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蘇格拉底(公元前470―399),古希臘大哲學家。[.超多好看小說]


    2路德(1483―1546),德國神學家,宗教改革的領頭人。


    幸虧於蘇斯從來沒有到荷蘭去過。荷蘭人一定要稱稱他的重量,看看他的重量是不是正常,如果過重或者過輕,他就是男巫。在荷蘭,這種重量是由法律加以慎重規定的。再也沒有比這更簡單而巧妙的了。這是一個審查的標準。他們把你放在天平的盤子上,如果兩隻盤子不平,一眼就看出來了。太重了要絞死;太輕了要燒死。直到今天這種稱巫人的天平在奧得渥拖還看得到;不過現在用來稱奶酪罷了。宗教退化得多麽厲害呀!於蘇斯如果碰上了這種天平,那就有理也說不清了。他流浪的時候,總是避開荷蘭,這一點他是做對了。再說,我們相信他從來就沒有走出過大不列顛的邊境。


    不管怎樣,他實在窮得要命,而且脾氣古怪;在樹林裏結識奧莫以後,他便想過一下流浪生活,他跟這條狼合夥,帶著它一起流浪,在露天過著聽天由命的生活。他多才多藝,而且又謹慎小心,關於治病、動手術,使病人恢複健康,他樣樣都熟悉,而且還妙手回春,治好了幾個病人。大家認為他是個好樣的走江湖的,是個了不起的醫生。他當然也可以算是一個魔術家;不過隻有這麽一點點兒;因為在那些日子,跟魔鬼做朋友是不高尚的。說實在的,於蘇斯喜歡采藥,愛好各種植物,確實引起人家的懷疑,因為他常常到魯西弗爾1的生菜地――崎嶇不平的叢林裏去采藥草,參事德?蘭克兒證明說;在這種地方,夜霧蒙蒙,你會遇到一個“瞎一隻右眼,不穿鬥篷,腰裏掛著一把劍,赤著腳穿一雙涼鞋”的人從地裏鑽出來。再說,於蘇斯的舉動和脾氣雖然很古怪,但是還是個正派人,不願意呼風喚雨,變鬼臉,用魔法使人跳舞跳得累死,也不願意讓人做好夢,做充滿恐怖的惡夢,或者讓公雞長四個翅膀。他不耍這種惡作劇。有些醜事他是做不出的。比方德國話,希伯來話,或者希臘話吧,沒有學而就去說,這就是一種應該詛咒的罪惡或病態心理造成的天然殘疾的表現。要是說於蘇斯也說拉丁話,那是因為他懂這種話。他不許自己說敘利亞話,因為他不懂這種話。除此以外,敘利亞話是休息日半夜會鬼的行話2。在醫學方麵,他很公正,對格林3比卡爾丹4喜歡得多,卡爾丹雖然博學多才,可是跟格林一比,就顯得像一條蚯蚓了。


    1地獄裏的魔王。


    2歐洲民間流傳著一種迷信;會魔法的人在休息日半夜裏聚在一起開會,會議由魔鬼主持。


    3格林(約130一約200),希臘名醫。


    4卡爾丹(1501―1576),意大利數學家,哲學家。


    總之,於蘇斯不是受警察局注意的人物。他的篷車又長又闊,他寬寬舒舒地睡在一隻箱子上,裏麵放著他那些不很華麗的衣服。他有一隻風燈、幾套假發和一些掛在釘子上的日常用具,其中還有些樂器。除此以外,他還有一張熊皮,逢到盛大的演出日子,他把熊皮裏在身上。他管這個叫大禮服。他炫耀他的熊皮說:“我有兩張皮,這一張才是真皮。”這座有輪子的小屋是屬於於蘇斯和狼的。除了小屋、曲頸蒸餾器和狼以外,他還有一支笛子和一架“梵哦爾1”,這兩種樂器他玩起來很好聽。他自己泡製藥酒。他用盡自己的智慧,有時候也能找到燒湯喝的東西。篷車頂上有一個洞,鐵爐的煙囪就插在洞裏,爐子離箱子太近,箱子的木板都烤焦了。這隻爐子分成兩格;於蘇斯在這個格子上實驗煉金術,在另外一個格子上煮土豆。狼夜晚睡在篷車底下,鬆鬆的係在一條鏈子上。奧莫的毛是黑的。於蘇斯的頭發是灰白的。於蘇斯五十歲,要不然就是六十歲。他安於天命已經達到了這樣的程度。我們剛才看見,他居然吃起土豆來了,這種不值錢的東西,在當時是喂豬或者給囚犯吃的。他無可奈何地吃著土豆,心裏很生氣。他個子不高,可是顯得很長。他身子傴樓著,愁眉不展。老年人彎腰折背,這是生命力衰退的結果。造物者替他安排的是一個悲哀的命運。他難得微笑,又從來不會哭;因此他既得不到哭後的安慰,也得不到片刻的快樂。人一上了年紀,就變成一個有思想的廢物,於蘇斯就是這樣的廢物。走江湖的大言不慚,預言家瘦得皮包骨頭,一隻裝了火藥的地雷一觸即發,於蘇斯就是這樣的人。他年輕的時候曾經以哲學家的身份在一個貴族門下做過食客。


    1中世紀的一種提琴,有撐腳,為小提琴的前身。


    這是一百八十年前的事,那時候人比現在更像狼。


    現在已經不那麽像了。


    ◎2:


    奧莫不是一條尋常的狼。它喜歡吃批把和蘋果,好像牧羊犬;渾身黑毛,好像“花狼”1;嗥聲跟狗叫差不多,又好像智利狗。可是誰也沒有檢查過智利狗的眼球,看看是不是狐狸;奧莫卻道道地地是一條狼。這條狼身長五尺,就是在立陶宛,也算是一條大狼;它長得很結實;總是斜著眼睛看人,不過這不是它的錯誤;它有時候舔舔於蘇斯,舌頭很柔和,背上的毛很短,好像一條狹長的刷子,瘦得皮包骨頭,還是森林野獸的本色。在它認識於蘇斯,替他拉車子以前,一夜能輕而易舉地跑上四十法裏。於蘇斯是在叢林裏一條潺潺的小溪旁邊碰見它的,看見它捉起蝦來那麽持重機靈,頗為器重,認為這是一條真正的純種戈派拉狼,這種狼也叫食蟹狗。


    1非洲一種哺乳類食肉動物。


    於蘇斯覺得奧莫拉車子比驢子好。他不喜歡驢子拉他的小屋,他認為驢子不應該幹這種小事。而且他還注意到,每次哲學家胡說八道,驢子――人類不大了解的這位四腳思想家總是不安地豎起耳朵。從生活上說,我們,我們的思想,再加上一匹驢子,那麽驢子就是第三者,有第三者存在總是一件受拘束的事情。於蘇斯覺得跟奧莫交朋友比狗好,因為跟狼交上了朋友是一件稀罕的事情。


    怪不得於蘇斯有了奧莫就心滿意足了。奧莫不但是於蘇斯的夥伴,而且還是於蘇斯第二。於蘇斯常常拍著這條狼的骨瘦如柴的肋骨說:“我找到第二個我了!”


    他又說:“我死了以後,誰要想知道我的為人,隻要研究研究奧莫就行了。它是我撇在世上的於蘇斯第二。”


    英國的法律對森林裏的野獸是不大客氣的,它準會找這條狼的麻煩,指責它竟敢那麽肆無忌憚,隨隨便便在大街上走過;可是奧莫可以引用愛德華四世頒布的關於“仆役”的法令來保護自己。“仆役可以跟隨主人自由行動。”除此以外,法律現在對於狼已經有點放鬆了,因為在斯圖亞特王朝最近幾位君主的宮廷裏,貴婦們中間都流行著一種風氣:不玩狗,而玩起“小柯薩柯”狼來了,這種狼也叫“孫底弗”狼,跟貓差不多大小,是花了很多錢從亞洲運來的。


    於蘇斯把自己的本事教給奧莫一部分,他教它怎樣用後腿站起來,怎樣把憤怒變成憂鬱,怎樣把狼嗥變成低吼等等;另一方麵,狼也把它會的東西教給了於蘇斯,它教他怎樣在露天裏生活,怎樣不吃麵包,不烤火,寧願在樹林裏挨餓也不在宮廷裏當奴隸。


    這部篷車,也就是說這部有四個輪子的小屋,走了許多的路程,可是從來沒離開英格蘭和蘇格蘭,車子上有一根狼拉車用的車轅和人用的一根橫木。橫木是在遇到壞路的時候用的。車子雖然是用薄木板做的,好像一架鴿子棚,可是很結實。前麵有一扇玻璃門,還有一個小陽台,陽台好像一座小講台,這是演說用的。後麵有一扇格子門,下麵有鉸鏈,門後釘了三級踏板,打開門就可以從踏板上走進小屋裏去,晚上把門閂好,再用鎖鎖上。雨和雪落在車上,年深日久,車上的漆已經看不出什麽顏色了,季節的變換,對篷車來說,跟大臣遇到改朝換代一樣。從外麵看過去,車子前麵有一塊好像木匾似的東西,白底上麵本來寫著幾行黑字,現在字跡已經模糊不清了:


    黃金的體積每年要磨去一千四百分之一。這就是所謂“損耗”。因此全世界流通的十四億金子每年要損耗一百萬。這一百萬黃金化作灰塵,飛揚飄蕩,變成輕得能夠吸入呼出的原子,這種吸入劑象重擔一樣,壓在良心上,跟靈魂起了化學作用,使富人變得傲慢,窮人變得凶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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