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回 案中案麻夫人死節 思中思水靈嶽剝繭(3)
紅樓夢林黛玉續傳—水潤珠華 作者:冰絡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靈嶽看那契據:三紙張都是質地綿韌、紋理美觀、潔白細密的熟宣紙,隻是葉家田契,已現陳舊,折疊之處似要斷裂,毛邊顯露而汙濁,墨色暗灰,印章模糊,顯是陳年舊物;葉家轉賣於麻家的契據,則紙張如新,折痕清晰,墨色稍暗,似有五六年光景。落款處有葉茂鬆、延蓀與麻朗的簽字花押。麻家辦理過戶田契則有官府印章。
文宣王道:“葉家田產乃是祖業,田契久遠,而紙張陳舊看著是真;葉家買田也不過五六年光景,這紙張損耗亦若符節,也不是假的。這事難辦。”
靈嶽盯著兩張契據半日,忽道:“王爺,請讓人立刻回京,速找葉茂鬆當年有親筆簽字、手印的信函或案牘。”
文宣王道:“這是為何?”
靈嶽道:“小子有疑惑,未便料準,差人回來之後,小子再說如何?”
“這……”文宣王回頭看龍信鬮。
龍信道:“別看我,行軍打仗,我是內行。審案斷理,我自愧無能,你們看著辦。”龍信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此刻的身份。他是一介武夫,本不該參與文治之事,皇上讓他與水靈嶽前來查辦此事,並非朝上無人可遣,而是借機鍛煉水靈嶽的。事功之後,水靈嶽文武皆備,自然名顯朝臣。事若不遂,有他和文宣王這兩個名位既高、年紀又長的老家夥在前麵擔著,怎麽治罪也治不到水靈嶽頭上。而龍信和文宣王是水氏至親,也不會讓水靈嶽一個孩子承當責任,自是一力承擔。因而他並不費心捉摸此中道理,隻等著陪著水靈嶽受賞或受罰。
文宣王也知皇上心思,想法卻與龍信不同。三王協理,北靜王未到,來了個孩子,這三人自是以他這個老家夥為主,龍信一介武將,不懂案牘之事,成與不成都無關其聲名,水靈嶽年紀幼小,未理過政事,有了差池也不為過。而文宣王一直輔佐朝政,未有大錯,此事一旦有失,領罪是小,一世英名俱廢,何況此事還幹係民生朝局?他不能不慎重。
文宣王看了看靈嶽,見他低眉沉思,遂道:“好,我派人去。”遂命人快馬加鞭回京取文檔。
靈嶽又對康芝宜道:“煩勞貴縣到葉府問訊,在葉嶢罹難之前,麻氏可曾回娘家,或麻家是否有人前來探望於她。(.無彈窗廣告)”
康芝宜轉身剛想去分派,靈嶽又囑咐道:“探尋之事,不宜驚動麻大人。”
“是。”康芝宜應聲而去哦。
明親王皺著眉頭問靈嶽道:“嶽兒,你懷疑麻大人?”
水靈嶽道:“隻是有點疑惑,查證之後,方能斷定。事關朝臣身家聲譽,侄兒不敢妄言。”
康芝宜命人上茶,又讓人收拾院落,準備三人住宿。
不一時,派去葉家問訊的差人回來,回說前些時日,麻氏的母親、麻朗的姨娘劉氏曾來探望女兒,還給女兒留下銀兩。
靈嶽道:“楊大人與麻大人可還在葉家?”
差人道:“兩位大人回去了,麻大人說明日帶葉大奶奶的母親來奔喪。楊公子留下張羅瑣事。”
靈嶽想了想,回身對兩王道:“兩位王爺敬請休息,我去葉家再問些事情。”
明親王道:“你盡管查去,別管我們。”
靈嶽告辭帶了兩個仆從去葉家,很晚才回來。兩王已經休息,靈嶽沒有打擾,自去歇著。第二天,文宣王派去京城的人回來,帶來了葉茂鬆曾簽署過的有手印的公文。
靈嶽打開公文,與麻朗那張地契對照,又遞給文宣王與明親王。兩王細看,兩紙上葉茂鬆簽名很相似,但手印的紋路卻不同。兩王大駭,這麻朗竟然如此大膽,敢偽造契據霸人田地。
明親王問靈嶽道:“嶽兒怎會懷疑是麻朗霸田,而不是葉家賴約?”
靈嶽道:“原因有二,一是葉嶢夫婦之死,二是麻朗契約的紙張。”
文宣王拿著麻朗那張契據,說道:“這紙張有何懷疑之處?”
靈嶽道:“康知縣說麻朗是在巡行嶺南之時與葉茂鬆簽的買地契約。而嶺南盛行毛邊紙,毛邊紙質地細嫩,柔軟,韌性好,略帶蛋黃色,吸水性強,容易吸幹墨水,用來書寫,字跡經久不變。若在嶺南立契,應是毛邊紙,而不是熟宣紙。隻是嶺南也有熟宣紙,或是麻大人巡行之時隨身攜帶此紙也未可知,孫兒才要進一步查證此地契之真偽。”文宣王是水溶姑奶奶之子,乃是靈嶽爺爺輩,靈嶽因而自稱孫兒。
文宣王頷首道:“嶽兒心細如發,思慮縝密,頗有北王之風。可喜水氏後繼有人啊。”
靈嶽道:“老王爺謬讚,孫兒與靈川雲遊天下之時到過嶺南,知曉嶺南一些情狀。老王與明王爺未去過,自然想不到此處,人理之然,非是小子思慮之事。”
文宣王哈哈大笑:“小小年紀,盛名之下,還如此謙遜。好,好。”
明王爺道:“葉嶢夫婦之死有何疑處?”
文宣王也道:“皇上聽說葉嶢暴死,就派人查過,仵作確準葉嶢為溺水,不會有錯。昨日又查證麻氏確然是自盡殉夫。有何可疑?”
靈嶽道:“葉嶢溺水是實,然是失足,抑或被人推落水中要查證。麻氏自盡是實,殉夫未必盡然。二子年幼,尚待撫養,怎會棄之不顧?遺言用血書寫,自有難言之隱,衝天之怨怒哀絕。‘念及孤兒’,令人玩味。”
龍信道:“這四字怎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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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宣王道:“葉家田產乃是祖業,田契久遠,而紙張陳舊看著是真;葉家買田也不過五六年光景,這紙張損耗亦若符節,也不是假的。這事難辦。”
靈嶽盯著兩張契據半日,忽道:“王爺,請讓人立刻回京,速找葉茂鬆當年有親筆簽字、手印的信函或案牘。”
文宣王道:“這是為何?”
靈嶽道:“小子有疑惑,未便料準,差人回來之後,小子再說如何?”
“這……”文宣王回頭看龍信鬮。
龍信道:“別看我,行軍打仗,我是內行。審案斷理,我自愧無能,你們看著辦。”龍信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此刻的身份。他是一介武夫,本不該參與文治之事,皇上讓他與水靈嶽前來查辦此事,並非朝上無人可遣,而是借機鍛煉水靈嶽的。事功之後,水靈嶽文武皆備,自然名顯朝臣。事若不遂,有他和文宣王這兩個名位既高、年紀又長的老家夥在前麵擔著,怎麽治罪也治不到水靈嶽頭上。而龍信和文宣王是水氏至親,也不會讓水靈嶽一個孩子承當責任,自是一力承擔。因而他並不費心捉摸此中道理,隻等著陪著水靈嶽受賞或受罰。
文宣王也知皇上心思,想法卻與龍信不同。三王協理,北靜王未到,來了個孩子,這三人自是以他這個老家夥為主,龍信一介武將,不懂案牘之事,成與不成都無關其聲名,水靈嶽年紀幼小,未理過政事,有了差池也不為過。而文宣王一直輔佐朝政,未有大錯,此事一旦有失,領罪是小,一世英名俱廢,何況此事還幹係民生朝局?他不能不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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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靈嶽道:“隻是有點疑惑,查證之後,方能斷定。事關朝臣身家聲譽,侄兒不敢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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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時,派去葉家問訊的差人回來,回說前些時日,麻氏的母親、麻朗的姨娘劉氏曾來探望女兒,還給女兒留下銀兩。
靈嶽道:“楊大人與麻大人可還在葉家?”
差人道:“兩位大人回去了,麻大人說明日帶葉大奶奶的母親來奔喪。楊公子留下張羅瑣事。”
靈嶽想了想,回身對兩王道:“兩位王爺敬請休息,我去葉家再問些事情。”
明親王道:“你盡管查去,別管我們。”
靈嶽告辭帶了兩個仆從去葉家,很晚才回來。兩王已經休息,靈嶽沒有打擾,自去歇著。第二天,文宣王派去京城的人回來,帶來了葉茂鬆曾簽署過的有手印的公文。
靈嶽打開公文,與麻朗那張地契對照,又遞給文宣王與明親王。兩王細看,兩紙上葉茂鬆簽名很相似,但手印的紋路卻不同。兩王大駭,這麻朗竟然如此大膽,敢偽造契據霸人田地。
明親王問靈嶽道:“嶽兒怎會懷疑是麻朗霸田,而不是葉家賴約?”
靈嶽道:“原因有二,一是葉嶢夫婦之死,二是麻朗契約的紙張。”
文宣王拿著麻朗那張契據,說道:“這紙張有何懷疑之處?”
靈嶽道:“康知縣說麻朗是在巡行嶺南之時與葉茂鬆簽的買地契約。而嶺南盛行毛邊紙,毛邊紙質地細嫩,柔軟,韌性好,略帶蛋黃色,吸水性強,容易吸幹墨水,用來書寫,字跡經久不變。若在嶺南立契,應是毛邊紙,而不是熟宣紙。隻是嶺南也有熟宣紙,或是麻大人巡行之時隨身攜帶此紙也未可知,孫兒才要進一步查證此地契之真偽。”文宣王是水溶姑奶奶之子,乃是靈嶽爺爺輩,靈嶽因而自稱孫兒。
文宣王頷首道:“嶽兒心細如發,思慮縝密,頗有北王之風。可喜水氏後繼有人啊。”
靈嶽道:“老王爺謬讚,孫兒與靈川雲遊天下之時到過嶺南,知曉嶺南一些情狀。老王與明王爺未去過,自然想不到此處,人理之然,非是小子思慮之事。”
文宣王哈哈大笑:“小小年紀,盛名之下,還如此謙遜。好,好。”
明王爺道:“葉嶢夫婦之死有何疑處?”
文宣王也道:“皇上聽說葉嶢暴死,就派人查過,仵作確準葉嶢為溺水,不會有錯。昨日又查證麻氏確然是自盡殉夫。有何可疑?”
靈嶽道:“葉嶢溺水是實,然是失足,抑或被人推落水中要查證。麻氏自盡是實,殉夫未必盡然。二子年幼,尚待撫養,怎會棄之不顧?遺言用血書寫,自有難言之隱,衝天之怨怒哀絕。‘念及孤兒’,令人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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