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雲曦國的女孩子沒有一個是軟弱的。反倒是男孩子更柔弱些。用句現代點的詞說就是“娘”。


    諾然倒是沒有這個特點,和我一樣,很爺們兒。


    越是這樣,我越是討厭看到他。


    母親待他比待我還好。有什麽吃的都先給他吃。父親則是無限寵愛。我呢,就連母親待我的好的被他搶去了。


    晚餐的時候,我是在看不下去母親和父親爭著搶著地給諾然碗裏添菜。看著他滿滿的都是鴨肉的碗,而我的碗裏空空蕩蕩的隻有米飯。我爬下桌子,揉揉很疼很疼的屁股,然後自己回屋。


    沒有人注意到我退席了,也沒有人問我。我也不需要誰的過問。


    雖然餓,但是並不想吃飯。哭著哭著就不那麽餓了。


    這已經是我最大的忍讓了。


    轉過身去的時候,我已經哭了。


    背後是其樂融融的一家,而我像是多出來的一個。


    我覺得我更像是個母親討好父親的用具。或者是母親消磨時間的玩物。


    我很討厭丫鬟跟著,便遣退了她們。


    命運也許就是這樣的,做狐狸的時候,白荀待我那麽好,不是人間的幾天,幾年,而是幾千年。轉生為人,竟然就在這樣的家庭裏。最不缺的就是金子,銀票。可是當一個人的時候,縱使再多的錢又能解決什麽問題呢?那無比黑暗的寂寞足以將一個人吞噬。


    從那年開始,我便不再那麽親近母親了。


    一個倔強的小孩兒,這樣成長著。


    很快地,我十歲那年,那個男孩兒不巧地又來了我家。


    諾然。


    我就不明白他為什麽那麽喜歡來我家,那麽喜歡和我搶東西。


    同樣地情節,和父親吵架,和母親拌嘴,給諾然找點茬子,然後不吃飯抗議。


    這些年,陪著我的隻有烈。


    每天晚上,等大家都睡熟了,我就會爬到房頂上,看著天上的星星。平日裏心中總是覺得有個地方空著,仰望星空的時候,那個部分就被填滿了。


    天知道,我心裏失去的那一塊兒是我前世的哥哥,白荀。


    我經常地對著星星說話。那些平日裏我一個人咬牙往下咽的苦澀,在這一刻,我都可以對星星說。


    我躲在屋簷上哭,隻有星星看得見。這時候大多數人都睡了吧。


    這樣想著,有一個人也蹬著牆壁爬到了瓦上。


    我轉頭一看,是烈。


    其實不用猜,我也知道,大概就是他。


    除了我,還有幾個人能閑的大半夜不睡覺呢?


    烈是阿忠的兒子。在我們雲曦國,家裏的下人是沒有姓氏的。於是我們直呼其名。


    烈便是那種有些“娘”的男孩子,但是人是極好的。


    他長得也好看,臉龐像刀削似的。


    身材有些消瘦,卻有著男孩子的力氣。


    他是我兒時唯一的夥伴。


    “我看你剛也沒吃什麽東西,就給你送過來點。”烈給我端出了一籠屜的肉包子給我。


    “你怎麽知道我在這兒呢?”我揉了揉眼睛問。


    烈把一個肉包子塞進了我的嘴裏,然後拿出了一條手帕,給我擦了擦臉上的淚水……和鼻涕。


    “你一天就那麽幾個能去的地方,我有什麽不知道的?”烈說。


    烈平日裏說話不多,唯獨和我在一起的時候有說不完的話。


    有時出去為家裏辦事,回來時總是有很多女孩子圍著。我們雲曦國男兒本就不多,再加上這麽標致的,當然就有點偶像的意味了。


    烈算起來可是比我大了十歲呢。


    算起來他從十歲那年就開始負責照料我,有點保姆的性質。難為他了。。。


    我們諾家有這個家規。子承父業。


    忠是我們家的管家,那烈自然也是我們家的管家了。


    烈的父親是我父輩的管家,而烈呢,則是我的管家。


    既然是管家,自然要和主子建立起忠心情節了。所以家裏特地地安排了他從小就照顧我。


    本以為他會很煩這份工作的。畢竟一個十來歲的孩子,正是淘氣的時候,哪裏能一天到晚地哄著個剛出生的嬰兒呢。


    沒想到烈接過我的時候,隻是看著懷抱中的我,什麽都沒有說。


    於是大家便試著讓他照顧了我一天。


    烈的性子不是太好。若是有什麽不喜歡的,他一定會斷言拒絕的。大家都沒想到他竟然沒有拒絕照顧我。


    再於是,第二天阿忠就如法炮製地讓他帶了我一天。


    效果同上。


    烈是個極細心的人,照顧我照顧的很好。我在他懷裏不哭不鬧的。而他就用那雙大眼睛看著我,似笑不笑。


    日子就這樣一天天的過去了。大家都說,烈是塊料。


    我總覺得這是對烈的侮辱。


    烈不以為然。


    而我呢,平日裏對別人冷得像是塊石頭。隻有在烈麵前,我才會像是個孩子。


    “以後就算生氣也得把飯吃了,吃幹淨了。要是因為那小子傷了你自己,我可是會非常生氣的。”烈說。


    烈說話一向很幹淨,卻總是有點像是下命令式的。


    我點點頭。


    很難以想象,烈是怎樣平日裏耐著性子和一個比自己小十歲的人溝通的。


    雖然我的衣食都是母親照料的,可是其餘的時間都是烈和我在一起。當然外加幾個丫鬟。


    我走路都是烈陪我學會的。


    他教我的時候,一直站在我的前麵,對我說:“冉裳,再往前走一步,我在這兒呢!~再往前走一步!~”


    於是我聽著他的話,鼓足勇氣,挪了挪腳丫。果然我走了過去,左斜一下,右偏一下,終於快到他跟前了。步子沒邁過去,就往後倒了。


    有烈在,他怎麽會讓我倒呢,於是我被他抱了起來。


    很生氣地撅著嘴,烈卻笑得像什麽似的。


    “你可算是會邁步了!~”烈說。


    諸如此類的,我學寫字,學彈琴,學唱歌,都是烈啟蒙的。


    家裏本想請一個私塾先生的,可是烈的功課一向很好,烈說這裏用不著先生,他就可以負責了。


    家中除了主子,管家就是最大的。


    再一點,烈本身就是我的管家,照顧我是理所當然。這既然是烈的決定便是沒有異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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