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小老頭說,我認為:兄弟們所謂的“私房錢”,說的實際上就是夫妻關係。


    在我的印象中,夫妻關係不同於家庭,但是決定家庭是否穩定的至關重要的現實層麵之一,反映著由各種欲望交織匯聚而決定的人的心理變化。


    我們不應該忽視這樣一個現象:不僅在城市,即使在農村的離婚率也越來越高,而且離婚之前絕不會象過去那樣先是大吵大鬧直至吵得過不下去,而總是風平浪靜悄無聲息地看起來似乎甚理智地就完事了。其實,這並不影響對人的感情甚至於社會的傷害。在這裏,我們有必要探究一番。


    還是運用對比的方法,先說過去。“妻子如衣服,兄弟如手足”和“從一而終”無疑曾經是其中最重要的觀念,由於這個觀念經過長期實踐的驗證而顯得合情合理天經地儀而更加鞏固,隻要稍有違反,“流氓”“破鞋”之類花樣翻新的詞兒就會蜂擁而至,以致於成為離婚的專用名詞。最為倡導的是,哪怕男人或女人已經不能算是男人或女人了,對方也必須為其守節。節是至關重要的,盡管這樣的情況並不多見,畢竟還是存在的。


    我們所要說的,情況越少越能彰顯人的意誌。這是最為重要的一種思維方式,物以稀為貴嘛。所以,果真做好了,肯定要建立貞節牌坊使之千古流芳。這些規定,當然不是法律,但法律再大也大不過人情。別不服,這就是中國的特色。


    這麽說並不否認過去的人的欲望的存在,但人的欲望必要受到客觀環境的限製——彰揚或壓製,這種限製如果達到了某種程度,必能讓人首先滿足自己最簡單的欲望。


    我不想也完全沒有必要去評論這些容易招惹是非的是非,隻要關注人及人在特定環境下的變化以利於咱們自身的發展。其實,這也是咱們聚會的根本目的之一。


    相信大家必不會反對“人的行動受觀念支配”的觀點,記得兄弟們在講述中都不同程度地提過觀念的問題,盡管觀念的變化是緩慢的有時候甚至是不易察覺的,但它肯定在不停地變化著,因為這世上根本就不存在一成不變的東西。


    為進一步論證這個觀點,我們不妨一起再去關注一些變化。


    這些變化應該自大包幹開始的,我們且不說某些人是如何激烈地反對大包幹以及他們的目的,單說人往往就具有心口不一的習慣,嘴裏盡管不要命地嚷著,心裏卻常常因好刺激而追求新鮮。大包幹終究是新鮮的,待別人接受了現實他當然也嚐到了甜頭便總算不再叫嚷而跟著喊好了。


    我所說的當然隻是人性的一個例子,下麵的例子顯然不同於大包幹,也不能全怪大包幹,但確是因為大包幹讓人生活發生改變而引起的。


    譬如洗頭房戀歌房之類,人們反對的激烈程度絕不會亞於大包幹——理發洗頭如此簡單的事情還要別人去做豈不羞煞人?多少年了不都是那麽過來了嗎?唱歌就唱歌吧,為什麽非要找那麽個似明非明似暗非暗的地方?吼幾嗓子就吼幾嗓子吧。


    我們當然不能認為凡新潮的東西都有生命力,但他們掙了錢卻是真的,連掙錢也是有分別的,在過去誰敢炫耀如何如何有錢,而現在沒錢已經是個令人恥辱的事兒了。


    人有了錢變壞似乎是天經地儀的,罪過當然在錢而不在人。無論怎麽說,反正有人開飯店必有人去吃飯,開飯店的掙了錢,吃飯的吃飽了肚皮,豈不兩全其美?


    洗頭房戀歌房肯定是有市場的,要不然為什麽開店的人掙了錢?這似乎是一個不容置辯的常識。偶爾地去一次,其感覺確不同於自己哼唱,問題是為什麽偏要找一些妞兒,據說還有一些雛男。


    且不討厭,隻說許多人接受了它卻是個事實。但在我們村裏,鑒於劉老蔫兒的教訓,無疑是普遍反對的。村裏人一致地認為,正是這些東西讓人的心變野了,無論男人還是女人,隻要從事這些行當必是不正經的。所以,才有了這麽多離婚的人。


    誰之罪?象過去人那樣地生活不是也沒人感覺到不好嗎?非要變嗎?有了孩子豈不更淒慘嗎?我們村裏人都是善良的。


    囉哩囉嗦說這麽多的目的,無非就是要說明自己的觀點,其實,也並不一定就說清楚了。


    關於這種感覺,我覺得越來越強烈了,而且似乎總難改變。這或許不是我的長項,還是說自己吧。


    ——人,尤其是男人,原就不該過多地去說宏觀,宏觀說多了往往會被人疑為誇誇其談,盡管男人更多地還是喜歡把握一些宏觀的東西,因為把握宏觀是一種能力,肯定沒有男人會願意別人說自己無能。


    又扯遠了,說自己。自從我們聚會,我居然變得多愁善感起來——大腦會不由自主地去思考一些東西,而且想法總是莫名其妙甚至於荒唐怪誕。


    說著,農村小老頭環顧了一下兄弟們,見大家正鼓勵他講下去,才又繼續說道——


    人區別於動物的另一顯著特點,就是其強烈的目的性與計劃性。


    關於這一點兒,相信大家必不會反對。我所要說的,恰恰就是人的目的性與計劃性。


    或者因為耐性而讓人不能持久,或者許多事情原本就無法預測便多了些神秘感,從我本身的經曆來看,雖然曾經對自己的人生做過較為詳細的規劃,但還是有許多事情無法預知或者根本不能事先意識到。這就是人意識上的盲點,盲點多因為感情,是人自身無法克服的缺陷,譬如情。


    我敢斷言,人的戀愛必因為美好而盲目,隻有家庭才是現實的。不必爭論,或許兩人曾經自覺極認真地規劃過自己的將來,隻是因為憧憬而盲目。或者可以說,隻有盲目的愛情才能夠算得上真正的愛情。


    這當然是我事後的總結,而非完全的其時其境的感受。任何事情,事後來看必定會更客觀更現實。


    事實上,講述的目的就是還原。相信兄弟們必已從前麵的講述中了解了我和我的愛情,為了更客觀更現實的還原,我們不妨再分析和回顧一番。


    先分析。從現實的角度看,我與夏雨之間的愛情原不該有如此多的曲折,村裏人都這樣認為,其中的好處自不必細說了,別看是好處,往往是不能細說而必須用心去品味的,唯一的差距就是我的文化。


    文化有什麽了不起,又不能當飯吃。這可是村裏人的共識。我們不是講觀念嘛,其時村裏人的觀念便已發展到了這一步。


    這顯然與咱們所認為的愛情是格格不入的,可為什麽村裏人會如此理智而我卻不能呢?如果能夠理性地分析,肯定不單是事不關己的原因,也不僅因為有了阿惠,應該還有對於環境的反抗。


    或許我就是這樣的人,麵對逆境必要掙紮,掙紮雖總與垂死相連,卻是人生命力的體現。


    在當時的村裏人看來,我的掙紮無疑是徒勞無功的,卻偏偏有了阿惠,正是因為阿惠才有了我的今天。這就是幸運。


    按照《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幸運就是出乎意料的好機會,而我所要說的幸運卻是總算讓村裏人有了刮目相看的資本。


    這無疑有太過功利嫌疑,而我當時對阿惠的愛可以說絕對是無私而近瘋狂的。


    至於過程,前麵的講述已有交代,便不再贅述。隻說我們組建的家庭因為太過短暫和濃重的超功利色彩,根本不具有一般家庭的特點和功能——我象神一樣待她,不想讓她有絲毫的傷害,而且此時的累已完全不能叫做累,而是完全的愉悅和神秘一般的快樂。


    要說夫妻關係,還得進入我和夏雨組建的家庭,那才是現實的,往往隻有現實的東西才是最真實的。


    當然,也並非說現實的東西就不珍貴,隻是現實的東西更具備一般事物的特征。


    話題還得從我與夏雨的結合說起,不過,在開始講述之前,我必須澄清這樣一個觀點:在多數人的觀念裏,說謊自然是醜陋的、不道德的,但人有時候絕對不可以說實話,譬如“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雖然在特定的時候是一個事實,但若是不加任何修飾地說出來就醜了。


    既然是兄弟們相聚,醜也不要怕,隻要能說出一個真實的我。人就需要這樣的勇氣,為什麽總要把自己裝進套裏而不敢表現一個真實的我呢?這應該算是人的一劣根性吧。


    其實,表現一個真實的我,雖然需要勇氣,卻不能不說是一件痛快淋漓的事兒。


    話雖這樣說,人仍難免要介入真實的我與虛假的我,不,應該說是經過修飾的我的矛盾之中。


    所謂的修飾,實際上就是在按自我認識的標準來故意地掩藏自己。


    或許這就是人生的現實。


    今天,我算是豁出去了,必須還原自己。細想起來,這樣說其實還有掩飾自我的成分。不管怎樣,請兄弟們相信我的真實。


    關於我和夏雨的結合,前麵的講述雖已有提及,但裏麵還有個我始終不願講的故事。


    話既已到了這個份上,如若再不說,恐難達到還原現實的目的,還是說了吧。


    ——按照我在阿惠墳前立下的重誓,我這輩子是不該再有其他女人的。


    實事求是地說,立誓那會兒,也包括之後很長一段時間,我大腦裏都是一片空明。我自信自己是個信守諾言的人,我認為,好男人必須首先是信守諾言的人。


    所以,盡管阿惠留有遺書,我也始終珍藏著它,但我必須信守自己的諾言。


    可是,漸漸地這封遺書竟成了我違背諾言的一個借口,因為我恰如前麵講述所提及的那樣與夏雨結合了。


    說起我與夏雨的結合,當時連我也說不清為什麽,現在品起來,大概是因為性。因為在經過一段心情波瀾激蕩之後,我的心情總算平靜了下來。


    如果能夠耐心地分辨,其實,心情平靜才是人正常的狀態,但人不可能總保持著這樣的狀態,反過來說,若是人總保持著這樣的狀態,人的生活也就失去了樂趣。


    之所以這樣說,不僅僅因為人在心情激蕩的時候所作決定的缺少理智性,而且因為人在骨子裏的本性就在追求變數,盡管事情的本相就充滿了變數。


    人的誓言實際上就是這樣的變數之一,從我本身的經曆看,誓言雖不能說完全有假,但因為它是人一時真情之所在,所以絕對不能完全相信,尤其是男人。


    至此,我甚至會經常懷疑自己到底是不是男人——我占有了夏雨,事先毫無征兆。


    那是一個雨夜,恰是我平靜之後的浮躁期。


    所謂的浮躁期,是我長期平靜之後必然會出現的一個階段。


    在這個階段,通常的表現就是百無聊賴,有時候甚至會對生活甚至生命的意義產生懷疑,鬱悶且低調。


    那日,我正躲在房間裏翻看閑書。這是我長期養成的解決浮躁的最有效的辦法之一,不要總把精力集中到一個點上,任意而為。


    但我突然驚覺起來,因為我意識到自己竟會恬不知恥地去翻看一些關於愛情的情節,而且對書中撲朔迷離的情節充滿了憧憬與誘惑,隨之大腦裏不斷湧上的一些與己緊密相關的無論曾有過交往還是隻有過一麵之緣的女人的動人之處更是讓我留戀不已,漸漸地開始懷疑自己與阿惠的這種關係是否物有所值。


    從這一點兒看,男人往往貌似強大,事實上卻極脆弱,若論堅強,有時候尚不及女人。


    但我從不肯承認這一點兒,自信自己是堅強的。我肯定在用力地掐自己,因為我腿上的青斑至今尚存。


    ——無疑地,逢有脆弱的時候我就會用力地掐自己,不必想理由,因為越想越亂,倒不如幹脆了當地大罵自己不該。


    恰於此時,夏雨洗過了澡,又穿著長長的睡袍進了我的房間。


    這本是她慣常的做法,在頭腦澄明的時候,我會視若不見,因為我的誓言讓我把她當作了妹妹而從未看成女人。


    那天卻不同,難免多看了她幾眼:剛沐浴過的女人是妖精!心中一激,防線如洪水決堤……


    我忙收攏自己,可人在許多時候常常是不能自主的,越收攏往往越情緒激蕩,我分明又想到了自己根據頭腦中的印象而想象中的古之仕女。


    凡是暗羨古之仕女的男人,必是傳統的男人,而越傳統的男人越小,偏是這種小男人最易出軌。


    我已記不清當時的細節了,隻記得我呆呆地盯著床上的處女血,突然瘋狂地掐著自己,大罵不該。


    而夏雨呢,肯定不是大吵大鬧,必是出神地望著我,不解卻又夢一樣甜美。


    我是個負責任的男人,所以必須與夏雨結合,那個時候,哪裏還會管什麽誓言不誓言,或許活著的總比死去的要重要吧。


    正是因為這一節,我必須要保持對夏雨的足夠尊重,所以根本不存在兄弟們所說的私房錢或者說謊的問題。


    或許這世上凡事還是順其自然的好,刻意追求的東西往往就會讓人覺得假。


    或許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盡管我嚴格地按照預先設計的方案與之象村裏所有的夫妻一樣過著相敬如賓的生活,仍難免要吵鬧,而且最先吵鬧竟會是夏雨!!!


    ——她先是偷偷地抹淚,莫名其妙地,哭的聲音甚是壓抑,肯定是怕別人聽到了笑話,我猜測。


    但對於她的哭,我象她的哭一樣莫名其妙,因為我遍檢自己的行為壓根兒就沒有違反方案的行為,當真莫名其妙,幸好她哭過之後就會破涕為笑,照常自己的生活。


    剛開始,我無疑把她的哭當作了長期平淡的相敬如賓的生活的調味品,不僅不煩,反倒覺得有趣。


    說實在的,相敬如賓的生活確令人乏味,難怪村裏有那麽多夫妻會吵鬧不已。


    但之後的發展卻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她不再哭,而是象村裏的潑婦一樣指桑罵槐,而且不再壓抑。


    之前,自己隻是見識過而並沒有真正領教過潑婦的厲害,那叫罵,當真毫無道理可言——披頭散發,混罵一通,盡管事後會貓一樣溫順,其不可理喻早已沒有了調味品的功效實是讓人無法接受。


    對於這樣的結局,不要說村裏人,即使我,甚至連她本人也無法說明原因。


    我便疑心她病了,四處尋醫的結果卻是一切健康正常。


    我不明就裏,便決定與之溝通,但與之溝通是相當困難的,因為她總少言語,我們之間除了吃飯睡覺似乎無話可談,而且一貫如此。


    盡管無法溝通,但我還是相信事情總會有結局的,所以必須以極大的忍耐來容忍她,盡管她愈發變本加厲起來。


    男人的忍耐終究是有限度的,所以說,男人的紅杏出牆當然應該歸罪於男人自身,但也絕不可以忽視了家庭的因素。


    正此時,我的思想偏又出現了我剛才所說過的那種狀況,於是就有了我那段紅杏出牆的經曆。又正是出於對自己紅杏出牆的愧疚,我對她愈是敬重。


    而她的病,似乎隨著我的敬重而愈加厲害,至現在已不單是咱們方才所說過的兩種獨立的狀態,開始變得交替使用,且頻率越來越高,漸漸地就無間歇了。


    事情或許總該兩麵去看的,正是因為我認為的她的病的加重才讓我似乎明白了一點兒,因為我分明聽清了她的指桑罵槐:你為什麽總這樣,不發一次火,不撒一次謊?你還是男人嗎?


    根本沒有思考的餘地,隻是靈機一動,我動手打了她。


    說來奇怪,她居然安靜了下來。


    我仿佛悟到了點兒什麽,但當時我也說不清到底是為什麽,或許這世上原就有許多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如果不想讓自己活得太累的話,切不可去作無謂的探索。


    隻是從那以後,我便學著村裏老爺們的模樣去做:回到家裏就往沙發上一躺,靜待吃飯,吃飯的時候總要挑三揀四嫌這嫌那,若是女人不打洗腳水,寧肯不洗腳,連腳趾甲也要靠女人去剪,一不小心弄痛了腳,不僅埋怨,還要給其兩拳,常常讓其鼻血長流,卻要裝作不理不睬。


    對於自己這樣的作派,連我自己也快裝不下去了,女人的病卻因此不治而愈。


    顯然地,我們之間的溝通變得順暢起來,某一日,我注意到了她這樣的觀點,她說:人是需要包容的,尤其是愛人。但包容不能包容一切,特別是對方應承擔的責任,倘若一個男人見到自己的女人跟別的男人睡竟不憤怒,那還有愛嗎?女人是下賤,但我認為為自己的男人絕不該叫做下賤,而應該是最大的幸福。


    還是老古語說的好,磕磕碰碰真夫妻,因為磕磕碰碰才是正常的自然的,相敬如賓雖不能說假,但我總覺得裏麵有做作的成分。隻要是做作的就是假的,還是順其自然的好,順其自然才是正常的。


    或許她竟說出了夫妻關係的真諦,我仿佛明白了點兒什麽。


    這時候,又傳來了村裏一對小夫妻離婚的消息。


    離婚之前,這對小夫妻是村裏典型的模範夫妻,雖不能象鄉丁所說連上茅房都一起,確是同進共出從沒有紅過臉。


    後來,據說是因為男的經不起外麵女人的誘惑,也有人說是因為女人。現在人畢竟已吃飽了肚子,追求生活質量原也無可厚非。


    我雖說不清兩人離婚的原因,這種事又是絕對不可以去問的,其實也沒有必要去問,因為至少有一點兒是可以肯定的:必是少了處理夫妻關係的手段。


    夫妻之間肯定也是需要手段的,或哄或強或打,其實都算不得手段。或許除了包容之外,便是要適應,還要溝通,其中當然不該排除耍一點兒小手腕。


    看來,我們終究不是這方麵的專家,即使專家也是無法完全搞通的,現實就這樣。


    無論怎樣說,還是不離婚的好。倘若實在過不下去,離了也未嚐不可,現代人可不願委屈了自己,又何必非要委屈了自己呢?如果人可以連良心也不要了的話。


    說到這裏,農村小老頭滿臉茫然地結束了自己的講述,顯然連自己也糊塗了。


    人都有糊塗的時候,仔細想想,糊塗是不是也可算作人的一種正常的狀態呢?


    這可是完全按照他的觀點來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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