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乙未朔,魏主見羣臣於光極堂,宣下品令,為大選之始。光祿勳於烈子登引例求遷官,烈上表曰:“方今聖明之理,朝應廉讓,而臣子登引人求進;是臣素無敎訓,乞行黜落!”魏主曰:“此乃有識之言,不謂烈能辦此!”乃引見登,謂曰:“朕將流化天下,以卿父有謙遜之美、直士之風,故進卿為太子翊軍校尉。”又加烈散騎常侍,封聊城縣子。


    魏主謂羣臣曰:“國家從來有一事可歎:臣下莫肯公言得失是也。夫人君患不能納諫,人臣患不能盡忠。自今朕舉一人,如有不可,卿等直言其失;若有才能而朕所不識,卿等亦當舉之。如是,得人者有賞,不言者有罪,卿等當知之。”


    丁酉,詔修晉帝諸陵,增置守衛。


    甲子,魏主引見羣臣於光極堂,頒賜冠服。


    先是,魏人未嚐用錢,魏主始命鑄太和五銖。是歲,鼓鑄粗備,詔公私用之。


    魏以光城蠻帥田益光為南司州刺史,所統守宰,聽其銓置。後更於新蔡立東豫州,以益光為刺史。


    氐王楊炅卒。


    明帝建武三年(丙子,公元四九六年)


    春,正月,丁卯,以楊炅子崇祖為沙州刺史,封陰平王。


    魏主下詔,以為:“北人謂土為拓,後為跋。魏之先出於黃帝,以土德王,故為拓跋氏。夫土者,黃中之色,萬物之元也;宜改姓元氏。諸功臣舊族自代來者,姓或重複,皆改之。”於是始改拔拔氏為長孫氏,達奚氏為奚氏,乙旃氏為叔孫氏,丘穆陵氏為穆氏,步六孤氏為陸氏,賀賴氏為賀氏,獨孤氏為劉氏,賀樓氏為樓氏,勿忸於氏為於氏,尉遲氏為尉氏;其餘所改,不可勝紀。


    魏主雅重門族,以範陽盧敏、清河崔宗伯、滎陽鄭羲、太原王瓊四姓,衣冠所推,鹹納其女以充後宮。隴西李衝以才識見任,當朝貴重,所結姻{女連},莫非清望;帝亦以其女為夫人。詔黃門郎、司徒左長史宋弁定諸州士族,多所升降。又詔以“代人先無姓族,雖功賢之胤,無異寒賤;故宦達者位極公卿,其功、衰之親仍居猥任。其穆、陸、賀、劉、樓、於、嵇、尉八姓,自太祖已降,勳著當世,位盡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宮,一同四姓。自此以外,應班士流者,尋續別敕。其舊為部落大人,而皇始已來三世官在給事已上及品登王公者為姓;若本非大人,而皇始已來三世官在尚書已上及品登王公者亦為姓。其大人之後而官不顯者為族;若本非大人而官顯者亦為族。凡此姓族,皆應審核,勿容偽冒。令司空穆亮、尚書陸琇等詳定,務令平允。”琇,馛之子也。


    魏舊製:王國舍人皆應娶八族及清修之門。威陽王禧娶隸戶為之,帝深責之,因下詔為六弟聘室:“前者所納,可為妾媵。鹹陽王禧,可聘故潁川太守隴西李輔女;河南王幹,可聘故中散大夫代郡穆明樂女;廣陵王羽,可聘驃騎谘議參軍滎陽鄭平城女;潁川王雍,可聘故中書博士範陽盧神寶女;始平王勰,可聘廷尉卿隴西李衝女;北海王詳,可聘吏部郎中滎陽鄭懿女。”懿,羲之子也。


    時趙郡諸李,人物尤多,各盛家風,故世之言高華者,以五姓為首。


    眾議以薛氏為河東茂族。帝曰:“薛氏,蜀也,豈可入郡姓!”直合薛宗起執戟在殿下,出次對曰:“臣之先人,漢末仕蜀,二世複歸河東,今六世相襲,非蜀人也。伏以陛下黃帝之胤,受封北土,豈可亦謂之胡邪!今不預郡姓,何以生為!”乃碎戟於地。帝徐曰:“然則朕甲、卿乙乎?”乃入郡姓,仍曰:“卿非"宗起",乃"起宗"也!”


    帝與羣臣論選調曰:“近世高卑出身,各有常分;此果如何?”李衝對曰:“未審上古以來,張官列位,為膏梁子弟乎,為致治乎?”帝曰:“欲為治耳。”衝曰:“然則陛下何為專取門品,不拔才能乎?”帝曰:“苟有過人之才,不患不知。然君子之門,借使無當世之用,要自德行純篤,朕故用之。”衝曰:“傅說、呂望,豈可以門地得之!”帝曰:“非常之人,曠世乃有一二耳。”秘書令李彪曰:“陛下若專取門地,不審魯之三卿,孰若四科?”著作佐郎韓顯宗曰:“陛下豈可以貴襲貴,以賤襲賤!”帝曰:“必有高明卓然、出類拔萃者,朕亦不拘此製。”頃之,劉昶入朝,帝謂昶曰:“或言唯能是寄,不必拘門;朕以為不爾。何者?清濁同流,混齊一等,君子小人,名器無別,此殊為不可。我今八族以上士人,品第有九,九品之外,小人之官複有七等。若有其人,可起家為三公。正恐賢才難得,不可止為一人渾我典製也。”


    臣光曰:選舉之法,先門地而後賢才,此魏、晉之深弊,而曆代相因,莫之能改也。夫君子、小人,不在於世祿與側微。以今日視之,愚智所同知也。當是之時,雖魏孝文之賢,猶不免斯蔽。故夫明辯是非而不惑於世俗者,誠鮮矣!


    壬辰,魏徒始平王勰為彭城王,複定襄縣王鸞為城陽王。


    二月,壬寅,魏詔:“君臣自非金革,聽終三年喪。”


    丙午,魏詔:“畿內七十已上,暮春赴京師行養老之禮。”三月,丙寅,宴羣臣及國老、庶老於華林園。”詔:“國老黃耇已上,假中散大夫;郡守耆年已上,假給事中;縣令、庶老,直假郡縣;各賜鳩杖、衣裳。”


    丁醜,魏詔:“諸州中正各舉其鄉之民望,年五十以上守素衡門者,授以令、長。”


    壬午,詔:“乘輿有金銀飾校者,皆剔除之。”


    上誌慕節儉。太官嚐進裹蒸,上曰:“我食此不盡,可四破之,餘充晚食。”又嚐用皁莢,以餘濼授左右曰:“此可更用。”太官元日上壽,有銀酒鎗,上欲壞之;王晏等鹹稱盛德,衛尉蕭穎胄曰:“朝廷盛禮,莫若三元。此一器旣是舊物,不足為侈。”上不悅。後預曲宴,銀器滿席。穎胄曰:“陛下前欲壞酒鎗,恐宜移在此器。”上甚慚。


    上躬親細務,綱目亦密,於是郡縣及六署、九府常行職事,莫不啟聞,取決詔敕。文武勳舊,皆不歸選部,親戚憑借,互相通進,人君之務過繁密。南康王侍郎潁川鍾嶸上書言:“古者,明君揆才頒政,量能授職,三公坐而論道,九卿作而成務,天子唯恭己南麵而已。”書奏,上不懌,謂太中大夫顧暠曰:“鍾嶸何人,欲斷朕機務!卿識之不?”對曰:“嶸雖位末名卑,而所言或有可采。且繁碎職事,各有司存;今人主總而親之,是人主愈勞而人臣愈逸,所謂"代庖人宰而為大匠斲"也。”上不顧而言他。


    夏,四月,甲辰,魏廣州刺史薛法護來降。


    魏寇司州,櫟城戍主魏僧瑉拒破之。


    五月,丙戌,魏營方澤於河陰。又詔漢、魏、晉諸帝陵,百步內禁樵蘇。丁亥,魏主有事於方澤。


    秋,七月,魏廢皇後馮氏。初,文明太後欲其家貴重,簡馮熙二女入掖庭,其一早卒,其一得幸於魏主,未幾,有疾,還家為尼。及太後殂,帝立熙少女為皇後。旣而其姊疾愈,帝思之,複迎入宮,拜左昭儀;後寵浸衰。昭儀自以年長,且先入宮,不率妾禮。後頗愧恨,昭儀因譖而廢之。後素有德操,遂居瑤光寺為練行尼。


    魏主以久旱,自癸未不食至於乙酉,羣臣皆詣中書省請見。帝在崇虎樓,遣舍人辭焉,且問來故。豫州刺史王肅對曰:“今四郊雨已沾洽,獨京城微少。庶民未乏一餐而陛下輟膳三日,臣下惶惶,無複情地。”帝使舍人應之曰:“朕不食數日,猶無所感。比來中外貴賤,皆言四郊有雨,朕疑其欲相寬勉,未必有實。方將遣使視之,果如所言,卽當進膳;如其不然,朕何以生為,當以身為萬民塞咎耳!”是夕,大雨。


    魏太子恂不好學,體素肥大,苦河南地熱,常思北歸。魏主賜之衣冠,徇常私著胡服。中庶子遼東高道悅數切諫,恂惡之。八月,戊戌,帝如嵩高,恂與左右密謀,召牧馬輕騎奔平城,手刃道悅於禁中。中領軍元儼勒門防遏,入夜乃定。詰旦,尚書陸琇馳以啟帝,帝大駭,秘其事,仍至汴口而還。甲寅,入宮,引見恂,數其罪,親與鹹陽王禧更代杖之百餘下,扶曳出外,囚於城西;月餘乃能起。


    丁巳,魏相州刺史南安惠王楨卒。


    九月,戊辰,魏主講武於小平津;癸酉,還宮。


    冬,十月,戊戌,魏詔:“軍士自代來者,皆以為羽林、虎賁。司州民十二夫調一,吏以供公私力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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