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自殺的人為什麽要抱著公文包,看這個人的動作,似乎公文包裏麵有什麽貴重的東西。。更多最新章節訪問:ШЩЩ.79xs。
想到了這裏,我問道:“監控中他抱著公文包,那麽這個公文包到底在哪裏?”
“還沒找到,不知道撞到哪裏去了。”有人回答道。
話音剛落,我的手機響了,給我打電話的不是別人,正是瑪麗。
隻聽瑪麗說道:“吳夢,這個人的情況查清楚了,名叫李誌南,二十五歲,獨自在東興市住。目前在一家金融公司當小職員,一個月工資三千左右。地址我一會兒會給你發到手機裏,已經聯係轄區派出所了。”
“嗯。”我揪著頭發回答道:“隻是現在還沒有辦法判斷這件案子是否和上麵兩起案子有關。”
瑪麗說道:“地址發過去了,你自己看著辦。”
“還是過去看看吧。”我看著關增彬和穀琛兩個人說道:“雖然風格和之前兩件案子差的太多,但總覺得有說不出的怪異和不符合常理的地方,去李誌南的家裏看看,至少也要了解他自殺的動機。”
我們走的時候,地鐵終於重新開通了。
一號線重新恢複了正常,大部分的人上了地鐵。一個生命消失在了這裏,但已經沒有人在意了。或許這件事情隻會成為他們茶餘飯後的談論資本,而隻有牆上散不去的血跡還提醒著每一個來往的人,這裏曾經有人自殺。
李誌南所租住的地方離著公司很遠,難怪每天要乘坐地鐵上下班。
這是很老的公寓了,沒有物業沒有監控,甚至沒有獨立的衛生間。廁所建在樓下不遠處,還是那種旱廁。走上樓的時候,當地派出所的民警已經聯係上了房東,此刻房‘門’打開,已經有人等著我們了。
這房間的格局很小,也沒有廚房,隻有客廳和兩間臥室。
其中一間臥室被當成了儲存雜物的儲存室,裏麵堆放著各種各樣的東西。而當我們打開了另一間臥室的時候,我們被眼前的景象所驚呆了。這間房間裏麵,被各式各樣的超級英雄的海報所填滿了。
當我走進去的時候,就好像是走進了另一個世界一樣。或許,他本身就和我們生活在不同的世界之中。這讓人多少有些吃驚,畢竟一個已經二十五歲的男人或許會很喜歡超級英雄電影,但很少有像他一樣瘋狂到這個地步的。
“這裏有個筆記本。”穀琛說道。
我回過頭去,便看到穀琛手中正拿著一個很大的筆記本翻動著。
“裏麵寫什麽了?”我問道。
穀琛將筆記本遞給了我,然後說道:“都是他的日記,不過我剛才翻動了幾頁,或許能夠從中發現什麽有用的東西。”
天將傍晚的時候,我終於看完了厚厚的一本幾乎沒有什麽文筆的日記。這讓我多少理解了李誌南,也理解了為什麽李誌南的臥室裏會有這麽多的超級英雄的海報。每一個男孩心中都有一個武俠夢,都有一個英雄夢。
李誌南的英雄夢在小學的時候便開始了。
王二孬是這個村子的神話,因為王二孬八歲的時候就學會了‘抽’煙,十歲的時候就敢扒小姑娘的‘褲’子。王二孬總是穿著一雙洗的發白的球鞋,他有一把劍,一把自己做的木劍,王二孬所到之處,到處都是尖叫。因為村裏的孩子從沒有見過什麽叫做殺馬特。
其實或許王二孬的大名並不叫王二孬,但名字向來都隻是一個代號。但至少,王二孬在孩子中說一不二,一副****大哥的模樣。他最愛幹的事情,就是攔著放學回家的小姑娘,在言語上進行挑逗。
王二孬的父親是開音像店的,八歲的時候,王二孬就完成了很多人十八歲之後才開始幹的事情。
而所有的反派,都是需要一個英雄來把他打倒的。
李誌南和王二孬的第一次相遇,那是一個秋天。
王二孬攔住了李誌南暗戀的小學‘女’神。
“草草草!”王二孬一邊說一邊就哈哈大笑。
純情的‘女’神並不懂王二孬的意思。
李誌南出現了:“王二孬,你放開她,你要不放開她,我就對你不客氣了。”
兩個人都亮出了自己的兵器,王二孬手上的是一把木劍,而李誌南手裏拿著的是一根~‘毛’筆——因為李誌南剛剛上完‘毛’筆班。但說實話,拿著‘毛’筆當武器比拿著木劍要拉風的多,因為高手向來都是無勝於有。
高手過招,往往一招就可以。
當王二孬躺在地上的時候,李誌南舉起了手中的‘毛’筆。李誌南贏了,王二孬跑過來的途中被石頭絆倒在地,當場頭破血流。
江湖謠傳,李誌南一‘毛’筆把王二孬頭上戳了個窟窿。
‘女’神這樣說:“你是我的英雄。”
英雄向來都不好當,因為英雄必須要嚴格對待自己。王二孬是個流氓,而且是個毫無擔當的流氓。有時候當流氓比當英雄要快活的多,尤其是當這個流氓取走了‘女’神的第一次的時候,英雄還坐在教室裏寫數學題。
這個世界對於英雄向來都是充滿了考驗的,尤其是當‘女’神跑來找他的時候。
那年十七歲,李誌南上高中,依舊和王二孬以及‘女’神一個班。
不同的是,李誌南是考上來的,王二孬是‘花’錢進來的。
‘女’神大部分時候的眼光都是不準的,就好比八歲便對‘女’神說“‘操’”這個字眼的王二孬,終於如願以償的在‘女’神十七歲這年完成了當年的願望。‘女’神考試失利,壓力太大,那天晚上,‘女’神喝了太多的酒。
她本是叫李誌南一起去的,可是,李誌南是個正人君子。
李誌南說道:“我送你回家。”
有些人永遠在送‘女’孩回家,有些人永遠在接‘女’孩出來。
‘女’神根本不想回家,李誌南不懂,王二孬懂。
王二孬說:“如果你不嫌棄,我這裏有個肩膀可以給你靠靠。就好像月亮都有‘陰’晴圓缺一樣,人也是一樣,總有低‘潮’期和高~‘潮’期。”
於是當天夜裏,王二孬讓‘女’神高~‘潮’了。
王二孬像是小麥收割機一樣,橫衝直撞的便收割走了‘女’神的心。
可就好像收割小麥一樣,這台收割機一茬一茬的收割者小麥,‘女’神很快就成了地裏的蔫巴莊稼。王二孬是個沒擔當的流氓,他所有的招數都在於上‘床’,然後快速的分手。‘女’神被傷透了心,所以她來找李誌南。
像所有的英雄那樣,李誌南淡淡的說道:“我不在乎你的過去沒關係。”
當天夜裏,是王二孬和李誌南的第二次決鬥。
王二孬跑過來的時候再也沒摔倒,於是,英雄便被打成了狗熊。王二孬上學的幾年時間裏,除了打架便是泡妞,而李誌南依舊握著他那隻‘毛’筆。有時候,最慘的事情是英雄遲暮。
李誌南說道:“就算你得到了她的人,可你得不到她的心。”
王二孬給李誌南講了個故事。
一把鎖鎖在大‘門’上,金鑰匙自告奮勇的‘插’了上去,卻無法將鎖打開。不起眼的鐵鑰匙來了,他輕輕一轉,鎖開了。鐵鑰匙說,因為得到了她的心。而你,金鑰匙,你得不到她的心。
“你知道金鑰匙怎麽說?”王二孬哈哈大笑著,離開了。
李誌南一直沒用‘弄’明白,王二孬到底想說什麽。
‘女’神其實一直都沒有和李誌南談過戀愛,李誌南不知道究竟哪裏出了問題。明明他是深愛著自己的‘女’神的,‘女’神也知道這一點。可‘女’神會和王二孬那樣的人談戀愛,卻不會和自己談戀愛。
自己還是她的英雄麽?夜深人靜的時候,李誌南這樣問自己。
李誌南考上了大學,王二孬和‘女’神落榜了。
二十五歲那年,李誌南在東興市找到了一份月薪六千的工作,這在東興市,已經是中等偏上的收入了。他覺得自己是時候找個‘女’朋友,然後結婚,然後生個孩子。
於是他找到了‘女’神,他們談了一個月的戀愛。
可這場戀愛最後還是分手了,因為在一天晚上,李誌南提前回家的時候,看到了‘床’~上的王二孬。
李誌南第三次和王二孬決鬥,這一次沒有輸贏。
‘女’神說道:“分手吧,我和你‘性’格不和。”
李誌南說道:“我有上進心,賺錢養家,一切都能為了你。可你為什麽要選擇他,從小學開始,他就是個流氓,你怎麽能和他幹這種事情。你和我從來都沒有這樣過,我們做最多就是牽手。”
‘女’神沉默了好久,說道:“我也不知道,你是個好人,可……”
李誌南明白了:“如果‘性’格上不合適,我可以改。”
王二孬說了一句公道話:“你他媽根本啥也不懂,你腦子有‘毛’病啊!什麽‘性’格不和?為什麽要跟我?就因為你一個月賺六千,我爸一個月給我六萬。你懂了麽?這和‘性’格有個‘毛’線關係啊,上學學傻了。”
‘女’神突然歇斯底裏:“不是錢,就是‘性’格不和。李誌南你根本什麽都不懂,你所想要的根本就不是我想要的,為什麽你不能和一個普通人一樣。幹嘛把自己吊的那麽高?你就不累麽?為什麽整天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
李誌南明白了,原來自己從小輸在了起點上,並不是所有人都喜歡英雄。
原來當王二孬對‘女’神說“‘操’”,原來王二孬奪走‘女’神第一次的時候,一切都注定了。
如果當夜李誌南選擇留下的話,不知道會不會有不一樣的結果。
所謂英雄,就是要犧牲自己成全別人。
金鑰匙說:“我就沒想過得到她的心啊,我就是‘插’著玩玩。”
想到了這裏,我問道:“監控中他抱著公文包,那麽這個公文包到底在哪裏?”
“還沒找到,不知道撞到哪裏去了。”有人回答道。
話音剛落,我的手機響了,給我打電話的不是別人,正是瑪麗。
隻聽瑪麗說道:“吳夢,這個人的情況查清楚了,名叫李誌南,二十五歲,獨自在東興市住。目前在一家金融公司當小職員,一個月工資三千左右。地址我一會兒會給你發到手機裏,已經聯係轄區派出所了。”
“嗯。”我揪著頭發回答道:“隻是現在還沒有辦法判斷這件案子是否和上麵兩起案子有關。”
瑪麗說道:“地址發過去了,你自己看著辦。”
“還是過去看看吧。”我看著關增彬和穀琛兩個人說道:“雖然風格和之前兩件案子差的太多,但總覺得有說不出的怪異和不符合常理的地方,去李誌南的家裏看看,至少也要了解他自殺的動機。”
我們走的時候,地鐵終於重新開通了。
一號線重新恢複了正常,大部分的人上了地鐵。一個生命消失在了這裏,但已經沒有人在意了。或許這件事情隻會成為他們茶餘飯後的談論資本,而隻有牆上散不去的血跡還提醒著每一個來往的人,這裏曾經有人自殺。
李誌南所租住的地方離著公司很遠,難怪每天要乘坐地鐵上下班。
這是很老的公寓了,沒有物業沒有監控,甚至沒有獨立的衛生間。廁所建在樓下不遠處,還是那種旱廁。走上樓的時候,當地派出所的民警已經聯係上了房東,此刻房‘門’打開,已經有人等著我們了。
這房間的格局很小,也沒有廚房,隻有客廳和兩間臥室。
其中一間臥室被當成了儲存雜物的儲存室,裏麵堆放著各種各樣的東西。而當我們打開了另一間臥室的時候,我們被眼前的景象所驚呆了。這間房間裏麵,被各式各樣的超級英雄的海報所填滿了。
當我走進去的時候,就好像是走進了另一個世界一樣。或許,他本身就和我們生活在不同的世界之中。這讓人多少有些吃驚,畢竟一個已經二十五歲的男人或許會很喜歡超級英雄電影,但很少有像他一樣瘋狂到這個地步的。
“這裏有個筆記本。”穀琛說道。
我回過頭去,便看到穀琛手中正拿著一個很大的筆記本翻動著。
“裏麵寫什麽了?”我問道。
穀琛將筆記本遞給了我,然後說道:“都是他的日記,不過我剛才翻動了幾頁,或許能夠從中發現什麽有用的東西。”
天將傍晚的時候,我終於看完了厚厚的一本幾乎沒有什麽文筆的日記。這讓我多少理解了李誌南,也理解了為什麽李誌南的臥室裏會有這麽多的超級英雄的海報。每一個男孩心中都有一個武俠夢,都有一個英雄夢。
李誌南的英雄夢在小學的時候便開始了。
王二孬是這個村子的神話,因為王二孬八歲的時候就學會了‘抽’煙,十歲的時候就敢扒小姑娘的‘褲’子。王二孬總是穿著一雙洗的發白的球鞋,他有一把劍,一把自己做的木劍,王二孬所到之處,到處都是尖叫。因為村裏的孩子從沒有見過什麽叫做殺馬特。
其實或許王二孬的大名並不叫王二孬,但名字向來都隻是一個代號。但至少,王二孬在孩子中說一不二,一副****大哥的模樣。他最愛幹的事情,就是攔著放學回家的小姑娘,在言語上進行挑逗。
王二孬的父親是開音像店的,八歲的時候,王二孬就完成了很多人十八歲之後才開始幹的事情。
而所有的反派,都是需要一個英雄來把他打倒的。
李誌南和王二孬的第一次相遇,那是一個秋天。
王二孬攔住了李誌南暗戀的小學‘女’神。
“草草草!”王二孬一邊說一邊就哈哈大笑。
純情的‘女’神並不懂王二孬的意思。
李誌南出現了:“王二孬,你放開她,你要不放開她,我就對你不客氣了。”
兩個人都亮出了自己的兵器,王二孬手上的是一把木劍,而李誌南手裏拿著的是一根~‘毛’筆——因為李誌南剛剛上完‘毛’筆班。但說實話,拿著‘毛’筆當武器比拿著木劍要拉風的多,因為高手向來都是無勝於有。
高手過招,往往一招就可以。
當王二孬躺在地上的時候,李誌南舉起了手中的‘毛’筆。李誌南贏了,王二孬跑過來的途中被石頭絆倒在地,當場頭破血流。
江湖謠傳,李誌南一‘毛’筆把王二孬頭上戳了個窟窿。
‘女’神這樣說:“你是我的英雄。”
英雄向來都不好當,因為英雄必須要嚴格對待自己。王二孬是個流氓,而且是個毫無擔當的流氓。有時候當流氓比當英雄要快活的多,尤其是當這個流氓取走了‘女’神的第一次的時候,英雄還坐在教室裏寫數學題。
這個世界對於英雄向來都是充滿了考驗的,尤其是當‘女’神跑來找他的時候。
那年十七歲,李誌南上高中,依舊和王二孬以及‘女’神一個班。
不同的是,李誌南是考上來的,王二孬是‘花’錢進來的。
‘女’神大部分時候的眼光都是不準的,就好比八歲便對‘女’神說“‘操’”這個字眼的王二孬,終於如願以償的在‘女’神十七歲這年完成了當年的願望。‘女’神考試失利,壓力太大,那天晚上,‘女’神喝了太多的酒。
她本是叫李誌南一起去的,可是,李誌南是個正人君子。
李誌南說道:“我送你回家。”
有些人永遠在送‘女’孩回家,有些人永遠在接‘女’孩出來。
‘女’神根本不想回家,李誌南不懂,王二孬懂。
王二孬說:“如果你不嫌棄,我這裏有個肩膀可以給你靠靠。就好像月亮都有‘陰’晴圓缺一樣,人也是一樣,總有低‘潮’期和高~‘潮’期。”
於是當天夜裏,王二孬讓‘女’神高~‘潮’了。
王二孬像是小麥收割機一樣,橫衝直撞的便收割走了‘女’神的心。
可就好像收割小麥一樣,這台收割機一茬一茬的收割者小麥,‘女’神很快就成了地裏的蔫巴莊稼。王二孬是個沒擔當的流氓,他所有的招數都在於上‘床’,然後快速的分手。‘女’神被傷透了心,所以她來找李誌南。
像所有的英雄那樣,李誌南淡淡的說道:“我不在乎你的過去沒關係。”
當天夜裏,是王二孬和李誌南的第二次決鬥。
王二孬跑過來的時候再也沒摔倒,於是,英雄便被打成了狗熊。王二孬上學的幾年時間裏,除了打架便是泡妞,而李誌南依舊握著他那隻‘毛’筆。有時候,最慘的事情是英雄遲暮。
李誌南說道:“就算你得到了她的人,可你得不到她的心。”
王二孬給李誌南講了個故事。
一把鎖鎖在大‘門’上,金鑰匙自告奮勇的‘插’了上去,卻無法將鎖打開。不起眼的鐵鑰匙來了,他輕輕一轉,鎖開了。鐵鑰匙說,因為得到了她的心。而你,金鑰匙,你得不到她的心。
“你知道金鑰匙怎麽說?”王二孬哈哈大笑著,離開了。
李誌南一直沒用‘弄’明白,王二孬到底想說什麽。
‘女’神其實一直都沒有和李誌南談過戀愛,李誌南不知道究竟哪裏出了問題。明明他是深愛著自己的‘女’神的,‘女’神也知道這一點。可‘女’神會和王二孬那樣的人談戀愛,卻不會和自己談戀愛。
自己還是她的英雄麽?夜深人靜的時候,李誌南這樣問自己。
李誌南考上了大學,王二孬和‘女’神落榜了。
二十五歲那年,李誌南在東興市找到了一份月薪六千的工作,這在東興市,已經是中等偏上的收入了。他覺得自己是時候找個‘女’朋友,然後結婚,然後生個孩子。
於是他找到了‘女’神,他們談了一個月的戀愛。
可這場戀愛最後還是分手了,因為在一天晚上,李誌南提前回家的時候,看到了‘床’~上的王二孬。
李誌南第三次和王二孬決鬥,這一次沒有輸贏。
‘女’神說道:“分手吧,我和你‘性’格不和。”
李誌南說道:“我有上進心,賺錢養家,一切都能為了你。可你為什麽要選擇他,從小學開始,他就是個流氓,你怎麽能和他幹這種事情。你和我從來都沒有這樣過,我們做最多就是牽手。”
‘女’神沉默了好久,說道:“我也不知道,你是個好人,可……”
李誌南明白了:“如果‘性’格上不合適,我可以改。”
王二孬說了一句公道話:“你他媽根本啥也不懂,你腦子有‘毛’病啊!什麽‘性’格不和?為什麽要跟我?就因為你一個月賺六千,我爸一個月給我六萬。你懂了麽?這和‘性’格有個‘毛’線關係啊,上學學傻了。”
‘女’神突然歇斯底裏:“不是錢,就是‘性’格不和。李誌南你根本什麽都不懂,你所想要的根本就不是我想要的,為什麽你不能和一個普通人一樣。幹嘛把自己吊的那麽高?你就不累麽?為什麽整天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
李誌南明白了,原來自己從小輸在了起點上,並不是所有人都喜歡英雄。
原來當王二孬對‘女’神說“‘操’”,原來王二孬奪走‘女’神第一次的時候,一切都注定了。
如果當夜李誌南選擇留下的話,不知道會不會有不一樣的結果。
所謂英雄,就是要犧牲自己成全別人。
金鑰匙說:“我就沒想過得到她的心啊,我就是‘插’著玩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