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了故事的原委,除了烈。


    烈的屋子裏滿是酒氣,東倒西歪地酒壇鑒證著他喝了多少杯。而我則是閉門不見客。


    我想我要習慣沒有他的生活了。那麽這就算是個開始吧。


    我以為隻要我能放下,大家都會好過。可沒想到,烈每天竟然醉生夢死。


    那又怎樣?阿忠看在眼裏,那又怎樣?


    整個雲曦國都認定的親事,能退嗎?兩大家族聯姻的婚事,能退嗎?


    看到了現在的烈,我就能想到以後的我。


    能怎樣,還不是那樣?


    一個與我素未相識的豪門大戶,拚的上門當戶對。所謂英雄少年,一紙婚書,男娶女嫁。


    如此看來,倒是更像是交易。


    如果烈能夠適應,那麽我也該適應。


    從小不就學著認命了嗎?


    夢裏,我見到了那個白衣的男子。對了,記得他說他叫白荀的。恩,我在夢裏見到了白荀。


    當我對白荀提起這件事情的時候,白荀對我說:“傻孩子,你不要想那麽多。人的一生隻能活一次對不對?按照你想的去做,按照你喜歡的去做。做你喜歡的樣子,成為你想成為的人。”


    我抱著了個球,縮在一棵樹下:“那樣子,可以嗎?”


    白荀笑著對我說:“可以啊!~”


    我想著,竟然掉下了眼淚。


    這滴眼淚是為烈掉的,還是為我掉的,還是為了我的未來掉的呢?


    在這滴眼淚掉下之後,馬上就被白荀接住了。在他的手心幻化成了朵蓮花。


    我不知道我想成為怎樣的人,但是我想不是現在這樣。


    我想充實地過好每一天,有能力立於這個世界,有自由翱翔四海。


    如果跟著心走,那麽我的心一直在告訴我,我想要的那片天地裏才有我想要的自由。


    推開門,碰到了正想敲門的蘇玉。他的手懸在半空。看到我,臉竟然一下子紅了。


    “額……冉裳姑娘……”


    蘇玉遲疑著說。


    “蘇公子,有事情嗎?”我問道。


    “沒什麽特別的事情,就是看姑娘好多天沒有出來了,有些擔心。現在放心了。”蘇玉一直捂著胸前的一處地方。


    “怎麽,公子不舒服?”我問道。


    “沒,沒什麽。”


    蘇玉的那塊玉佩在他的胸口燒得有些燙人了。


    他更加確定,他一直要找到的人就是我。


    那麽蘇玉,你知道我一直要找的人就是你嗎?我不光要找到你的人,還要拿走那顆心。


    如果知道這樣,你還會找我嗎?


    那塊玉佩是青丘的古玉,而我的前世是青丘的靈狐,一個有三千年道行的靈狐,白唯。沒想到白荀會把這塊玉佩借給東華,沒想到東華轉世竟然是蘇玉,更沒想到的是,我竟然要取的是東華的心。


    天命讓他下凡度一個情劫,而他做夢也想不到是他在天界瞧都不會好好瞧的一隻妖。還好,我們以人的身份相遇。這一世,我是人,他亦然。


    烈的婚禮張羅的熱鬧。從朱門豪宅到市井人家。街頭巷尾議論的,都是他們。大紅燈籠從我們諾家一路到了歐陽家的門口。那叫一個喜慶。整個雲曦國的人恨不得都在窗戶上貼上紅紙衝衝喜。


    鞭炮,嗩呐一個勁兒地吹奏著。烈強挺著騎上了高頭大馬,穿著喜服,跟著花轎。孩童們跟著迎親的隊伍一路走到了歐陽家的門口。


    這一天亂的熱鬧。


    我想著夢裏白荀對我說的話,我不能一輩子都守著這樣的一個地方,等著老,等著死。所以我一定要闖出自己的世界的。


    我收拾了行囊,就準備等待時機了。


    這一天是我們烈家最為熱鬧的一天。至少我從出生至今,除了我滿月那日以外,這是最熱鬧的一天了。


    我寫了封書信給母親,另外一封給烈。


    “娘親,孩兒有誌在四方,想去外麵闖蕩一番。若有所獲,必然回家報平安。安好,勿念。望母親安康。”


    給烈的書信上寫道:“烈,你說過我是你親手帶大的。我想你會理解我的。今日,我打算走自己想走的路。這些年,有你陪著我,真好。還記得你教我寫字,記得你在屋頂找到我,記得你給我講故事,記得你對我說過的話,記得你說要陪著我一輩子。一輩子本就是很長的,她想陪你,而你也需要那麽個人。新婚快樂!~冉裳敬上。”


    我其實用不著寫這個敬字。


    但是念在烈帶我到大,就算是個長輩吧。怎樣都好,反正我就這樣封上了信封。然後背起了行囊。


    我的屋子裏麵一直亮著燈,這樣大家會以為我一直在屋子裏。


    滿院子,滿屋子都是人,熱鬧非常。大家恭賀著他們的喜慶。新娘子從歐陽家接了回來。傳說中的美人胚子,步伐婀娜。


    我望著他們的倩影,覺得很是般配。


    心下有些失落。


    合上了門,趁著人多,我翻牆越了出去。


    這麽多人,這麽多熱鬧,該不會有人想到我,該不會有人來找我。


    翻牆於我而言並不是難事,從小就經常爬到屋頂上的我早就練就了這樣的功夫,也算得上無師自通。


    當烈掀開花轎的門簾的時候,歐陽家的那位千金伏在烈的耳邊背誦出了那一整首詩。


    原來那日以詩會友,她女扮男裝出現在了茶樓。當她看到了烈第一眼的時候,覺得這是唯一配得上她的男子。於是她便決定嫁了。回家之後不吃不喝,逼著她的父親上門提親。幸福的確是爭取來的。若是她不這樣的鬧,恐怕等到黃昏後,也不可能看到烈的聘禮。


    烈整個人愣在了原地。媒婆晃了晃他,他才緩過神來。才發現已經是在結婚的現場了。


    婚宴上如此熱鬧,這是他的婚宴,和一個並不認識的女人。他隻和她比過一次詩,隻那麽一次。


    在命運麵前,他將怎樣選擇?


    早知道去和一群哥們兒以詩會友也能蹦出了女人,還不如安安穩穩地做做生意了。話說回來,做生意就碰不到女人了嗎?那麽冉裳的父親又是怎麽說呢?


    這時間本就太多巧合和不期而遇。


    因為不期,而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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