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於蘇斯和奧莫是很親密的朋友。於蘇斯是人,而奧莫是狼。他們倆稱得上是情投意合的朋友。人給狼取了個名字,也許人的名字也是自己取的;既然他覺得“於蘇斯”1對自己挺合適,所以也覺得“奧莫”2對這個畜生很合適了。由於人們喜歡聽無聊的廢話,喜歡買狗皮膏藥,人和狼便在市集上,廟會上,行人集中的街角上合夥做起生意來了。這條狼很馴良,是個恭順的部下,觀眾很喜歡它。看見一頭馴服的野獸是一件有趣的事。看見各式各樣豢養的動物在我們麵前走過,是我們莫大的快樂。怪不得禦林軍開過的時候,有那麽多看熱鬧的人。


    1拉丁文ursus(於蘇斯),意思是熊。


    2拉丁文homo(奧莫),意思是人。


    於蘇斯和奧莫從這個路口到那個路口,從阿伯臘斯特威思廣場到傑德伯勒廣場,從這一州到那一州、從這一郡到那一郡,從這座城到那座城,到處流浪。一個市集上沒有生意了,他們便到另外一個市集去。於蘇斯住在一輛小篷車裏,奧莫受過相當的訓練,白天拉車,夜晚看車。遇到壞路,上坡路,車轍溝太多或者泥濘太深的地方,這人便套上車套,親密地和狼並肩拉車子。他們就這樣在一起生活了好多年。一遇到一片空地,樹林中的空地、岔路口、村口、寨門口、菜市、公共散步場、公園旁邊或者教堂門口的廣場,他們便隨隨便便住下。車子一停在市集的場子上,有些女人就張著嘴巴跑過來,看熱鬧的人圍了一個圈子,於蘇斯於是開始大聲演說,奧莫就在旁邊捧場。狼嘴裏銜著一隻盆子,很有禮貌地向觀眾收錢。他們的日子就是這樣混過來的。狼有學問,人也有學問。狼會玩各種各樣的把戲,增加了不少的收入。它這套本事如果不是這個人訓練出來的,就是它自己學會的。它的朋友常常對它說:“你千萬不要墮落成人。”


    狼從來不咬人,人卻偶爾要咬一下。至少於蘇斯有咬人的企圖。於蘇斯是個厭世者,他就是為了發泄他對人生的仇恨,才吃變把戲這行飯的。當然也是為了糊口,因為肚子可不許你討價還價。此外,這個厭世的玩把戲的人,也許是表示自己並不簡單,也許是表示自己多才多藝,還操著醫生的行業。做醫生也不算什麽,他還會口技呢。他的嘴唇一動也不動,可是你可以聽見他在說話。任何人的聲調和發音經他一模仿,準能把你蒙混住。他模仿的聲音是那麽像,你簡直相信是被模仿的人在講話。他一個人能發出一群人的聲音。“口技專家”這個頭銜,他實在可以受之無愧。其實他早就用這個頭銜稱呼自己了。他能學各種鳥叫:像畫眉、鷦鷯、雲雀(也叫吱吱鳥)、白胸脯的燕八哥,以及像他一樣過流浪生活的各種候鳥。所以有時候他如果高興,就能讓你聽見廣場上嘈雜的人聲,或者草地上牲口的叫聲:一會兒千頭萬緒,好像狂風暴雨,一會兒清新寧靜,好像東方的黎明。這種雜技雖然很稀罕,可是確實存在。上世紀有個叫圖澤爾的人,能模仿人獸雜處的鬧聲和各種野獸的叫聲,後來在布封1門下做食客,專管獅吼狼叫的職司。於蘇斯很機靈,花樣百出,性情古怪,能順口詢一套怪誕不經的謊話,簡直跟一篇神話似的。看樣子他似乎相信這些東西,這種厚臉皮的做法也正是他狡猾的手法之一,他替人看手相,隨便翻翻書本,便斷言這人結局如何如何;給人家算命,告訴人家說,遇到黑牝馬不吉利;又說出門旅行,如果聽見有不知道你上哪兒去的人喊你,那就更加凶多吉少。(.好看的小說)他說自己是“販賣迷信的商人”。他常說:“我得承認我和坎特伯雷大主教有所不同。”有一天大主教正在生氣,就把他叫了去;可是於蘇斯巧妙地把自己編的聖誕節的講道詞背了一遍,大主教聽了很高興,暗暗把它記在心裏,在講壇上當作自己的講詞當眾講了一遍。於是大主教便饒了於蘇斯。


    1布封(17o7―1788),法國自然學家,作家。


    作為一個醫生,於蘇斯好歹也治好過幾個病人。他使用香料;熟悉各種藥草,知道利用人家不注意的許多植物的潛在力量,像果核啦,白楊啦,接骨木啦,莢艸迷啦,柞櫟啦,忍冬啦,鼠李啦,等等。他用毛氈苔治肺癆;至於蓖麻,他從底下采瀉藥,從梢上采催吐劑。他用一種叫做“猶太人的耳朵”的木瘤治喉痛。他知道哪種燈心草治牛瘟,哪種薄荷治馬瘟。他熟悉曼陀羅華的性能和各種妙處,誰都知道這種草有陰陽兩性。他有很多單方,他用火蛇1毛治燙傷,據普林尼2說,尼祿3的餐巾就是火蛇毛織的。於蘇斯有一隻曲頸蒸餾器和一隻長頸瓶,這是用來改變物質性能的器皿。他賣萬應膏,有人說他以前在培德郎的監獄裏待過一個短時期,因為人家說他是個瘋子,後來發現他不過是一個詩人,便把他放了。這一段故事也許不確實,因為我們都吃過這種流言蜚語的虧。


    1傳說中的妖怪。


    2普林尼(23―79),羅馬自然學家。


    3羅馬暴君。


    事實上,於蘇斯是個半瓶醋,挺有風趣,同時還是一位老拉丁詩人,他跟依波克拉特1和品達羅斯2是同行,在醫學和抒情詩方麵確實有點根底。在詞藻堆砌方麵,他可以和拉屏3與維達4匹敵。他寫悲劇也不見得比鮑5神父差多少。由於他對古代莊嚴的詩歌格律很熟悉,所以開口就是詞章典故。一位母親領著兩個女兒走路,他說這是dactyle6詩體;一位父親跟著兩個兒子走路,他說這是anapeste7詩體;一個小孩夾在祖父母中間走路,他說這是amphimacre8詩體。有了這麽多的學問,結果卻落得成天挨餓。薩勒諾9派常說,“要少吃,要常吃”。於蘇斯吃得很少,但是不常吃,所以他對這個箴言是遵守了這一半,忘記了那一半;不過這是群眾的錯兒,因為他們既不到他那兒去,也不買他的東西。於蘇斯常說:“說一句話就會輕鬆一些。狼叫一聲,羊長了羊毛,樹林有了雀子,女人有了愛情,哲學家說了一句警世醒言,都會輕鬆一些。”到了緊急的當口,於蘇斯就編一出喜劇,自導自演,幫助推銷藥品。在他的著作中,有一篇歌頌英勇的休?彌得爾登爵士的牧歌,這位爵士在一六○八年把一條河引到倫敦。這條河本來在赫得福州,離倫敦六十英裏。休?彌得爾登爵士占有了這條河,率領六百人帶著鐵鍬和丁字鎬,開始挖掘,這兒掘土,那兒築堤,堤有時候有二十多尺高,挖的溝有時候有三十多尺深。空中架起了木製的導水管;各處造了八百座石橋、磚橋和木橋。有一天早上河就流人了缺乏水道的倫敦。於蘇斯運用這個平淡的故事編成了泰晤士河和塞旁廳河一篇美麗的牧歌,泰晤士河請這條河到自己家裏來,並且把自己的床讓給它說:“我老了,侍候不了這些娘兒們,不過我有的是錢,可以供她們揮霍。”這出喜劇安排得又巧妙,又微妙,說明休?彌得爾登怎樣用自己的錢來完成這項工程。


    1依波克拉特(約公元前460―375),古希臘名醫。


    2品達羅斯(公元前521―441),古希臘抒情詩人。


    3拉屏(1621―1687),耶穌會士、詩人。


    4維達(1480―1556),意大利主教、詩人。


    5鮑歐(1628―1702),耶穌會士。


    6一長兩短的詩體。


    7兩短一長的詩體。


    8一長一短一長的詩體。


    9意大利那波利東南的一個小城。為古代醫學中心。


    於蘇斯喜歡獨語。天生的喜歡離群索居,而又能說會道,一方麵不願與人交接,另方麵又巴不得找個人談談天,結果就隻好對自己瞎聊了。凡是過慣孤獨生活的人都懂得獨語是很自然的事情。心裏的話非發泄一下不可。對著空間大聲講話,便是一個發泄的辦法。一個人獨個兒高聲講話,就是和心裏的神道交談。大家都知道蘇格拉底1就有這個習慣,他常常對自己高談闊論。路德2也是這樣。於蘇斯學了這些偉人的樣。他有兩重身份,也就是說,他自己做自己的聽眾。他自問自答,自褒自貶。你在街上就能聽見他在車子裏自言自語。路人對聰明人有他們自己的看法,他們說:“這是個傻子。”正像我們上麵說過的那樣,他有時候罵自己,有時候又替自己伸冤。有一天人家聽見他在對自己演說的時候喊道:“我研究過草木的奧妙。什麽莖呀,芽呀,萼呀,花瓣呀,雄蕊呀,雄蕊葉呀,胚珠呀,芽胞呀,胞子囊呀,八裂子果呀,我都研究過。我對色素、滲透和乳糜,也就是說,色、香、味的形成,都有極深的造詣。”當然,於蘇斯的這番自我表白難免有點誇張,那就讓研究過色素、滲透和乳糜的人指摘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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