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小時後。


    威廉湯姆遜拎著洗好的土豆回到了馬車邊。


    此時的威爾已經準備好了鍋具和柴火,帶著徐雲麻溜兒的將土豆切塊入鍋,開始做起了晚飯。


    啪啪啪——


    幹硬的柴火在火堆裏發出了清脆的崩裂聲,在空曠的森林裏顯得極其清晰。


    一旁的威爾則一邊哼著歌,一邊朝麵包上塗抹著豬油。


    沒錯。


    豬油。


    在很多人的印象裏。


    西方人似乎不怎麽喜歡吃豬肉,他們的餐譜上常見的葷菜往往是牛羊和雞之類的禽肉。


    怎麽說呢......


    這也算是個刻板印象吧。


    例如西班牙人就很喜歡吃火腿,伊比利亞火腿甚至是歐洲非常有名的一道特產。


    德國人則特喜歡吃豬腳。


    他們對豬腳的喜好程度達到了一個什麽樣的地步呢——德國的麥當勞裏都在賣豬腳,德甲比賽的足球場裏也能買到豬腳。


    所以你在看德甲轉播的時候,經常可以看到一手拿著豬腳,一手拿著啤酒的觀眾。


    豬腳這玩意兒在德國,基本上和沙縣拌麵一樣屬於國民菜品。


    還有羅馬尼亞人很喜歡吃豬的鬆板肉,也就是豬頸兩側的那部分肉,也就是所謂的“黃金六兩”。


    目前國內的大蒜有相當部分都是出口到的羅馬尼亞,被用於鬆板肉的烹製。


    至於英國呢......


    英國有一道菜叫做黑布丁——這玩意兒是一道葷菜,由豬血和牛血加上燕麥製成,在英國北部是一道很典型的早餐。


    因此同樣。


    在19世紀的歐洲,豬油也是一種常見的麵包作料。


    它的名字叫做油瀝,直到後來才被黃油代替。


    滋滋滋——


    固體的油瀝在火堆的高溫下逐漸化成了粘稠的液體,浸潤了幹裂額麵包。


    一股豬油特有的香味也隨之撲麵而來,讓徐雲不禁想到了小時候很喜歡吃的豬油拌飯。


    過了一會兒。


    湯姆遜用勺子攪了攪鍋底,覺得火候差不多了,便給威爾和徐雲各自裝了碗土豆湯:


    “威爾,羅峰,拿去吧。”


    威爾和徐雲各自接過木碗:


    “謝謝。”


    徐雲道完謝剛準備喝湯,忽然發現自己碗裏的鹹熏肉明顯要比威爾的多一些。


    拿錯了嗎?


    見此情形。


    他不由看向湯姆遜,遲疑道:


    “湯姆遜先生,這.....”


    湯姆遜猜到了他的想法,依舊是一副沒啥波動的表情,說道:


    “你的昏迷多半是因為缺乏營養所致,手臂又受了傷,多吃一點肉是應該的。”


    “既然帶上你了那就要對你負責,這些東西不值多少錢,別再出其他狀況就好。”


    徐雲聞言,不由意外的看了他一眼。


    在後世的相關文獻上,湯姆遜一直都是個不苟言笑、非常高冷的形象,朋友也不算多。


    例如他的葬禮上,來賓總數隻有15位,四桌麻將都湊不起來呢。


    結果沒想到。


    這個看上去很高冷的熱力學之父,本人的心地倒是意外的有些善良。


    不過這種二次元的金發傲嬌感是怎麽回事呢......


    隨後湯姆遜又給自己裝了碗土豆湯,用修長的手指掰開一小塊麵包,趁熱蘸起了湯汁。


    這種細嚼慢咽的動作配合上嘎吱嘎吱的篝火,隱約有種深色調的優雅感。


    真紳士風範。


    至於一旁的威爾嘛,則就沒那麽文雅了。


    隻見這個鄉下男孩呼嚕嚕的喝下一大口湯,毫無顧忌的用袖口抹了把嘴角:


    “真香!”


    湯姆遜見狀不由看了眼威爾,說道:


    “威爾,你這習慣可得改改了,等到了...到了倫敦,這種行為在餐桌上可是很失禮的。”


    威爾嘿嘿的笑了幾下,像極了課堂上被老師點名的學生:


    “知道啦,湯姆遜先生。”


    湯姆遜這才點點頭,隨後他又想到了什麽,對徐雲道:


    “對了羅峰,我和威爾這次外出隻帶了一頂帳篷,塞不進三個人。”


    “所以今晚你去睡馬車車廂,沒有問題吧?”


    湯姆遜和威爾乘坐的馬車是一架兩輪馬車,看上去普普通通,沒啥特點。


    其中車內可以坐兩人,車外頭的前室——也就是馬夫坐的位置也可以做兩人,總計四人。


    車廂在扣除掉各類包裹後的空間並不大,**是不可能了,估計得坐著睡才能睡著。


    不過好在徐雲上輩子出差的經曆還算豐富,綠皮車青旅都曾經見識過幾次,適應性方麵還是勉強過關的。


    因此他很快便接受了要睡車廂的現實,答道:


    “沒問題,湯姆遜先生,有個能容身的地方我就很感激了。”


    湯姆遜微微頷首,又拿起身邊的包裹放到腿上,一邊翻找一邊說道:


    “晚上車外沒有燈光,周圍又有很多枯樹枝和石頭,如果半夜要上廁所,可能在行動上會有些麻煩。”


    “所以我先借你樣東西,你可以拿它來照明,明天記得還我就行了。”


    徐雲下意識的點了點頭。


    在這個時代,能夠用於上廁所間隙照明的東西肯定不會是油燈或者火把,因為它們操弄起來太麻煩了。


    所以不出意外的話......


    應該是火柴或者火折子之類的東西?


    然而令他驚訝的是。


    片刻過後。


    湯姆遜從放在襠部的袋子裏,掏出了一個又黑又粗又硬的東西,握著它遞到徐雲麵前:


    “找到了。”


    眼看徐雲有些發懵,一旁的威爾不由解釋道:


    “羅峰先生,這東西的使用方法很簡單的,隻要握住它,然後上下用力就行了。”


    “喏,就這樣。”


    說著威爾接過此物,按住一個按鈕,將它稍稍一推。


    下一秒。


    一道強光立刻從中射出,直直的打到了對麵的樹樁上。


    哢!


    威爾再次按下了開關,光線消失。


    隻見他輕輕把這東西在空中拋了拋,對徐雲笑著道:


    “這東西叫做手電筒,價格不菲,一般人家裏可見不著它呢。”


    此時此刻。


    看著得意洋洋的威爾,徐雲很想對這個鄉村少年說一句話:


    我特麽當然知道這是手電筒......


    但問題是.....


    為什麽它會出現在這個時間點????


    要知道。


    根據之前的情況判斷,如今的時間點應該是1850年左右。


    頂多頂多上下浮動一年,也就是 1849-1851之間。


    而在後世,有個小學生都知道的知識:


    1879年,愛迪生發明了可以長期使用的電燈。


    可這時候愛迪生,特麽才三歲啊......


    更別說手電筒還要在電燈泡出現之後,直到1938年,才會由康拉德休伯特發明出來。


    換而言之......


    這個副本裏電燈發明,比原本曆史足足提前接近一百年!


    可按照當初徐雲在1665副本中所作的那些事,理論上應該是不至於產生這種後果的。


    二項式化簡也好,從胡克那兒搶來的彈性公式也罷。


    它們基本上都不會和手電筒搭上邊,涉及到的是其他一些領域。


    例如這個時代出現折射式望遠鏡啦、彈簧測力計啦、充氣娃娃之類的東西倒是有可能的。


    手電筒需要的一是電學知識,二是幹電池製取,也就是電極板的問題。


    這和小牛的關係真不算大......


    俗話說得好。


    戲說不是胡說,改編不是亂編。


    推演也是要遵守基本氵......基本邏輯的。


    十五分鍾後。


    眾人用餐完畢。


    湯姆遜去河邊洗碗,徐雲和威爾則留在現場搭帳篷。


    趁著湯姆遜消失的功夫,徐雲不由看向了威爾,問道:


    “威爾先生,你知道手電筒是誰發明的嗎?”


    “手電筒的發明人?”


    威爾微微一愣,旋即便答道:


    “他叫做格林伍德.麥克托米奈,一個英國人。”


    徐雲沉默片刻,又問道:


    “那麽電燈呢?”


    “迪倫.威爾遜,一個法國科學家。”


    格林伍德.麥克托米奈,迪倫.威爾遜。


    這兩個都是本土中徐雲沒聽過的人物啊.....


    眼見徐雲麵露思色,威爾又補充了一句:


    “其實手電筒也好,電燈也罷,真正的功勞有大半其實是要歸功到牛頓爵爺頭上的。”


    徐雲眨了眨眼,連忙問道:


    “此話怎講?”


    威爾先是將帳篷的支腳撐起,拿著小錐子在地上敲了幾下地釘,方才解釋道:


    “在牛頓爵爺快三十歲的時候,他曾經遇到了幾個令他有些頭疼的問題,甚至一度可能導致他所建立的理論體係奔潰。”


    “所以他寫了一封信給他的好友‘肥魚’——也就是我問過你的風靈月影宗的人,希望能得到幫助。”


    “在那封回信裏,肥魚不但解答了牛頓爵爺的疑惑,還指點出了某個思路.....那根支架遞一下給我。”


    接過徐雲的支架後,威爾又說到:


    “牛頓爵爺以此為憑,通過實驗得出一個特殊的光斑,如今稱之為‘牛頓光斑’。”


    “受光斑影響,牛頓爵爺在光學實驗上投入了不少的精力,而光學實驗,對於光源自然是有要求的咯。”


    “後來牛頓爵爺提出了很多有關於光的理論,其中便有金屬發熱會出現光能的預言。”


    “再往後,接著法拉第先生發明的圓盤發電機,迪倫.威爾遜在31年前發明了電燈,格林伍德.麥克托米奈在17年前發明了手電筒。”


    聽完威爾這番話,徐雲整個人頓時呆立當場,心髒跳個不停。


    原來如此.....


    難怪他從來到這個世界開始,心中便有一股很詭異的違和感。


    例如威爾他們的服飾、馬車的裝飾以及鍋具、食物等等,都和他了解的1850年有些出入。


    同時,他還回想起了另一件事:


    在自己剛從‘墳墓’裏爬出來、接過威爾遞來的包裹時,他曾經用手指感觸過包裏的黃金。


    而在觸碰到黃金的過程中,他還很自然的碰到了其他一些物件。


    其中有個物件質感很硬,如今想來,那不正是自己帶來的手電筒嗎?


    按照光環的屏蔽規則。


    凡是晚於副本年代出現的東西,都會被留在現實裏,無法帶到副本裏。


    換而言之。


    自己當時就應該意識到,這個時代是有手電筒的


    總而言之。


    如今聽威爾這麽一解釋,一切便都真相大白了。


    為什麽手電筒會存在,為什麽自己會有一股違和感,那是因為......


    這個世界的時間線,並非1665副本後推演出的時間線。


    而是在1665副本的基礎上,還受到了自己此前回給小牛那封信影響的世界!


    想想看吧。


    按照正常曆史發展。


    要到1808年。


    馬呂斯才會發現光的偏振現象。


    接著在1818年,泊鬆亮斑才會正式被發現。


    泊鬆亮斑基本上可以算是經典物理在光學上的認知極限——頂多後頭在加個法拉第和麥克斯韋的數學定義,然後就是80年後的光電效應了。


    如今小牛呢,足足將泊鬆亮斑的發現時間提前了整整140年。


    雖然中間間隔了托馬斯楊的幹涉實驗。


    但以小牛的智慧來說,多半有什麽其他思路可以彌補這一塊的認知空缺。


    而對光要有研究,自然需要光源。


    因此在長時間的研究裏,小牛發現金屬受熱會發光,幾乎是板上釘釘的必然結果。


    誠然。


    小牛的研究重心並不在這一塊,隻能算是某個旁門。


    但他留下的一些理論或者思路,卻可以讓後人很輕鬆的發明出手電筒——無外乎誰是哪個幸運兒而已。


    換而言之。


    這是一個被撥亂過兩次世界發展速率的世界,一個科學史發生了巨大變動的副本。


    例如電燈的發明人既不是愛迪生也不是戴維,而是迪倫.威爾遜。


    手電筒的發明人也不再是康拉德休伯特,而是變成了格林伍德.麥克托米奈。


    光一個電器就是如此。


    那麽理論界呢?


    世界格局呢?


    別看小牛隻是個物理學家,以小牛的智慧加上徐雲給出的提示,他的影響絕不可能僅限於物理學界。


    畢竟在微觀物理出現之前,宏觀物理和現實生活幾乎息息相關,密不可分。


    如今被扭轉了兩次未來的小牛,能給這個世界帶來什麽樣的變化?


    徐雲真無法判斷。


    與此同時。


    他忽然想到了另一件事:


    如果副本的背景發生了如此大的變動,那亞當霍普金斯還會存在嗎?


    畢竟這位可是純理論的專家啊.....


    應該會......吧?


    ............


    注:


    十五號爆更,所以這兩天少點,到時候大家也可以抽獎


    ------題外話------


    韋東奕親自辟謠了,可惜熱度完全比不上之前,自媒體已經吃的盆滿缽滿了,可笑的是那個帶起話題的營銷號還在假意道歉,說什麽自己找人打聽過,臉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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