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亥,百官入朝,日出,始開建福門,惟聽以從者一人自隨,禁兵露刃夾道。至宣政門,尚未開。時無宰相禦史知班,百官無複班列。上禦紫宸殿,問:“宰相何為不來?”仇士良曰:“王涯等謀反係獄。”因以涯手狀呈上,召左仆射令狐楚、右仆射鄭覃等升殿示之。上悲憤不自勝,謂楚等曰:“是涯手書乎?”對曰:“是也!”“誠如此,罪不容誅!”因命楚、覃留宿中書,參決機務。使楚草製宣告中外。楚敘王涯、賈餗反事浮泛,仇士良等不悅,由是不得為相。
時坊市剽掠者猶未止,命左、右神策將楊鎮、靳遂良等各將五百人分屯通衢,擊鼓以警之,斬十餘人,然後定。
賈餗變服潛民間經宿,自知無所逃,素服乘驢詣興安門,自言:“我宰相賈餗也,為奸人所汙,可送我詣兩軍!”門者執送西軍。李孝本改衣綠,猶服金帶,以帽障麵,單騎奔鳳翔,至鹹陽西,追擒之。
甲子,以右仆射鄭覃同平章事。
李訓素與終南僧宗密善,往投之。宗密欲剃其發而匿之,其徒不可。訓出山,將奔鳳翔,為盩厔鎮遏使宋楚所擒,械送京師。至昆明池,訓恐至軍中更受酷辱,謂送者曰:“得我則富貴矣!聞禁兵所在搜捕,汝必為所奪,不若取我首送之!”送者從之,斬其首以來。
乙醜,以戶部侍郎、判度支李石同平章事,仍判度支。前河東節度使李載義複舊任。
左神策出兵三百人,以李訓首引王涯、王璠、羅立言、郭行餘,右神策出兵三百人,擁賈餗、舒元輿、李孝本獻於廟社,徇於兩市。命百官臨視,腰斬於獨柳之下,梟其首於興安門外。親屬無問親疏皆死,孩穉無遺,妻女不死者沒為官婢。百姓觀者怨王涯榷茶,或詬詈,或投礫擊之。
臣光曰:論者皆謂涯、餗有文學名聲,初不知訓、注之謀,橫罹覆族之禍。臣獨以為不然。夫顛危不扶,焉用彼相!涯、餗安高位,飽重祿;訓、注小人,窮奸究險,力取將相。涯、餗與之比肩,不以為恥;國家危殆,不以為憂。偷合苟容,日複一日,自謂得保身之良策,莫我如也。若使人人如此而無禍,則奸臣孰不願之哉!一旦禍生不虞,足折刑剭,蓋天誅之也,士良安能族之哉!
王涯有再從弟沐,家於江南,老且貧。聞涯為相,跨驢詣之,欲求一簿、尉。留長安二歲餘,始得一見,涯待之殊落莫。久之,沐因嬖奴以道所欲,涯許以微官,自是旦夕造涯之門以俟命;及涯家被收,沐適在其第,與涯俱腰斬。
舒元輿有族子守謙,願而敏,元輿愛之,從元輿者十年,一旦忽以非罪怒之,日加譴責,奴婢輩亦薄之。守謙不自安,求歸江南,元輿亦不留,守謙悲歎而去。夕,至昭應,聞元輿收族,守謙獨免。
是日,以令狐楚為鹽鐵轉運使,左散騎常侍張仲方權知京兆尹。時數日之間,殺生除拜,皆決於兩中尉,上不豫知。
初,王守澄惡宦者田全操、劉行深、周元稹、薛士幹、似先義逸、劉英誗等,李訓、鄭注因之遣分詣鹽州、靈武、涇原、夏州、振武、鳳翔巡邊,命翰林學士顧師邕為詔書賜六道,使殺之。會訓敗,六道得詔,皆廢不行。丙寅,以師邕為矯詔,下禦史獄。
先是,鄭注將親兵五百,已發鳳翔,至扶風。扶風令韓遼知其謀,不供具,攜印及吏卒奔武功。注知訓已敗,複還鳳翔。仇士良等使人齎密敕授鳳翔監軍張仲清令取注,仲清惶惑,不知所為。押牙李叔說和仲清曰:“叔和為公以好召注,屏其從兵,於坐取之,事立定矣!”仲清從之,伏甲以待注。注恃其兵衛,遂詣仲清。叔和稍引其從兵,享之於外,注獨與數人入。旣啜茶,叔和抽刀斬注,因閉外門,悉誅其親兵。乃出密敕,宣示將士,遂滅注家,幷殺副使錢可複、節度判官盧簡能、觀察判官蕭傑、掌書記盧弘茂等及其枝黨,死者千餘人。可複,徽之子;簡能,綸之子;傑,俛之弟也。朝廷未知注死,丁卯,詔削奪注官爵,令鄰道按兵觀變。以左神策大將軍陳君奕為鳳翔節度使。戊辰夜,張仲清遣李叔和等以注首入獻,梟於興安門,人情稍安,京師諸軍始各還營。
詔將士討賊有功及娖隊者,官爵賜賚各有差。右神策軍獲韓約於崇義坊,己巳,斬之。仇士良等各進階遷官有差。自是天下事皆決於北司,宰相行文書而已。宦官氣益盛,迫脅天子,下視宰相,陵暴朝士如草芥。每延英議事,士良等動引訓、注折宰相。鄭覃、李石曰:“訓、注誠為亂首,但不知訓、注始因何人得進?”宦者稍屈,縉紳賴之。
時中書惟有空垣破屋,百物皆闕。江西、湖南獻衣糧百二十分,充宰相召募從人。辛未,李石上言:“宰相若忠正無邪,神靈所佑,縱遇盜賊,亦不能傷。若內懷奸罔,雖兵衛甚設,鬼得而誅之。臣願竭赤心以報國,止循故事,以金吾卒導從足矣;其兩道所獻衣糧,並乞停寢。”從之。
十二月,壬申朔,顧師邕流儋州,至商山,賜死。
榷茶使令狐楚奏罷榷茶,從之。
度支奏籍鄭注家貲,得絹百餘萬匹,他物稱是。
庚辰,上問宰相:“坊市安未?”李石對曰:“漸安。然比日寒冽特甚,蓋刑殺太過所致。”鄭覃曰:“罪人周親前已皆死,其餘殆不足問。”時宦官深怨李訓等,凡與之有瓜葛親,或蹔蒙獎引者,誅貶不已,故二相言之。
李訓、鄭注旣誅,召六道巡邊使。田全操追忿訓、注之謀,在道揚言:“我入城,凡儒服者,無貴賤當盡殺之!”癸未,全操等乘驛疾驅入金光門,京城訛言有寇至,士民驚噪縱橫走,塵埃四起。兩省諸司官聞之,皆奔散,有不及束帶韈而乘馬者。
鄭覃、李石在中書,顧吏卒稍稍逃去。覃謂石曰:“耳目頗異,宜且出避之!”石曰:“宰相位尊望重,人心所屬,不可輕也!今事虛實未可知,堅坐鎮之,庶幾可定。若宰相亦走,則中外亂矣。且果有禍亂,避亦不免!”覃然之。石坐視文案,沛然自若。
敕使相繼傳呼:“閉皇城諸司門!”左金吾大將軍陳君賞帥其眾立望仙門下,謂敕使曰:“賊至,閉門未晚,請徐觀其變,不宜示弱!”至晡後乃定。是日,坊市惡少年皆衣緋皁,持弓刀北望,見皇城門閉,卽欲剽掠,非石與君賞鎮之,京城幾再亂矣。時兩省官應入直者,皆與其家人辭訣。
甲申,敕罷修曲江亭館。
丁亥,詔:“逆人親黨,自非前已就戮及指名收捕者,餘一切不問。諸司官雖為所脅從,涉於詿誤,皆赦之。他人無得相告言及相恐愒。見亡匿者,勿複追捕,三日內各聽自歸本司。”
時禁軍暴橫,京兆尹張仲方不敢詰,宰相以其不勝任,出為華州刺史,以司農卿薛元賞代之。元賞常詣李石第,聞石方坐聽事與一人爭辯甚喧,元賞使覘之,雲有神策軍將訴事。元賞趨入,責石曰:“相公輔佐天子,紀綱四海。今近不能製一軍將,使無禮如此,何以鎮服四夷!”卽趨出上馬,命左右擒軍將,俟於下馬橋,元賞至,則已解衣跽之矣。其黨訴於仇士良,士良遣宦者召之曰:“中尉屈大尹。”元賞曰:“屬有公事,行當繼至。”遂杖殺之。乃白服見士良,士良曰:“癡書生何敢杖殺禁軍大將!”元賞曰:“中尉大臣也,宰相亦大臣也,宰相之人若無禮於中尉,如之何?中尉之人無禮於宰相,庸可恕乎!中尉與國同體,當為國惜法,元賞已囚服而來,惟中尉死生之!”士良知軍將已死,無可如何,乃呼酒與元賞歡飲而罷。
初,武元衡之死,詔出內庫弓矢、陌刀給金吾仗,使衛從宰相,至建福門而退。至是,悉罷之。
文宗開成元年(丙辰、八三六年)
春,正月,辛醜朔,上禦宣政殿,赦天下,改元。仇士良請以神策仗衛殿門,諫議大夫馮定言其不可,乃止。定,宿之弟也。
二月,癸未,上與宰相語,患四方表奏華而不典,李石對曰:“古人因事為文,今人以文害事。”
昭義節度使劉從諫上表請王涯等罪名,且言:“涯等儒生,荷國榮寵,鹹欲保身全族,安肯構逆!訓等實欲討除內臣,兩中尉自為救死之謀,遂致相殺;誣以反逆,誠恐非辜。設若宰相實有異圖,當委之有司,正其刑典,豈有內臣擅領甲兵,恣行剽劫,延及士庶,橫被殺傷!流血千門,僵屍萬計,搜羅枝蔓,中外恫疑。臣欲身詣闕庭,麵陳臧否,恐幷陷孥戮,事亦無成。謹當修飾封疆,訓練士卒,內為陛下心腹,外為陛下藩垣。如奸臣難製,誓以死清君側!”丙申,加從諫檢校司徒。
時坊市剽掠者猶未止,命左、右神策將楊鎮、靳遂良等各將五百人分屯通衢,擊鼓以警之,斬十餘人,然後定。
賈餗變服潛民間經宿,自知無所逃,素服乘驢詣興安門,自言:“我宰相賈餗也,為奸人所汙,可送我詣兩軍!”門者執送西軍。李孝本改衣綠,猶服金帶,以帽障麵,單騎奔鳳翔,至鹹陽西,追擒之。
甲子,以右仆射鄭覃同平章事。
李訓素與終南僧宗密善,往投之。宗密欲剃其發而匿之,其徒不可。訓出山,將奔鳳翔,為盩厔鎮遏使宋楚所擒,械送京師。至昆明池,訓恐至軍中更受酷辱,謂送者曰:“得我則富貴矣!聞禁兵所在搜捕,汝必為所奪,不若取我首送之!”送者從之,斬其首以來。
乙醜,以戶部侍郎、判度支李石同平章事,仍判度支。前河東節度使李載義複舊任。
左神策出兵三百人,以李訓首引王涯、王璠、羅立言、郭行餘,右神策出兵三百人,擁賈餗、舒元輿、李孝本獻於廟社,徇於兩市。命百官臨視,腰斬於獨柳之下,梟其首於興安門外。親屬無問親疏皆死,孩穉無遺,妻女不死者沒為官婢。百姓觀者怨王涯榷茶,或詬詈,或投礫擊之。
臣光曰:論者皆謂涯、餗有文學名聲,初不知訓、注之謀,橫罹覆族之禍。臣獨以為不然。夫顛危不扶,焉用彼相!涯、餗安高位,飽重祿;訓、注小人,窮奸究險,力取將相。涯、餗與之比肩,不以為恥;國家危殆,不以為憂。偷合苟容,日複一日,自謂得保身之良策,莫我如也。若使人人如此而無禍,則奸臣孰不願之哉!一旦禍生不虞,足折刑剭,蓋天誅之也,士良安能族之哉!
王涯有再從弟沐,家於江南,老且貧。聞涯為相,跨驢詣之,欲求一簿、尉。留長安二歲餘,始得一見,涯待之殊落莫。久之,沐因嬖奴以道所欲,涯許以微官,自是旦夕造涯之門以俟命;及涯家被收,沐適在其第,與涯俱腰斬。
舒元輿有族子守謙,願而敏,元輿愛之,從元輿者十年,一旦忽以非罪怒之,日加譴責,奴婢輩亦薄之。守謙不自安,求歸江南,元輿亦不留,守謙悲歎而去。夕,至昭應,聞元輿收族,守謙獨免。
是日,以令狐楚為鹽鐵轉運使,左散騎常侍張仲方權知京兆尹。時數日之間,殺生除拜,皆決於兩中尉,上不豫知。
初,王守澄惡宦者田全操、劉行深、周元稹、薛士幹、似先義逸、劉英誗等,李訓、鄭注因之遣分詣鹽州、靈武、涇原、夏州、振武、鳳翔巡邊,命翰林學士顧師邕為詔書賜六道,使殺之。會訓敗,六道得詔,皆廢不行。丙寅,以師邕為矯詔,下禦史獄。
先是,鄭注將親兵五百,已發鳳翔,至扶風。扶風令韓遼知其謀,不供具,攜印及吏卒奔武功。注知訓已敗,複還鳳翔。仇士良等使人齎密敕授鳳翔監軍張仲清令取注,仲清惶惑,不知所為。押牙李叔說和仲清曰:“叔和為公以好召注,屏其從兵,於坐取之,事立定矣!”仲清從之,伏甲以待注。注恃其兵衛,遂詣仲清。叔和稍引其從兵,享之於外,注獨與數人入。旣啜茶,叔和抽刀斬注,因閉外門,悉誅其親兵。乃出密敕,宣示將士,遂滅注家,幷殺副使錢可複、節度判官盧簡能、觀察判官蕭傑、掌書記盧弘茂等及其枝黨,死者千餘人。可複,徽之子;簡能,綸之子;傑,俛之弟也。朝廷未知注死,丁卯,詔削奪注官爵,令鄰道按兵觀變。以左神策大將軍陳君奕為鳳翔節度使。戊辰夜,張仲清遣李叔和等以注首入獻,梟於興安門,人情稍安,京師諸軍始各還營。
詔將士討賊有功及娖隊者,官爵賜賚各有差。右神策軍獲韓約於崇義坊,己巳,斬之。仇士良等各進階遷官有差。自是天下事皆決於北司,宰相行文書而已。宦官氣益盛,迫脅天子,下視宰相,陵暴朝士如草芥。每延英議事,士良等動引訓、注折宰相。鄭覃、李石曰:“訓、注誠為亂首,但不知訓、注始因何人得進?”宦者稍屈,縉紳賴之。
時中書惟有空垣破屋,百物皆闕。江西、湖南獻衣糧百二十分,充宰相召募從人。辛未,李石上言:“宰相若忠正無邪,神靈所佑,縱遇盜賊,亦不能傷。若內懷奸罔,雖兵衛甚設,鬼得而誅之。臣願竭赤心以報國,止循故事,以金吾卒導從足矣;其兩道所獻衣糧,並乞停寢。”從之。
十二月,壬申朔,顧師邕流儋州,至商山,賜死。
榷茶使令狐楚奏罷榷茶,從之。
度支奏籍鄭注家貲,得絹百餘萬匹,他物稱是。
庚辰,上問宰相:“坊市安未?”李石對曰:“漸安。然比日寒冽特甚,蓋刑殺太過所致。”鄭覃曰:“罪人周親前已皆死,其餘殆不足問。”時宦官深怨李訓等,凡與之有瓜葛親,或蹔蒙獎引者,誅貶不已,故二相言之。
李訓、鄭注旣誅,召六道巡邊使。田全操追忿訓、注之謀,在道揚言:“我入城,凡儒服者,無貴賤當盡殺之!”癸未,全操等乘驛疾驅入金光門,京城訛言有寇至,士民驚噪縱橫走,塵埃四起。兩省諸司官聞之,皆奔散,有不及束帶韈而乘馬者。
鄭覃、李石在中書,顧吏卒稍稍逃去。覃謂石曰:“耳目頗異,宜且出避之!”石曰:“宰相位尊望重,人心所屬,不可輕也!今事虛實未可知,堅坐鎮之,庶幾可定。若宰相亦走,則中外亂矣。且果有禍亂,避亦不免!”覃然之。石坐視文案,沛然自若。
敕使相繼傳呼:“閉皇城諸司門!”左金吾大將軍陳君賞帥其眾立望仙門下,謂敕使曰:“賊至,閉門未晚,請徐觀其變,不宜示弱!”至晡後乃定。是日,坊市惡少年皆衣緋皁,持弓刀北望,見皇城門閉,卽欲剽掠,非石與君賞鎮之,京城幾再亂矣。時兩省官應入直者,皆與其家人辭訣。
甲申,敕罷修曲江亭館。
丁亥,詔:“逆人親黨,自非前已就戮及指名收捕者,餘一切不問。諸司官雖為所脅從,涉於詿誤,皆赦之。他人無得相告言及相恐愒。見亡匿者,勿複追捕,三日內各聽自歸本司。”
時禁軍暴橫,京兆尹張仲方不敢詰,宰相以其不勝任,出為華州刺史,以司農卿薛元賞代之。元賞常詣李石第,聞石方坐聽事與一人爭辯甚喧,元賞使覘之,雲有神策軍將訴事。元賞趨入,責石曰:“相公輔佐天子,紀綱四海。今近不能製一軍將,使無禮如此,何以鎮服四夷!”卽趨出上馬,命左右擒軍將,俟於下馬橋,元賞至,則已解衣跽之矣。其黨訴於仇士良,士良遣宦者召之曰:“中尉屈大尹。”元賞曰:“屬有公事,行當繼至。”遂杖殺之。乃白服見士良,士良曰:“癡書生何敢杖殺禁軍大將!”元賞曰:“中尉大臣也,宰相亦大臣也,宰相之人若無禮於中尉,如之何?中尉之人無禮於宰相,庸可恕乎!中尉與國同體,當為國惜法,元賞已囚服而來,惟中尉死生之!”士良知軍將已死,無可如何,乃呼酒與元賞歡飲而罷。
初,武元衡之死,詔出內庫弓矢、陌刀給金吾仗,使衛從宰相,至建福門而退。至是,悉罷之。
文宗開成元年(丙辰、八三六年)
春,正月,辛醜朔,上禦宣政殿,赦天下,改元。仇士良請以神策仗衛殿門,諫議大夫馮定言其不可,乃止。定,宿之弟也。
二月,癸未,上與宰相語,患四方表奏華而不典,李石對曰:“古人因事為文,今人以文害事。”
昭義節度使劉從諫上表請王涯等罪名,且言:“涯等儒生,荷國榮寵,鹹欲保身全族,安肯構逆!訓等實欲討除內臣,兩中尉自為救死之謀,遂致相殺;誣以反逆,誠恐非辜。設若宰相實有異圖,當委之有司,正其刑典,豈有內臣擅領甲兵,恣行剽劫,延及士庶,橫被殺傷!流血千門,僵屍萬計,搜羅枝蔓,中外恫疑。臣欲身詣闕庭,麵陳臧否,恐幷陷孥戮,事亦無成。謹當修飾封疆,訓練士卒,內為陛下心腹,外為陛下藩垣。如奸臣難製,誓以死清君側!”丙申,加從諫檢校司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