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廚是個很漫長的過程,先從洗菜開始,等熟悉各種食材,才能做到切墩。(.好看的小說)


    切墩就是切菜,這個就極為講究刀工了,從這一步開始,每一次提升,都要經過很長時間的學習與練習。菜切得好,刀工漂亮,師父看得上,才正式教授學徒配菜與掌勺。


    而這其中,主做麵點的白案,又是另外一個派別了。


    大梁幅員遼闊,菜係繁多,東南西北,內陸沿海,各地飲食風俗都不盡相同。


    在三百年的繁衍生息之後,百姓生活越發富足,對於吃穿用度也越來越講究。


    這也反向促進商業發展。


    換句話說,就是大梁的生活,會越變越好。


    對於這一點,程維哲和楊中元看得極為清楚,自從韓家隕落之後,禦茶皇商青黃不接,近幾年也隻有仲水城蔡家與衢州府林家還算出色,但同行業裏獨占鼇頭的夏家卻不能相提並論。


    程維哲拜韓世謙為師之後,對做茶越發上心,這些年對皇商的動向都打聽得清清楚楚。


    他現在不能離開,卻並不代表隻能平白等待。他認真跟韓世謙學習,又去茶園種茶,等待未來有一天能厚積薄發。


    同他一樣,楊中元也這樣認為。所以他現在總是不厭其煩給徐小天講如何挑選食材並處理幹淨,想讓他每一步都走得穩,走得巧。


    他跟程維哲對徐小天沒有什麽特別大的期待,不說讓他當什麽名滿天下的廚神,但既然要做這一行,手藝過硬,食客愛吃,那才是一個好廚子應當做的。


    當然,如果徐小天在廚藝上天分十足,那努力拚搏一番,他們也樂見其成。


    大概是徐小天身世坎坷,所以他們兩個總是不自覺放軟心思對他。周泉旭覺得,他們兩個提前感受到了做父親的辛酸苦辣,也挺好。


    在徐小天開始幫鋪子裏忙活之後,楊中元身上的重擔可算減輕了一些,雖然大部分的活計還是由他來做,不過鋪子裏多一個人忙碌,一家人都覺得踏實。


    一個人努力得好不好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為誰而努力。


    心裏有點目標與方向,做起事情來總是特別有幹勁。精神上的滿足,比什麽都令人愉悅。


    時間就在忙忙碌碌之中滑入十月,天氣轉寒,百姓們也從單薄涼快的棉麻衣服,換成夾襖來穿。楊中元一家子陪著徐小天給徐安燒了三七、五七,看著這個孩子越來越開朗。


    徐小天是個性格很堅強的人,無論他年紀多小,也無論人生怎樣坎坷,他除卻在頭七那些時日哭過,之後日子卻再沒掉眼淚。


    但是每日早晚給徐安上香掃茶,他卻從來都沒少過一次,每一次都恭恭敬敬,認真而嚴肅。


    楊中元知道,他這是把徐安放進心底,他想念父親,卻也努力叫自己好好生活下去。


    這個懂事聽話的孩子,很難叫人不心疼。


    天氣轉涼之後,楊中元特地休店一天,拉著一家子去逛街購置冬衣。


    徐安過世的時候,他離開鋪子許多天沒開門,再回來時程維哲跟他講,食客們經常過來問什麽時候開門,並且這邊沒得吃了,也沒有再去孟記。


    這對於楊中元來說,無疑是個好消息。


    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吃慣了好味道的人,一旦沒得吃了,也不會再屈從差一些的。


    楊中元甚至不用動半分腦筋,他隻要努力把自己做到最好,就能讓孟記喪失大半生意。孟記每一天比以前差的錢,都夠孟條晚上睡不著覺的,更何況生意是越來越差,差得都快沒辦法維持成本了。


    有時候,堂堂正正的實力碾壓,才是最有利的競爭。


    孟條估錯楊中元的能力,也小看了他的堅韌。他以為人人都跟以前那些心智不堅定的人一樣,隨便嚇唬嚇唬,就能讓自己立於不敗之地。


    可他似乎並不明白,要想自己立於不敗之地,首先得要自己能有那個實力才行。


    楊中元沒來之前,孟記或許可以做到這一點,可楊中元來了,他就再也不是廚藝最好的那一個了。


    他嚐過楊中元的手藝,卻拒絕去接受這一點,一味地跟以前一樣挑釁,隻會讓他輸得更慘,更難看。


    楊中元看著孟記門庭冷落,他卻根本不憐憫。


    他為什麽要憐憫呢?他靠自己的努力,一點一點提高自己,努力讓食物保持最好的狀態呈現給食客。商場如戰場,他贏了,不是靠的歪門邪道,純粹是因為他手藝更好而已。


    所以,當楊中元一家休業出來添置冬衣的時候,路過孟記,看見孟條陰沉沉看著他,也壓根就沒往心裏去。


    到是程維哲,扭頭看了孟條一眼,突然對他露出一個笑容。


    程維哲喜歡笑,為人開朗大方,這一點雪塔巷的人都知道。他跟孟條做的是完全不同的生意,孟條也沒有對誰都總是陰森刻薄,所以還是能偶爾說上話的。


    但也僅此而已。孟條這個人,雪塔巷沒人喜歡,卻也沒人招惹。


    大家抬頭不見低頭見的,誰都不想惹事。孟條就像一條斑斕的毒蛇,他總是躲在陰暗的角落裏,隨時準備給人致命的打擊。


    可惜,他的兩次打擊,用在楊中元身上並沒有什麽用。


    反而激起了楊中元的反抗之心,他也做了拉條子,徹底把孟記的生意搶走大半。


    程維哲同楊中元關係十分好,巷子裏的人都知道,因此孟條看見程維哲衝他笑,也沒有像以前那樣給個笑臉,反而冷笑一聲,扭頭不再搭理。


    程維哲挑眉,目光在他身上一掃而過,仿佛不留半分痕跡。


    再好脾氣的人也有逆鱗,而楊中元就是程維哲的逆鱗,欺負楊中元,就相當於欺負他,所以程維哲自打上次之後就埋了一條線,他等待著,期盼著,那條線連根拔起,讓孟條自食惡果。


    丹洛的商街十分繁華,深秋時節,家家戶戶都要備齊過冬之物,因此商街人頭攢動,著實讓楊中元吃了一驚。


    “哎呀,今個怎麽這麽多人。”楊中元緊緊牽著徐小天,生怕他在人群中走丟了。


    楊中元初時怕這裏有程家人在,並未跟往常一樣同楊中元親近走在一起,反而在他身後陪著周泉旭。周泉旭說起來在丹洛生活幾十年,卻很少來商街,此番竟然是四個人裏最高興的那個。


    “小元,人多多熱鬧,我們多玩玩,給小天多買點零嘴回去。”周泉旭囑咐道。


    楊中元點點頭,低頭問徐小天:“小天,你累不累?我抱你吧?”


    “元叔,不用了……我都十歲了。”徐小天有點不好意思,但商街人真的有點多,他個子矮,人也瘦小,走起來十分費勁。


    自從他跟了楊中元學廚藝,對他們的稱呼也變了,從最開始的楊叔、程叔、周爺爺,到現在的元叔、哲叔與爺爺,聽起來就親近許多。


    楊中元知道,這是徐小天真正把他們當成家人,並且也把自己當做這個家的一份子,他能這樣融入這個小家庭裏,楊中元十分高興。


    “十歲怕什麽?十歲不還是孩子,你這麽瘦,叔抱得動你。”楊中元彎下腰,想要抱起徐小天。


    徐小天既有些期待,又有些羞赧,他低著頭,臉頰微微泛起紅暈。


    他覺得自己是大孩子了,被叔叔抱著走,實在不太像話。


    就在這個時候,程維哲突然攔住楊中元:“我來抱吧,你最近太累,今天好好休息休息。”


    程維哲說完,徑自抱起徐小天,對他道:“小天,人太多,你容易被碰到,所以才抱起你。等到了鋪子裏,就放你下來,沒關係的。”


    他高大結實,手臂很有力氣,穩穩抱著徐小天坐在他懷裏,楊中元走在一旁不停指著商街各式各樣的鋪子,遠遠看去還真如一家三口一般。


    程維哲看著楊中元一身半舊不新的褂子,頭上一條灰蒙蒙的發帶,不由自主皺起眉頭。


    他趁楊中元的注意力被街邊的攤子吸引,小聲對徐小天道:“小天,待會兒你元叔要是不肯買新衣服,你記得說些好聽的。”


    徐小天把目光轉回程維哲臉上,認真問:“哲叔,為什麽是我來說?元叔不是一向都很聽你的?”


    程維哲無奈笑笑,小聲嘀咕:“你看,咱們家,還不都是他說了算?他才不聽我的,倔驢一個。”


    徐小天被他形容楊中元的話逗樂,難得揚起嘴角,他軟軟坐在程維哲懷裏,用憧憬的目光看著楊中元:“哲叔,我以前總覺得父親是最有本事的人,現在又覺得元叔也很有本事。你當然應該聽元叔的。”


    程維哲黑了臉,騰出右手刮他鼻子:“臭小子,不是我幫你扔沒切好的胡蘿卜的時候了?”


    “哲叔!”徐小天被他氣紅了臉,伸手去捂他的嘴,“你不講信用,說好了不說的。”


    “好好,那你幫我勸勸你元叔,他啊,對誰都掏心挖肺的,就是不知道對自己好一點。”


    程維哲看著楊中元消瘦的背影,目光深邃,仿佛蘊藏著世間最深的感情。


    徐小天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楊中元,小聲問他:“哲叔,你們會成親嗎?你會一輩子對元叔好嗎?”


    程維哲有點驚訝於徐小天這樣問他,他回過神來,扭頭看向徐小天。


    卻見小小的孩子滿臉都是嚴肅,於是不由也跟著認真起來:“小天,我跟你元叔啊,是天底下最般配的人,你元叔這麽好,當然隻有我跟他能成為伴侶,你說是不是?”


    徐小天被他自誇的話震驚到,好半天才緩過神來,說:“哲叔,我以前覺得你是個成熟穩重的人,結果……”


    程維哲好奇問他:“結果什麽?”


    “結果發現你真是臉皮太厚了。”


    作者有話要說:=ww=我是寫存稿寫吐血的存稿箱君,作者又跑去參加單位活動去了,周末由我來給大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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