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宋世祖好文章,士大夫悉以文章相尚,無以專經為業者。儉少好禮學及春秋,言論造次必於儒者,由是衣冠翕然,更尚儒術。儉撰次朝儀、國典,自晉、宋以來故事,無不諳憶,故當朝理事,斷決如流。每博議引證,八坐、丞、郎無能異者。令史谘事常數十人,賓客滿席,儉應接辨析,傍無留滯,發言下筆,皆有音彩。十日一還學監試諸生,巾卷在庭,劍衛、令史,儀容甚盛。作解散髻,斜插簪,朝野慕之,相與仿效。儉常謂人曰:“江左風流宰相,唯有謝安。”意以自比也。上深委仗之,士流選用,奏無不可。
六月,庚戌,魏進河南王度易侯為車騎將軍,遣給事中吳興丘冠先使河南,並送柔然使。
辛亥,魏主如方山。丁巳,還宮。
秋,七月,癸未,魏遣使拜宕昌王梁彌機兄子彌承為宕昌王。初,彌機死,子彌博立,為吐穀渾所逼,奔仇池。仇池鎮將穆亮以彌機事魏素厚,矜其滅亡;彌博凶悖,所部惡之;彌承為眾所附,表請納之。詔許之。亮帥騎三萬軍於龍鵠,擊走吐穀渾,立彌承而還。亮,崇之曾孫也。
戊子,魏主如魚池,登青原岡;甲午,還宮;八月,己亥,如彌澤;甲寅,登牛頭山;甲子,還宮。
魏初,民多蔭附;蔭附者皆無官役,而豪強征斂倍於公賦。給事中李安世上言:“歲饑民流,田業多為豪右所占奪;雖桑井難複,宜更均量,使力業相稱。又,所爭之田,宜限年斷,事久難明,悉歸今主,以絕詐妄。”魏主善之,由是始議均田。冬,十月,丁未,詔遣使者循行州郡,與牧守均給天下之田: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畝,婦人二十畝,奴婢依良丁;牛一頭,受田三十畝,限止四牛。所授之田,率倍之;三易之田,再倍之,以供耕作及還受之盈縮。人年及課則受田,老免及身沒則還田。奴婢、牛隨有無以還受。初受田者,男夫給二十畝,課種桑五十株;桑田皆為世業,身終不還。恒計見口,有盈者無受無還,不足者受種如法,盈者得賣其盈。諸宰民之官,各隨近給公田有差,更代相付;賣者坐如律。
辛酉,魏魏郡王陳建卒。
魏員外散騎常侍李彪等來聘。
十二月,乙卯,魏以侍中淮南王佗為司徒。
柔然犯魏塞,魏任城王澄帥眾拒之,柔然遁去。澄,雲之子也。氐、羌反,詔以澄為都督梁‖益‖荊三州諸軍事、梁州刺史。澄至州,討叛柔服,氐、羌皆平。
初,太祖命黃門郎虞玩之等檢定黃籍。上卽位,別立校籍官,置令史,限人一日得數巧。旣連年不已,民愁怨不安。外監會稽呂文度啟上,籍被卻者悉充遠戍,民多逃亡避罪。富陽民唐{宀禹}之因以妖術惑眾作亂,攻陷富陽,三吳卻籍者奔之,眾至三萬。
文度與茹法亮、呂文顯皆以奸諂有寵於上。文度為外監,專製兵權,領軍守虛位而已。法亮為中書通事舍人,權勢尤盛。王儉常曰:“我雖有大位,權寄豈及茹公邪!”
是歲,柔然部真可汗卒,子豆侖立,號伏名敦可汗,改元太平。
武帝永明四年(丙寅,公元四八六年)
春,正月,癸亥朔,魏高祖朝會,始服袞冕。
壬午,柔然寇魏邊。
唐{宀禹}之攻陷錢唐,吳郡諸縣令多棄城走。{宀禹}之稱帝於錢唐,立太子,置百官;遣其將高道度等攻陷東陽,殺東陽太守蕭崇之。崇之,太祖族弟也。又遣其將孫泓寇山陰,至浦陽江,浹口戍主湯休武擊破之。上發禁兵數千人,馬數百匹,東擊{宀禹}之。台軍至錢唐,{宀禹}之眾烏合,畏騎兵,一戰而潰,擒斬{宀禹}之,進平諸郡縣。
台軍乘勝,頗縱抄掠。軍還,上聞之,收軍主前軍將軍陳天福棄市;左軍將軍劉明徹免官、削爵,付東冶。天福,上寵將也,旣伏誅,內外莫不震肅。使通事舍人丹陽劉係宗隨軍慰勞,遍至遭賊郡縣,百姓被驅逼者悉無所問。
閏月,癸巳,立皇子子貞為邵陵王,皇孫昭文為臨汝公。
氐王楊後起卒。丁未,詔以白水太守楊集始為北秦州刺史、武都王。集始,文弘之子也。後起弟後明為白水太守。魏亦以集始為武都王。集始入朝於魏,魏以為南秦州刺史。
辛亥,上耕籍田。
二月,己未,立皇弟銶為晉熙王,鉉為河東王。
魏無鄉黨之法,唯立宗主督護;民多隱冒,三五十家始為一戶。內秘書令李衝上言:“宜準古法:五家立鄰長,五鄰立裏長,五裏立黨長,取鄉人強謹者為之。鄰長複一夫,裏長二夫,黨長三夫;三載無過,則升一等。其民調,一夫一婦,帛一匹,粟二石。大率十匹為公調,二匹為調外費,三匹為百官俸。此外複有雜調。民年八十已上,聽一子不從役。孤獨、癃老、篤疾、貧窮不能自存者,三長內迭養食之。”書奏,詔百官通議。中書令鄭羲等皆以為不可。太尉丕曰:“臣謂此法若行,於公私有益。但方有事之月,校比戶口,民必勞怨。請過今秋,至冬乃遣使者,於事為宜。”衝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若不因調時,民徒知立長校戶之勤,未見均徭省賦之益,心必生怨。宜及課調之月,令知賦稅之均,旣識其事,又得其利,行之差易。”羣臣多言:“九品差調,為日已久,一旦改法,恐成擾亂。”文明太後曰:“立三長則課調有常準,苞蔭之戶可出,僥幸之人可止,何為不可!”甲戌,初立黨、裏、鄰三長,定民戶籍。民始皆愁苦,豪強者尤不願。旣而課調省費十餘倍,上下安之。
三月,丙申,柔然遣使者牟提如魏。時敕勒叛柔然,柔然伏名敦可汗自將討之,追奔至西漠。魏左仆射穆亮等請乘虛擊之,中書監高閭曰:“秦、漢之世,海內一統,故可遠征匈奴。今南有吳寇,何可舍之深入虜庭!”魏主曰:“"兵者凶器,聖人不得已而用之。"先帝屢出征伐者,以有未賓之虜故也。今朕承太平之業,柰何無故動兵革乎!”厚禮其使者而歸之。
夏,四月,辛酉朔,魏始製五等公服;甲子,初以法服、禦輦祀南郊。
癸酉,魏主如靈泉池。戊寅,還宮。
湘州蠻反,刺史呂安國有疾不能討;丁亥,以尚書左仆射柳世隆為湘州刺史,討平之。
六月,辛酉,魏主如方山。
己卯,魏文明太後賜皇子恂名,大赦。
秋,七月,戊戌,魏主如方山。
八月,乙亥,魏給尚書五等爵已上朱衣、玉佩、大小組綬。
九月,辛卯,魏作明堂、辟雍。
冬,十一月,魏議定民官依戶給俸。
十二月,柔然寇魏邊。
是歲,魏改中書學曰國子學。分置州郡,凡三十八州,二十五在河南,十三在河北。
武帝永明五年(丁卯,公元四八七年)
春,正月,丁亥朔,魏主詔定樂章,非雅者除之。
戊子,以豫章王嶷為大司馬,章陵王子良為司徒,臨川王映、衛將軍王儉、中軍將軍王敬則並加開府儀同三司。子良啟記室範雲為郡,上曰:“聞其常相賣弄,朕不複窮法,當宥之以遠。”子良曰:“不然。雲動相規誨,諫書具存。”遂取以奏,凡百餘紙,辭皆切直。上歎息,謂子良曰:“不謂雲能爾;方使弼汝,何宜出守!”文惠太子嚐出東田觀獲,顧謂眾賓曰:“刈此亦殊可觀。”眾皆曰:“唯唯。”雲獨曰:“三時之務,實為長勤。伏願殿下知稼穡之艱難,無徇一朝之宴逸。”
荒人桓天生自稱桓玄宗族,與雍、司二州蠻相扇動,據南陽故城,請兵於魏,將入寇。丁酉,詔假丹楊尹蕭景先節,總帥步騎,直指義陽,司州諸軍皆受節度;又假護軍將軍陳顯達節,帥征虜將軍戴僧靜等水軍向宛、葉,雍、司眾軍皆受顯達節度,以討之。
魏光祿大夫鹹陽文公高允,曆事五帝,出入三省,五十餘年,未嚐有譴;馮太後及魏主甚重之,常命中黃門蘇興壽扶侍。允仁恕簡靜,雖處貴重,情同寒素;執書吟覽,晝夜不去手,誨人以善,恂恂不倦;篤親念故,無所遺棄。顯祖平青、徐,悉徙其望族於代,其人多允之婚媾,流離饑寒;允傾家賑施,鹹得其所,又隨其才行,薦之於朝。議者多以初附間之,允曰:“任賢使能,何有新舊!必若有用,豈可以此抑之!”允體素無疾,至是微有不適,猶起居如常,數日而卒,年九十八。贈侍中、司空,賻襚甚厚。魏初以來,存亡蒙賚,皆莫及也。
桓天生引魏兵萬餘人至沘陽,陳顯達遣戴僧靜等與戰於深橋,大破之,殺獲萬計。天生退保沘陽,僧靜圍之,不克而還。荒人胡丘生起兵懸瓠以應齊,魏人擊破之,丘生來奔。天生又引魏兵寇舞陰,舞陰戍主殷公湣拒擊,破之,殺其副張麒麟,天生被創退走。三月,丁未,以陳顯達為雍州刺史。顯達進據舞陽城。
六月,庚戌,魏進河南王度易侯為車騎將軍,遣給事中吳興丘冠先使河南,並送柔然使。
辛亥,魏主如方山。丁巳,還宮。
秋,七月,癸未,魏遣使拜宕昌王梁彌機兄子彌承為宕昌王。初,彌機死,子彌博立,為吐穀渾所逼,奔仇池。仇池鎮將穆亮以彌機事魏素厚,矜其滅亡;彌博凶悖,所部惡之;彌承為眾所附,表請納之。詔許之。亮帥騎三萬軍於龍鵠,擊走吐穀渾,立彌承而還。亮,崇之曾孫也。
戊子,魏主如魚池,登青原岡;甲午,還宮;八月,己亥,如彌澤;甲寅,登牛頭山;甲子,還宮。
魏初,民多蔭附;蔭附者皆無官役,而豪強征斂倍於公賦。給事中李安世上言:“歲饑民流,田業多為豪右所占奪;雖桑井難複,宜更均量,使力業相稱。又,所爭之田,宜限年斷,事久難明,悉歸今主,以絕詐妄。”魏主善之,由是始議均田。冬,十月,丁未,詔遣使者循行州郡,與牧守均給天下之田: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畝,婦人二十畝,奴婢依良丁;牛一頭,受田三十畝,限止四牛。所授之田,率倍之;三易之田,再倍之,以供耕作及還受之盈縮。人年及課則受田,老免及身沒則還田。奴婢、牛隨有無以還受。初受田者,男夫給二十畝,課種桑五十株;桑田皆為世業,身終不還。恒計見口,有盈者無受無還,不足者受種如法,盈者得賣其盈。諸宰民之官,各隨近給公田有差,更代相付;賣者坐如律。
辛酉,魏魏郡王陳建卒。
魏員外散騎常侍李彪等來聘。
十二月,乙卯,魏以侍中淮南王佗為司徒。
柔然犯魏塞,魏任城王澄帥眾拒之,柔然遁去。澄,雲之子也。氐、羌反,詔以澄為都督梁‖益‖荊三州諸軍事、梁州刺史。澄至州,討叛柔服,氐、羌皆平。
初,太祖命黃門郎虞玩之等檢定黃籍。上卽位,別立校籍官,置令史,限人一日得數巧。旣連年不已,民愁怨不安。外監會稽呂文度啟上,籍被卻者悉充遠戍,民多逃亡避罪。富陽民唐{宀禹}之因以妖術惑眾作亂,攻陷富陽,三吳卻籍者奔之,眾至三萬。
文度與茹法亮、呂文顯皆以奸諂有寵於上。文度為外監,專製兵權,領軍守虛位而已。法亮為中書通事舍人,權勢尤盛。王儉常曰:“我雖有大位,權寄豈及茹公邪!”
是歲,柔然部真可汗卒,子豆侖立,號伏名敦可汗,改元太平。
武帝永明四年(丙寅,公元四八六年)
春,正月,癸亥朔,魏高祖朝會,始服袞冕。
壬午,柔然寇魏邊。
唐{宀禹}之攻陷錢唐,吳郡諸縣令多棄城走。{宀禹}之稱帝於錢唐,立太子,置百官;遣其將高道度等攻陷東陽,殺東陽太守蕭崇之。崇之,太祖族弟也。又遣其將孫泓寇山陰,至浦陽江,浹口戍主湯休武擊破之。上發禁兵數千人,馬數百匹,東擊{宀禹}之。台軍至錢唐,{宀禹}之眾烏合,畏騎兵,一戰而潰,擒斬{宀禹}之,進平諸郡縣。
台軍乘勝,頗縱抄掠。軍還,上聞之,收軍主前軍將軍陳天福棄市;左軍將軍劉明徹免官、削爵,付東冶。天福,上寵將也,旣伏誅,內外莫不震肅。使通事舍人丹陽劉係宗隨軍慰勞,遍至遭賊郡縣,百姓被驅逼者悉無所問。
閏月,癸巳,立皇子子貞為邵陵王,皇孫昭文為臨汝公。
氐王楊後起卒。丁未,詔以白水太守楊集始為北秦州刺史、武都王。集始,文弘之子也。後起弟後明為白水太守。魏亦以集始為武都王。集始入朝於魏,魏以為南秦州刺史。
辛亥,上耕籍田。
二月,己未,立皇弟銶為晉熙王,鉉為河東王。
魏無鄉黨之法,唯立宗主督護;民多隱冒,三五十家始為一戶。內秘書令李衝上言:“宜準古法:五家立鄰長,五鄰立裏長,五裏立黨長,取鄉人強謹者為之。鄰長複一夫,裏長二夫,黨長三夫;三載無過,則升一等。其民調,一夫一婦,帛一匹,粟二石。大率十匹為公調,二匹為調外費,三匹為百官俸。此外複有雜調。民年八十已上,聽一子不從役。孤獨、癃老、篤疾、貧窮不能自存者,三長內迭養食之。”書奏,詔百官通議。中書令鄭羲等皆以為不可。太尉丕曰:“臣謂此法若行,於公私有益。但方有事之月,校比戶口,民必勞怨。請過今秋,至冬乃遣使者,於事為宜。”衝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若不因調時,民徒知立長校戶之勤,未見均徭省賦之益,心必生怨。宜及課調之月,令知賦稅之均,旣識其事,又得其利,行之差易。”羣臣多言:“九品差調,為日已久,一旦改法,恐成擾亂。”文明太後曰:“立三長則課調有常準,苞蔭之戶可出,僥幸之人可止,何為不可!”甲戌,初立黨、裏、鄰三長,定民戶籍。民始皆愁苦,豪強者尤不願。旣而課調省費十餘倍,上下安之。
三月,丙申,柔然遣使者牟提如魏。時敕勒叛柔然,柔然伏名敦可汗自將討之,追奔至西漠。魏左仆射穆亮等請乘虛擊之,中書監高閭曰:“秦、漢之世,海內一統,故可遠征匈奴。今南有吳寇,何可舍之深入虜庭!”魏主曰:“"兵者凶器,聖人不得已而用之。"先帝屢出征伐者,以有未賓之虜故也。今朕承太平之業,柰何無故動兵革乎!”厚禮其使者而歸之。
夏,四月,辛酉朔,魏始製五等公服;甲子,初以法服、禦輦祀南郊。
癸酉,魏主如靈泉池。戊寅,還宮。
湘州蠻反,刺史呂安國有疾不能討;丁亥,以尚書左仆射柳世隆為湘州刺史,討平之。
六月,辛酉,魏主如方山。
己卯,魏文明太後賜皇子恂名,大赦。
秋,七月,戊戌,魏主如方山。
八月,乙亥,魏給尚書五等爵已上朱衣、玉佩、大小組綬。
九月,辛卯,魏作明堂、辟雍。
冬,十一月,魏議定民官依戶給俸。
十二月,柔然寇魏邊。
是歲,魏改中書學曰國子學。分置州郡,凡三十八州,二十五在河南,十三在河北。
武帝永明五年(丁卯,公元四八七年)
春,正月,丁亥朔,魏主詔定樂章,非雅者除之。
戊子,以豫章王嶷為大司馬,章陵王子良為司徒,臨川王映、衛將軍王儉、中軍將軍王敬則並加開府儀同三司。子良啟記室範雲為郡,上曰:“聞其常相賣弄,朕不複窮法,當宥之以遠。”子良曰:“不然。雲動相規誨,諫書具存。”遂取以奏,凡百餘紙,辭皆切直。上歎息,謂子良曰:“不謂雲能爾;方使弼汝,何宜出守!”文惠太子嚐出東田觀獲,顧謂眾賓曰:“刈此亦殊可觀。”眾皆曰:“唯唯。”雲獨曰:“三時之務,實為長勤。伏願殿下知稼穡之艱難,無徇一朝之宴逸。”
荒人桓天生自稱桓玄宗族,與雍、司二州蠻相扇動,據南陽故城,請兵於魏,將入寇。丁酉,詔假丹楊尹蕭景先節,總帥步騎,直指義陽,司州諸軍皆受節度;又假護軍將軍陳顯達節,帥征虜將軍戴僧靜等水軍向宛、葉,雍、司眾軍皆受顯達節度,以討之。
魏光祿大夫鹹陽文公高允,曆事五帝,出入三省,五十餘年,未嚐有譴;馮太後及魏主甚重之,常命中黃門蘇興壽扶侍。允仁恕簡靜,雖處貴重,情同寒素;執書吟覽,晝夜不去手,誨人以善,恂恂不倦;篤親念故,無所遺棄。顯祖平青、徐,悉徙其望族於代,其人多允之婚媾,流離饑寒;允傾家賑施,鹹得其所,又隨其才行,薦之於朝。議者多以初附間之,允曰:“任賢使能,何有新舊!必若有用,豈可以此抑之!”允體素無疾,至是微有不適,猶起居如常,數日而卒,年九十八。贈侍中、司空,賻襚甚厚。魏初以來,存亡蒙賚,皆莫及也。
桓天生引魏兵萬餘人至沘陽,陳顯達遣戴僧靜等與戰於深橋,大破之,殺獲萬計。天生退保沘陽,僧靜圍之,不克而還。荒人胡丘生起兵懸瓠以應齊,魏人擊破之,丘生來奔。天生又引魏兵寇舞陰,舞陰戍主殷公湣拒擊,破之,殺其副張麒麟,天生被創退走。三月,丁未,以陳顯達為雍州刺史。顯達進據舞陽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