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回,受私賄老官翻案牘,寄閑情淑女解琴書”,同樣,此回目前半句還象那麽回事,後半句則歸為“通俗言情”


    ““話說薛姨媽聽了薛蝌的來書,因叫進小廝,問道:“你聽見你大爺說,到底是怎麽就把人打死了呢?”小廝道:“小的也沒聽真切。(.)那一日,大爺告訴二爺說――”說著回頭看了一看,見無人,”“見無人”?如果是單獨叫進薛姨媽處,自然是無人的,不必回頭看,而寶釵兒剛給薛姨媽念過薛蝌的來信,顯然應該在一旁的,所以這“見無人”顯然多餘,


    ““才說道:“大爺說:自從家裏鬧的特利害,大爺也沒心腸了,所以要到南邊置貨去。”這個理由充分,


    ““這日想著約一個人同行,這人在咱們這城南二百多地住。大爺找他去了,遇見在先和大爺好的那個蔣玉函,帶著些小戲子進城,”這個巧合也有趣和合理,而且恰巧將蔣玉涵帶進,也許不久將有他的內容,


    ““大爺同他在個鋪子裏吃飯喝酒。因為這當槽兒的盡著拿眼瞟蔣玉函,大爺就有了氣了。”這個氣也正常,一個薛蟠和蔣玉涵有舊交,但恐怕連薛蟠都不敢把蔣玉涵怎樣,見此人這般模樣,自然是有氣的,再有一點本來就是憋著一肚子氣來的,正好氣上加氣,所謂氣不打一處來,就差一個導火索,正是要爆的時候了!


    ““後來蔣玉函走了。第二天,大爺就請找的那個人喝酒。”喝酒,正是那個導火索!


    ““酒後想起頭一天的事來,”所以如果沒喝酒,本是沒事的,這個邏輯也相當通順,並沒有硬寫薛蟠要出事,


    ““叫那當槽兒的換酒,那當槽兒的來遲了,大爺就罵起來了。”恐怕沒來遲也是要罵的,


    ““那個人不依,大爺就拿起酒碗照他打去。”這“不依”兩個字極好,省略了可能的多少“廢話”!


    ““誰知那個人也是個潑皮,便把頭伸過來叫大爺打。(.)”哈哈,這個潑皮,卻不知薛蟠早在家被夏金桂這一招憋悶難受至極,此時正是撞在了薛蟠的火山口上了!


    ““大爺拿碗就砸他的腦袋,一下子就冒了血了,躺在地下。”那還不砸!薛蟠心道:你大爺的!我在家裏不敢打,在這裏也不敢打麽?!我老婆不敢打,你這個潑皮我難道不敢打麽!所以,就是活該這當槽兒的倒黴了!


    ““頭裏還罵,後頭就不言語了。”宛如魯達拳打鎮關西?而這裏顯然是流血過多而至,


    ““薛姨媽道:“怎麽也沒人勸勸嗎?””薛姨媽此話卻差矣,這碗砸腦袋就一下子的事,就已經躺在地上了,要勸也來不及,但早點抬人去看大夫卻倒是正事,但這話卻正合薛姨媽的思維,


    ““那小廝道:“這個沒聽見大爺說,小的不敢妄言。””顯然是勸已經來不及,而且薛蟠哪裏會說到這個,


    ““薛姨媽道:“你先去歇歇罷。”小廝答應出來。”這話卻也符合薛姨媽性格,


    ““這裏薛姨媽自來見王夫人,托王夫人轉求賈政。”非常精煉的兩句,


    ““賈政問了前後,也隻好含糊應了,隻說等薛蝌遞了呈子,看他本縣怎麽批了,再作道理。”這裏不但簡煉,而且“含糊”兩字也完全符合賈政的性格,


    ““這裏薛姨媽又在當鋪裏兌了銀子,叫小廝趕著去了。”交待薛家的生意之一“當鋪”兩字,看似隨意而滴水不漏,


    ““三日後果有回信,薛姨媽接著了,即叫小丫頭告訴寶釵,連忙過來看了。”非常簡煉實效!正是曹雪芹的敘事風格!


    ““隻見書上寫道:帶去銀兩做了衙門上下使費。哥哥在監,也不大吃苦,請太太放心。”這就很象薛蝌的話,其實比上回第一封信更象,因為文字中透出“清秀”之氣,正合薛蝌麵貌及性格,


    ““獨是這裏的人很刁,屍親見證都不依,連哥哥請的那個朋友也幫著他們。”這裏的話卻有曲折,也十分合乎曹雪芹“據實而錄”的風格,顯然薛蟠請的那個朋友說的是實話,並非“幫著他們”或與薛蟠有仇,原因很簡單,他也怕擔作偽的幹係,


    ““我與李祥兩個俱係生地生人,幸找著一個好先生,許他銀子,才討個注意,”這裏的“好先生”卻大含諷意!


    ““說是須得拉扯著同哥哥喝酒的吳良,”好嘛,“無良”!


    ““弄人保出他來,許他銀兩,叫他撕擄。他若不依,便說張三是他打死,明推在異鄉人身上。他吃不住,就好辦了。”這裏的話甚至可用精致來形容,而且內容十分有力!這個主意相當有“份量”!也就是說,這一招,果然厲害!


    ““我依著他,果然吳良出來。現在買囑屍親見證,又做了一張呈子,前日遞的,今日批來,請看呈底便知。”事情幾乎已經成了三分之一!幾乎全是那“好先生”的功勞,當然,最本質還是那銀子的功勞!


    ““因又念呈底道:具呈人某,呈為兄遭飛禍、代伸冤抑事:竊生胞兄薛蟠,本籍南京,寄寓西京,於某年月日,備本往南貿易。去未數日,家奴送信回家,說遭人命,生即奔憲治,知兄誤傷張姓。及至囹圄,據兄泣告,實與張姓素不相認,並無仇隙。偶因換酒角口,先兄將酒潑地,恰值張三低頭拾物,一時失手,酒碗誤碰囟門身死。”好嘛!好個“恰值”!絕妙啊!而且這裏文字和邏輯完全符合“呈底”文法!實在幾乎絕對是曹雪芹原文!


    ““蒙恩拘訊,兄懼受刑,承諾鬥毆致死。仰蒙憲天仁慈,知有冤抑,尚未定案。生兄在禁,具呈訴辯,有幹例禁;生念手足,冒死代呈。伏乞憲慈恩準提證質訊,開恩莫大,生等舉家仰戴鴻仁,永永無既矣!激切


    上呈。”此呈估計也與那位“好先生”有大大幹係,寫得是慷慨切切,真誠泣淚!


    ““批的是:屍場檢驗,證據確鑿。且並未用刑,爾兄自認鬥殺,招供在案。今爾遠來,並非目睹,何得捏次妄控?理應治罪,姑念為兄情切,且恕。不準。”而這裏的“不準”顯然剩下的三分之二不能通過,薛蟠人證物證均有,最糟糕的是自己已經供認,已經符合全部定罪程序,


    ““薛姨媽聽到那裏,說道:“這不是救不過來了麽?這怎麽好呢?””薛姨媽被薛蝌這極其“負責”的詳盡的陳詞弄得起起伏伏,忽悲忽喜,才喜又悲,薛蝌雖然辦事認真和嚴謹,但這裏不免也顯“認真人”之滑稽,當然,隻有這樣才能知審判薛蟠此案的全過程,所以無論對於薛蝌,還是對於眾看官,還是對於紅樓夢來說,都是極其必要的!


    ““寶釵道:“二哥的書還沒看完,後麵還有呢。””正是,且看具備寫懸疑小說天賦的薛蝌的下文(外人注:哈哈!)


    ““因又念道:“有要緊的問來使便知。”哈哈,薛蝌果然獨樹一幟!這裏又轉交給“來使”了,極合曹雪芹淋漓酣暢之文!(xx注:哈,暢快!(外人注:很是!))


    ““薛姨媽便問來人。因說道:“縣裏早知我們的家當充足。須得在京裏謀幹得大情,再送一分大禮,還可以複審,從輕定案。”原來如此!此等“密語”,如何能寫於紙上!寫於紙上的正要是冠冕堂皇和光明正大的!而且估計這做官的也有一份甚至全國的“官譜”,因為就靠著這個財哩,恐怕都早算出此案薛家要出多少銀子才給他辦了!這裏“大情”和“大禮”便是一再提醒薛家,不得吝嗇!因為後文還有“複審”和“從輕定案”,如何複審和如何從輕,便看你這大禮大情送得怎樣了!(外人注:好!妙!這才是曹雪芹!!)


    ““太太此時必得快辦,再遲了就怕大爺要受苦了。”正是要抓緊,那裏盼財盼得早已兩眼冒火了!


    ““薛姨媽聽了,叫小廝自去,即刻又到賈府與王夫人說明原委,懇求賈政。”極其簡煉!別說半句,恐怕半字的廢話都沒有!


    ““賈政隻肯托人與知縣說情,不肯提及銀物。”完全是賈政!說情其實已經違心,卻又不肯提及銀物,正是“假正”啊,當然,如果非要說賈政在“銀兩”上還算清白卻也說得過去,但難道他真的清白?恐怕隻有他和當事人知道的銀兩之事不在少數吧,在當時那樣的官場,賈政不可能連這一點都不知道或一點都不去實施,


    ““薛姨媽恐不中用,求鳳姐與賈璉說了,花上幾千銀子,才把知縣買通。”鳳姐深諳此道,其實如果早找鳳姐,恐怕能更早搞定,可參見鳳姐兒前文是如何和官場打交道的!那就是爐火純青啊!隻是薛姨媽甚至王夫人等都不知鳳姐兒那些個事那些個“本領”,所以實在是浪費“人才”和浪費時間了!(外人注:哈哈!很好!),而且這裏標出了一個價:幾千兩銀子,恐怕和許多看官想象得差不了多少,而兩個字“買通”,幾乎便概括一切!


    ““薛蚪那裏也便弄通了,”知道該怎麽說了,自然是翻供,台下台下合唱一出戲,皆大歡喜也!


    ““然後知縣掛牌坐堂,傳齊了一幹鄰保、證見、屍親人等,監裏提出薛蟠,刑房書吏俱一一點名。”十分“負責”,“一絲不掛”,不對,應該是“一絲不苟”,內含極大諷刺,


    ““知縣便叫地保對明初供,又叫屍親張王氏並屍叔張二問話。”且看如何冤枉原告,且看知縣手段!”


    “哈哈!”小戒大笑起來!“果然痛快!”


    “意想不到,”小猴也笑道,“仿佛又回到從前!”


    “似乎突然鑽出地獄!”老沙嗬嗬道。


    “難得到現在能一直微笑!”小唐笑念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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