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恩會聯想到趙信,這並不奇怪,畢竟信爺絕對稱得上是瓦羅蘭大陸上最有名的用槍高手,而且他也確確實實在諾克薩斯的角鬥場裏呆過。
不過林恩很快又否決了這個猜想,原因很簡單,當初信爺待的角鬥場可是在諾克薩斯都城,跟狂風城相隔數千裏,就算當年他逃離角鬥場時真有留下兵器,也不可能輾轉流落到狂風城來。
“也不知道當年信爺是怎樣在角鬥場中度活下去的……”
林恩麵露神往之色,在真正有了解過諾克薩斯的角鬥文化後,他對這位如磐石般堅強、如蓮玉般自好的‘維斯賽羅’是真的很佩服。
老實說,他以前對趙信的印象,還停留在德邦三基友、菊花信這些詼諧膚淺的理解上,可隨著他對瓦羅蘭、對趙信的了解越來越多,就越發現信爺絕不像自己所了解的那麽簡單。
首先,德邦三基友明顯是無稽之談,趙信乃是嘉文二世親自從諾克薩斯救回來的人物,跟二世皇帝有著同生共死的鐵交情,就憑這一點,他絕對算得上是皇子和蓋倫的長輩,就算不是爺爺級的,起碼也是大叔級,而且趙信為人低調寡言、厚重內斂,就算他跟皇子和蓋倫的關係真的很好,最多也就是君子之交,絕不會像啦啦啦德瑪西亞說得那樣浮誇,可攻可受菊花基。
其次,他先前對信爺的實力絕對是低估了。
以前在洛克法的時候,林恩閑來無事,曾對瓦羅蘭的英雄們排資論輩,在他看來,像瑞茲、澤拉斯、賈克斯這樣深不可測的存在無疑是超一流高手,而劍聖、李青、潘森這樣的要弱一些,算作一流高手。
至於趙信,林恩以前是將他跟德萊厄斯、塞恩之流歸於一檔,隻能算作是二流高手,可現在想想,信爺的實力絕對被他嚴重低估了。
“我隻道信爺是唯一一個從諾克薩斯角鬥場逃出來的高手,卻忘了最重要的一點,當初是誰救得他!”
德瑪西亞皇帝嘉文二世!
講道理地說,這家夥根本不是在救他,而是想要將信爺置於死地。
“很明顯的道理,德瑪西亞和諾克薩斯對立多年,若是知道他們對手的皇帝深入自己的國都,諾克薩斯人還怎麽坐得住,肯定會高手盡出,不惜一切代價將他留下……”
事實也正是如此,當時嘉文二世幫助趙信從角鬥場脫身而出,很快就被諾克薩斯人發現了,他們暴跳如雷,甚至連達克威爾將軍都被驚動了,嚴令部下,無論如何一定要將他們追殺!
畢竟在諾克薩斯人看來,嘉文二世孤身深入諾克薩斯都城,還搞出這麽大的動靜,這簡直就是一種莫大的侮辱和挑釁,若是讓他們逃了出去那還了得,諾克薩斯肯定會被全天下人笑話的。
更何況,維斯賽羅當時是諾克薩斯人心中最大的偶像,不知有多少人一直在等著他挑戰各種不可能、創造各種奇跡,他簡直就是諾克薩斯國寶級的人物,若是讓他被德瑪西亞人救了去,這真就是天大的諷刺。
所以說當初信爺和嘉文二世從諾克薩斯逃出來的過程絕不像史書上寫的那麽簡單,這絕對是一段史詩之旅,充滿了各種驚險和奇跡。
“啦啦啦德瑪西亞裏信爺有句台詞,我爺爺可是趙雲……隻怕他這段經曆,比當初趙雲在長阪坡七進七出可傳奇多了……”
諾克薩斯是瓦羅蘭大陸上當之無愧的霸主,它的國都說是龍潭虎穴一點都不為過,可就是這樣,信爺頂著整個諾克薩斯的追殺,依然將嘉文二世護送回了德瑪西亞,這份實力如何能讓人小窺?
“就是退一萬步講,要不是因為信爺有這個實力價值,嘉文二世會冒天下之大不韙,舍身犯險、不惜代價將他救出來嗎?”
“嘉文二世之所以願意這麽做,無疑是因為他覺得信爺有這個價值,值得他賭上一切去搏一搏!”
這麽一推敲,不難發現信爺的實力絕對不止是二流高手,隻怕他真正的實力,在那些一流強者中都是拔尖,不然嘉文二世也不會不惜血本將他挖回德瑪西亞。
“信爺肯定是有什麽獨特的法門,保證自己在角鬥場中心智不失、神明自守,該殺伐的時候果斷,該淡定的時候自然。”
林恩很篤定這一點,算上在路上的日子,他成為一名角鬥士也算有些時間了,他知道這是個充滿凶險和罪惡的職業,要是沒有個好的調節心理、疏解情緒的法子,早晚有一天他會被折磨得發瘋。
“可是就算知道了這一點,我又該怎麽做,才能保守住內心的清淨安寧呢?”
林恩感到有些頭痛,他已經感覺到自己的心境越來越亂,脾氣越來越壞,越來越容易暴躁憤怒——這也正是角鬥場想要的,他們會用各種方法刺激角鬥士,讓他們變得就像易怒的公牛一樣,一點就炸,這樣子打出來的比賽才夠血腥刺激,奪人眼球。
林恩自然不想自己淪為這樣的存在,他既想在角鬥場中磨練自己,打出風格打出氣勢,最好成為‘維斯賽羅’那樣的存在,這樣說不定嘉文四世就會走他爺爺的老路,特地跑來救自己,成就一段佳話,但他也不想迷失自己,淪為一個毫無理智情感可言的儈子手。
“要是自己上輩子學過佛法就好了,白天殺人,晚上念佛,想想都覺得很有範……”
可惜林恩並不是佛教徒,唯一記得的佛經,也就是幾句‘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這類的箴言,用來裝逼還好,用來修心養性絕對不行。
“要不像迅哥兒一樣,在一個顯眼的地方刻一個字,時時警醒自己?”
林恩突發奇想,他想到了一個笨辦法,迅哥兒曾經在課桌上刻了個‘早’字,用以時時提醒自己,古人也有懸梁刺股的說法,用來警醒督促自己,那自己何不也效仿一下?
“至於刻在哪……牆上地上都不行,鬼知道什麽時候會換地方……”
“這麽說來,隻能是刻在自己的身上了。”
林恩有了主意,他決定刻在手心,這樣一握拳一用力便會感到疼痛,便會想起這個字來,達到警醒的作用。
“但願到時打架的時候,不會因此而分心走神,被人抽冷子給砍了。”
林恩又有些小憂慮,但終究還是覺得,比起死亡來說,成為一個滅絕人性瘋子更加可怕。
“現在隻剩下最後一個問題,刻一個什麽字好呢?”
不過林恩很快又否決了這個猜想,原因很簡單,當初信爺待的角鬥場可是在諾克薩斯都城,跟狂風城相隔數千裏,就算當年他逃離角鬥場時真有留下兵器,也不可能輾轉流落到狂風城來。
“也不知道當年信爺是怎樣在角鬥場中度活下去的……”
林恩麵露神往之色,在真正有了解過諾克薩斯的角鬥文化後,他對這位如磐石般堅強、如蓮玉般自好的‘維斯賽羅’是真的很佩服。
老實說,他以前對趙信的印象,還停留在德邦三基友、菊花信這些詼諧膚淺的理解上,可隨著他對瓦羅蘭、對趙信的了解越來越多,就越發現信爺絕不像自己所了解的那麽簡單。
首先,德邦三基友明顯是無稽之談,趙信乃是嘉文二世親自從諾克薩斯救回來的人物,跟二世皇帝有著同生共死的鐵交情,就憑這一點,他絕對算得上是皇子和蓋倫的長輩,就算不是爺爺級的,起碼也是大叔級,而且趙信為人低調寡言、厚重內斂,就算他跟皇子和蓋倫的關係真的很好,最多也就是君子之交,絕不會像啦啦啦德瑪西亞說得那樣浮誇,可攻可受菊花基。
其次,他先前對信爺的實力絕對是低估了。
以前在洛克法的時候,林恩閑來無事,曾對瓦羅蘭的英雄們排資論輩,在他看來,像瑞茲、澤拉斯、賈克斯這樣深不可測的存在無疑是超一流高手,而劍聖、李青、潘森這樣的要弱一些,算作一流高手。
至於趙信,林恩以前是將他跟德萊厄斯、塞恩之流歸於一檔,隻能算作是二流高手,可現在想想,信爺的實力絕對被他嚴重低估了。
“我隻道信爺是唯一一個從諾克薩斯角鬥場逃出來的高手,卻忘了最重要的一點,當初是誰救得他!”
德瑪西亞皇帝嘉文二世!
講道理地說,這家夥根本不是在救他,而是想要將信爺置於死地。
“很明顯的道理,德瑪西亞和諾克薩斯對立多年,若是知道他們對手的皇帝深入自己的國都,諾克薩斯人還怎麽坐得住,肯定會高手盡出,不惜一切代價將他留下……”
事實也正是如此,當時嘉文二世幫助趙信從角鬥場脫身而出,很快就被諾克薩斯人發現了,他們暴跳如雷,甚至連達克威爾將軍都被驚動了,嚴令部下,無論如何一定要將他們追殺!
畢竟在諾克薩斯人看來,嘉文二世孤身深入諾克薩斯都城,還搞出這麽大的動靜,這簡直就是一種莫大的侮辱和挑釁,若是讓他們逃了出去那還了得,諾克薩斯肯定會被全天下人笑話的。
更何況,維斯賽羅當時是諾克薩斯人心中最大的偶像,不知有多少人一直在等著他挑戰各種不可能、創造各種奇跡,他簡直就是諾克薩斯國寶級的人物,若是讓他被德瑪西亞人救了去,這真就是天大的諷刺。
所以說當初信爺和嘉文二世從諾克薩斯逃出來的過程絕不像史書上寫的那麽簡單,這絕對是一段史詩之旅,充滿了各種驚險和奇跡。
“啦啦啦德瑪西亞裏信爺有句台詞,我爺爺可是趙雲……隻怕他這段經曆,比當初趙雲在長阪坡七進七出可傳奇多了……”
諾克薩斯是瓦羅蘭大陸上當之無愧的霸主,它的國都說是龍潭虎穴一點都不為過,可就是這樣,信爺頂著整個諾克薩斯的追殺,依然將嘉文二世護送回了德瑪西亞,這份實力如何能讓人小窺?
“就是退一萬步講,要不是因為信爺有這個實力價值,嘉文二世會冒天下之大不韙,舍身犯險、不惜代價將他救出來嗎?”
“嘉文二世之所以願意這麽做,無疑是因為他覺得信爺有這個價值,值得他賭上一切去搏一搏!”
這麽一推敲,不難發現信爺的實力絕對不止是二流高手,隻怕他真正的實力,在那些一流強者中都是拔尖,不然嘉文二世也不會不惜血本將他挖回德瑪西亞。
“信爺肯定是有什麽獨特的法門,保證自己在角鬥場中心智不失、神明自守,該殺伐的時候果斷,該淡定的時候自然。”
林恩很篤定這一點,算上在路上的日子,他成為一名角鬥士也算有些時間了,他知道這是個充滿凶險和罪惡的職業,要是沒有個好的調節心理、疏解情緒的法子,早晚有一天他會被折磨得發瘋。
“可是就算知道了這一點,我又該怎麽做,才能保守住內心的清淨安寧呢?”
林恩感到有些頭痛,他已經感覺到自己的心境越來越亂,脾氣越來越壞,越來越容易暴躁憤怒——這也正是角鬥場想要的,他們會用各種方法刺激角鬥士,讓他們變得就像易怒的公牛一樣,一點就炸,這樣子打出來的比賽才夠血腥刺激,奪人眼球。
林恩自然不想自己淪為這樣的存在,他既想在角鬥場中磨練自己,打出風格打出氣勢,最好成為‘維斯賽羅’那樣的存在,這樣說不定嘉文四世就會走他爺爺的老路,特地跑來救自己,成就一段佳話,但他也不想迷失自己,淪為一個毫無理智情感可言的儈子手。
“要是自己上輩子學過佛法就好了,白天殺人,晚上念佛,想想都覺得很有範……”
可惜林恩並不是佛教徒,唯一記得的佛經,也就是幾句‘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這類的箴言,用來裝逼還好,用來修心養性絕對不行。
“要不像迅哥兒一樣,在一個顯眼的地方刻一個字,時時警醒自己?”
林恩突發奇想,他想到了一個笨辦法,迅哥兒曾經在課桌上刻了個‘早’字,用以時時提醒自己,古人也有懸梁刺股的說法,用來警醒督促自己,那自己何不也效仿一下?
“至於刻在哪……牆上地上都不行,鬼知道什麽時候會換地方……”
“這麽說來,隻能是刻在自己的身上了。”
林恩有了主意,他決定刻在手心,這樣一握拳一用力便會感到疼痛,便會想起這個字來,達到警醒的作用。
“但願到時打架的時候,不會因此而分心走神,被人抽冷子給砍了。”
林恩又有些小憂慮,但終究還是覺得,比起死亡來說,成為一個滅絕人性瘋子更加可怕。
“現在隻剩下最後一個問題,刻一個什麽字好呢?”