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德軍奏吐穀渾三千帳詣豐州降。


    三月,壬寅,以袁州長史李德裕為滁州刺史。


    左仆射令狐楚從容奏:“王涯等旣伏辜,其家夷滅,遺骸棄捐。請官為收瘞,以順陽和之氣。”上慘然久之,命京兆收葬涯等十一人於城西,各賜一襲。仇士良潛使人發之,棄骨於渭水。


    丁未,皇城留守郭皎奏:“諸司儀仗有鋒刃者,請皆輸軍器使,遇立仗別給儀刀!”從之。


    劉從諫複遣牙將焦楚長上表讓官,稱:“臣之所陳,係國大體。可聽則涯等宜蒙湔洗,不可聽則賞典不宜妄加!安有死冤不申而生者荷祿!”因暴揚仇士良等罪惡。辛酉,上召見楚長,慰諭遣之。時士良等恣橫,朝臣日憂破家。及從諫表至,士良等憚之。由是鄭覃、李石粗能秉政,天子倚之亦差以自強。


    夏,四月,己卯,以潮州司戶李宗閔為衡州司馬。凡李訓所指為李德裕、宗閔黨者,稍收複之。


    淄王協薨。


    甲午,以山南西道節度使李固言為門下侍郎、同平章事,以左仆射令狐楚代之。


    戊戌,上與宰相從容論詩之工拙,鄭覃曰:“詩之工者,無若三百篇,皆國人作之以刺美時政,王者采之以觀風俗耳,不聞王者為詩也。後代辭人之詩,華而不實,無補於事。陳後主、隋煬帝皆工於詩,不免亡國,陛下何取焉!”覃篤於經術,上甚重之。


    己酉,上禦紫宸殿,宰相因奏事拜謝,外間因訛言:“天子欲令宰相掌禁兵,已拜恩矣。”由是中外複有猜阻,人情忷忷,士民不敢解衣寢者數日。乙醜,李石奏請召仇士良等麵釋其疑。上為召士良等出,上及石等共諭釋之,使毋疑懼,然後事解。


    閏月,乙酉,以太子太保、分司李聽為河中節度使。上嚐歎曰:“付之兵不疑,置之散地不怨,惟聽為可以然。”


    乙未,李固言薦崔球為起居舍人,鄭覃再三以為不可,上曰:“公事勿相違!”覃曰:“若宰相盡同,則事必有欺陛下者矣!”


    李孝本二女配沒右軍,上取之入宮。秋,七月,右拾遺魏謩上疏,以為:“陛下不邇聲色,屢出宮女以配鰥夫。竊聞數月以來,敎坊選試以百數,莊宅收市猶未已;又召李孝本女入宮,不避宗姓,大興物論,臣竊惜之。昔漢光武一顧列女屏風,宋弘猶正色抗言,光武卽撤之。陛下豈可不思宋弘之言,欲居光武之下乎!”上卽出孝本女。擢謩為補闕,曰:“朕選市女子,以賜諸王耳。憐孝本女髫齔孤露,故收養宮中。謩於疑似之間皆能盡言,可謂愛我,不忝厥祖矣!”命中書優為製辭以賞之。謩,征之五世孫也。


    鄜坊節度使蕭洪詐稱太後弟,事覺;八月,甲辰,流驩州,於道賜死。趙縝、呂璋等皆流嶺南。


    初,李訓知洪之詐,洪懼,辟訓兄仲京置幕府。先是,自神策軍出為節度使者,軍中皆資其行裝,至鎮,三倍償之。有自左軍出鎮鄜坊未償而死者,軍中征之於洪,洪恃訓之勢,不與;又征於死者之子,洪敎其子遮宰相自言,訓判絕之。仇士良由是恨洪。


    太後有異母弟在閩中,孱弱不能自達。有閩人蕭本從之得其內外族諱,因士良進達於上,且發洪之詐,洪由是得罪。上以本為真太後弟,戊申,擢為右讚善大夫。


    九月,丁醜,李石為上言宋申錫忠直,為讒人所誣,竄死遐荒,未蒙昭雪。上俛首久之,旣而流涕泫然曰:“茲事朕久知其誤,奸人逼我,以社稷大計,兄弟幾不能保,況申錫,僅全腰領耳。非獨內臣,外廷亦有助之者。皆由朕之不明,向使遇漢昭帝,必無此冤矣!”鄭覃、李固言亦共言其冤,上深痛恨,有慚色。庚辰,詔悉複申錫官爵,以其子慎微為成固尉。


    李石用金部員外郎韓益判度支桉,益坐贓三千餘緡,係獄;石曰:“臣始以益頗曉錢穀,故用之,不知其貪乃如是!”上曰:“宰相但知人則用,有過則懲,如此則人易得。卿所用人不掩其惡,可謂至公。從前宰相用人好曲蔽其過,不欲人彈劾,此大病也。”冬,十一月,丁巳,貶益梧州司戶。


    上自甘露之變,意忽忽不樂,兩軍球鞠之會什減六七,雖宴享音伎雜遝盈庭,未嚐解顏;閑居或徘徊眺望,或獨語歎息。壬午,上於延英謂宰相曰:“朕每與卿等論天下事,則不免愁。”對曰:“為理者不可以速成。”上曰:“朕每讀書,恥為凡主。”李石曰:“方今內外之臣,其間小人尚多疑阻,願陛下更以寬禦之,彼有公清奉法如劉弘逸、薛季棱者,陛下亦宜褒賞以勸為善。”甲申,上複謂宰相曰:“我與卿等論天下事,有勢未得行者,退但飲醇酒求醉耳!”對曰:“此皆臣等之罪也。”


    有司以左藏積弊日久,請行檢勘,且言官典罪在赦前者,請宥之,上許之。旣而果得繒帛妄稱漬汙者,敕赦之。給事中狄兼謩封還敕書曰:“官典犯贓,理不可赦!”上諭之曰:“有司請檢之初,朕旣許之矣。與其失信,寧失罪人。卿能奉職,朕甚嘉之!”


    十二月,庚戌,以華州刺史盧鈞為嶺南節度使。李石言於上曰:“盧鈞除嶺南,朝士皆相賀。以為嶺南富饒之地,近歲皆厚賂北司而得之;今北司不撓朝權,陛下宜有以褒之。庶幾內外奉法,此致理之本也。”上從之。鈞至鎮,以清惠著名。


    己未,淑王縱薨。


    文宗開成二年(丁巳、八三七年)


    春,二月,己未,上謂宰相:“薦人勿問親疏,朕聞竇易直為相,未嚐用親故。若親故果才,避嫌而棄之,是亦不為至公也。”


    均王緯薨。


    三月,有彗星出於張,長八丈餘。壬申,詔撤樂減膳,以一日之膳分充十日。


    夏,四月,甲辰,上對中書舍人、翰林學士兼侍書柳公權於便殿,上舉衫袖示之曰:“此衣已三澣矣!”眾皆美上之儉德;公權獨無言。上問其故,對曰:“陛下貴為天子,富有四海,當進賢退不肖,納諫諍,明賞罰,乃可以致雍熙。服澣濯之衣,乃末節耳。”上曰:“朕知舍人不應複為諫議,以卿有諍臣風采,須屈卿為之。”乙巳,以公權為諫議大夫,餘如故。


    戊戌,以翰林學士、工部侍郎陳夷行同平章事。


    六月,河陽軍亂,節度使李泳奔懷州;軍士焚府署,殺泳二子,大掠數日方止。泳,長安市人,寓籍禁軍,以賂得方鎮。所至恃所交結,貪殘不法,其下不堪命,故作亂。丁未,貶泳澧州長史。戊申,以左金吾將軍李執方為河陽節度使。


    秋,七月,癸亥,振武奏黨項三百餘帳剽掠逃去。


    給事中韋溫為太子侍讀,晨詣東宮,日中乃得見。溫諫曰:“太子當雞鳴而起,問安視膳,不宜專事宴安!”太子不能用其言,溫乃辭侍讀;辛未,罷守本官。


    振武突厥百五十帳叛,剽掠營田;戊寅,節度使劉沔擊破之。


    八月,庚戌,以昭儀王氏為德妃,昭容楊氏為賢妃。立敬宗之子休複為梁王,執中為襄王,言楊為{木巳}王,成美為成王。癸醜,立皇子宗儉為蔣王。


    河陽軍士旣逐李泳,日相扇,欲為亂。九月,李執方索得首亂者七十餘人,悉斬之,餘黨分隸外鎮,然後定。


    冬,十月,國子監石經成。


    福建奏**百姓蕭弘稱太後族人,詔禦史台按之。


    戊申,以門下侍郎、同平章事李固言同平章事,充西川節度使。


    甲寅,禦史台奏蕭弘詐妄;詔遞歸鄉裏,不之罪,冀得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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