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戌,魏薛和破劉龍駒,悉平其黨,表置東夏州。
五月,丙辰,魏禁天文學。
以國子祭酒張充為尚書左仆射。充,緒之子也。
馬仙琕圍朐山,張稷權頓六裏以督饋運,上數發兵助之。秋,魏盧昶上表請教兵六千,米十萬石,魏主以兵四千給之。冬,十一月,己亥,魏主詔揚州刺史李崇等治兵壽陽,以分朐山之勢。盧昶本儒生,不習軍旅。朐山城中糧樵俱竭,傅文驥以城降;十二月,庚辰,昶引兵先遁,諸軍相繼皆潰。會大雪,軍士凍死及墮手足者三分之二,仙琕追擊,大破之。二百裏間,殭屍相屬,魏兵免者什一二。收其糧畜器械,不可勝數。昶單騎而走,棄其節傳、儀衛俱盡;至郯城,借趙遐節以為軍威。魏主命黃門侍郎甄琛馳馹鎖昶,窮其敗狀,及趙遐皆免官。唯蕭寶寅全軍而歸。
盧昶之在朐山也,禦史中尉遊肇言於魏主曰:“朐山蕞爾,僻在海濱,卑濕難居,於我非急,於賊為利。為利,故必致死以爭之;非急,故不得已而戰。以不得已之眾擊必死之師,恐稽延歲月,所費甚大。假令得朐山,徒致交爭,終難全守,所謂無用之田也。聞賊屢以宿豫求易朐山,若必如此,持此無用之地,複彼舊有之疆,兵役時解,其利為大。”魏主將從之,會昶敗,遷肇侍中。肇,明根之子也。
馬仙琕為將,能與士卒同勞逸,所衣不過布帛,所居無幃幕衾屏,飲食與廝養最下者同。其在邊境,常單身潛入敵境,伺知壁壘村落險要處,所攻戰多捷,士卒亦樂為之用。
魏以甄琛為河南尹,琛表曰:“國家居代,患多盜竊,世祖發憤,廣置主司、裏宰,皆以下代令長及五等散男有經略者乃得為之。又多置吏士為其羽翼,崇而重之,始得禁止。今遷都已來,天下轉廣,四遠赴會,事過代都,五方雜遝,寇盜公行,裏正職輕任碎,多是下才,人懷苟且,不能督察。請取武官八品將軍已下幹用貞濟者,以本官俸恤領裏尉之任,高者領六部尉,中者領經途尉,下者領裏正。不爾,請少高裏尉之品,選下品中應遷者進而為之。督責有所,輦轂可清。”詔曰:“裏正可進至勳品,經途從九品,六部尉正九品;諸職中簡取,不必武人。”琛又奏以羽林為遊軍,於諸坊巷司察盜賊。於是洛城清靜,後常踵焉。
是歲,梁之境內有州二十三,郡三百五十,縣千二十二。是後州名浸多,廢置離合,不可勝記。魏朝亦然。
上敦睦九族,優借朝士,有犯罪者,皆屈法申之。百姓有罪,則案之如法,其緣坐則老幼不免,一人逃亡,舉家質作,民旣窮窘,奸宄益深。嚐因郊祀,有秣陵老人遮車駕言曰:“陛下為法,急於庶民,緩於權貴,非長久之道。誠能反是,天下幸甚。”上於是思有以寬之。
武帝天監十一年(壬辰,公元五一二年)
春,正月,壬辰,詔:“自今逋謫之家及罪應質作,若年有老小,可停將送。”
以臨川王宏為太尉,驃騎將軍王茂為司空、尚書令。
丙辰,魏以車騎大將軍、尚書令高肇為司徒,清河王懌為司空,廣平王懷進號驃騎大將軍,加儀同三司。肇雖登三司,猶自以去要任,怏怏形於言色,見者嗤之。尚書右丞高綽、國子博士封軌,素以方直自業,及肇為司徒,綽送迎往來,軌竟不詣肇。綽顧不見軌,乃遽歸,歎曰:“吾平生自謂不失規矩,今日舉措,不如封生遠矣。”綽,允之孫;軌,懿之族孫也。
清河王懌有才學聞望,懲彭城之禍,因侍宴,謂肇曰:“天子兄弟詎有幾人,而翦之幾盡!昔王莽頭禿,藉渭陽之資,遂篡漢室。今君身曲,亦恐終成亂階。”會大旱,肇擅錄囚徒,欲以收眾心。懌言於魏主曰:“昔季氏旅於泰山,孔子疾之。誠以君臣之分,宜防微杜漸,不可瀆也。減膳錄囚,乃陛下之事,今司徒行之,豈人臣之義乎!明君失之於上,奸臣竊之於下,禍亂之基,於此在矣。”帝笑而不應。
夏,四月,魏詔尚書與羣司鞫理獄訟,令饑民就榖燕、恒二州及六鎮。
乙酉,魏大赦,改元延昌。
冬,十月,乙亥,魏立皇子詡為太子,始不殺其母。以尚書右仆射郭祚領太子少師。祚嚐從魏主幸東宮,懷黃{扁瓜}以奉太子;時應詔左右趙桃弓深為帝所信任,祚私事之,時人謂之“桃弓仆射”、“黃{扁瓜}少師”。
十一月,乙未,以吳郡太守袁昂兼尚書右仆射。
初,齊太子步兵校尉平昌伏曼容表求製一代禮樂,世祖詔選學士十人修五禮,丹楊尹王儉總之。儉卒,以事付國子祭酒何胤。胤還東山,齊明帝敕尚書令徐孝嗣掌之。孝嗣誅,率多散逸,詔驃騎將軍何佟之掌之。經齊末兵火,僅有在者。帝卽位,佟之啟審省置之宜,敕使外詳。時尚書以為庶務權輿,宜俟隆平,欲且省禮局,並還尚書儀曹。詔曰:“禮壞樂缺,實宜以時修定。但頃之修撰不得其人,所以曆年不就,有名無實。此旣經國所先,可卽撰次。”於是尚書仆射沈約等奏:“請五禮各置舊學士一人,令自舉學古一人相助抄撰,其中疑者,依石渠、白虎故事,請製旨斷決。”乃以右軍記室明山賓等分掌五禮,佟之總其事。佟之卒,以鎮北谘議參軍伏暅代之。暅,曼容之子也。至是,五禮成,列上之,合八千一十九條,詔有司遵行。
己酉,臨川王宏以公事在遷驃騎大將軍。
是歲,魏以桓叔興為南荊州刺史,治安昌,隸東荊州。
武帝天監十二年(癸巳,公元五一三年)
春,正月,辛卯,上祀南郊,大赦。
二月,辛酉,以兼尚書右仆射袁昂為右仆射。
己卯,魏高陽王雍進位太保。
鬱洲迫近魏境,其民多私與魏人交布。朐山之亂,或陰與魏通,朐山平,心不自安。青、冀二州刺史張稷不得誌,政令寬弛,僚吏頗多侵漁。庚辰,鬱洲民徐道角等夜襲州城,殺稷,送其首降魏,魏遣前南兗州刺史樊魯將兵赴之。於是魏饑,民餓死者數萬,侍中遊肇諫,以為“朐山濱海,卑濕難居,鬱洲又在海中,得之尤為無用。其地於賊要近,去此閑遠,以閑遠之兵攻要近之眾,不可敵也。方今年饑民困,唯宜安靜,而複勞以軍旅,費以饋運,臣見其損,未見其益。”魏主不從,複遣平西將軍奚康生將兵逆之。未發,北兗州刺史康絢遣司馬霍奉伯討平之。
辛巳,新作太極殿。
上嚐與侍中、太子少傅建昌侯沈約各疏栗事,約少上三事,出,謂人曰:“此公護前,不則羞死!”上聞之怒,欲治其罪,徐勉固諫而止。上有憾於張稷,從容與約語及之,約曰:“左仆射出作邊州,已往之事,何足複論!”上以約與稷昏家相為,怒曰:“卿言如此,是忠臣邪!”乃輦歸內殿。約懼,不覺上起,猶坐如初;及還,未至床而憑空,頓於戶下,因病;夢齊和帝以劍斷其舌,乃呼道士奏赤章於天,稱“禪代之事,不由己出”。上遣主書黃穆之視疾,夕還,增損不卽啟聞,懼罪,乃白赤章事。上大怒,中使譴責者數四。約益懼,閏月,乙醜,卒。有司諡曰“文”,上曰:“情懷不盡曰隱。”改諡隱侯。
夏,五月,壽陽久雨,大水入城,廬舍皆沒。魏揚州刺史李崇勒兵泊於城上,水增未已,乃乘船附於女牆,城不沒者二板。將佐勸崇棄壽陽保北山,崇曰:“吾忝守藩嶽,德薄致災,淮南萬裏,係於吾身,一旦動足,百姓瓦解,揚州之地,恐非國物。吾豈愛一身,取愧王尊!但憐此士民無辜同死,可結筏隨高,人規自脫,吾必與此城俱沒,幸諸君勿言!”
揚州治中裴絢帥城南民數千家泛舟南走,避水高原,謂崇還北,因自稱豫州刺史,與別駕鄭祖起等送任子來請降。馬仙琕遣兵赴之。
崇聞絢叛,未測虛實,遣國侍郎韓方興單舸召之。絢聞崇在,悵然驚恨,報曰:“比因大水顛狽,為眾所推。今大計已爾,勢不可追,恐民非公民,吏非公吏,願公早行,無犯將士。”崇遣從弟寧朔將軍神等將水軍討之,絢戰敗,神追拔其營。絢走,為村民所執,還,至尉升湖,曰:“吾何麵見李公乎!”乃投水死。絢,叔業之兄孫也。鄭祖起等皆伏誅。崇上表以水災求解州任,魏主不許。
崇沈深寬厚,有方略,得士眾心,在壽春十年,常養壯士數千人,寇來無不摧破,鄰敵謂之“臥虎”。上屢設反間以疑之,又授崇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萬戶郡公,諸子皆為縣侯,而魏主素知其忠篤,委信不疑。
五月,丙辰,魏禁天文學。
以國子祭酒張充為尚書左仆射。充,緒之子也。
馬仙琕圍朐山,張稷權頓六裏以督饋運,上數發兵助之。秋,魏盧昶上表請教兵六千,米十萬石,魏主以兵四千給之。冬,十一月,己亥,魏主詔揚州刺史李崇等治兵壽陽,以分朐山之勢。盧昶本儒生,不習軍旅。朐山城中糧樵俱竭,傅文驥以城降;十二月,庚辰,昶引兵先遁,諸軍相繼皆潰。會大雪,軍士凍死及墮手足者三分之二,仙琕追擊,大破之。二百裏間,殭屍相屬,魏兵免者什一二。收其糧畜器械,不可勝數。昶單騎而走,棄其節傳、儀衛俱盡;至郯城,借趙遐節以為軍威。魏主命黃門侍郎甄琛馳馹鎖昶,窮其敗狀,及趙遐皆免官。唯蕭寶寅全軍而歸。
盧昶之在朐山也,禦史中尉遊肇言於魏主曰:“朐山蕞爾,僻在海濱,卑濕難居,於我非急,於賊為利。為利,故必致死以爭之;非急,故不得已而戰。以不得已之眾擊必死之師,恐稽延歲月,所費甚大。假令得朐山,徒致交爭,終難全守,所謂無用之田也。聞賊屢以宿豫求易朐山,若必如此,持此無用之地,複彼舊有之疆,兵役時解,其利為大。”魏主將從之,會昶敗,遷肇侍中。肇,明根之子也。
馬仙琕為將,能與士卒同勞逸,所衣不過布帛,所居無幃幕衾屏,飲食與廝養最下者同。其在邊境,常單身潛入敵境,伺知壁壘村落險要處,所攻戰多捷,士卒亦樂為之用。
魏以甄琛為河南尹,琛表曰:“國家居代,患多盜竊,世祖發憤,廣置主司、裏宰,皆以下代令長及五等散男有經略者乃得為之。又多置吏士為其羽翼,崇而重之,始得禁止。今遷都已來,天下轉廣,四遠赴會,事過代都,五方雜遝,寇盜公行,裏正職輕任碎,多是下才,人懷苟且,不能督察。請取武官八品將軍已下幹用貞濟者,以本官俸恤領裏尉之任,高者領六部尉,中者領經途尉,下者領裏正。不爾,請少高裏尉之品,選下品中應遷者進而為之。督責有所,輦轂可清。”詔曰:“裏正可進至勳品,經途從九品,六部尉正九品;諸職中簡取,不必武人。”琛又奏以羽林為遊軍,於諸坊巷司察盜賊。於是洛城清靜,後常踵焉。
是歲,梁之境內有州二十三,郡三百五十,縣千二十二。是後州名浸多,廢置離合,不可勝記。魏朝亦然。
上敦睦九族,優借朝士,有犯罪者,皆屈法申之。百姓有罪,則案之如法,其緣坐則老幼不免,一人逃亡,舉家質作,民旣窮窘,奸宄益深。嚐因郊祀,有秣陵老人遮車駕言曰:“陛下為法,急於庶民,緩於權貴,非長久之道。誠能反是,天下幸甚。”上於是思有以寬之。
武帝天監十一年(壬辰,公元五一二年)
春,正月,壬辰,詔:“自今逋謫之家及罪應質作,若年有老小,可停將送。”
以臨川王宏為太尉,驃騎將軍王茂為司空、尚書令。
丙辰,魏以車騎大將軍、尚書令高肇為司徒,清河王懌為司空,廣平王懷進號驃騎大將軍,加儀同三司。肇雖登三司,猶自以去要任,怏怏形於言色,見者嗤之。尚書右丞高綽、國子博士封軌,素以方直自業,及肇為司徒,綽送迎往來,軌竟不詣肇。綽顧不見軌,乃遽歸,歎曰:“吾平生自謂不失規矩,今日舉措,不如封生遠矣。”綽,允之孫;軌,懿之族孫也。
清河王懌有才學聞望,懲彭城之禍,因侍宴,謂肇曰:“天子兄弟詎有幾人,而翦之幾盡!昔王莽頭禿,藉渭陽之資,遂篡漢室。今君身曲,亦恐終成亂階。”會大旱,肇擅錄囚徒,欲以收眾心。懌言於魏主曰:“昔季氏旅於泰山,孔子疾之。誠以君臣之分,宜防微杜漸,不可瀆也。減膳錄囚,乃陛下之事,今司徒行之,豈人臣之義乎!明君失之於上,奸臣竊之於下,禍亂之基,於此在矣。”帝笑而不應。
夏,四月,魏詔尚書與羣司鞫理獄訟,令饑民就榖燕、恒二州及六鎮。
乙酉,魏大赦,改元延昌。
冬,十月,乙亥,魏立皇子詡為太子,始不殺其母。以尚書右仆射郭祚領太子少師。祚嚐從魏主幸東宮,懷黃{扁瓜}以奉太子;時應詔左右趙桃弓深為帝所信任,祚私事之,時人謂之“桃弓仆射”、“黃{扁瓜}少師”。
十一月,乙未,以吳郡太守袁昂兼尚書右仆射。
初,齊太子步兵校尉平昌伏曼容表求製一代禮樂,世祖詔選學士十人修五禮,丹楊尹王儉總之。儉卒,以事付國子祭酒何胤。胤還東山,齊明帝敕尚書令徐孝嗣掌之。孝嗣誅,率多散逸,詔驃騎將軍何佟之掌之。經齊末兵火,僅有在者。帝卽位,佟之啟審省置之宜,敕使外詳。時尚書以為庶務權輿,宜俟隆平,欲且省禮局,並還尚書儀曹。詔曰:“禮壞樂缺,實宜以時修定。但頃之修撰不得其人,所以曆年不就,有名無實。此旣經國所先,可卽撰次。”於是尚書仆射沈約等奏:“請五禮各置舊學士一人,令自舉學古一人相助抄撰,其中疑者,依石渠、白虎故事,請製旨斷決。”乃以右軍記室明山賓等分掌五禮,佟之總其事。佟之卒,以鎮北谘議參軍伏暅代之。暅,曼容之子也。至是,五禮成,列上之,合八千一十九條,詔有司遵行。
己酉,臨川王宏以公事在遷驃騎大將軍。
是歲,魏以桓叔興為南荊州刺史,治安昌,隸東荊州。
武帝天監十二年(癸巳,公元五一三年)
春,正月,辛卯,上祀南郊,大赦。
二月,辛酉,以兼尚書右仆射袁昂為右仆射。
己卯,魏高陽王雍進位太保。
鬱洲迫近魏境,其民多私與魏人交布。朐山之亂,或陰與魏通,朐山平,心不自安。青、冀二州刺史張稷不得誌,政令寬弛,僚吏頗多侵漁。庚辰,鬱洲民徐道角等夜襲州城,殺稷,送其首降魏,魏遣前南兗州刺史樊魯將兵赴之。於是魏饑,民餓死者數萬,侍中遊肇諫,以為“朐山濱海,卑濕難居,鬱洲又在海中,得之尤為無用。其地於賊要近,去此閑遠,以閑遠之兵攻要近之眾,不可敵也。方今年饑民困,唯宜安靜,而複勞以軍旅,費以饋運,臣見其損,未見其益。”魏主不從,複遣平西將軍奚康生將兵逆之。未發,北兗州刺史康絢遣司馬霍奉伯討平之。
辛巳,新作太極殿。
上嚐與侍中、太子少傅建昌侯沈約各疏栗事,約少上三事,出,謂人曰:“此公護前,不則羞死!”上聞之怒,欲治其罪,徐勉固諫而止。上有憾於張稷,從容與約語及之,約曰:“左仆射出作邊州,已往之事,何足複論!”上以約與稷昏家相為,怒曰:“卿言如此,是忠臣邪!”乃輦歸內殿。約懼,不覺上起,猶坐如初;及還,未至床而憑空,頓於戶下,因病;夢齊和帝以劍斷其舌,乃呼道士奏赤章於天,稱“禪代之事,不由己出”。上遣主書黃穆之視疾,夕還,增損不卽啟聞,懼罪,乃白赤章事。上大怒,中使譴責者數四。約益懼,閏月,乙醜,卒。有司諡曰“文”,上曰:“情懷不盡曰隱。”改諡隱侯。
夏,五月,壽陽久雨,大水入城,廬舍皆沒。魏揚州刺史李崇勒兵泊於城上,水增未已,乃乘船附於女牆,城不沒者二板。將佐勸崇棄壽陽保北山,崇曰:“吾忝守藩嶽,德薄致災,淮南萬裏,係於吾身,一旦動足,百姓瓦解,揚州之地,恐非國物。吾豈愛一身,取愧王尊!但憐此士民無辜同死,可結筏隨高,人規自脫,吾必與此城俱沒,幸諸君勿言!”
揚州治中裴絢帥城南民數千家泛舟南走,避水高原,謂崇還北,因自稱豫州刺史,與別駕鄭祖起等送任子來請降。馬仙琕遣兵赴之。
崇聞絢叛,未測虛實,遣國侍郎韓方興單舸召之。絢聞崇在,悵然驚恨,報曰:“比因大水顛狽,為眾所推。今大計已爾,勢不可追,恐民非公民,吏非公吏,願公早行,無犯將士。”崇遣從弟寧朔將軍神等將水軍討之,絢戰敗,神追拔其營。絢走,為村民所執,還,至尉升湖,曰:“吾何麵見李公乎!”乃投水死。絢,叔業之兄孫也。鄭祖起等皆伏誅。崇上表以水災求解州任,魏主不許。
崇沈深寬厚,有方略,得士眾心,在壽春十年,常養壯士數千人,寇來無不摧破,鄰敵謂之“臥虎”。上屢設反間以疑之,又授崇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萬戶郡公,諸子皆為縣侯,而魏主素知其忠篤,委信不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