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五月,壬辰,魏主如靈泉池。
癸巳,魏南平王渾卒。
甲午,魏主還平城。詔複七廟子孫及外戚緦麻服已上,賦役無所與。
魏南部尚書公孫邃、上穀公張儵帥眾與桓天生複寇舞陰,殷公湣擊破之;天生還竄荒中。邃,表之孫也。
魏春夏大旱,代地尤甚;加以牛疫,民餒死者多。六月,癸未,詔內外之臣極言無隱。齊州刺史韓麒麟上表曰:“古先哲王,儲積九稔;逮於中代,亦崇斯業,入粟者與斬敵同爵,力田者與孝悌均賞。今京師民庶,不田者多,遊食之口,參分居二。自承平日久,豐穰積年,競相矜誇,遂成侈俗。貴富之家,童妾袨服,工商之族,仆隸玉食,而農夫闕糟糠,蠶婦乏短褐。故耕者日少,田有荒蕪;榖帛罄於府庫,寶貨盈於市裏;衣食匱於室,麗服溢於路。饑寒之本,實在於斯。愚謂凡珍異之物,皆宜禁斷,吉凶之禮,備為格式;勸課農桑,嚴加賞罰。數年之中,必有盈贍。往年校比戶貫,租賦輕少。臣所統齊州,租粟纔可給俸,略無入倉,雖於民為利而不可長久。脫有戎役,或遭天災,恐供給之方,無所取濟。可減絹布,增益榖租;年豐多積,歲儉出賑。所謂私民之榖,寄積於官,官有宿積,則民無荒年矣。”秋,七月,己醜,詔有司開倉賑貸,聽民出關就食。遣使者造籍,分遣去留,所過給糧廩,所至三長贍養之。
柔然伏名敦可汗殘暴,其臣侯醫垔石洛候數諫止之,且勸其與魏和親。伏名敦怒,族誅之,由是部眾離心。八月,柔然寇魏邊,魏以尚書陸叡為都督,擊柔然,大破之。叡,麗之子也。
初,高車阿伏至羅有部落十餘萬,役屬柔然。伏名敦之侵魏也,阿伏至羅諫,不聽。阿伏至羅怒,與從弟窮奇帥部落西走,至前部西北,自立為王。國人號曰“候婁匐勒”,夏言天子也;號窮奇曰“候倍”,夏言太子也。二人甚親睦,分部而立,阿伏至羅居北,窮奇居南。伏名敦追擊之,屢為阿伏至羅所敗,乃引眾東徙。
九月,辛未,魏詔罷起部無益之作,出宮人不執機杼者。冬,十月,丁未,又詔罷尚方錦繡、綾羅之工;四民欲造,任之無禁。是時,魏久無事,府藏盈積。詔盡出禦府衣服珍寶、太官雜器、太仆乘具、內庫弓矢刀鈐十分之八,外府衣物、繒布、絲纊非供國用者,以其太半班賚百司,下至工、商、皁隸,逮於六鎮邊戍,畿內鰥、寡、孤、獨、貧、癃,皆有差。
魏秘書令高佑、丞李彪奏請改國書編年為紀、傳、表、誌,魏主從之。佑,允之從祖弟也。十二月,詔彪與著作郎崔光改修國書。光,道固之從孫也。
魏主問高佑曰:“何以止盜?”對曰:“昔宋均立德,猛虎渡河;卓茂行化,蝗不入境。況盜賊,人也,苟守宰得人,治化有方,止之易矣。”佑又上疏言:“今之選舉,不采識治之優劣,專簡年勞之多少,斯非盡才之謂。宜停此薄藝,棄彼朽勞,唯才是舉,則官方斯穆。又勳舊之臣,雖年勤可錄而才非撫民者,可加之以爵賞,不宜委之以方任,所謂王者可私人以財,不私人以官者也。”帝善之。
佑出為西兗州刺史,鎮滑台。以郡國雖有學,縣、黨亦宜有之,乃命縣立講學,黨立小學。
武帝永明六年(戊辰,公元四八八年)
春,正月,乙未,魏詔:“犯死刑者,父母、祖父母年老,更無成人子孫,旁無期親者,具狀以聞。”
初,皇子右衛將軍子響出繼豫章王嶷;嶷後有子,表留為世子。子響每入朝,以車服異於諸王,每拳擊車壁。上聞之,詔車服與皇子同。於是有司奏子響宜還本。三月,己亥,立子響為巴東王。
角城戍將張蒲,因大霧乘船入清中采樵,潛納魏兵。戍主皇甫仲賢覺之,帥眾拒戰於門中,僅能卻之。魏步騎三千餘人已至塹外,淮陰軍主王僧慶等引兵救之,魏人乃退。
夏,四月,桓天生複引魏兵出據隔城,詔遊擊將軍下邳曹虎督諸軍討之。輔國將軍朱公恩將兵蹹伏,遇天生遊軍,與戰,破之,遂進圍隔城。天生引魏兵步騎萬餘人來戰,虎奮擊,大破之,俘斬二千餘人。明日,攻拔隔城,斬其襄城太守帛烏祝,複俘斬二千餘人。天生棄平氏城走。
陳顯達侵魏;甲寅,魏遣豫州刺史拓跋斤將兵拒之。
甲子,魏大赦。
乙醜,魏主如靈泉池;丁卯,如方山;己巳,還宮。
魏築城於醴陽,陳顯達攻拔之,進攻沘陽。城中將士皆欲出戰,鎮將韋珍曰:“彼初至氣銳,未可與爭,且共堅守,待其力攻疲弊,然後擊之。”乃憑城拒戰,旬有二日,珍夜開門掩擊,顯達還。
五月,甲午,以宕昌王梁彌承為河、涼二州刺史。
秋,七月,己醜,魏主如靈泉池,遂如方山;己亥,還宮。
九月,壬寅,上如琅邪城講武。
癸卯,魏淮南靖王佗卒。魏主方享宗廟,始薦,聞之,為廢祭,臨視哀慟。
冬,十月,庚申,立冬,初臨太極殿讀時令。
閏月,辛酉,以尚書仆射王奐為領軍將軍。
辛未,魏主如靈泉池;癸酉,還宮。
十二月,柔然伊吾戍主高羔子帥眾三千以城附魏。
上以中外榖帛至賤,用尚書右丞江夏李珪之議,出上庫錢五千萬及出諸州錢,皆令糴買。
西陵戍主杜元懿建言:“吳興無秋,會稽豐登,商旅往來,倍多常歲。西陵牛埭稅,官格日三千五百;如臣所見,日可增倍。並浦陽南北津、柳浦四埭,乞為官領攝一年,格外可長四百許萬。西陵戍前檢稅,無妨戍事;餘三埭自舉腹心。”上以其事下會稽,會稽行事吳郡顧憲之議以為:“始立牛埭之意,非苟逼蹴以取稅也,乃以風濤迅險,濟急利物耳。後之監領者不達其本,各務己功,或禁遏他道,或空稅江行,按吳興頻歲失稔,今茲尤甚,去之從豐,良田饑棘。埭司責稅,依格弗降,舊格新減,尚未議登,格外加倍,將以何術!皇慈恤隱,振廩蠲調;而元懿幸災搉利,重增困瘼,人而不仁,古今共疾!若事不副言,懼貽譴詰,必百方侵苦,為公賈怨。元懿稟性苛刻,已彰往效;任以物土,譬以狼將羊,其所欲舉腹心,亦當虎而冠耳。書雲:"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此言盜公為損蓋微,斂民所害乃大也。愚又以便宜者,蓋謂便於公,宜於民也。竊見頃之言便宜者,非能於民力之外,用天分地;率皆卽日不宜於民,方來不便於公。名與實反,有乖政體。凡如此等,誠宜深察。”上納之而止。
魏主訪羣臣以安民之術。秘書丞李彪上封事,以為:“豪貴之家,奢僭過度,第宅車服,宜為之等製。
又,國之興亡,在塚嗣之善惡;塚嗣之善惡,在敎諭之得失。高宗文成皇帝嚐謂羣臣曰:"朕始學之日,年尚幼衝,情未能專;旣臨萬機,不遑溫習。今日思之。豈唯予咎,抑亦師傅之不勤。"尚書李欣免冠謝。此近事之可鑒者也。臣謂宜準古立師傅之官,以訓導太子。
又,漢置常平倉以救匱乏。去歲京師不稔,移民就豐,旣廢營生,困而後達,又於國體,實有虛損。曷若豫儲倉粟,安而給之,豈不愈於驅督老弱餬口千裏之外哉!宜析州郡常調九分之二,京師度支歲用之餘,各立官司,年豐糴粟積之於倉,儉則加私之二糶之於人。如此,民必力田以取官絹,積財以取官粟。年登則常積,歲凶則直給。數年之中,榖積而人足,雖災不為害矣。
又,宜於河表七州人中,擢其門才,引令赴闕,依中州官比,隨能序之。一可以廣聖朝均新舊之義,二可以懷江、漢歸有道之情。
又,父子兄弟,異體同氣;罪不相及,乃君上之厚恩。至於憂懼相連,固自然之恒理也。無情之人,父兄係獄,子弟無慘惕之容;子弟逃刑,父兄無愧恧之色;宴安榮位,遊從自若,車馬衣冠,不變華飾;骨肉之恩,豈當然也!臣愚以為父兄有犯,宜令子弟素服肉袒,詣闕請罪。子弟有坐,宜令父兄露版引咎,乞解所司;若職任必要,不宜許者,慰勉留之。如此,足以敦厲凡薄,使人知所恥矣。
又,朝臣遭親喪者,假滿赴職。衣錦乘軒,從郊廟之祀;鳴玉垂緌,同慶賜之燕。傷人子之道,虧天地之經。愚謂凡遭大父母、父母喪者,皆聽終服;若無其人,職業有曠者,則優旨慰諭,起令視事,但綜司出納、敷奏而已,國之吉慶,一令無預。其軍旅之警,墨縗從役,雖愆於禮,事所宜行也。”
癸巳,魏南平王渾卒。
甲午,魏主還平城。詔複七廟子孫及外戚緦麻服已上,賦役無所與。
魏南部尚書公孫邃、上穀公張儵帥眾與桓天生複寇舞陰,殷公湣擊破之;天生還竄荒中。邃,表之孫也。
魏春夏大旱,代地尤甚;加以牛疫,民餒死者多。六月,癸未,詔內外之臣極言無隱。齊州刺史韓麒麟上表曰:“古先哲王,儲積九稔;逮於中代,亦崇斯業,入粟者與斬敵同爵,力田者與孝悌均賞。今京師民庶,不田者多,遊食之口,參分居二。自承平日久,豐穰積年,競相矜誇,遂成侈俗。貴富之家,童妾袨服,工商之族,仆隸玉食,而農夫闕糟糠,蠶婦乏短褐。故耕者日少,田有荒蕪;榖帛罄於府庫,寶貨盈於市裏;衣食匱於室,麗服溢於路。饑寒之本,實在於斯。愚謂凡珍異之物,皆宜禁斷,吉凶之禮,備為格式;勸課農桑,嚴加賞罰。數年之中,必有盈贍。往年校比戶貫,租賦輕少。臣所統齊州,租粟纔可給俸,略無入倉,雖於民為利而不可長久。脫有戎役,或遭天災,恐供給之方,無所取濟。可減絹布,增益榖租;年豐多積,歲儉出賑。所謂私民之榖,寄積於官,官有宿積,則民無荒年矣。”秋,七月,己醜,詔有司開倉賑貸,聽民出關就食。遣使者造籍,分遣去留,所過給糧廩,所至三長贍養之。
柔然伏名敦可汗殘暴,其臣侯醫垔石洛候數諫止之,且勸其與魏和親。伏名敦怒,族誅之,由是部眾離心。八月,柔然寇魏邊,魏以尚書陸叡為都督,擊柔然,大破之。叡,麗之子也。
初,高車阿伏至羅有部落十餘萬,役屬柔然。伏名敦之侵魏也,阿伏至羅諫,不聽。阿伏至羅怒,與從弟窮奇帥部落西走,至前部西北,自立為王。國人號曰“候婁匐勒”,夏言天子也;號窮奇曰“候倍”,夏言太子也。二人甚親睦,分部而立,阿伏至羅居北,窮奇居南。伏名敦追擊之,屢為阿伏至羅所敗,乃引眾東徙。
九月,辛未,魏詔罷起部無益之作,出宮人不執機杼者。冬,十月,丁未,又詔罷尚方錦繡、綾羅之工;四民欲造,任之無禁。是時,魏久無事,府藏盈積。詔盡出禦府衣服珍寶、太官雜器、太仆乘具、內庫弓矢刀鈐十分之八,外府衣物、繒布、絲纊非供國用者,以其太半班賚百司,下至工、商、皁隸,逮於六鎮邊戍,畿內鰥、寡、孤、獨、貧、癃,皆有差。
魏秘書令高佑、丞李彪奏請改國書編年為紀、傳、表、誌,魏主從之。佑,允之從祖弟也。十二月,詔彪與著作郎崔光改修國書。光,道固之從孫也。
魏主問高佑曰:“何以止盜?”對曰:“昔宋均立德,猛虎渡河;卓茂行化,蝗不入境。況盜賊,人也,苟守宰得人,治化有方,止之易矣。”佑又上疏言:“今之選舉,不采識治之優劣,專簡年勞之多少,斯非盡才之謂。宜停此薄藝,棄彼朽勞,唯才是舉,則官方斯穆。又勳舊之臣,雖年勤可錄而才非撫民者,可加之以爵賞,不宜委之以方任,所謂王者可私人以財,不私人以官者也。”帝善之。
佑出為西兗州刺史,鎮滑台。以郡國雖有學,縣、黨亦宜有之,乃命縣立講學,黨立小學。
武帝永明六年(戊辰,公元四八八年)
春,正月,乙未,魏詔:“犯死刑者,父母、祖父母年老,更無成人子孫,旁無期親者,具狀以聞。”
初,皇子右衛將軍子響出繼豫章王嶷;嶷後有子,表留為世子。子響每入朝,以車服異於諸王,每拳擊車壁。上聞之,詔車服與皇子同。於是有司奏子響宜還本。三月,己亥,立子響為巴東王。
角城戍將張蒲,因大霧乘船入清中采樵,潛納魏兵。戍主皇甫仲賢覺之,帥眾拒戰於門中,僅能卻之。魏步騎三千餘人已至塹外,淮陰軍主王僧慶等引兵救之,魏人乃退。
夏,四月,桓天生複引魏兵出據隔城,詔遊擊將軍下邳曹虎督諸軍討之。輔國將軍朱公恩將兵蹹伏,遇天生遊軍,與戰,破之,遂進圍隔城。天生引魏兵步騎萬餘人來戰,虎奮擊,大破之,俘斬二千餘人。明日,攻拔隔城,斬其襄城太守帛烏祝,複俘斬二千餘人。天生棄平氏城走。
陳顯達侵魏;甲寅,魏遣豫州刺史拓跋斤將兵拒之。
甲子,魏大赦。
乙醜,魏主如靈泉池;丁卯,如方山;己巳,還宮。
魏築城於醴陽,陳顯達攻拔之,進攻沘陽。城中將士皆欲出戰,鎮將韋珍曰:“彼初至氣銳,未可與爭,且共堅守,待其力攻疲弊,然後擊之。”乃憑城拒戰,旬有二日,珍夜開門掩擊,顯達還。
五月,甲午,以宕昌王梁彌承為河、涼二州刺史。
秋,七月,己醜,魏主如靈泉池,遂如方山;己亥,還宮。
九月,壬寅,上如琅邪城講武。
癸卯,魏淮南靖王佗卒。魏主方享宗廟,始薦,聞之,為廢祭,臨視哀慟。
冬,十月,庚申,立冬,初臨太極殿讀時令。
閏月,辛酉,以尚書仆射王奐為領軍將軍。
辛未,魏主如靈泉池;癸酉,還宮。
十二月,柔然伊吾戍主高羔子帥眾三千以城附魏。
上以中外榖帛至賤,用尚書右丞江夏李珪之議,出上庫錢五千萬及出諸州錢,皆令糴買。
西陵戍主杜元懿建言:“吳興無秋,會稽豐登,商旅往來,倍多常歲。西陵牛埭稅,官格日三千五百;如臣所見,日可增倍。並浦陽南北津、柳浦四埭,乞為官領攝一年,格外可長四百許萬。西陵戍前檢稅,無妨戍事;餘三埭自舉腹心。”上以其事下會稽,會稽行事吳郡顧憲之議以為:“始立牛埭之意,非苟逼蹴以取稅也,乃以風濤迅險,濟急利物耳。後之監領者不達其本,各務己功,或禁遏他道,或空稅江行,按吳興頻歲失稔,今茲尤甚,去之從豐,良田饑棘。埭司責稅,依格弗降,舊格新減,尚未議登,格外加倍,將以何術!皇慈恤隱,振廩蠲調;而元懿幸災搉利,重增困瘼,人而不仁,古今共疾!若事不副言,懼貽譴詰,必百方侵苦,為公賈怨。元懿稟性苛刻,已彰往效;任以物土,譬以狼將羊,其所欲舉腹心,亦當虎而冠耳。書雲:"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此言盜公為損蓋微,斂民所害乃大也。愚又以便宜者,蓋謂便於公,宜於民也。竊見頃之言便宜者,非能於民力之外,用天分地;率皆卽日不宜於民,方來不便於公。名與實反,有乖政體。凡如此等,誠宜深察。”上納之而止。
魏主訪羣臣以安民之術。秘書丞李彪上封事,以為:“豪貴之家,奢僭過度,第宅車服,宜為之等製。
又,國之興亡,在塚嗣之善惡;塚嗣之善惡,在敎諭之得失。高宗文成皇帝嚐謂羣臣曰:"朕始學之日,年尚幼衝,情未能專;旣臨萬機,不遑溫習。今日思之。豈唯予咎,抑亦師傅之不勤。"尚書李欣免冠謝。此近事之可鑒者也。臣謂宜準古立師傅之官,以訓導太子。
又,漢置常平倉以救匱乏。去歲京師不稔,移民就豐,旣廢營生,困而後達,又於國體,實有虛損。曷若豫儲倉粟,安而給之,豈不愈於驅督老弱餬口千裏之外哉!宜析州郡常調九分之二,京師度支歲用之餘,各立官司,年豐糴粟積之於倉,儉則加私之二糶之於人。如此,民必力田以取官絹,積財以取官粟。年登則常積,歲凶則直給。數年之中,榖積而人足,雖災不為害矣。
又,宜於河表七州人中,擢其門才,引令赴闕,依中州官比,隨能序之。一可以廣聖朝均新舊之義,二可以懷江、漢歸有道之情。
又,父子兄弟,異體同氣;罪不相及,乃君上之厚恩。至於憂懼相連,固自然之恒理也。無情之人,父兄係獄,子弟無慘惕之容;子弟逃刑,父兄無愧恧之色;宴安榮位,遊從自若,車馬衣冠,不變華飾;骨肉之恩,豈當然也!臣愚以為父兄有犯,宜令子弟素服肉袒,詣闕請罪。子弟有坐,宜令父兄露版引咎,乞解所司;若職任必要,不宜許者,慰勉留之。如此,足以敦厲凡薄,使人知所恥矣。
又,朝臣遭親喪者,假滿赴職。衣錦乘軒,從郊廟之祀;鳴玉垂緌,同慶賜之燕。傷人子之道,虧天地之經。愚謂凡遭大父母、父母喪者,皆聽終服;若無其人,職業有曠者,則優旨慰諭,起令視事,但綜司出納、敷奏而已,國之吉慶,一令無預。其軍旅之警,墨縗從役,雖愆於禮,事所宜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