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主以李德林為內史上士,自是詔誥格式及用山東人物,並以委之。帝從容謂羣臣曰:“我常日唯聞李德林名,複見其為齊朝作詔書移檄,正謂是天上人;豈言今日得其驅使。”神武公紇豆陵毅對曰:“臣聞麒麟鳳皇,為王者瑞,可以德感,不可力致。麒麟鳳皇,得之無用,豈如德林,為瑞且有用哉!”帝大笑曰:“誠如公言。”
己巳,周主享太廟。
五月,丁醜,周以譙王儉為大塚宰。庚辰,以{木巳}公亮為大司徒,鄭公達奚震為大宗伯,梁公侯莫陳芮為大司馬,應公獨孤永業為大司寇,鄭公韋孝寬為大司空。
己醜,周主祭方丘。詔以“路寢會義、崇信、含仁、雲和、思齊諸殿,皆晉公護**時所為,事窮壯麗,有踰清廟,悉可毀撤。雕斲之物,並賜貧民。繕造之宜,務從卑樸。”又詔:“幷、鄴諸堂殿壯麗者準此。”
臣光曰:周高祖可謂善處勝矣!他人勝則益奢,高祖勝而愈儉。
六月,丁卯,周主東巡。秋,七月,丙戌,幸洛州。八月,壬寅,議定權衡度量,頒之於四方。
初,魏虜西涼之人,沒為隸戶,齊氏因之,仍供廝役。周主滅齊,欲施寬惠,詔曰:“罪不及嗣,古有定科。雜役之徒,獨異常憲,一從罪配,百代不免,罰旣無窮,刑何以措!凡諸雜戶,悉放為民。”自是無複雜戶。
甲子,鄭州獲九尾狐,已死,獻其骨。周主曰:“瑞應之來,必彰有德。若五品時敘,四海和平,乃能致此。今無其時,恐非實錄。”命焚之。
九月,戊寅,周製:“庶人已上,唯聽衣綢、綿綢、絲布、圓綾、紗、絹、綃、葛、布等九種,餘悉禁之。朝祭之服,不拘此製。”
冬,十月,戊申,周主如鄴。
上聞周人滅齊,欲爭徐、兗,詔南兗州刺史、司空吳明徹督諸軍伐之,以其世子戎昭、將軍惠覺攝行州事。明徹軍至呂梁,周徐州總管梁士彥帥眾拒戰,戊午,明徹擊破之。士彥嬰城自守,明徹圍之。
帝銳意以為河南指麾可定。中書通事舍人蔡景曆諫曰:“師老將驕,不宜過窮遠略。”帝怒,以為沮眾,出為豫章內史。未行,有飛章劾景曆在省贓汙狼籍,坐免官,削爵土。
周改葬德皇帝於冀州,周主服縗,哭於太極殿;百官素服。
周人誣溫公高緯與宜州刺史穆提婆謀反,並其宗族皆賜死。眾人多自陳無之,高延宗獨攘袂泣而不言,以椒塞口而死。唯緯弟仁英以清狂,仁雅以瘖疾得免,徙於蜀。其餘親屬,不殺者散配西土,皆死於邊裔。
周主以高湝妻盧氏賜其將斛斯征。盧氏蓬首垢麵,長齋,不言笑。征放之,乃為尼。齊後、妃貧者,至以賣燭為業。
十一月,壬申,周立皇子衍為道王,兌為蔡王。
癸酉,周遣上大將軍王軌將兵救徐州。
初,周人敗齊師於晉州,乘勝逐北,齊人所棄甲仗,未暇收斂,稽胡乘間竊出,並盜而有之。仍立劉蠡升之孫沒鐸為主,號聖武皇帝,改元石平。
周人旣克關東,將討稽胡,議欲窮其巢穴。齊王憲曰:“步落稽種類旣多,又山穀險絕,王師一舉,未可盡除。且當翦其魁首,餘加慰撫。”周主從之,以憲為行軍元帥,督諸軍討之。至馬邑,分道俱進。沒鐸分遣其黨天柱守河東,穆支守河西,據險以拒之。憲命譙王儉擊天柱,滕王逌擊穆支,並破之,斬首萬餘級。趙王招擊沒鐸,禽之,餘眾皆降。
周詔:“自永熙三年以來,東土之民掠為奴婢,及克江陵之日,良人沒為奴婢者,並放為良。”又詔:“後宮唯置妃二人,世婦三人,禦妻三人,此外皆減之。”
周主性節儉,常服布袍,寢布被,後宮不過十餘人;每行兵,親在行陳,步涉山穀,人所不堪;撫將士有恩,而明察果斷,用法嚴峻。由是將士畏威而樂為之死。
己亥晦,日有食之。
周初行刑書要製:羣盜贓一匹,及正、長隱五丁、若地頃以上,皆死。
十二月,戊申,新作東宮成,太子徙居之。
庚申,周主如幷州,移幷州軍民四萬戶於關中。戊辰,廢幷州宮及六府。
高寶寧自黃龍上表勸進於高紹義,紹義遂稱皇帝,改元武平,以寶寧為丞相。突厥佗缽可汗舉兵助之。
宣帝太建十年(戊戌,公元五七八年)
春,正月,壬午,周主幸鄴;辛卯,幸懷州;癸巳,幸洛州。置懷州宮。
二月,甲辰,周譙孝王儉卒。
丁巳,周主還長安。
吳明徹圍周彭城,環列舟艦於城下,攻之甚急。王軌引兵輕行,據淮口,結長圍,以鐵鎖貫車輪數百,沈之清水,以遏陳船歸路,軍中恟懼。譙州刺史蕭摩訶言於明徹曰:“聞王軌始鎖下流,其兩端築城,今尚未立,公若見遣擊之,彼必不敢相拒。水路未斷,賊勢不堅;彼城若立,則吾屬必為虜矣。明徹奮髯曰:“搴旗陷陳,將軍事也;長算遠略,老夫事也。”摩訶失色而退。一旬之間,水路遂斷。
周兵益至,諸將議破堰拔軍,以舫載馬而去,馬主裴子烈曰:“若破堰下船,船必傾倒,不如先遣馬出。”時明徹苦背疾甚篤,蕭摩訶複請曰:“今求戰不得,進退無路。若潛軍突圍,未足為恥。願公帥步卒、乘馬轝徐行,摩訶領鐵騎數千驅馳前後,必當使公安達京邑。”明徹曰:“弟之此策,乃良圖也。然步軍旣多,吾為總督,必須身居其後,相帥兼行。弟馬軍宜速,在前,不可遲緩。”摩訶因帥馬軍夜發。甲子,明徹決堰,乘水勢退軍,冀以入淮。至清口,水勢漸微,舟艦並礙車輪,不複得過。王軌引兵圍而蹙之,眾潰。明徹為周人所執,將士三萬並器械輜重皆沒於周。蕭摩訶以精騎八十居前突圍,眾騎繼之,比旦,達淮南,與將軍任忠、周羅{日侯}獨全軍得還。
初,帝謀取彭、汴,以問五兵尚書毛喜,對曰:“淮左新平,邊民未輯。周氏始吞齊國,難與爭鋒。且棄舟艥之工,踐車騎之地,去長就短,非吳人所便。臣愚以為不若安民保境,寢兵結好,斯久長之術也。”及明徹敗,帝謂喜曰:“卿言驗於今矣。”卽日,召蔡景曆,複以為征南谘議參軍。
周主封吳明徹為懷德公,位大將軍。明徹憂憤而卒。
乙醜,周以越王盛為大塚宰。
三月,戊辰,周於蒲州置宮,廢同州及長春二宮。
甲戌,周主初服常冠,以皁紗全幅向後襆發,仍裁為四腳。
丙子,命中軍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淳於量為大都督,總水陸諸軍事,鎮西將軍孫瑒督荊、郢諸軍,平北將軍樊毅都督清口上至荊山緣淮諸軍,寧遠將軍任忠都督壽陽、新蔡、霍州諸軍,以備周。
乙酉,大赦。
壬辰,周改元宣政。
夏,四月,庚申,突厥寇周幽州,殺掠吏民。
戊午,樊毅遣軍渡淮北,對清口築城。壬戌,清口城不守。
五月,己醜,周高祖帥諸軍伐突厥,遣柱國原公姬願、東平公神舉等將兵五道俱入。
癸巳,帝不豫,留止雲陽宮;丙申,詔停諸軍。驛召宗師宇文孝伯赴行在所,帝執其手曰:“吾自量必無濟理,以後事付君。”是夜,授孝伯司衛上大夫,總宿衛兵。又令馳驛入京鎮守,以備非常。六月,丁酉朔,帝疾甚,還長安;是夕殂,年三十六。
戊戌,太子卽位。尊皇後阿史那氏為皇太後。宣帝初立,卽逞奢欲。大行在殯,曾無戚容,捫其杖痕,大罵曰:“死晚矣!”閱視高祖宮人,逼為**。超拜吏部下大夫鄭譯為開府儀同大將軍、內史中大夫,委以朝政。
己未,葬武皇帝於孝陵,廟號高祖。旣葬,詔內外公除,帝及六宮皆議卽吉。京兆郡丞樂運上疏,以為“葬期旣促,事訖卽除,太為汲汲。”帝不從。
帝以齊煬王憲屬尊望重,忌之。謂宇文孝伯曰:“公能為朕圖齊王,當以其官相授。”孝伯叩頭曰:“先帝遺詔,不許濫誅骨肉。齊王,陛下之叔父,功高德茂,社稷重臣。陛下若無故害之,則臣為不忠之臣,陛下為不孝之子矣。”帝不懌,由是疏之。乃與開府儀同大將軍於智、鄭譯等密謀之,使智就宅候憲,因告憲有異謀。
甲子,帝遣宇文孝伯語憲,欲以憲為太師,憲辭讓。又使孝伯召憲,曰:“晚與諸王俱入。”旣至殿門,憲獨被引進。帝先伏壯士於別室,至,卽執之。憲自辯理,帝使於智證憲,憲目光如炬,與智相質。或謂憲曰:“以王今日事勢,何用多言!”憲曰:“死生有命,寧複圖存!但老母在堂,恐留茲恨耳!”因擲笏於地。遂縊之。
帝召憲僚屬,使證成憲罪。參軍勃海李綱,誓之以死,終無橈辭。有司以露車載憲屍而出,故吏皆散,唯李綱撫棺號慟,躬自瘞之,哭拜而去。
己巳,周主享太廟。
五月,丁醜,周以譙王儉為大塚宰。庚辰,以{木巳}公亮為大司徒,鄭公達奚震為大宗伯,梁公侯莫陳芮為大司馬,應公獨孤永業為大司寇,鄭公韋孝寬為大司空。
己醜,周主祭方丘。詔以“路寢會義、崇信、含仁、雲和、思齊諸殿,皆晉公護**時所為,事窮壯麗,有踰清廟,悉可毀撤。雕斲之物,並賜貧民。繕造之宜,務從卑樸。”又詔:“幷、鄴諸堂殿壯麗者準此。”
臣光曰:周高祖可謂善處勝矣!他人勝則益奢,高祖勝而愈儉。
六月,丁卯,周主東巡。秋,七月,丙戌,幸洛州。八月,壬寅,議定權衡度量,頒之於四方。
初,魏虜西涼之人,沒為隸戶,齊氏因之,仍供廝役。周主滅齊,欲施寬惠,詔曰:“罪不及嗣,古有定科。雜役之徒,獨異常憲,一從罪配,百代不免,罰旣無窮,刑何以措!凡諸雜戶,悉放為民。”自是無複雜戶。
甲子,鄭州獲九尾狐,已死,獻其骨。周主曰:“瑞應之來,必彰有德。若五品時敘,四海和平,乃能致此。今無其時,恐非實錄。”命焚之。
九月,戊寅,周製:“庶人已上,唯聽衣綢、綿綢、絲布、圓綾、紗、絹、綃、葛、布等九種,餘悉禁之。朝祭之服,不拘此製。”
冬,十月,戊申,周主如鄴。
上聞周人滅齊,欲爭徐、兗,詔南兗州刺史、司空吳明徹督諸軍伐之,以其世子戎昭、將軍惠覺攝行州事。明徹軍至呂梁,周徐州總管梁士彥帥眾拒戰,戊午,明徹擊破之。士彥嬰城自守,明徹圍之。
帝銳意以為河南指麾可定。中書通事舍人蔡景曆諫曰:“師老將驕,不宜過窮遠略。”帝怒,以為沮眾,出為豫章內史。未行,有飛章劾景曆在省贓汙狼籍,坐免官,削爵土。
周改葬德皇帝於冀州,周主服縗,哭於太極殿;百官素服。
周人誣溫公高緯與宜州刺史穆提婆謀反,並其宗族皆賜死。眾人多自陳無之,高延宗獨攘袂泣而不言,以椒塞口而死。唯緯弟仁英以清狂,仁雅以瘖疾得免,徙於蜀。其餘親屬,不殺者散配西土,皆死於邊裔。
周主以高湝妻盧氏賜其將斛斯征。盧氏蓬首垢麵,長齋,不言笑。征放之,乃為尼。齊後、妃貧者,至以賣燭為業。
十一月,壬申,周立皇子衍為道王,兌為蔡王。
癸酉,周遣上大將軍王軌將兵救徐州。
初,周人敗齊師於晉州,乘勝逐北,齊人所棄甲仗,未暇收斂,稽胡乘間竊出,並盜而有之。仍立劉蠡升之孫沒鐸為主,號聖武皇帝,改元石平。
周人旣克關東,將討稽胡,議欲窮其巢穴。齊王憲曰:“步落稽種類旣多,又山穀險絕,王師一舉,未可盡除。且當翦其魁首,餘加慰撫。”周主從之,以憲為行軍元帥,督諸軍討之。至馬邑,分道俱進。沒鐸分遣其黨天柱守河東,穆支守河西,據險以拒之。憲命譙王儉擊天柱,滕王逌擊穆支,並破之,斬首萬餘級。趙王招擊沒鐸,禽之,餘眾皆降。
周詔:“自永熙三年以來,東土之民掠為奴婢,及克江陵之日,良人沒為奴婢者,並放為良。”又詔:“後宮唯置妃二人,世婦三人,禦妻三人,此外皆減之。”
周主性節儉,常服布袍,寢布被,後宮不過十餘人;每行兵,親在行陳,步涉山穀,人所不堪;撫將士有恩,而明察果斷,用法嚴峻。由是將士畏威而樂為之死。
己亥晦,日有食之。
周初行刑書要製:羣盜贓一匹,及正、長隱五丁、若地頃以上,皆死。
十二月,戊申,新作東宮成,太子徙居之。
庚申,周主如幷州,移幷州軍民四萬戶於關中。戊辰,廢幷州宮及六府。
高寶寧自黃龍上表勸進於高紹義,紹義遂稱皇帝,改元武平,以寶寧為丞相。突厥佗缽可汗舉兵助之。
宣帝太建十年(戊戌,公元五七八年)
春,正月,壬午,周主幸鄴;辛卯,幸懷州;癸巳,幸洛州。置懷州宮。
二月,甲辰,周譙孝王儉卒。
丁巳,周主還長安。
吳明徹圍周彭城,環列舟艦於城下,攻之甚急。王軌引兵輕行,據淮口,結長圍,以鐵鎖貫車輪數百,沈之清水,以遏陳船歸路,軍中恟懼。譙州刺史蕭摩訶言於明徹曰:“聞王軌始鎖下流,其兩端築城,今尚未立,公若見遣擊之,彼必不敢相拒。水路未斷,賊勢不堅;彼城若立,則吾屬必為虜矣。明徹奮髯曰:“搴旗陷陳,將軍事也;長算遠略,老夫事也。”摩訶失色而退。一旬之間,水路遂斷。
周兵益至,諸將議破堰拔軍,以舫載馬而去,馬主裴子烈曰:“若破堰下船,船必傾倒,不如先遣馬出。”時明徹苦背疾甚篤,蕭摩訶複請曰:“今求戰不得,進退無路。若潛軍突圍,未足為恥。願公帥步卒、乘馬轝徐行,摩訶領鐵騎數千驅馳前後,必當使公安達京邑。”明徹曰:“弟之此策,乃良圖也。然步軍旣多,吾為總督,必須身居其後,相帥兼行。弟馬軍宜速,在前,不可遲緩。”摩訶因帥馬軍夜發。甲子,明徹決堰,乘水勢退軍,冀以入淮。至清口,水勢漸微,舟艦並礙車輪,不複得過。王軌引兵圍而蹙之,眾潰。明徹為周人所執,將士三萬並器械輜重皆沒於周。蕭摩訶以精騎八十居前突圍,眾騎繼之,比旦,達淮南,與將軍任忠、周羅{日侯}獨全軍得還。
初,帝謀取彭、汴,以問五兵尚書毛喜,對曰:“淮左新平,邊民未輯。周氏始吞齊國,難與爭鋒。且棄舟艥之工,踐車騎之地,去長就短,非吳人所便。臣愚以為不若安民保境,寢兵結好,斯久長之術也。”及明徹敗,帝謂喜曰:“卿言驗於今矣。”卽日,召蔡景曆,複以為征南谘議參軍。
周主封吳明徹為懷德公,位大將軍。明徹憂憤而卒。
乙醜,周以越王盛為大塚宰。
三月,戊辰,周於蒲州置宮,廢同州及長春二宮。
甲戌,周主初服常冠,以皁紗全幅向後襆發,仍裁為四腳。
丙子,命中軍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淳於量為大都督,總水陸諸軍事,鎮西將軍孫瑒督荊、郢諸軍,平北將軍樊毅都督清口上至荊山緣淮諸軍,寧遠將軍任忠都督壽陽、新蔡、霍州諸軍,以備周。
乙酉,大赦。
壬辰,周改元宣政。
夏,四月,庚申,突厥寇周幽州,殺掠吏民。
戊午,樊毅遣軍渡淮北,對清口築城。壬戌,清口城不守。
五月,己醜,周高祖帥諸軍伐突厥,遣柱國原公姬願、東平公神舉等將兵五道俱入。
癸巳,帝不豫,留止雲陽宮;丙申,詔停諸軍。驛召宗師宇文孝伯赴行在所,帝執其手曰:“吾自量必無濟理,以後事付君。”是夜,授孝伯司衛上大夫,總宿衛兵。又令馳驛入京鎮守,以備非常。六月,丁酉朔,帝疾甚,還長安;是夕殂,年三十六。
戊戌,太子卽位。尊皇後阿史那氏為皇太後。宣帝初立,卽逞奢欲。大行在殯,曾無戚容,捫其杖痕,大罵曰:“死晚矣!”閱視高祖宮人,逼為**。超拜吏部下大夫鄭譯為開府儀同大將軍、內史中大夫,委以朝政。
己未,葬武皇帝於孝陵,廟號高祖。旣葬,詔內外公除,帝及六宮皆議卽吉。京兆郡丞樂運上疏,以為“葬期旣促,事訖卽除,太為汲汲。”帝不從。
帝以齊煬王憲屬尊望重,忌之。謂宇文孝伯曰:“公能為朕圖齊王,當以其官相授。”孝伯叩頭曰:“先帝遺詔,不許濫誅骨肉。齊王,陛下之叔父,功高德茂,社稷重臣。陛下若無故害之,則臣為不忠之臣,陛下為不孝之子矣。”帝不懌,由是疏之。乃與開府儀同大將軍於智、鄭譯等密謀之,使智就宅候憲,因告憲有異謀。
甲子,帝遣宇文孝伯語憲,欲以憲為太師,憲辭讓。又使孝伯召憲,曰:“晚與諸王俱入。”旣至殿門,憲獨被引進。帝先伏壯士於別室,至,卽執之。憲自辯理,帝使於智證憲,憲目光如炬,與智相質。或謂憲曰:“以王今日事勢,何用多言!”憲曰:“死生有命,寧複圖存!但老母在堂,恐留茲恨耳!”因擲笏於地。遂縊之。
帝召憲僚屬,使證成憲罪。參軍勃海李綱,誓之以死,終無橈辭。有司以露車載憲屍而出,故吏皆散,唯李綱撫棺號慟,躬自瘞之,哭拜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