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幾天的學習,孫筱凝已經掌握了七賢山莊的七種技能,再加上心法,是首要的八層空間。[]另外五層空間,進去之後,孫筱凝經過重重考驗,才悟出來這剩下的五層空間都是什麽。
這些都是代表著人類的欲望的空間,就好像打開了的潘多拉盒子,讓人不知不覺迷失其中。
第九層是“貪”,貪是指染著於色、聲、香、味、觸等五欲之境而不離的心理活動,《大乘義章》卷五說:“於外五欲染愛名貪。”就是指的這個意思。佛教認為,眾生生活於世間,以眼、耳、鼻、舌、身等器官與外界相接觸,產生色、聲、香、味、觸等感覺。這些感覺能引起眾生的利欲之心,因此叫做五欲。於此五欲執著並產生染愛之心,就成為貪。因此又以貪與愛為同體異名。
孫筱凝對這些的了解其實是源自於之前在現代的時候,偶爾會讀的經書,那時候做替身的閑暇時期,會時不時的心情有起伏,包括自己的情緒會有惡魔時間。
有一次經過一間佛寺,她遇到了裏麵的一位得道高僧,於是,她就經常過去寺廟裏麵開解心情,誦讀經書。久而久之,她發現自己浮躁的心情確實變化很大,人也會因為經書的內容而變得通透起來。
她記得《俱舍論》卷十六中說:“於他財物,惡欲名貪。”通俗地說,對於名、利,對於財物,對於外界一切可欲之物,甚至對於由五蘊和合之眾生之體,產生無厭足地追求、占有的欲望,都可稱為貪。
而《成唯識論》卷六中則說:“雲何為貪?於有、有具染著為性。能障無貪、生苦為業。”“有”和“有具”是指三界眾生以及眾生賴以生存的各種條件。並認為貪著這種心理能障礙無貪,並且因其執著於由五蘊和合的眾生之體。導致生命處於不斷的生死輪回中,長受三界流轉之苦,所以說以生苦為業。
誦讀了很多經書之後,孫筱凝和大師也會進行一些佛學的討論,並以此為課題,每個月甚至每個季度都會找出個課題和大師討論。
通常,佛教認為,貪是佛教修行的大敵,是產生一切煩惱的根本,所以將貪列為根本煩惱之一。並將貪與嗔、癡等一起作為有害眾生修行的“三毒”。小乘有部以貪為“不定地法”之一,大乘唯識學派則以此為“煩惱法”之一。
《俱舍論》依貪著對象區別,將貪分為四種:一顯色貪、二形色貪、三妙觸貪、四供奉貪。《瑜伽師地論》中則分為事貪、見貪、貪貪、慳貪、蓋貪、惡行貪、子息貪、親友貪、資具貪、有無有貪等。
用白話說出來。貪其實就是對欲望的執著,而她要經曆這一關的原因,是因為她掌握的技能很多,這些技能也是世間的那些人所可望而不可及的,如果再用有了這些能力之後還是會有貪念。那麽便會被這層空間的主人直接用十三道天雷劈死。好在孫筱凝本身是個淡泊一切的人,所以在這一關,通過得很順利。
第十層的空間,是“嗔”,所謂的“嗔”,是對於喜怒的偏執。又可以理解為嗔怒、嗔恚等。指仇視、怨恨和損害他人的心理。
孫筱凝曾經看到《大乘五蘊論》中說:“雲何為嗔?謂於有情樂作損害為性。”。《成唯識論》中則說:“嗔者,於苦、苦具,憎恚為性。能障無嗔,不安穩性,惡行所依為業。”
嗔是佛教所說的根本煩惱之一,與貪和癡一起被稱為“三毒”。
嗔的產生與作用與貪正好相反。貪是由對事物的喜好而產生無厭足地追求、占有的心理欲望,嗔卻是由對眾生或事物的厭惡而產生憤恨、惱怒的心理和情緒。佛教認為對違背自己心願的他人或他事物生起怨恨之情。會使眾生身心產生熱惱、不安等精神作用,對佛道之修行是十分有害的。因而佛教把嗔看作是修行的大敵。對佛教修行所言是這樣。如果是對他人或社會而言,則嗔的危害更大。因嗔怒他人而起仇恨之心,便會發生爭鬥,或導致互相殘殺,輕者危害一家一村,重則使整個社會,乃致使整個國家陷入災難,因而《大智度論》卷十四中說,嗔恚是三毒中最重的、其咎最深,也是各種心病中最難治的。
這層空間孫筱凝過的十分的艱苦,她這樣的霸氣側漏,就是讓她吃虧的地方。經過了前九層空間,如果還不能戒驕戒躁,出去之後還是會任性妄為,不但糟蹋了自己的能力,還會因為控製不了自己的脾氣胡亂傷人。這是這層空間給她的警示,在這裏,孫筱凝才體會到為什麽夏侯鏡澄會沒事就跟她說“靜心”的含義。
不過好在,孫筱凝是一個一點就透的聰明人,在自己的努力之下,雖然過程有些坎坷,但是從結果上看,也是完成的很順利的。
第十一層的“癡”,是對於喜好的偏執;是根本的不明事理的實相而做出貪或者嗔的反應。又作無明。指心性迷暗,愚昧無知。
《俱舍論》中說:“癡者,所謂愚癡,即是無明。”佛教認為,眾生因無始以來所具之無明,致心性愚昧,迷於事理,由此而有“人”、“我”之分。於是產生我執、法執,人生的種種煩惱,世事之紛紛擾擾,均由此而起。因此癡為一切煩惱所依。《唯識論》卷六中說:“於諸理事迷暗為性,能礙無癡,一切雜染所依為業。”又說:“諸煩惱生,必由癡故。”
癡既為一切煩惱之所依,因而自然也就成了根本煩惱之一。而且它是隨順其他諸根本煩惱共同起著作用。《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又將隨煩惱中覆、誑、諂、昏沉、妄念、散亂、不正知等作為癡的具體表現。佛教修行的目的就是要消滅無明,斷滅癡愚。夫道者;以寂滅為體。修者;以離相為宗。故經雲:寂滅是菩提,滅諸相故。佛者覺也;人有覺心,得菩提道,故名為佛。
經雲: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是知有相,是無相之相。不可以眼見,唯可以智知。若聞此法者,生一念信心,此人以發大乘超三界。三界者:貪嗔癡是。返貪嗔癡為戒定慧,即名超三界。然貪嗔癡亦無實性,但據眾生而言矣。若能返照,了了見貪嗔癡性即是佛性,貪嗔癡外更無別有佛性。
它是總結上兩層的一層,孫筱凝到這一關已經過得很順手了,所以才會像玩樂一樣的輕易過去。
一直到過了十一層,這都是所謂的佛教三毒。孫筱凝很慶幸自己之前學過一些佛學的東西,會對世事有自己的頓悟,相較於平常人來說更容易過這關,也會在過關的時候,別有感覺!
孫筱凝在每過一關的時候,都在心裏默念著相關的經文,讓自己更冷靜,更從容。她的表現很是讓人覺得驚喜,就連夏侯鏡澄的心裏都不由得越來越佩服孫筱凝這個小精靈。他佩服的同時心裏又驕傲無比,有這樣的徒弟,這簡直就是自己的幸運。唯一的不幸就是孫筱凝平時除了有點不聽話、脾氣差以外,還要和安傑生平分自己的徒弟,對於這件事,夏侯鏡澄是耿耿於懷的,他也無法介懷!
進入了十二層,孫筱凝就已經猜到了後邊的空間是什麽了,因為從這層空間開始,就是對治貪嗔癡的方法的空間。也是所謂的三學,即三項訓練。戒定慧三學是次第的關係,即循序漸進的關係。先要完善自己的品德;有了品德,就應嚐試讓自己的心平靜;內心平靜了,應進一步提升智慧。
十二層是“戒”。所謂戒,是道德的有規範的無害他人的生活標準,對治過分的貪心。又叫做持戒。
最基本的行為規範也不過五條,稱為“五戒”這五條學處是通過遠離、避免五種不良的行為來達成。即:
第一戒,遠離殺生;第一戒,是訓導著孫筱凝,不要因為自己的能力而覺得自己天下無敵,就能運用自己的能力,對持相反意見的人任意殺傷。
第二戒,遠離不與取(偷盜);第二戒訓導的是:因為孫筱凝能控製很多東西,很容易就會為自己造成便利,對於得不到的東西不問主人同意就隨便取來。這一戒就是警戒於此的。
第三戒,遠離欲邪行;第三戒訓導的是遠離惡!
第四,遠離虛妄語;第四戒訓導的除了不要去隨意欺騙別人,也訓導不要去承諾自己不能完成的事情。
第五,遠離放逸之因的諸酒類。第五戒也是為了讓人遠離這些容易讓人放縱的東西。
這五條戒規學處是做人、做好人、做善人的基本行為規範。孫筱凝經過這些關卡,總結出來一個結論,這空間的創造者是得到的高僧,而能到這裏修行,其實也是對自己的一個提升,無論是身體還是心靈。
孫筱凝從一開始的排斥,慢慢演變成對這裏的喜愛,如果可以,她倒是願意在這裏多呆些時日。
這些都是代表著人類的欲望的空間,就好像打開了的潘多拉盒子,讓人不知不覺迷失其中。
第九層是“貪”,貪是指染著於色、聲、香、味、觸等五欲之境而不離的心理活動,《大乘義章》卷五說:“於外五欲染愛名貪。”就是指的這個意思。佛教認為,眾生生活於世間,以眼、耳、鼻、舌、身等器官與外界相接觸,產生色、聲、香、味、觸等感覺。這些感覺能引起眾生的利欲之心,因此叫做五欲。於此五欲執著並產生染愛之心,就成為貪。因此又以貪與愛為同體異名。
孫筱凝對這些的了解其實是源自於之前在現代的時候,偶爾會讀的經書,那時候做替身的閑暇時期,會時不時的心情有起伏,包括自己的情緒會有惡魔時間。
有一次經過一間佛寺,她遇到了裏麵的一位得道高僧,於是,她就經常過去寺廟裏麵開解心情,誦讀經書。久而久之,她發現自己浮躁的心情確實變化很大,人也會因為經書的內容而變得通透起來。
她記得《俱舍論》卷十六中說:“於他財物,惡欲名貪。”通俗地說,對於名、利,對於財物,對於外界一切可欲之物,甚至對於由五蘊和合之眾生之體,產生無厭足地追求、占有的欲望,都可稱為貪。
而《成唯識論》卷六中則說:“雲何為貪?於有、有具染著為性。能障無貪、生苦為業。”“有”和“有具”是指三界眾生以及眾生賴以生存的各種條件。並認為貪著這種心理能障礙無貪,並且因其執著於由五蘊和合的眾生之體。導致生命處於不斷的生死輪回中,長受三界流轉之苦,所以說以生苦為業。
誦讀了很多經書之後,孫筱凝和大師也會進行一些佛學的討論,並以此為課題,每個月甚至每個季度都會找出個課題和大師討論。
通常,佛教認為,貪是佛教修行的大敵,是產生一切煩惱的根本,所以將貪列為根本煩惱之一。並將貪與嗔、癡等一起作為有害眾生修行的“三毒”。小乘有部以貪為“不定地法”之一,大乘唯識學派則以此為“煩惱法”之一。
《俱舍論》依貪著對象區別,將貪分為四種:一顯色貪、二形色貪、三妙觸貪、四供奉貪。《瑜伽師地論》中則分為事貪、見貪、貪貪、慳貪、蓋貪、惡行貪、子息貪、親友貪、資具貪、有無有貪等。
用白話說出來。貪其實就是對欲望的執著,而她要經曆這一關的原因,是因為她掌握的技能很多,這些技能也是世間的那些人所可望而不可及的,如果再用有了這些能力之後還是會有貪念。那麽便會被這層空間的主人直接用十三道天雷劈死。好在孫筱凝本身是個淡泊一切的人,所以在這一關,通過得很順利。
第十層的空間,是“嗔”,所謂的“嗔”,是對於喜怒的偏執。又可以理解為嗔怒、嗔恚等。指仇視、怨恨和損害他人的心理。
孫筱凝曾經看到《大乘五蘊論》中說:“雲何為嗔?謂於有情樂作損害為性。”。《成唯識論》中則說:“嗔者,於苦、苦具,憎恚為性。能障無嗔,不安穩性,惡行所依為業。”
嗔是佛教所說的根本煩惱之一,與貪和癡一起被稱為“三毒”。
嗔的產生與作用與貪正好相反。貪是由對事物的喜好而產生無厭足地追求、占有的心理欲望,嗔卻是由對眾生或事物的厭惡而產生憤恨、惱怒的心理和情緒。佛教認為對違背自己心願的他人或他事物生起怨恨之情。會使眾生身心產生熱惱、不安等精神作用,對佛道之修行是十分有害的。因而佛教把嗔看作是修行的大敵。對佛教修行所言是這樣。如果是對他人或社會而言,則嗔的危害更大。因嗔怒他人而起仇恨之心,便會發生爭鬥,或導致互相殘殺,輕者危害一家一村,重則使整個社會,乃致使整個國家陷入災難,因而《大智度論》卷十四中說,嗔恚是三毒中最重的、其咎最深,也是各種心病中最難治的。
這層空間孫筱凝過的十分的艱苦,她這樣的霸氣側漏,就是讓她吃虧的地方。經過了前九層空間,如果還不能戒驕戒躁,出去之後還是會任性妄為,不但糟蹋了自己的能力,還會因為控製不了自己的脾氣胡亂傷人。這是這層空間給她的警示,在這裏,孫筱凝才體會到為什麽夏侯鏡澄會沒事就跟她說“靜心”的含義。
不過好在,孫筱凝是一個一點就透的聰明人,在自己的努力之下,雖然過程有些坎坷,但是從結果上看,也是完成的很順利的。
第十一層的“癡”,是對於喜好的偏執;是根本的不明事理的實相而做出貪或者嗔的反應。又作無明。指心性迷暗,愚昧無知。
《俱舍論》中說:“癡者,所謂愚癡,即是無明。”佛教認為,眾生因無始以來所具之無明,致心性愚昧,迷於事理,由此而有“人”、“我”之分。於是產生我執、法執,人生的種種煩惱,世事之紛紛擾擾,均由此而起。因此癡為一切煩惱所依。《唯識論》卷六中說:“於諸理事迷暗為性,能礙無癡,一切雜染所依為業。”又說:“諸煩惱生,必由癡故。”
癡既為一切煩惱之所依,因而自然也就成了根本煩惱之一。而且它是隨順其他諸根本煩惱共同起著作用。《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又將隨煩惱中覆、誑、諂、昏沉、妄念、散亂、不正知等作為癡的具體表現。佛教修行的目的就是要消滅無明,斷滅癡愚。夫道者;以寂滅為體。修者;以離相為宗。故經雲:寂滅是菩提,滅諸相故。佛者覺也;人有覺心,得菩提道,故名為佛。
經雲: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是知有相,是無相之相。不可以眼見,唯可以智知。若聞此法者,生一念信心,此人以發大乘超三界。三界者:貪嗔癡是。返貪嗔癡為戒定慧,即名超三界。然貪嗔癡亦無實性,但據眾生而言矣。若能返照,了了見貪嗔癡性即是佛性,貪嗔癡外更無別有佛性。
它是總結上兩層的一層,孫筱凝到這一關已經過得很順手了,所以才會像玩樂一樣的輕易過去。
一直到過了十一層,這都是所謂的佛教三毒。孫筱凝很慶幸自己之前學過一些佛學的東西,會對世事有自己的頓悟,相較於平常人來說更容易過這關,也會在過關的時候,別有感覺!
孫筱凝在每過一關的時候,都在心裏默念著相關的經文,讓自己更冷靜,更從容。她的表現很是讓人覺得驚喜,就連夏侯鏡澄的心裏都不由得越來越佩服孫筱凝這個小精靈。他佩服的同時心裏又驕傲無比,有這樣的徒弟,這簡直就是自己的幸運。唯一的不幸就是孫筱凝平時除了有點不聽話、脾氣差以外,還要和安傑生平分自己的徒弟,對於這件事,夏侯鏡澄是耿耿於懷的,他也無法介懷!
進入了十二層,孫筱凝就已經猜到了後邊的空間是什麽了,因為從這層空間開始,就是對治貪嗔癡的方法的空間。也是所謂的三學,即三項訓練。戒定慧三學是次第的關係,即循序漸進的關係。先要完善自己的品德;有了品德,就應嚐試讓自己的心平靜;內心平靜了,應進一步提升智慧。
十二層是“戒”。所謂戒,是道德的有規範的無害他人的生活標準,對治過分的貪心。又叫做持戒。
最基本的行為規範也不過五條,稱為“五戒”這五條學處是通過遠離、避免五種不良的行為來達成。即:
第一戒,遠離殺生;第一戒,是訓導著孫筱凝,不要因為自己的能力而覺得自己天下無敵,就能運用自己的能力,對持相反意見的人任意殺傷。
第二戒,遠離不與取(偷盜);第二戒訓導的是:因為孫筱凝能控製很多東西,很容易就會為自己造成便利,對於得不到的東西不問主人同意就隨便取來。這一戒就是警戒於此的。
第三戒,遠離欲邪行;第三戒訓導的是遠離惡!
第四,遠離虛妄語;第四戒訓導的除了不要去隨意欺騙別人,也訓導不要去承諾自己不能完成的事情。
第五,遠離放逸之因的諸酒類。第五戒也是為了讓人遠離這些容易讓人放縱的東西。
這五條戒規學處是做人、做好人、做善人的基本行為規範。孫筱凝經過這些關卡,總結出來一個結論,這空間的創造者是得到的高僧,而能到這裏修行,其實也是對自己的一個提升,無論是身體還是心靈。
孫筱凝從一開始的排斥,慢慢演變成對這裏的喜愛,如果可以,她倒是願意在這裏多呆些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