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伏幹歸複卽秦王位,大赦,改元更始,公卿以下皆複本位。
慕容氏在魏者百餘家,謀逃去,魏主珪盡殺之。
初,魏太尉穆崇與衛王儀伏甲謀弒魏主珪,不果;珪惜崇、儀之功,秘而不問。及珪有疾,殺大臣,儀自疑而出亡,追獲之。八月,賜儀死。
封融詣劉裕降。
九月,加劉裕太尉,裕固辭。
秦王興自將擊夏王勃勃,至貳城,遣安遠將軍姚詳等分督租運。勃勃乘虛奄至,興懼,欲輕騎就詳等。右仆射韋華曰:“若鑾輿一動,眾心駭懼,必不戰自潰,詳營亦未必可至也。”興與勃勃戰,秦兵大敗,將軍姚榆生為勃勃所擒,左將軍姚文崇等力戰,勃勃乃退,興還長安。勃勃複攻秦敕奇堡、黃石固、我羅城,皆拔之,徙七千餘家於大城,以其丞相右地代領幽州牧以鎮之。
初,興遣衛將軍姚強帥步騎一萬,隨韓範往就姚紹於洛陽,幷兵以救南燕,及為勃勃所敗,追強兵還長安。韓範歎曰:“天滅燕矣!”南燕尚書張俊自長安還,降於劉裕,因說裕曰:“燕人所恃者,謂韓範必能致秦師也,今得範以示之,燕必降矣。”裕乃表範為散騎常侍,且以書招之,長水校尉王蒲勸範奔秦,範曰:“劉裕起布衣,滅桓玄,複晉室,今興師伐燕,所向崩潰,此殆天授,非人力也。燕亡,則秦為之次矣,吾不可以再辱。”遂降於裕。裕將範循城,城中人情離沮。或勸燕主超誅範家,超以範弟{言卓}盡忠無貳,幷範家赦之。
冬,十月,段宏自魏奔於裕。
張綱為裕造攻具,盡諸奇巧;超怒,縣其母於城上,支解之。
西秦王幹歸立夫人邊氏為皇後,世子熾盤為太子,仍命熾盤都督中外諸軍、錄尚書事。以屋引破光為河州刺史,鎮枹罕;以南安焦遺為太子太師,與參軍國大謀。幹歸曰:“焦生非特名儒,乃王佐之才也。”謂熾盤曰:“汝事之當如事吾。”熾盤拜遺於床下。遺子華至孝,幹歸欲以女妻之,辭曰:“凡娶妻者,欲與之共事二親也。今以王姬之貴,下嫁蓬茅之士,誠非其匹,臣懼其闕於中饋,非所願也。”幹歸曰:“卿之所行,古人之事,孤女不足以強卿。”乃以為尚書民部郎。
北燕王雲自以無功德而居大位,內懷危懼,常畜養壯士以為腹心、爪牙。寵臣離班、桃仁專典禁衛,賞賜以巨萬計,衣食起居皆與之同,而班、仁誌願無厭,猶有怨憾。戊辰,雲臨東堂,班、仁懷劍執帋而入,稱有所啟。班抽劍擊雲,雲以幾扞之,仁從旁擊雲,弒之。
馮跋升洪光門以觀變,帳下督張泰、李桑言於跋曰:“此豎勢何所至,請為公斬之!”乃奮劍而下,桑斬班於西門,泰殺仁於庭中。眾推跋為主,跋以讓其弟範陽公素弗,素弗不可。跋乃卽天王位於昌黎,大赦,詔曰:“陳氏代薑,不改齊國,宜卽國號曰燕。”改元太平,諡雲曰惠懿皇帝。跋尊母張氏為太後,立妻孫氏為王後,子永為太子,以範陽公素弗為車騎大將軍、錄尚書事,孫護為尚書令,張興為左仆射,汲郡公弘為右仆射,廣川公萬泥為幽、平二州牧,上穀公乳陳為幷、青二州牧。素弗少豪俠放蕩,嚐請婚於尚書左丞韓業,業拒之。及為宰輔,待業尤厚。好申拔舊門,謙恭儉約,以身帥下,百僚憚之,論者美其有宰相之度。
魏主珪將立齊王嗣為太子;魏故事,凡立嗣子,輒先殺其母,乃賜嗣母劉貴人死。珪召嗣諭之曰:“漢武帝殺鉤弋夫人,以防母後預政,外家為亂也。汝當繼統,吾故遠跡古人,為國家長久之計耳。”嗣性孝,哀泣不自勝。珪怒之。嗣還舍,日夜號泣,珪知而複召之。左右曰:“上怒甚,入將不測,不如且避之,俟上怒解而入。”嗣乃逃匿於外,惟帳下代人車路頭、京兆王洛兒二人隨之。
初,珪如賀蘭部,見獻明賀太後之妹美,言於賀太後,請納之。賀太後曰:“不可。是過美,必有不善。且已有夫,不可奪也。”珪密令人殺其夫而納之,生清河王紹。紹凶很無賴,好輕遊裏巷,劫剝行人以為樂。珪怒之,嚐倒懸井中,垂死,乃出之。齊王嗣屢誨責之,紹由是與嗣不協。
戊辰,珪譴責賀夫人,囚,將殺之。會日暮,未決。夫人密使告紹曰:“汝何以救我?”左右以珪殘忍,人人危懼。紹年十六,夜,與帳下及宦者宮人數人通謀,踰垣入宮,至天安殿。左右呼曰:“賊至!”珪驚起,求弓刀不獲,遂弒之。
己巳,宮門至日中不開。紹稱詔,集百官於端門前,北麵立。紹從門扉間謂百官曰:“我有叔父,亦有兄,公卿欲從誰?”眾愕然失色,莫有對者。良久,南平公長孫嵩曰:“從王。”眾乃知宮車晏駕,而不測其故,莫敢出聲,唯陰平公烈大哭而去。烈,儀之弟也。於是朝野恟恟,人懷異誌。肥如侯賀護舉烽於安陽城北,賀蘭部人皆赴之,其餘諸部亦各屯聚。紹聞人情不安,大出布帛賜王公以下,崔宏獨不受。
齊王嗣聞變,乃自外還,晝伏匿山中,夜宿王洛兒家。洛兒鄰人李道潛奉給嗣,民間頗知之,喜而相告;紹聞之,收道,斬之。紹募人求訪嗣,欲殺之。獵郎叔孫俊與宗室疏屬拓跋磨渾自雲知嗣所在,紹使帳下二人與之偕往;俊、靡渾得出,卽執帳下詣嗣,斬之。俊,建之子也。王洛兒為嗣往來平城,通問大臣,夜,告安遠將軍安同等。眾聞之,翕然向應,爭出奉迎。嗣至城西,衛士執紹送之。嗣殺紹及其母賀氏,幷誅紹帳下及宦官宮人為內應者十餘人;其先犯乘輿者,羣臣臠食之。
壬申,嗣卽皇帝位,大赦,改元永興。追尊劉貴人曰宣穆皇後,公卿先罷歸第不預朝政者,悉召用之。詔長孫嵩與北新侯安同、山陽侯奚斤、白馬侯崔宏、元城侯拓跋屈等八人坐止車門右,共聽朝政,時人謂之八公。屈,磨渾之父也。嗣以尚書燕鳳逮事什翼犍使與都坐大官封懿等入侍講論,出議政事。以王洛兒、車路頭為散騎常侍,叔孫俊為衛將軍,拓跋磨渾為尚書,皆賜爵郡、縣公。嗣問舊臣為先帝所親信者為誰,王洛兒言李先。嗣召問先:“卿以何才何功為先帝所知?”對曰:“臣不才無功,但以忠直為先帝所知耳。”詔以先為安東將軍,常宿於內,以備顧問。
朱提王悅,虔之子也,有罪,自疑懼。閏十一月,丁亥,悅懷匕首入侍,將作亂。叔孫俊覺其舉止有異,引手掣之,索懷中,得匕首,遂殺之。
十二月,乙巳,太白犯虛、危。南燕靈台令張光勸南燕主超出降,超手殺之。
柔然侵魏。
安帝義熙六年(庚戌、四一〇年)
春,正月,甲寅朔,南燕主超登天門,朝羣臣於城上。乙卯,超與寵姬魏夫人登城,見晉兵之盛,握手對泣。韓{言卓}諫曰:“陛下遭堙厄之運,正當努力自強以壯士民之誌,而更為兒女子泣邪!”超拭目謝之。尚書令董詵勸超降,超怒,囚之。
魏長孫嵩將兵伐柔然。
魏主嗣以郡縣豪右多為民患,悉以優詔征之。民戀土不樂內徙,長吏逼遣之,於是無賴少年逃亡相聚,所在寇盜羣起。嗣引八公議之曰:“朕欲為民除蠹,而守宰不能綏撫,使之紛亂。今犯者旣眾,不可盡誅,吾欲大赦以安之,何如?”元城侯屈曰:“民逃亡為盜,不罪而赦之,是為上者反求於下也,不如誅其首惡,赦其餘黨。”崔宏曰:“聖王之禦民,務在安之而已,不與之較勝負也。夫赦雖非正,可以行權。屈欲先誅後赦,要為兩不能去,曷若一赦而遂定乎!赦而不從,誅未晚也。”嗣從之。二月,癸未朔,遣將軍於栗磾將騎一萬討不從命者,所向皆平。
南燕賀賴盧、公孫五樓為地道出擊晉兵,不能卻。城久閉,城中男女病腳弱者太半,出降者相繼。超輦而登城,尚書悅壽說超曰:“今天助寇為虐,戰士凋瘁,獨守窮城,絕望外援,天時人事亦可知矣。苟曆數有終,堯、舜避位,陛下豈可不思變通之計乎!”超歎曰:“廢興,命也。吾寧奮劍而死,不能銜璧而生!”
丁亥,劉裕悉眾攻城。或曰:“今日往亡,不利行師。”裕曰:“我往彼亡,何為不利!”四麵急攻之。悅壽開門納晉師,超與左右數十騎踰城突圍出走,追獲之。裕數以不降之罪,超神色自若,一無所言,惟以母托劉敬宣而已。
裕忿廣固久不下,欲盡坑之,以妻女賞將士。韓範諫曰:“晉室南遷,中原鼎沸,士民無援,強則附之,旣為君臣,必須為之盡力。彼皆衣冠舊族,先帝遺民;今王師吊伐而盡坑之,使安所歸乎!竊恐西北之人無複來蘇之望矣。”裕改容謝之,然猶斬王公以下三千人,沒入家口萬餘,夷其城隍,送超詣建康,斬之。
慕容氏在魏者百餘家,謀逃去,魏主珪盡殺之。
初,魏太尉穆崇與衛王儀伏甲謀弒魏主珪,不果;珪惜崇、儀之功,秘而不問。及珪有疾,殺大臣,儀自疑而出亡,追獲之。八月,賜儀死。
封融詣劉裕降。
九月,加劉裕太尉,裕固辭。
秦王興自將擊夏王勃勃,至貳城,遣安遠將軍姚詳等分督租運。勃勃乘虛奄至,興懼,欲輕騎就詳等。右仆射韋華曰:“若鑾輿一動,眾心駭懼,必不戰自潰,詳營亦未必可至也。”興與勃勃戰,秦兵大敗,將軍姚榆生為勃勃所擒,左將軍姚文崇等力戰,勃勃乃退,興還長安。勃勃複攻秦敕奇堡、黃石固、我羅城,皆拔之,徙七千餘家於大城,以其丞相右地代領幽州牧以鎮之。
初,興遣衛將軍姚強帥步騎一萬,隨韓範往就姚紹於洛陽,幷兵以救南燕,及為勃勃所敗,追強兵還長安。韓範歎曰:“天滅燕矣!”南燕尚書張俊自長安還,降於劉裕,因說裕曰:“燕人所恃者,謂韓範必能致秦師也,今得範以示之,燕必降矣。”裕乃表範為散騎常侍,且以書招之,長水校尉王蒲勸範奔秦,範曰:“劉裕起布衣,滅桓玄,複晉室,今興師伐燕,所向崩潰,此殆天授,非人力也。燕亡,則秦為之次矣,吾不可以再辱。”遂降於裕。裕將範循城,城中人情離沮。或勸燕主超誅範家,超以範弟{言卓}盡忠無貳,幷範家赦之。
冬,十月,段宏自魏奔於裕。
張綱為裕造攻具,盡諸奇巧;超怒,縣其母於城上,支解之。
西秦王幹歸立夫人邊氏為皇後,世子熾盤為太子,仍命熾盤都督中外諸軍、錄尚書事。以屋引破光為河州刺史,鎮枹罕;以南安焦遺為太子太師,與參軍國大謀。幹歸曰:“焦生非特名儒,乃王佐之才也。”謂熾盤曰:“汝事之當如事吾。”熾盤拜遺於床下。遺子華至孝,幹歸欲以女妻之,辭曰:“凡娶妻者,欲與之共事二親也。今以王姬之貴,下嫁蓬茅之士,誠非其匹,臣懼其闕於中饋,非所願也。”幹歸曰:“卿之所行,古人之事,孤女不足以強卿。”乃以為尚書民部郎。
北燕王雲自以無功德而居大位,內懷危懼,常畜養壯士以為腹心、爪牙。寵臣離班、桃仁專典禁衛,賞賜以巨萬計,衣食起居皆與之同,而班、仁誌願無厭,猶有怨憾。戊辰,雲臨東堂,班、仁懷劍執帋而入,稱有所啟。班抽劍擊雲,雲以幾扞之,仁從旁擊雲,弒之。
馮跋升洪光門以觀變,帳下督張泰、李桑言於跋曰:“此豎勢何所至,請為公斬之!”乃奮劍而下,桑斬班於西門,泰殺仁於庭中。眾推跋為主,跋以讓其弟範陽公素弗,素弗不可。跋乃卽天王位於昌黎,大赦,詔曰:“陳氏代薑,不改齊國,宜卽國號曰燕。”改元太平,諡雲曰惠懿皇帝。跋尊母張氏為太後,立妻孫氏為王後,子永為太子,以範陽公素弗為車騎大將軍、錄尚書事,孫護為尚書令,張興為左仆射,汲郡公弘為右仆射,廣川公萬泥為幽、平二州牧,上穀公乳陳為幷、青二州牧。素弗少豪俠放蕩,嚐請婚於尚書左丞韓業,業拒之。及為宰輔,待業尤厚。好申拔舊門,謙恭儉約,以身帥下,百僚憚之,論者美其有宰相之度。
魏主珪將立齊王嗣為太子;魏故事,凡立嗣子,輒先殺其母,乃賜嗣母劉貴人死。珪召嗣諭之曰:“漢武帝殺鉤弋夫人,以防母後預政,外家為亂也。汝當繼統,吾故遠跡古人,為國家長久之計耳。”嗣性孝,哀泣不自勝。珪怒之。嗣還舍,日夜號泣,珪知而複召之。左右曰:“上怒甚,入將不測,不如且避之,俟上怒解而入。”嗣乃逃匿於外,惟帳下代人車路頭、京兆王洛兒二人隨之。
初,珪如賀蘭部,見獻明賀太後之妹美,言於賀太後,請納之。賀太後曰:“不可。是過美,必有不善。且已有夫,不可奪也。”珪密令人殺其夫而納之,生清河王紹。紹凶很無賴,好輕遊裏巷,劫剝行人以為樂。珪怒之,嚐倒懸井中,垂死,乃出之。齊王嗣屢誨責之,紹由是與嗣不協。
戊辰,珪譴責賀夫人,囚,將殺之。會日暮,未決。夫人密使告紹曰:“汝何以救我?”左右以珪殘忍,人人危懼。紹年十六,夜,與帳下及宦者宮人數人通謀,踰垣入宮,至天安殿。左右呼曰:“賊至!”珪驚起,求弓刀不獲,遂弒之。
己巳,宮門至日中不開。紹稱詔,集百官於端門前,北麵立。紹從門扉間謂百官曰:“我有叔父,亦有兄,公卿欲從誰?”眾愕然失色,莫有對者。良久,南平公長孫嵩曰:“從王。”眾乃知宮車晏駕,而不測其故,莫敢出聲,唯陰平公烈大哭而去。烈,儀之弟也。於是朝野恟恟,人懷異誌。肥如侯賀護舉烽於安陽城北,賀蘭部人皆赴之,其餘諸部亦各屯聚。紹聞人情不安,大出布帛賜王公以下,崔宏獨不受。
齊王嗣聞變,乃自外還,晝伏匿山中,夜宿王洛兒家。洛兒鄰人李道潛奉給嗣,民間頗知之,喜而相告;紹聞之,收道,斬之。紹募人求訪嗣,欲殺之。獵郎叔孫俊與宗室疏屬拓跋磨渾自雲知嗣所在,紹使帳下二人與之偕往;俊、靡渾得出,卽執帳下詣嗣,斬之。俊,建之子也。王洛兒為嗣往來平城,通問大臣,夜,告安遠將軍安同等。眾聞之,翕然向應,爭出奉迎。嗣至城西,衛士執紹送之。嗣殺紹及其母賀氏,幷誅紹帳下及宦官宮人為內應者十餘人;其先犯乘輿者,羣臣臠食之。
壬申,嗣卽皇帝位,大赦,改元永興。追尊劉貴人曰宣穆皇後,公卿先罷歸第不預朝政者,悉召用之。詔長孫嵩與北新侯安同、山陽侯奚斤、白馬侯崔宏、元城侯拓跋屈等八人坐止車門右,共聽朝政,時人謂之八公。屈,磨渾之父也。嗣以尚書燕鳳逮事什翼犍使與都坐大官封懿等入侍講論,出議政事。以王洛兒、車路頭為散騎常侍,叔孫俊為衛將軍,拓跋磨渾為尚書,皆賜爵郡、縣公。嗣問舊臣為先帝所親信者為誰,王洛兒言李先。嗣召問先:“卿以何才何功為先帝所知?”對曰:“臣不才無功,但以忠直為先帝所知耳。”詔以先為安東將軍,常宿於內,以備顧問。
朱提王悅,虔之子也,有罪,自疑懼。閏十一月,丁亥,悅懷匕首入侍,將作亂。叔孫俊覺其舉止有異,引手掣之,索懷中,得匕首,遂殺之。
十二月,乙巳,太白犯虛、危。南燕靈台令張光勸南燕主超出降,超手殺之。
柔然侵魏。
安帝義熙六年(庚戌、四一〇年)
春,正月,甲寅朔,南燕主超登天門,朝羣臣於城上。乙卯,超與寵姬魏夫人登城,見晉兵之盛,握手對泣。韓{言卓}諫曰:“陛下遭堙厄之運,正當努力自強以壯士民之誌,而更為兒女子泣邪!”超拭目謝之。尚書令董詵勸超降,超怒,囚之。
魏長孫嵩將兵伐柔然。
魏主嗣以郡縣豪右多為民患,悉以優詔征之。民戀土不樂內徙,長吏逼遣之,於是無賴少年逃亡相聚,所在寇盜羣起。嗣引八公議之曰:“朕欲為民除蠹,而守宰不能綏撫,使之紛亂。今犯者旣眾,不可盡誅,吾欲大赦以安之,何如?”元城侯屈曰:“民逃亡為盜,不罪而赦之,是為上者反求於下也,不如誅其首惡,赦其餘黨。”崔宏曰:“聖王之禦民,務在安之而已,不與之較勝負也。夫赦雖非正,可以行權。屈欲先誅後赦,要為兩不能去,曷若一赦而遂定乎!赦而不從,誅未晚也。”嗣從之。二月,癸未朔,遣將軍於栗磾將騎一萬討不從命者,所向皆平。
南燕賀賴盧、公孫五樓為地道出擊晉兵,不能卻。城久閉,城中男女病腳弱者太半,出降者相繼。超輦而登城,尚書悅壽說超曰:“今天助寇為虐,戰士凋瘁,獨守窮城,絕望外援,天時人事亦可知矣。苟曆數有終,堯、舜避位,陛下豈可不思變通之計乎!”超歎曰:“廢興,命也。吾寧奮劍而死,不能銜璧而生!”
丁亥,劉裕悉眾攻城。或曰:“今日往亡,不利行師。”裕曰:“我往彼亡,何為不利!”四麵急攻之。悅壽開門納晉師,超與左右數十騎踰城突圍出走,追獲之。裕數以不降之罪,超神色自若,一無所言,惟以母托劉敬宣而已。
裕忿廣固久不下,欲盡坑之,以妻女賞將士。韓範諫曰:“晉室南遷,中原鼎沸,士民無援,強則附之,旣為君臣,必須為之盡力。彼皆衣冠舊族,先帝遺民;今王師吊伐而盡坑之,使安所歸乎!竊恐西北之人無複來蘇之望矣。”裕改容謝之,然猶斬王公以下三千人,沒入家口萬餘,夷其城隍,送超詣建康,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