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隆隆!


    夏日的天氣說變就變,上午還豔陽高照,剛吃過午飯就突然打雷下起雨來。


    “哇,終於下雨了,前幾天簡直要熱死人!”林允兒站在工藝品店的遮雨棚下,伸出小手去接落下的雨滴,臉上露出孩子般純淨的笑容。


    “唉!”


    旁邊不約而同地傳來兩聲歎息,有道是“心憂炭賤願天寒”,下雨對林允兒這種學生妹子來說,自然降溫消暑的好事情,但王越和工藝品店老板的心情就不同了。這雨一下,遊客們紛紛返回酒店,他們的生意根本沒法做。


    店老板還好些,至少有十多個遊客在店中避雨,或多或少會買點東西。而王越則是收入全無,隻盼著這場暴雨快點結束。


    林允兒扭頭看著王越,不解地問:“這麽涼快的天氣,你歎什麽氣啊?”


    “少年不識愁滋味,我倒也想無憂無慮的。”王越發出感慨,他要是重生到大富之家該多好,每天吃喝玩樂的日子誰不喜歡?


    林允兒不忿地說:“什麽叫少年不識愁滋味?說得好像你一大把年紀一樣。”


    王越懶得跟這妹子瞎扯,他現在一門心思都撲在賺錢上,暫時對泡妞沒什麽想法。


    見王越不說話,林允兒主動發問:“喂,你是不是很缺錢啊?”


    “這世上誰嫌錢多?”王越沒好氣地說。


    林允兒想了想說:“你要是著急用錢,我倒是可以給你介紹一個人,他是漢江唱片公司的音樂製作總監。”


    “賣歌?”王越來了點興趣。


    林允兒點頭道:“是啊,我覺得你那首《同桌的你》蠻好聽的,唱片公司應該會感興趣。”


    王越好奇地注視著林允兒,心想:難不成這小妞是個富二代?居然認識唱片公司的高層。


    林允兒轉身對著他,攤出手說:“把《同桌的你》詞曲給我,幫你帶過去看看。”


    王越又不是傻子,怎麽可能隨便給人詞曲,他笑道:“還是我自己去談吧。”


    林允兒聰明伶俐,很快明白過來,笑問:“你是怕我剽竊冒用你的作品?”


    王越聳聳肩道:“那可說不準。”


    林允兒也不解釋,找店老板借了兩把傘,拉著王越就往外跑:“跟我來!”


    仁寺洞屬於旅遊步行街,車子開不進來,兩人冒雨走了十多分鍾,才終於在外麵攔到一輛出租車。


    “去哪兒啊?”王越好奇地問。


    由於雨太大,林允兒的半邊肩膀都淋濕了,她擦著手臂上的水漬說:“音協。”


    “音協”的全稱叫做“中國音樂人與音樂著作權協會”,官方簡稱叫“音著協”。而眼下兩人要去的地方,正是中國音著協——漢城分會。


    出租車跑了近半個小時,終於到達音協所在大樓。林允兒對這裏似乎很熟,直接帶著王越去六樓辦事處,問道:“你身份證帶了吧?”


    “帶了。”王越把自己的身份證掏出來。


    這破地方什麽都要錢,複印兩份身份證就花去4塊錢。王越又交了20塊材料費,才領到一張資料表填寫個人信息,最後注冊音協會員的時候,居然還要交100塊錢登記費。


    不僅如此,王越以後每年都要繳納會員費,如果拖欠會費超過三個月,音協將自動取消他的會員資格。


    值得一提的是,每個音協會員的會費都不同,是按個人版稅收入比例來收取的。那些樂壇天皇巨星和頂級音樂創作人,他們每年繳納的會費就上百萬,而普通會員則隻有幾十塊。


    會費當然不是白交的,比如王越這首《同桌的你》,除了賣給唱片公司可以得到一筆收入外,以後如果有電台、電視節目、商業門店使用,都必須付給他一筆版稅。


    這些零散的版稅,就由音協統一計算和收取,截留部分管理費後打入會員或公司賬戶。


    王越在搞清楚情況後,瞬間感受到這個時空中國娛樂業的專業化——完全不用擔心被盜版侵權啊。


    其實王越想得太簡單了,有光明的地方就有陰影,這裏的中國雖然嚴厲打擊盜版,但那玩意兒哪裏禁得了?隨便哪個城市都有賣盜版製品的。


    如果隻是小打小鬧,不被舉報根本沒人管。隻有那些上了規模的盜版組織,國家版權部門才會動真格,情節極其嚴重的可以判無妻……啊不,無期徒刑。


    凡事都有兩麵性,法律規定越嚴密,那鑽法律空子的人就越多。一旦不小心簽了有漏洞的合約,那你就等死吧,打官司你根本打不贏,隻能任人宰割,就算你有理也沒地方說去。


    在王越注冊成為音協會員後,剩下的就是登記那首《同桌的你》的著作權。


    工作人員辦事非常認真,將曲譜的每個小節逐條輸入電腦。音協擁有海量的內部樂庫進行比對,隻要發現抄襲嫌疑存在,軟件就會立即報警提示,並且紀錄下創作者的不良信息。(如果作品被人冒用搶先登記,那隻能自己提供證據找律師打官司,獲得法院的判決認可後,音協才會更改作品版權信息)


    “先生你好,你的作品《同桌的你》已經成功錄入,請繳納100塊錢的版權登記費。”工作人員滿臉微笑地對王越說。


    尼瑪,還要交錢?


    王越無奈地掏出百元大鈔,這破地方他算見識到了,絕對是金錢至上,幹什麽都得花錢!


    一切搞定之後,工作人員又開始推銷其他業務,遞給王越一張宣傳單說:“先生,如果你以後遭遇版權糾紛,可以聯係錦雲律師事務所。錦雲律師事務所,是我們中國音協漢城分會的合作機構,業務素質極其優秀,擅長處理各種文藝作品版權……”


    “停停停,你不用說了,暫時沒那個必要。”王越收起那啥事務所的宣傳單,懶得再聽對方瞎叨叨。


    待兩人離開音協大樓時,暴雨已經停了,天空放晴居然又出起太陽。


    林允兒一蹦一跳地走在王越身邊,笑道:“這回總該信我了吧?”


    “謝啦,”王越感謝道,“如果不是你帶我來這裏,我都不知道音協的大門往哪邊開。”


    “小事一樁,”林允兒給他打預防針道,“你的歌我隻負責推薦,至於唱片公司用不用,這我可保不準。”


    王越表示理解,他前世也混過兩年音樂圈,知道賣歌有多困難。


    普通音樂創作人的作品,隻有少數能被唱片公司看中買下。而買下之後,還無法保證能發唱片出歌,大部分都封在倉庫裏等機會。就算撞大運能出歌,那也基本上不可能做主打,被放在唱片b麵角落裏充數是其最終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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