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美萍,女,1990年12月29日出生。[]2001年8月的一天,父親孫雄標在佛山市禪城區的家裏,以教**為由,與我發生了性關係。當時我隻有11歲,什麽都不懂,父親叫我怎麽做我就怎麽做了。完事後,父親叫我“不要告訴媽媽”。“那是暑假的一天,我在客廳看電視,他(父親孫雄標)走到我跟前,問我懂不懂**?我說‘不懂’。他說‘你到房間裏去,我教你……’在房間裏,孫雄標讓我躺在床上,就**了我。”
“此後,先是每月做一次,後來每月做兩次,再後來做的(得)更多。6年來父親與我發生關係至少有50多次。”
陪同孫美萍到派出所報案的兩同學也作證,說聽孫美萍講過其父親曾多次**她。
就在這份筆錄做出的第二天,孫雄標因涉嫌**未滿14周歲的幼女被當地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我承認自己平時性格是粗暴了點,對女兒的管束也比較嚴格,甚至還動手打過孩子。但說我**自己的女兒,這種‘禽獸不如’的事情我是怎麽也做不出來的。真不明白這種事情為什麽發生在我身上。”孫雄標哽咽著回憶說。
“當時我整個人都懵了,還沒弄清楚是怎麽回事就被戴上手銬拉走了。”時至今日,孫雄標回憶起當時情形仍心有餘悸。(.好看的小說)
不久,孫雄標以涉嫌**罪被當地檢察機關批準逮捕。新快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在公安機關對孫雄標的詢問筆錄裏,當時作為犯罪嫌疑人的孫雄標曾經做過有罪供述。對此,孫雄標的解釋是“因為受不了折磨”。
“‘受不了折磨’?怎麽解釋?”記者問。
“主要是在被羈押的這段時間裏,我整個人的精神都不正常了。老實說,我當時覺得很痛苦。我怎麽也想不明白女兒為什麽要這樣對我。”孫雄標說,之所以曾做出有罪供述,是因為他無法麵對被女兒舉報的現實。
“我當時就想死了算了,承認有罪讓警察(法院)判我死刑都比賴活在這個世界上強。這件事情讓我覺得活著已經沒有意義了。”說到這裏,孫雄標已經泣不成聲。
有了受害人、犯罪嫌疑人以及證人(孫美萍的兩個同學)的供述和證詞,公訴機關很快對孫雄標依法提起了公訴。
在公訴材料中,檢察機關以涉嫌**罪請求法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孫雄標予以判決懲處。
辯護
對於少女孫美萍,鄰居們的說法不一,鄰居李效利(音)把其狀告父親**歸結為“報複”。
“我們住在一棟樓上,以前經常半夜聽到阿標(孫雄標)打罵女兒,聽說是那孩子經常不回家,說是在外麵上網。[.超多好看小說]小小年紀不好好讀書還談上了戀愛。我看是管教得太嚴了吧?現在的孩子,真不好說……”李效利苦笑著說。
“阿萍(孫美萍)這個孩子比較叛逆,前兩年就染上了上網的惡習,還在網上認識了一個男朋友,經常夜不歸家。我和老婆考慮到孩子畢竟還小,對她的管束也很嚴格,有時急了我也會動手打她,在零用錢上也控製得很死,可能就是因為這個原因她才告我吧。”提到女兒孫雄標無奈地說。
“(說)他(孫雄標)做出這樣禽獸不如的事情我是無論如何也不相信的。當時我很想找到女兒弄清楚到底是怎麽回事,可是女兒躲著不見我,我隻能請律師幫(前)丈夫了。”李梅提起女兒孫美萍抽泣著說。
權衡再三後,李梅為被羈押在看守所裏的孫雄標聘請了律師,準備為其做無罪辯護。
“我們當時覺得這個案子的勝訴把握很大。”孫雄標的代理律師陳啟宣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首先,該案件事實不清。孫雄標被指控的犯罪行為是否存在;被指控的行為是否為被告人所實施;實施行為的時間、地點、手段、後果以及其他情節均無清楚的證據證實。此外,公訴機關所依據的證據實在是少得可憐,孫雄標涉嫌**案隻有人證沒有物證,沒有任何直接的證據證明孫雄標實施了犯罪。
孫美萍的母親李梅在詢問筆錄中有這樣一段話似乎向人們揭示了“女兒告父**鬧劇”的症結所在:
“孫雄標脾氣大,對我和女兒不是很好,經常對我們打罵,女兒染上網癮以後,更是如此。我女兒也許是因此懷恨在心。因為她多次在我麵前提到過要報複爸爸(孫雄標)。但是說他**了女兒,而且是這麽多年,我怎會不知道?這不是事實真相。”
“父親沒有**我,我這麽做完全是為了報複父親,因為他對我和媽媽不好,還經常打罵我們,我隻想教訓他一下。你們放了他吧。”
就在孫雄標被控告**罪的案子開庭審理之前,孫美萍突然出現在法庭,為父親喊冤。同時,孫美萍向法院申明,自己當初狀告父親**自己僅僅是為了報複父親“包二奶”,同時,孫美萍向法院遞交了一份書麵證明,全盤否認了父親**自己的事實。
孫美萍向法院遞交的證明書裏有這樣一段話:“從我懂事以來就沒有享受過一天有幸福味道的日子,父親經常不給我生活費,而且對我和母親總是打罵,曾有幾次我見到母親一個人躲在房間裏偷偷地哭。(父親)還跟別的女人好,為了幫媽媽出口氣,我就想讓派出所的叔叔教訓一下他。父親沒有**我,我隻想報複他。”
孫雄標的代理律師陳啟宣在接受采訪時長歎了一口氣:“這個情況是我們始料不及的,自從孫雄標被羈押後,在長達一年的時間裏,孫美萍就再沒出現過。雖然她的出現遲了點,但還算是及時的,否則真的要鑄成大錯的。”
通過孫雄標的代理律師,阿萍終於同意了記者采訪的要求。
“你為什麽要告父親**?後來怎麽又突然翻供了?”
“我到派出所報案是為了報複父親。因為父親孫雄標經常為了一點小事打我媽媽,有時還打我罵我。後來他又跟另一個女人好,要跟我媽離婚。”
“我十分恨我父親,所以我找警察叔叔教訓他。沒想到,他真的被抓去關了起來。”孫美萍說,她現在很後悔,自己當初太衝動了。
記者調閱孫雄標涉嫌**案的卷宗看到,少女孫美萍的回答更加簡潔。詢問筆錄記載,“問:為什麽要撤案?答:沒有這回事,所以撤案。”
對於孫雄標“包二奶”的說法,記者在采訪過程中並未得到印證,孫雄標之前工作過的佛山市某運輸公司的同事,對此事均表示不知情。
“我隻知道孫師傅夫妻關係不是很好,因為此前單位聚餐的時候聽他提起過,但說到‘包二奶’我覺得不太可能,隻聽說過有錢人包二奶的,還沒聽說一個像老孫這樣經常找同事借錢幫補家用的人也會‘包二奶’,我不太相信這個事情。”孫雄標在同事們的眼裏是個很有責任心的人。
軍警一兵創辦的“反網絡詐騙聯盟”
“此後,先是每月做一次,後來每月做兩次,再後來做的(得)更多。6年來父親與我發生關係至少有50多次。”
陪同孫美萍到派出所報案的兩同學也作證,說聽孫美萍講過其父親曾多次**她。
就在這份筆錄做出的第二天,孫雄標因涉嫌**未滿14周歲的幼女被當地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我承認自己平時性格是粗暴了點,對女兒的管束也比較嚴格,甚至還動手打過孩子。但說我**自己的女兒,這種‘禽獸不如’的事情我是怎麽也做不出來的。真不明白這種事情為什麽發生在我身上。”孫雄標哽咽著回憶說。
“當時我整個人都懵了,還沒弄清楚是怎麽回事就被戴上手銬拉走了。”時至今日,孫雄標回憶起當時情形仍心有餘悸。(.好看的小說)
不久,孫雄標以涉嫌**罪被當地檢察機關批準逮捕。新快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在公安機關對孫雄標的詢問筆錄裏,當時作為犯罪嫌疑人的孫雄標曾經做過有罪供述。對此,孫雄標的解釋是“因為受不了折磨”。
“‘受不了折磨’?怎麽解釋?”記者問。
“主要是在被羈押的這段時間裏,我整個人的精神都不正常了。老實說,我當時覺得很痛苦。我怎麽也想不明白女兒為什麽要這樣對我。”孫雄標說,之所以曾做出有罪供述,是因為他無法麵對被女兒舉報的現實。
“我當時就想死了算了,承認有罪讓警察(法院)判我死刑都比賴活在這個世界上強。這件事情讓我覺得活著已經沒有意義了。”說到這裏,孫雄標已經泣不成聲。
有了受害人、犯罪嫌疑人以及證人(孫美萍的兩個同學)的供述和證詞,公訴機關很快對孫雄標依法提起了公訴。
在公訴材料中,檢察機關以涉嫌**罪請求法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孫雄標予以判決懲處。
辯護
對於少女孫美萍,鄰居們的說法不一,鄰居李效利(音)把其狀告父親**歸結為“報複”。
“我們住在一棟樓上,以前經常半夜聽到阿標(孫雄標)打罵女兒,聽說是那孩子經常不回家,說是在外麵上網。[.超多好看小說]小小年紀不好好讀書還談上了戀愛。我看是管教得太嚴了吧?現在的孩子,真不好說……”李效利苦笑著說。
“阿萍(孫美萍)這個孩子比較叛逆,前兩年就染上了上網的惡習,還在網上認識了一個男朋友,經常夜不歸家。我和老婆考慮到孩子畢竟還小,對她的管束也很嚴格,有時急了我也會動手打她,在零用錢上也控製得很死,可能就是因為這個原因她才告我吧。”提到女兒孫雄標無奈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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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衡再三後,李梅為被羈押在看守所裏的孫雄標聘請了律師,準備為其做無罪辯護。
“我們當時覺得這個案子的勝訴把握很大。”孫雄標的代理律師陳啟宣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首先,該案件事實不清。孫雄標被指控的犯罪行為是否存在;被指控的行為是否為被告人所實施;實施行為的時間、地點、手段、後果以及其他情節均無清楚的證據證實。此外,公訴機關所依據的證據實在是少得可憐,孫雄標涉嫌**案隻有人證沒有物證,沒有任何直接的證據證明孫雄標實施了犯罪。
孫美萍的母親李梅在詢問筆錄中有這樣一段話似乎向人們揭示了“女兒告父**鬧劇”的症結所在:
“孫雄標脾氣大,對我和女兒不是很好,經常對我們打罵,女兒染上網癮以後,更是如此。我女兒也許是因此懷恨在心。因為她多次在我麵前提到過要報複爸爸(孫雄標)。但是說他**了女兒,而且是這麽多年,我怎會不知道?這不是事實真相。”
“父親沒有**我,我這麽做完全是為了報複父親,因為他對我和媽媽不好,還經常打罵我們,我隻想教訓他一下。你們放了他吧。”
就在孫雄標被控告**罪的案子開庭審理之前,孫美萍突然出現在法庭,為父親喊冤。同時,孫美萍向法院申明,自己當初狀告父親**自己僅僅是為了報複父親“包二奶”,同時,孫美萍向法院遞交了一份書麵證明,全盤否認了父親**自己的事實。
孫美萍向法院遞交的證明書裏有這樣一段話:“從我懂事以來就沒有享受過一天有幸福味道的日子,父親經常不給我生活費,而且對我和母親總是打罵,曾有幾次我見到母親一個人躲在房間裏偷偷地哭。(父親)還跟別的女人好,為了幫媽媽出口氣,我就想讓派出所的叔叔教訓一下他。父親沒有**我,我隻想報複他。”
孫雄標的代理律師陳啟宣在接受采訪時長歎了一口氣:“這個情況是我們始料不及的,自從孫雄標被羈押後,在長達一年的時間裏,孫美萍就再沒出現過。雖然她的出現遲了點,但還算是及時的,否則真的要鑄成大錯的。”
通過孫雄標的代理律師,阿萍終於同意了記者采訪的要求。
“你為什麽要告父親**?後來怎麽又突然翻供了?”
“我到派出所報案是為了報複父親。因為父親孫雄標經常為了一點小事打我媽媽,有時還打我罵我。後來他又跟另一個女人好,要跟我媽離婚。”
“我十分恨我父親,所以我找警察叔叔教訓他。沒想到,他真的被抓去關了起來。”孫美萍說,她現在很後悔,自己當初太衝動了。
記者調閱孫雄標涉嫌**案的卷宗看到,少女孫美萍的回答更加簡潔。詢問筆錄記載,“問:為什麽要撤案?答:沒有這回事,所以撤案。”
對於孫雄標“包二奶”的說法,記者在采訪過程中並未得到印證,孫雄標之前工作過的佛山市某運輸公司的同事,對此事均表示不知情。
“我隻知道孫師傅夫妻關係不是很好,因為此前單位聚餐的時候聽他提起過,但說到‘包二奶’我覺得不太可能,隻聽說過有錢人包二奶的,還沒聽說一個像老孫這樣經常找同事借錢幫補家用的人也會‘包二奶’,我不太相信這個事情。”孫雄標在同事們的眼裏是個很有責任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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