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武帝太元十三年(戊子、三八八年)
春,正月,康樂獻武公謝玄卒。
二月,秦主登軍朝那,後秦主萇軍武都。
翟遼遣司馬眭瓊詣燕謝罪;燕主垂以其數反複,斬瓊以絕之。遼乃自稱魏天王,改元建光,置百官。
燕青州刺史陳留王紹為平原太守辟閭渾所逼,退屯黃巾固。燕主垂更以紹為徐州刺史。渾,蔚之子也,因苻氏亂,據齊地來降。
三月,乙亥,燕主垂以太子寶錄尚書事,授之以政,自總大綱而已。
燕趙王麟擊許謙,破之,謙奔西燕。遂廢代郡,悉徙其民於龍城。
呂光之定涼州也,杜進功居多。光以為武威太守,貴寵用事,羣僚莫及。光甥石聰自關中來,光問之曰:“中州人言我為政何如?”聰曰:“但聞有杜進耳,不聞有舅。”光由是忌進而殺之。
光與羣寮宴,語及政事,參軍京兆段業曰:“明公用法太峻。”光曰:“吳起無恩而楚強,商鞅嚴刑而秦興。”業曰:“起喪其身,鞅亡其家,皆殘酷之致也。明公方開建大業,景行堯、舜,猶懼不濟;乃慕起、鞅之為治,豈此州士女所望哉!”光改容謝之。
夏,四月,戊午,以朱序為都督司‖雍‖梁‖秦四州諸軍事、雍州刺史,戍洛陽。以譙王恬代為都督兗‖冀‖幽‖幷諸軍事、青‖兗二州刺史。
苑川王國仁破鮮卑越質叱黎於平襄,獲其子詰歸。
丁亥,燕主垂立夫人段氏為皇後,以太子寶領大單於。段氏,右光祿大夫儀之女;其妹適範陽王德。儀,寶之舅也。追諡前妃段氏為成昭皇後。
五月,秦太弟懿卒,諡曰獻哀。
翟遼徙屯滑台。
六月,苑川王乞伏國仁卒,諡曰宣烈,廟號烈祖。其子公府尚幼,羣下推國仁弟幹歸為大都督、大將軍、大單於、河南王,大赦,改元太初。
魏王珪破庫莫奚於弱落水南。秋,七月,庫莫奚複襲魏營,珪又破之。庫莫奚者,本屬宇文部,與契丹同類而異種,其先皆為燕王皝所破,徙居鬆漠之間。
秦、後秦自春相持,屢戰,互有勝負,至是各解歸。關西豪傑以後秦久無成功,多去而附秦。
河南王幹歸立其妻邊氏為王後;置百官,仿漢製,以南川侯出連乞都為丞相,梁州刺史悌眷為禦史大夫,金城邊芮為左長史,東秦州刺史秘宜為右長史,武始翟勍為左司馬,略陽王鬆壽為主簿,從弟軻彈為梁州牧,弟益州為秦州牧,屈眷為河州牧。
八月,秦主登立子崇為皇太子,弁為南安王,尚為北海王。
燕護軍將軍平幼會章武王宙討吳深,破之,深走保繹幕。
魏王珪密有圖燕之誌,遣九原公儀奉使至中山,燕主垂詰之曰:“魏王何以不自來?”儀曰:“先王與燕並事晉室,世為兄弟,臣今奉使,於理未失。”垂曰:“吾今威加四海,豈得以昔日為比!”儀曰:“燕若不修德禮,欲以兵威自強,此乃將帥之事,非使臣所知也。”儀還,言於珪曰:“燕主衰老,太子闇弱,範陽王自負材氣,非少主臣也。燕主旣沒,內難必作,於時乃可圖也,今則未可。”珪善之。儀,珪母弟翰之子也。
九月,河南王幹歸遷都金城。
張申攻廣平,王祖攻樂陵;壬午,燕高陽王隆將兵討之。
冬,十月,後秦主萇還安定;秦主登就食新平,帥眾萬餘圍萇營,四麵大哭,萇命營中哭以應之,登乃退。
十二月,庚子,尚書令南康襄公謝石卒。
燕太原王楷、趙王麟將兵會高陽王隆於合口,以擊張申;王祖帥諸壘共救之,夜犯燕軍,燕人逆擊,走之。隆欲追之,楷、麟曰:“王祖老賊,或恐詐而設伏,不如俟明。”隆曰:“此白地羣盜,烏合而來,徼幸一決,非素有約束,能壹其進退也。今失利而去,眾莫為用,乘勢追之,不過數裏,可盡擒也。申之所恃,惟在於祖,祖破,則申降矣。”乃留楷、麟守申壘,隆與平幼分道擊之,比明,大獲而還,懸所獲之首以示申。甲寅,申出降,祖亦歸罪。
秦以潁川王同成為太尉。
孝武帝太元十四年(己醜,三**年)
春,正月,燕以陽平王柔鎮襄國。
遼西王農在龍城五年,庶務修舉,乃上表曰:“臣頃因征卽鎮,所統將士安逸積年,青、徐、荊、雍遺寇尚繁,願時代還,展竭微效,生無餘力,沒無遺恨,臣之誌也!”庚申,燕主垂召農為侍中、司隸校尉;以高陽王隆為都督幽‖平二州諸軍事、征北大將軍、幽州牧;建留台於龍城,以隆錄留台尚書事。又以護軍將軍平幼為征北長史,散騎常侍封孚為司馬,並兼留台尚書。隆因農舊規,修而廣之,遼、碣遂安。
後秦主萇以秦戰屢勝,謂得秦王堅之神助,亦於軍中立堅像而禱之曰:“臣史襄敕臣複讎,新平之禍,臣行襄之命,非臣罪也。苻登,陛下疏屬,猶欲複讎,況臣敢忘其兄乎!且陛下命臣以龍驤建業,臣敢違之!今為陛下立像,陛下勿追計臣過也。”秦主登升樓,遙謂萇曰:“為臣弒君,而立像求福,庸有益乎?”因大呼曰:“弒君賊姚萇何不自出!吾與汝決之!”萇不應。久之,以戰未有利,軍中每夜數驚,乃斬像首以送秦。
秦主登以河南王幹歸為大將軍、大單於、金城王。
甲寅,魏王珪襲高車,破之。
二月,呂光自稱三河王,大赦,改元麟嘉,置百官。光妻石氏、子紹、弟德世自仇池來至姑臧,光立石氏為妃,紹為世子。
癸巳,魏王珪擊吐突鄰部於女水,大破之,盡徙其部落而還。
秦主登留輜重於大界,自將輕騎萬餘攻安定羌密造保,克之。
夏,四月,翟遼寇滎陽,執太守張卓。
燕以長樂公盛鎮薊城,修繕舊宮。
五月,清河民孔金斬吳深,送首中山。
金城王幹歸擊侯年部,大破之。於是秦、涼、鮮卑、羌、胡多附幹歸,幹歸悉授以官爵。
後秦主萇與秦主登戰數敗,乃遣中軍將軍姚崇襲大界;登邀擊之於安丘,又敗之。
燕範陽王德、趙王麟擊賀訥,追奔至勿根山,訥窮迫請降,徙之上穀,質其弟染幹於中山。
秋,七月,以驃騎長史王忱為荊州刺史、都督荊‖益‖寧三州諸軍。忱,國寶之弟也。
秦主登攻後秦右將軍吳忠等於平涼,克之。八月,登據苟頭原以逼安定。諸將勸後秦主萇決戰,萇曰:“與窮寇競勝,兵家之忌也;吾將以計取之。”乃留尚書令姚旻守安定,夜,帥騎三萬襲秦輜重於大界,克之,殺毛後及南安王尚,擒名將數十人,驅掠男女五萬餘口而還。毛氏美而勇,善騎射。後秦兵入其營,毛氏猶彎弓跨馬,帥壯士數百人戰,眾寡不敵,為後秦所執。萇將納之,毛氏罵且哭曰:“姚萇,汝先已殺天子,今又欲辱皇後,皇天後土,寧汝容乎!”萇殺之。諸將欲因秦軍駭亂擊之,萇曰:“登眾雖亂,怒氣猶盛,未可輕也。”遂止。登收餘眾屯胡空堡。萇使姚碩德鎮安定,徙安定千餘家於陰密,遣其弟征南將軍靖鎮之。
九月,庚午,以左仆射陸納為尚書令。
秦主登之東也,後秦主萇使姚碩德置秦州守宰,以從弟常戍隴城,邢奴戍冀城,姚詳戍略陽。楊定攻隴、冀,克之,斬常,執邢奴,詳棄略陽,奔陰密。定自稱秦州牧、隴西王;秦因其所稱而授之。
冬,十月,秦主登以竇衝為大司馬、都督隴東諸軍事、雍州牧,楊定為左丞相、都督中外諸軍事、秦‖梁二州牧,約共攻後秦;又約監河西諸軍事‖幷州刺史楊政、都督河東諸軍事‖冀州刺史楊楷各其帥眾會長安。政、楷皆河東人。秦主丕旣敗,政、楷收集流民數萬戶,政據河西,楷據湖、陝之間,遣使請命於秦,登因而授之。
燕樂浪悼王溫為冀州刺史,翟遼遣丁零故堤詐降於溫帳,乙酉,刺溫,殺之,幷其長史司馬驅,帥守兵二百戶奔西燕。燕遼西王農邀擊刺溫者於襄國,盡獲之,惟堤走免。
十一月,枹罕羌彭奚念附於乞伏幹歸,以奚念為北河州刺史。
初,帝旣親政事,威權己出,有人主之量。已而溺於酒色,委事於琅邪王道子;道子亦嗜酒,日夕與帝以酣歌為事。又崇尚浮屠,窮奢極費,所親昵者皆姏姆、僧尼。左右近習,爭弄權柄,交通請托,賄賂公行,官賞濫雜,刑獄謬亂。尚書令陸納望宮闕歎曰:“好家居,纖兒欲撞壞之邪!”左衛領營將軍會稽許營上疏曰:“今台府局吏、直衛武官及仆隸婢兒取母之姓者,本無鄉邑品第,皆得為郡守縣令,或帶職在內,及僧尼乳母,競進親黨,又受貨賂;輒臨官領眾,政敎不均,暴濫無罪,禁令不明,劫盜公行。昔年下書敕羣下盡規,而眾議兼集,無所采用。臣聞佛者,清遠玄虛之神,今僧尼往往依傍法服,五誡粗法尚不能遵,況精妙乎!而流惑之徒,競加敬事,又侵漁百姓,取財為惠,亦未合布施之道也。”疏奏,不省。
春,正月,康樂獻武公謝玄卒。
二月,秦主登軍朝那,後秦主萇軍武都。
翟遼遣司馬眭瓊詣燕謝罪;燕主垂以其數反複,斬瓊以絕之。遼乃自稱魏天王,改元建光,置百官。
燕青州刺史陳留王紹為平原太守辟閭渾所逼,退屯黃巾固。燕主垂更以紹為徐州刺史。渾,蔚之子也,因苻氏亂,據齊地來降。
三月,乙亥,燕主垂以太子寶錄尚書事,授之以政,自總大綱而已。
燕趙王麟擊許謙,破之,謙奔西燕。遂廢代郡,悉徙其民於龍城。
呂光之定涼州也,杜進功居多。光以為武威太守,貴寵用事,羣僚莫及。光甥石聰自關中來,光問之曰:“中州人言我為政何如?”聰曰:“但聞有杜進耳,不聞有舅。”光由是忌進而殺之。
光與羣寮宴,語及政事,參軍京兆段業曰:“明公用法太峻。”光曰:“吳起無恩而楚強,商鞅嚴刑而秦興。”業曰:“起喪其身,鞅亡其家,皆殘酷之致也。明公方開建大業,景行堯、舜,猶懼不濟;乃慕起、鞅之為治,豈此州士女所望哉!”光改容謝之。
夏,四月,戊午,以朱序為都督司‖雍‖梁‖秦四州諸軍事、雍州刺史,戍洛陽。以譙王恬代為都督兗‖冀‖幽‖幷諸軍事、青‖兗二州刺史。
苑川王國仁破鮮卑越質叱黎於平襄,獲其子詰歸。
丁亥,燕主垂立夫人段氏為皇後,以太子寶領大單於。段氏,右光祿大夫儀之女;其妹適範陽王德。儀,寶之舅也。追諡前妃段氏為成昭皇後。
五月,秦太弟懿卒,諡曰獻哀。
翟遼徙屯滑台。
六月,苑川王乞伏國仁卒,諡曰宣烈,廟號烈祖。其子公府尚幼,羣下推國仁弟幹歸為大都督、大將軍、大單於、河南王,大赦,改元太初。
魏王珪破庫莫奚於弱落水南。秋,七月,庫莫奚複襲魏營,珪又破之。庫莫奚者,本屬宇文部,與契丹同類而異種,其先皆為燕王皝所破,徙居鬆漠之間。
秦、後秦自春相持,屢戰,互有勝負,至是各解歸。關西豪傑以後秦久無成功,多去而附秦。
河南王幹歸立其妻邊氏為王後;置百官,仿漢製,以南川侯出連乞都為丞相,梁州刺史悌眷為禦史大夫,金城邊芮為左長史,東秦州刺史秘宜為右長史,武始翟勍為左司馬,略陽王鬆壽為主簿,從弟軻彈為梁州牧,弟益州為秦州牧,屈眷為河州牧。
八月,秦主登立子崇為皇太子,弁為南安王,尚為北海王。
燕護軍將軍平幼會章武王宙討吳深,破之,深走保繹幕。
魏王珪密有圖燕之誌,遣九原公儀奉使至中山,燕主垂詰之曰:“魏王何以不自來?”儀曰:“先王與燕並事晉室,世為兄弟,臣今奉使,於理未失。”垂曰:“吾今威加四海,豈得以昔日為比!”儀曰:“燕若不修德禮,欲以兵威自強,此乃將帥之事,非使臣所知也。”儀還,言於珪曰:“燕主衰老,太子闇弱,範陽王自負材氣,非少主臣也。燕主旣沒,內難必作,於時乃可圖也,今則未可。”珪善之。儀,珪母弟翰之子也。
九月,河南王幹歸遷都金城。
張申攻廣平,王祖攻樂陵;壬午,燕高陽王隆將兵討之。
冬,十月,後秦主萇還安定;秦主登就食新平,帥眾萬餘圍萇營,四麵大哭,萇命營中哭以應之,登乃退。
十二月,庚子,尚書令南康襄公謝石卒。
燕太原王楷、趙王麟將兵會高陽王隆於合口,以擊張申;王祖帥諸壘共救之,夜犯燕軍,燕人逆擊,走之。隆欲追之,楷、麟曰:“王祖老賊,或恐詐而設伏,不如俟明。”隆曰:“此白地羣盜,烏合而來,徼幸一決,非素有約束,能壹其進退也。今失利而去,眾莫為用,乘勢追之,不過數裏,可盡擒也。申之所恃,惟在於祖,祖破,則申降矣。”乃留楷、麟守申壘,隆與平幼分道擊之,比明,大獲而還,懸所獲之首以示申。甲寅,申出降,祖亦歸罪。
秦以潁川王同成為太尉。
孝武帝太元十四年(己醜,三**年)
春,正月,燕以陽平王柔鎮襄國。
遼西王農在龍城五年,庶務修舉,乃上表曰:“臣頃因征卽鎮,所統將士安逸積年,青、徐、荊、雍遺寇尚繁,願時代還,展竭微效,生無餘力,沒無遺恨,臣之誌也!”庚申,燕主垂召農為侍中、司隸校尉;以高陽王隆為都督幽‖平二州諸軍事、征北大將軍、幽州牧;建留台於龍城,以隆錄留台尚書事。又以護軍將軍平幼為征北長史,散騎常侍封孚為司馬,並兼留台尚書。隆因農舊規,修而廣之,遼、碣遂安。
後秦主萇以秦戰屢勝,謂得秦王堅之神助,亦於軍中立堅像而禱之曰:“臣史襄敕臣複讎,新平之禍,臣行襄之命,非臣罪也。苻登,陛下疏屬,猶欲複讎,況臣敢忘其兄乎!且陛下命臣以龍驤建業,臣敢違之!今為陛下立像,陛下勿追計臣過也。”秦主登升樓,遙謂萇曰:“為臣弒君,而立像求福,庸有益乎?”因大呼曰:“弒君賊姚萇何不自出!吾與汝決之!”萇不應。久之,以戰未有利,軍中每夜數驚,乃斬像首以送秦。
秦主登以河南王幹歸為大將軍、大單於、金城王。
甲寅,魏王珪襲高車,破之。
二月,呂光自稱三河王,大赦,改元麟嘉,置百官。光妻石氏、子紹、弟德世自仇池來至姑臧,光立石氏為妃,紹為世子。
癸巳,魏王珪擊吐突鄰部於女水,大破之,盡徙其部落而還。
秦主登留輜重於大界,自將輕騎萬餘攻安定羌密造保,克之。
夏,四月,翟遼寇滎陽,執太守張卓。
燕以長樂公盛鎮薊城,修繕舊宮。
五月,清河民孔金斬吳深,送首中山。
金城王幹歸擊侯年部,大破之。於是秦、涼、鮮卑、羌、胡多附幹歸,幹歸悉授以官爵。
後秦主萇與秦主登戰數敗,乃遣中軍將軍姚崇襲大界;登邀擊之於安丘,又敗之。
燕範陽王德、趙王麟擊賀訥,追奔至勿根山,訥窮迫請降,徙之上穀,質其弟染幹於中山。
秋,七月,以驃騎長史王忱為荊州刺史、都督荊‖益‖寧三州諸軍。忱,國寶之弟也。
秦主登攻後秦右將軍吳忠等於平涼,克之。八月,登據苟頭原以逼安定。諸將勸後秦主萇決戰,萇曰:“與窮寇競勝,兵家之忌也;吾將以計取之。”乃留尚書令姚旻守安定,夜,帥騎三萬襲秦輜重於大界,克之,殺毛後及南安王尚,擒名將數十人,驅掠男女五萬餘口而還。毛氏美而勇,善騎射。後秦兵入其營,毛氏猶彎弓跨馬,帥壯士數百人戰,眾寡不敵,為後秦所執。萇將納之,毛氏罵且哭曰:“姚萇,汝先已殺天子,今又欲辱皇後,皇天後土,寧汝容乎!”萇殺之。諸將欲因秦軍駭亂擊之,萇曰:“登眾雖亂,怒氣猶盛,未可輕也。”遂止。登收餘眾屯胡空堡。萇使姚碩德鎮安定,徙安定千餘家於陰密,遣其弟征南將軍靖鎮之。
九月,庚午,以左仆射陸納為尚書令。
秦主登之東也,後秦主萇使姚碩德置秦州守宰,以從弟常戍隴城,邢奴戍冀城,姚詳戍略陽。楊定攻隴、冀,克之,斬常,執邢奴,詳棄略陽,奔陰密。定自稱秦州牧、隴西王;秦因其所稱而授之。
冬,十月,秦主登以竇衝為大司馬、都督隴東諸軍事、雍州牧,楊定為左丞相、都督中外諸軍事、秦‖梁二州牧,約共攻後秦;又約監河西諸軍事‖幷州刺史楊政、都督河東諸軍事‖冀州刺史楊楷各其帥眾會長安。政、楷皆河東人。秦主丕旣敗,政、楷收集流民數萬戶,政據河西,楷據湖、陝之間,遣使請命於秦,登因而授之。
燕樂浪悼王溫為冀州刺史,翟遼遣丁零故堤詐降於溫帳,乙酉,刺溫,殺之,幷其長史司馬驅,帥守兵二百戶奔西燕。燕遼西王農邀擊刺溫者於襄國,盡獲之,惟堤走免。
十一月,枹罕羌彭奚念附於乞伏幹歸,以奚念為北河州刺史。
初,帝旣親政事,威權己出,有人主之量。已而溺於酒色,委事於琅邪王道子;道子亦嗜酒,日夕與帝以酣歌為事。又崇尚浮屠,窮奢極費,所親昵者皆姏姆、僧尼。左右近習,爭弄權柄,交通請托,賄賂公行,官賞濫雜,刑獄謬亂。尚書令陸納望宮闕歎曰:“好家居,纖兒欲撞壞之邪!”左衛領營將軍會稽許營上疏曰:“今台府局吏、直衛武官及仆隸婢兒取母之姓者,本無鄉邑品第,皆得為郡守縣令,或帶職在內,及僧尼乳母,競進親黨,又受貨賂;輒臨官領眾,政敎不均,暴濫無罪,禁令不明,劫盜公行。昔年下書敕羣下盡規,而眾議兼集,無所采用。臣聞佛者,清遠玄虛之神,今僧尼往往依傍法服,五誡粗法尚不能遵,況精妙乎!而流惑之徒,競加敬事,又侵漁百姓,取財為惠,亦未合布施之道也。”疏奏,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