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回 案中案麻夫人死節 思中思水靈嶽剝繭(2)
紅樓夢林黛玉續傳—水潤珠華 作者:冰絡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麻朗也知靈嶽年紀雖小,分量卻重,此時寧可得罪二王,也不能得罪這位少年侯爺。那是皇上的女婿兼義子,皇上傾心愛慕之人的兒子,皇上最寵愛之人。麻朗心下略思,也走到近前跟著察看。
靈嶽對麻朗的斥責置若罔聞,早摸到了那個暗紅的汙跡,仔細搓了搓,放在鼻端聞了聞。眉頭皺了起來,圍著屍身仔細看哪裏有傷口。脖項之上有勒痕,有淤血,但並未有血流出,衣衫的其它地方幹淨整潔,沒有血跡,靈嶽拿起了麻氏的手,麻氏右手的食指指肚上有鮮明的傷痕與血跡。麻朗與延蓀也都看到了。麻朗哭道:“侯爺,我女兒身上有傷痕,定是有人害了我女兒,侯爺要為我女兒申冤呢。”
明、文二王亦都過來瞧看,說道:“手上點滴傷痕如何能致命?麻大人不要傷痛過度,請節哀。”
麻朗道:“既然手上有,定然身上也有傷。”
靈嶽自重身份,自然不便解衣驗看女屍,放下麻氏的手,說道:“我想不會有了,即便有也是舊痕,不是致命新創。麻大人不信可以讓仵作驗屍。”
文宣王回身對康芝宜道:“令仵作驗屍。”
康芝宜也才曉得,眼前這位帶著鐐銬的美少年是北王世子,欽命侯爺。看了靈嶽一眼,不知該不該讓仵作檢驗。因靈嶽說身上無傷,若檢驗,豈不是不信他的言辭?若不檢驗,這邊王爺又讓驗屍。
靈嶽走到文宣王身邊,說道:“康縣令,請仵作驗屍。”康芝宜命仵作驗屍。靈嶽囑咐仵作道:“注意看大奶奶身上有何物事。”仵作驗看完畢,果然象靈嶽說的,除了脖項之上的勒跡,手上的傷痕之外,身上再無創傷。文宣王暗暗點頭,小小年紀,有點道行鬮。
靈嶽問仵作:“葉大奶奶身上可有紙張、布帛等帶字的東西?”
仵作答道:“回小爺,沒有。”
靈嶽問葉家仆從:“大奶奶寢居何處?帶我去看來。”
仆從躬身道:“侯爺這邊請。”
眾人不解靈嶽到大奶奶起居之處做什麽,茫然地看著他隨仆從離開。靈嶽到了葉大公子與大奶奶的住處,進得屋中,仔細地翻檢了書架、桌案,枕頭下、衣櫥裏所有能藏東西的地方,並沒有找到自己要找的片紙寸帛。靈嶽低頭沉思,黯然回來,明王爺笑道:“嶽兒,尋找何物?”
靈嶽道:“找葉大奶奶遺書。哦”
“遺書?你怎知大奶奶有遺書?”文宣王疑惑地問道。
“一定有的。”靈嶽自語,掃視著這間屋子,看何處能藏得紙張,屋中除了桌椅並無它物,靈嶽盯住了梁上白綾,忽地縱身而起,抓下了那條白綾,眾人亦都移目,這才發現,白綾內透出暗紅的顏色。靈嶽將白綾展開,上麵是用血寫成的四個字:念及孤兒。
麻朗見了,俯屍大哭道:“兒呀,可是他們欺淩於你,令你走此絕路?你但放心去,為父定會好好照應外孫將之撫養成人。”
靈嶽掃了他一眼,沒理他,對兩王道:“兩位王爺如何看待此事?”
文宣王笑了:“以你之見如何?”
靈嶽看向龍信,龍信笑道:“不用看我,你怎麽想就怎麽說。”
靈嶽道:“現場沒有外人來的跡象,亦無移屍痕跡,葉大奶奶衣衫齊整,在孝期嚴妝盛服,定是有意為之,而非他人蓄意謀害。右手食指,乃齒痕之傷,寫此血書,當是囑托後事。”
明親王看向文宣王,文宣王道:“目前看來應是如此。麻大人可有異議?”
麻朗道:“侯爺條分縷析,甚是有理。令下官心存敬服。”
文宣王道:“既如此,令葉家停床料理後事。葉家仆人將麻氏屍體抬下去,外麵張羅著板材入殮。”麻氏的兩個兒子,一個九歲,一個六歲,本為父親之喪披麻戴孝,此時又失去母親,哭個不住。葉老夫人摟住兩個孫子,哀哀欲絕。麻朗嚎哭不已。楊仁禮、楊青、延蓀幫著張羅著喪事。看來此時問什麽都不是時候,兩王、靈嶽與康芝宜帶著人回縣衙。
“念及孤兒”,靈嶽一路上捉摸著麻氏用血寫成的這四字遺言,說道:“麻氏之死,頗耐尋味。”眾人回到縣衙,二王告知靈嶽核查田畝結果,滎城縣田畝三分之一入於朝臣京吏,三分之二農戶無田可耕。
靈嶽問道:“葉家田畝何時入於麻家?”
“麻朗地契上時間為熙元三十四年,過戶簿籍是熙元三十五年。”
“王爺可覺有什麽蹊蹺?”
“葉茂鬆熙元三十三年流放,怎會三十五年賣田?”明親王道。
“上月聖上與北王巡行農桑,問及此事。辦此事的縣吏說,是葉大人與康王世子在熙元三十四年巡行嶺南之時,見到葉茂鬆。適時葉茂鬆病重,葉家缺錢使,便將田畝轉賣於他,二人立下契約,康王世子為證。麻大人巡行回來後方過戶田籍。前任縣令荀汕亦知此事,卑職詢問得清楚。”
“葉家的田契與麻家的轉賣契約現在何處?”
“上月聖上親理此事,兩家契約都歸文檔,現在縣裏。”
“煩勞貴縣取來,我要看一看。”
“是。”康芝宜親自去取來葉、麻一案的文檔,雙手捧了,呈給靈嶽。明親王、文宣王到衙之後,核對田畝戶籍,並未問到葉、麻一案,此時也都過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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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嶽對麻朗的斥責置若罔聞,早摸到了那個暗紅的汙跡,仔細搓了搓,放在鼻端聞了聞。眉頭皺了起來,圍著屍身仔細看哪裏有傷口。脖項之上有勒痕,有淤血,但並未有血流出,衣衫的其它地方幹淨整潔,沒有血跡,靈嶽拿起了麻氏的手,麻氏右手的食指指肚上有鮮明的傷痕與血跡。麻朗與延蓀也都看到了。麻朗哭道:“侯爺,我女兒身上有傷痕,定是有人害了我女兒,侯爺要為我女兒申冤呢。”
明、文二王亦都過來瞧看,說道:“手上點滴傷痕如何能致命?麻大人不要傷痛過度,請節哀。”
麻朗道:“既然手上有,定然身上也有傷。”
靈嶽自重身份,自然不便解衣驗看女屍,放下麻氏的手,說道:“我想不會有了,即便有也是舊痕,不是致命新創。麻大人不信可以讓仵作驗屍。”
文宣王回身對康芝宜道:“令仵作驗屍。”
康芝宜也才曉得,眼前這位帶著鐐銬的美少年是北王世子,欽命侯爺。看了靈嶽一眼,不知該不該讓仵作檢驗。因靈嶽說身上無傷,若檢驗,豈不是不信他的言辭?若不檢驗,這邊王爺又讓驗屍。
靈嶽走到文宣王身邊,說道:“康縣令,請仵作驗屍。”康芝宜命仵作驗屍。靈嶽囑咐仵作道:“注意看大奶奶身上有何物事。”仵作驗看完畢,果然象靈嶽說的,除了脖項之上的勒跡,手上的傷痕之外,身上再無創傷。文宣王暗暗點頭,小小年紀,有點道行鬮。
靈嶽問仵作:“葉大奶奶身上可有紙張、布帛等帶字的東西?”
仵作答道:“回小爺,沒有。”
靈嶽問葉家仆從:“大奶奶寢居何處?帶我去看來。”
仆從躬身道:“侯爺這邊請。”
眾人不解靈嶽到大奶奶起居之處做什麽,茫然地看著他隨仆從離開。靈嶽到了葉大公子與大奶奶的住處,進得屋中,仔細地翻檢了書架、桌案,枕頭下、衣櫥裏所有能藏東西的地方,並沒有找到自己要找的片紙寸帛。靈嶽低頭沉思,黯然回來,明王爺笑道:“嶽兒,尋找何物?”
靈嶽道:“找葉大奶奶遺書。哦”
“遺書?你怎知大奶奶有遺書?”文宣王疑惑地問道。
“一定有的。”靈嶽自語,掃視著這間屋子,看何處能藏得紙張,屋中除了桌椅並無它物,靈嶽盯住了梁上白綾,忽地縱身而起,抓下了那條白綾,眾人亦都移目,這才發現,白綾內透出暗紅的顏色。靈嶽將白綾展開,上麵是用血寫成的四個字:念及孤兒。
麻朗見了,俯屍大哭道:“兒呀,可是他們欺淩於你,令你走此絕路?你但放心去,為父定會好好照應外孫將之撫養成人。”
靈嶽掃了他一眼,沒理他,對兩王道:“兩位王爺如何看待此事?”
文宣王笑了:“以你之見如何?”
靈嶽看向龍信,龍信笑道:“不用看我,你怎麽想就怎麽說。”
靈嶽道:“現場沒有外人來的跡象,亦無移屍痕跡,葉大奶奶衣衫齊整,在孝期嚴妝盛服,定是有意為之,而非他人蓄意謀害。右手食指,乃齒痕之傷,寫此血書,當是囑托後事。”
明親王看向文宣王,文宣王道:“目前看來應是如此。麻大人可有異議?”
麻朗道:“侯爺條分縷析,甚是有理。令下官心存敬服。”
文宣王道:“既如此,令葉家停床料理後事。葉家仆人將麻氏屍體抬下去,外麵張羅著板材入殮。”麻氏的兩個兒子,一個九歲,一個六歲,本為父親之喪披麻戴孝,此時又失去母親,哭個不住。葉老夫人摟住兩個孫子,哀哀欲絕。麻朗嚎哭不已。楊仁禮、楊青、延蓀幫著張羅著喪事。看來此時問什麽都不是時候,兩王、靈嶽與康芝宜帶著人回縣衙。
“念及孤兒”,靈嶽一路上捉摸著麻氏用血寫成的這四字遺言,說道:“麻氏之死,頗耐尋味。”眾人回到縣衙,二王告知靈嶽核查田畝結果,滎城縣田畝三分之一入於朝臣京吏,三分之二農戶無田可耕。
靈嶽問道:“葉家田畝何時入於麻家?”
“麻朗地契上時間為熙元三十四年,過戶簿籍是熙元三十五年。”
“王爺可覺有什麽蹊蹺?”
“葉茂鬆熙元三十三年流放,怎會三十五年賣田?”明親王道。
“上月聖上與北王巡行農桑,問及此事。辦此事的縣吏說,是葉大人與康王世子在熙元三十四年巡行嶺南之時,見到葉茂鬆。適時葉茂鬆病重,葉家缺錢使,便將田畝轉賣於他,二人立下契約,康王世子為證。麻大人巡行回來後方過戶田籍。前任縣令荀汕亦知此事,卑職詢問得清楚。”
“葉家的田契與麻家的轉賣契約現在何處?”
“上月聖上親理此事,兩家契約都歸文檔,現在縣裏。”
“煩勞貴縣取來,我要看一看。”
“是。”康芝宜親自去取來葉、麻一案的文檔,雙手捧了,呈給靈嶽。明親王、文宣王到衙之後,核對田畝戶籍,並未問到葉、麻一案,此時也都過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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