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高兄,此行可千萬要當心!”


    在與福建接壤的梅州縣,吳可跟匆匆趕來的左宗棠見了個麵,閑聊了一下各自的狀況後便把話題轉到混亂的陝甘地區。[想看的書幾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說網站要穩定很多更新還快,全文字的沒有廣告。]n∈,


    越是了解陝甘地區的回漢衝突,吳可心中越是心驚,左宗棠傲視沒提前做好準備貿貿然一頭紮進去,可以說一定會吃虧。


    陝西還好一些,朝廷兵馬雖然連戰連敗但實力尚存,一些重要城鎮依舊牢牢掌握在清軍手中。可甘肅的情況就糟糕了,幾乎整個甘肅省都落入回民叛亂武裝之手,左宗棠想要平叛所處的將是四麵皆敵的惡劣環境。


    陝甘之地的回漢仇殺十分嚴重,甘肅的漢人差點被回人叛軍屠光,左宗棠要是率兵進入甘肅的話,將麵臨一省回民之仇視,這樣的可能想想都感覺心寒。


    可以說,回民做得比太平軍徹底多了,他們占領甘肅那真是占領,都不帶一點折扣的。不像太平軍最鼎盛之時,都沒有完全占領一省之地,每每都是與清軍勢力犬牙交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當然,事態發展到眼下這一步,再說什麽也沒啥意思,隻能好好準備進入陝甘地區清剿當地叛亂,不管情況有多糟糕左宗棠隻能勝不能敗。


    ……


    “夢臣放心就是,為兄自有計較!”


    左宗棠先是誠懇的感謝了吳可的關心,而後自信滿滿說出一番讓吳可目瞪口呆的話來,讓吳可明白左宗棠卻是早有準備,其對陝甘回亂的了解頗深,顯然接到朝廷調令之後,便做足了準備功夫。


    對此吳可隻能道一聲佩服,左宗棠作為土生土長滿請士大夫階層,能量之大人脈之廣不是吳可這等‘爆發戶’能夠比擬得上的。


    中國傳統社會中,儒家文化一直被視為普世文化,儒家的價值觀念也一直被視為普世價值。<strong>最新章節全文閱讀</strong>作為外來宗教的伊斯蘭教,往往被視為異說。“回回教門異於中國者,不供佛、不祭神、不拜屍,所尊敬者唯一天宇……見中國人修齋設醮則笑之。”漢人則視“回回白守其國俗,終不肯變。結為黨夥,為暴閭閻,以累朝之德化而不能馴其頑獷之習”。


    入清以來,盡管在較長的一段時期內,官方對待回民的正式態度尚較寬容,但士大夫階層中對內地信奉伊斯蘭教的回回族群的偏見和歧視卻甚囂塵上。


    雍正年間,山東巡撫陳世綰兩次上奏,指陳回民罪狀,請求禁絕伊斯蘭教。所奏內容雖為一己之辭,但這種思想在大清的官員中,卻較有代表性。


    對於那些通過科舉躋身仕途的回民官員們來講,在充滿歧視與偏見的官場之中,如何堅守自己的信仰,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根據伊斯蘭教規,安拉是唯一信仰,禁食豬肉,禁止飲酒。但很多情況下,回族官員往往不得不向皇帝以及其他崇拜的神或偶像進行跪拜,而皇帝賜宴或共同宴飲時,酒肉之禁亦往往不能守。


    宗教類回教徒不食豬肉條記曰:“凡以回籍服官者,薦擢至三品,即須出教,以例得蒙賞喫肉,不能辭也。”


    乾隆繼位以後,朝廷對待回民的態度逐漸發生了變化。當士大夫階層和各級地方官員中普遍存在的針對回民的文化歧視和宗教歧視上升為國家意誌之後,對現實生活產生直接影響的司法歧視便產生了。


    從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開始後的100多年間,一係列專門針對回民的律文、例則不斷地被製定和完善起來。這些律文、例則使得回民淪為法律意義上的賤民,地方官員在處理回、漢訴訟時揚漢抑回的態度大都根源於此,而一般民眾對待回民的態度也深受其影響。


    漢人欺負回民,往往認為自己是主人,人多勢眾,有優越感。對於回民,則認為他們是客戶,是少數人無足輕重。是以肆意侮辱,毫無顧忌。衝突中有漢人將豬肉投入回民井中者,有在回民集市宰賣豬肉者,亦有以豬肉故意碰沾回民衣襟挑釁者,不一而足。


    故此,“回之防漢,恒虞待以異族;而漢之視回,尤輕蔑而獸畜之。”


    同治以前,頻繁發生的衝突與摩擦,漢回未嚐交惡,或偶因羊豕啟爭,亦相怨一方而已,旁觀者不以為然。從回民到漢民,從民間到官方,彼此都習以為常,認為其不過如漳泉大姓之械鬥,未必叛也。因此,幾乎沒有人想到這種衝突與摩擦會導致同治年間那樣一場慘烈的戰爭。


    同治以前,在回、漢矛盾比較尖銳的關中地區,漢人不尊重回民的宗教禁忌,往往導致嚴重的流血事件。鹹豐年間渭南縣長尹長齡,捉到一個刀客,頭上給套了個豬尿脬。刀客說,我不怕殺,隻怕此法。尹說,此法不是我發明的,這是道光年間渭南縣某整治回回的辦法。


    地方官員在處理此類事件時,往往偏袒漢民,致使回漢矛盾激化。


    有細心之文人如此描述陝甘回漢人矛盾:“回、漢雜居時,常有無賴漢人侮辱回民。有一漢人以豬肉觸到回民的衣衿,回民當麵就把衣衿割去,遂至成訟,漢宮不僅不能解決糾紛,且嚇唬回民說:‘拿豬肉觸你衣衿,你便割去衣衿,若拿豬腸繞你的頸項,你也持刀割去你的頭嗎?’此回民聽後,憤怒萬分,然以人少勢微,不敢和漢官為敵。


    除了這種因宗教禁忌引發的衝突外,也有因宗教原因產生的利益衝突。鹹豐七年,渭河以南演戲攤款,回眾以宗教關係,拒不接受,遂起械鬥。後雖經官府禁止,但地方紳士起而反對,以為演戲自古皆然,豈能以“回匪”關係,便行禁止?


    此類衝突顯然是發生在回、漢雜居的村落之中,鄉村中公權與教權發生矛盾是導致回漢衝突發生的根本原因。


    吳可聽得好一陣目瞪口呆,他雖然知曉回漢矛盾深重,但沒想到矛盾的源頭卻是從此而起,大開眼界之餘心中難免惴惴。沒想到陝甘回竿矛盾激烈到這等地步,看來想要以溫和手段解決根本沒可能。


    同時左宗棠又告之回漢矛盾另一衝突點——地畔相爭!


    地畔相爭是回、漢衝突中最重要的一個方麵,陝甘地區著名的皮影戲《打羌白》第二出回回頭目馬盛上台有四句道白:“家住沙窩在馬家,地畔相爭動殺伐。”


    所謂“地畔相爭動殺伐”一句,指的就是同治回變起於地畔相爭。同治以前,回、漢田畔相爭主要發生在回、漢人口分布密集,人均土地較少的地區。關中回民人多地少,對農耕之事相當重視,不但吃苦耐勞,而且懂得精耕細作,甚至不惜以小麥換漢人糞灰肥田。


    正因為如此,許多不為漢民所重視的邊角之地,大都變成了收獲頗豐的高產之區。例如大荔沙苑回民善於農事,會經營沙地,護沙的工作做得很好,白馬營的糧食產量很高,是從前人稱為“金糧”的產地。


    相對於一般的漢人,回民較為富裕,有一定經濟能力去購買新的土地,而地少人多的現實情況也使得這種擴展的**更為迫切。


    以回民巨堡南王閣為例,該村回民人口眾多。有一千數百戶,北部羌白鎮、東部八女村以及西部的畢家村均為漢民所居,唯有南部為回民勢力範圍,但又鄰近沙苑,土地較少。回民富裕而地少,所以盡力向漢人買地,南王閣西麵金水溝一帶的土地逐漸購為已有。


    對於那些離本村較遠的田地,隻要漢民肯賣,也不惜受跋涉之苦,重金買人。比如南王閣的回民在距離本村20裏路的姚期寨買地,地裏沒有糞,要從南王閣運去,每日隻能運一同半。


    漢人則利用回民買地心切切的心理,意圖高價把地售出,但另一方麵又擔心一售地與回民,便永不能贖回來了,所以不願把地售給回民。矛盾彷徨之中,衝突由此而生。


    而陝甘地區周期性的集市或廟會既是鄉村商品交換的場所,也是人員匯集、大眾娛樂的場所,在鄉村生活中占居重要地位。趕集時,雙方往往因為細故小事發生爭鬥,甚至引發械鬥,殺傷人命。


    同治以前,涇陽的經紀牙客對於販羊牛為業的回回很不公平。漢人來賣豬,經紀牙客很順利地給的是好價錢。回回賣牛羊,他們百般習難,估的價錢很低。因此涇陽縣流行著兩句話,就是“黑豬賣的是白銀子,白羊賣的是爛銀子”。


    而且,回回賣了牛羊,往往不能及時收到錢,有時長達一兩個月。西安魚化寨這一帶過去漢、回雜居,常因此故打架,後來便鬧成大禍。從前七月十一日是雙水廟漢人過會的日子,回民小販常上這裏來趕會。漢人吃柿子論把兒(蒂)算錢,但漢人或把把兒吃下去,或拋掉,結果打起架來,回民經常吃虧。


    八月十四日是三會寺回民的會,漢人就去趕集。有一天集上雙方打了架,死回民六人,漢民一人。結果告到官府,回民被轟下去,從此回民便銜恨在心,以致積怨成仇,弄得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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