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午,以紹嘉公孔安為宋公,承休公姬常為衛公。


    三月,辛未,以沛郡太守韓歆為大司徒。


    丙子,行大司空馬成複為揚武將軍。


    吳漢自蜀振旅而還,至宛,詔過家上塚,賜穀二萬斛;夏四月,至京師。於是大饗將士,功臣增邑更封凡三百六十五人,其外戚、恩澤封者四十五人。定封鄧禹為高密侯,食四縣;李通為固始侯,賈複為膠東侯,食六縣;餘各有差。已歿者益封其子孫,或更封支庶。


    帝在兵間久,厭武事,且知天下疲耗,思樂息肩,自隴、蜀平後,非警急,未嚐複言軍旅。皇太子嚐問攻戰之事,帝曰:“昔衛靈公問陳,孔子不對。此非爾所及。”鄧禹、賈複知帝偃幹戈,修文德,不欲功臣擁眾京師,乃去甲兵,敦儒學。帝亦思念,欲完功臣爵土,不令以吏職為過,遂罷左、右將軍官。耿弇等亦上大將軍、將軍印綬,皆以列侯就第,加位特進,奉朝請。


    鄧禹內行淳備,有子十三人,各使守一藝,修整閨門,敎養子孫,皆可以為後世法,資用國邑,不修產利。


    賈複為人剛毅方直,多大節,旣還私第,闔門養威重。朱祜等薦複宜為宰相,帝方以吏事責三公,故功臣並不用。是時,列侯唯高密、固始、膠東三侯與公卿參議國家大事,恩遇甚厚。帝雖製禦功臣,而每能回容,宥其小失。遠方貢珍甘,必先徧賜諸侯,而太官無餘,故皆保其福祿,無誅譴者。


    益州傳送公孫述瞽師、郊廟樂器、葆車、輿輦,於是法物始備。時兵革旣息,天下少事,文書調役,務從簡寡,至乃十存一焉。


    甲寅,以冀州牧竇融為大司空。融自以非舊臣,一旦入朝,在功臣之右,每召會進見,容貌辭氣,卑恭已甚,帝以此愈親厚之。融小心,久不自安,數辭爵位,上疏曰:“臣融有子,朝夕敎導以經藝,不令觀天文,見讖記,誠欲令恭肅畏事,恂恂守道,不願其有才能,何況乃當傳以連城廣土,享故諸侯王國哉!”因複請間求見,帝不許。後朝罷,逡巡席後,帝知欲有讓,遂使左右傳出。他日會見,迎詔融曰:“日者知公欲讓職還土,故命公暑熱且自便;今相見,宜論他事,勿得複言。”融不敢重陳請。


    五月,匈奴寇河東。


    光武帝建武十四年(戊戌、三八年)


    夏,邛穀王任貴遣使上三年計,卽授越巂太守。


    秋,會稽大疫。


    莎車王賢、鄯善王安皆遣使奉獻。西域苦匈奴重斂,皆願屬漢,複置都護;上以中國新定,不許。


    太中大夫梁統上疏曰:“臣竊見元帝初元五年,輕殊死刑三十四事,哀帝建平元年,輕殊死刑八十一事;其四十二事手殺人者,減死一等。自是之後,著為常準,故人輕犯法,吏易殺人。臣聞立君之道,仁義為主,仁者愛人,義者正理。愛人以除殘為務,正理以去亂為心;刑罰在衷,無取於輕。高帝受命,約令定律,誠得其宜,文帝唯除省肉刑、相坐之法,自餘皆率由舊章。至哀、平繼體,卽位日淺,聽斷尚寡。丞相王嘉輕為穿鑿,虧除先帝舊約成律,數年之間百有餘事,或不便於理,或不厭民心,謹表其尤害於體者,傅奏於左。願陛下宣詔有司,詳擇其善,定不易之典!”事下公卿。光祿勳杜林奏曰:“大漢初興,蠲除苛政,海內歡欣;及至其後,漸以滋章。果桃菜茹之饋,集以成贓,小事無妨於義,以為大戮。至於法不能禁,令不能止,上下相遁,為敝彌深。臣愚以為宜如舊製,不合翻移。”統複上言曰:“臣之所奏,非曰嚴刑。經曰:"爰製百姓,於刑之衷。"衷之為言,不輕不重之謂也。自高祖至於孝宣,海內稱治,至初元、建平而盜賊浸多,皆刑罰不衷,愚人易犯之所致也。由此觀之,則刑輕之作,反生大患,惠加奸軌,而害及良善也!”事寢,不報。


    光武帝建武十五年(己亥、三九年)


    春,正月,辛醜,大司徒韓歆免。歆好直言,無隱諱,帝每不能容。歆於上前證歲將饑凶,指天畫地,言甚剛切,故坐免歸田裏。帝猶不釋,複遣使宣詔責之;歆及子嬰皆自殺。歆素有重名,死非其罪,眾多不厭;帝乃追賜錢穀,以成禮葬之。


    臣光曰:昔高宗命說曰:“若藥弗瞑眩,厥疾弗瘳。”夫切直之言,非人臣之利,乃國家之福也。是以人君日夜求之,唯懼弗得聞。惜乎,以光武之世而韓歆用直諫死,豈不為仁明之累哉!


    丁未,有星孛於昴。


    以汝南太守歐陽歙為大司徒。


    匈奴寇鈔日盛,州郡不能禁。二月,遣吳漢率馬成、馬武等北擊匈奴,徙鴈門、代郡、上穀吏民六萬餘口置居庸、常山關以東,以避胡寇。匈奴左部遂複轉居塞內,朝廷患之,增緣邊兵,部數千人。


    夏,四月,丁巳,封皇子輔為右翊公,英為楚公,陽為東海公,康為濟南公,蒼為東平公,延為淮陽公,荊為山陽公,衡為臨淮公,焉為左翊公,京為琅邪公。癸醜,追諡兄演為齊武公,兄仲為魯哀公。帝感演功業不就,撫育二子章、興,恩愛甚篤;以其少貴,欲令親吏事,使章試守平陰令,興緱氏令;其後章遷梁郡太守,興遷弘農太守。


    帝以天下墾田多不以實自占,又戶口、年紀互有增減,乃詔下州郡檢核。於是刺史、太守多為詐巧,苟以度田為名,聚民田中,幷度廬屋、裏落,民遮道啼呼;或優饒豪右,侵刻羸弱。


    時諸郡各遣使奏事,帝見陳留吏牘上有書,視之雲:“潁川、弘農可問,河南、南陽不可問。”帝詰吏由趣,吏不肯服,抵言“於長壽街上得之”。帝怒。時東海公陽年十二,在幄後言曰:“吏受郡敕,當欲以墾田相方耳。”帝曰:“卽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陽不可問?”對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陽帝鄉,多近親;田宅踰製,不可為準。”帝令虎賁將詰問吏,吏乃實首服,如東海公對。上由是益奇愛陽。


    遣謁者考實二千石長吏阿枉不平者。冬,十一月,甲戌,大司徒歙坐前為汝南太守,度田不實,贓罪千餘萬,下獄。歙世授尚書,八世為博士,諸生守闕為歙求哀者千餘人,至有自髡剔者。平原禮震,年十七,求代歙死;帝竟不赦,歙死獄中。


    十二月,庚午,以關內侯戴涉為大司徒。


    盧芳自匈奴複入居高柳。


    是歲,驃騎大將軍杜茂坐使軍吏殺人,免。使揚武將軍馬成代茂,繕治障塞,十裏一候,以備匈奴。使騎都尉張堪領杜茂營,擊破匈奴於高柳。拜堪漁陽太守。堪視事八年,匈奴不敢犯塞,勸民耕稼,以致殷富。百姓歌曰:“桑無附枝,麥秀兩岐。張君為政,樂不可支!”


    安平侯蓋延薨。


    交趾麊泠縣雒將女子征側,甚雄勇,交趾太守蘇定以法繩之,征側忿怨。


    光武帝建武十六年(庚子、四〇年)


    春,二月,征側與其妹征貳反,九真、日南、合浦蠻俚皆應之,凡略六十五城,自立為王,都麊泠。交趾剌史及諸太守僅得自守。


    三月,辛醜晦,日有食之。


    秋,九月,河南尹張伋及諸郡守十餘人皆坐度田不實,下獄死。後上從容謂虎賁中郎將馬援曰:“吾甚恨前殺守、相多也!”對曰:“死得其罪,何多之有!但死者旣往,不可複生也!”上大笑。


    郡國羣盜處處並起,郡縣追討,到則解散,去複屯結,青、徐、幽、冀四州尤甚。冬十月,遣使者下郡國,聽羣盜自相糾擿,五人共斬一人者,除其罪;吏雖逗留回避故縱者,皆勿問,聽以禽討為效。其牧守令長坐界內有盜賊而不收捕者,又以畏愞捐城委守者,皆不以為負,但取獲賊多少為殿最,唯蔽匿者乃罪之。於是更相追捕,賊並解散,徙其魁帥於他郡,賦田受稟,使安生業。自是牛馬放牧不收,邑門不閉。


    盧芳與閔堪使使請降,帝立芳為代王,堪為代相,賜繒二萬匹,因使和集匈奴。芳上疏謝,自陳思望闕庭;詔報芳朝明年正月。


    初,匈奴聞漢購求芳,貪得財帛,故遣芳還降。旣而芳以自歸為功,不稱匈奴所遣,單於複恥言其計,故賞遂不行。由是大恨,入寇尤深。


    馬援奏,宜如舊鑄五銖錢,上從之;天下賴其便。


    盧芳入朝,南及昌平,有詔止,令更朝明歲。


    光武帝建武十七年(辛醜、四一年)


    春,正月,趙孝公良薨。初,懷縣大姓李子春二孫殺人,懷令趙憙窮治其奸,二孫自殺,收係子春。京師貴戚為請者數十,憙終不聽。及良病,上臨視之,問所欲言,良曰:“素與李子春厚,今犯罪,懷令趙憙欲殺之,願乞其命。”帝曰:“吏奉法律,不可枉也。更道他所欲。”良無複言。旣薨,上追思良,乃貰出子春。遷憙為平原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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