們都是一類人,喜歡用最小的代價得到最大的利益。


    隻是與哈農相比,林耀此時藏在暗處,他則站在大庭廣眾之下,身前隻有作為人質的塞拉維。


    砰!!


    在哈農即將開槍的瞬間,林耀也選擇了開槍。


    他的子彈穿過塞拉維的胸口,又向著後麵的哈農飛去。


    打中了!!


    哈農並沒有想到,身為小鎮警長的他,能忽視稅收官的性命果斷開槍,根本不在乎塞拉維的命。


    這一發子彈,從塞拉維的右胸穿過,又打進了哈農的胸口。


    哈農臉上帶著不信,摸了摸自己的胸口,神情恍惚的看向開槍的位置,呢喃細語道:“好狠的人!”


    砰砰砰!!


    隨著哈農中槍,槍戰再次拉開帷幕。


    幾名黑衣人拖著他,將他拖上了一輛馬車,林耀也不知道這一槍有沒有打死他。


    應該死了吧?


    哈農與塞拉維的身高差不多,林耀瞄準的是塞拉維的心髒,哈農躲在他身後中槍,應該也被命中心髒才對。


    隻是他沒有太開心。


    他選擇一穿二的方式開槍,犧牲了塞拉維才打中哈農,這樣的作風不會得到議會老爺們的認同。


    保不準,後麵還要追究他的責任,因為他是警長不是土匪,怎麽能用人質作為靶子。


    隻有蘇聯人才敢這麽幹。


    美利堅,誰這麽幹是要上法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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